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嗨,朋友们大家好!
欢迎来到人人查看。日常生活中啊我们经常会遇到发票的真假的一个判断,那么在人人查当中啊这个企业信息下面有一个发票查验功能,也就是说来查询相应的发票真假。
我们可以通过相应的输入相应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及相应的一个发票上所写的一个校验码来查询相应发票的真伪,那么发票就涉及到咱们日常生活中的所有的证明环节了,比如说报销了,比如公司的财务,啦包括我们购买一些大呃店的一些商品,对方给我们开的发票是不是相应的这么一个真发票?
使用人人查的时候多看一下我们样本数据,看一下相应的这个查询的结果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如果是那么我们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相应的操作,那么使用人人查请关注我的主页或全网搜索人人查进行使用,希望这个发票查验的功能能帮助到您,拜拜。
一、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调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
1. 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2.专用异型号码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3.复合信息防伪
(1)防伪效果
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2)鉴别方法
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11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1.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2.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发票代码图案原色
原色摩擦可产生红色擦痕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正式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相关防伪措施如下:
1.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
2.鉴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在目视观察下光学入射角分别为90度和30度时,呈不同颜色。(如下图所示)
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
1.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车价合计;
(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查验结果说明:
(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国税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3.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示例如下:
不一致:
查无此票:
4.其他有关说明
(1)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
(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
(4)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
(5)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来源:xiaochenshuiwu
成都温江区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防范措施会增加什么成本?oa系统改造的成本、申请人填写发票号码的时间成本(这种隐形成本难以计量、容易被忽视,但可能是比较大的),或者建立excel台账,也会增加人工成本。
因此,对于电子发票重复报销一事,各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防范措施。
对于超过一定金额(譬如1万元)的电子发票,可采取台账备查或查重等方式予以防范;对于小额零星的电子发票,则可通过其他补充控制,比如规定电子发票报销时限、事后抽查、严惩故意重复报销员工等方式来加以控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个税申报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口)
2.登陆
3.如有新员工:人员信息采集(填写基本信息)勾选,报送,报送成功
4.综合所得税申报
5.填写工资
6.税款计算
7.申报报表报送
8.税款缴纳
9.三方协议缴纳
10.立即缴纳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的抵扣勾选教程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企业如何快速了解自己进项发票的抵扣勾选情况呢?一起来看一下发票抵扣勾选统计的查询和下载小贴士,快来一起看看吧!
01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中选择【税务数字账户】。
02
选择税务数字账户中的【发票勾选确认】。
03
在发票勾选确认中选择【抵扣类勾选】。
04
在抵扣类勾选中选择【统计确认】——【查看历史确认信息】。
05
点击查看历史确认信息后,选择【税款所属期】后即可查看,例如纳税人目前税款所属期为8月,可选择7月及以前的所属期,即可查询统计结果。如需打印或导出发票统计表可点击下方“打印”/“下载”按钮。
小贴士:点击蓝色数字可查看此类发票抵扣详情,点击导出可获取该发票清单。
想了解更多请关注“华博财税中心”
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对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新的整理和规定。这个文件先是定义了哪些情况算异常凭证,然后明确了异常凭证的处理。基本的处理原则就是不得抵扣。
这样做的趋势就在于:能够实现完全由电脑系统进行自动化操作,可以批量的、自动的要求纳税人补税,税务机关不需要走执法手续,不需要出执法结论,提高了增收效率,降低了执法风险,所有一般纳税人都要小心了。
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税收法律、法规定义的概念。但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基于这个授权:总局可以自行定义某些“有关规定”,如果发票不符合这些有“关规定”,进项就不能抵扣。
(一)什么是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
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不符合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之一,所以不能抵扣进项。注意,此种定义异常的有关规定,并不涉及发票本身是否合法的问题。所以,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能说明就是违法凭证,并不能否定其合法性,依然是合法的发票,依然是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税前扣除凭证,除非未来有新规定,否则甚至依然是简易计税差额扣减的凭证。
(二)哪些算异常凭证
按这个38号公告,异常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1)税务it系统导致
(2)开票方非正常身份导致
(3)大数据评估导致
(1)税务it系统导致,就是说基于开票系统、管理系统本身所认定的异常发票。
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开票系统丢失被盗后,开出但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税务机关发票稽核系统稽核时通不过的发票,包括“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等。
这一种情况的异常比较好理解,因为是系统、发票本身存在不正常,是发票的硬伤,也是容易判定和处理的问题。
【案件索引】
(2019)渝01刑终684号
(2018)渝0106刑初1272号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被告人余明某注册成立重庆甲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余明某注册成立重庆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年10月变更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余明某注册成立重庆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均为余明某经营管理并负责。 2023年12月至2023年1月,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资金流、购销合同、送货单等手段,采取向郑州丁建材有限公司、沈阳戊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支付开票费用的方式,被告单位甲公司从上述单位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0份,金额19262803.2元,税额3274676.40元,全部予以抵扣。
被告单位乙公司从上述单位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6份,金额8783910.19元,税额1493264.81元,实际抵扣86份,实际抵扣税额1153787.81元。被告单位丙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金额14490995.03元,税额463469.17元,均未实际抵扣税额。 在此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向重庆己建材有限公司(已判决)等单位收取开票费用的方式,甲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8份,金额17632562.45元,税额2997535.55元。乙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份,金额8823193.16元,税额1499942.84元。丙公 司 对 外 虚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46 份 , 金 额 4222085.43 元 , 税 额717754.57元。 因余明某在接受税务机关调查后无法联系,公安机关于2023年2月27日在其住处将其拘传归案。
【裁判结果】
被告单位甲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单位丙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被告单位乙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元;
被告人余明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二审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单位甲公司、丙公司、乙公司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甲公司犯罪数额巨大,丙公司、乙公司犯罪数额较大。上诉人余明某作为该三家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犯罪数额巨大。 余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余明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为他人虚开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金额不应累加,应只认定对外虚开的金额的意见。
该院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要以偷逃税款为目的,且客观上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为要件。本案原审被告单位甲公司、丙公司、乙公司为实现为自己、为他人偷逃税款的目的,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既为他人虚开销项发票,又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进项发票,按照其中虚开数额较大的一项计算其虚开的金额即足以认定对国家税款实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故认定甲公司、丙公司、乙公司虚开的税款金额分别3274676.4元、2463469.17元、1499942.84元,余明某虚开的税款金额应当认定为7238088.41元。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裁判要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应包括如下内容:主观方面需以偷逃税款为目的,客观上具有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危险,客观行为内容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类型,具备其中情形之一即可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行为,且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定罪量刑的标准。在认定虚开税款数额时,并非四种虚开行为的虚开税款金额的总和,而应当考虑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给国家税款造成的最高损失额为限。如果企业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既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产生本企业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时又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产生本企业的应纳销项税额,国家增值税流失的最高金额则只可能是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中的较高者,而并非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和。
原审被告人王超系山东临朐胜潍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潍公司)销售科的职工,同时也有自己的货车经营运输业务。其从胜潍公司承揽运输业务,给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和中石油天然气公司冀东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公司)运输油井水泥。因为结算运费需要为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出具具有抵扣税款功能的运输发票,起初被告人王超从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开票税率为5.8%。自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到郭某(另案处理)开办的沂源路路通物流有限公司陆续开具了票面金额共计为2396828元的运输发票,路路通公司根据开出的运输发票的票面金额向沂源地税部门缴纳税款,王超向该公司按4.6%交纳开票费。王超后将这些运输发票交与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用上述发票抵扣税款167777.96元。
被告人辩称
其本人有真实的运输业务,开票目的是为了结算运费而不是骗取抵扣税款,实际上其本人也没有抵扣税款,不存在骗取税款的动机;其本人所开发票数额与实际运费数额相符,收货单位依法抵扣税款不属于税款流失。故其本人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依法应改判无罪。
检方认为
首先,构成本罪,主观上应当具有骗取税款的目的。本案中胜潍公司、受票方均能证实王超进行了真实运输业务,没有证据指向王超有超额开具发票行为,因此在案证据不能证实王超主观上有骗取税款的故意;
其次,构成本罪,客观上应当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虽然王超找路路通公司开出的发票被实际用于抵扣,但受票公司真实委托了运输业务,并且按照发票金额支付了运输费用,因此取得发票后根据当时税收法律规定,享有抵扣税款的权利,没有证据证明三家公司的抵扣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第三,没有骗税目的的找他人代开发票行为与以骗税为目的的虚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可相提并论,在不能证明被告人有骗取抵扣税款或帮助他人骗取抵扣税款故意的情况下,仅凭找其他公司代开发票的行为就认定构成此类犯罪不符合立法本意,也不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综上,王超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不当。建议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法院认为
本案涉及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认定问题。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主观方面应当具有骗取抵扣税款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即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行为。
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为犯罪处理始于1995年,当时的立法目的在于惩治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危害增值税制度的行为,保护我国增值税税收。此后,随着社会发展,实践中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开始多样化。出现了有真实交易的代开行为、不会造成增值税流失的虚开行为、为虚增利润而虚构交易造成的虚开行为等等。这些行为与为骗取抵扣增值税税款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有显著不同,也超出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目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以答复、指导案例、复函等方式,多次重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目的。明确不以抵扣税款为目的,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的虚开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此意见同样也适用于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在本案中,胜潍公司、受票单位均能证实被告人王超提供了真实的运输业务,不存在无真实货物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按照真实的运费数额开具的。其开发票的目的是为了与收货单位结算运费,而不是抵扣税款。原审判决也认可王超实际发生了货物运输业务。因此在案证据不能证实王超主观上有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
其次,本案客观上并未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如前所述,被告人王超为受票单位提供了真实的运输业务,开具的运费发票数额也与真实的运费数额相符。而受票单位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具备抵扣税款的资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法享有按7%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款的权利。原审判决认定的“海洋公司和冀东公司用上述发票抵扣税款167777.96元”系依法抵扣,并未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
综上,被告人王超主观上没有骗取抵扣税款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既没有用于自己抵扣税款,也没有让他人以此非法抵扣国家税款,没有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导读:企业的运费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是全面营改增的大环境,所以很多财务不知道这样的财务处理怎么做,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
1、营改增以后,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低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征收率3%计算。
2、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增值税的法规: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者:lolo 会计网原创首发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全面上线后,有不少粉丝提出各种各样的疑问,包括发票勾选、抵扣认证、进项转出等等,之前也给大家发过相关的官方操作指南,今天再给大家讲讲近一周收集到的高频问题。
1关于“勾选”功能
1. 我在发票确认系统中看到有上个月认证的发票,这个有影响吗?
不影响,在系统中勾选认证即可。
2. 如果我现在不抵扣某张发票,我要怎么做?
如果不抵扣它,那就不要勾选它,只要它不过期,之后什么时候勾选都可以。
3. 如果我不想现在抵扣这张发票,那我在发票系统操作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放在待抵扣科目:
借: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4. 不抵扣勾选后,账务上如何处理?
按照正常的做账,把税额计入成本费用。
5. 如果某张发票我暂时不抵扣,放到以后期间再抵扣,我可以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吗?
不可以。勾选为“不抵扣”的发票,所属期申报缴纳税款后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6. 不抵扣的专票也要勾选?
如果不认证勾选的话就相当于普票,容易被稽查成滞留票。以往可以先抵扣再做进项税额转出,现在系统升级后如果判定取得的专票就是不抵扣的范围,那大家可以选择“不抵扣勾选”。
7. 如果我抵扣勾选认证了某张不能抵扣的发票,怎么办呢?
进行进项转出操作。如果确认某张发票不能抵扣认证的话,一开始就选择“不抵扣勾选”更为简便。
8. 关于平台的新功能中,“不抵扣勾选”与“抵扣勾选”后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区别是什么呢?
如果选择了“不抵扣勾选”,在账务处理上,可以直接将不抵扣的税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即可,就没必要搞那么复杂,又抵扣又进项税转出。
9. 平台可以修改“有效税额”,那我一张发票是否可以分两个月抵扣吗?
不可以。修改有效税额是在只能拿到一张发票且部分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下用的。比如购买的大批商品用途不一样,有些用来办公、有些用作职工福利等等,在不能分开开票的时候,以往是把职工福利那部门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如今系统升级后,大家不用进项税额转出了,可以通过修改有效税额来抵扣,一步到位。
所以,大家不要望文生义,修改“有效税额”不等于多次抵扣。
2关于“确认签名”功能
10. 确认签名是签谁的名字?
这问题问的,确认签名不是签某个人的名字,这个步骤是输入税盘的证书密码或税控钥匙密码。
11. 开票勾选后多久才能确认签名呀?
没有时间限制,“确认签名”是申报期内开放的功能,只要在申报期内都能签名。
12. 我发票认证了,为什么增值税申报提示说没有签字?
那就按照提示说的去进行确认签名。
13. 现在的发票认证需要签名,那签名可以撤销吗?可以当月进行多次签名吗?
如果是抵扣勾选的话,签名可以撤销,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都可以进行多次操作的;如果是退税勾选,确认签名后不可撤销;如果是代办退税勾选,不用签名且不可撤销。
14. 我们本月没有进项税抵扣的,也要申请统计、确认签名吗?
如果你们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确认签名。
3关于流程方面的疑问
15. 为什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会提示未获取进账信息?
要先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确认签名之后再申报。
16. 系统升级之前,我离线开了一张红字专用发票,系统升级后发现这张发票没有了,但是剩余发票的数量都是跟原来一样的,这是为什么呢?
离线开具的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可以等待几天,如果还是查不到,需要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这张发票是否存在。另外,也可能是税盘的问题,如果发票系统升级期间离线开票等确认无误的话,联系税盘客服解决。
17. 公司目前只有进项税没有销项税,怎样在升级版的发票管理系统平台上签名?以前我只需要认证不抵扣就可以,现在我选择抵扣勾选直接抵扣进项税去了,可是没有销项税啊!
销项税是需要上报的,检查一下是不是没有进行上报汇总,联系税务进行确认操作。
18. 请问,在这次升级之前的10月份抵扣勾选的发票,申报直接抵扣就可以吗,还需要别的操作吗?
直接把之前认证的发票,勾选抵扣,申请统计,确认签名,搞定。
19. 三证合一的企业,老税号开的发票能否也在本平台上进行操作?
如果税务机关在征管系统正确维护了新旧税号的对应关系且同步到了电子底账系统,则使用变更后的新盘即可查询到新、老税号的数据。否则只能查询到新税号的发票,要与主管机关进行联系处理。
20. 我在新系统上看到有一张逾期发票,新系统也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功能,也就是说我这张发票还能抵扣?
不一定。如果发票距离开票日期超过了360天,你可以试试发票抵扣勾选,能勾选成功的就证明这张发票其实还没有真正到抵扣所属期;如果不能勾选了,就用新功能“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向税局提供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再回到平台进行勾选。
发票管理系统升级后,让不少会计在认证抵扣工作上遇到了问题,特别是上线前两天,遇到的很多问题都让粉丝们很着急。大家对新系统有疑问的可以留言,粉丝之间也可以互相帮助呀~
本文为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lolo。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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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分别是哪些?这个问题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来处理的。那么区分这个内容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解答内容吧,希望大家都可以了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分别是哪些
答:一、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1、适用17%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3%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增值税发票如何用来抵扣?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这是一般纳税人的业务范围,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不涉及增值专用发票抵扣的问题。现在假设甲方是一般纳税人。
甲方已经将采购完的货物进行了销售,并开具了发票,现在必须要取得供货方即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能进行抵扣,当月要按给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向国税局进行交增值税。
现行法律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每月要交纳的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假定甲方没有进项税额转出)的差额,销项税额就是甲给乙开具的发票上的税额,进项税额是丙给甲开具的发票上的税额。
现在如果丙不给甲开具发票,则现在进项税额为零,要将销项税额全部交税。
某建筑公司购进建筑材料取得一张2023年7月13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均被业务人员不慎丢失。
请问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进项税额还能抵扣吗如果能抵扣,应如何办理?
实务操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按照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办理。因此,建筑公司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是必须在认证期内办理(当前已取消认证期)。
电子发票推行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票据电子化即将全面普及。
可能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电子发票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电子发票,还有一种是区块链电子发票。
说到这也许大家有点晕,许多人对电子发票是啥都还没整明白,区块链电子发票又是个啥?不是你太慢,而是这个时代变化太快!
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有关电子发票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区别。
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电子发票?
百度百科里是这样写的:电子发票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发票税务局的签名机制。相对于纸质发票来说,电子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不需要纸质载体,不需要经过传统纸质发票的印制环节。开户登记、在线生成、发票开具、数据传输等环节都可以通过统一的电子发票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
普通电子发票的外观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给大家上一张图。
下面我们再来聊聊区块链电子发票。
什么是区块链电子发票?
区块链电子发票是指发票的整个流转环节都是在区块链这个分布式计算处理载体下运行的发票。从发票申领、开具、查验、入帐等流程实现链上储存、流转、报销。区块链电子发票具有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与发票逻辑吻合,能够有效规避假发票,完善发票监管流程。区块链发票将连结每一个发票干系人,可以追溯发票的来源、真伪和入帐等信息,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此外,还具有降低成本、简化流程、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优势。
区块链电子发票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没有数量、金额的限制。也就是说一家公司如果你业务够好,业务形态多样,那么采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方式再合适不过了。省却了发票不够用时要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发票增量、金额不合适的时候要申请改变发票版本等麻烦事。
那么这么高大上的发票长什么样呢?看下图:
细心的同学们肯定已有所发现它和平常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长得有些不一样,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到底有哪些不同?还是看下图你就一清二楚了!
区别一:
区块链电子发票没有“机器编号”
区别二:
密码区的编码明显不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密码区编码全是阿拉伯数字,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密码区是英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结合。
区别三:
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字不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为“1”,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为“0”。
区别四:
区块链电子发票抬头名称里少了“增值税”这三个字。
记住以上四点,你可千万别把区块链电子发票当成假发票处理了哦,那样就有点糗大了!
那么你可能要问,这么好的事情我也赶紧用起来吧!各位,别急!目前区块链电子发票仅限于在深圳地区试行。小编的公司就刚好是深圳的,所以抢先尝鲜了一把。上图中你们看到的这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就是公司开出的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的商家们,你们作为大深圳的一分子是不是有点傲娇了呢!
目前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使用现状:
继餐饮、金融、零售商超等场景之后,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正式落地交通场景。
3月18日,深圳地铁、出租车、机场大巴等交通场景上线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功能。即日起,用户使用腾讯旗下智慧交通出行产品乘车码搭乘深圳地铁之后,将可以一键在线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与此同时,用户搭乘部分出租车、机场巴士330全线,也可以在线自助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
此次上线的多个公共交通场景,通过接入深圳市税务局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实现开票与支付的对接,是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向公共交通智慧出行迈出的第一步,未来还将进一步拓展至更多便民场景,覆盖更多出租车公司及公交巴士,让用户出行更加快捷。
腾讯区块链方面也首次公布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业务数据:截至目前,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接入商户已经超过千家,开票数量突破百万张,开票金额已突破13.3亿元。
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一个创新的城市,作为深圳的一分子我们将带着这种活力和创新持续不断的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最新最前沿的电子发票领域的信息报道。
使用税控盘开具发票大概是会计人员必备的技能,但是有些小伙伴不会操作这个税控盘,也不会使用这个软件开票,今天我们就先来看看开票的流程~
发票开具流程
一、登录开票系统
二、系统左上角的“发票管理”模块内,点击“发票填开”:
根据您的需要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三、双击选择发票卷:
四、认真核对即将填开发票的发票号码:
同时,拿出与其号码一致的纸质发票准备打印。
五、发票开具页面内,显示如下:
请依次填写发票相关内容。
购买方信息填写
1.第一次开具时,建议上方设置“客户—自动保存”:
2.购买方信息第一次录入,直接输入相关内容:
小提示:
如果客户信息如果已经输入客户编码,只需输入名称部分内容既可带出,也可以点击后方图标选择:
3.填写完成:
票面内容填写
1.根据需要,输入需要开具的发票票面内容,例如,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不含税金额等相关信息: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根据您开票的内容,按需要填写。(规格型号没有可以不填写)
一般情况下,建议先输入不含税金额,再输入数量,系统自动推算单价。
2.假设开具内容为“生菜”,已经输入过商品编码的直接选择即可。
3.上面一行点击“价格”,转换含税、不含税标志:
注意金额显示含税、不含税!建议多在不含税显示的界面下开具。(按个人习惯选择,两种均可。)
免税特殊举例:
4.一张发票开具较多内容,可以点击上方清单,跳转“清单填开”界面:
清单填写完成,返回发票界面:
5.如果您的开票行次较少不需要清单,填写完成显示如下:
注意税率和内容的匹配!
备注栏:根据您的需要自行填写。
收款人、复核信息填入:
据实填入即可。
全部内容填写完成。
六、发票内容再次核对,选择发票号码一致的纸质发票进行打印,点击左上角的“打印”:
点击“打印”,打印纸质发票:
打印发票即可。
发票按票号顺序使用,发票开具后,纸质发票一定要打印出来!
纸质发票上,记得加盖发票专用章!
这些就是是的使用金税盘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图文详解了,记得电子发票不需要加盖专用章,但是纸质版的需要!
今天主要来聊聊企业目前交税的具体税种那些?大税种主要是什么?适合创业老板的详细阅读。
我们企业其实交的税种还是蛮多的,但是大的税种有两个,一个是企业增值税,一个是企业所得税外加附加税,今天主要讲解企业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生产或者销售产品增值的部分所交的税,打个比方你的公司生产的产品进货价是一件10元,通过你的生产加工等成成品后出售价是15元,那么你这个中间有5元是增值了的,所以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目前是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也是企业面临缴纳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一般为3%,6%,9%,13%,极少数特殊行业可达15%以上,大多数实体企业都是按13%的税率来缴纳企业增值税的,增值税是所有税种中最难通过财务手段调节的,因为增值税只要你货品销售出去对方要求开票,你必须开?发票一出来你就得交税,那么增值税又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普票和专票)我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都是企业开出去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产生的,那么企业增值税实际缴纳金额为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发票减去进项发票的差额乘以相应的税率,从而得出你所交的增值税金额。很多企业给人家开票都不喜欢开专票而开普票,因为专票要有相对应的进项专票进行抵扣才能少交税,不然开出去多少都得实打实交,很多生产制造类型的实体企业因为缺少进项发票从而导致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很多,税负率很高,当然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国家依法征税也是为了让我们国家经济发展更加的平衡和健康,反正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所以我们企业交税是天经地义的,那么有没有办法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减轻增值税呢?答案是肯定的,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会陆续介绍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
与增值税发票有关的那些事~
一、想快速掌握发票相关技能,您首先得认识常用发票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票咋开呢?
1、概述一下
简单来说,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在上述发票当中选择类型后自行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除外。
2、温馨提示
部分纳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在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行为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自行开具。不过注意,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开票要什么“软件配置”
2023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都要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开票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是不是经常有商家跟你说,“没有税号,开不到发票!”实际上是理解错误!政策要求是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销售方在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里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在该范围内的,不受这条规定限制!
1、专票开具很严格,具体有哪些要求?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记住: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是有权拒收的!
2、部分特殊发票,需要在发票上体现明细信息!
简单归纳如下:
建筑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货物运输服务: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99号)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其他行业
不在此逐一阐述。
3、票开错了咋办
专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ps:如果跨月且符合条件可按冲红处理(流程不再详诉)。
普票:符合条件的当月可作废,跨月可冲红。
四、收到增值税发票,该如何查验真伪?
简单!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输入发票代码号码等信息,就可以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啦,用手机也可以随时查!
注意: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需要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还要认真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哟。
出于逃税目的而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如何定性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出于逃税的目的而购买、持有伪造的发票,从而逃避缴纳税款,此行为应如何定性呢?是以逃税罪或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还是就以逃税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数罪并罚?
案号: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茂南法刑初字第239号
一、基本案情
茂名市a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0日,是茂名市茂南区国家税务局管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股东为被告人黄某某及邹某某,两人各持5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为黄某某,注册地址为茂名市茂港区甲村委a小区29号,经营范围是销售三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等一系列相关设备。
自2023年以来,黄某某向他人购进已打印好的伪造发票,加盖a公司印章后提供给销售客户。经税务机关核实,a公司共向茂名市辖区的茂南区、高州市、信宜市、电白县等41家卫生院出具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406份。经鉴定,其中379份为假发票,涉票金额为10582331.32元,税款为410964.33元(其中,2023年5月1日后出具的假发票为172份,发票金额为3899018.75元)。
2023年9月26日,黄某某得知税务机关已将a公司涉税问题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后,意识到事态严重,遂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23年11月19日,茂名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a公司作出追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以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黄某某的积极配合下,a公司于当天补缴了全部应纳税款410964.33元和滞纳金188921.41元,并交纳了罚款205482.17元。
二、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法,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三、辩护意见
被告人黄某某对公诉机关之指控没有异议。
其辩护人辩称:
1.黄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行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黄某某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3.黄某某积极缴纳税费及罚款,没有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及不良的社会后果,可以从轻处罚;
4.黄某某是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5.黄某某主观恶意较小,能够真诚改过,可以从轻处罚;
请求对其在二年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
四、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出于逃税的目的而采取购买、持有伪造的发票的手段,使纳税人茂名市a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逃避应缴纳的税款,其行为同时触犯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和逃税罪,属于我国刑法理论中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牵连犯,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予以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应当采取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确定对黄某某处以的刑罚。在逃税罪的法定刑明显重于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情况下,本应当以逃税罪追究黄某某的刑事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黄某某积极配合下,纳税人a公司已经补缴了应纳税款,缴纳了滞纳金以及罚款,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因此,对于黄某某逃税的目的行为,依法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以其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手段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对于只是持有伪造的发票而没有构成其它涉税犯罪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于2023年5月1日实施后才规定为犯罪行为,并以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定罪处罚,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刑法适用原则,对黄某某2023年5月1日之前非法持有发票的行为不能定罪处罚。综上,被告人黄某某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持有伪造的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72份,票面金额为3899018.7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黄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黄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黄某某的辩护人提出黄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以及其余量刑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二百一十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某某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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