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借款合同签别人的名字算诈骗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签别人的名字算诈骗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代签合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是有可能构成诈骗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有: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借款抵押合同要具备的条款有:
1、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
2、贷款的用途;
3、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
4、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
5、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等。
【法律依据】
根据《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第二条,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抵押财产。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在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借款期限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期限。但双方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借款。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1. 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 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能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能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首先保全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保全申请书及担保物,在起诉前或者在起诉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欠条收条等书面凭证形成的,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款欠款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1、并非银行跟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企业向各类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企业内部员工借款和向民间借贷等的借款,只就企业与各类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其他“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3、因此,借款合同印花税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谁借得款。
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协议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款合同的生效不仅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达成合议,还要求出借人以一定的方式将该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支付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第(二)种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第(三)种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第(四)种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第(五)种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完成时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效力的确认是:
1. 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合同无效。
2.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
3. 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的程序:
1. 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2. 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3. 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货币的种类,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
3、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一般有效,只有以下几种情况无效,其他企业借款担保合同都有效,无效的情况具体是:
1. 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2. 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四条,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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