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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87

【导语】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16篇)

【第1篇】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2篇】员工劳动合同是公司制定吗?

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是公司自己制定劳动合同,但是要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3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要回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索要工资,但是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4篇】签两份劳动合同会查出来吗

会的,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是违规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5篇】职工判刑是否自动取消劳动合同

职工判刑不能自动取消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自动解除的说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6篇】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不得超过两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7篇】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保险吗

签了劳动合同有保险,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法定义务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使双方遇到不缴纳社保,该约定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第8篇】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一些

1. 约定工资不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2. 缴纳社保不同: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3. 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第9篇】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情形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0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哪一些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1篇】退休人员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给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篇】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何理解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一条是指劳动者上年度的实际工资的平均数,即上年度工资总数的十二分之一。

但也有例外,当劳动者月工资如果超过所在省或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不按实际工资支付,而是按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例如,地区月平均工资是2000元,而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为8000元,就只能按6000元一个月计算。

【第13篇】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4篇】一个人签两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个人签两份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一个人只能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款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15篇】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呢?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索要工资,但是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16篇】劳动合同条款能变更吗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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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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