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 适配人群 | 巡查组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省级安全监管干部 | 使用场景 | 地方政府督查,重点行业整治,重大隐患督办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检查老是走形式,问题发现不了。现在要真查实查,逼着各地把安全责任扛起来。不然事故老出,人命关天啊。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各省市政府,偶尔往下看到市县和重点企业。 | ||
| 职责分工 | 国务院安委会派组,组长是退下来的省部级干部,副组长是司局级干部。安委办负责日常,专家和干部一起干。 | ||
| 管理规定 | 不干扰正常工作,不直接查事故,不自己处理问题。重点看部署落没落实,责任到没到位,隐患交出去等反馈。 | ||
| 监督与罚则 | 巡查完15天内交报告,反馈后2个月必须整改并回传。结果进绩效考核,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弄虚作假就严肃处理。 | ||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____〕20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本原则。
——巡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查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重点企业。巡查不应影响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
——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年度或重点时段确定的专题,深入地方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重在巡查成果应用。巡查工作结束后,将巡查结果向国务院安委会汇报,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巡查组人员组成(三)国务院安委会按照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巡查组,每组6-7人,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巡查组由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现职或退出领导岗位、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从事安全监管的现职司局级干部担任,巡查组组长根据每次巡查任务确定。
(四)巡查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___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原则,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熟悉安全生产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选配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各巡查组人员组成方案,呈报国务院安委会审批。各巡查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和巡查任务进行抽调配备,在一个巡查工作周期内应相对固定。对不适合从事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三、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方式和程序(六)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___、*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安全生产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强安”,强化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
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年度工作要点等情况;
4.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
5.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
6.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情况;
7.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及时如实报送事故信息等情况;
8.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
9.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七)巡查工作方式。
巡查组可结合巡查的主要内容和被巡查地区实际,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有选择地运用):
1.听取被巡查地区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列席被巡查地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
3.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受理反映被巡查地区问题的来信、来电等;
4.召开座谈会,向有关人员个别谈话询问情况;
5.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6.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方式。
(八)巡查工作程序。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提前告知被巡查地区,在每一轮巡查工作开始前,组织巡查组成员集中培训。各巡查组根据年度巡查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开展工作;
2.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地区后,应当向被巡查地区通报巡查工作任务;
3.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意后,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地区反馈相关巡查情况,指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4.各巡查组应当在对一个地区巡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国务院安委会报送巡查工作报告;
5.巡查工作报告经国务院安委会审定后,向被巡查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反馈。巡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6.被巡查地区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意见,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和查处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审核;
7.国务院安委会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报送中组部。同时,以适当形式将巡查组反馈意见、被巡查地区整改情况和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告。
四、加强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九)巡查组工作保障。各巡查组在国务院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国务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当为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在参加巡查工作期间,在职人员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巡查工作经费在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算中统一列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的日常工作。
(十)建立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原则上每两年实现各省份“全覆盖”。二是开展重点约谈工作。在巡查过程中,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形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三是实行闭环管理。各巡查组对所有巡查工作过程都要做好记录,对重要证据、书面材料以及现场检查过程要进行音像视频摄录,存档备用。所有问题的处理都要实行闭环管理。
(十一)有关工作要求。巡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明确赋予的权限、职责,公正、廉洁开展工作。巡查工作人员要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巡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被巡查地区要自觉接受巡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查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查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节假日安全生产巡查
| 适配人群 | 项目法人代表,主管经理,项目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基坑防护 |
|---|---|---|---|
| 制定背景 | 节假日期间容易松懈,怕工地出安全问题,想盯紧点别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建工程,还有节假日期间值班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法人代表或主管经理带队检查,项目部配合整改,安全部门盯着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巡查两次以上,查用电、机械、基坑、封闭;隐患要记下来,按三定改;现场封闭,进出登记。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时当场记录,限期整改,复查是否真改了;不配合就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扣绩效。 | ||
1.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国家检查标准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
2.加强对节假期间的检查工作,公司由法人代表或主管经理带领相关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防火质量安全等方面不少于两次巡查和夜间抽查。
3.检查重点对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机械设备保管保养管理,基坑防护措施的落实,主体封闭是否严密等严格检查。
4.对查出的安全、质量、防火等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制定整改措施,本着三定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
5. 受检项目部配合检查,对查出隐患,必须按要求整改,并且保证按“三定”措施落实。
6. 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管理,并进行安全法制的教育,提高值班人员法制意识,做到遵法守纪、不违法。
7. 现场执行封闭式管理,出入要登记,不准外来人进入现场,如有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电话:0451-82937798。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巡查
| 适配人群 | 园区安委会,企业安全员,街道安监员 | 使用场景 | 园区督查,企业自查,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园区企业多,安全风险大,怕出事没人管,怕检查乱来没章法。 | ||
| 适用范围 | 园区所有企业,还有安委会和街道安监办。 | ||
| 职责分工 | 园区安委会牵头干,企业自己查,安委会每月督查,街道安监办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检查要依法依规,不能走过场;隐患要登记、整改、复查、销号;重大隐患得挂牌督办。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后马上反馈意见,发整改通知书;超期不改就报上级处罚;检查人员得守规矩、保密、不添乱;每月汇总报街道。 | ||
一、园区安委会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二、园区日常安全检查应坚持严格检查、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热诚为企业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日常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周期由各企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五、园区安委会每一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含现场办公)。
六、检查、复查后,应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复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书面报街道安监办。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跟踪。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八、在每次检查前要认真制订检查计划,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程摩,保守被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
九、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定期向街道安监办汇报。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化工厂安全生产巡回检查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领导小组,值班人员 | 使用场景 | 日常巡检,月度排查,异常处置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想天天盯着设备看,把隐患早点揪出来。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班组和班组长,管设备巡检这事。 | ||
| 职责分工 | 厂领导小组盯着大方向,班组长天天跑现场,安全员查劳动保护戴没戴好。 | ||
| 管理规定 | 每天要检查,每月全厂查一遍;问题得记下来、报上去;发现异常多查几次,大事马上喊人。 | ||
| 监督与罚则 | 班组长自己记本子,领导小组不定期翻看;漏查或瞒报就批评教育,再犯扣绩效;每月开会通报情况。 | ||
一、厂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做到班组日检,每个月全厂大检一次,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
二、各班组长负责日常设备运行的巡回检查,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三、各班组长必须明确检查内容、范围,对发生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并上报。
四、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各班组长必须增加检查次数,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五、各班组长必须加强对巡回检查的认识,杜绝麻痹思想。加强责任心,把巡检工作做好。
六、厂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平时对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职工佩戴劳动保护情况必须按厂部规定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隐患整改人,安监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限期整改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保护工人不受伤,帮公司守住安全底线。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干活的员工和管安全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管,各车间负责人具体干,安全员天天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查到隐患必须“四定”,定人、定事、定时、定钱;不能马上改的要加防护,还得排进计划里。 | ||
| 监督与罚则 | 整改完要报上去等验收;拖着不改就发整改书;再拖出事就追责;重大隐患得赶紧往上捅;不按要求做出了事要依法处理。 | ||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电力检修安全生产工作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工作票三种人,项目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调查,动火作业,外委工程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过事故,老有人不守规矩,设备坏了、人受伤了。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别再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人,所有部门,所有干活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带头负责,各部门老大管自己地盘,安委会统一指挥,安监部盯得最紧。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发现隐患马上报,不能违章指挥,不能冒险作业,不能乱动设备。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会查问题,季度大检查,出了事按“四不放过”处理,没做好就考核扣分,有功劳就表扬奖励。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和行业有关的规章、标准以及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规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 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总办会成员协助总经理对其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行政正职是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均对所辖范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作用并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严格以“四不放过”原则对待各类事故和不安全事件。
第四条 各部室要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布署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各项安全专项活动。
第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一) 认真学习、执行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 发现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三)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 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五) 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和习惯性违章行为。
(六) 有权获知自己的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和现从事的工作所存在的危险因素、所需的防范措施和出现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七) 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检举和控告。
(八) 在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九) 对上级单位和领导的决定或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但上级领导坚持时仍应执行,之后有权越级进行反映。
第六条 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改善劳动环境,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目标及控制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一) 不发生特大设备事故;
(二)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三) 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四) 不发生因本单位责任引起的重大电网事故;
(五)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六) 不发生本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七) 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八) 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第十条 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其他重大以上事故;部门控制障碍和轻伤,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不发生障碍和轻伤。
第十一条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通过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分解到各部室。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依照公司目标,制定不低于公司目标的部门以及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做到层层分解与落实。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察体系来组织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 安委会组织机构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总经理助理
成 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部、沙洲项目部、华兴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经营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资金财务部、后勤管理部的行政正职和安全监察部正、副职。
第十五条 公司安委会是统一组织、领导、协调、督促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 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地方以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本企业“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文化环境。
(二) 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支持、指导、协调、督促两个体系有机合作,从两个侧面控制并确保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三) 分析、掌握企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经营状况,研究、确定企业安全目标以及实现目标应采取的措施及有效办法。
(四) 组织编制、实施两措计划和职工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的有效实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劳动环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 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明确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职责与职权。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网络畅通和信息及时传递到位。
(六) 组织健全和督促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和使用。
(七)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生办负责召集,主管安全的领导主持。检查和总结全公司上季的安全工作;分析、预测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趋势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对下季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对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做出调整。对为安全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表扬和奖励的决定,对安全生产搞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及事故责任者作出给予批评、处罚和处分的决定。
(八) 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收集生产安全信息,掌握安全动态;审议和采纳群众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表彰和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革新活动。
(九) 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十) 凡发生事故,根据事故调查规定,所属主管领导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亲自配合或组织事故调查,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和制定防范措施,令广大员工接受事故教训。
(十一) 安生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下发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涵盖公司党政工团各系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负有完成的职责。应在安全生产的组织、思想、制度、技术和物资五个方面给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是运用上级和公司行政赋予的职权,权威、公正、强制地对企业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 公司组成三级安全网络,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公司的安全监察和安全网络管理工作。
第四章 安全例行工作
第十九条 安全例会
(一) 各级安全生产例会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公司三级安全网络会议每月6日-10日召开。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每月6日召开,节假日顺延。
4.部门安全生产例会每月1日-5日召开。
(二) 例会管理
1. 例会应填写会议签到表,记录到会人数。
2. 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
3.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存档并传递下发到所属单位。
4. 公司月度“安全简报”、“安全生产会议记要”,按时上报总公司、公司领导和下发至各部门。
(三) 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和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制度、规定、安全简报等和传达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
2. 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和分析安全生产趋势;违章检查和不安全事件分析并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和安全生产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危险点分析以及上个月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情况。
3. 对发生安全事件的部门、专业、班组及人员提出批评和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特殊贡献者提出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 班前班后会和安全活动日
(一)班前班后会和班组安全活动由班长组织,班组安全员协助。
(二) 班前会要结合本班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和交代安全、技术等注意事项;班后会要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等现象。要求班前、班后会做好纪录。
(三)检修班组每周五下午、运行班组每轮值学习班上午为安全活动日。活动以学习有关上级文件、事故通报、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分析讨论各种不安全事件、违章现象及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按照班组工作需要讨论制定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做好活动记录。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
(一)不定期地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按公司部署执行。
(二)每年进行春、秋季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应编制检查提纲、安全检查表并经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 检查内容以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及执行、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
第二十二条 安全性评价
(一) 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度遵照《尚未公布实施的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性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二) 安全性评价工作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开展。每周期第一年进行评价,第二年复查,第三年巩固提高。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月
(一)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和总公司的部署进行。
(二) 活动的重点: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实安全生产知识及掌握安全工作常识;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和提高安全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 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简称两措)计划
(一) 公司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及安全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安全及劳动人事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二) 部门“两措”计划在每年11月份编制,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编辑汇总后,报主管领导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会议,讨论、审查内容、汇总、落实项目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
(三)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及工具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部门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四)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上级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五)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源风险评价、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两措”计划的重要依据。
(六) 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七) “两措”计划所需资金优先安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
(八) “两措”计划的实施
1. “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由安监部门监督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2. 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两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落实。
3. 部门“两措”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变动上级指定的项目,则必须征得上级部门的同意。
4. “两措”计划项目应纳入月度生产计划下达与执行。
5. 各部门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两措”实施情况报安生办,对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理由和预期完成时间。
(九)验收与考核
1. “两措”项目完成后上报,安监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 “两措”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列入月度考核。
第五章 规程制度
第二十五条 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措施(包括实施细则)等。贯彻中可根据上级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细则、补充规定或健全部门制度,但不得抵触或低于上级规定与标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及部门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等有关文件:
(一) 当上级颁发新规程、规定等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公司有关的调整、变动、修改等涉及到需要改动有关文件时,应及时修订、补充相关文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 每年需公布、复查的现场规程等应及时复查和公布并通知有关人员;不许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到有关人员;
(三) 现场规程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其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公司每年公布一次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清单,各部门、班组按清单配齐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在公司或各部门工作、学习、协作等的组织或个人都必须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章 工作、操作票单管理
第二十九条 工作、操作票单使用应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十条 凡在电气或热力机械设备、设施上进行检修、维护、抢修、测试和调整等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下简称工作票三种人)必须经过公司级安监部考试合格并审查认可、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公布后方能担当相应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工作、操作票单每月由安生办负责审查、统计、保存。
第三十三条 动火工作票
(一) 动火工作申请由检修班长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经批准、许可后分别留安监部门、运行班长和动火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
(二) 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分别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安监部门审核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需由安监部门审核批准。
(三) 填写好的动火工作票先由项目部领导和专工审核后再送往相关部门进行签发、审批、许可。
(四) 动火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许可人通知监护人(一级动火还应通知安监部门)和消防专职到现场监护。
(五) 动火工作负责人不准离开工作现场或中途换人。严禁擅自更改安全措施、增减工作内容和有关动火设备的运行状态。
(六) 动火工作结束后,安监人员、消防专职、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种遗留、工作人员及其工具已撤离、动火票已终结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七章 外委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 外委项目在依法签订合同前,必须与安全监督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合同必须附件,具体规定检修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方相关部门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严禁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包工程。审查合格后,在安全管理协议书上签字并对审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合格后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证件复印件均交由安生办建档,工程结束后交档案室备案。
(一) 经营计划部门负责审查内容
1.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和符合承包工程的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省级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
1.参与工程的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2.确定承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网络人员的文件和安全管理人员资历、有关证件、身份证;
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齐全;
4.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安全工器具、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测检验报告;
5.承包工程全体人员身体检查和职业病体检报告;
6.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依据及配备证明;
(三) 工程、维护项目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1.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全部工作人员符合工作要求的资历、技术等级等证明;
2.除安全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参与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检验;
3.承包单位施工简历、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证明;
4.工程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技术、质量监督控制措施;
5.保证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专用及普通工器具清单;
第三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对本外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对其应视为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到项目部安全、质量及文明生产管理体系中严格进行管理。向乙方提出确保工作安全的组织、安全和技术措施和要求,连同乙方制定的确保工作安全的组织、安全和技术措施一并写进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将合同总价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上缴甲方安全监察部。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50%;发生轻伤事故扣除25%;其它安全考核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如安全保证金不够罚款则从工程款中加扣,如合同期间未发生任何不安全事件和未违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安全保证金如数退还。
第三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 开工前首先根据资质审查和培训考试结果对乙方参与工程人员进行核对,要求乙方整个工程期间不许进行人员更换。
(二) 提供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治安、防火要求以及工作票管理规定等,对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质量、文明生产方面的培训和考试,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进行复考,再不合格拒绝使用。
(三) 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资料并由乙方签字生效。
(四) 在有危险性(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灼伤、跌落、溺水等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签字手续,同时要求乙方做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和设监护人员,报甲方项目部审核批准后监督实施。
(五)为乙方人员办理统一的出入工作场所的证件,制定适用于甲乙方的现场管理奖惩规定并一视同仁、严格执行。
第三十九条 乙方不得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和反包(交由甲方专业、班组或个人完成),如特殊情况确需甲方配合的工作,需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和派遣相关人员协助完成。
第四十条 在同一个工作区域内如有两个以上的承包队伍,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督促其之间相互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四十一条 乙方发生任何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甲方根据规定进行事故报告。乙方瞒报、漏报、迟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和上报,由总公司对乙方进行内部考核。
第八章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机组常维、机组检修及其它零星项目所需增加临时用工时,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临时用工的落实,对临时用工人员的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进行审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档案,并报安全生产监察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察部负责组织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公司、部门、班组),监督检查用工部门、班组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四十六条 用工部门(班组)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第四十七条 临时用工人员在公司生产区域参加相关的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部门安全管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第四十八条 临时用工人员应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十九条 临时用工人员应认真参加班前会、班后会,了解和掌握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等,对发现的问题和疑问,应当及时提出,不得违章作业,遇有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的作业命令有权予以拒绝,造成后果的给予处罚。
第五十条 临时用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现场,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五十一条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用工人员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五十二条 临时用工人员如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司制度予以考核。
第九章 消防管理
第五十三条 消防组织机构
(一) 公司消防领导组由安全主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二) 各部门成立基层消防工作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部门安全员和各班组长任工作组成员。
(三) 公司消防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
第五十四条 消防管理覆盖范围
(一) 各部门所辖办公、加工、储存、值班、代管等范围和区域。
(二) 沙洲、华兴项目部和工程技术部在维护和工程施工中还要将自身纳入所服务单位的消防管理体系并接受管理。
第五十五条 消防管理规定
(一) 除沙洲项目部外,公司各部门仍使用华兴电力有限公司配置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
(二) 生产办公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存放雷管、炸药、导火索,禁止存放大量的燃油、化学药品等易燃易爆、化学剧毒危险品。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安全主管领导批准、保卫部门登记备案,储存管理部门做好防火、防爆和防盗的安全措施。
(三) 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要分类存放在危险品库内并有专人管理。
(四) 公司每季、各部门每月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火灾隐患并有详细记录。
(五) 发生火警、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并报告部门消防工作组长,视火情及时通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乃至公安消防部门。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分析。
第五十六条 消防器材的维护、保管和修理的规定
(一) 公司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归所在部门负责保管、使用。
(二) 在没有火灾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发生火灾使用灭火器后,应及时通知安全生产办公室更换药液。非火灾情况下动用消防栓消防水带应有保管部门的同意,用后必须按原样恢复。
(三) 公司消防器材的抽检和更换药液归安全生产办公室专人负责。
(四) 消防(生活)水泵房内设备的检查、启停操作由华兴项目部化学运行负责。
(五) 公司办公、生活消防水系统及消防栓、消防泵的检修、维护由华兴项目部负责。
(六)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更换、维护、修理须由保管部门提出,安监部门检查确认并联系华兴电力有限公司分管部门负责更换、维护与修理事宜。
第十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两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考试。
第五十八条 全体生产人员进行安规考试,要求100%覆盖,100分通过。如考试不通过则重新组织学习考试,直至通过方能在生产现场进行工作。
第五十九条 新入厂员工(含实习、代培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
(一)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有关规定,依法从事生产作业。
(二) 学习有关电气热力检修、防火防爆、起重、焊接、交通、转动机械设备以及登高作业和其它各种危险作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 学习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撤离知识。保证在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必须具备有关紧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养成遵守规章制度、按规程操作的工作习惯。
(五) 掌握本岗位安全工作技能和危险源辨识,以符合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六十条 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程序
(一) 新录用的职工、外聘工(临时工)和外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经公司安监部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和履行“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手续。
(二) 外来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进行参观前的现场安全教育,教育培训内容包括规范着装,严禁动手触摸(操作)各类设备及就地开关、按扭,指定参观路线、规定参观内容并提供配戴安全帽等。
(三) 已获资质审查通过的分包施工队伍,由分包部门交安监部门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并由安监部门命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方可转入工程分包项目的部门和班组进行安全教育。
(四)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专职负责进行,内容包括:电力工业生产特点、安全生产方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电气、热力、机械设备和特殊大型工器具安全知识简介,《电力安全规程》相关内容和必要的事故教训讲解。
2. 二级安全教育由部门分管安全经理或安全员负责,内容包括:部门工作、设备特点、劳动纪律和注意事项、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工作范围、人身、设备、环境等事故的救护与预防方法、专业工作操作规程。
3.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内容包括:班组工作内容、范围、岗位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危险点及机械设备、工器具、劳防用品的性能、使用及安全装置的使用、检查方法,事故预防方法和注意事项、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方法及急救措施或规定等。
第六十一条 特殊工种管理
(一) 凡从事焊接、起重、架子、厂内机动车驾驶、金属监督、压力容器监督、化学危险品管理等工种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专门的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作业。同时按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定期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教育。
(二) 到我公司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将特种工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安监部门审查备案。否则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特殊工种作业。
(三) 我公司特殊工种实行集中管理。证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便于安排培训、取证、复证、和外出承接工程。
第六十二条 复岗、调岗安全考试
职工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工种变动或运行脱离生产岗位达1个月、检修3个月以上,在复岗、调岗上岗前,所在部门和班组必须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复岗由班组考试备案;调岗由部门和班组两级考试和备案。
第六十三条 用工部门要针对临时工所承担工作范围的安全技术、技能经常组织学习、考试。考试成绩、评价由用工部门建立、保存个人技术档案。
第六十四条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与考试
(一) 各生产岗位人员,每年11月份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规考试,成绩记入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内,考试卷由安检部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二) 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应集中学习并补考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十五条 规程考试与反事故演习
(一) 每年8月份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的考试,合格率要达到100%,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试卷由部门保存一年。
(二) 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全公司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编写,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三) 部门和班组的反事故演练,分别为半年和每季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和班长组织进行。部门和班组演习总结按电子版格式整理,3天内分别报公司安生办备案。
第六十六条 公司每年对工作票三种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名单。
第六十七条 公司安监部门每年9月份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岗位工作。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安全生产办公室。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生产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隐患整改,事故预防 |
|---|---|---|---|
| 制定背景 | 项目生产要顺利,安全工作得真正落地。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个项目部所有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负责人具体干,大家都要参加会、记笔记、传精神。 | ||
| 管理规定 | 开会必须记清楚,精神要马上传给经理和安全员,会后得用会议或板报落实。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调度会盯隐患,每周例会学安全,每月总结找问题、定方案、分到人,出大事随时开专题会,不落实就追着改。 | ||
1. 目的:为了保证本项目的生产顺利进行,更好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3. 内容:
3.1. 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领会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会议资料传达给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经项目部研究后,以各种形式(如会议、文件、板报等)将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
3.2. 内部会议
本项目在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以下四种安全生产会议:
*生产调度会
总结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周生产例会
在每周六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并结合施工生产,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
*月度生产会议
每月底的月度生产会议上,应认真总结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查找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人。研究下一个月安全工作的重点,制订整体工作方案,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具体落实。
*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
针对本项目部出现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了安全事故或上级紧急通知等情况,不定期召开。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适配人群 | 经信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业管理股人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企业监管,天然气管道保护,电力设施消防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领导和股室责任不清楚,想把安全活儿分明白点,让大家都有数。 | ||
| 适用范围 | 局里所有领导和干部,还有管的那些企业、项目、出租场地。 | ||
| 职责分工 | 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副局长管自己那摊,各股室负责人盯具体事,安办日常跑腿盯进度。 | ||
| 管理规定 | 每月至少查一次企业安全,隐患要四到位整改,出租房必须签安全责任书,新员工要培训,预案要演练。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通报各股室干活情况,年底算总账,不合格的绩效受影响;出事了按“四不放过”追责,瞒报拖报要严查。 | ||
龙海市经信局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龙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龙委【____】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为明确和落实市经信局领导和各股室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
本局领导(包括局长、副局长)及局机关干部。
二、监管内容
(一)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建章立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保障安全投入;督促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评价制度。
(二)日常监管。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报备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自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四到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本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出租(发包)方与租赁(承包)方签订单项《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租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____〕4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____〕10号)的要求,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等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火灾等四个应急演练,强化正面教育,唱响“和谐海西、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四)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民爆物品、“三合一”厂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彻底清查整治密集场所,发现“三合一”或“多合一”厂房,坚决予以取缔。
(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民爆物品、油气管道、电力运行等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合力;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予以严厉打击。
三、责任分解
(一)市经信局局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局长是本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规定,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在每季度的工业经济运行会议上一并布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3、协调和处理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为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4、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企业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领导、协调、督促、指导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协调、指导系统内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参加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与市安委会的领导工作。
(二)市经信局副局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分管股室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3、负责本局责任分解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秘书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秘书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负责本局机关办公场所用电、防火和防盗等安全工作,将本局安全生产监管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督促本局受益的出租场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监管对象:本局机关办公场所、本局受益的出租场所。
(四)政策法规与企业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政策法规与企业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负责经信局系统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检查督促局直属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负责全市城际之间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管道设施占压问题。作为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股室,牵头做好局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工作。
监管对象: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
(五)经济运行与产业研究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经济运行与产业研究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指导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六)工业管理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工业管理股的局领导;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审核和年审前的安全检查;负责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民爆企业严防“四超”现象,落实防失盗、防明火、防漏电、防撞击、防静电、防雷击等六防措施。
监管对象:福建省联久民爆物品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
(七)投资规划与技术进步股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投资规划与技术进步股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
1、在工业项目核准、备案的同时,负责督促企业做好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等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督促企业依法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监管对象:经本局审批的工业项目。
(八)能源和环境资源综合股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指导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海供电公司和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在建、改(扩)建水电站工程及以发电为主水库电站,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市经信局审批或审核的工业项目。
监管对象:龙海市电力公司和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在建和已建水电企业。
(九)电子信息与生产服务业股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典当行业经本局许可(或核准、审核、备案)前的安全审查。
监管对象:本局监管的典当行业。
(十)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局领导;主要责任人:安办主任
1、负责本局安办日常工作,拟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定期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本局安委会决定或决议,组织检查全市经信系统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抽查,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按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
3、协助龙海市经信局做好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4、承办本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
(一)严格责任追究
局各业务分管领导、各有关股室、相关直属企业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救援的,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大考核力度
全局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局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每月通报各股室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业务股室、单位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一)各分管领导、各有关股室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氛围,形成层层分解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要求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本业务范围安全生产分责、工作部署、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应急救援体系救援;指导并督促企业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
(二)切实做好日常排查工作。每年4月份,各股室负责人要结合防范自然灾害工作组织监管责任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开展1次全面的排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所在单位及时做好整改;列入计划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期限,并督促隐患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可控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局主要领导,同时向局安办报备。
(三)责任履行。上述安全生产责任分解,以本局领导和股室岗位设定,在对应岗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不因责任领导或责任人的变动而变动,责任领导或责任人如有更换,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机修班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机修工,电工,值班人员 | 使用场景 | 机修作业,设备巡检,故障维修 |
|---|---|---|---|
| 制定背景 | 以前老出安全问题,设备乱放、人随便进车间、防护用品不戴,得管一管。 | ||
| 适用范围 | 机修车间所有人,包括电工、操作工、新来的人。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带头抓,班组长盯着干,安全员天天查,生产部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不违章作业,不乱动设备,工具摆整齐,防护用品必须戴,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巡查两次,问题马上修;卫生不达标扣分;事故要写报告、分责任、签字报批;修不好电机要赔钱。 | ||
1、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细心操作,精心维护。
3、各种工具及移动设备摆放整齐并符合规定。
4、单位人员不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入操作场所不准随意移动任何设备。
5、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当中穿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6、新上岗人必须给厂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7、按时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突发事故正确分析判断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8、保持机修车间的设备清洁,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9、挡板巡查期间看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模设备是否运行平稳。
10、各种电器柜、动力柜由车间使用并保护,不能违章操作。
11、每班损坏电机一律由当班电工写出事故报告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车间操作工签字报到生产部审核,由生产部分管领导批准到维修处修理,修好电机由专人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准入库,出现质量问题由修理处全额赔偿。
12、现场管理标准
(1)严格执行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做到卫生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2)当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责任区卫生,如出现不达标现象按公司规定处理。
(3)在现场作业完毕,做到底面无杂物、无垃圾。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 适配人群 | 安全责任人,安管员,营运客车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资格取证,客运驾驶适应,三级安全教育 |
|---|---|---|---|
| 制定背景 | 公司安全员没证上岗,培训不系统,知识老化,想让大伙都持证、懂法、会开车。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安全责任人、安全员、驾驶员、新入职司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牵头组织,各车队配合执行,公司领导抽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拿《安全资格证书》才能上岗;每年至少两次培训;驾驶员要考过才准开车。 | ||
| 监督与罚则 | 轮训不合格就调岗;考核不过关就补课再考;没参加学习的要补学补考;没证的不准上岗。 | ||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我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省交通厅、市交委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一、二、三责任人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法规知识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条 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市交委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定期组织轮训,轮训不合格者,调离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三条 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营运客车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和优质服务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 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72小时的脱产培训时间。
第五条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以及板报、标语、挂图等,在 “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119”宣传日、“春运”和重大节日期间,在公司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全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安全知识。
第二节、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法规、法律意识、敬业精神的教育。
二、坚持常年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习及安全知识竞赛。严格安全学习考核制度。对未按时参加学习及安全培训的人员,要组织补课,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驾驶车辆。
三、配合全国和地区性的安全活动开展,搞好公司职工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教育、普及和提高职工的遵章守法自觉性。
四、公司对新聘驾驶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员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综合考试。
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人员职业教育培训。邀请交警、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授课,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共培训3-5期,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车驾驶,不合格者进行补考,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节、新进驾驶员聘用及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川交路运[____]45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新进驾驶员聘用制度和培训制度。
一、对新进驾驶员及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敬业精神、驾驶员资质、技术状况、家庭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驾驶员在聘入前因各种原因中断客运驾驶工作1-3月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1个月;中断3-6个月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2个月;中断6个月以上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3个月。期满经考试合格后解除适应性监护驾驶。
三、坚持常年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学习及安全知识竞赛,有针对性的又有季节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公司对新进驾驶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员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综合考试。
五、公司安全科负责对新增驾驶员跟车进行路考,并填好记录。
六、公司严格对新进驾驶员资格审查(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原单位安全驾驶证明、驾驶证所在核发地车管所基本信息情况表)进行登记存入单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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