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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密码验证(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96

【导语】增值税发票密码验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发票密码验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发票密码验证(16篇)

【第1篇】增值税发票密码验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学习如何在python中验证密码。当用户创建新帐户并输入密码时,程序需要验证密码是否有效,对用户输入的字符串进行加测,因此,我们将设置一些密码规则。密码强度验证,可以帮助你提高在线帐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如果密码满足给定的条件,即数字,大小写字母,特殊字符等的组合,则称为有效密码。用户使用强密码以确保其数据安全非常重要。

设置有效密码的规则是:

应至少8个字符。

至少包含一个小写字母

至少包含一个大写字母

至少包含一个数字

至少一个特殊字符,如( _ @ $ ! # % & * ]。

1.使用多重选择结构进行判断

利用any()函数结合列表推导式作为条件进行验证。

2.使用正则表达式验证密码

python的regex正则表达式模块,设置正则规则进行验证。

3.使用正则表达式验证密码2

python的regex正则表达式模块进行验证。

4.利用for循环验证密码

在本教程中,我通过多种方法根据给定的条件验证了无效密码和有效密码。条件可根据自己的要求进行修改,使用强密码以提高数据安全性。

文中涉及代码:

def validate_password(password):special_chars=['#39;, '!', '@', '#', '%', '&']validated=truemsg=''if len(password) < 8:msg='密码长度不能小于8位'validated=falseelif len(password) > 18:msg='密码长度不能大于18位'validated=falseelif not any(char.isdigit() for char in password):msg='密码中至少要包含一个数字'validated=falseelif not any(char.isupper() for char in password):msg='密码中至少要包含一个大写字母'validated=falseelif not any(char.islower() for char in password):msg='密码中至少要包含一个小写字母'validated=falseelif not any(char in special_chars for char in password):msg='密码中至少要包含一个特殊字符'validated=falseif validated==true:print('密码有效')else:print('密码无效',msg)#主程序validate_password('desv1fw3#')import redef password_is_valid(password):pwd_regex = '^(?=s{8,18}$)(?=.*?d)(?=.*?[a-z])(?=.*?[a-z])(?=.*?[^a-za-zs0-9])'compiled_regex = re.compile(pwd_regex)if (re.search(compiled_regex, password)):return trueelse:return falseif (password_is_valid('dvsee43@123')):print('密码有效')else:print('密码无效')import redef validate_password(password):if len(password) < 8:print('密码长度不能小于8位')elif len(password) > 18:print('密码长度不能大于18位')elif re.search('[0-9]',password) is none:print('密码中至少要包含一个数字')elif re.search('[a-z]',password) is none: print('密码中至少要包含一个大写字母')else:print('密码有效')validate_password('sdfsdet123')lower, upper, special, digit = 0, 0, 0, 0password = input('请输入密码:')if (len(password) >= 8):for i in password:if i.isupper():upper+= 1if i.islower():lower+= 1if i.isdigit():digit+= 1if i=='@' or i=='#39; or i=='_' or i =='#':special+= 1else:print('密码长度不能小于8位')if (lower >= 1 and upper >= 1 and special >= 1 and digit >= 1):print('有效密码')else:print('无效密码')

感谢阅读,关注我,精彩继续!

【第2篇】增值税发票代开

很多人有遇到过干了点活,人家让你开票才给你付款,这就头疼了,咱不懂啊,自己咋开票了?别急,今儿就给您讲个清楚。

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只能去税务局代开!我大爷是个工人,给政府当小工,干了点清理街道的活,总共56000,人家让他去开张发票,就可以把这点钱给他结清。像这种很多工人现在经常会遇到。为什么?因为现在查的多了,发票要求多了,很多人以前用自己公司代开,现在宁愿麻烦点,也要让工人给开出来。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1 需要带着你自己的身份证,还有一份复印件,还有和甲方签订的合同(代开金额小的有的税务局要看合同,有的地方的不看,代开金额大的肯定会看合同,根据每个地方而定)

2 到了大厅之后,叫个代开发票的号,然后和工作人员要一份《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自己把这个表填写好。这个表的样子下图可见。

问题二,我代开的发票要交多少税钱,能免税吗?

现在一般去税务局代开人工费的话,我们这个地区,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加起来是2个点,疫情期间因为有政策优惠,一到过节,付款的时期,去大厅代开发票的人特别多,都是50多少的人,干点活不容易,好几个人,不会开,有个年轻人带上他们挨个指导的开。

有几项是可以免税的,大家收藏下文章,以后开的时候,别多交了税钱:

(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关于代开农产品发票的详细问题,我在之前的文章中详细的解读过,大家可以跳转下面链接,自己看一下。

【第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导读: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需要认证,认证之后发票才可以进行使用,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无法进行报销。因此从税务机关领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也需要对它进行认证。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认证

1、远程认证

远程认证是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

2、上门认证

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或者自助办税机(arm机)进行认证的方式。

3、勾选认证

勾选认证是最新的一种认证方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特定的网址,查询升级版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给自己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然后通过勾选和确认的形式完成发票认证。

开出的专用发票丢失,购方如何认证

分丢失前已认证和丢失前未认证两种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本文详细的介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认证的内容,如果在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有疑问或是不清楚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义,现在也可以通过会计学堂网加深这方面的知识了解,提高自己对发票的认识等。

【第4篇】增值税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应当怎么开具?收到红字发票怎么做账?收到红字发票千万不要大惊小怪,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怎么处理吧!

出现负数发票的原因

为什么会有负数发票呢?从字面意思上看,正常销售采买的发票都是正数的,那么反之,负数就代表着退货以及被退货

这样说稍微有些笼统,官方解释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专票的开具流程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填开

在开票软件中,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如图:

(1)当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时,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为购买方申请或者是销售方申请,如图:

购买方申请分两种情况

① 已抵扣

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② 未抵扣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

销售方申请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

如果系统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会弹出对应发票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具体如图:

注意事项:

① 信息表中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

② 当购买方申请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销方是否是汉字防伪企业;

当销售方申请时,系统自动识别销方是否是汉字防伪企业。

对于非汉字防伪企业,信息表中商品行最多可开具 8 行 ;对于汉字防伪企业,则信息表中商品行最多可开具 7 行。

③ 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中,商品信息可以直接手工输入, 也可以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

④ 对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对应信息表时,若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上。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1、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列,如图

2、点击“红字增值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如图

我们可以通过该界面,对信息表查看明细,修改和删除。

但是我们要注意:

① 对已开具的信息表进行修改时,修改后的总金额不能大于发票库中对应正数发票的总金额,否则系统提示“信息表填开金额超出对应正数发票”,无法修改成功。

② 开票系统中对已开具信息表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均无时间限制, 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所需操作。

3、导出的信息表如下图样式

将导出后文件格式为xml的信息表直接通过开票软件上传到税务端,如图

当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时,该信息表可以用于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规定和流程

由于国内开始推进电子发票,因为电子发票的红字发票应当怎么样操作呢?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

(1)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2)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2、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电子税务局申请作废代开发票或者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1、如果纳税人需要代开红字发票,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2、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以上两项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将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

注意:

需要说明的是,对通过邮寄方式取得的代开发票,部分省市税务部门提供了邮寄需作废代开发票的功能。

如果纳税人是在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发票,则需要现场交回需作废的代开发票后,才能作废代开发票或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来源:牛账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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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增值税发票密码区

发票代码的编码规则

电子专票已经在加大推广力度,国家税务总局也颁布了对电子专票的有关事项,其中就有对电子发票代码的详细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2号),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发票代码位于电子专票的右上角首行,下方是发票代码、开票日期与校验码。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是电子专票的唯一标识,校验码是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商用密码算法,用于保证电子专票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电子专票真实准确最重要

在确定电子专票的唯一性之后,电子专票右方的密码区赋有密文,采用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税控设备加密生成共108位,用于发票防伪。为了查验,电子专票上会自带二维码,以供扫描识别真伪。

纳税人除了需要关注发票代码外,还需要特别注意填写左上方购买方栏内的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纳税人识别号就是一般所说的抬头,这类信息必须要完全正确,才可以与税务局数据库的信息匹配,完成申报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购买方抬头的准确性和电子专票的真实性,这对于抵扣进项税至关重要。

小望之家保障电子专票零差错

小望之家推出的电专工厂,为企业打造了一体化电子专票平台。从开具、流转到查验保驾护航,在每个环节确保电子专票流程万无一失:

智能抬头自主赋码,通过系统识别开票方信息,确保纳税人识别码准确;

扫码查验5秒得到结果,手机即可扫描电子专票的二维码核查专票真伪,确认电子专票的真实性;

智能查重供智能识别重复发票,防止重复开票、重复报销,保障了报销流程的安全。

除此之外,小望之家提供黑名单预警功能,对工商黑名单企业开具的发票及时预警提示,降低企业税务风险,避免卷入法律案件,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随着“互联网+税务”的理念不断深入,电子专票的全面落实也加快了脚步。电子专票的推广不仅方便了企业节约经营成本,也利于专票的保存使用,实现电子专票的快速报销入账和调阅,极大得提高了财务管理效率。

借助小望之家,企业可实现电子专票与管理系统的对接,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更好地落实企业数字化转型。

【第6篇】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补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办,还能补办吗?

山东永禄律师事务所范海华律师解答:

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

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范海华律师解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中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不含存根联则为三个联次和六个联次),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范海华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永禄律师所主任助理、品牌主管、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遵循“感动服务、极致服务”的理念,希望每代理完一起案件都能与当事人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第7篇】湖北增值税发票查询网

武汉晚报‬10月28日讯(记者孙笑天)去年发生的交易,今年就不能开发票吗?近日,市民宋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她一直在地铁站给武汉通充值,近期准备在武汉通微信公众号打印一年来的电子发票,却无法打印。咨询客服,客服回复说超过6个月就不能打印。“这是否合理?”

宋女士在武昌工作,通常出行多乘坐公共交通,武汉通卡使用频率较高。日常,她都在地铁站进行充值。以前,她充值后可以现场拿到手撕发票,现在已经改成扫二维码打印电子发票。

“每次开票都要花十多分钟,我就想着等积攒一定额度后一次开具。”宋女士说,因她所在单位可以报销通勤费用,前几天,她准备一次性把去年至今的发票全部打印出来。

然而,宋女士登录武汉通微信公众号后发现,公众号内提醒,“申领电子发票的时间为自交易完成t+1日起至交易后的3个月”。她拨打武汉通客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又称,最多能打印交易后6个月内的电子发票。

“不管是3个月还是6个月,感觉这个期限设置很不合理。”宋女士质疑。

10月28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到武汉通运营方长江云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并没有对开发票做出时间限制,可能市民跟客服沟通有误。”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可以在线上开具6个月以内的电子发票,超过6个月的可以持武汉通卡和充值记录到线下服务点开具纸质发票。

该工作人员解释,武汉通卡交易数据量较多,公司电子发票系统上线时,设计可以保留3个月内的交易数据,后来扩充到6个月,超出部分的数据则需要线下查询后开发票。“我们已经告知宋女士如何到线下办理发票开具事宜,微信公众号内的提醒也将于近期更改。”

武汉通线下服务店地址及工作时间。(长江云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

记者从武汉市税务局获悉,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消费者索要发票做出时间规定,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不能以超时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进行交易后,应及时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如当时因故没有开具发票,应保存好交易记录,尽快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如经营者拒绝开具发票,市民可向税务机关反映。

【编辑:余丽娜‬】

【第8篇】增值税发票校验码在哪

【问题1】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答: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问题2】推行全电发票的意义是什么?

答:全电发票是商事凭证和会计核算依据。一方面,全电发票是发票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形态,顺应了数字经济潮流。另一方面,全电发票仍是交易行为的有效证明、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同时也是监督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由于全电发票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在有效防范假发票上大大超越了纸质发票的同时,也提升了便利性。

【问题3】全电发票与现有的发票样式有什么区别?

答:一是将原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变为20位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二是全电发票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展示内容,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三是全电发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采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

【问题4】使用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答:一是领票流程更简化,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税控专用设备,实现“开业即可开票”。二是开票用票更便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发票,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三是入账归档一体化,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问题5】全电发票上线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还可以使用吗?

答:自2023年10月28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办理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业务。届时,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系统将给予提示,引导到新系统(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对于税务机关确定的部分纳税人,将不会收到相关提示,不需要进行系统切换,可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问题6】纳税人需要确认发票用途,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2023年10月28日起,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非试点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问题7】什么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是面向试点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通过对全量发票数据的归集,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勾选确认服务、发票交付、发票查询统计,并为纳税人下载及打印全电发票提供支持,同时满足试点纳税人发票查验、发票入账标识、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税收政策查询、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等需求。

【问题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发票查询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的发票查询包括全量发票查询、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查询、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查询项进行查询。

【问题9】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数字账户“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模块查询到哪些数据?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模块查询本单位的进项税额转出数据,具体可查当前及以前所属期转出的异常凭证统计表、转出异常凭证具体明细、当前及以前所属期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需购货方转出的信息。

【问题10】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具体指哪类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发票?包括海关缴款书吗?

答:包括被列为异常凭证的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以及开具红字发票确认单上的红字发票,不包括海关缴款书信息。

【问题11】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开具、取得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

答: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后,可通过“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其开具和取得的发票。

【问题12】发票状态查询是指查询发票的什么状态?

答: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模块)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到某张发票的入账状态、下载次数、下载格式、打印次数、发票冲红台账、发票退税状态等。

【问题1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包括哪些功能?

答:“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包括抵扣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不抵扣勾选、变更税款所属期等功能。

【问题1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中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的有哪些?

答: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

(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2)已作废的发票;

(3)之前所属期已确认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票;

(4)已用于冬奥会退税的发票;

(5)已全额冲红的发票;

(6)其他。

【问题1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勾选增值税扣税凭证时间范围是什么?

答:试点纳税人可勾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次勾选增值税所属期的最后一日。

【第9篇】增值税发票专用章

很多新入职的小伙伴,在开好票后总是盖错章或者忘记盖章,就把票寄给客户了,还得拿回来重开,引起客户的不满,然后还会让别人觉得咋们不专业,现在,小编就给大家讲讲,不同的发票都需要盖哪些章。

1、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盖章?

发票联和抵扣联开好后给付款方,应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一张记账联开票单位自己留存,作为记账依据,不用盖章。

2、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盖章?

普票的第二联也就是发票联开好后付款方,应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一联记账联开票单位自己留存,不用盖章。

3、去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盖章?

去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也是第二联、第三联,也就是发票联和抵扣联盖发票专用章,第一联开票单位自己留存,不用盖章。

4、去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盖章?

注意:去税务局代开的普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两种情况只用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5、机动车增值税发票怎么盖章,很多人都不知道,接下来,小编就具体讲一下机动车增值税发票各联次怎么盖章,盖什么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公告,明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意事项:

一、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发票》)。

二、《机动车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不得盖章

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不得盖章

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盖开票单位印章

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

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注意: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6、公司收到现金,需要给别人开收据,应该盖什么章?

收据可以盖财务章,也可以盖公章。一般盖财务章就好了。

7、还有大家关注的一点是发票的开票人,审核人,收款人是否可以是同一个人。

根据税法要求,开票人必须填写清楚,对审核人和收款人没有特定要求,可以跟开票人是同一个人。

但是会计准则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

所以,在实务中,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避免受票方不认,让你重开。

8、如果开票员在开票的时候盖错了章,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发票章盖错,应该作废重开,或者红冲再开。

9、发票上盖了发票章,没盖清楚怎么办?

在不遮挡票面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在空白处补盖一个印章。如果对方公司不接受该发票,可以作废、红冲(跨月的时候)该发票,重新开具。

10、增值税电子发票怎么盖章?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发票章,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税法规定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必须保存ofd格式留查。

另外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可以进入该网站查验发票的真伪。

【第10篇】增值税发票销货清单

所有会计注意了,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预警系统来了!即日起,会计对发票需要留意了~

1

增值税发票严查开始

12月9日,深圳税务局发布:采购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预警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1、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功能

1)五大预警模块

2)三大查询模块

查询模块主要包含登记信息、人员信息、发票信息等企业相关信息。

2、系统升级8大模块

模块一:一般纳税人预警模块

模块二:小规模预警模块

模块三:成品油企业分析模块

模块四:二手车监控预警模块

模块五:风险人员分析模块(企业法人、财务等四类人)

模块六:综合查询

模块七:数据推送

模块八:数据查询

2

发票又出新规!

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近日!上海、广东、内蒙古等多地税务局发布:12月1日起,启动新版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全电发票样式

全电发票与现行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同:

一、发票样式不同

1、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2、全电发票只有开票人,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次。3、取消发票专用章。

二、开票方式不同

1、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2、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3、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三、全电发票可标记入账标识

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四、实现发票自动交付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3

重磅!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来了

发票全业务、全流程监管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标公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监理服务。

该项目中标金额:960万;

该项目功能: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第三方工程监理服务。即对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的过程监督与管理。

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开发、总省两级部署和协同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撑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地,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据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建设预计耗时2年,工程总投资概算超13亿元。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有多强大?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新建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按照标准规范,遵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实现发票从申请、开具、交付、确认、查验、抵扣、风险控制、决策指挥、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另外,发票电子化改革不仅仅涉及到发票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方式调整,还将牵引推动纳税服务、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监督内控等其他业务的变革及相关系统得升级改造。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要来了,电子发票将全国推行,纸质发票真的要成为历史了。

4

注意!发票严查开始这16种发票,

收到一律退回!

一、没有交易,完全虚开的发票

这种发票报销了,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仅会被税务机关罚款,还涉嫌犯罪!

二、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税局2023年16号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三、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

根据国税局2023年16号公告,购买方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一旦被查,不单单会被税务机关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偷税罪。

四、发票项目名称是食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的

现在报销费用的发票,只开食品,或者办公用品之类的笼统的品名已经不能过税务的关了,要附清单,不然就是商品本身的名字。有些企业不管发生什么费用都开成办公用品,这样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税务稽查风险。

五、发票附带清单是自己用a4纸打印的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这种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报销。

提示: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能开具销货清单。

六、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发票

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哦!必须退回重开!

七、发票上盖了公章、财务章等

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收到加盖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的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退回。

提醒: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也就是说新版电子发票没有发票章也是可以报销的。

八、发票上盖了圆形的发票专用章

国税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规定,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所以圆形的发票专用章是不符合规定的,盖有这种章的发票,也是不合规的发票,不能报销!

九、代开的专用发票没有盖本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代开专用发票,只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再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十、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

旧版发票监制章

新版发票监制章

注意: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旧版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省(区、市)”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收到这种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哦~

十一、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

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有2023年试点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正确,才算合规的发票。

类似的:

1、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说明发票不是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这种发票不能报销!

2、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不正确的,如出现“*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属于不合规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因此会计同仁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让这种错误的出现,使得企业增加了税务风险。

十二、成品油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错误的

十三、成品油发票左上角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的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字样,说明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注意:增值税卷票没有成品油字样,可以作为正常成品油发票使用。

十四、成品油发票“单位栏”填错的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否则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十五、成品油发票“数量”填错的

成品油发票,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否则不能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十六、适用税率选择错误的

比如某公司兼营业务,既卖商品又提供服务,会计手抖选错税率。发票税率开错就是不合格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第1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抵扣时限

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 号)

自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当月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申报所属期内完成认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

政策解读: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该项交易是否付款、所购买的货物是否收到,都可以认证、抵扣。一句话见票即扣。国税发〔1995〕15 号规定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已经被国税发〔2006〕62号废止。

案例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360日认证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是否可以顺延

某建筑公司购进建筑材料取得一张2023年8月15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认证期限的最后一天2023年8月11日是星期日。纳税人星期一到税务局认证时,税务人员说进项税发票已过认证期,专用发票认证期限节假日不顺延。请问税务人员的说法正确吗

政策解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 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税务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12篇】代增值税发票怎么做账

在企业中,因业务需求(自己的上游客户抵扣需要),所以我们小规模纳税人经常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优优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到底应该怎样不违法的进行操作!

小规模纳税人为何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只有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才是合法的。(经税局授权的邮局也可以代开发票)

代开流程:在税局发票代开岗位完成发票开具、税款扣缴后,会把税务局盖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三联和完税凭证交给纳税人,其中:发票的第一联为记账联,是纳税人据以入账的凭据,第二联为抵扣联、第三联为发票联,是交易购买方认证抵扣进项税以及入账的凭据,完税凭证是纳税人扣缴税款后的证明票据。

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在会计做账方面:

根据代开发票,我们需要做:

借:应收账款(取的是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取的是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取的是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

根据完税凭证,我们需要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取的是完税凭证上的增值税金额)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取的是完税凭证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金额)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取的是完税凭证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金额)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取的是完税凭证上的教育费附加金额)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取的是完税凭证上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的,取得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代开发票完后,缴纳的税款,一般是刷卡支付)

不计提附加税及企业所得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月末正常结转相关成本及损益类科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明细)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费用

2、在纳税申报方面:

①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成功办理以后,会自动在申报系统形成数据显示于申报表的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不含销售额”;同时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预缴的税款会显示于第21栏“本期预缴税款”

可自动生成增值税申报表并能进行一键报税,在实现准确报税的同时,可以为企业会计节省65%的时间!

②附加税申报:附加税代开的时候已经缴纳了,在申报的时候附加税计税依据填写0就是了,这样就不会重复缴纳了:

③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需要注意在实际已缴纳税额,加上本次已交的所得税部分:

以上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有想学习实操的朋友,可以私信优优回复“免费资料”即可领取,我们这里有全套的会计实操学习资料,限时限量免费送!无套路,先到先得!

【第13篇】红字发票的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温馨提示

自2023年4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工作,本次增值税实质性减税主要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和进口货物税率下调、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额退税制度等内容。

为适应新的减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部分调整内容。以下将结合申报表的变化,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梳理本次增值税改革新政策实行后申报表的填写要点。

01

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上述应税货物、服务,适用13%税率,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

=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

=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

=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注:为方便举例说明,在填写案例中只截取了申报表的部分栏次(下同),填写的数据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况。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2

开具9%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18000元;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9000元。

分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企业销售适用9%税率的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9%税率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3栏项目名称由“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栏项目名称由“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3行“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

=9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4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

=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

=18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

=9000+18000=270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3

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称15号公告),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4

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金额8000000元,税额720000元。

分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该纳税人取得的购入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税额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对应栏次,同时填入本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01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2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5

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450000元。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企业决定将未抵扣的税额进行抵扣。

分析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政策第五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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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点击图片放大后查看)

06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

÷(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

=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专票以外的其他抵扣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01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02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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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税务

【第14篇】河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大河报•豫视频 记者 李晓波

洛阳市的赵先生于2023年通过中介在市区购买一套二手房,并委托其办理税费等各项费用,同年顺利拿到房产证。今年再次出售时,发现在税务局查不到任何缴税记录,并被告知此前的税票系伪造,需补缴税费及滞纳金约16万元。

连日来,赵先生困惑不已,没有缴税怎么拿到了房产证?是谁伪造了假的税票?委托中介办理的8万余元税费又进了谁的口袋呢?无奈下,赵先生通过联兴财税洛阳频道“联兴财税帮忙”平台发布求助信息。这究竟是咋回事?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进行了采访。

房产证领了4年后,被告知税票系伪造

事发:房产证领了4年,告知税票系伪造

赵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2023年,他在洛阳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介绍下,在洛龙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140余平的二手房,购买时因房产证不满两年,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当时是通过中介买房,全权委托该房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张某办理缴税事宜,并给他了8万余元。”赵先生说,2023年6月,顺利拿到了房产证。

今年,赵先生准备将此房屋出售。让他没想到的是,买家都定住了,就在双方准备过户时,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称,该房屋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均没有缴纳,需补交税费和滞纳金合计人民币16万元左右。

这让赵先生震惊不已,当初不是委托中介全权办理了,房产证都拿到了,为啥说没缴税呢?赵先生立即到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调阅当时办理房产证时提交的资料,发现仅有一张契税票,他将该税票打印后,拿到税务局查询,被告知税票系伪造。

2023年6月1日,洛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向赵先生出具一份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书,称2023年6月8日办理的位于洛龙区长兴街某处房屋房产证,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在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存档的票号(181)豫地税契耕00036654的税票来源不明,在我处无记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期补缴该房屋相关税费及滞纳金,并接受处理。

税务部门认定该税票系伪造

疑问:税票是伪造的,房产证是如何办下来?

赵先生说,出现该问题后,他立即联系当初委托办理人员张某到洛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接受询问。根据赵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两份询问笔录显示,张某承认拿了钱,但他交给其他人办理缴税业务,自己并没有具体办理。中间这笔钱经手多人,最终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并拿到了房产证。

“张某一直给我们说是交给其他人去办理的缴税,他不具体办理。具体是谁伪造的假的税票,他也不清楚。”赵先生说,随后,赵先生与家人又到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询问,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中心只负责对业主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上审核,税票真伪他们无法鉴定。对此,赵先生质疑,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拿着假发票去办房本了?

根据赵先生提供的电话,大河报记者联系到了中介人员张某,他称,税票造假一事他并不知情,当时他也是交给其他同行办理的业务,现在税务部门、公安机关都介入,正在调查此事。

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应:办理程序合法合规

如果契税票是伪造的,为什么不动产登记中心还能发出真的房产证出来,办理过程中,是否要核对信息的真假呢?

带着赵先生的疑问,大河报记者来到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访,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只负责审核查验业主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形式上审查,并没有能力去检验契税票的真伪,并且税务部门的业务系统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数据也没有并网。

该负责人说,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窗口不面对任何中介人员,只针对申请人办理业务,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有委托书。针对赵先生遇到的情况,通过内部核查,2023年6月份,赵先生与原房主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业务,并提交相关材料,这其中就包含了这张伪造的契税发票。

“这张契税发票是当事人提供的,并且不动产权登记申请单上有他的签名和手印。申请单中也明确标注,申请人承诺提交的材料合法有效,如不实承担法律责任。”上述负责人说,当时办理时程序合法合规,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最终结果还需等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对此,赵先生说,当初是委托中介办理的业务,自己只是最后办理房产证时去提交资料,签名是他签的,但真的不知道税票竟然是伪造的。“现在税局让我补缴税费和滞纳金10多万,我很冤枉,也很纳闷我之前的钱缴到哪里去了?”赵先生无奈地说,6月8日,他和家人以被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翠云路派出所受理此案。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赵先生及当初办理的中介人员进行了一一问询。

律师:伪造税票或涉嫌多项违法行为

针对此事,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谢亮律师说,伪造契税发票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同时对市场交易管理秩序也带来了损害。这种违法行为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等相关罪名,即一种行为触犯多种罪名的情况。若中介人员存在骗取赵先生款项为目的伪造税票或使用伪造的税票,则还有可能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可择一重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主管机关对于假发票,应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相应的罚款。

谢亮律师说,房管部门对于办证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有审慎审查的义务,发现有疑点的,应向有关部门核实。若相关人员存在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的情况,可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鉴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尚存在不能及时共享问题,下游办理工作人员很难判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不法分子恰恰是利用该漏洞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赵先生说法,他是委托中介机构来办理的相关事宜,因虚假票据给赵先生的损失,应由中介机构赔偿赵先生。中介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

小贴士:发票的真伪怎么查?

如果在生活中,拿到发票不知道真伪,该如何查询呢?大河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多种查询方式。

1、税务局官网查询: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点击发票查询,输入发票的相关信息即可查询,2.进入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查询—公众查询,输入发票的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2、微信公众号查询:微信关注河南税务或者洛阳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查询—发票查询,输入发票的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3、携带发票到开票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进行查询。

【第15篇】增值税发票清单模板

1、开票软件中,点击【发票填开】,选择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种类,进入增值税发票填开界面。

若开具的为纸质发票,必须人工核对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与纸质发票信息是否一致,如不同更换纸制发票。

2、填写购买方信息,如果之前没有维护过客户的信息,可以手动输入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也可以在购买方信息的名称后面的框中双击,进入客户编码界面新增客户信息,然后选入客户信息。

3、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双击,进入到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界面,选择使用之前维护过商品名称及赋码的商品或者劳务。如果之前未维护过商品名称及赋码的,需要先进行商品编码。

4、填写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选择适用税率。因为日常工作中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一般都是使用是含税价格,点击右上角的含税标识按钮,切换到含税。

5、填写完成,确认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具】或者【开具并打印】。如果是电子发票,点击【开具】即可。

注意:目前纸质发票只能开具8行明细,超过8行就需要开具多张发票,或者使用清单开票功能。开具多张发票会比较费票,所以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选择开具清单发票,这样有一张清单可以打印出来,同时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里显示详见清单,这样就可以达到1张纸质发票就开具很多行的内容。增值税发票填开界面,点击右上角【清单】即可开具清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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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增值税发票号码是什么

无论在平日生活里,还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经济上的往来,我们往往会索要相应的发票。但是每当我们要求开具发票时,销售方都会向我们索要税号。可当我们熟练地上报税号时,你真的知道税号的意义是什么吗?

纳税人识别号

所谓的“税号”,其实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的简称。很多财务人员开具发票时,觉得纳税人识别号太长,自己记不住,往往会询问他人或者查看其它地方的记录。但其实,追根究底是这类财务人员不了解纳税人识别号的含义。其实纳税人识别号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一串数字,每一段数字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含义。

税号的构成

纳税人识别号按位数一般分为三种:15位、18位和20位。一般我们所在的企业单位,或者是事业单位的税号,都是由15位的字码组成,它的组成方式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

这15位代码的前两位代码代表着省和市,第3到6位代码代表着企业的地区,第7、8位代码代表着企业的经济性质,第9、10位代码代表着企业的所处行业,第11到15位代码代表着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税号的查询

实际中,有些新任的财务人员确实记不住纳税人识别号,当开具发票时往往会束手无策,不知道如何查找税号。但其实,查询税号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1.企业缴税凭证的左上角,一般会标有纳税人识别号;

2.自己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销售方的税号;

3.税务登记证上印有税号;

4.网络查询;

5.通过税务局查询,最直截了当。

可能有人会问,营业执照上的号码是纳税人识别号吗?这里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不是!税号和营业执照号并不相同。正常来讲,在“三证合一”后,你领执照的时候,会有一张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上面会显示税号。但是各地情况略有差异,具体可以询问当地税务局。

有些财务人员可能会发现个人开具发票时,也会提供税号。但实际上,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因为纳税人识别号具有“独一无二”的特点,所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串永不变化的代码所组成的税号,很可能成为我们以后的第二张身份证。

其实财务工作并不难,只是你没有掌握一个好的方法。读万卷书,不如名师指路,想要了解更多汇算清缴内容,必须找个好的老师为你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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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密码验证(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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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增值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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