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设备安全设施老被乱拆,事故后追责不清,分析不彻底,怕出大问题。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机电设备的队组和相关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各队自己查小事故,机电科牵头查大事故,安检科也参与,矿长和总工管特大事故。 | ||
| 管理规定 | 安全设施不能拆,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查,报告要照规程写实。 | ||
| 监督与罚则 | 小事故队里查完报机电科,大事故多部门一起查,查完有报告有处理,瞒报漏报要追责。 | ||
1、设备所带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不用,如发现一次者,按机电事故处理。
2、机电设备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3、各队发生机电设备一般事故后,各队组织追查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上报机电科。
4、发生重大机电事故由机电科、安检科参加追查。发生特大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追查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以及事故分析报告。
5、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设备损坏,不得作为机电事故处理。
6、机电事故报告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如实上报。
| 制定目的 | 怕外包出事伤人伤设备,想让合同写清安全责任,大家按规矩干活不出岔子。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接电力工程的外包队和临时工,管签合同、查资质、做交底、发工资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门牵头审合同查资质,车间班组管临时工日常,领导盯着别出事,安监随时抽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许没资质就开工,不许没培训就上岗,不许让临时工单独干危险活,不许车间直接对外包工程。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必须查证考试交底,安监每月查记录,没做到扣保证金或停工,月底汇总问题通报整改。 | ||
(1)生产性企业应建立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2)生产性企业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 制度目标 | 管住外来施工的人,不让他们乱动设备,不出安全事故,厂里能安安稳稳干活。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管理部门管审查、教育、签协议、监督;生产部门配合交底;施工队自己管好队员和安全员。 | ||
| 核心条款 | 必须体检、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禁赤膊拖鞋、禁乱动设备、禁层层转包、按厂里标准干活。 | ||
| 执行要求 | 进厂先登记备案,开工前签安全协议,每天有人盯现场,查记录,发现问题马上改,不听就停工。 | ||
1 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本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
3.1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准入审查和监督管理。向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3.2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相关部门要对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安全业绩的企业作为施工方(承包商),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 制度目标 | 管住外来施工的人,不让他们乱跑乱闹,保护学校安全和东西不被弄坏。 |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负责人去总务处登记;用工单位要管好自己请的人;门卫查证件。 | ||
| 核心条款 | 必须办临时出入证;不能偷东西打架;不能乱接电线生火;进出校门要亮证。 | ||
| 执行要求 | 登记完马上办证;施工全程都要守规矩;单位得常教育;门卫天天查;违规就处理,严重就赶走。 | ||
为加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管理外来施工人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人员系指非本校职工,临时在我校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
三、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注明地点、人数),并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持身份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外来人员在校施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除依法追究其责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建议用工单位将其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各用工单位和外来施工单位除督促外来人员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外,还应负责对本单位务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人受伤、东西坏,得管住施工时候的安全。怕出事故,想保命保东西。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人,还有管工地的监理和施工单位。 | ||
| 职责分工 | 驻地办带头干,现场监理天天盯,12分部开工前查条件,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要扛责。 | ||
| 管理规定 | 开工前必须培训考试合格,特种工要有证,安全设施要达标,防护用品要发到位,应急预案得备好。 | ||
| 监督与罚则 | 监理每天转现场,发现问题就写单子让改;严重了就停工,还不听就报上去;每周例会讲安全,日志月报记清楚;不整改就扣钱、叫停活。 | ||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12分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