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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优选10篇)

时间:2026-10-28 16:41:06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

适配人群地测技术人员,采掘施工队,总工程师使用场景采区设计,掘进作业,回采贯通
制定背景怕生产出事,大家配合不好。地质和施工信息传错、传慢,容易出安全问题。
适用范围矿里地测科、设计、施工、采掘单位,还有要用资料的其他部门。
职责分工地测科负责提供资料和监督;施工区队要配合、保护点线;总工程师签字把关;各单位互相盯。
管理规定资料必须按时交;联系必须用联系单、通知单、纪要;没委托书不给资料;跑线、损点要马上报。
监督与罚则超时或不按流程,地测科可拒给或拖交资料;出事故按考核制度追责;日常靠互相提醒、检查点线、填图核对。

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矿地测与技术、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纪要等制度进行。

2、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部门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1)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

2)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部门在设计前30天交付。

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回采工作面贯通后10天内提交。

3、 地测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

3)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1~2天通知地测部门。

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

4)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5)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 提前书面(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6)在测量给线,地质观测、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以指导生产。

4、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地测部门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5、凡存在水患、老空等隐患时、地测部门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提前以书面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预报通知单,按照预报通知单要求停止施工,处理隐患,待隐患彻底处理后,以复工通知单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施工单位复工。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出临时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安排施工单位执行。

6、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 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点号及地质观测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校检。

7、凡没有委托书的,地测部门有权不予提供资料,委托书时间不按规定要求的,地测科有权滞后提供资料。

8、 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质量和人身事故的,按照《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及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煤矿生产安全联系

适配人群设计工程师,掘进队长,回采班组长使用场景设计委托,巷道开口,透巷预警
制定背景设计施工回采老打架,资料给晚了、不签字、乱改线,怕出安全问题和返工。
适用范围矿上搞设计、测量、施工、回采的这几拨人。
职责分工总工程师要签字把关,地测部门出资料,施工和回采单位配合干活,谁不守规矩谁负责。
管理规定资料必须提前交,开口停头要通知,中腰线不能乱动,透巷前必须发通知单。
监督与罚则靠委托书和会议定事儿,数字以地测为准,擅自开口不给算进尺,不配合就汇报总工。

一、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

二、设计部门需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率先由总工程师签字,并提交委托书。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测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2、采区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天内提交。

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三、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1、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头也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进行检校。

2、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到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检校。

3、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4、巷道掘进在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

5、巷道进尺、收尺、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并以测量数字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四、与回采的业务联系

1、回采工作面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部门按规定进行测量,并以地测部门的数字为准。

2、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测量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3、对回采工作面各种停采线,由地测部门按设计要求在现场标出,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生产安全联系

适配人群地测技术人员,总工程师,施工区队长使用场景矿井设计,巷道掘进,工作面回采
制定背景各部门业务联系乱,资料提交没规矩,容易出错耽误生产。
适用范围地测科、生产技术科、安监科、机电科、调度室这些部门。
职责分工总工程师牵头管,地测科具体干,各科室配合,总工和地测科一起盯着落实。
管理规定业务联系必须写委托书或开会留纪要;资料提交有硬性时间;没按要求就不给资料。
监督与罚则靠委托书和会议纪要来查;谁不守规矩罚200元;总工和地测科天天盯执行情况。

一、地测部门、生产技术科、安全通风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时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或会议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

二、其它部门需要地测部门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科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

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回采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

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7、凡没有委托书或委托书时间没有按本规定要求的,地测科有权滞后提供地测资料。

三、地测部门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1、地测部门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检校。

4、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部门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

5、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

四、地测部门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关于地质、储量管理、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

五、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六、本制度由总工程师、地测部门监督执行。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某煤矿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

适配人群地测技术人员,采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采掘作业,巷道贯通,工程变更
制定背景地质资料老是提供不及时,影响采掘进度。贯通前没通知,容易出事故。中腰线延挂不提前说,测量忙不过来。
适用范围所有采掘单位、地测科、水文地质组。
职责分工地测科科长牵头,分管副总把关。施工单位技术员执行,测量组实测,水文地质人员现场处理。
管理规定委托书要签字才给资料。贯通前必须发通知单。延挂中腰线得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停头前必须实测迎头。
监督与罚则地测科检查委托书和通知单存根。没按要求做的,施工队自己担责。每月抽查执行情况,问题记入考核。

1、凡要求地质人员提供采掘地质资料,就由需要资料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及地测科科长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2、贯通、透硐前,岩巷20m、煤巷40m、综掘煤巷60m,下发通知单,分发给有关单位。

3、凡与地质测量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需延挂中腰线的应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地测科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和专业组。

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头暂不掘进以及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前,施工技术员应及时通知测量实测到迎头,控制迎头位置。

5、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巷道改向、变坡、工程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测量解决,由于管理不善、破坏丢失、炮崩造成无测点、工程进尺失误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6、在井下采掘生产中,如遇到突水、断层等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水文、地质人员解决,以保证安全和生产。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

适配人群地测技术人员,防治水工程师,总工程师使用场景井巷贯通,掘进作业,采面布置
制定背景矿井采掘得靠水文地质资料,从建矿到结束都得用。以前资料不准,容易出事,所以得立规矩管起来。
适用范围管地测防治水科所有人,还有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全科这些部门。
职责分工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干活,总工程师审图纸批方案,分管副总盯处理意见,各科室配合报数据。
管理规定必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图纸要按时填绘;贯通前发通知;开口停掘提前打招呼;遇突水马上派人下井。
监督与罚则图纸不交齐不开工,预报不审批不施工,通知单不发不放炮。查出来没执行,总工点名批评,再犯扣绩效。

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为依据,它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因而,必须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煤矿制定的技术规定。

2.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

3.每月初,要填绘好交换图,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报矿各有关领导、科室和地测防治水科一份。

4.每月初,要逐头逐面作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重点预报要附专门图纸),井巷贯通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5.巷道的大小贯通工程,在巷道两头相距:炮掘20m以上,机掘50m以上,地测部门要及时填写安全放炮贯通通知单,通知矿领导、施工单位、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等相关科室。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三天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并在矿总工程师主持下,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7.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掘进前方的老窖,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防治水技术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8.巷道开口前三天,生产、设计部门必须向地测科提交巷道开口申请,并经审查与设计图纸相符后,方可给开口位置;停掘或复工也应提前两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下达停掘通知单。

9.煤岩层及瓦斯、水等的变化情况,钻探结束后及时分析有关资料,提出施工意见,并在图上及现场标定控制距离并汇报分管副总研究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

10.采掘巷道工作面突然遇层位变化或地质核定断层突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防治水科,地测防治水科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下井,观测收集、分析资料、编制图件,提出处理意见,向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

11.负责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和周边小煤窖情况,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置采面提供依据,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开采威胁矿井。

12.负责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危及人身和矿井生产的自燃或人为灾害(如滑坡、水灾、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13.巷道进尺、收尺、回采工作面进度等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据为准。巷道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设计时,应由设计部门填写变更巷道设计通知书,测量人员方可执行。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

适配人群地测技术人员,防治水工程师,总工程师使用场景井巷贯通,掘进探水,采面布置
制定背景煤矿采掘得靠水文地质资料,从建矿到关矿都得用。以前资料不准,容易出事,所以得立规矩管起来。
适用范围地测防治水科所有人,还有生产技术、调度、安全、通风这些部门。
职责分工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干活,总工程师审图纸批方案,分管副总盯处理意见,施工队配合执行。
管理规定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开口前交申请,贯通前发通知;预报要填图,交换图每月初交;资料必须真实及时。
监督与罚则总工签字才算数,不签字不能开工;发现不报或乱报,扣当月绩效;每月检查执行情况,通报问题并限期改。

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为依据,它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因而,必须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煤矿制定的技术规定。

2.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

3.每月初,要填绘好交换图,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报矿各有关领导、科室和地测防治水科一份。

4.每月初,要逐头逐面作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重点预报要附专门图纸),井巷贯通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5.巷道的大小贯通工程,在巷道两头相距:炮掘20m以上,机掘50m以上,地测部门要及时填写安全放炮贯通通知单,通知矿领导、施工单位、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等相关科室。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三天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并在矿总工程师主持下,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7.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掘进前方的老窖,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防治水技术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8.巷道开口前三天,生产、设计部门必须向地测科提交巷道开口申请,并经审查与设计图纸相符后,方可给开口位置;停掘或复工也应提前两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下达停掘通知单。

9.煤岩层及瓦斯、水等的变化情况,钻探结束后及时分析有关资料,提出施工意见,并在图上及现场标定控制距离并汇报分管副总研究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

10.采掘巷道工作面突然遇层位变化或地质核定断层突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防治水科,地测防治水科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下井,观测收集、分析资料、编制图件,提出处理意见,向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

11.负责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和周边小煤窖情况,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置采面提供依据,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开采威胁矿井。

12.负责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危及人身和矿井生产的自燃或人为灾害(如滑坡、水灾、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13.巷道进尺、收尺、回采工作面进度等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据为准。巷道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设计时,应由设计部门填写变更巷道设计通知书,测量人员方可执行。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适配人群港口安管员,交通监管员,水运统计员使用场景港口运营,事故上报,安全监管
制定背景港口出事了得有人管数据,不然领导不知道咋出事的、啥时候出的、严重不严重。光靠感觉不行,得有数字说话。
适用范围全国所有干港口活的单位,只要出了人受伤或死掉的事故,都得报。
职责分工交通部统管全国,省里交通部门管自己地盘,港口单位自己填表,市里和省里一层层往上送。
管理规定死了人必须填快报表,马上往上送;每季度交一次季报表,没事故也要报零报告。
监督与罚则超时没报要说明,不说就通报批评;填错漏报48小时内改,超时算谎报也通报;报表要盖章、写人名电话日期。

一、为切实加强全国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国统函〔____〕34号),制定本报表制度,拟报国家统计局批准后执行。

二、本报表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从而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港口安全发展。

三、本报表制度统计范围为全国从事港口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在运营中因安全问题引发的人员重伤及死亡的事故。

四、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港口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统计报表。

五、本报表制度包括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和季报表。

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若其为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应填写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立即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若其为较大事故,应填写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立即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将该快报表上报至交通运输部;若其为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应立即上报至当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当地港口行政部门应将该快报表逐级上报至交通运输部。总之,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必须填写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并逐级上报至交通运输部。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在每季度后10日前将统计期(即上季度)内本辖区发生的港口生产伤亡事故情况汇总,以报表形式按要求上报交通运输部,没有发生事故的省份要报送零事故报告。超过每季度后10日未报,应提前说明情况,如没有说明情况的,则超过48小时后,视为拖延报告期限,视情节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批评。

六、上报统计资料须标明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快报表和季报表均以传真件先期报送,正式文件可以后报,但应确保数据一致性。

八、出现错、漏报事故报表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报送更正后的报表。如超过48小时,一经发现存在问题,视为谎报,视情节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批评。

九、有关单位及其统计人员必须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实填报。

十、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司负责解释。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施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使用场景事故上报,现场保护,调查处理
制定背景怕事故报得慢,查得糊,处理松。想让出事马上知道,原因挖到底,责任分清楚。
适用范围所有工地干活的人,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管安全的经理。
职责分工项目部先动手查轻伤,公司来盯重伤和死亡,安全部全程盯着不放手。
管理规定出事立刻报,现场不能乱动,调查要实打实,报告按时交,四不放过必须做到。
监督与罚则报晚了扣钱,查假了追责,现场乱动重罚,处分按档来,经济处罚照制度走,处分种类写得明明白白。

1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上级主管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报到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2.1 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2 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2.3 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搜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诉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厂)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 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能清楚现场情况,作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4.1 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4.2 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3 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有关部门批准。

5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5.1 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5.2 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5.3 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6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1 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执行。

6.2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1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7.2 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7.3 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7.4 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7.5 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6 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7.7 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生产安全运输

适配人群客运驾驶员,货运驾驶员,车辆调度员使用场景出车前检查,货物装载监管,事故应急处置
制定背景怕出车祸,想让司机开车更小心点,减少路上事故。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跑客运和货运的车。
职责分工老板是第一责任人,司机自己管好车和人,安全员不定期查车查人。
管理规定不超速、不酒驾、不带病开车、不拉违禁品、不超载、不改车厢、每4小时必须休息。
监督与罚则出车前必检查,有问题修不好不能走;查到违规扣钱或停运;每月开会讲问题,整改不到位就追责。

【目的】 保障运输安全生产

【范围】本制度所指的车辆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内容】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做到:“不超越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厢。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6.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7.不违章作业,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1.每趟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2.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3.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处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4.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

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分公司施工生产安全教育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班组长,施工负责人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高处作业,现场施工
制定背景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老出事故。想让大家懂安全知识,记住“安全第一”,别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适用范围分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新招来的工人也要学。
职责分工公司管一级教育,项目部管二级教育,班组长管三级教育。安全部门负责检查落实。
管理规定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酒后操作,不准乱拉电线,不准拆防护设施,高空不抛东西,不懂设备别乱碰。
监督与罚则三级教育要签字登记,没完成不能上岗。检查发现违规先提醒,再罚钱,严重就停工学习。每月查一次记录。

为了使本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加深对安全的感性、理性认识,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分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招收的职工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级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为: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及有关政策、法令。

2)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事故教训。

内容: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①认真贯彻“劳动法”、《建筑法》、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十五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②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③发生事故应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项目部的安全教育提纲为:

1)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2)讲述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内容:项目部结合各工种按“建筑工人安全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①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②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即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井字架乘人,严禁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乱拉乱接电线。

③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危险部位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④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第十五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安全教育提纲:

1)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点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2)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有关防护装置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①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②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③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玩弄机电设备。

④在操作中,应坚持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⑤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拖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赤脚和赤膊操作。

⑥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处休息。

⑦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脚手架的连接物件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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