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险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可以取消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险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可以取消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可以取消。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之规定,保险合同虽为保险代理人代签,但只要投保人已经足额交纳保险费,该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保险合同是可以向前追溯的,向前追溯指向保单起保日之前追溯即保险公司对保单生效之前生产的产品提供保障,一旦该产品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约定进行赔付。
追溯期是指保单生效约定的可以向前追溯的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在保单约定追溯期之后即时保单生效前(追溯期内)的产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也必须赔付。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原则上必须要本人签字的。
因为如果不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本人签字,保险合同可能就无法生效,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可能以此为由拒绝理赔。
假如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可以代被保险人险字,但不能代替投保人签字。
保险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终止合同或者拿保险单发票以及相关的证件去办理续期的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效力变更包括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复效、合同终止四种情形。
具体来说:
1. 保险合同无效包括:
(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
(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3)自始无效与失效。
2.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使合同无效的行为。
3. 保险合同复效是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中止期内,保险人不需负保险责任。复效的法律后果是已复效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同。
4.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一招:独立挑选保险产品,决定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第二招: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第三招:应该如实告知,别隐瞒。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如实告知”义务,所以投保人一定要在合同上填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第四招:理解保险合同的本意。第五招:弄清保险条款的专用术语。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1、定义: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不事先约定保险标的价值,只确定保险金和保险价值待保险事故发生时,以损失发生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的保险合同。适用于多数以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合同;
2、与定值保险合同区别: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的最大区别就是在订立合同时前者预先确定保险价值,而后者并不确定保险价值,仅约定保险金额,而将保险标的的价值留待保险事故发生时再估算。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据了解,我国的财产保险一般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三大类,具体还可以细分,车主购买的车险也属于财产保险。
可以取消。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之规定,保险合同虽为保险代理人代签,但只要投保人已经足额交纳保险费,该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保险合同丢失后,可以去保险公司补办,带上投保人和被保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柜台去办理,会收取补办合同的工本费10元到20元。建议投保人亲自去办理,比让代理人去办效率更高。
保险合同作为购买保险的凭证,由投保单、保险单、合同条款以及批单等组成,涉及到保险金领取、后续理赔等,一定要保存好,避免丢失合同给后续理赔造成麻烦。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交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四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保险合同中止期保险公司会扣现金价值,投保人断缴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公司可以自动垫交即以保单现金价值抵扣未缴保费,垫交后即使投保人复效那么其保单现金价值也较原来低。
如果断缴未满60天那么投保人及时补缴保费即可,因此投保人如果断缴要及时补交以免对保单造成影响。
保险合同关系不包括保险人,保险合同关系包含了被保险人以及收益人,其中被保险指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即发生保险事故直接获利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并且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用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人作为承保人是不包含在保险合同关系之内的。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保险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等。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27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中止指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保费从而使得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此时投保人在宽限期内(通常为60天)补交保费那么保险合同还是按照原有保单生效。
自动垫交指指投保人超过60天宽限期仍未按时交费,保险公司就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交保费,以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垫交后保单现金价值降低那么投保人即使恢复保单获得的保障也可能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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