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
| 适配人群 | 正处长,副处长,教育处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处级例会,工作协调,任务部署 |
|---|---|---|---|
| 制定背景 | 处里工作老是没头绪,任务堆一起没人理,得有个固定时间理清楚。 | ||
| 适用范围 | 教育处正副处长,只管处办公会这事。 | ||
| 职责分工 | 处长主持开会,副处长轮流汇报工作,陈理负责记会议内容。 | ||
| 管理规定 | 每周五上午八点必须开,地点在教育处办公室,不能随便换时间地点。 | ||
| 监督与罚则 | 副处长要讲清上周干了啥、卡在哪、下周干啥;处长布置任务、传精神、解难题;记录人写好纪要存档。 | ||
1、会议主持:处长主持处办公会。
2、会议时间:每周周五上午8:00召开。
3、会议地点:教育处办公室。
4、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检查教育处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安排下周工作,进行日常工作协调;传达院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重大问题和向院周会、院办公会等通报的内容,并及时向分管院长请示报告。
5、会议人员:正、副处长。
6、会议程序:
(1)副处长将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做小结汇报;
(2)总结在完成分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所在,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3)结合“教育处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副处长计划并汇报次周分工工作。
(4)处长传达院办公会等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事宜;
(5)处长分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布署教育处每周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进行会议总结。
7、会议记录:陈理同志
z省中医院教育处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省中医院教育处安全保卫
| 适配人群 | 教育处职员,档案管理员,设备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消防演练,设备巡检,文件借阅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 想保护大家安全和单位东西 让工作能顺顺利利干下去 | ||
| 适用范围 | 教育处所有人 | ||
| 职责分工 | 处里每个人都要管 处长盯着看落实情况 保卫处帮忙查问题 | ||
| 管理规定 | 学消防知识 常查电源水源易燃物 文件印章专人管 设备借还要登记 下班断电关门窗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练消防 日常检查记台账 发现问题马上报 不照做要被提醒 严重了要被谈话 检查结果每月看 | ||
为了预防安全灾害事故,维护院教育处的集体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处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教育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消防训练,熟练掌握处室现有消防设施的使用要领,提高消防灭火技能。
2、经常检查处室的电源、水源和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保卫处并提出整改意见。
3、严守工作机密,处室的各种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和印章须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严格借阅、借用手续,确保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和印章的安全,发现失窃和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处长并查处。
4、处室的电脑、投影仪、复印机、传真机、电话、音响等设备和设施要有专人保管,严格借用、登记手续。多媒体电教室使用要有严格的登记程序,并及时检查各项设施的运作情况,不得违章操作。
5、处室的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火源、水源、气源,关窗锁门,保证安全。
6、专人保管各抽屉、橱柜、门的钥匙,不得随意外借。
7、保管好个人的钱财物品,办公室无人时要关好门窗。
z省中医院教育处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务会工作
| 适配人群 | 教育处长,副处长,业务骨干 | 使用场景 | 处务管理,工作复盘,任务部署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工作没方向,两周一碰头,把活儿理清楚,别漏事、别拖拉。 | ||
| 适用范围 | 教育处所有人,包括轮转和实习的。 | ||
| 职责分工 | 处长主持,副处长传精神,z同志记本子,大家轮流汇报。 | ||
| 管理规定 | 每半月二上午八点开会,必须来,要讲干了啥、卡在哪、下一步干啥。 | ||
| 监督与罚则 | z同志记完发群里,缺席要补情况说明,三次不来说清楚原因,处长盯着改。 | ||
1、会议主持:处长主持处务会。
2、会议时间:每半个月的周二上午8:00召开。
3、会议地点:教育处办公室。
4、会议内容:检查全处各位同志上两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安排下两周工作;传达院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
5、会议人员:全处同志及轮转培训、实习人员。
6、会议程序:
(1)全处各位同志将上两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做总结汇报;
(2)全处各位同志总结在完成分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初步分析问题原因所在,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3)结合“教育处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全处各位同志分别计划并汇报后两周分工工作。
(4)副处长传达院周会精神和相关工作事宜;
(5)处长分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布置教育处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进行会议总结。
7、会议记录:z同志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
| 适配人群 | 教育处职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 | 使用场景 | 科室协作,跨部门调档,机密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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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文件老乱放,找起来费劲。有人随便进档案室,怕丢怕乱怕泄密。想让档案有人管、有章法、不丢不坏。 | ||
| 适用范围 | 教育处所有文件档案,只管本院各科室借阅的事。 | ||
| 职责分工 | 教育处负责管档案。处长是总把关人。档案管理员天天盯登记、查归还、看破损。分管院领导管重要文件审批。 | ||
| 管理规定 | 不登记不能借。不批准不能进档案室。不签字不能带出。不许可不能复印。机密文件要双领导批。借了必须按时还。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借还都得登记在册。管理员当场检查有没有少页、撕坏。发现异常马上报处长。没登记就拿走的,追回并提醒。漏登记三次以上,停借一周。 | ||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处文件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文件档案的保管、使用,促进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充分发挥文件档案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借阅文件档案者,要首先在教育处登记备案,且不得自己进入档案资料室。
2、借阅文件档案原则上只针对本院科室,不对个人借阅,由教育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重要文件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档案,须经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同意。
3、凡属本科室工作需要而借阅文件档案,可按照借阅制度进行;原则上不予借阅非本科室范围内文件档案。凡属借阅机密、绝密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5、文件档案不准带出档案资料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教育处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档案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6、复印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重要文件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及时做好登记。
7、借出和归还档案,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卷宗,有无遗失、破损,做好登记,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处长汇报处理。
8、借阅档案人员,要认真爱护档案,严格遵守文件档案借阅、保密制度。
江苏省中医院教育处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省中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
| 适配人群 | 主管医师,科主任,医务处人员 | 使用场景 | 手术实施,急诊抢救,临床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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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医生讲不清楚病情,病人糊里糊涂签字,容易出误会闹纠纷。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院和门诊的病人,还有管病人的医生护士。 | ||
| 职责分工 | 主管医生负责讲清楚,科主任盯着执行,医务处抽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该说的必须说全,听懂了才能签字;急症找不到家属要马上报上级批准。 | ||
| 监督与罚则 | 医院列好哪些必须签书面同意,定期培训医生;查病历看有没有告知记录;没做到就扣绩效、补培训。 | ||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