经营范围网 > 公司知识 > 合同知识
栏目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47

【导语】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16篇)

【第1篇】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一章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1. 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撤销权。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2. 根据2023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2篇】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3篇】成立未生效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是自成立时生效的,如果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的,不能完全按照当事人的合意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4篇】房屋赠与协议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所以房屋赠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5篇】赠与合同中谁是债务人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属于典型的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故赠与合同中的债务人一方仅仅是赠与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

赠与合同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第6篇】哪些事由可以令赠与合同终止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7篇】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8篇】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的生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9篇】赠与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性质

赠与合同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

1、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诺成行为

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

3、无偿行为

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0篇】什么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1篇】赠与合同未实际履行是否可撤销

赠与合同未实际履行可以撤销。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所以未实际履行,也就意味着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因此,此时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2篇】房屋赠与合同书怎么写

房屋赠予合同可以参照以下内容进行仿写:

第一部分就是赠予人与被赠予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第二部分就是赠予的房产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房屋的地处位置、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坐向、房屋的房产证号、房屋的占地面积的均要详细写明,被赠予人赠予的房屋权限,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要写清楚。除此之外,被赠予人还要在赠予合同上写明,该份赠予是基础被赠予人的真实意愿而写,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第三部分就是写明该份赠与的生效时间,以及当双方当事人就该份协议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措施等。

最后被赠予人要在该合同上签字并加盖手印,写上日期等。

【第13篇】商铺赠与合同合法吗?

商铺赠与合同合法。《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4篇】房产赠与合同可以延迟生效吗?

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必然生效,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延迟生效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房产赠与的关系成立之后,受赠人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之前,赠与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5篇】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可以撤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16篇】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有效吗

无效。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在司法实践当中,签订赠与合同的往往会涉及到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转移,但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想要进行转移给受赠与人就必须由受赠与人积极配合才可以完成,所以不管从程序上还是法律效力上讲,如果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16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友情提示:

1、开赠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分类查询入口

最新加入经营范围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