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 适配人群 | 分管副总工程师,地测技术员,储量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新采区开发,石门揭煤,防探水作业 |
|---|---|---|---|
| 制定背景 | 地质资料乱七八糟,审批没规矩,容易出错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矿井地测相关所有材料和报告。 | ||
| 职责分工 | 分管副总工程师管审核,公司管最终批准,主管单位也插手部分事。 | ||
| 管理规定 | 说明书要按规程写,图纸报表得先审再报,影响安全的必须单独报批。 | ||
| 监督与罚则 | 不按流程走的打回去重做,漏报迟报要被问话,关键材料没批就开工算严重问题。 | ||
1、采掘地质说明书应按矿井地质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提出,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2、凡新采区的地质报告、补充地质资料(附图)报分管副总审阅后打字呈文报公司审批。
3、各类报表、图纸、总结、规划等经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后,按规定制度分年、季、月上报。
4、凡因地质及水文地质影响的块段,需办报损和注销煤量手续及受水威胁的地段采掘说明书,需上报主管单位审批。
5、凡重大贯通工程,石门揭煤、防探水等危害安全生产的地测问题,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和技术设计书,报公司审批。
6、地表移动观测,工广煤柱、断层保护煤柱等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说明以及合理留设防水煤岩柱,提高开采上限的技术编制,应报公司审批。
7、年终储量核算、储量动态增减和各种储量报表,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等应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
| 适配人群 | 地测技术人员,地测队负责人,矿总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地测成果提交,图纸借阅管理,资料上报审批 |
|---|---|---|---|
| 制定背景 | 怕图纸资料出错,影响安全生产,以前出过差错,大家乱用乱传。 | ||
| 适用范围 | 地测队所有人,还有用图纸资料的各科室。 | ||
| 职责分工 | 地测负责人管审核,队长签字把关,副总工和总工最后拍板,专人管图纸保管。 | ||
| 管理规定 | 两人算两人对,图纸必须层层签字才能晒图,借图要登记,旧图不交不发新图。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张图都得过几道关,没签字不能用,没登记不能借,丢了图要追责,检查靠签字记录和登记本。 | ||
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后再经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
3、凡地测队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
4、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
5、各科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6、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队长审核同意后,报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
7、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队长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
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防治地质灾害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
| 适配人群 | 地质技术员,测量工程师,防治地灾专员 | 使用场景 | 地质报告修编,防水煤柱设计,防治地灾实施 |
|---|---|---|---|
| 制定背景 | 地质测量工作老出错,审批乱七八糟,怕影响采掘安全和储量准不准。 | ||
| 适用范围 | 地质组、技术科、总工程师、矿长、采掘区队。 | ||
| 职责分工 | 地质组编材料,技术科做设计,总工程师批关键文件,矿长批防灾大计划。 | ||
| 管理规定 | 计划要年初编,报告修编有年限,说明书按委托书写,煤柱设计必须科长签字再报批。 | ||
| 监督与罚则 | 所有材料不批不准用,不批不准施工,不批不准移交区队。批了就存档,没批的退回重来,漏批的追着补签。 | ||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地质灾害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
| 适配人群 | 地质测量人员,防治水技术人员,总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地测计划编制,采掘设计前置,防治水工程实施 |
|---|---|---|---|
| 制定背景 | 地测工作老出错,审批乱七八糟,报告拖拉,储量变动没人把关,怕影响安全和生产。 | ||
| 适用范围 | 地质测量科、防治水中心、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矿长。 | ||
| 职责分工 | 地质测量科和防治水中心写材料,科长初审,总工程师批,矿长批大文件,上级备案。 | ||
| 管理规定 | 所有计划、设计、报告、储量变动、预报都得逐级审批,不能跳步,不能漏签,不能后补。 | ||
| 监督与罚则 | 谁编谁盯进度,审批完马上发施工队,监理和测量员各自测、算、比对,结果不一致重来,没审批就干要被叫停。 | ||
1、 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逐级审批。
2、 防治水中心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 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各类报告、并按期进行修编,逐级审批,必要时,上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4、 采掘工程设计施工前,按时提交由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内容。
5、 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质测量科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 防治水中心地质人员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矿井建设,及时修订中长期防治水计划。
7、 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防治水文件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经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 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防治水中心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9、 一般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特殊探放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10、 矿井年度、月度地质预报及季度“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
11、 测量贯通通知单由各施工单位技术组提出,具体现场施测由地质测量科测量人员、监理、施工单位各自独立测量、计算,比对成果后,由施工单位逐级审签通知单,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下发施工队实行。
12、 测量贯通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控制网测量方案必须经科长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