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适配人群镇机关干部,党政办人员,行政效能办成员使用场景上班考勤,节假日值班,驻镇值班
制定背景想让大家上班更守时,值班不偷懒,开会学习都到场。改掉拖拉散漫毛病,让机关看起来有精神有干劲。
适用范围镇里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事业编和临时工。
职责分工党政办负责日常登记和统计,镇领导抽查核实,效能办监督执行,财务科按结果发钱扣钱。
管理规定按时签到不能代签,点名必须在岗,值班不能擅自离岗,开会学习不能缺席早退。
监督与罚则每月统计公布扣分,年底算总账扣奖金或发奖励,分数高低影响评优,检查结果全公开。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

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a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

适配人群乡镇机关干部,股级及以上干部,一般行政人员使用场景日常考勤管理,节假日值班,夜间驻镇
制定背景想让工作氛围更积极,改掉懒散作风,树立机关好形象,提高办事效率,给年底评优打分用。
适用范围镇里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值班、开会、学习这些事。
职责分工党政办负责统计考勤,镇领导随时抽查,效能办成员配合检查,主要领导最后审核。
管理规定上班要按时签到,不能代签,离岗得提前说,值班时不能溜,开会学习不能缺席早退。
监督与罚则每月统计公布扣分,次月10号前汇总交领导存档,财务科按表扣钱发奖,扣分超250分就没年终奖,全勤有额外奖励。

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

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假

适配人群机关部门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人事部门经办人使用场景机关考勤管理,年休假安排,探亲假执行
制定背景怕大家随便请假影响工作
适用范围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职责分工分管领导批假,书记或主任批长假,党政办登记,人事部门管审核
管理规定请假必须提前批,病事假要写申请,休假要销假,急性病和丧假可例外
监督与罚则没批就走算旷工,扣下乡补助和交通费,扣年终奖,超期发生活费,还要交保险费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事项

1、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过批准后,交党政办主任登记。请假1天的,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2天以上(含2天)先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党政领导请假一律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

2、机关工作人员休假(丧假除外)必须先本人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经人事部门审核,报书记或主任批准后并交党政办主任登记方可休假。休假完毕后,必须及时销假。

3、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急性病及丧假除外)均得事先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办法及待遇

(一)病假休假办法及待遇

1、机关工作人员因患急性病需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或委托人写出申请;因患慢性病需需住院治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介绍信按程序办理住院审批登记手续。

2、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按出勤天数比例扣除其病假期间的年终目标管理奖。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

(3)病假超过6个月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从第7个月开始只发放其基本工资。

(二)事假休假办法及待遇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其他有关的工作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确因特殊须书面报告经审批后方可准假。

2、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事假在1个月以内的,扣除其事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按出勤天数比例扣除其事假期间的年终目标管理奖。

(2)事假超过1个月不满2个月的,扣除其事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

(3)事假超过2个月的,按请长假人员待遇对待。全额拨款人员每月发300月基本生活费,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人员每月发260月基本生活费,不在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同时还必须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三)年休假办法及待遇

1、休假条件。凡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由人事部门确定)已满5年,依法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2、休假天数。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7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休假14天。

3、休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4、有关年休假具体问题的处理。(1)在一个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病假累计达1个月的,均不得安排休假。(2)凡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天数,而在本年度内事假、病假累计达到上述天数的,下年度不再享受休假待遇。(3)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能超过两次,休假时间不能跨年度使用。(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确需在外地休假的,必须经书记或主任同意,方可前往,其路费自理,路途时间计算为休假时间。

(二)探亲假办法及待遇

1、探亲条件。工作满1年的正式工作人员,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待遇。

2、探亲假期。(1)职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20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3、探亲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三)产假办法及待遇

1、产假假期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一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

(2)怀孕流、引产假期。经医疗部门证明,女职工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3个月引产的。给予30天产假。

2、假期待遇

(1)休假期间扣除其下乡补助和交通费。

(2)有岗位津贴的扣除休假期间的岗位津贴。

(3)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四)婚、丧假办法及待遇

1、婚、丧假假期

(1)婚假。在职工作人员结婚可休假3天,如本人已达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者增加婚假12天。

(2)丧假。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父母亲病故,可休丧假3天。处理丧事可请3~5天事假料理。

(2)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

适配人群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办室主任,委办室副主任,科级以下人员使用场景机关考勤管理,目标考核执行,干部请假备案,工作人员销假登记
制定背景怕大家随便请假,影响工作节奏。考勤乱糟糟的,考核也没法算清楚。
适用范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职责分工秘书长管副秘书长和各室主任。各室主任管自己手下人。机关党委办公室收备案单子。
管理规定请假要填单子。销假不及时算旷工。天数不同,批假人不一样。
监督与罚则单子填错重填。没销假就记旷工。每月抽查几次。旷工三次扣当月绩效。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试行)

一、为加强机关纪律,规范考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二、秘书长请假1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主任请假1天(指病、事假),须秘书长批准;请假2―3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三、机关各委办室副主任(含正、副处级调研员)请假1―2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四、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假1―3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4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五、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销假单》,请假期满后分别到秘书长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销假,逾期按旷工处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某城乡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适配人群乡镇机关干部,分管领导班子,督查工作组成员使用场景季度工作评议,重点工作督办,日常作风督查
制定背景干部作风有点散,干活不够积极,任务老拖拉。想让大家更认真、更主动、更拼一点。
适用范围全镇所有机关工作人员。
职责分工镇党委会定方向,组织办牵头干,督查组天天盯,分管领导打分,大家互相评。
管理规定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超四天要扣分,交办任务必须按时做完,办公室要干净,上班不许干私活。
监督与罚则每季度打分排名,通报批评扣分,表扬加分;年底算总账,和评优、发钱直接挂钩;分数太低要被谈话,记录在案。

为加强机关管理,切实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激发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其他交办任务。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目的及意义

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责任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更加奋发有为、勤奋、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工作团队。

二、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各项工作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程序

(一)季度考核

1、每季度开头第一周工作日内,由党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2、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上季度督查结果。

3、民主评议

(1)每位机关工作人员作2―3分钟的上季度工作小结发言。

(2)由全体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集中民主评议,由参加评议人员填写评分表,评议内容包括每个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配合、团结互助等方面情况。评议的总分为40分。

4、组织考核

由党政班子人员根据个人总结发言、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承担具体任务的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日常工作履职情况、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作风、效能情况等为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分,总分为60分。交叉管理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评分后按综合得分折后计分。

5、加减分情形

(1)、日常、常规和交办工作未完成,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镇党委政府点名批评的,扣直接责任人3分,被领导诫勉谈话的扣4分;出色完成工作,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扬或被镇党委政府点名表扬的加3分。

(2)、一个季度请事假超4天以上的扣2分。

(3)、上班(值班)或参加会议,每迟到、早退1次扣1分。被确认为旷工或无故缺席的,一次扣3分。各项扣分事项多次发生,扣分累加。被督查组发书面通报的扣2分,被领导诫勉谈话的扣4分。

(4)、对领导交办的临时重大事项无故不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合格的,将进行书面通报。通报1次扣2分;通报后仍不能完成的由党政主要领导予诫勉谈话,每谈话1次扣4分。

(5)、卫生责任区域及办公室未打扫的,办公室文件资料、物品乱堆、乱放、不规范的,被督查组发书面通报的。分别扣具体责任人2分,被领导诫勉谈话的扣4分。

(6)、上班时间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者看电影、电视剧,玩游戏的发现一次扣1分,被督查组发书面通报的扣2分,被领导诫勉谈话的扣4分。

(7)、外出不按规定请示的,发现1次扣2分。

(8)、其他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每发现1次扣1分,被通报的扣2分,被诫勉谈话的扣4分。

(9)、不服从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安排工作,致使工作延迟上报的,或督促补报的,发现一次扣3分。被通报的扣4分,被诫勉谈话的扣5分。

(10)、出色完成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扬或被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加2分。受到市委、市府及市级部门表彰的加3分;受到市委、市府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加4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受到集体表彰的部门,部门中工作人员每人按同等分值加分。

6、季度考核得分

镇党委根据季度考核加减分情况进行汇总得出季度考核总分,总分为100分,有加分情况可超100分,并于会后通报。

(二)年终考核

1、下一个年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内,由党委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上年度终考核。

2、党政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每个工作人员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交办任务、重点工作等,总分为100分。

3、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季度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的,在年终综合考核时加五分,可以累加。

4、年终考核得分

镇党委根据年终考核评分及加分情况进行汇总得出年终考核总分,总分100分,有加分情况可超100分,并于会后通报。

(三)全年综合考核

1、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加构成全年综合考核。

2、全年综合考核综合分为100分,其中季度考核占80%,年终考核占20%,折合总分为全年综合考核得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年终评优秀公务员或事业干部的重要依据。公务员、事业干部年度考核中全年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有资格参加优秀评选,镇党委根据全年综合考核得分考前的名次研究确定获全年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全年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至94分的,比评为合格或称职。全年综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比评为不合格或不称职。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综合考核成绩与年终绩效工资挂钩。绩效考核分为特等奖、一、二等奖、不得奖和倒扣七个等次。综合得分在100分以上为特等奖,年终绩效工资上浮20%;综合得分在98分以上为一等奖,年终绩效工资上浮15%;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为二等奖,年终绩效工资上浮10%;综合得分在80分至94分不得奖,年终绩效工资不上浮也不扣;综合得分在80分至70分倒扣年终绩效工资10%;综合得分在70分至60分倒扣年终绩效工资20%;60分以下倒扣年终绩效工资30%。

3、全年综合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记录备案。

七、本考核办法从每年年初开始,惩处扣分从通知之日起执行。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j机关工作人员岗位

适配人群窗口工作人员,基层公务员,政务经办人使用场景政务服务,窗口接待,基层办事
制定背景大家服务群众时态度不够好,办事拖拉,程序乱,纪律松散,得立个规矩管一管。
适用范围所有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办公、接待群众、处理事务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科室负责人带头抓,每个员工自己执行,办公室和纪检员不定期看看谁没做到。
管理规定热情办事情,不推不拖;守程序不糊弄;不喝酒不闲聊;不拿不要不卡人;说话讲礼貌。
监督与罚则每月抽查一次办公状态,发现不守规矩先提醒,再犯就通报,三次就扣绩效。新来同事要学一遍,老同志带一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公仆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办事原则。

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注重质量,讲求实效,高标准完成职位赋予和上级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为群众办事要热情、诚恳、周到,不推不拖,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和规定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树立全局观念,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不推诿扯皮,共同搞好工作。

五、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谋私利;严禁吃、拿、卡、要。

七、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接待来人、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

八、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正常办公秩序,不串岗,不大声喧哗,不扎堆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查看不健康的内容;无公务往来,中午不准喝酒。

九、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室内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办公人员精神饱满,着装整洁。

十、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按规定请、销假。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

适配人群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办室主任使用场景会议筹备,立法调研,常委会履职
制定背景机关纪律松了,考勤乱七八糟,干活效率不高。想靠制度管住请假这事,顺便跟目标考核挂钩。
适用范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职责分工秘书长管副秘书长和各委办室主任。常委会主管主任管秘书长和副主任以上。各委办室主任管自己科室科员。机关党委办公室收备案材料。
管理规定请假必须填单子。批假按天数分级审批。销假不及时算旷工。病事假都得走流程。
监督与罚则批假看级别,备案留痕迹。销假去指定地方办。不填单、不销假、超期不归,直接算旷工。机关党委和秘书长处定期查记录。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试行)

一、为加强机关纪律,规范考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二、秘书长请假1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主任请假1天(指病、事假),须秘书长批准;请假2―3天,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三、机关各委办室副主任(含正、副处级调研员)请假1―2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秘书长处备案。

四、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假1―3天,须相应委办室主任批准,请假4天以上,须常委会主管主任批准,并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五、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销假单》,请假期满后分别到秘书长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销假,逾期按旷工处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

适配人群机关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使用场景机关办公,干部休假,探亲安排
制定背景大家老是随便请假,领导批假没个统一标准,登记也乱七八糟,想让请假这事有规矩可循。
适用范围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党政领导和普通干部。
职责分工分管领导先签字,书记或主任最后批准,党政办主任负责登记,人事部门审核休假材料。
管理规定请假必须提前书面申请,不能补假;休完假得马上销假;探亲、产假、婚丧假天数和条件都写清楚了。
监督与罚则没批准就离岗算旷工;党政办每月核对登记本;人事科抽查执行情况;发现不按流程的要重新走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事项

1、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过批准后,交党政办主任登记。请假1天的,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2天以上

(含2天)先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党政领导请假一律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

2、 机关工作人员休假

(丧假除外)必须先本人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经人事部门审核,报书记或主任批准后并交党政办主任登记方可休假。休假完毕后,必须及时销假。

3、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

(急性病及丧假除外)均得事先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待遇。

2、 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3、 探亲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三)产假办法及待遇

1、 产假假期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一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

(2)怀孕流、引产假期。经医疗部门证明,女职工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3个月引产的。给予30天产假。

2、 假期待遇

(1)休假期间扣除其下乡补助和交通费。

(2)有岗位津贴的扣除休假期间的岗位津贴。

(3)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四)婚、丧假办法及待遇

1、 婚、丧假假期

(1)婚假。在职工作人员结婚可休假3天,如本人已达晚婚年龄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者增加婚假12天。

(2)丧假。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父母亲病故,可休丧假3天。处理丧事可请3~5天事假料理。

(2)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县某项目办机关工作

适配人群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项目办人员使用场景项目执行,下乡指导,报表上报
制定背景机关运转不够顺,作风有点散,想让大家干活更利索、更规范。
适用范围县项目办所有工作人员。
职责分工主任总负责,分管领导管科室,科室负责人带队员,大家各盯一块事。
管理规定听指挥、守规矩、不推诿、不造假、不贪不占、不乱报材料、不吵不闹不赌博。
监督与罚则靠考勤查迟到早退,靠检查看报表材料,出问题就追责,停职、调岗、处分、扣绩效都可能。

县项目办机关工作制度

为确保办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办主任会议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办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办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科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主任负责;分管领导向主任负责。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县委、县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影响本办在县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来访人员应起身相迎,茶水相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

5、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6、各科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再报主任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7、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五个不准”。

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 ,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

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纳入绩效考核。

下乡指导工作不准酗酒。

非工作需要不准客串科室或到其他单位串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鄂尔多斯动监所机关工作

适配人群动监所干部,基层执法人员,机关行政人员使用场景行政执法,窗口接待,内部考勤
制定背景机关管理松散,作风不够好,办事拖拉,形象受影响。
适用范围动监所全体干部职工。
职责分工所领导牵头管,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办公室日常检查监督。
管理规定不迟到早退,守纪律,爱公物,办公环境要干净,热情接待办事人。
监督与罚则平时抽查考勤和卫生,会议签到记表现,问题轻的提醒,重的通报批评,年底评优挂钩。

鄂尔多斯市动监所机关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工作有序运行,维护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机关工作制度。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党的纪律,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爱护公物。

3、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热爱机关,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做到办公环境整洁。

4、全所干部职工要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努力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机关形象。

5、必须树立服务意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在各项审批和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公正处理事务。

6、对来单位办事的基层人员,要热情接待,能办的事尽快办理,不能办的要耐心解释,注重办事效率。

7、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注意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8、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9、遵守机关请销假制度,职工请假或公出,需经所领导批准。

10、按时参加各项会议,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记录。

11、单位领导之间要加强团结,保持联系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