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发票税控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发票税控,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公开
fwsk(kp)_ v2.0.50_zs_20220930
综合说明
一.补丁下发说明
版本号
v2.0.50
补丁编号
fwsk(kp)_ v2.0.50_zs_20220930
系统
名称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50
下发日期
2022-09-29
升级
范围
全国范围
下发
原因
新增需求
(一)变更的功能需求:
根据总局相关需求,调整开票软件,涉及修改如下:
实现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业务需求。支持选择二手车企业性质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支持“反向开具”标识为“是”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反向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修改后版本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50。
(二)包含但不启用的功能需求:无。
软件优化
无
缺陷和问题修改
无
下发
文件
提交用户
01补丁综合说明书
有
02应用安装
有
二.升级操作说明
1、升级指导概述
为了保证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安全,建议在升级之前做好开票数据备份工作。
2、升级步骤
【第一步】将金税盘通过usb数据线连接到计算机的usb接口,系统会自动找到新硬件,并自动完成金税盘驱动程序安装,无需手工安装。金税盘驱动安装完成后会在计算机的设备管理器中出现“aisino jsp shuikong usb device”的标识,如图2-1所示:
设备管理器中金税盘设备
【第二步】双击安装文件夹中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50_zs_20220930).exe”安装程序图标,如图2-2所示。
安装程序
【第三步】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快速安装界面,如图2-3所示。
快速安装界面
【第四步】安装完开票软件后,会在桌面上出现“开票软件v3.0”快捷图标,如图2-4所示。
桌面快捷方式
【第五步】双击桌面上的“开票软件v3.0”快捷图标,或单击“开始/程序/开票软件/开票软件v3.0”菜单,便启动系统进入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界面,即开票软件界面,如图2-5所示(图中显示开票软件版本号,此图为示意图,实际软件版本号以所安装软件为准)。
用户登录对话框
【第五步】在开票软件用户登录界面上,选择用户名、密码(默认为123456)和证书口令(默认为88888888),点击“登录”按钮便可登录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第六步】对于配有报税盘的企业,需要将报税盘通过usb数据线直接插在计算机的usb接口即可,无需安装驱动程序。报税盘安装成功后,可在计算机设备管理器中查看设备状态,如图2-7所示。
设备管理器中报税盘标识
注册报税盘:在开票系统中初次使用报税盘时,必须先注册报税盘。利用开票系统中汇总处理模块模块“金税设备管理”菜单下的“报税盘注册”功能对报税盘进行注册,只有注册成功的报税盘才可在开票系统中正常使用。
注意:
对于仅使用金税盘的用户,金税盘可以实现购退票、开票和抄报税等所有功能。对于使用金税盘和报税盘的用户,其报税盘主要作用是购退票、抄报税和到税务机关修改购票员信息。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税务局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08日
【锦小税※围观】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办税事项如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则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目前,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有191项,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一次不用跑”。纳税人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办理相关业务,各地税务机关将积极引导和辅导您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办理有关业务。
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辽宁省税务局“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办事系列(八)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及以下)
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1份
2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十万元及以下)
2份
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代理委托书
1份
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三、办理渠道
1.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
地点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办理该事项的纳税人,需事先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5.该事项办结后,纳税人还需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或变更发行。
6.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中规定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辽宁承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自2023年8月1日起,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7.对于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按次限量控制,可以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放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9.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10.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五、文件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236项
2.《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次修改,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二次修改)
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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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聊聊
与增值税发票有关的那些事~
一、想快速掌握发票相关技能,您首先得认识常用发票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票咋开呢?
概述一下
简单来说,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在上述发票当中选择类型后自行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除外。
温馨提示:
部分纳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在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行为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自行开具。不过注意,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开票要什么“软件配置”?
2023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都要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那么,开票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是不是经常有商家跟你说,“没有税号,开不到发票!”实际上是理解错误!政策要求是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销售方在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里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在该范围内的,不受这条规定限制!
专票开具很严格,具体有哪些要求?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记住: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是有权拒收的!
部分特殊发票,需要在发票上体现明细信息!简单归纳如下:
建筑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货物运输服务: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99号)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其他行业
不在此逐一阐述。
票开错了咋办?
专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ps:如果跨月且符合条件可按冲红处理(流程不再详诉)。
普票:符合条件的当月可作废,跨月可冲红。
四、收到增值税发票,该如何查验真伪?
简单!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输入发票代码号码等信息,就可以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啦,用手机也可以随时查!
注意:
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需要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还要认真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哟。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普通发票,俗称“一机多票”。
1.增值税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3.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
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批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子六联式发票。即:
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棕色)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绿色)
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紫色)
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蓝色)
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红色)
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黑色)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范围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制。
(三)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价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3年10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税费种享受了缓缴的,什么时间缴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2023年10月所属期和2023年1月所属期延缓缴纳的税款,即将在8月征期到期,请记得按时缴纳。2023年第4季度和2023年上半年税款所属期延缓缴纳的税款,延缓期限请参考下表:
2、我单位在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税源时,无法填写“年取用水计划”,怎么办?
当“取用水行业”选择“农业”、“城镇公共供水”、“特殊用水类别”时,不需填写“年取用水计划”,系统已设置填写规则校验。
3、我单位2023年第2季度已申报了“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但系统仍提示有逾期未申报,在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模块可以查到逾期未申报信息,点击“办理”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勾选房产税后,没有带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怎么办?
首先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房产税“税(费)目或品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您单位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房产税的“税(费)目或品目”为“从租计征”,已采集申报的房产税税源信息为“从价计征”,未采集“从租计征”品目的房产税税源信息,所以产生了逾期申报。
由于您采集的是“税(费)目或品目”为“从价计征”且已申报,无“从租计征”的未申报税源信息,因此,在逾期申报模块下带不出未报送的税源信息。请通过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打开房产税税源的“应税明细”,点“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维护第2季度的“从租计征”应税信息,然后再打开逾期申报模块办理即可。
4、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模块,完成申请后,如何查询申请进度?
2023年8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完成申请后,请通过“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
2023年8月1日前的申请信息,请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5、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费免征和减半优惠如何选择享受?
电子税务局系统设置优先享受最优的优惠政策。先判断月(季)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30万),如果不超过,自动享受免征附加费的优惠政策;超过的,再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如果属于,自动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6、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申报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代征人和自行申报的缴费人按月办理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代征人和自行申报的缴费人应于每月15日前,如实报送申报表,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30379421@qq.com
收到一张发票,销方企业是否为走逃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存在不得抵扣风险?不动产发票是否存在填写不规范?发票开具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是否存在不匹配?……
开具一张发票,不动产发票是否存在填写不规范?发票开具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是否存在不匹配?出租不动产发票是否存在不规范?
如何避免出现这些问题,这个平台都能帮你搞定!
01
发票健康度自检功能已上线!
税务局刚刚通知!
近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增“发票健康度自检”功能。纳税人轻轻松松就可以进行“发票健康度”检测啦!
一、开具发票情况自检
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类型”,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存在“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等风险指标类型进行健康度自检。
二、取得发票情况自检
选填“销方识别号、销方名称”,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存在“上游企业风险、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等风险指标类型进行健康度自检。
02
发票情况自检
具体操作如下
一、开具发票情况自检
1、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
1)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打开【发票管理】-【发票健康度自检】页面,点击【开具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发票信息填写不规范可能会标黄显示。
2、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
1)点击【开具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系统显示黄色的货物信息,是经系统检测后不符合对应指标的货物信息。
3、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
1)点击【开具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不符合规定的货物信息会出现标黄显示,比如未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取得发票情况自检
1、上游企业风险
1)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打开【发票管理】-【发票健康度自检】页面,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上游企业风险】,选填“销方识别号、销方名称”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与您相关的销方企业是否已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企业。
2)点击【查看发票信息】,可查看该销方企业给本企业开具的发票。
3)可根据需要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2、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
1)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存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货物信息可能会标黄显示,比如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情形。
3、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
1)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发票信息填写不规范可能会出现标黄显示。
4、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
1)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系统显示黄色的货物信息,是经系统检测后不符合对应指标的货物信息。
5、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
1)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不符合规定的货物信息会出现标黄显示,比如未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03
抓紧自查!
对照增值税发票这24个风险点
04
发票业务,这9种情形要小心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标公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监理服务。
该项目中标金额:960万;
该项目功能: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第三方工程监理服务。即对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的过程监督与管理。
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开发、总省两级部署和协同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撑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地,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据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建设预计耗时2年,工程总投资概算超13亿元。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有多强大?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新建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按照标准规范,遵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实现发票从申请、开具、交付、确认、查验、抵扣、风险控制、决策指挥、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另外,发票电子化改革不仅仅涉及到发票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方式调整,还将牵引推动纳税服务、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监督内控等其他业务的变革及相关系统得升级改造。
因此,未来发票监管势必趋严。提醒大家注意:从今天开始,以下9种情形,要小心了。
一、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有些企业认为,现在都是电子发票,我重复打印入账抵税,也没关系,反正税务局查的话也查不出来,你这样想,我只能呵呵。
现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到来,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你的数据是多少,税务局可能比你还清楚。
二、企业发票大量为个人抬头
如果不是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企业,却长期开具大量的个人抬头的发票;存在着大量个人抬头发票报销入账;不用多说这些统统都是稽查的重点!
三、发票增量、增额异常
实际经营与开票量严重不符;与同行业相比变动异常等等。
四、频繁作废发票;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
发票频繁作废;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发票;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
五、费用发票异常
加油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发票异常,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
六、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
企业卖的是钢材,开具却是家具;卖货是10个,开票确是20个;应该开给a公司抬头确是b公司等等,以后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七、买发票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
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八、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九、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厦门税务
这是今年蕞厚一个月初了,大家的税务申报工作进行的怎么样,很多不太熟悉的朋友总是会出现税务ukey 或金税盘锁住的情况,所以大家要了解其操作流程,跟着下面步骤马上学会,简单直接,欢迎大家收藏!
一般我们会按照进入开票系统——数据管理——数据管理首页——汇总上报——上报成功——反写成功,清卡即成功
详细的看下文(文末可抱走)
1、开票前先编辑商品编码—赋码
2、点击“发票管理菜/增值税普票填开”菜单项
3、正确填写购方信息
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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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云:只争朝夕,常学常新;时不我待,不负韶华。鉴于此,我jio得很有必要立马更新下自己的公众号!遂结合自己近期的项目工作经历,在此分享一些关于外销收入真实准确完整性的核查方法。
一、收入核查的一些通用程序
1、获取客户工商信息
提前获取客户的工商等相关信息,以便于后续函证、走访等工作的开展。国内客户的有关信息可通过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客户官网等渠道查询,较易获取。对于境外客户的工商信息则可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资信报告获取,如果不是中信保的客户则通常会收费,一份报告大概五百至一千元吧。报告信息整体还是比较全面的,会涵盖客户公司的基本情况、股权机构、历史沿革、财务数据等信息,报告长这样~
2、函证
外销业务的函证程序与内销基本一致,核对客户收件信息,独立收发询证函,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对回函不符的编制调节表进行差异说明,对已发但未回函函证,需执行替代性程序。
受疫情影响邮寄询证函存在困难的,可通过邮件方式执行函证程序,过程中应对邮件函证的收件人身份信息实施核查,核查方式包括邮箱后缀与被函证客户的单位名称及官网显示的企业邮箱后缀核对;被询证客户和发行人日常业务往来邮件或文件的邮箱信息核对;收件人个人名片上的公司名称及邮箱核对;通过whois网站查询回函邮件后缀的所有者,核实是否与被询证客户名称、地址等相匹配。
3、走访
对于重要客户和供应商,项目组应该开展境外实地走访,在不可抗力下导致出入境存在困难的,可通过委托会计师国际所(比如立信-bdo、容诚-rsm)实地走访,项目组通过视频形式进行访谈。访谈过程中应注意验证对方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可通过查验对方公司名称及logo 、展示公司办公场所、镜头前核验受访者展示的身份资料、地图软件核实实时地理位置等方式。
4、外销穿行/细节/截止测试
核查单据内容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货通知单、海关出口报关单、出口货物明细单、海运提单、销售发票和客户回款凭证等,覆盖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大外销客户和重要新增客户。
二、外销核查的一些特别程序
针对境内公司外销收入的真实准确完整性,除了上述核查程序外,还可通过获取第三方数据进行匹配核对。第三方数据包括海关申报出口金额、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出口保险公司投保数据、外汇收入情况、增值税出口退税数据等,下面结合案例进行具体介绍。
1、申报出口数据统计
企业产品报关出口的数据记录于政府报关系统,通过获取有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出口数据,可与外销收入进行比对核查。有关部门通常是地方海关,也可能是商务局、海关统计学会等,不同地方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该证明通常只提供各期申报出口的总金额而没有明细,导致无法逐项分析该数据与收入之间的差异原因,若差异较大则需要执行进一步程序,该证明形式如下。
【反馈回复案例】
通过获取合肥市海关提供的发行人报告期进出口数据,与账面外销收入进行比对、分析差异。报告期内海关出口统计数据与账面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海关出口统计数据与公司账面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统计数据时间性差异所致。海关统计数据来源于企业于海关系统中申报出口报关数据,公司fob/cif贸易方式下的交易,以货物装船离港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因此与海关出口统计数据存在时间性差异,各期合计差异金额为220.87万美元,差异率为0.82%,差异率较小,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基本匹配。
2、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数据
中国电子口岸是一个将企业进出口管理流信息、资金流信息、货物流信息集中存放的数据库,可向企业提供互联网办理报关、出口退税等实时在线服务。通过电子口岸中系统可以查询并导出公司出口报关记录,根据相关记录可与公司外销收入数据进行匹配核对。匹配时应注意,由于该系统只收录境内公司出口报关的数据,若公司外销还包含了境外子公司的销售,则需要剔除之后进行匹配比对,此种核对方式的匹配度较高,若差异较大则需进一步分析并核查差异原因。中国电子口岸网址https://e.chinaport.gov.cn/,网站系统查询的报关信息截图如下:
【反馈回复案例】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申请查询并导出报告期内的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公司账面外销收入数据进行比对。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外销收入(指出口报关部分)与海关出口数据差异较小,差异率分别为0.27%、-0.17%、0.03%以及-0.10%,差异原因主要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与海关出口数据时点以及选择的折算汇率时点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账面外销收入(指出口报关部分)与电子口岸数据合计差异为51.96万元,占合计外销收入(指出口报关部分)的比例仅为0.01%,整体差异较小,账面外销收入(指出口报关部分)与海关出口数据基本匹配。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信息
公司在中信保(也可能是其他保险公司)对订单应收账款进行投保的情况也可以作为收入核查的手段之一,但此种方法的适用性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投保情况来判断。一方面由于投保是公司的自主行为,若公司没有对全部的外销订单投保,则获取的投保信息数据中包含的外销收入也不完整;另外投保的方式也对核对程序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有的投保采用定额投保,即某个期间固定保费固定保险额度,这种情况下通常无法获取投保订单明细情况,也就难以进行核对了。
【反馈回复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中信保数据的对比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仅针对主要境外客户p、b和t缴纳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境外客户h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进行业务接洽,无法申报出口信用保险。除h客户外,2023年及2023年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出口信用保险数据与出口数据基本吻合;2023年两者差异较大主要系公司当年部分月份未针对境外客户p及b的销售购买出口信用保险。2023年起,公司已全面提升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业务的覆盖程度。
4、外汇收汇情况
发行人外汇收汇数据反映报告期外销收入回款的情况,结合其信用政策,可实现与外销收入之间的勾稽匹配。根据从国家外管局数字外管平台获取的外汇数据,可以与发行人海关出口情况匹配核对。此外也可以通过统计公司外币账户的外汇收入情况,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外销收入进行勾稽匹配。
【反馈回复案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主要通过 fob 模式向海外子公司及部分线下b2b 客户进行销售,并主要以欧元、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发行人母公司单体报表层面外汇数据与出口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及勾稽关系如下:
报告期各期,通过银行账户收款、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余额变动额等科目倒轧的调整后外销收款金额与出口销售收入的差异率分别为-0.03%、0.01%和0.06%,差异较小。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外汇数据与境外销售规模具有匹配性。
5、增值税出口退税情况
企业自营生产出口产品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根据各期出口退税申报金额或者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金可与外销收入金额勾稽匹配。需注意的是,实务中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与收入的确认时点并不是同步的,企业在收齐免退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申报时点由企业根据其情况自行安排,因此通常会晚于收入确认时点。如果外销收入在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那么大概率会出现报告期整体申报金额小于外销收入确认金额的情况,但此部分的差异可以通过企业期后申报情况进行核实。
【反馈回复案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出口产品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发行人母公司出口收入与免抵退税申报表匹配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母公司出口销售收入与免抵退申报出口货物销售额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差异原因为:
申报时间差异③:该差异系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与出口退税申报时间差异所致;对外投资申报免抵退④:2023年及2023年,发行人母公司以实物向越南子公司出资,按照对外投资申报出口退税。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计算表如下:
公司按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出口免抵退审批表并于实际收到退税款时记录当月出口退税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外销收入与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不完全匹配,主要原因系统计口径差异,例如税务部门仅对已回款的出口销售收入办理退税,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退税率变动系相关税收征管部门规定的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所致。
来源leeon
现在很多人开票都使用,因为电子发票比较方便,但是专票之前都开纸质发票,不能使用电子发票,今年很多地方都可以开了!
电子专票和纸质有区别吗?效力和纸质是一样的吗?
主要来讲一下大家比较关心的关于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内容。
1. 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变化
(1)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电子专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2)取消了发票专用章
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
2.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的法律效力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3. 开通电子专票流程
之前公司开票需要购买税控盘,而现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为大家省了一些费用支出。如果想要开通电子专票,只需带着税务ukey到税务局,让工作人员帮您办理,非常方便。
当开通电子专票时,最高开票限额和纸质版需要保持一致,而领用数量在税务局规定的纸质与电子发票合计数最高限额以内就可以了。
在开通电子专票以后和之前开通增值税电子发票时一样,还是继续可以开具纸质发票,按需求选择即可。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电子专票的实行为大家又带来了一大方便。
以上是小泰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给您带来一定帮助,您也可以收藏或者关注了解更多资讯哦!
1、问:填写出口明细时,什么时候填写出口报关单号?什么时候应填写代理证明号呢?
答:若是自营出口的,则代理证明编号无需填写,正常填写出口报关单号,报关单号的填写规则为18位的海关编号+0+2位项号。
报关单
若是代理出口的,则需要填写代理证明的编号,出口报关单号无需填写。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18位)+两位项号(01、02…)填写,项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所列顺序编写。
横琴平潭地区区内购买企业申报退税时,“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栏次填写“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号”。
【1】
问:外贸企业录入进货明细时,录入进货凭证号后还需要录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吗?
答:如果是手工采集进货明细数据,直接填写“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中的“进货凭证号”就可以,具体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数字组成。填写后,无需填写“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如果是通过外部数据导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不需要在“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中录入“进货凭证号”,导入发票信息后,可以录入“发票号码”栏次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发票的相关信息,无需填写“进货凭证号”。
【2】
某建筑公司购进建筑材料取得一张2023年7月13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均被业务人员不慎丢失。
请问该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进项税额还能抵扣吗如果能抵扣,应如何办理?
实务操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按照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办理。因此,建筑公司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是必须在认证期内办理(当前已取消认证期)。
问:我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怎么查询发票信息是否属实呢?
答:请您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票真伪查验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该平台由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可以查验全国各地一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于次日进行查验。
请您认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其余网址的查验平台均不能保证查验数据的真实性。
问: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方法可以看出发票真假呢?
答:(一)看发票代码。
(二)看防伪特征。
具体识别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一)看发票代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10位,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为10位或12位,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代码为12位。其中,发票代码前两位与开票方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代码一致。如:四川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均以51开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均以151开头;其他发票代码为12位的增值税发票,均以051开头。
(二)看防伪特征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以下防伪措施:
1.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2.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3.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使用复合防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一
随着时代的进步,无纸化、便捷高效成为办公主旋律,而发票亦多演变使用电子版。
我们在报销时,一般将服务商提供的电子发票进行本地打印。打印时,通常会选择使用a4纸满铺,用整张a4发票提报报销手续。
而有的会选择发票正常尺寸居中打印,这样需要我们手动裁剪,结果也不齐整。
那怎么办?
这里有一种办法,可以将电子发票以正常发票规格范围印制。
具体方法是直接采购成品a5/b5纸,打印发票时选择a5/b5,将其打印到a5/b5纸张上。这样,整套报销票据很统一,整齐又美观。
二
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时,通常需要的表单为费用报销单+发票(正常规格发票)+报销凭证粘贴单(非正常规格发票,如汽车/火车票、地铁发票或出租车发票,将其统一粘贴此上)形式,为了实现统一、归整,得将三种表单规格统一。
那么,电子发票打印就是要在正常发票规格和费用报销单规格之间达到平衡。
众所周知,增值税普通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通常我们会选择b5纸张(176mm×250mm)或a5纸张(140mm×21mm)进行打印,具体可根据公司所使用的费用报销单规格进行选择。
我们以b5纸打印发票为例:
首先,将b5纸放置打印机纸盘处;
然后对电子发票文档进行打印设置~主要有纸张选择、纵横向及页边距。
设置完毕后,鼠标点击确定,电子发票a5/b5版就打印出来了。
以上就是电子发票设置a5/b5纸张打印的过程,这样执行下来,不仅避免了整套报销票据规格上的参差不齐,亦给财务做账带来极大便利。
值得一试!
以上,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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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上海,依法纳税是很关键的因素,王老师见过太多太多的人因为个税出现问题被退回,那么,上海历年缴纳的个税清单如何查询呢,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查询流程,有需要的朋友一定要收藏好。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右上角选择新版登录,进入之后可选择上海税务app扫码登录,也可以选择账号密码登录(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即可),如果没有登录过的朋友需要先注册。
注:新版每次登录都需要扫码进行人脸识别。
2.登录进去会跳转到如下页面,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3.跳转至如下页面,点击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上海)。
4.跳转至如下页面,选择需要查询的个税时间,点击查询即可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查询到个税清单之后,如需下载保存的话,点击纳税清单下载申请,跳转至如下页面,点击下载即可得到pdf格式的税单。
税单下载之后,即可对照本人社保缴费情况,核实是否为同一家单位、社保个税是否匹配、单位是否如实帮自己申报个税等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修正,对于以后的落户一定会有很大帮助。
专注上海落户政策解读、落户方案指导、疑难问题处理,关注我,可咨询任何落户相关政策。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自2023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
二、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数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发票”)相同。
三、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一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四、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uy开具发票。
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五、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六、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七、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受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对应。
(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
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凭条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十、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自2023年12月21日实行。
特此公告。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样)
小规模纳税人开0%的发票,可以抵扣9%的增值税,也就是说,400万的货款可以抵扣36万的税,是真的吗?是真的!
如果你的公司是建筑公司,做市政行业或者做园林绿化行业的,你去采购自产自销的苗木,别人是小规模纳税人给你开的0%的普通发票,那么可以抵扣你公司9%的增值税。当然不仅仅是苗木,还包括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也是一样的。给你开0%的普通发票,拿到您公司来也可以抵扣9%的增值税,拿到这张发票呢,不进行认证抵扣,可以直接用扣除率来计算,那这个进行计算率呢,也就是九个点,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给你开的400万的发票,一分钱增值税都没有交,而你就可以抵扣掉36万的税款,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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