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发票税控软件初始密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发票税控软件初始密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已知:
1.规模:一般纳税人公司
2.开票时间:2023年4月
3.红冲发票时间:2023年8月
4.认证情况:对方已认证(对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5.红字信息表:对方已开并已上传
操作路径如下:
【插上uk,双击登录】
【输入密码登录/无密码直接登录】
【左侧:发票管理】
【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审核表下载】
【选择时间】【传出路径-存档地方自己找】【下载】
【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红字信息表文件路径-就是刚刚下载信息审核信息的地方】【确定】
【检查负数发票信息,信息不全补齐,核对红字信息编号】【开具/开具并打印】
【打印发票:拿对应的空白发票编号打印出来】
【完成】
温馨提示:
1.打印好发票,需要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给对方
小编努力认真写文章,喜欢的朋友动动你的发财手转发收藏哦,感谢你的支持和鼓励。有什么不明白评论区留言,看到回复,让我成为你的税务师朋友吧!!
票样
发票是什么?简单的来说就是证明,详细的证明,从发生日期,发生时的价格,地点,经办人员等都有据可查的证明。发票也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更专业具体的解释就是: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常见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普通发票,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3、机动车专用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4、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电子发票, 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普通发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业一般是6%,商业一般是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给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普通发票还是申购专用发票,税率只能是4%、6%,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税率还是17%(或13%)。营业税项目,税率是可能是3%、5%、20%。农业行业的属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0 %。
锋向财税提醒只要明白了发票的类型和不同的用途,才能更好的财务工作中发光发热游刃有余。
票样
发票日常管理的注意事项:
(1) 开票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面、销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 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3) 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4) 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5)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6) 开票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开。
(7) 票要全联一次填写。无论有几联发票,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8) 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
电子发票
以上就是全部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票价税合计金额/1.16=开票不含税金额
开票不含税金额*0.16=销项税额
材料价税合计金额/1.16=材料票不含税金额
材料票不含税金额*0.16=进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城建税=增值税*0.07
教育费=增值税*0.03
地方教育=增值税*0.02
印花税=(开票不含税金额+材料票不含税金额)*0.75*0.0003
所得税=开票不含税金额*0.004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观看我发布的视频,里面有计算操作步骤
索取发票无时间规定,三年后还能索取。
1、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不管经过多长时间,只要没有向买方开具过发票,在买方要求开具发票时,经营者都应当开具;
2、经营者应当开具发票而没有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会面临行政处罚,但这与买方无关。
法律依据:2023年3月2日实施的《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知识拓展:实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如去加油,有些加油站说需要1个月内换发票;又如去买手机,店主也可能会说若需要发票需要在1个月内或者第二个月再开具,这些行为实际上是经营者为了合理避税而采取的措施,此时我们作为买方,可以要求对方开具电子发票,千万不要被误导索取发票有时间限制,因为从交易完成开始,作为经营者就应当马上开具发票,不管买方是否索要,这时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没有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开具发票,可能涉嫌逃税,这是经营者的过错行为,与买方无关。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本文由新乡律师牛志强原创,欢迎关注,带您一起学法律,如果您在发票索要过程中遇到困惑,可以私信我。
为了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11月1日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是网址没有变化,您收藏的网页不用进行修改您只需登陆即可看到网页改变。
新平台都增加了哪些功能?对您原来的认证有什么影响呢?提前了解一下!
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1
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支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不同:可进行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的操作,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2
首页工作台的更新
显示为一个点击月份切换的大日历,简洁美观,便于操作
3
导航栏变更
将原来的以勾选、批量勾选、确认为主体进行分类,修改为以抵扣、退税、代办退税为主题分类,更加清晰明确相对应的操作.
4
确认勾选改为确认签名并可以撤销
抵扣勾选中取消了确认勾选,改为在勾选统计中的确认签名。
原确认勾选后无法撤销修改,现在用户可以在未提交申报期间对已勾选并确认签名的发票数据进行整体撤销
(扫描认证的进项发票,也需要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5
抵扣勾选
增加了不抵扣勾选和逾期发票抵扣申请与勾选的功能以及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
6
发票查询功能改为进项发票查询
并增加了2个模块:
1.出口转内销查询 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7
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在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的查询功能中新添加了一项“查看发票明细”功能,用户可在此功能中查看对应发票的数据流转的全部流程;
8
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9
发票下载
企业可通过发票下载功能,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1)同一个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24小时申请下载请求不超过1次;
2)当前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最多申请5次发票下载,历史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30天可申请一次发票下载;
3)提交的申请会在24小时内被处理;
4)可以下载7天内申请且处理完成的发票;
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我收到的专用发票丢失了,我还能抵扣进账吗?我要不要让对方重新开?
老会计回复:如果企业只丢失抵扣联,则用手中剩下的发票联复印件也可作为入账凭据。
那么如果企业将抵扣联与发票联同时丢失,则可以让对方在这两张发票复印件上盖上发票章邮寄,我企业也可作为抵扣与做账的凭据。
政策依据:
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看相关政策:《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中可查看。
第四条: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下期:我单位未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我要不要交印花税?
现在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对于企业来说,开具增值税专票还是很方便的。虽然他们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相比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一般纳税人开普票与开专票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开普票与开专票没有区别。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不管是开普票还是开专票,都需要正常纳税。一般纳税人不管开专票还是普票,对于自己没有影响。但是对于收票一方,却有本质的区别。
如果一般纳税人的收票方也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那么开专票还是开普票会影响对方抵扣的问题。毕竟普通发票不能进行勾选普票。
当然,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他们来说开普票与开专票的区别还是很大。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只要开具专票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小规模人开具的普通,并且还没有超过季度45万的起征点,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企业相比的优势是什么?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虽然不能享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但是一般纳税人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的优势就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导致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虽然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率,但是实际税负方面,反而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更低。
举例说明
比方说,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产品的成本是660,进项税额是85.8(660*13%=85.8)。对外销售的不含税金额是780,销项税额是101.4(780*13%=101.4)。
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增值税=101.4-85.8=15.6。增值税的税负=15.6/780*100%=2%。
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抵扣的情况,所以它的税负就是3%的征收率。
3%>2%。
这里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这样的结果,恐怕也是超出我们的想象了吧!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竟然更低。
当然,如果一般纳税人的利润率更高的话,增值税的税负也可能高于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实际的税负率也会远低于1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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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记者 黄丽娜 通讯员 江伟波 李长达
图/羊城派记者 宋金峪
羊城派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期,珠海市公安机关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假发票线索入手,打掉了一个利用高科技网络技术,非法制造、销售假发票的庞大犯罪网络。该案也是全国首宗特大利用新型网络技术实施制造销售假发票案。
据了解,该团伙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招揽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有需求的“客户”,根据客户要求,可以现场刻制相关餐饮、酒店的财务公章,并按要求的时间、金额印制发票。最为特殊的是,这些假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也有一个查验二维码,扫码后登陆的是该团伙自己开发搭建的查验平台。因为有了假查验平台的“加持”,公司和单位的财务人员基本分辨不出这种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真伪。
“不仅接一些客户的订单,他们还销售一种软件,通过购买这个软件,购买人自己就可以制售假发票或发展成为和他们一样的制售假发票团伙。”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搞“批发”的方式,危害更为巨大。
今年5月下旬,在公安部经侦局和省公安厅经侦局的组织指挥下,该案开展全国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了以詹某泽为首的7名提供技术支撑的犯罪嫌疑人。
全国共抓获制售发票团伙人员83名,捣毁涉案团伙窝点45个,现场查获了完整的电子证据资料、缴获假发票37万多份和大批涉案工具。经查,此案涉及假发票数量达110万余份,票面总金额约350多亿元,受票客户共约24.8万家,遍及全国30个省市。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
审签 | 张德钢
实习生 | 梁敏婷
专票要怎么填写,有哪些新要求?你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遇见过难题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今天小编将对这3个问题做出详细梳理。帮助您彻底走出误区,深入了解政策。
这张图片要收藏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7个常见问题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怎么办?
答:当出现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情况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及账号”怎么填?
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开具专票能按照购买方要求随意变更与实际经营不一样的品名么?
答:不能!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
4.开票时不能开具“一批”怎么办?
答:纳税人应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出现”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我们提供的是服务,没有数量标识怎么办?
答: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专票有最高开票限额,需要分两张开具。数量出现小数怎么办?
答: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开票人能写管理员么?
答:请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要这样处理!
1.一般纳税人(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3.若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
备注: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同时需要注意,发票联、抵扣联退回;如果没有退回,也不符合作废条件。
01、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勾选哪些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02、2023年3月a公司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增值税发票,如何勾选抵扣?
03、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鉴证咨询业的一般纳税人,在4月1日后,认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有没有变化?
没有任何变化,可以按照现有流程扫描认证纸质发票或者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
04、a公司2023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购入方纳税人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最近总有一些读者给我发他们收到的小规模开的3%的普通发票。
作为购买方,他们不知道这3%的普通发票到底是收还是不收。
我之前也没深入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既然有这么多读者关系,我也就仔细想了想,这个小规模现在开3%的普通发票到底它算不算错开发票?
从4月1日开始,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我们都知道一个最新的政策。
那就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其实我理解包括两层意思。
1、1%的政策终止了。
1%的政策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号了。
3月之后你如果再收到1%的发票,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们的业务对应的纳税义务时间是4月之前,销售方补开的1%的发票,二就是你们的业务发生了销售退回或者发票开错,销售方给你换开发票或者红冲发票。
如果这两项都不是,那你收到的1%的发票就是对方开错了。
2、小规模征收率恢复到3%了,但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1%终止了,那小规模征收率自然回到暂行条例规定的3%的征收率。
只是说在3%的征收率下,税务局给了一个免税政策,就是适用3%的可以享受免税。
所以,这里其实可以这样理解,我小规模本身目前是3%征收率,我正常是不是就可以开3%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只是说如果你选择享受免税,那税务局规定你需要开税率栏为免税的普通发票而已。
但是你完全可以放弃免税啊,放弃免税开什么发票?我是不是可以开3%的普通发票,这个我觉得没毛病啊。
这个就类似比如我是一家超市,我销售蔬菜可以免税,但是我完全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我是不是就按我适用税率开票就是了?
我感觉是一个道理。
很多人看到这里肯定要说税局公告2022 6号说了,放弃免税必须开3%专票。
那么我们再来细品6号公告这段话。
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3%的专用发票(言外之意,你不能开1%专票)。
文件的意思并没有说纳税人放弃免税就只能开具3%专用发票,我放弃免税了就按征税处理,那我开具3%普通发票也并无不可啊。
这个道理虽然像前面小编说的,我放弃免税,我也可以开3%的普通发票。
但是这个确实在实际工作中毫无必要。
纳税人为什么放弃免税,基本就是购买方需要抵扣,所以放弃免税开3%专票。
你开3%普通发票,按小编的解读你就是放弃免税,你这头放弃免税,下游取得你3%的普通发票也无法做抵扣。
那你又是何必呢?
所以主观上我们一般小规模纳税人也没这个意图去开3%普通发票,很多时候开了大概率都是自己误开了,到了申报期申报时候你让他按3%纳税,他有懵逼了,还反问不是说小规模免税了吗?为什么你要我交税?
所以政策是没有规定小规模不能开3%普通发票,你放弃自然可以开3%普通发票,但是实际上又有多少纳税人是放弃免税而开普通发票的情况呢?
我想基本没有,大概率都是心里想着免税,又开了3%普通发票而已。
所以结论就是
理论上如果你真是放弃免税,你开3%专票,3%普通发票我觉得都没有问题,我觉得这个符合政策的。
但是实际上我作为购买方,我又不知道你是否放弃免税了,那我怎么办?个人建议,如果对方给你开3%普通发票,你就让他换成3%专票,因为既然你要交税,3%普通发票和专票对销售方没啥区别,但是我购买方取得专票还能抵扣。
如果对方说他是要享受免税的,那你就让他开成免税普通发票就行了。
米印盒子电子发票管理平台提供服务:
1、电子发票台账
2、电子发票查重
3、电子发票电子归档管理
4、发票查验真伪
5、etc电子发票智能台账
6、ofd电子发票电子签章查验
作者:王如僧律师,税务诉讼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笔者认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与国家增值税款流失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认为抵扣了,国家增值税款就流失了。
理由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牛克乾法官认为,开票方全额缴纳税款后,受票方申报、抵扣的,国家税款没有流失
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牛克乾法官在《人民司法》“刑事业务”栏目中,发表了《虚开专用发票犯罪的法律适用》(详见附件1)一文,明确表示:
“在有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行为人在骗领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按所领取票面额的一定比例预缴部分增值税,并且当地税务机关已将增值税上缴国库。对于此部分数额是否应从给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数额之中扣除,存在认识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虽然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了一定数量的税款,但这种行为是为了向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手段,而且受票单位利用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给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造成的是全额损失,因此,不整将被告人所缴纳的税款从损失数额中扣除。
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缴纳税款的行为确属一种犯罪手段,但这些税款确实交给了国家,又是以增值税的名义上缴的,就应从其造成增值税的损失中予以扣除。行为人上缴税款与受票单位抵扣税款虽然可能不在同一税务机关,但国家作为一个整体,一方面受到一定的损失,另一方面又有一定的收益,从公平原则出发,行为人事先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应从其给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中扣除。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根据牛克乾法官的观点,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情况下,为了取得虚开的发票,预缴的那部分增值税款,可以扣除。根据这个逻辑,如果全额预缴税款,就意味着没有损失了。也就是说,发票虚开,但如实缴纳税款的,国家增值税款没有流失。
需要指出来的是,本文是发表在最高院的《人民司法》,具有指导意义。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赵景川检察官认为,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性质的认定,应当关注行为人是否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骗取国家税款,如果只是利用其票证功能的,则不宜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三级检察官赵景川《中国检察官》杂志(2023年.10期)“案·理探析”栏目发表了《以“变票”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司法认定》(详见附件2),在该文中,赵景川检察官认为:
“变票销售案件一般会形成一个闭环,即石油炼化企业开出发票,经过变票、过票,最终又回到石油炼化企业。这种形成闭环的开票行为,给国家增加了纳税环节,每个环节的交易主体都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并依法进行抵扣,整个交易环节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款的损失。但这种行为隐瞒石油炼化企业的生产加工环节,违反税收征收法规,逃避缴纳了消费税。”
“就本案而言, 杨某某的“变票”行为有通过虚构交易环节,且在虚构的交易环节中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抵扣
的行为。但杨某某通过“变票”向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为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从国家骗取税款,而是为了帮助下游公司从生产燃料油公司“转变”为流通燃料油公司,进而逃避缴纳消费税,即上述虚构交易环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变票”的行为,都是最终实现逃避缴纳消费税的手
段。下游公司从杨某某公司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因其抵扣的税款是其在上一交易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因此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整个流转线条上不存在增值税被骗的结果,即国家税款实质上没有被骗取。”
“对以“变票”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性质的认定,聚焦点不应放在何种税款遭受损失方面,而应将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并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实施骗取行为视为关键。而如果行为人只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证功能隐瞒生产加工环节,进行虚假的消费税纳税申报,使得国家应征的消费税税款未能实现,即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变票”的行为,都是最终达到逃避缴纳消费税目的的手段,则不宜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两个功能:第一个是票证功能,即证明交易事项、费用,列入成本,冲减企业所得税的功能,是所有的发票均具有的功能;第一个是抵扣功能,即从交易对象处取得进项税额,抵扣自己经营过程产生的销项税额的功能,这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有的功能。
根据赵景川检察官的观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为了利用其票证功能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为了利用其抵扣功能的,才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也就是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如果各个环节当中的当事人均按照发票记载的税额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款的,不会导致国家增值税流失
需要指出来的是,本文发表在最高检的《中国检察官》杂志上的,具有指导意义。
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虚开以后如实申报缴税的,缺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实质特征
2000年12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审判会议并印发的《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时,“还必须查明或证实虚开行为在实质上具有偷逃国家税款的实际危害性或者造成该种危害的现实可能性……如果缺少这一实质特征(即虚开以后如实申报缴税),则意味着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没有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达到偷逃国家税款的非法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实际侵害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因为主观和客观要件均有欠缺,故单纯具有形式上的虚开行为,不能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根据上海高院的意见,虚开以后,如实申报缴税,仅是形式上的虚开,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什么仅是形式上的虚开呢,归根到底,就是如实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款,国家增值税款没有流失。
四、《全国部分法院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综述(2004)》认为,虚增货物销售环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但依法缴纳增值税的,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
《全国部分法院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综述(2004)》规定:
“下列行为不宜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1)为虚增营业额、扩大销售收入或者制造虚假繁荣,相互对开或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2)在货物销售过程中,一般纳税人为夸大销售业绩,虚增货物的销售环节,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依法缴纳增值税行为;
(3)为夸大企业经济实力,通过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企业的固定资产、但并未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国家税款亦未受到损失的行为。”
上述规定中,最高院使用的字眼是“但依法缴纳增值税”,如何才能“依法缴纳增值税”呢,唯一的方法就是申报销项,并按照销项上记载的税额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款。
为什么申报了销项、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款,开票方就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了呢?归根到底就是因为税务机关收到了相应的税款,就算受票方申报、抵扣进项了,也不会导致国家增值税款流失。
五、《全国部分法院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综述(2004)》中规定的“对开”、“环开”发票行为,也包含着申报、抵扣行为
《全国部分法院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综述(2004)》中,明确规定为了虚增业绩,相互“环开”或者“对开”发票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为了虚增业绩,“环开”行为模式如下:a作为开票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b;b作为开票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c;c作为开票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这三张发票上的金额是一样,然后a、b、c各自有一联自己虚开的销项发票,一联别人给自己虚开的进项税票,由于发票上的税额相等,所以申报销项、进项时,刚好税负为零。这样的话,业绩上去了,营业额扩大了,但增值税负却没有相应变大。
为了虚增业绩,“对开”行为模式如下: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b,b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两者的税额相等,这样的话,a、b均有一联自己虚开的销项发票,以及一联对方虚开给自己的进项发票,由于两联发票的税额相等,从而实现了夸大业绩,税负却没有变大的目的。
在对开或环节发票行为中,各行为人都是申报抵扣的,因为自己不申报、抵扣的话,就无法将发票上记载的营业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证功能)列为收入,从而无法夸大自己的业绩。
六、总结
上述列举情形,均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发票是虚开的;
(2)申报、抵扣了;
(3)由于是虚开的发票,不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属于不能抵扣的凭证。
为什么明明是不能抵扣的凭证,当事人抵扣了,却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呢,而是要么是无罪,要么是按逃税罪处理呢?
归根到底就是开票方如实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受票方的抵扣没有给国家增值税款造成损失。也就是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抵扣的,并不必然会导到国家增值税款流失,并不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发布时间: : 2021-06-30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年第1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决定对山东×××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10572×××70h)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一处〔2021〕363号)予以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我局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6月7日对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取得的相关证据资料
1.检查组电话联系你单位税务登记留存的法定代表人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到你单位的注册经营地址查找,查找不到你单位。2023年10月24日检查组已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走逃(失联)企业失联证明》。
2.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进项发票105份,认证了105份。认证金额36477167.75元,税额6110547.73元,价税合计42587715.48元。2023年9月认证并申报抵扣“中芯(浙江)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发票代码3300162130,发票号码02290290-02290291,金额合计15384680.34元,税额合计2615395.66元,价税合计18000076.00元。
3.根据银行账户报告表提供的账户信息,对你单位对公账户进行了查询,根据转账记录,发现你单位与上游企业中芯(浙江)实业有限公司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与下游部分企业存在资金往来,未发现及判定有资金回流。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国税发〔1996〕210号)规定,你单位2023年9月取得并认证中芯(浙江)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发票代码3300162130,发票号码02290290-02290291,金额合计15384680.34元,税额合计2615395.66元,价税合计18000076元。上述进项税不得抵扣销项税,应做进项税额转出2615395.66元,抵顶留抵税额109926.19元,应补缴增值税2023年9月增值税2505469.4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三条规定,应补缴2023年9月城市维护建设税175382.86元。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条和国务院发明电(1994)2号《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条规定,应补缴2023年9月教育费附加75164.08 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第一条、第二条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0]16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规定,应补缴2023年9月地方教育附加50109.39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地办理网上涉税业务。小编整理了30条常用的可以线上办税操作简易流程,感谢您的阅读。
以下操作需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浏览器搜索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1:新办纳税人登记: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主界面---我要办税---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工商登记时间在2023年1月21日之后的纳税人)
2:公司税务注销:
第一步: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新增信息
第二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注销税务登记
3:变更税务登记: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登记---我要变更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我要登记
5:打印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证明:我要查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查询
6: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7: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我要报告
8:存款账户三方协议办理: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我要签约
9:打印无欠税证明: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我要申请
10:打印完税证明: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查询并开具
11:发票申请: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我要核定
12:发票领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我要领用(适用:纸质普通发票,纸质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推荐邮寄
13:变更及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申请: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我要申请
14:已开具发票验旧: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交)旧
①:升级版发票验旧:(适用:纸质普通发票,纸质专用发票,卷式发票,机动车发票,电子普通发票,电子专用发票)
②:其他发票验旧:(适用:定额(手撕)发票)
15:未开具空白发票缴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缴销---我要缴销
1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纳税申报
17: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纳税申报
18:房地产行业增值税预缴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预缴申报---我要申报(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
19:逾期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由税务机关开具责令限改通知后可办理)
2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汇算清缴---纳税申报(2017版a类所得税年报)
21:在线申报税费缴纳: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1.在线缴税2.三方协议缴税)
22: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税源采集---申报
包含下列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
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 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契税税源信息报告 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 烟叶税税源信息报告
23:跨区域涉税(外管证):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我要报告(省内)(仅限湖南省内小规模纳税人办理)
24:税收减免备案: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优惠备案---我要备案(需上传税收优惠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25: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要代开(适用未申请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26:发票查询业:我要查询---发票信息查询(提供:票种核定信息查询、发票结存信息查询、已开具发票信息、发票领用记录查询)
27:财务报表月(季度)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财务报表
28:财务报表年度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汇算清缴---财务报表
29:申报表作废或更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申报表作废或更正(仅支持当月(季度)申报表作废或更正)
30: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关联社保申报测算管理系统: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社保费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原湖南省网上税务局为基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在整合原有业务事项基础上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主要包含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五大版块。
专用发票扫描仪 发票扫描仪怎么用 增值税发票扫描仪 扫描发票用什么扫描仪 发票识别扫描仪
发票认证扫描仪安装 大扫描仪 发票扫描仪多少钱 票据扫描仪
什么是发票扫描仪
无论在哪个年代,效率都是各大企业所推崇的。而放眼财务行业,长期手动输入发票信息速度慢还会引发鼠标手、键盘腕等职业病,而且财务行业处理发票也不单单只有发票录入的工作,还有辨别真假、存档管理甚至是以后让人抓狂的查找……
试想一下,财务工作人员拿到一张增值税发票,从查看开票日期到查看是否有缺漏或涂抹再到最后将关键字段信息输入到国税局官方平台查验,整个流程下来,处理一张发票的时间大概需要1—2分钟,8个小时不停歇最多也才录入480张,这对每天动辄上千张发票的大型企业来讲,显然让人力不从心,所以,做好财务不容易,做个好财务更不容易。
应该如何高效处理发票?其实从效率出发,业界早已有了约定俗成的答案,那就是 将发票处理便捷化 。就像验钞机噌噌噌,短时间完成点钞、验钞工作一样,对于发票,“快票通”的扫描仪就是一种相似的存在。 “快票通”专用扫描仪的扫 描速度高达40ppm/80ipm, 协同配套的 “快票通发票管理系统 ”,也能让发票像money一样发出令人愉悦的声音。
影像处理功能
对于扫描处理形成的表格票据影像,奥普扫描仪还可对其进行自动旋转、倾斜矫正、原稿尺寸裁剪、去除底色、加框等处理,满足不同工作环境下的用户影像存档需求。
扫描仪实现了表格、票据批量处理。依靠扫描仪硬件产品做技术支持,集成使用快票通,表格、票据等纸质资料将轻松转换成影像、数据化资料,为供财务人员对影像进行命名、保存,对数据进行保存、统计、编辑等提供便捷化操作途径。
扫描仪扫描速度快、识别票据种类多,而且还支持对多种票据、表格进行自动分类的功能让财务人员省心更放心,批量处理发票大大提升了办公效率,财务工作人员的的时间不再被大量发票所占据,员工对自身价值及岗位满意程度自然而然也就提升了。
文通技术支持:郑明辉:壹叁叁柒壹陆贰壹壹贰玖
小王买了房很开心,想着赶紧把房产证办下来安心,结果出了岔子。小王去办房产证的时候,人家要购房发票他没有,回家找也没找到。后面才想起来买房的时候,开发商给了他两张看起来不起眼的纸,小王一回家就随手团了团不知道扔哪儿去了。这下可该怎么办?
买房子必定有购房发票,有些购房者在买房后就不重视开发商开具的购房发票了,其实这个票据一定要保存好,许多场合都会用到。购房发票重要吗?如果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
购房发票的重要性
1. 没有购房发票就无法提取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购房全款发票、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它需要填写的材料,如果是异地提取公积金的话还需要提交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一份。
为什么需要全款发票?
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资金,公积金只有在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时才可以使用(现在租房也可以提取),全额购房发票开出来后才可以证明该套房产已经全款到位,且房子是属于购房者本人所有的。所以没有全款发票,想提取公积金那是不可能的。
2. 办理房产证也需要购房发票
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登记申请表
购房合同
购房全款发票
房屋平面图
申请人身份证
房产契税完税凭证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与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房发票的要求程度相比,办房产证的要求要低一些。如果没有发票也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要走许多繁琐的程序。如果购房发票丢了,想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3.没有购房发票,办理落户将受阻
买房之后许多人想进行户口迁移,但是在办理落户时也需要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
4. 房子解押
银行贷款还完后需要办理解押。因为还款时间比较长,许多人都会忘记这步,以为只要他们还完贷款,房子就会属于自己。
一定注意:如果不去银行办理解押的话,房子仍将处于抵押状态。办理解押时,也需要用到购房发票,如果没有购房发票,房子是无法正常解押。
5. 卖房影响计税
不仅是买房后,卖房子的时候也会用到购房发票。特别是享受增值税及个税优惠的时候,就有需要使用到发票,丢了发票卖房计算税费会变的麻烦。
购房发票丢失,该怎么办?
购房发票分:首付款发票和全款发票
第一种情况: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
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第二种情况: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
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 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注:购房发票丢失不能补开,不过有补救办法。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所以大家在保管发票时,一定要放在安全,容易找到的地方!看完大家赶紧看看发票还在不在,尤其是需要补发票的,抓紧了,因为补发票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避免耽误办理事情!买房时,任何纸张文件都应保存妥当,不要随手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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