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村级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征询制度

适配人群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使用场景村级决策,年度计划安排,紧急事项实施
制定背景村里做事老是干部自己定,群众不知道也不满意。想让每件大事都听听大家想法,避免拍脑袋决定。
适用范围所有行政村和社区,管村里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
职责分工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一起领着干。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挨家挨户去问,一个都不能漏。
管理规定大事决定前必须征询意见。分主题和无主题两种问法。每年至少问两次,紧急事随时问。
监督与罚则用意见卡、意见箱、农廉网、电话短信多种方式收意见。监委会负责汇总,两委会研究处理。结果要公开,不采纳得说明白为啥。

一、征询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事前要充分征询全体村(居)民意见。

二、征询责任

征询工作在支、村(居)、监三委的领导下,由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深入所联系户具体实施,确保征询无盲点、全覆盖。

三、征询方式

征询民意分为主题征询和无主题征询。

1、主题征询即支部、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提议的事项,向群众征询意见,根据群众的意见作出提议事项是否进入决策程序。本年度实施的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群众要求,根据群众意见加以改进。

2、无主题征询即不确定主题,由群众自愿提出急需实施的重大事项。

四、征询安排

1、定期征询。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每年征询二次。第一次征询从年初开始至清明前结束,重点征询群众对本年度重大事项安排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征询从阴历十一月初开始至十二月上旬结束,重点征询群众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意见及对明年工作的建议。具体时间由各行政村(社区)根据时令特点和自身实际安排。

2、不定期征询。对年中需要安排的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紧急事项,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临时组织征询。

3、多渠道征询。要通过在村组显要位置设置意见箱、农廉网开通征求意见栏、公开征求意见电话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多渠道、常态化征求群众意见。对在外务工的群众意见征询,可通过邮寄征询意见书、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

五、意见汇总

征询意见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梳理汇总情况,报支村(居)两委会研究。

六、意见处理

1、支村(居)两委对能够列入本年度重大事项实施计划的群众意见,要予以采纳;对暂时无法列入本年度实施计划的,应建立“民意库”,作为支部、村(居)委提议本村(社区)决策实施重大事项的主要依据。

2、要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阳光农廉网等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采纳情况和未采纳情况,对未采纳的意见要在意见后说明原因。公开时间不少于5天。

c村级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征询制度:c村级重大事项提前告知

适配人群村党支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两委成员使用场景村级决策,补偿分配,宅基地分配
制定背景村里开会老是临时通知,大家没时间准备,群众意见大,容易出误会。
适用范围管所有村和社区的党支部、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普通村民。
职责分工党支部牵头做告知,两委配合执行,监督委员会盯着看有没有漏掉人。
管理规定支部提议会前2天要通知,大会前5天要通知,补偿分配这些事要提前5到10天说清楚。
监督与罚则贴公告、发短信、打电话都得留记录,短信要对方回确认才算数。监督委员会天天查,不按规矩办就提醒,再不改就报纪委。

一、告知内容及时限

1、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召开支部提议会、两委商议会之前,要提前2日将所议事项告知参会人员;在召开党员审议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大会之前,要提前5日将所议事项告知广大党员群众。

2、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实施,特别是各种补偿分配、物资发放、宅基地分配、群众福利待遇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提前5—10日告知群众。

二、告知方式

要按照“内容无遗漏、范围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和不同群体的特点,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告知群众,坚决做到不错过一户、不漏掉一人。

1、对长期在村(社区)居住的群众,可通过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发放告知书、阳光农廉网等传统方式告知。

2、对在外务工的群众,要建立个人信息库,详细登记其姓名、常住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并通过邮寄告知书、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同时,要做好告知登记,短信告知需对方回复确认方为有效。

三、告知责任

告知工作由村(社区)党支部负责。

四、告知监督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告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不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告知的,要及时予以提醒。对提醒后拒不执行本制度的要上报上级纪委予以问责。

c村级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征询制度:c村级债务化解

适配人群村两委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乡镇财政管理人员使用场景村级债务化解,集体企业破产,闲置资产处置
制定背景村里欠钱太多啦,怕影响发展,得赶紧理清楚、还掉些。
适用范围管所有村集体和村干部,还有村里那些老账新账。
职责分工村里自己动手干,乡镇盯着看,县里给支持和检查。
管理规定账要摸清、核对好;核销要开会表决;闲置资产得拍卖租赁;不能乱花钱,新债不准添。
监督与罚则每季度查一次账,乡镇年底打分,干得好有奖励,糊弄事的要通报批评,严重就追责。

一、村级债务化解要坚持因地制宜、依法化解的原则。

二、对村级集体因不同时期形成的债务,要摸清底子,账物核实清楚,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积极寻求核销办法,以达化解。

三、对集体企业已破产、债权人已不存在或已放弃债权的呆账、死账,经上级有关部门审计后,并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可调整账务或核销债务。

四、对集体拥有的闲置房屋,设备设施等,经“四议两公开”决策,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五、要充分发挥村集体各种优势,新办村级企业,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提高村集体化债能力。

六、县、乡两级可以通过加大对村级资金的投入、给予化解债务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奖励等方式,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偿还村级债务。

七、要通过加强监管、压缩支出、严管项目,做好防范和控制新债产生。

c村级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征询制度:c村级公务“零招待”

适配人群村居委会干部,乡镇纪检干部,县区财政人员使用场景村级公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公益慈善接待
制定背景村里老用集体钱请干部吃饭,钱乱花,群众有意见,得管住这事儿。
适用范围所有去村里社区工作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
职责分工村居委会负责收钱开票,乡镇纪委盯着审核,干部自己掏钱吃饭。
管理规定不准用集体钱请客送礼,不准报销个人招待费,不准去娱乐场所花钱。
监督与罚则干部吃饭必须交5到20元,村委开票写清时间地点人和事由;谁违规谁退钱,不退就扣工资,还要追责;特殊招待要走四议两公开,纪委批了才能干,发票要全,还得公开。

一、本制度适用于到村(社区)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各行政村(社区)一律不得用集体资金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款宴请、馈赠礼品及其他公款接待,一律不得用集体资金报销个人招待费用,一律不得用集体资金到娱乐场所消费。

三、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在村(社区)就餐的,要按照谁供餐、谁收费的原则,按照每人每餐5-2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制定)。村(居)委会要向有关人员出具必须的凭证(需注明就餐时间、地点、人员、事由)。

四、对违反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报销的村(居)干部,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消费谁支付”的原则,由个人退赔招待费。拒不退赔的,从当事村(居)干部的报酬或误工补贴中直接扣除,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对因招商引资、公益慈善事业等确需招待的单位、个人以及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决定的村级集体活动产生的招待,各行政村(社区)要严格控制标准(由各县、市、区统一制定),并经乡镇(办事处)纪(工)委审核把关后方可进行。招待发票需注明就餐时间、地点、人员、事由,方可入账。同时,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阳光农廉网上向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