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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填写(50个模板)

发布时间:2025-11-20 09:20:02 热度:59

【导语】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填写(50个模板)

写保险公司经营范围经验

在撰写一家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时,首先要明确的是,经营范围是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需要填写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决定了企业能够合法开展哪些业务,也是外界了解企业核心业务范围的重要依据。因此,经营范围的编写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既要准确描述业务内容,又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通常涵盖多个领域,比如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这些业务领域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以在撰写时需要注意区分,确保每一项业务都能清晰表达出来。例如,“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虽然都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但具体的服务对象和保障内容有所不同,需要分别列出。

对于一些涉及特殊许可的业务,如跨境保险服务或者特定领域的专业保险产品开发,还需要特别注明。这不仅是对监管机构负责,也能为潜在客户传递专业信号。例如,如果公司计划从事境外旅行保险业务,可以在经营范围中加入“境外旅行保险服务”这一条目。这样既能满足监管要求,也能吸引目标客户群体。

书写注意事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保险公司的业务模式也在不断拓展。除了传统的承保和理赔服务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风险管理咨询、保险科技应用等领域。因此,在编写经营范围时,不妨将这些新兴业务纳入考虑范围。比如,“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保险科技产品研发”等表述都可以作为补充内容。当然,这些新增业务必须基于企业的实际能力和发展规划,不能盲目追求新潮而脱离现实。

在具体措辞方面,建议尽量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冗长复杂的表述。比如,“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的财产安全保障服务”就比“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财产安全保障解决方案”更直观易懂。同时,注意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汇,确保每一条经营范围都能被准确理解和执行。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保险行业的监管政策相对严格,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在编写经营范围时,最好事先查阅当地的工商登记要求,确保所列内容符合当地法规。如果有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政府部门,以免因疏忽导致后续麻烦。

除了书面文字本身,格式上的整齐美观也值得重视。一般来说,经营范围应该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通常是按照业务性质或者重要程度来分类。比如,先列出核心保险业务,再逐步扩展到相关的增值服务;或者根据地域分布来排序,优先列出主要经营区域的业务类型。这样的排版方式不仅方便阅读,也有助于后续管理和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险公司经营范围范文

1、许可项目:保险经纪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374人使用

2、保险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92人使用

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以下空白))773人使用

4、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57人使用

5、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197人使用

6、经营保险业务(范围详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776人使用

7、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部分开办险种的查勘理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57人使用

8、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580人使用

9、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89人使用

10、代理销售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产品;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业务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43人使用

11、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23人使用

12、保险箱、保险柜、金属箱柜、五金配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13人使用

13、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27人使用

14、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57人使用

15、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15人使用

16、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470人使用

17、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能源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639人使用

18、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18人使用

19、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791人使用

20、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营销险种的查勘理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68人使用

21、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81人使用

22、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60人使用

23、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51人使用

24、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查勘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41人使用

25、保险柜的零售、修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34人使用

26、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经保监会、江苏保监局核准的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保监会、江苏保监局及总公司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92人使用

27、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47人使用

28、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81人使用

29、制造、销售保险箱、钢制文件柜、办公设备配电柜;金属结构机械制造;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857人使用

30、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81人使用

31、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上述项目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仅限代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不含深圳)下属分支机构的各类保险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83人使用

32、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且不得超出主体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46人使用

33、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642人使用

34、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657人使用

35、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70人使用

36、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06人使用

37、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代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07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463人使用

38、在荆州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经营业务范围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险种:安装工程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身意外险、信用保险、责任保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566人使用

39、经营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无767人使用

40、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承保人民币或外币的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财产保险业务;与国内外保险及有关机构建立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外国保险机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13人使用

41、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70人使用

42、一般经营项目是:以保险公估公司及其他保险中介企业为主的投资、管理;对集团内部企业的支持性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153人使用

43、设计、制造保险丝、过电压保护用气体放电管等电路保护装置,销售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研发、设计与本公司生产产品相关的模具,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以及磁黄开关、继电器和传感器、电子元器件、电阻、二极管、半导体器件、电涌保护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零部件以及相关电气产品。从事上述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人使用

44、从事保险经纪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69人使用

45、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且总公司授权同意的其他业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466人使用

46、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为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为准);398人使用

47、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保险业务:(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二)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外,你公司不得经营其他法定保险业务。(在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及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177人使用

48、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3人使用

49、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02人使用

50、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53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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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保险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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