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察人员,煤矿统计员,企业安全部长 | 使用场景 | 煤矿生产,基建施工,地质勘探 |
|---|---|---|---|
| 制定背景 | 以前事故统计乱七八糟,标准不统一,数据没法比,领导看不清问题在哪。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煤炭企业、井口、基建队、勘探队、火工厂、机械厂。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监察部门牵头干,企业自己报数据,主管部门盯着查,煤炭部安全司收报表。 | ||
| 管理规定 | 按井口性质分类报,外单位承包的事故归发包方管,突发病不算本企业事故。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五日前交表,不交就催;季度分析,年底大汇总;档案要全,台账要准,漏报重填。 | ||
一、安全监察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严格依据事故的伤害程度,伤亡人数和性质进行分类、统计、上报。
二、煤炭行业伤亡事故按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国有煤矿开办的具有独井口小井、乡镇集体煤矿分别列项统计。
三、国有煤矿井口下不分经营承包形式和用工制度,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律以井口的所有制性质统计,国有煤矿企业开办的具有独立井口的各类形式小井发生的事故单独列项统一统计。
四、煤炭企业伤亡事故按企业分为煤炭生产、基本建设、地质勘探、火工及机械制造,其中煤炭生产事故分为原煤生产事故和非原煤生产事故两部分。
五、工伤后一个月死亡的计入事故总死亡人数,上月报表报出后死亡的,只在死亡的月份报一次死亡,上月报的负伤事故不再修改,到年底一次更正。
六、外单位承包矿井内的生产,基建、安装发生的事故由发包单位统计报告。
七、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外统计上报备案。
1、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2、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3、职工在生产岗位直接原因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八、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事故统计报表报煤炭部安全司及有关部门。
九、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坚持月、季、年进行伤亡事故的分析,特别是年每年一月份将上一年的伤亡事故按事故类型、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员的文化程度、事故原因、伤亡人员的工令、伤亡人员的年令、发生事故的时间及所有制形式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每起事故、每个伤亡人员只能填报每种分析的其中一项,涉及几项时,应填最主要的一项。
十、安全监察部门必须建立事故档案,及时填写各类事故统计台帐、整理好统计资料,为企业各级领导决策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x煤矿事故分析追查
| 适配人群 | 机电维修工,设备点检员,事故调查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故障处置,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落实 |
|---|---|---|---|
| 制定背景 | 设备安全设施老被乱拆,事故后追责不清,分析不彻底,怕出大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机电设备的队组和相关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各队自己查小事故,机电科牵头查大事故,安检科也参与,矿长和总工管特大事故。 | ||
| 管理规定 | 安全设施不能拆,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查,报告要照规程写实。 | ||
| 监督与罚则 | 小事故队里查完报机电科,大事故多部门一起查,查完有报告有处理,瞒报漏报要追责。 | ||
1、设备所带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不用,如发现一次者,按机电事故处理。
2、机电设备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3、各队发生机电设备一般事故后,各队组织追查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上报机电科。
4、发生重大机电事故由机电科、安检科参加追查。发生特大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追查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以及事故分析报告。
5、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设备损坏,不得作为机电事故处理。
6、机电事故报告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如实上报。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某煤矿事故隐患排查
| 适配人群 | 矿长,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瓦斯防治,顶板监控,水害预警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按法律和煤矿安全规程来定的。 | ||
| 适用范围 | 管全矿所有隐患的找、评、报、盯、改。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干,分管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组织干,班组长管自己班,安全员统管。 | ||
| 管理规定 | 每月查一次大隐患,分10类3级,a级要停产,b级限期改,c级当场办。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要写报告交县里,挂牌建档跟踪,开会检查考核,不落实就追责。 | ||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四条 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 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 安全检查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 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1次。排查结果报告县煤炭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 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 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1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 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八条 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九条 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班组立即解决。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第十三条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贯彻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煤矿事故调查
| 适配人群 |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劳动监察员 | 使用场景 |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事没人管清楚,调查乱七八糟,责任分不清,怕漏查、偏查、拖着不查。 | ||
| 适用范围 | 企业里所有工伤事故,从轻伤到特别重大伤亡都得按这个来。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负责人牵头,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干活,工会盯着,劳动公安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 ||
| 管理规定 | 调查组成员要有专长,不能和事故有关系;要查清原因伤亡损失;必须写报告签字。 | ||
| 监督与罚则 | 调查组可以随便问人要资料,谁拦着就追责;报告三十天内交,特殊情况最多延到六十天;劳动部门能拍板定调。 | ||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它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参加。
3、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该区的市劳动行政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主管部门、省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省总工会应派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员参加,还可邀请其它部门监察人员和专家参加。
4、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特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它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参加。
二、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某一方面的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索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预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五、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性质,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综合报告,事故调查组或员必须在报告上签字。
六、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分析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有不同意见,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对结论性意见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七、事故原因查清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制定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完成。
八、发生事故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事故处理报告。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后台孜煤矿事故应急救援
| 适配人群 | 矿长及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矿井突发事故,灾害预防处置,应急救援启动 |
|---|---|---|---|
| 制定背景 | 矿井老出事故,怕死人,怕乱套,得有个章程管着。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人,所有井下活儿,所有突发灾情。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干,副矿长和技术员跟着上,安全员盯着看,井长也得扛事。 | ||
| 管理规定 | 预案得写清楚,物资要备齐,出事马上报,不准瞒着不吭声。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设备,每年练两次,谁不练扣钱,谁瞒报就换人,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 ||
为了预防矿井各类灾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利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结舍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煤矿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安全员、矿井负责人组成,业主、矿长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余人员为小组成员。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矿井各类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灾;负责事故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二、设立矿井应急抢险救灾队 为了及时处置矿井各类灾害事故,本企业在生产一线选拔5~10员具有相当安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生产骨干组成应急抢险救灾队,一但发生突发事件,在矿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企业与就近的地方煤矿救护队签订矿井救护协议,一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立即召请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器材,并对其救护器具性能完好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此 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五、针对本矿井主要灾害,分别制定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年度矿井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置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但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自动启动,由矿长全权调度指挥组织企业抢险救灾,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按各自分工配合矿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的报告。企业发生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务必按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七、企业每年组织1~2次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煤矿事故监测预警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连队安全员,井口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透水预警,瓦斯超限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出了事救不及时。想早点发现危险,早点处理,少死人少赔钱。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人,所有井下作业点,所有危险场所。 | ||
| 职责分工 | 调度室牵头干,班组长天天查,连队天天跟,井口每周看,矿上每月过问。 | ||
| 管理规定 | 危险地方必须盯紧,每班每天每周每月都要检查,记录不能少,漏报要挨罚。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问题马上改,改不完就停工。不按流程报预警,轻的批评,重的扣钱。检查记录要留底,谁查谁签字,月底统一核对。 | ||
(一)为进一步完善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有效应对紧急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672 条“煤
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监测的目的
事故监测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三)矿山事故监测重点范围
1. 有坍塌、倾覆、压埋危险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
2. 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危险的场所。
3. 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 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
5. 有被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
6. 有触电危险的场所。
7. 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
8. 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危险的场所。
9. 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四)应加强对事故危险源监测的分析评价。
1. 辨识各类事故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
2. 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 评价事故危险条件的后果。
4. 进行事故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 班组对事故重点危险源要每班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6. 连队对事故重点危险源要每天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7. 井口级单位对事故重点危险源要每周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8. 矿级单位对事故重点危险源要每月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9. 事故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事故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危险水平。
(五)重点事故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内容
1.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
2. 检查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情况。
3. 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4. 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整改情况。(六)事故预警条件
在事故监测过程中发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必须预警。(七)事故预警方式和报告
1. 事故监测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应急管理系统中,明确事故监测与预警管理
机构办公室(可设在调度室)、设立预警报告接警专用电话(预警报告专用电话:
ⅹⅹⅹⅹ)。
2. 有预警条件需要报告预警信息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出现事故征兆的具体内容、地点、发现事故征兆的简要经过、预警区域作业内容、人员分布等。
3. 调度员接到预警汇报后,立即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
4.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和矿长报告,矿长接到报告后,按照事故危险的级别和需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级别,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 事故预警报告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抢险处置情况等,必要时附现场简图。
6. 汇报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地点、可能的影响范围、预警区域涉及的范围、
通风系统情况、风流情况及瓦斯浓度等。
7. 通知煤矿相关部门负责人:调度员在接到预警信息时在采取紧急处理后,要立即
通知调度室主任、其它相关部室负责人及区队负责人、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
(八)预警信息记录
1. 电话形式的预警报告要做好电话记录,记录要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出井后要填写详细的记录,如瓦斯、煤尘、矿压、风速、水位、二氧化碳等的情况。
2. 预警预防措施以相关专业及领导签发的通知单或措施形式下达。紧急情况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通知单或者专项措施。
(九)预警紧急处置
1. 发现明显事故预兆,现场人员都应立即向煤矿调度报告,请求救援。
2. 煤矿调度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进行报告,按照要求请求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处置。
3. 有预兆时可先下达处置意见,再行报告。
4. 现场人员在发现明显事故征兆时,要立即汇报并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十)凡煤矿所属任何员工均有预警处置权力和义务,发现事故预兆必须按要求和
程序进行预警报告和处理。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或者有发现预警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按煤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
| 适配人群 | 矿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副经理 | 使用场景 | 煤矿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整改,系统安全评估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伤着人,想把隐患早点揪出来。矿上活多事杂,容易漏查,得有个固定办法天天盯。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部门和管安全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带头抓,总工管技术,分管经理盯自己那块。安监部天天盯着,业务部门配合干活。 | ||
| 管理规定 | 隐患分四级,a级最难,d级当场搞定。每月必须开会查,重大隐患先停工再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要记清楚,报给安监部。a、b类每月报一次,直到改完。没按时改就罚钱,轻的警告,重的撤职。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矿井生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公司矿班子成员
成 员:副总工程师 安监部 机电部 生产技术部
通风部 经营管理部 财务部 劳资处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矿长(兼)办公室主任。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矿井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上报等日常业务。
领导小组职责:
1、总经理(矿长)对全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总工程师对全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负责。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制定整改治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3、分管经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4、专业副总对专业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业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专业事故隐患的整改。配合总工程师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5、安全监察部经理负责公司事故隐患的管理、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6、业务部门配合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并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隐患建档、复查和隐患分析、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隐患排查分级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大隐患的认定是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一般隐患:除重大隐患外的其它安全生产隐患。
1、一般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d四级:
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车间、各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
d级:班组现场能解决的隐患。
2、主要排查内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失误、设计的缺陷、通风、抽放、安全监测、机电、运输、防治水、顶板、调度指挥应急反应等生产安全系统、采掘接替、劳动组织、安全装备、设备运行状态、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六大系统”、“五大”灾害方面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是系统管理。
第四章 隐患排查与报告
第五条 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综合排查,由总经理组织,分管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隐患排查会议,对排查要有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条 每月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分管领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管理、提升运输、防治水等系统进行评估排查,填写重大隐患排查表,由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是否有重大隐患,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七条 公司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由分管副职负责对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由单位行政正职组织一次安全隐患等级的确认工作。
第八条 排查出的a、b类安全生产隐患,由各部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第五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九条 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考核管理制度,对安全隐患规范化管理,跟踪落实,闭环管理。每次排查隐患工作结束,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现象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之列一并排查。
第十一条 重大隐患、a类隐患由新疆东银能源公司、龙鑫公司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各部门落实整改,安全监察部督促整改。公司安全监察部对a、b类隐患和重大隐患实行闭环管理,跟踪落实。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处室对重大隐患和a类隐患的落实整改负有责任,对b类隐患要经常检查、督促整改,对各单位a类隐患整改方案的现场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汇报,并组织撤出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
第六章 隐患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一般隐患的a、b、c级隐患必须按照“五定”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a、b、c级隐患未建立档案、未制定计划、未按照要求期限整改的,严格比照事故给予以下责任追究:
1、在新疆集团公司对公司隐患排查时,一次查出未列入整改计划或已列入整改计划无故未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条;查出主要隐患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条。
2、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不予整改或虽经督促仍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a类事故隐患: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对负有责任的区队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罚款、警告或记过处分。
b类事故隐患:由单位分管领导、负有责任的区队正职或科室负责人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必要时,公司可对负有责任分管领导给予警告处分。
c类事故隐患:由矿办给予负有责任的区队正职、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重大隐患: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对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第十五条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或记过等处分:
1、对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掌握不清的;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未采取监管措施的;
3、对编制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未及时审批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xx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连队安全员,井口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透水预警,瓦斯超限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出了事救不及时。想早点发现危险,快点反应,少死人少赔钱。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工人、班组长、连队、井口、矿级单位。 | ||
| 职责分工 | 调度室牵头管预警,各班每天查,连队每天查,井口每周查,矿每月查。大家都要记好检查本。 | ||
| 管理规定 | 发现危险必须马上报调度室;不准瞒着不报;不准乱打电话;记录要写清楚时间地点和情况。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问题当场改,改不完就挂牌;不报或假报要扣钱;每月抽查记录本,错一次提醒,错两次通报,三次扣绩效;调度室每季度汇总分析。 | ||
(一)为进一步完善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有效应对紧急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672 条“煤
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监测的目的
事故监测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三)矿山事故监测重点范围
1. 有坍塌、倾覆、压埋危险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
2. 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危险的场所。
3. 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 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
5. 有被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
6. 有触电危险的场所。
7. 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
8. 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危险的场所。
9. 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四)应加强对事故危险源监测的分析评价。
1. 辨识各类事故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
2. 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 评价事故危险条件的后果。
4. 进行事故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 班组对事故重点危险源要每班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6. 连队对事故重点危险源要每天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7. 井口级单位对事故重点危险源要每周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8. 矿级单位对事故重点危险源要每月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9. 事故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事故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危险水平。
(五)重点事故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内容
1.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
2. 检查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情况。
3. 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4. 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整改情况。(六)事故预警条件
在事故监测过程中发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必须预警。(七)事故预警方式和报告
1. 事故监测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应急管理系统中,明确事故监测与预警管理
机构办公室(可设在调度室)、设立预警报告接警专用电话(预警报告专用电话:
ⅹⅹⅹⅹ)。
2. 有预警条件需要报告预警信息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出现事故征兆的具体内容、地点、发现事故征兆的简要经过、预警区域作业内容、人员分布等。
3. 调度员接到预警汇报后,立即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
4.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和矿长报告,矿长接到报告后,按照事故危险的级别和需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级别,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 事故预警报告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抢险处置情况等,必要时附现场简图。
6. 汇报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地点、可能的影响范围、预警区域涉及的范围、
通风系统情况、风流情况及瓦斯浓度等。
7. 通知煤矿相关部门负责人:调度员在接到预警信息时在采取紧急处理后,要立即
通知调度室主任、其它相关部室负责人及区队负责人、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
(八)预警信息记录
1. 电话形式的预警报告要做好电话记录,记录要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出井后要填写详细的记录,如瓦斯、煤尘、矿压、风速、水位、二氧化碳等的情况。
2. 预警预防措施以相关专业及领导签发的通知单或措施形式下达。紧急情况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通知单或者专项措施。
(九)预警紧急处置
1. 发现明显事故预兆,现场人员都应立即向煤矿调度报告,请求救援。
2. 煤矿调度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进行报告,按照要求请求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处置。
3. 有预兆时可先下达处置意见,再行报告。
4. 现场人员在发现明显事故征兆时,要立即汇报并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十)凡煤矿所属任何员工均有预警处置权力和义务,发现事故预兆必须按要求和
程序进行预警报告和处理。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或者有发现预警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按煤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煤矿事故应急救援
| 适配人群 | 矿井值班员,现场班组长,矿长 | 使用场景 | 矿井事故,瓦斯爆炸,火灾逃生 |
|---|---|---|---|
| 制定背景 | 矿井常有水火瓦斯冒顶这些危险,人容易出事,得快反应快救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工人、班组长、值班员、矿长、业主。 | ||
| 职责分工 | 值班员最先接报,矿长指挥救援,业主配合,班组长组织撤人。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撤人,伤员立刻急救,5分钟内必须上报乡县部门。 | ||
| 监督与罚则 | 值班室记清时间地点人数,矿长查执行情况,漏报迟报要被问话批评。 | ||
1、万一矿井发生水、火、瓦斯、大面积冒顶等重大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或《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首先迅速将可能遇到伤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尽快通知地面矿值班人员。
2、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现场紧急施救,同时向地面报告伤亡人员的地点、时间、人数及伤亡程度和汇报人的姓名及地点等,接电话人员必须沉着、冷静,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矿长、业主等主管人员汇报。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根据事故性质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下达避灾救援指令,必要时,必须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上报乡、县煤炭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凡发生瓦斯、火灾、透水、大面积冒顶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必须在矿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5分钟内及时向乡、县煤炭主管部门汇报。
5、矿必须随时备有担架2付和有关外伤急救药品并装入“急救药品箱”以应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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