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多缴税款退还规定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多缴税款退还规定,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补税退税如何办理
一、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后产生多缴退税在办税服务厅哪个菜单办理?
答:办税服务厅。菜单:汇算清缴退税(its),选择办理事项:汇算清缴多缴退抵税。纳税人类型:选择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录入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多缴退税操作指引
投资人本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一一我要查询一一申报查询一一点击“个人所得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或者(c表)”一一“申请退税”(需要添加投资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后产生应补缴税款,在哪里缴纳?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生产经营子系统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网页)申报后,产生补缴税款的可以在扣缴客户端和web端缴纳。
支持三方协议缴款,也支持微信,支付宝和银联第三方支付缴款。
四、退税需要绑定个人的银行借记卡。
申报后产生多缴退税的,目前网上申请退税仅支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不支持扣缴客户端办理退税。如果不方便在web端办理退税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可以提前在扣缴客户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人员信息采集中录入个体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银行借记卡相关信息。多缴退税是退给自然人本人银行卡中。
五、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受理和审核审批流程
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或者 办税大厅办理汇算清缴退税后,在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岗位待办”中查找,签收后推送税收管理员审核。审核审批流程:税收管理员一一税源科(股)长(税务所长、分局局长)一一税政科(股)一一区县局长。
六、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进度查询菜单。
①个人所得税应申报清册查询(its)可以分别查询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己申报和未申报清册。
②经营所得申报进度查询。应申报月份选择1月,可以查询2023年第四季度或者2023年12月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进度。应申报月份选择2023年3月,可以查询2023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进度。
七、如何审核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和补税?
可以通过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查询”。通过申报表种类的选择,可以分别查询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a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表)、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表(c表)。查询后呈现经营所得个税年度申报明细数据,重点关注应补(退)税额(篮色字体),正数为补缴个税数据,负数为办理汇算清缴多缴退税数据,钻取篮色字体正数,0和负数,可以查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和(c表),审核退税时可以查询汇算清缴申报详细数据,如有纳税调整数据,暂停申请退税操作(大厅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均不要操作退税〉可先通知纳税人先在扣缴客户端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以及税务局大厅端申报更正(its)”进行纳税调整更正申报。更正申报后再发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或者补税。
你退税了吗?现在通过手机就能办理个税退税了。2023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现在可以申报退税了,今年的退税期限从3月到6月,只要在这段时间段,申报个税退税,国家就会把去年我们多交的税款退还给我们。去年,就有人在朋友圈晒出自己退税了2万多,真的太不可思议了。今年的你能退税多少?几千还是几万?一起来看看怎样操作的吧。
一:查看自己纳税明细。
在申报退税前,一定要先看一下自己去年都交了多少税,有没有少交或多交?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少交了税,在申报后,是需要补交的,只有我们多交了税,才可以退税。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里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就可以查看我们去年的交税情况,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
二、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这个也很重要哦,正确填写提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从我们去年的总税额中扣除。主要有7大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如: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抵扣1000元;继续教育提升学历,每个月可以抵扣400元;赡养老人,父母60岁以上,独生子女可每月抵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分摊这2000元的扣除额度。当然上面的数字不是直接抵扣你的个税,而是抵扣你需要缴纳个税的税额,税额少了,就可以少交税,然后就可以多退税了。
三:申报预约。
从2月16日开始,我们可以预约3月1日到3月20日之间的任何一天来办理退税。今天是3月2日,你可以预约明天到3月20日之间的任何一天。比方说,你预约了明天,明天你就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来申报退税,可以比别人早退税。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点击“我要办税”按钮。
然后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就可以预约申报了。
如果不着急的,可以等到3月21日以后,就不需要预约了,今年的退税期限是3月1日到6月30日,在这期间都可以申报退税,过了这个期限,就无法办理退税了。
四:申请报税。
这是最终目的,在预约退税的当天,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就能办理退税了。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按钮,进入“办税”界面。
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简易申报须知”界面。
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按钮,进入申报界面,在这个界面,可以看到自己的个税可退金额,我这里可以退7千左右。
点击“汇算地”。
可以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我选择的是户籍所在地。
然后点击“下一步”。
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击“确认”按钮。
点击“申请退税”,然后按提示操作。
这里确认一下退税的银行卡是不是自己现在用的银行卡,如果不是或没有绑定,可以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来绑定自己可用的银行卡。然后点击“提交”按钮,然后按提示操作。
然后就会显示“提交申请成功”(如上图),这样我们就申报完成了,然后就是等待税务机关的审核,审核完成后,国库就会把该退的个税退到我们的银行卡里。
以上就是整个个税退税过程,如果你去年也交了个税,而且通过计算还多交了,那就可以通过上面的步骤来申请退税,我的可以退税7千左右,你的退税金额会是多少?几千还是几万?手机上操作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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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
纳税人在季(月)度预缴申报期间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
可能高于年度汇算清缴的税款
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呢?
案 例 分 析
例如:a公司2023年度季度预缴申报实际利润额50万元,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纳税调整等事项后,实际应纳税额40万元,2023年度多缴税款10万元。对上述情况如何处理?
此问题涉及到纳税人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即按照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征管方式,对纳税人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税款办理退抵税费。实行分期预缴、按年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形成的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抵税费。
一、办 理 流 程
二、报 送 资 料
办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需要的资料分为必报资料和条件报送资料。
必报资料:《退(抵)税申请表》。
条件报送资料主要包括:
1、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
2、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3、土地增值税清算原因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需提供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后续开发项目的说明和房地产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销售收入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额、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和已经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各年度的适用税率的书面说明;
4、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需提供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三、注意事项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退税注意事项:
1、纳税人多缴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应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3、企业所得税退抵税类型包括误收多缴退抵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等,此处应选择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4、如果本次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
5、退税方式包括抵欠,退税、先抵后退等,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可以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可以申请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
四、财务处理
收到退税后,通过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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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地税税款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补记的时候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自己主动把这部分款项挑出来,不能税前扣除.
补缴营业税及滞纳金后会计处理如何
一、'当年'补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二、补交'以前年度'营业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申报纳税是我们财务人员的重要工作之一,相信大家在计算缴纳税款时,会偶尔误操作导致多缴税款的情况,也因此而选择办理退税。有时办理退税时税局可能还会退还相关税款的利息,那么这笔利息用不用缴纳增值税?多缴的税款是否不申请退税,直接拿来抵减欠税呢。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哪些情况下申请退税会产生利息?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通过解读发现,无论是因为自身原因还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原因,纳税人在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都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而如果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回税款的同时并不会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明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税务机关误收多缴的税款产生的退税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由于取得的退税利息并未向税局提供相关销售行为,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三、多缴的税款是否能申请抵减欠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
综上,纳税人有欠缴税款申请退税的,可以用应退多缴的税款和利息抵减欠税。而欠税是由于税局已有申报数据,但未按时纳税,并可能已经产生滞纳金。
如果多缴了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 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即多缴的税款可以抵缴以后年度的税款。
四、办理退税需准备的资料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报送材料包括:
1、《退(抵)税申请表》
2、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
3、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提醒:报送材料各地税局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和主管税局确认一下。
办理时间: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办结;纳税人自行发现的,30日内办结。
转载自亿企赢
税务机关对a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问题:
部分管理费用实际上属于业务招待费,但a公司按一般费用申报全额扣除,此行为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
列支费用未取得合法有效扣除凭证,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开,此行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
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相应的进项税额未转出,此行为导致少缴增值税及相关附加;
对外赠送货物用于宣传,未视同销售导致少缴增值税及相关附加;
中央空调单独按固定资产核算,但申报缴纳房产税时,未计入房产原值,此行为导致少缴房产税。
销售部门合同信息未及时传递财务部门,导致少缴部分合同印花税;
……
上述行为不属于偷税,且在追征期内,税务机关给出处理意见:追缴上述少缴税款。
处罚呢?税务机关认为,该行为不在处罚范围内,无须处罚。理由:纳税人上述行为不属于64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情形,不适用该规定。
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征管法本义,存在执法不当问题。
纳税人产生纳税义务且有申报义务的情况下,少缴税款的情形有两种:
一种是明知自身有纳税义务和申报义务,仍故意采取各种手段掩盖纳税义务或拒不申报,此行为,是对税收秩序和税收公平的极大破坏,毫无疑问,应当定性为偷税进行处罚,达到必要的条件,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种情形是,知道自身有纳税义务和申报义务,主观上也是想正确申报,但由于非故意因素、自身过失等导致少缴税款,如,计算错误,政策理解错误等等,这类行为虽同样造成少缴税款,但其社会危害性明显小于第一种情形,所以,虽然同样要进行处罚,但处罚的程度要轻,当然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好比开车闯红灯,这种违法行为,同样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故意的,如,明知红灯已经亮起,仍执意前行;另一种过失导致,如视力差、能见度差等。针对二者的处罚,显然有差异。
故意和过失导致少缴税款,对应的条款分别是63条和64条。a公司存在的问题,均属于过失,征管法释义有解释:64条第二款适用情形为“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因此,应当根据64条第二款进行处罚(有从轻,减轻或不予以处罚情形的,可在此基础上从轻,减轻或不予以处罚,这属于处罚的自由裁量)。
如果对a公司上述行为不进行处罚,则此结果引向一个不好的结果:只要不是故意导致少缴税款,过失违法的成本几乎为0!这当然会导致劣币驱除良币,税收不公平,纳税人纳税遵从度降低!
l《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资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同时税务机关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的行为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资料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违法行为人虽然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但是并未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后果。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逾期仍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应当按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l《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l《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收征管法有关条款规定的复函》(国税办函〔2007〕647号)
征管法六十四条第二款仅适用六十三条规定之外的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以后不进行纳税申报,从而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结果的情形。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一、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从3月开始,纳税人可以在个税app做汇算清缴了,纳税人做汇算清缴,无非就这4种情况:补税款、无须补退税款、退税、免税。
练练最近几天指导好几位好友在个税app做汇算清缴,3位好友汇算清缴的情况都不一样。
现在分别说明下以下几种的情况:
1、纳税人a为自由职业者,2023年度取得劳务报酬76000万元,通过扣缴义务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款17320元,可抵扣的专项附加扣除18000元,今年3月汇算清缴产生退税款17320元。(计算过程略)
2、纳税人b在同一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44000元,应缴税款、已缴税款为5376元,因专项附加扣除未抵扣,产生退税1800元。
3、纳税人c在两处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44000元,应缴税款5736元,已缴税款3255元,因专项附加扣除未抵扣可以抵减1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故产生补税:5736-3255-1800=681元
4、纳税人d在两处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90000元,已缴税款255元,汇总申报后应缴税款850元,应补税款595元,补税金额超过400元,但总收入未超过12万,所以免补缴税款595元。
当然对于很多纳税人只取得一处的工资薪金收入,而且专项附加扣除已抵扣,那么一般不会产生退税补税。
总结:
1、纳税人如果在当年(2021)有两处或以上有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除外),且收入超过12万,期间月份没有断发工资,且专项附加扣除已抵扣的,那么可以确定此纳税人汇算清缴时会产生补缴税款。
2、纳税人如果选择专项附加扣除自行申报的,而且通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税款,那么此纳税人汇算清缴时很可能会产生退税款。
3、纳税人只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由于税率不同,那么做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必然产生退税款。
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到3月31日止,纳税人需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如果有两处或以上的收入,还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进行汇总申报。
需要申报c表的纳税人, 一般会产生补缴税款。实务中常见的情况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当年分别在不同的律所任合伙人,或合伙人既是总所的合伙人,又是分所的投资人,即在总所及分所都取得了收入,那么需要汇总申报c表。具体示例略。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3月18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
01
问:汇算清缴时发现多缴的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非居民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后如有多缴税款需要退税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手续。
02
问:不按期参加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有何法律后果?
答: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核定其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限期缴纳。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03
问: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涉及到哪些政策文件?
答:参加汇算清缴的非居民企业可学习参考以下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后产生多缴退税在哪里办理?
答:办税服务厅。菜单:汇算清缴退税(its),选择办理事项:汇算清缴多缴退抵税。纳税人类型:选择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录入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生产经营子系统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网页)申报后,产生补缴税款的可以在扣缴客户端和web端缴纳。申报后产生多缴退税的,目前不支持网上申请退税,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可以提前在扣缴客户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人员信息采集中录入个体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银行借记卡相关信息。多缴退税是退给自然人本人银行卡中。
办税大厅办理汇算清缴退税后,推送税收管理员审核。审核审批流程:税收管理员一一税源科(股)长,税务所长,分局局长一一税政科(股)一一区县局长。
这是来源于稽查实务中一个问题,当时税务机关检查人员查出企业往年有少缴税款的情况比如10000元,企业提出,我今年的税款多缴了8000元,给我抵了,我缴2000元就可以了吧。
这样做可以吗?我们先来看看税收政策中对多缴税款是如何规定的,且看第一种办法,退还。政策规定如下
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另外,如果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多缴后,还有第二种办法,那就是可以抵缴以后的应纳税额。当然这个是纳税人可以选择的,政策规定如下:
财税〔2016〕36号第36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国税发[2009]79号十一条,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及时办理退税或经过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那除了退税和抵缴以后的应纳税款,是否还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们可以看到有第三种处理办法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国税发[2002]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企业又有退税又有欠税,退税是可以抵缴欠税的。可以抵缴范围限于:欠税、欠税的滞纳金、应缴未缴的罚款。欠税是什么?欠税是在税务机关申报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看到这里,我们的答案就明了了,那就是如果查补税款还不能称之为欠税时,这个时候是不能抵缴的,如果查补税款已经形成了欠税,就可以抵缴了。
也就是说,在税务检查环节,税务人员填写稽查报告的时候,若查补了10000元税款,企业另外多缴了8000元,检查人员可不能把补缴的税款填写成2000元。因为不同时期的税款是不能直接加减的,查补的税款还应该是10000元。
真正可以抵缴的是查补的税款到了稽查执行环节,企业逾期不缴纳,然后在系统中形成了欠税,税务机关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严格按照办理日期计算出利息和滞纳金,这个时候才可以进行抵缴。
当然,我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桥归桥、路归路。查补的税款缴纳了,多缴的税款抵顶下期或办理退税。毕竟早一天缴纳,少一天滞纳金。不要忘了,滞纳金相当于18.25%的年化利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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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企业的实务处理中,经常有企业多缴印花税,由于印花税属于小税种,常常容易被企业忽略也就很少去争取退税,那多缴的印花税是否能退回,其实,很多企业并不是很清楚。
每日说税 直击财税要闻 紧跟政策法规 结合实务说风险
在企业的实务处理中,经常有企业多缴印花税,由于印花税属于小税种,常常容易被企业忽略也就很少去争取退税,那到底多缴的印花税是否能够被退回呢?
这个答案,我们需要从缴纳方式上区分。对于自行贴花方式划销缴纳的印花税,不能退回。对于其他方式缴纳的,则可以申请退还印花税。相关政策是这么规定的:
首先,对于缴纳方式的规定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目前印花税的缴纳方式有以下五种:自行贴花、单笔明细申报、按期汇总缴纳、核定征收以及委托代征。
前三种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
核定征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7号)第十二条规定。
委托代征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有关规定。
其次,对于印花税退税有以下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二、《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同时,我们看到广西税务12366对纳税人的回复中是这么解释的:
一、使用印花税票方式缴纳印花税的, '印花税票需由纳税人购买后粘贴在应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进行注销或划销。由于税票一旦划销无法再次使用,如纳税人发生错误,误贴或多贴税票,无法申请退税。
二、根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除使用印花税票外以其他方式缴纳的印花税,多缴的税款可以申请抵减或退税。
因此,多缴的印花税可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缴纳方式确定。对于自行贴花方式划销缴纳的印花税,不能退回。对于其他方式缴纳的,则可以申请退还印花税。
今天每日说税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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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收多缴退抵税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安徽省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不断优化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功能。目前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已实现三百多项涉税业务的网上办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轻松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吧!
1、纳税人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通过路径【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或直接在搜索框搜索模块关键字进入模块办理;
2、进入【误收多缴退抵税】办理界面,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存在未确认的误收多缴,金额为xx元”,点击确定即可;
3、选择“申请退抵税(费)方式”,可选择“退税”、“抵欠”、“先抵后退”;
4、选择“提退税金类型”,可选择“误收退税”和“其他退税”;
5、当“提退税金类型”选为“误收退税”时,“退抵税费原因类型”可选择为“误征税(费)款退库”、“计算错误产生的多缴退库”、“错用税(费)率产生的多缴退库”、“其他误收退库”,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退抵税费原因类型;
6、当“提退税金类型”选为“其他退税”时,“退抵税费原因类型”可选择为“退付利息”、“数据核销产生的退费”、“其他原因退税”、“葡萄酒消费税退税”、“依据2023年10号公告缓缴个税而退税”,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退抵税费原因类型;
7、选择已做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银行名称”,系统自动带出对应的“账户名称”、“银行账号”,若之前未将账户账号信息上报给税务局,需先通过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至【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做账户账号报告,再办理退抵税业务;
注意:
(1)如纳税人存在欠缴税费未缴清的情况,不予办理退税申请,“申请退抵税(费)方式”不可以选择“退税”,可以选择“抵欠”。
(2)选择申请退抵税(费)为退税的,须先进行退税账户账号报告才能办理,若退税账户账号没有信息,需先查看是否做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同时把“一般退税账户标识”选为“是”。
8、对系统自动带出的误收多缴税款明细进行核对,同时若退税账户名称与退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需选择“退税名称不一致原因说明”,可选择“企业注销”、“名称登记变更”、“纳税人灭失(死亡)”、“无本人银行账户”、“其他原因”,若选择为“其他原因”,还需在退税申请理由中如实、详细填写原因;若退税账户名称与退税纳税人名称一致,则无需对“退税名称不一致原因说明”进行选择;
9、以上退抵税信息核对无误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退税申请理由”,同时完善办税人信息,此信息为必填项,选择“办理人”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
10、上传附报资料,核对误收多缴退抵税申请信息全部无误后,点击“保存”,即申请成功,等待税务局审核即可,同时需将纸质退抵税资料保存好留存备查。
11、纳税人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模块查询误收多缴退抵税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度及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
明确了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享受2023年第四季度缓税政策的纳税人首先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在2023年5月底前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其中涉及汇算清缴补税、退税业务的,视情形分别处理↓↓↓
一、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3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
【举例】
纳税人k,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
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0万元。由于其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该笔20万元的汇算清缴补税可与此前的10万元缓税一并在2023年10月缴纳入库。
二、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
【举例1】
纳税人l,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
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5万元。相对而言,及时取得25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10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15万元办理退税。
【举例2】
纳税人m,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3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3年10月缴纳入库。
2023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可退税2万元。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2023年四季度的10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暂不办理退税业务,待2023年10月,先申请抵减2万元退税,再将剩余的2023年四季度缓缴税款8万元缴纳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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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收多缴退抵税应如何办理? 一、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以下业务也属于误收多缴退抵税范围: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2)对于“税务处理决定书多缴税费”“行政复议决定书多缴税费”“法院判决书多缴税费”等类多缴税款办理退税。 二、办理材料: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2.其他税务机关无法获取相关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或完税证明:纳税人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1份 三、该事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这是笔者在2023年处理的一件疑难业务,虽然已过三年仍然觉得比较具有代表性,现加整理与各位分享。
某运输公司,因在2023年第四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未能享受小微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税款。企业后来终止经营,准备办理注销,大厅风险扫描提示“2023年第四季度多缴企业所得税3983.33元”,注销流程受阻。欲发起数据运维或申请退税,但是如何理清多缴的过程和原因成为难题。公司负责人经多次辗转找到纳服,笔者通过查阅金三信息,进行了详细分析。
2023年前三季度,该公司按时申报并实际入库企业所得税1450.09元、1011.37元、2549.32元,合计5010.78元。2023年1月13日,公司进行第四季度所得税申报,勾选了“小微企业”选项,但是因经办人员操作失误未填写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导致错误缴纳税款3983.33元,而当期应缴税款本来应当是0。随后,该公司接县税务局税政科通知,由于未享受小微企业优惠,金三系统提示多缴税款,需要在大厅修改报表。而在1月16日修改报表过程中,第16行“本期实际已缴所得税额”自动显示为0不可修改,全年累计已缴数额错误地体现为“5010.78”,在后来的汇算清缴报表、纳税评估更正报表中“本年度实际已缴”也一直是自动显示“5010.78”不变,导致多缴税款始终不统计在全年预缴税款之内,无法在汇算中自动抵消。
由此,笔者与办税厅、管理分局多次沟通,起草了详细的情况说明,由管理分局提交核查报告,正常发起退税。多缴税款退库之后,该公司顺利办理注销手续。
用多缴的税款抵缴欠税,可行吗?
2023年12月24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李欣
最近,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向笔者咨询,以前年度多缴的税款,能否抵扣以前年度的欠税款?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需要先厘清其中的逻辑。
案例
税务机关在对a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发现,该公司2023年多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万元,2023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4万元。
企业财务人员提出,2023年多缴纳的税款,能否先用以抵减2023年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不足部分再补缴入库?
分析
解决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需要了解以下五个问题。
◎企业同时存在多缴税款和欠缴税款,能不能“以多抵欠”?
无疑,这个答案是肯定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需要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抵缴不足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追征。
◎多缴税款可以抵扣欠税产生的滞纳金吗?
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的应退多缴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并没有提到能够抵扣“滞纳金”。但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国税函〔2002〕566号)中,均规定纳税人以多缴税款抵扣欠税时,不仅可以抵扣纳税人的欠税,还包括欠税应缴未缴的滞纳金。
◎抵扣欠税时滞纳金该如何计算?
税收征管法规定,滞纳金是按日加收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计算,公式为“欠缴税款金额×滞纳天数×0.05%”。但是,实务中,滞纳天数的确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进一步明确规定滞纳天数的计算,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上述案例中,a企业2023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4万元”,在计算滞纳天数时,起算日应确定为2023年该笔印花税应缴纳期限届满次日。
但“实际缴纳税款之日”又该如何确定?是实际抵扣的当天,还是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规定,按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的日期作为计算欠缴税款的滞纳金的截止期,计算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及欠缴税款总额。也就是说,“实际缴纳税款之日”为税务机关在《退(抵)税申请表》填写核实意见同意“抵缴欠税”的当天。
◎多缴税款需要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吗?
纳税人多缴税款是否需要计算利息,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确定。
纳税人多缴税款是税务机关发现的,税务机关应当立即退还,没有税款年限限制、也不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如果是纳税人发现的,不仅有“自结算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的时限要求,还需要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加算天数自缴纳税款之日起算,截止日期同欠税滞纳天数一样,是税务机关在《退(抵)税申请表》填写核实意见同意“退税”或“抵缴欠税”的当天。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欠缴的印花税可以用多缴的城建税抵扣吗?
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规定,税务机关征退的教育费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不得与税收收入相互抵扣。抵扣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当纳税人同时存在多缴税款和欠缴税款的情形时,首先应按照多缴税款的发现人,确认应退税款的金额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起算日,同时核实欠缴税款的金额和滞纳金起算时点。然后,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填报《退(抵)税申请表》,申请以多缴税款抵扣欠缴税款及滞纳金。主管税务机关将在核实“同意”后,依法予以抵退。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审核纳税人的退(抵)税申请,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中,主管税务机关在风险评估中发现a公司2023年多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万元,应当及时予以退还,但不能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于a公司同时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形,按照税法规定,这笔5万元多缴税款,可以直接抵扣2023年少申报缴纳的印花税款(4万元)和滞纳金。如果抵扣后仍有不足,由主管税务机关予以追征;如果抵扣后仍有剩余,将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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