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 适配人群 | 处室主任,安全排查专员,总务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巡检,办公室隐患排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学校出事,怕老师学生受伤,怕东西被弄坏,想把危险早点找出来。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办公室、电器、设施设备,还有管这些的处室。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管总,安全保卫处具体干,各处室主任自己查自己地盘,指定专人天天看。 | ||
| 管理规定 | 每月查一次自己管的地方,每周查一次重点部位,发现隐患马上报、马上记、马上修。 | ||
| 监督与罚则 | 总务处每月巡线路,排查人必须认真不能漏,出了事追责,查得好的发奖,不负责的一票否决。 | ||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由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
第二条 各处室主任为自己管辖部门范围内办公室、电器、设施设备安全排查的具体责任人。处室主任每月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办公室、电器、设施设备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书面报安全保卫处备案。第三条 各处室主任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处室安全排查责任人,并建立处室安全排查台帐。
第四条 安全排查责任人每周对处室管理对象进行一次排查,并进行登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报安全总务处备案并进行整修。
第五条 处室安全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负有督促整改到位的责任。
第六条 学校总务处每月应坚持对校内线路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修。
第七条 排查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 安全保卫处应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同时安全保卫处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
第十条:学期终结,由安全保卫处根据检查台帐、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根据造成的危害由学校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校医,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课间活动,体育课,上下学途中 |
|---|---|---|---|
| 制定背景 | 学生在校容易出各种意外,比如摔伤、食物不适、火灾啥的。得有个规矩让老师知道咋快速反应,别手忙脚乱。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所有课间、体育课、上下学、食堂、校外活动都算。 | ||
| 职责分工 | 现场老师最先管,校领导接着上,卫生室、安监办、班主任都要动起来。校长最后盯落实,教育局看报告。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打电话报,10分钟内必须开口说;重伤死亡或损失超5000得1小时内写清楚;不许瞒、不许拖、不许瞎编。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记录本,漏报一次扣绩效,两次约谈,三次全校通报。每学期搞一次模拟演练,老师要签字确认学过。 | ||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学校发生火灾,治安(刑事)、食品、意外、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类别、性质向有关部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安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学校内发生人员死亡(正常或非正常)或一次性事故伤3人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1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局面报告市教育局安监办。事故伤害程度低于以上情况的一般事故应当在24校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学生在校食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老师立即护送附近的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学生发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1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安监办,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场地、设施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120” ,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龙岗小学传染病疫情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综治办人员,校级安全员,防疫联络员 | 使用场景 | 疫情处置,事故应急,隐患排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上级不知道咋帮忙。想让隐患和事故早点被看见、早点处理。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部门,所有老师学生,所有安全相关的事。 | ||
| 职责分工 | 综治办带头干这事,各部门要配合。校长盯着看,县教育局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有隐患马上报,出大事必须立刻报。不准不报、少报、拖着报。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了事先救人再补材料,事后要写清楚经过和教训。漏报迟报会被点名批评,严重就追责。 | ||
为了贯彻实施《浙江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便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掌握情况,及时指导,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和安全报告制度。
1、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综治办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
3、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
4、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学校负责人,现场教师 | 使用场景 | 安全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响应,火灾应急上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怕小事拖成大事,想让安全问题快点被看见、快点被解决。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食堂人员,所有校内活动和场地。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盯班级,任课老师管课堂,门卫守大门,安全员查隐患。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校长,半小时内必须电话说清楚;24小时内交书面报告;不能瞒报、漏报、迟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月底交安全月报,主中心学校会抽查;没按时报的,校长要说明原因;三次不到位,开校务会通报。 | ||
为及时处理和预防安全事故,学校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每月最后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中心学校汇报当月安全工作情况。
2、学校对突发事件除了及时救治外,学校领导要半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事件处理完毕24小时内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报告校长当即报告校长,学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学,除按学除校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抢救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种类的相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程序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程序:老师或现场老师--班主任--校长;
(2)、火灾事故:拔打“119"--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3)治安(刑事)事故:拔打“110”--报告学校负责人--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食品中毒:拔打“120”--报告学校负责人--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校医,后勤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课间活动,体育教学,上下学途中 |
|---|---|---|---|
| 制定背景 | 怕学生出事没人管 怕出了事乱报瞒报 怕抢救不及时伤得更重 怕责任不清家长闹 想让每个环节都有人盯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员工 所有校内活动和上下学途中 | ||
| 职责分工 | 现场老师最先发现要马上报 校长接到报告必须立刻处理 安监办负责登记检查落实 卫生室、后勤处配合执行 教育局监督整个流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打120或119 10分钟内电话上报大事故 1小时内交书面报告 不能漏报瞒报拖着不报 必须写清时间地点和伤情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报告记录 抽查老师是否知道流程 没按时报的要谈话提醒 漏报两次扣当月安全分 重大失误全校通报批评 每学期演练一次应急流程 | ||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学校发生火灾,治安(刑事)、食品、意外、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按照事故类别、性质向有关部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安全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学校内发生人员死亡(正常或非正常)或一次性事故伤3人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1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局面报告市教育局安监办。事故伤害程度低于以上情况的一般事故应当在24校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学生在校食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老师立即护送附近的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学生发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1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安监办,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场地、设施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120” ,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中心小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值班教师,带班领导,校医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全事件,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怕小事变大事,怕耽误救人的黄金时间,想让每个老师看到问题马上动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全乡所有小学老师、学生、值班人员,还有校长和带班领导。 | ||
| 职责分工 | 老师发现就报校长,值班员报带班领导,带班领导再报中心校和教育局,校长最后兜底。 | ||
| 管理规定 | 不准瞒着不报、不准拖着不报、不准乱说假话,火灾传染中毒暴力绑架都得马上喊人。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人先处理,再打电话,再写材料;查不清原因不放过,不处理责任人不放过,没教育大家不放过,没补漏洞不放过;谁糊弄谁挨批。 | ||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我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任何人对学校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长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带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中心校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第五条 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中心校及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第六条 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学校值班领导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以便学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 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校长或上级进行全面汇报。
说明:(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乡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3.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7.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小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学校分管副校长,安全责任部门负责人,校级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全事件,重大事故处置,疫情应急响应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报得慢、报得少。想让隐患和事故快点被知道,早点处理掉。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部门、所有老师、所有学生出的事。 | ||
| 职责分工 | 副校长带头管这事。各部门主任盯自己地盘。校办负责查有没有漏报错报。 | ||
| 管理规定 | 有隐患马上边处理边报告。重大事故必须立刻报县教育局。不准拖、不准瞒、不准少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记录本。漏报一次口头提醒,两次写说明,三次全校点名。年底纳入部门考核。 | ||
1、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
3、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
4、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x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 适配人群 | 年级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暴力事件处置,食物中毒应对,实验室安全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伤到师生,想把安全责任分清楚。以前没明确谁管啥,容易推脱。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部门、年级和老师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各部门和年级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监督,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不准瞒报事故,不准不整改隐患,不准用不合格临时工,不准组织活动不保学生安全。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开安全会、查隐患、做教育;出事要马上报、配合查;不照办就处分、罚款,严重就送法办。 | ||
下面是制度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年级责任人和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园安全中应负的责任,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年级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年级的安全稳定工作负全部责任,安全目标作为本部门目标责任的一部分列入目标责任书,学校把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一,学校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二)各部门责任人对下列治安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本制度的规定,失职、渎职情形或者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暴力事件事故
2. 食物中毒事故
3. 火灾事故
4. 传染病事故
5. 实验室事故
6. 体育活动事故
7. 校外集体活动事故
8. 其它安全事故
(三)各部门、各年级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规定,对本部门、本年级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责。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校领导及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做出妥善处理。
(四)各部门、各年级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并对全体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各部门、各年级对自查出的特别是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查出的安全隐患,应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时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各部门、各年级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均应追究责任,并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以上人员予以行政、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学生参加实习、社会时间以及社会公益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
(七)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的部门,要及时将所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的情况报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备案,对临时工作人员要予以监督、检查,对不了解情况或工作不再需要的人员要及时辞退,并限期离开学校。如因没有实施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力以及没能及时清退应清退人员,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部门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违反此规定,将追究部门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责任向校领导及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安全事故隐患,有权举报部门或个人不履行安全职责或不按要求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晶华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线教师,在校学生 | 使用场景 | 安全事故处置,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安全巡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报了又拖着不处理,想让问题早点露出来、快点解决。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各部门,所有安全相关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带头干,老师学生都得报,校长盯着看,办公室负责往外报。 | ||
| 管理规定 | 发现事故或隐患必须马上报;不能拖着不报、藏着不报、漏掉不报;谁查到问题谁得往上说。 | ||
| 监督与罚则 | 有举报箱,查实了给奖励;不按时报要被点名批评,还可能挨罚;出了事小组马上查原因、找责任人、该处理就处理。 | ||
华晶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任课教师,德育主任 | 使用场景 | 学生上下学,课间管理,课堂教学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问题,责任没人担,工作落不实。想让校园更安全,教学更稳当。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各部门,所有跟安全有关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第二,安全专干常管。中层和班主任管自己这块,任课老师管上课时。 | ||
| 管理规定 | 谁管哪块谁负责,空堂出事老师全责,不听指挥或失职要追责。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纳入考核,出事一票否决。扣奖金、不评优、不晋升。出事马上处理,校长办公会定责任比例。 | ||
为了认真贯砌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追究到位,严明纪律,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的各类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安全卫生专干是常务负责人。对全校和各自分管区域的安全承担领导和督查责任。中层领导和班主任是本部门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和操作人员为具体负责人。
二、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渎职、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取消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模和晋升职称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奖金。
三、学生上放学途中、下课期间和休息时的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其余相关人员为德育主任、行政值周、值周教师。
四、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如空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教学管理者承担相关责任。
五、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安全事故,或当事人已采取合理、可行之手段仍无法避免事故的,不追究责任。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妥善处理,校长办公会根据事故大小,划分各责任人承担的比例,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八、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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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校园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巡检、办公室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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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晨检考勤、课间治安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