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计算方法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计算方法,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出租设备,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缴纳增值税?答复:需要看有形动产设备的购买日期。1、若是设备是2023年8月1日之前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3%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2、若是设备是2023年8月1日之后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13%计算征收增值税。参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注意这几个营改增时间:2023年1月1日,'营改增'在上海市实施2023年9月1日,'营改增'在北京市实施2023年10月1日,'营改增'在江苏省、安徽省实施2023年11月1日,'营改增'在福建省、广东省实施2023年12月1日,'营改增'在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实施202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实施2023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23年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
问题二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按照5%缴纳增值税?答复: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一般纳税人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参考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参考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一)》中提到: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因此,一般纳税人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参考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前最后六套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5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2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万元,入库前支付过磅费0.2万元,因上述业务发生采购人员差旅费合计0.3万元。则甲公司该批原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22.2
b.122
c.141.6
d.122.4
2.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会引起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
a.盈余公积补亏
b.债权人豁免债务
c.发放股票股利
d.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下列各项中应在企业”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是( )
a.购入原材料支付的运费
b.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
c.预计产品质量保证金
d.销售商品发生的现金折扣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3月4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商品标价26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的商业折扣。同时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为乙公司代垫保险费0.5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万元。
a.251.72
b.256.86
c.302.1
d.256.36
5.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100万元购入乙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1000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0%,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甲公司另支付手续费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2023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上涨至1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082.83
b.1150
c.1182.53
d.1200
6.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结转后,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剩余资金应转入的科目是( )
a.专用结余
b.其他结余
c.非财政拨款结余
d.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7.林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138万元,当年发生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税收滞纳金支出10万元,所得税税率2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10万元,期末余额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2万元,期末余额6万元。则林科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万元。
a.103
b.114
c.103.5
d.108
8.企业购置某项固定资产后,其市场价值降低。根据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中的( )属性,不得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a.重置成本
b.历史成本
c.可变现净值
d.公允价值
9.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等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
b.”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
c.”资产=权益”是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基础
d.”收入-费用=利润”中的利润为企业的净利润
10.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
a.定期清查
b.内部清查
c.全面清查
d.外部清查
11.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不包括的是( )。
a.方向相同
b.记账时间一致
c.期间一致
d.金额相等
12.下列各项中,关于政府决算报告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主要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政府决算报告编制主体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b.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来源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c.政府决算报告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d.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为收付实现制
13.下列关于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会计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原材料“科目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b.材料采购的实际成本与入库原材料计划成本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
c.”原材料“科目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d.月末需结转当月的材料成本差异
14.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不会引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
a.确认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又重新收回
b.计提坏账准备
c.实际发生坏账损失
d.冲回多提坏账
15.大发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年初亏损可用税前利润弥补,按照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大发公司当年年末未分配利润的余额为( )万元。
a.300
b.275
c.180
d.725
16.下列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b.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c.预算会计报表至少包括预算收人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d.单位应当按月或年编制现金流量表
1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2日将自产的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本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员工,该产品的成本为100万元,市场售价1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则该笔业务对甲公司当月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139.2
b.20
c.-119.2
d.23.2
18.甲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增发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l元,发行价格为5.5元,支付的券商手续费为发行价格的2%’则甲公司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 )万元。
a.43900
b.11000
c.39000
d.53900
19.企业下列各项资产中,不会涉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是()
a.交易性金融资产
b.存货
c.固定资产
d.应收账款
20.甲公司2023年5月1日结存a商品1200件,单价120元。5日购入a商品2300件,单价105元,25日购人a商品500件,单价130元。当月领用a商品1800件,甲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则5月31日结存a商品的成本为( )元。
a.256300
b.223650
c.252500
d.243500
21.下列各项经济业务中,企业需要编制收款凭证的是()。
a.将现金存入银行
b.从银行提取现金
c.支付管理人员工资
d.收到出差人员返回的差旅费借款
22.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30万元,增值税税额196.8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万元,支付保险费0.8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048万元。则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230.8
b.1230
c.1240.8
d.1437.7
23.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b.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由遗失人员写明详细情况,由本单位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c.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d.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24.甲公司2023年2月28日进行现金清查时发现短缺420元,经查发现有200元系采购员报销时少交回导致的,剩余部分无法查明原因。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计人营业外支出200元
b.计入财务费用220元
c.计入其他应收款200元
d.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220元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2小题,每小题2分,共24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关于各种账簿形式优缺点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订本账的优点是能避免账页散失和防止抽换账页
b.活页账的缺点是不能准确为各账户预留账页
c.活页账的优点是记账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将空白账页装入账簿,或抽取不需要的账页,可根据需要增减账页,便于分工记账
d.订本账缺点是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造成账页散失或故意抽换账页
2.对于企业采用分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时可能记入的科目有( )。
a.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
b.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3.某事业单位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专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120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支付保险费l万元,该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了上述款项。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业单位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有()。
a.借:固定资产120
事业支出3
贷:财政拨款收入123
b.借:事业支出123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3
c.借:固定资产123
贷:财政拨款收人123
d.借:固定资产123
贷:资金结存123
4.下列职工薪酬中属于短期薪酬的有( )。
a.养老保险
b.生育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伤保险
5.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体现谨慎性
b.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作为自有固定资产核算体现实质重于形式
c.企业前后各期应用的会计政策一致体现可比性
d.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体现可靠性
6.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总分类账登账依据的有( )。
a.记账凭证
b.科目汇总表
c.汇总记账凭证
d.明细账
7.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企业留存收益总额发生变化的有( )。
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b.盈余公积补亏
c.分配现金股利
d.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8.下列会计科目中,期末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有( )。
a.库存商品
b.材料成本差异
c.生产成本
d.委托加工物资
9.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的有( )。
a.应收取的各项保险公司赔款
b.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c.租人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d.为职工代垫的医药费
10.下列各项中,贷方登记本期发生额减少的账户有( )。
a.资产类账户
b.负债类账户
c.损益类账户
d.成本类账户
11.下列各项中,关于存货成本确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外购存货支付的增值税不构成存货采购成本
b.进口存货支付的关税构成存货的采购成本
c.商贸企业存货采购费用较少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d.非正常损失的存货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12.下列各项中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有( )。
a.研究费用
b.筹建期的开办费
c.技术转让费
d.印花税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l分,共10分。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企业预付账款业务不多的清况下,在发生预付款业务时可以使用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 )
2.应收账款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 )
3.全面性是政府会计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 )
4.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
5.对于明细账的核算,除用货币计量反映经济业务外,必要时还需要用实物计量或劳动计量单位从数量和时间上进行反映,以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 )
6.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7.不能将没有相互联系的几个简单会计分录合并成一笔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
8.企业外购存货支付的采购费用一律计入存货的入账成本。( )
9.除直接分配法以外的其他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其“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合计都大于原待分配费用合计数,这是由于辅助生产费用交互分配而相互转账引起的,但最终分配给其他各受益单位的辅助生产费用合计数都等于原待分配费用合计数。( )
10.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
四、不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令昔选、不选均不得分)
【资料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23年3月1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为35万元,当月发生与增值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l)3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万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以上款项以银行汇票存款支付。
(2)5日,销售产品一批,产品标价为220万元,给予购买方20万元商业折扣,并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50万元,巳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3)10日,交纳上月未交增值税35万元。
(4)23日,销售一栋闲置厂房,按税法规定预缴增值税25万元。
(5)288,外购一栋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0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318,在存货清查时发现因保管不善导致上月外购一批原材料毁损。该批原材料的购买价款为2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万元。应由责任人赔偿2万元。
其他资料:以上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巳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i)’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应借记”原材料“科目152万元
b.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4.2万元
c.应贷记“应付票据“科目176.2万元
d.应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176.2万元
2.根据资料(2)和(3)’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32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
b.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
存货跌价准备10
贷:库存商品150
c.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35
贷:银行存款35
d.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35
贷:银行存款35
3.根据资料(4),甲公司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c.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d.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根据资料(5)’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固定资产550
贷:银行存款550
b.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
贷:银行存款550
c.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待抵扣进项税额20
贷:银行存款550
d.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一待认证进项税额20
贷:银行存款550
5.根据资料(6)’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4万元
b.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2万元
c.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27万元
d.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27万元
【资料2】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23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余额如下表所示:
2023年6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2日,外购一批工程物资用于建设生产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万元,以上款项以银行汇票存款支付。当日工程物资全部被工程领用。
(2)15日,向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4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万元,甲公司向长江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46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3)20日,以银行存款归还200万元借款,该笔借款于2023年6月21日借入。
(4)23日,接受a公司以原材料投资,该批原材料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00万元,增值税税额192万元。根据协议约定,a公司占实收资本金额为1000万元。
(5)30日,计提坏账准备1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16万元
b.应借记“工程物资“科目100万元
c.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116万元
d.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16万元
2.根据资料(2)’该笔业务对长江公司当月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50
b.20
c.30
d.70
3.根据资料(4)’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原材料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392
b.借:原材料12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92
c.借:原材料13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392
d.借:原材料13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392
4.根据资料(5)’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计提坏账准备会影响企业营业利润
b.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减少存货账面价值
c.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7万元
d.计提坏账准备会减少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
5.根据上述资料,下列各项中长江公司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填列金额正确的是( )。
a.货币资金1820.55万元
b.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64万元
c.存货1431.55万元
d.短期借款300万元
【资料3】御园公司为工业企业,拥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大最大批生产a、b两种产品。拥有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分别为供电车间和机修车间。2023年4月1日无任何在产品,当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1日,生产车间领用甲材料一批,用于生产a、b产品。该批材料的成本为350万元,可生产a产品150件,生产b产品350件。
(2)128,生产领用乙材料一批,成本130万元,专用于生产b产品。
(3)18日,支付水费合计为38万元,其中生产车间耗费35万元,行政管理部门耗费3万元。
(4)30日.计提生产丁人职工薪酬20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15万元,行政管理人员薪酬65万元,销售人员薪酬50万元;计提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62万元,计提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24万元。
其他资料:御园公司采用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月末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在产品的平均完工率为50%,当月a产品全部完工,b产品完工200件。原材料按生产数掀比例分配,人工及制造费用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当月a产品生产工时合计320小时,b产品生产工时合计680小时。辅助生产费用采用交互分配法进行分配,当月辅助生产车间相关资料如下表所示: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根据资料(i)和(2)’下列各项中计算正确的是( )。
a.应借记“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科目105万元
b.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科目375万元
c.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一a产品“科目144万元
d.应借记“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科目336万元
2.根据资料(3)和(4),下列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直接人工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一一-a产品“科目64万元
b.直接人工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一一b产品“科目136万元
c.应计人制造费用177万元
d.应计入管理费用92万元
3.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供电车间应分配给基本生产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为127.2万元
b.机修车间应分配给基本生产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为60.8万元
c.交互分配后供电车间待分配金额为165万元
d.交互分配后机修车间待分配金额为35万元
4.根据上述资料,基本生产车间当月制造费用合计为( )万元。
a.112
b.300
c.320
d.295
5.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月a产品总成本为265万元
b.当月b完工产品总成本为715万元
c.当月b在产品总成本为195万元
d.当月b完工产品单位成本为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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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货对象的纳税筹划
1、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为了弥补购货人的损失,小规模纳税人有时在价格上会有所优惠。
二、案例分析
甲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现有x、y、z三家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期中x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y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的发票;z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开具普通发票。x、y、z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异,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含税价格分别为90.4元、84.46元和79元。a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113元,已经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考试甲企业应选择哪家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
解析:
a产品的不含税单价=113/(1+13%)=100(元)
每单位a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13(元)
(1)从x处购货(一般纳税人):
单位成本=90.4/(1+13%)=8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0*13%=10.4(元)
应纳增值税=13-10.4=2.6(元)
税金及附加=2.6*(7%+3%)=0.26(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0-0.26)*(1-25%)=14.805(元)
(2)从y处购货(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成本=84.46/(1+3%)=82(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2*3%=2.46(元)
应纳增值税=13-2.46=10.54(元)
税金及附加=10.54*(7%+3%)=1.054(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2-1.054)*(1-25%)=12.7095(元)
(3)从z处购货(个体工商户):
单位成本=79(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13(元)
税金及附加=13*(7%+3%)=1.3(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79-1.3)*(1-25%)=14.775(元)
总结:由上计算可知,税后利润 x=14.805 > z=14.775 > y=12.7095,在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原材料获利最大,所以应该选择x公司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三、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结算方式包括赊销、现金、预付等。在价格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方式不仅可以获得推迟付款的好处,还可以在赊销当期抵扣进项税额;采用预付方式时,不仅要提前支付货款,在付款当期如果未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因此,在购货价格无明显差异时,要尽可能选择赊销方式。在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要综合考虑货物价格,付款时间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四、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
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总结: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召集人”“投分送”属于视同销售;外购的货物用于“投分送”视同销售,但用于“集人”不视同销售。
五、视同销售和抵扣进项问题
用途
自产及委托加工
外购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不视同销售,不抵进项
投资、分红、赠送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总结: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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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在征期内进行申报,申报具体流程为:
(一)抄报税:纳税人在征期内登陆开票软件抄税,并通过网上抄报或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二)纳税申报:纳税人登陆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三)清零解锁:申报成功后,纳税人返回开票系统对税控设备进行清零解锁。
提醒:
一般纳税人无税控设备的只需进行第二步申报操作,无需进行第一和第三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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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步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比较复杂,其中增值税主表、附表一销项、附表二进项、附表四抵减、附表五不动产抵扣都是必填表,不管有无数据,都要点击打开相应报表填写保存。
从今年2月1号开始,许多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会计可能已经发现,下表中被红线划掉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明细表已经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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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将这些按照填写顺序进行填写
步骤一、 填写附表(一):销售收入情况。部分栏次对纯货物劳务类纳税人开放;部分栏次对纯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类纳税人开放;兼营纳税人相关行次都会放开。第11、12列的数据与附表三差额征税会勾稽。差额征税启用白名单管理,如果没有向主管税务所报送过,将无法填写差额征税栏次。
有差额扣除的,请填写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此表无法直接填写,点击附表一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会弹出填写框,在此框中填写数据,相关数据会带到附表三中相应的行次。如果没有差额征税,纳税人不应点击12栏,否则打开后无法关闭填写框,只能点击左上角退出此申报表。
步骤二、 填写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请注意: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认证,当月抵扣,这里的当月指所属期。
第二行请按照认证或勾选的月汇总数据进行填写。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如实填写,会在申报比对时与海关稽核系统数据比对。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这栏反映企业农产品进项,此栏是灰色的,数据来源于《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合计数。需要注意:当农产品那行税额为空时,附表二是保存不过的,灰色项无法手工填写,需要点击左上角“补零”按钮,即可通过保存。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这一栏网报是有控制的,不应填写此行的单位填写完保存时会报错,显示为红色字体,另外现在还增加了数据比对,预缴有错的也会报错,鼠标放在红色字体附近会出现错误具体提示。
网上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4-23栏次增加监控要大于等于零,不允许填写负数。所以如果有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前转出,但现在需要转入的,请先在网上将其他数据填写正确,申报成功后,再携带正确的申报表及附表,税务证件,办税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修改申报。
注意:属于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 ,应有稽查局出具的核查结论;属于其他情形的,应有管理所出具《风险应对情况表》。
有不动产分期抵扣项目的,填写附表(五):
注意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五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监控要大于等于零0,不允许填写负数。
步骤三、填写附表四 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在主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要再次体现。
分支机构预征、建筑服务预征、销售不动产预征、出租不动产预征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也应在主表28栏分次预缴中再次体现。
注意税控设备抵减,在附表四填写,减免税明细表也要填写。
步骤四、有享受减免税业务的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此表不是必填表,如不涉及,请不要点击进入。填写减免税信息时,需要先点击选择减免大类,再点击选择减免小类,进而填写数据。请您一定要根据业务具实填写减免税明细数据。
注意,有些减免税项目是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才能填写的。
步骤五、附表填写完毕后才可以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主表上相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来自于附表,自动带出不可修改。主表15行数据是取自出口退税系统出口退税部门审核后的免抵退应退税额,自动带出不可修改。企业即征即退的税额必须是通过即征即退栏计算而来的税款,因此在申报时一定注意不要填错栏次。
步骤六、四大行业营改增企业还需要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请按照相应的增值税税率和营业税税率可以根据带出的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来选择填写。纳税人兼营此次营改增四大行业的应税行为,应分项目填报《测算明细表》,即多项应税行为分行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据。
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行填报《测算明细表》。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且发生差额扣除额的,才能按实际扣除额填报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应税项目,按国家统一的原营业税政策规定享受差额扣除政策的,可以填报对应行次第9 列“本期发生额”。如果有差额项目,11列也需要填写差额,与第4列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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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收入填报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列至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中。
(2)一般纳税人开具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发票,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3列至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当中。
(3)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开票收入,需如实进行申报,将相应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列至第6列“未开具发票收入”当中。
提示:纳税人当月开票收入和申报收入实行一窗式比对,增值税专票收入和税额都进行比对,如果上月开票税率有错,将导致一窗式比对不通过;普通发票收入小于当月开票收入的,一窗式比对不通过,纳税人无法自行清卡,需要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前台手工操作。
受政策影响,部分差额开票业务、预付卡业务、销售车辆为试驾车、当期负数发票大于正数发票等业务,均会造成无法自行清卡,请纳税人一定先按系统要求填报申报表,网报成功后再拿正确的申报表及附表,税控设备、税务证件,办税人员身份证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修改申报及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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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数据如何刷新
一般纳税人申报时,要注意系统自带的数据是否准确,如果发现留抵数据没有带过来或者期初数据没有带出,请先核对上期申报表,是否填报正确,如果无问题,请纳税人与网报后台联系,数据重新取数后,纳税人进入网上申报软件后,点击下载报表,如果原来填写过报表,系统会提示:您是否要初始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报表,初始化将删除您填写的报表数据!”,请点击【是】按钮,点击【新建报表】按钮后再重新填写申报表。注意:由于初始化会删除原来填写的数据,请您及时留存数据资料。当您在税务局变更过信息后,网报没有同步过来,也可以点击【下载报表】刷新数据。
发票上的税率栏,可以是数字、汉字或字符。显示数字的情形,除了税率之外就是征收率。征收率如果不正确,对于销售方而言,税额计算就会错误,导致多缴、少缴税款;对于购买方而言,税率栏填写错误的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存在不得下账列支等风险。实务操作中,财税人员对征收率的关注度一直比较高,但是征收率的规定,散见于20多年的许多文件中,简易计税既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也有必须简易计税的情形。适用简易计税,有全额计税也有差额计税的情形。简易计税时,征收率有5%、3%、2%、按5%减按1.5%、按3%减按2%。想理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本文在借鉴总局官方资料的基础上,查阅原文件规定,融汇相关事项的散见规定,逐项仔细求证,修订完善补充,分类归纳整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应用有所帮助。
一、纳税人的种类和简易计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特定情形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适用征收率3%,特殊情况下适用5%、2%的征收率,还有3%减按2%、5%减按1.5%。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非选择情形
(一)适用3%征收率的情形,7种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9〕40号,财税〔2014〕57号)
5.(一般纳税人的)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一般纳税人的)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免税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二)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6种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1: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注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四)项)
注3:《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按5%、减按1.5%的情形,10种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二十二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3.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国税发〔1994〕114号)
4.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四条)
5.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购买不足两年的,全额按5%;两年及以上,北上广深地区,非普通住宅,差额后按5%。
注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
注2: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五条)
6.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7.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8.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9.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10.中外开采原油、天然气。中外合作油(气)田销售原油、天然气时,应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额栏”按价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5%计算出的税额填写。(国税发〔1994〕114号)
(四)适用2%征收率的情形,共1种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注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财税〔2009〕9号)
注2: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七条)
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
注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总结】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
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共有40项,其中:原增值税业务10项,营改增业务30项。这些业务一般纳税人可以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中选择。选择一般计税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选择简易计税时,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原增值税业务10项
1.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6.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7.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9.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0.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自2023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9〕24号)
(二)营改增业务,共30项
1.公共交通及物流辅助,征收率3%(4项),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仓储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装卸搬运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收派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文化体育、教育、动漫、电影播映,征收率3%;(5项)
(1)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
注: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体育业”。(财税2016〕140号)
(2)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3)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4)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辑、形象设计等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财税〔2016〕36号附件2)
(5)电影放映服务。(现代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建筑业,征收率3%;(5项)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销售电梯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涉农金融服务(3项)
(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2)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5.商务辅助服务(3项)差额后,按简易计税办法5%
(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68号)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按照经纪代理服务(注:不属于人力资源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结】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对比:
(1)销售额方面:劳务派遣的销售额可以是全额或选择差额;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就是差额后。
(2)差额时,劳务派遣可扣项目中有福利,而人力资源外包可扣项目中没有提及福利。
6.租赁业务(6项)
(1)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征收率均为5%(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
注: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均适用
(2)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或在纳入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第4、5点),征收率3%。
(3)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征收率5%(财税〔2016〕47号)
(4)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征收率3%(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86号)
(5)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征收率5%(不动产经营租赁)(财税〔2016〕47号)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征收率5%(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5%,不是选择)(财税〔2016〕68号)
注:以上三种属于经营租赁
7.销售房、土(3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是按照5%)
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
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5%。(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5%(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3)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差额后,5%。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全额适用3%和差额适用5%的征收率之间进行选择。
(三)非企业单位的特定业务的(1项):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注:免税),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第十二条)
注:非企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放弃免税,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
【总结】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共9种:
四、差额计税的征收率总结
适用简易计税,以差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有以下6种。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不属于差额计税。
作者李春梅,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
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超过标准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那么,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时,那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第一: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和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6号公告规定,“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案例1】公司2023年7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50万、120万、190万、190万、250万。
分析:该企业前四个月销售额累计为65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应将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作为一个年度,自2023年10月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开始计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
【案例2】公司2023年3月开业,主营零售日用百货,又兼营零售蔬菜水果,2023年3月至2023年2月取得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
分析:根据6号公告规定,“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故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包括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免税销售额即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两项合计51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适用差额销售额政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案例3】某劳务派遣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选择差额纳税,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7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550万元,支付五险一金45万,共计595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700-595)/(1+5%)),但是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为666.67万元【700/(1+5%)】,已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3号令同时规定,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分析】营改增在年销售额标准方面充分照顾了纳税人的选择权,但偶然发生的不动产转让一般金额较大,很可能导致纳税人销售额超出500万的标准,因此,43号令中将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排除在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之外,这样更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身份选择权。
第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超过标准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前者包括所有的非企业性单位,但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后者只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单位,同时也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分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23年第22号)规定,已开业但销售额未超标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资格认定。对此类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但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这个前置条件取消了,只要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理解: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主要是指:有专业财务会计人员,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有关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等。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是指能够规定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期进行申报纳税。
第五: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法律责任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
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其《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后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前的销售额,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分析】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要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使会计核算不健全也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会计核算仍然不健全,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一般纳税人如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如果2023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4】某公司2023年12月成立,成立时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自成立至2023年5月总销售额(不含税)为300万,该公司5月份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分析】该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符合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①首先,查核一下销售额300万元是否符合以上文件中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规定,且是否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如果包括,此部分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应剔除;
②如果确认应税销售额为300万元,再计算连续12个月是否满足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2019.12-2020.5月六个月期间共300万,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公式: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300/6×12=600万元
③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为600万元大于500万元,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因此,该公司不能由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如何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呢?
一般纳税人的税务机关认定的流程:
纳税人提交申请;
2. 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 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 税务机关认定。
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5. 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7. 营业执照原件加复印件1份;
8. 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9. 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不予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情况: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 非企业性单位;
5. 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总的来说,一般纳税人的好处在于可以开具税率为16%的增值税发票,以供应客户的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还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及税收风险(如:发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如果对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申请资格、申请资料,政策规定方面有疑惑,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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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秦汉新城发布了《关于申报“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的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申报时间等事项。“五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行业类别涵盖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房地产及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范围截至2023年10月还未纳入国家统计库的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申报类型及时间
不同类型的企业将分别由“月度入库”和“年度入库”进行申报。月度入库仅限新建企业申报。具体指2023年10月1日之后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以及新开业或重新纳入统计调查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年度入库主要由“成长型”企业申报。具体指2023年10月1日之前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前。
申报材料清单
“五上”单位共性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分行业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报规模以上工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备注▲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二申报资质内建筑业申报标准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所需材料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最近一期施工合同或纳税申报表。
三申报限上批发和零售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报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统计部门的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备注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四申报限上住宿和餐饮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备注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五申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申报标准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所需材料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规模以上服务业申报标准g、i、n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l、m、p三个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o、r两大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各字母代表的门类备注如下)。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备注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p:教育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七申报“投资项目”指南申报标准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材料法人入库▲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扫描件。▲项目施工现场照片。▲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合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入库▲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文号、项目甲方、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总额、签章及日期等。▲项目施工现场照片,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拍摄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照片必须有施工迹象和项目公示栏。▲施工合同,至少包含以下要素: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日期、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签章及日期等。▲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或本省非法人单位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营业执照(或证书)。单纯设备采购项目入库▲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设备到位照片,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拍摄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
咨询服务电话
秦汉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统计调查中心工 业 屈子云:029-33136126
建筑业 刘 超:029-33136125
房地产 雷海山:029-33136126
贸 易 文 镇:029-33136125
服务业 穆亚龙:029-33136125
投 资 刘 娇:029-33136126
(来源:微动秦汉)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公布取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事项。为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明确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两类纳税人。
(一)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形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除外),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否则将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处理;超过规定标准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书面说明,否则也将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处理。
(二)未超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会计核算健全”前置条件由纳税人在填写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时进行勾选承诺,
2.《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对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不再设置“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前置条件。
3.税务机关为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时,不再实行实地查验环节,对将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二、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按照政策规定,下列两类纳税人经营规模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原增值税纳税人中的非企业性单位;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机关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四、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指填写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生产经营地址”栏次中的内容),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五、超过规定标准纳税人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程序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六、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时限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的事项。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告知纳税人的内容应当包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二)办理期限的顺延。
上述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含3日)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时限的时间单位不再是“工作日”了,而是“日”,只有期限的最后一日是休假日或者期限内有3日以上休假日的,才能顺延。
实务操作:钢材生产企业2023年12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2023年12月至2023年4月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20万元、15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250万元。该企业前五个月销售额累计为650万元,应将2023年12月至2023年4月作为一个年度。自2023年4月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即5月16日(假定纳税申报期没有顺延)开始计算15日期限,作为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
口径解释: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不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什么时候开始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钢材生产企业2023年8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按季纳税。2023年第三、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二季度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20万元、15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该企业连续四个季度经营期销售额为650万元,超过500万元,但未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的要求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什么时候开始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政策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3号)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钢材企业应自2023年第二季度的申报期结束后的7月16日开始计算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15日期限,也就是7月16日至7月30日;7月31日至8月4日的5日内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纳税人在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假设税务机关于8月3日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则纳税人应在8月4日至8月8日的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如果纳税人逾期未办理,则从2023年9月份属期开始,钢材厂应按月申报纳税,并且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一般纳税人的生效时间。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证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凭据
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是指()。
a.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b.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d.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
2.某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国际运输经营资质,2023年6月购进飞机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万元、税额110.5万元;开展航空服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387.5万元、国际运输收入288.6万元、飞机清洗消毒收入127.2万元。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a.34.2万元
b.50.54万元
c.62.8万元
d.68.21万元
3.甲企业为小汽车进出口贸易公司,2023年7月进口2辆小汽车,到岸价格30万美元,当月外汇中间价1美元=6.2元人民币,关税税额10万元,小汽车适用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5%。则甲企业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万元。
a.35.95
b.35.07
c.36.32
d.34.53
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a.2.62万元
b.2.67万元
c.2.89万元
d.2.95万元
5.关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下列选项中,应征增值税的项目是()。
a.餐厅销售的饮料、食品等
b.电信公司提供电信服务的同时赠送手机
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d.商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7.下列关于金融业务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保险公司办理初保业务,以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减去相应的费用后为营业额
b.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的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以贷款利息收入为营业额
d.金融经纪业务以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为营业额
8.某房地产公司2023年6月自建一栋商业楼,建成后对外销售,建筑成本为400万元(无同类建筑劳务的平均价格),当地的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为()万元。
a.13.61
b.43.61
c.30
d.43.2
9.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23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缴的增值税40万元)。当月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获得增值税退税60万元。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万元。
a.18
b.20.4
c.21
d.25.2
10.某企业海运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货价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运费折合人民币10万元,保险费无法查明,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5%,则应纳进口环节关税()万元。
a.100
b.100.8
c.110
d.110.8
11.下列生产或开采的资源产品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是()。
a.卤水
b.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c.地面抽采的煤层气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12.某工业企业202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共计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96.75
b.97.50
c.306.75
d.307.50
13.下列房产中,免征房产税的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出租的房产
b.公园里由照相馆使用的房产
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d.个人所有的临街商铺
14.下列各项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规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b.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
c.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在商品房出售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征或免征
d.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15.下列关于契税优惠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某居民投资购买了一宗用于建造幼儿园的土地,可以免征契税
b.某退休林场工人到某山区购买了一片荒丘用于开荒造林,应减半缴纳契税
c.某县城国有企业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应按1%优惠税率缴纳契税
d.某居民购买一套86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作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
16.下列各项中,可以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b.养老院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d.飞机跑道占用耕地
17.某贸易公司进口20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11辆,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85万元;3辆企业自用,2辆用于投资,1辆用于捐赠。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小轿车关税税率30%,消费税税率为9%)
a.17.43
b.17.86
c.10.50
d.10.71
18.2023年某渔业公司拥有捕捞船5艘,每艘净吨位200吨,其他渔业船舶5艘,每艘净吨位400吨,非机动船2艘,每艘净吨位500吨。2023年8月10日购置非机动驳船2艘,每艘净吨位600吨,购置养殖船1艘,净吨位2000吨,所购船舶均在9月15日取得登记证书。所在省车船税计税标准为净吨位200吨以下(含200吨)的,每吨3元,201吨以上2000吨以下的,每吨4元。2023年该渔业公司应缴纳车船税()元。
a.8800
b.9600
c.10400
d.90400
19.2023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5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5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8500元。甲公司5月份应补缴印花税()元。
a.7.5
b.8.5
c.9.5
d.12.5
2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与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1.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表述,错误的是()。
a.预收款方式销售,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
b.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c.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
d.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
22.某教授2023年8月因其编著的小说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23年9月将该小说手稿公开拍卖获得收入5000元,该教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a.1952
b.1288
c.1566.4
d.1808
23.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转让定价方法是()。
a.交易净利润法
b.利润分割法
c.成本加成法
d.再销售价格法
24.某企业拟对境外a国或b国扩张业务,在境外开设工厂,提供境内所需的原材料。在其他条件基本相似的情况下,a国所得税税率是30%,b国所得税税率是40%,财务部建议选择在a国设立工厂,该项选择符合()的税务优惠筹划。
a.利用分劈技术
b.利用税率差异
c.利用税收抵免
d.利用税收扣除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法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2.下列项目中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有()。
a.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提供应税服务
b.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
c.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d.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3.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a.赊销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当天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4.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阐述,正确的有()。
a.赠送他人应税消费品,向受赠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或个人外),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委托外地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向代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b.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不随“三税”的法定减免而减免
6.下列属于关税法定免税货物的有()。
a.企业取得关税税额为40元的一票货物
b.具有商业价值的货样
c.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d.残疾人专用品
7.下列有关资源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b.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c.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d.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8.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2年仍未销售完的
9.根据房产税的相关规定,下列房产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a.保险公司的房产
b.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c.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尚未出售的商品房
d.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
10.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a.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b.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
c.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d.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11.国际税收协定中,下列机构场所,属于“常设机构”的有()。
a.专为储存、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b.既用于储存货物同时也兼营商品销售的设施
c.持续建设1年的建筑工地
d.专为本企业进行其它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12.下列各项所得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有()。
a.离退休人员取得的工资
b.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c.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
d.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伙食补贴
13.税务机关实施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a.罚款
b.收缴发票
c.没收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14.某钢铁公司2023年7月购进一台铣床并在当月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税额17万元,同时购进多套备用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税额0.34万元。公司预计2014-2023年将连续亏损。现公司拟对该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下列建议正确的有()。
a.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b.将备用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c.从2023年12月开始计提折旧
d.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三、计算回答题(本题型共4小题24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29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某外贸进出口公司经营各种进出口货物,2023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本公司办公自用20台,向某基金会捐赠2台。另支付销货不含税运输费1.3万元(收到了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某县竹藤制品厂(一般纳税人)收购一批竹藤制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为93.6万元,当月出口,出口离岸价格为120万元。
(4)从国内购进布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委托加工成工艺台布,支付加工费1万元,并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出口,出口离岸价格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出口竹藤制品应退增值税(退税率13%)。
(2)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3)计算当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
(4)计算出口加工的工艺台布应退增值税(布料、工艺台布的退税率均为11%)。
2.(本题可以选用英文解答,如选用英文解答,需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加5分,最高得分11分。)某白酒生产企业(下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优质费10万元、其他价外费用1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散装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3.李某是一位知名作家,2023年取得以下收入:
(1)3月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费50000元。
(2)7月将境内一处住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8月应邀出国访问期间,举办明清文学历史讲座,国外主办单位支付酬金2000美元,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80美元(外汇牌价1∶6.1)。
(4)9月份将国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原购入价45000元。
(5)12月,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某只非h股,取得股息、红利60000元,该非h股所在国已就该股息所得预提6000元个人所得税税款,并提供相关扣税凭证。
(说明:流转税除提示要求计算外,上述业务均忽略不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李某2023年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2023年7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2023年举办讲座取得的酬金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李某2023年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李某2023年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年发生业务如下:
(1)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税费合计6000万元,本年度占用80%开发写字楼。
(2)开发期间发生开发成本4000万元。
(3)发生管理费用2800万元、销售费用16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其中300万元是向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100万元是向其他企业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无法按开发项目分摊)。
(4)9月份该写字楼竣工验收,10-12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写字楼总面积的3/5直接销售,销售合同记载取得收入为12000万元。12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催要材料价款,经双方协商,房地产开发公司用所开发写字楼的1/5抵偿材料价款4000万元。剩余的1/5公司转为固定资产自用。
(注: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时发生的开发费用准予扣除的比例为10%,企业采用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方式计算利息支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2)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其他扣除项目。
(6)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2小题,第1小题15分,第二小题16分,共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生产和销售、出口业务,2023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11月5日,从某种植公司购进玉米100吨,总价款30万元,取得了农产品销售发票;11月12日,从国内购进修理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的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2万元,杂费1万。
(2)11月25日,出口自产高档粮食白酒1吨,出口离岸价格16万元,已经按规定纳税申报。
(3)12月5日,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支付进口关税14.40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运费7万元。
(4)12月进口两台电子酿酒机械设备自用,支付给国外的买价为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支付进口关税7.10万元。
(5)12月国内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将3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6)12月将单位用过一年的旧机器出售,取得含税收入10万元,该机器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1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7)12月1日将自产a型白酒130吨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12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企业。
(8)12月12日销售自产a型白酒10吨给本企业关系户,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9)12月25日,企业所在地区发生雪灾,购进的玉米质量发生异变不能使用,成本为15万元;12月28日,前期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由于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2.58万元(假定为自行运输,不涉及运费)。
其他相关资料:①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②白酒成本利润率10%;③退税率13%;④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1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
(3)计算企业1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企业1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企业12月销售旧机器的增值税。
(6)计算企业1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
(7)计算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8)计算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2.位于市区的某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8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2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管理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1)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5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含向本企业安置的8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36万元。
(2)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2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4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3)发生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为200万元。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
(4)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5)向境内非关联公司支付与经营有关的担保费50万元,另支付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30万元。
(6)用自产设备对外投资,设备成本12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但企业未将该项业务反映在账务处理中。
(7)营业外支出600万元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2023年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23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税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2.【答案】a【解析】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飞机清洗消毒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387.5÷(1+11%)×11%+127.2÷(1+6%)×6%-110.5=34.2(万元)
3.【答案】b【解析】甲企业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7%=(30×6.2+10)÷(1-5%)×17%=35.07(万元)
4.【答案】d【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5.【答案】a【解析】选项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d,采取预收款当时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6.【答案】b【解析】选项a,餐厅销售饮料属于提供餐饮服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提供电信服务按电信业征增值税,销售手机按销售货物征增值税;选项c,应征收营业税;选项d,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7.【答案】a【解析】保险公司办理初保业务,应该是以收取的全部保费为营业额。
8.【答案】b【解析】自建建筑物销售的,按照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400×(1+10%)÷(1-3%)×3%=13.61(万元),销售不动产营业税=600×5%=3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13.61+30=43.61(万元)
9.【答案】d【解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一律不退(返)还。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210×(7%+3%+2%)=25.2(万元)
10.【答案】b【解析】进口货物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完税价格=(2000+10)×(1+3‰)=2016.03(万元);关税=2016.03×5%=100.8(万元)。
11.【答案】c【解析】选项c,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卤水为液体盐,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选项a、b、d均需要缴纳资源税。
12.【答案】c【解析】扣除项目金额=3700+277.5=3977.5(万元),土地增值额=5000-3977.5=1022.5(万元),增值率=1022.5÷3977.5×100%≈25.71%,适用税率为30%,应纳土地增值税=1022.5×30%=306.75(万元)(注:非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的印花税可以作为税金项目单独扣除)。
13.【答案】c【解析】选项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b,公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公园内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选项d,临街商铺属于营业用房,要缴纳房产税。
14.【答案】d【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15.【答案】d【解析】选项a,没有免征契税的规定;选项b,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选项c,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可免征契税。
16.【答案】c【解析】选项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税;选项b,养老院占用耕地,免税;选项d,飞机跑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17.【答案】d【解析】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3×(25+25×30%)÷(1-9%)×10%=10.71(万元)
18.【答案】a【解析】捕捞船、非机动船和养殖船免税,非机动驳船按照船舶税额的50%计算。应纳车船税=5×400×4+2×600×4÷12×4×50%=8800(元)
19.【答案】b【解析】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应补缴印花税=(5000+8500)×1‰-5=8.5(元)
20.【答案】c【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与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1.【答案】a【解析】选项a,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2.【答案】d【解析】小说手稿拍卖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9000×(1-20%)×20%×(1-30%)+5000×(1-20%)×20%=1808(元)
23.【答案】a【解析】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转让定价方法是交易净利润法。
24.【答案】b【解析】利用税率差异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解析】选项a,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2.【答案】bcd【解析】选项a,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答案】bc【解析】选项a,赊销的应税消费品,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当天。
4.【答案】bc【解析】赠送他人应税消费品,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于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5.【答案】abc【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随“三税”的法定减免而减免。
6.【答案】ac【解析】选项a,属于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应当免税;选项b,无商业价值的货样才能免税,所以不选;选项d,残疾人专用品属于特定减免。
7.【答案】acd【解析】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8.【答案】abc【解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选项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9.【答案】bc【解析】选项a,保险公司没有免征房产税的优惠;选项d,事业单位自用房产才免税,出租需要纳税。
10.【答案】acd【解析】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11.【答案】bc【解析】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仅由于仓储、展览、采购及信息收集等活动的目的设立的具有准备性或辅助性的固定场所,不应被认定为常设机构,因此a、d不属于常设机构。选项b,如果某固定场所既从事不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也从事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则应视其构成常设机构,并对这两项营业活动的所得合并征税;选项c,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作为常设机构。
12.【答案】abd【解析】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可以免税,现金形式取得的不能免税。
13.【答案】acd【解析】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1)罚款;(2)没收财务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14.【答案】ab【解析】企业在亏损期间购置固定资产,应尽可能多地将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使这些费用通过折旧的方式在以后年度实现;亏损企业的折旧年限可适当延长,以便将折旧费用在更长的周期中摊销。
三、计算回答题
1.【答案】(1)出口竹藤制品应退增值税=93.6÷(1+17%)×13%=10.4(万元)
(2)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1×(1+15%)×500×17%=97.75(万元)
(3)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当月销项税额=(400+2)×[1.8÷(1+17%)]×17%=105.14(万元)
当月进项税额=(97.75+9×11%)+1.3×11%=98.88(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05.14-98.88=6.26(万元)
(4)出口加工的工艺台布应退增值税=6×11%+1×11%=0.77(万元)
2.【答案】(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10+1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0(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英文答案】(1)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pay able for selling white wine to the specialty store in this month for company a=(200+50+10+10)÷1.17×20%+20×2000×0.5÷10000=48.15(ten thousand rmb)
(2) 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collected and remitted by company b=(10+1)÷(1-10%)×10%=1.22(ten thousand rmb)
(3)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pay able of the bottled medicinal liquor in this month for company a=1800×100÷10000×10%=1.80(ten thousand rmb)
(4)it is exempt from consumption tax,when company a distributes their medicinal liquor in bulk to their staff members.
3.【答案】(1)稿酬纳税应由出版社扣缴税款=50000×(1-20%)×20%×(1-30%)=5600(元)
(2)7月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800)×10%=240(元)
(3)8月境外讲座应在我国纳税,可抵免限额以内的境外已纳税款=2000×6.1×(1-20%)×20%=1952(元)应在国内补交个人所得税=1952-80×6.1=1464(元)
(4)个人将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6000=6000(元)
【提示】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4.【答案】(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000×80%×(4÷5)=3840(万元)
(2)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4000×(4÷5)=3200(万元)
(3)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3840+3200)×10%=704(万元)
(4)转让写字楼共应确认销售收入=12000+4000=16000(万元)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6000×5%×(1+7%+3%+2%)=896(万元)
(5)其他扣除金额=(3840+3200)×20%=1408(万元)
(6)扣除项目金额总计=3840+3200+704+896+1408=10048(万元)
增值额=16000-10048=5952(万元)
增值率=5952÷10048×100%=59.24%,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销售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952×40%-10048×5%=1878.4(万元)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开发的写字楼对外抵债,按视同销售处理。
四、综合题
1.【答案】(1)计算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进项税=30×13%+47.6+12×11%=52.82(万元)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6×(17%-13%)=0.64(万元)
应纳增值税=0-(52.82-0.64)=-52.18(万元)
免抵退税额=16×13%=2.0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绝对值大于免抵退税额,所以退税额=2.08(万元)
(2)企业11月份留抵下期抵扣税额=52.18-2.08=50.1(万元)
(3)企业1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120+8+3+13+14.4)×17%=26.93(万元)
(4)企业1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60+3+6+2+7.10)×17%=13.28(万元)
(5)企业12月销售旧设备的增值税=10÷(1+17%)×17%=1.45(万元)
(6)企业1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397.8+8÷(1+17%)×17%+10×397.8÷130=429.56(万元)
(7)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6.93+13.28+7×11%+51×(1-30%)-2.58÷(1-13%)×13%=76.29(万元)
应纳增值税=429.56+1.45-76.29-50.1=304.62(万元)
(8)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130×2000×0.5+10×2000×0.5)÷10000+(2340+8÷1.17+2340÷130×10)×20%=519.37(万元)
2.【答案】(1)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业务(1)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
(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支出2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210=10(万元)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30(万元),实际拨缴24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37.5=2.5(万元)业务
(2)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0+2.5=12.5(万元)
(3)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800+200)×15%=1200(万元),实际发生5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200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应纳税调减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收入的5‰=(6000+1800+200)×0.005=40(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4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80万元,应做纳税调增40万元。
业务(3)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40=160(万元)
(4)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所以业务(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5)支付与经营有关的担保费以及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6)会计上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20万元。应补交的增值税=200×17%=34(万元)应补交的城建及附加=34×(7%+3%+2%)=4.08(万元)
应调整的会计利润=200-120-4.08=75.92(万元)税收上确认的所得=75.92÷5=15.18(万元)
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5.92-15.18=60.74(万元)
【提示】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会计利润=6000+1800+800-3500-500-600-320-900-700-180+1000+75.92=2975.92(万元),捐赠限额=2975.92×12%=357.11(万元),实际捐赠额为150万元,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8)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975.92-36+12.5-160-100-60.74=2631.68(万元)
(9)该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2631.68×25%=657.92(万元)
【事项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虽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设定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在省内、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7.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8.可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特殊规定是指: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9.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10.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2.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税务资讯到这里就要结束了,下篇预告: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销售额是多少?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如何知道一个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四川省网上办税服务厅上可以通过查询了解一个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进入网站,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即可查询。
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如何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而是跨年度累计。比如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经营期。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吗?
当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为强转。
什么情况下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1、其他个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主要是指很少涉及或缴纳增值税,只是偶尔一次或两次的销售行为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样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或个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除自然人外,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继续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需要提交申请说明,由于其判定需要税务机关进行,所以请到办税服务厅提交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强转纳税人如何申报?如何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逾期未办理的,则会被强转。强转纳税人不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而是调整税种,由小规模的3%调整至适用税率,申报时暂时使用小规模申报表,只是税率按照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强转后,纳税申报期限由按季申报相应改为按月申报,而且无法在网厅申报,需携带小规模申报表(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税)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
强转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纳税人就可以使用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抵扣进项税额,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文章标题字数限制,准确地讲,这个预警指标的全称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累计为负数。正常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未开票收入不应该产生负数,不过实务经验还是发现有极少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收入产生负数。下面从财务分析与涉税风险疑点分析两个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解读。
一、财务分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产生负数从财务分析的角度来看。未开票收入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增值税视同销售中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还有一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了,但是对方暂时不需要开具发票,待对方要求开具发票或者实际付款时再开具发票,或者对方可能以后也不再需要开具发票。应大家的要求,这里顺便举几个例子。
案例1:增值税视同销售不需要开具发票情形。2023年5月,某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将自产的饮料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成本为10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格为200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
案例2:消费者不需要开具发票情形。某汽车4s店公司2023年5月销售一批车用工具,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没有开具发票,全部属于未开票收入,成本15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50万元
上面案例1和案例2,由于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未开票发票对应项目填报。
案例3: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已发生,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情形。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将生产的产品运送到外县市分支机构用于销售,运送产品不含税价格为200万元,成本价150万元。
一是产品移送外地分支机构用于销售时:
借:发出商品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150万元
借:应收账款2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是产品已销售,取得销售款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226万元
贷:应收账款26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结转成本同上。
案例4: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由于对方暂时不需要开具发票或者没有支付货款,没有开具发票。某汽车零部件公司2023年5月销售一批零部件给整车生产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由于对方暂时未付款,没有开具发票,成本150万元。
一是将产品运送到对方收到对方签收确认单后:
借:应收账款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50万元
二是2023年9月收到对方支付货款和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226万元
贷:应收账款226万元。
案例3和案例4,在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时,由于暂时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未开票发票对应项目填报。在实际开具发票的次月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在未开票栏填写对应的负数金额。
二、涉税风险疑点分析
从上面未开票不同情形账务处理我们可以得知。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先有未开票收入,然后才可能填写未开票“负数”,如果一家公司从开始增值税申报算起,增值税未开票收入累计为负数说明多填报了未开票收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的涉税风险疑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存在违规填报未开具发票负数导致少缴增值税。有的纳税人为了减轻当期增值税缴款金额,违规填报负数,冲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2.可能存在恶意虚开增值税发票用未开票负数冲减,逃避缴纳增值税。一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为了达到既对外发票又不用缴纳增值税等目的,有的就在未开票栏填写负数对冲。
3.可能是由于增值税税率下调后按调整后的低税率开具发票。这种情况涉税风险比较小。一些企业由于前期确认了增值税未收入,后期增值税由于税率下调,如果同样金额的含税价格未开票收入不含税金额比原来确认的未开票收入要高,不过两者的差额一般不会很大。按税法规定来讲,税率下调后,税率应按原来的适用税率开具,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由于是含税价格结算,如果是这种情况没有什么税收风险。如果合同是不含税价格结算,应按原来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果按现在的低税率开具发票,存在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的可能。
今天,我们的主题是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
案例
a公司于2023年11月成立,2023年6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2023年3月底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2023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详情
1、采购货物一批,取得供货方开具的3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金额合计100万元,进项税额合计13万元,4月已经全部认证通过;
2、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226万元,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税额26万元;当月开具一张16%税率的蓝字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8万元,开具原因是2023年1月发生的一笔销售业务,a公司在1月税款所属期已经按未开具发票申报缴纳增值税;
3、a公司2023年4月提供企业管理服务取得销售额26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250万元,税额15万元。
4、a公司8名员工2023年4月10号出差沈阳,当月15号返回济南,发生的往返飞机票票价与燃油费合计10900元,员工报销时提供了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5、a公司2023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截止到2023年5月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20万元未抵扣(购入写字楼进项税额的40%)。
提问
根据上述业务计算a公司2023年4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如何填报2023年4月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
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解析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a公司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10900(票价+燃油附加费)÷(1+9%)×9%=900元
△ a公司4月可抵扣的进项税=130000+900+200000=330900元
△ a公司4月销项税额=260000+150000+80000-80000=410000元
△ a公司4月应纳增值税额=410000-330900-30000=49100元
二、a公司提供的企业管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a公司经计算,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提供企业管理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a公司能够享受2023年的加计抵减政策,加计抵减政策享受期从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
当期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 a公司4月加计抵减额=(130000+900+200000)*10%=33090元
三、a公司4月应纳增值税额49100元>加计抵减额33090元
应纳税额-抵减额的余额缴纳增值税
△ a公司4月应缴纳增值税=4910033090=16010元
报表填报
来源:滨州会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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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刚刚发布: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
来源: 税政第一线、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年末了!
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纳税人70个!
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
1、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2、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3、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4、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5、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6、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10、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11、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2、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13、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14、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15、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16、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17、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二、企业所得税
18、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19、更正申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20、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1、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2、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4、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25、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26、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7、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28、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9、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31、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3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34、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36、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37、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8、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9、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房产税
40、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41、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42、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43、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44、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45、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46、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五、土地增值税
47、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8、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9、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50、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51、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52、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53、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5、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契税
5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57、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8、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9、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七、印花税
60、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62、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3、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64、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65、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66、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67、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8、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9、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70、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71、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72、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73、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74、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十、车船税
7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7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77、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一、资源税
78、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9、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8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2
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
1、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 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4、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5、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 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6、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7、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8、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9、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 、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11 、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 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企业所得税
13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
14、 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15、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6、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
17、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18、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9、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0、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外)未做纳税调增
21、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2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24 、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25、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 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27、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28、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29、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0、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 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2、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
33、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34、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35、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36、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37、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38、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39、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六、土地增值税
40、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1、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2、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43、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44、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45、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46、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7、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七、契税
4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49、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0、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1、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八、印花税
52、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53、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54、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55、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56、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57、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8、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59、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0、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1、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62、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63、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64、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十、车船税
6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6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十一、资源税
67、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车辆购置税
68、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三、残疾人保障金
6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7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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