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自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新购置税法”)将取代实施了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税率为10%。
此前备受关注的问题,购买新能源车要交购置税么?今天有权威回应来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刚刚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购置新能源汽车均免征车辆购置税等6种情况,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情形包括: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7、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立思辰留学360指出,早在1992年10月,为具体落实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七部委(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国产免税汽车一辆,以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自此国产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开始面向回国留学生群体开展免税优惠购车业务。
——何类人群为留学回国人员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
在国外(及港澳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求学;
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
1. 留学一学年以上;
2. 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 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内连续在外180天可计为一个免税指标)*
*截算学习期间内的任意时间段符合停留条件(180天)即可,并且只要这段时间段内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按30天计)可连续计算。
*如果在回国入境时携带了需申报的免税物品(每件物品占用一免税指标)并填报了旅客行李申报单,应在申请购车同时出示
注:如有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购车享受的优惠政策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留学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可享受以下的税收优惠:
1. 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
2. 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车辆市场指价格的10%)
所需材料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联(白色,本人留存)、二联(粉色,申报时交海关)。
*回国前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组(处)开具)
2. 《毕业证书》(攻读学位的学生提供) 或《学习证明》(访问学者提供)
3. 身份证(军官证)
4. 户口本 (卡、页)
5. 护照(记录学习期间全部出入境记录内容)
6.《自用物品申请表》(申报前在主管地海关领取)
7.《代理服务委托书》(申报前与我公司签订)
8. 印件及所需其他材料*
*《暂住证》等当地海关及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购免税车以人民币付款
——委托服务须先签订委托书,持委托书再到海关申请办理关封(委托书要封入关封内)
——免税指标申请须在学业结束之后的首次入境一年之内在户籍地海关办理。
在购买新车或者二手汽车时,应该了解车辆购置税的相关规定,可能有些人打算购买二手汽车,没想到二手汽车还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税不是新车特有的吗?
其实,车辆购置税的定义并非如此,不区分新车还是二手汽车,对没有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按照规定征收购置税,一些车辆可能存在减半缴纳购置税或者免除购置税的优惠,但是在二手汽车交易时,需要补交购置税。
由此可见,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汽车,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都应该缴纳车辆购置税,而纳税人并非只有个人一种,在购买汽车、挂车和150cc排量以上的摩托车时,单位个人都可以成为纳税人。
何为购置税
购置的定义范围非常广泛,指的是购买、进口、资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车辆购置税将一次按比例性征收。
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
在车辆购置税的规定中,购置税的税率为10%,计算公式: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x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计算的计税价格并是车辆售价,有些车主为了少缴纳保险费用,将汽车售价压低了不少,相对应的购置税也会少一些。
市面上的汽车可以区分为进口、国产和合资,其中国产车和合资车只征收车辆购置税,而进口汽车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关税。
购置税解析
可能单纯地讲述文字不容易理解,笔者就以一辆定价10万元的新车做例子,和大家讲述一下购置税的计算。
一辆定价10万元的新车,在去掉增值税之后,根据公式就可以得出车辆购置税为8849.5元。
值得一提的时候,车辆增值税的税率为13%,购车发票的价格中包含了增值税,在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该提前去掉增值税。
购置税与汽车售价的关系
通过公式可以得出结论,汽车售价越高、需要缴纳的购置税就越多,尤其是在选择购买进口汽车时,还需要缴纳关税。
一辆定价十万元的新车,需要缴纳8849元的购置税;当车辆售价翻倍之后,需要加纳17094元的购置税。
如何免税
其实,并非所有类型的汽车都会征收车辆购置税,现行的规定中,相关部门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网开一面,推出了极大的优惠措施,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相关部门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实施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不仅如此,一些城市为了调节汽车市场的发展,推出了购置税减半或者小排量摩托车的优惠措施,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少缴纳购置税。
车辆购置后的出现,可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汽车行业得到进一步优化升级,促进二手汽车行业的发展,提高利用率,对于车辆购置税的规定和免税要求而言,你有何疑问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各相关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我局决定于2023年9月1日起开通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o.1 系统主要功能
纳税人登录系统、勾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报表数据;网上缴纳税款后,将生成车购税完税证明等。
温馨提示
申报缴税数据全部由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无需手工填报,但应注意核对系统界面上信息并进行确认。
no.2 受理业务范围
受理纳税人取得我市开具机动车发票的车辆征税、新能源车辆免税、挂车减税等纳税申报业务,其它业务或网报数据异常的,请至税务机关办理。
温馨提示
系统提供多形式、方便快捷的申报渠道,既支持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也支持机动车经销商以自己的电子税务局用户名为其销售对象代办纳税申报业务。
no.3 系统登录路径
自然人纳税人
访问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自然人纳税人请点击首页“我要办税”或“纳税服务”,选择“自然人涉税服务网”进行登录,通过“我要办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办理。
其它纳税人或机动车经销商
访问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其它纳税人或机动车经销商请点击“电子税务局”进行登录,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车辆购置税”模块办理。
注意!自然人纳税人未注册的,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后方可办理。
no.4 车购税完税信息
纳税人(或机动车经销商)如需查询《车购税完税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信息,有以下几种途径:
①通过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查询、打印或到主管税务机关柜台打印;
②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
③扫描以下二维码,点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查询”快捷查询。
no.5 其它事项
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技术支持电话:12366-9-2。
为方便纳税人,机动车网上办税系统仍继续使用。
今年7月1日,车辆购置税法开始实施,请注意,这是法律,不是以前的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有人说虽然改成了法律,但是新瓶装旧酒,本质上并没有变化,这么说有一定道理,政策得讲究个稳定性,变化太大也让人难以适应啊,但是笔者认真研读了车辆购置税法,感觉还是有所变化的
买过车的都晓得,有的时候我们为了少交点税,往往会让车商把发票上的价格开的低一点,因为车辆购置税就是车辆价格的10%,但这种办法,你能想得到,国家岂能不知道?因此,国家设置了一个最低计税依据,也就是国家指导价,当你的购车发票价格超过国家指导价格时,以发票上价格为准,当发票价格小于国家指导价格时,以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这就降低了你的避税空间
但是,新的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我惊奇的发现,国家指导价格不复存在,
车辆购置税第六条规定的计税价格如下: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规定了具体的操作办法: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上面这段文字可以说取消了国家的指导价格,相信纳税人,同时也还责于纳税人,毕竟发票上面的价格太低,税务局还是有办法的,因为我们还有一部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 第九条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最后,虽然国家取消了国家指导价格,但是我们最为诚信的纳税人,还是要遵守税法的,毕竟发家致富不是靠偷漏税得来的
最好说的其他的,农用运输车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法 ,按照现行规定,要交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6—8月份,全国约355.3万辆车享受了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累计减征车购税230.4亿元。
具体来看,6月份109.7万辆,减税71亿元;7月份116万辆,减税75.8亿元;8月份129.6万辆,减税83.6亿元。3个月以来,享受政策的车辆数、减征税额均呈现逐月增长态势,显示出减征政策逐步发力,受益面稳步扩大。特别是8月份减税额和享受优惠的车辆环比增幅均超10%,分别为10.3%、11.7%。
根据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购税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
在包括减征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助力下,我国汽车市场持续回暖,车购税申报数据显示,自6月份减征政策实施以来,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销量月均增幅高达17%,反映减征政策有效激发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消费动力,助力稳住汽车市场基本盘;1.6—2.0升排量的乘用车销量月均增幅提升为10%左右,反映减征政策有效刺激了乘用车换购消费,促进了汽车消费升级。(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
来源:央视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2月2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的公告》的解读
2023年02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此前,税务部门落实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主要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即相关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申请,将车型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负责审核并编列发布《免税图册》,纳税人依据《免税图册》申请免税。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税收管理质效,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进一步优化专用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管理机制,由税务部门审核转变为委托专业机构审核,由依据《免税图册》比对享受转变为依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动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一是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要求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二是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三是装备中心按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依规开展技术审查;四是装备中心将通过审查的车型提交后,由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目录》。
二、本批《目录》基本情况
本批《目录》为2023年第一次发布,累计为第八批,共涉及208家企业的505个车型。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未通过技术审查如何处理?
未通过技术审查是指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由于不符合《技术要求》、材料提交不全、填写有误等原因,装备中心给予“不通过”结论的情形。举例说明:
例1.甲公司申请将xxx型通讯车列入《目录》,该车辆额定装载质量(生产厂家为车辆设定的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1000kg,但企业提供的专用装置在车厢地板上的投影面积小于车厢地板面积的50%,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2.乙公司申请将xxx压缩式垃圾车列入《目录》,该车辆装备有液压机和填塞器,为垃圾自行压实装入、转运和卸料的专用自卸运输车,以载运垃圾为主要目的,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3.丙公司申请将xxx型宣传消防车列入《目录》,该车辆为装备有影像、音响和发电设备,用于消防知识宣传的厢式专用作业汽车;但其车辆上的专用装置多为可移动的装置及设备,未被固定在车体上,不属于专用车辆。
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情况,若申请人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可以通过申报系统随时重新申报;在重新申报时,可对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装备中心重新给予技术审查结论。若申请人仍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重新审查结论,可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12381公共服务电话平台咨询、建议、投诉,或者以信函的形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相关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程序予以办理。
(二)《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如何办理免税?
根据规定,《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1月5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目录》的车辆,a公司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未标注免税标识;之后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八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八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三)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后专用车辆纳入《目录》如何处理?
如果纳税人购买了专用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专用车辆列入了《目录》,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1月5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目录》的车辆,b纳税人购车后缴纳了车购税,之后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八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八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的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七、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九、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手段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交。
十一、税务机关应当在税款足额入库或者办理免税手续后,将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税款足额入库包括以下情形:纳税人到银行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十二、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
(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十三、《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所称“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申报时,除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办理免税手续。
十四、本公告所称车辆合格证明,是指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见附件3)。
本公告所称车辆相关价格凭证是指: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本公告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是指:单位纳税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
十五、《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自行印制,纳税人也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提交。
十六、纳税人2023年6月30日(含)前购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在2023年7月1日前未申报纳税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十七、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见附件4)同日生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21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部署,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共十七条,明确了车购税“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申报所附资料,计税价格核定,完税信息更正,过渡期安排等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广大纳税人。
一、减轻纳税人负担
依据《车辆购置税法》取消最低计税价格的要求,《公告》全面废止了有关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改按发票价格征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二、便利纳税人办税
落实《车辆购置税法》实现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电子化,全面废止有关纸质完税证明的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之间实现电子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传输,减少了认证手续,方便了纳税人。
三、精简办税资料
取消最低计税价格之后,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免于向税务机关报送用于生成最低计税价格的相关信息。同时,精简各类申报资料36份,明确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自2023年6月1日起,纳税人新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在办理完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纳税人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完税证明啦。
那么,如果需要
“车购税完税证明信息”
要怎么获取呢?
so easy
网上办!掌上办 !
看你怎么选咯~
01.网上办
企业车主
1、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
2、点击“我要查询”进入“证明信息查询”后,点击“车辆购置税证明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车架号”等信息,点击查询。
3、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下载或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个人车主
1、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相关信息,点击登录(提醒:首次登录需在线注册)。
2、选择“我要查询”,点击“车购税票证查验”后,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查询”模块,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车架号等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3、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下载或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02.掌上办
企业车主
1、登陆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企业入口”,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办税大厅密码后登录,选择实名办税人员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点击“刷脸登录”。
2、进入企业主页,选择“车辆购置税”,点击“完税证明查询”。
3、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车架号等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个人车主
1、登陆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自然人入口”,输入证件号码及自然人密码后(首次登陆需注册),点击“登录”。
2、进入自然人主页界面,选择“车辆购置税”,点击“完税证明查询”。
3、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车架号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it之家 4 月 8 日消息,根据有关规定,工信部今日公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354 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 年第 3 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三批)。
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三批)名单中,包含一些大家比较熟悉的比亚迪海豹、比亚迪护卫舰 07、小鹏 p7、欧拉朋克猫、丰田 bz4x、几何 e、零跑 t01、宏光 miniev、阿维塔 11、长安糯玉米等车型。
it之家曾报道,比亚迪在 3 月 30 日公布了新款纯电中型轿车海豹的官图,这款车采用了比亚迪汽车最新的设计语言,预计会在 4 月正式上市。
从申报信息来看,这款车采用封闭式进气格栅搭配两侧凸起的机舱盖,车侧采用溜背设计,并配备有隐藏式门把手。参数方面,海豹车身尺寸为 4800*1875*1460mm ,轴距为 2920mm。海豹一共申报了 3 个版本,两个后驱版本和一个四驱版。
比亚迪海豹采用了比亚迪 e 平台 3.0,消息称双电机版本车型最快 3.8 秒可破百。
2022 年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将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 —4 月 30 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和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同时举行,比亚迪海豹预计会在本次车展上亮相。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规定:“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9日,第十八届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精彩亮相,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在2号展馆设立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台,通过宣传海报、操作手册、现场咨询办理等方法,为纳税人提供方便、便捷的服务,让消费者在购车后,一目了然地知道去哪缴税、如何计税、办理等。
缴车购税,自己操作就可以完成!
在汽博会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台前,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市民刘先生由衷的说:“我原来以为缴车辆购置税很麻烦,这回才知道,自己在手机上操作就可以完成,真是太方便了。”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台不仅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政策宣传,为市民提供纳税咨询,还重点推广电子税务局掌上缴税系统,现场指导购车后有缴税需求的消费者如何操作、办理。巨大的海报上,长春市内各车辆购置税服务站的联系电话、地址、区位图一目了然;蓝色展板上,“81812366 车·房业务拨打全知晓”的宣传语,让过往市民知道遇到缴税难题怎么办;吉林省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操作指南、吉林移动办税手机端客户端操作流程、车辆购置税缴纳服务指南等宣传手册的发放,让市民全方位了解车辆购置税的缴纳与办理。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一科的都瑞雪是现场工作人员之一,据她介绍,当天上午,已经有几位市民在现场通过手机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市民赵先生买了车后,来服务台咨询,最终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用电子税务局完成了车辆购置税的缴纳。他说:“原本以为买完车后,还需要到税务局缴税,没想到这回一次就办完了,现在可真方便。”
办税服务台:
一站式为市民解决缴税难题
记者在办税服务台前看到,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其解答;有的工作人员手把手指导纳税人如何下载app,如何填写电子申报表,如何支付。
谈到在汽博会设立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台的初衷,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王文超称,车辆购置税是由长春市税务局所属各征收单位分别负责征收的,纳税人性质大多数是自然人,多数百姓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认知和了解都很有限。汽博会期间,人们购车缴税的需求集中,搭建办税服务台,一方面是借展会机会,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服务,让百姓全面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和办税指南;另一方面,服务台同时也是缴税台,为在汽博会上买车的消费者提供现场缴税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在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终端,录入纳税人车辆信息,实名认证后,按照系统操作进行缴税,非常方便,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
一系列举措:
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与长春市内一些有影响力、销售量大的汽车4s店达成协议,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由其代为缴纳车辆购置税;还与车辆交管部门合作,在全市九个区域设置九个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点,涵盖整个长春市,让纳税人只跑一次,为百姓就地就近缴税办证提供方便。
此外,今年以来,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今年以来还创建了“车·房e税通”工作平台,纳税人通过手机端登录,可以享受咨询、查询、预约、投诉等网上服务,同时,工作平台还为纳税人提供自主计算应纳税额的功能,让纳税人做到心中有“数”。
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全面推进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局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提供最便捷的服务,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为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税务力量。
长春日报融媒体记者:赵娟 李依南
问:最近想买个车,但是不知道买什么车好,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答:当然要买新能源汽车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最重要的是免征车辆购置税呢?
问:真的?
答:当然了,你现在买正好,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置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1号)
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也就是说,缴纳车辆购置税,其实就是支持国家的道路交通建设的一种方式。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哪些?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三、有些老司机可能要问了:2023年以前的新能源汽车,就无法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了吗?
放心,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也可以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四、那还有一些人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可以申请退税吗?
这种情况,可根据2023年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税图册》包含了上述已缴税车辆的车型,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无论是新司机还是老司机,无论是买新车还是换车,买新能源车既环保又省钱。
一分钟了解车辆购置税
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简单说就是“购置汽车要交税”。
车辆购置税向谁征收?
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应税车辆包括哪些?
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摩托车排量超过150毫升的。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10%)。
举例说明
购买一款10万元新车,去掉增值税(13%)部分后按10%缴纳税,车主要缴纳8849.5元。
100000÷1.13×10%=8849.5
为什么征收车辆购置税?
1、有效调控轿车保有量及环保
通过调节购置税,来调控轿车保有量。
汽车市场低迷时,实施购置税减免政策,刺激市场回暖。
汽车市场火爆时,通过控制汽车数量,间接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2、购置税是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创造的首要资金来源
由于购置税属于强制性,所以其收入是可靠稳定的,确保专款专用交通基础设施,促进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
有买车意向的同学,强烈建议关注下篇《减税变套路?别被车商噱头绕晕》
导读:车辆购置,必须开具税务机关同意印制的发票。机动车发票是缴纳车辆购置税等税费的依据,如果丢失发票,是不是不用缴纳税款呢?如何补办二手车辆完税证?
如何补办二手车辆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完税证明(含免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应到所在地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完税证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3.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报送);
(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报送)。
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第二十二条规定,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获悉,2023年6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首次申报时,税务机关将不再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车者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据介绍,取消纸质完税证明,能有效防止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丢失或被伪造。如果购车者需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信息,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车购税委托缴纳系统等平台查询打印,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自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7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也将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来源:大众网)
重点说明:低开购车发票曾经属于行业“灰色手段”,是汽车销售商避税也是汽车消费者节省购车开支的方式。这种方式在2023年之前属于违规不过也被默认了的行业行为,但是从2019.7.1日之后起则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车辆购置税法》立法并正式实施,自此低开购车发票的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违反某条例了,性质要严重很多。
汽车销售商为何热衷低开购车发票呢?
汽车销售环节作为经营者要承担增值税,其征税标准是按照车辆的开票价决定。比如车辆成交价为10万元,经营者需要承担1.3万元的税费;但如果车辆成交价是10万而开票价只是8万元的话,那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则为1.04万元,节省的成分则高达2.6k。对于汽车销售商而言这是非常可观的,因为普通的品牌4s每月也会售出十几或几十台汽车,如果每台都能节省几千元甚至数万元,仅此一项“盈利”也就很夸张了。
汽车销售环节有很大的弹性,比如某台车的厂商指导价为20万元,其备案价则可能是优惠3~5万。也就是说正常车辆的开票价格最低可以低至15~18万,按照最低标准开具购车发票车辆是能按照程序办理程序的。但是这种操作等于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虽然低开购车也能是事实减少消费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不过实际是非常有限的。因为购置税环节的系统内只是按照最低指导价备案数据,开票价低于最低标准也只是按照系统最低指导价计税,减少的部分实际很有限。
低开发票对于汽车用户而言会有哪些损失呢?
1:如上所述,汽车指导价与备案价会有很大的悬殊,面对不同的消费者车辆的实际成交价也会有很大悬殊。那么汽车的二手车评估价格也就会比较混乱,简而言之是按照车辆的最低成交价计算,亦或者按照最低备案价计算(等同于低开发票的最低限值)。二手车的价格评估本就缺少科学系统的评估体系,且主流的燃油动力汽车在“陆续退场”;届时评估车辆的价值则会参照实际车况与开票最低价分析,车辆的实际价值会低于评估价值。
2:低价发票要承担的主要风险是车损险的赔付——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的赔付。车损险承保的范围很宽,首选有保险事故车损的维修费用,其次为自然气象造成的车损维修赔付,再次为前两种情况造成车辆报废的费用评估赔付。而车辆的评估标准是按照二手车的平均评估价值定义,那么车辆报废评估在二手车环节自然会大大亏损;比如5年车龄的车辆报废,开票价8万实际成交价10万,按照40%的保值率本应该得到4万元的赔偿,但参考开票价只能获赔3.2万元了。
3:低开购车发票遇到问题车会非常麻烦。《汽车三包政策》明确规定了多种符合退换车辆的情况,比如制动系统失灵、车身断裂、燃油泄露、核心总成连续维修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或同一故障点连续维修市场超35个工作日等等情况。满足这些条件后用户可以选择退换车,但是低开发票就要面对亏损了;因为“回购价格”只会按照发票价评估,届时销售商会不会认可实际成交价与开票价的差价呢?
总结:在购车时选择低开发票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丢西瓜捡芝麻”,后期用车过程中车辆不能出现问题,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而且车辆购置税立法后如果差价过大的话,车辆被认定为存在逃税行为可能要面对的还有处罚。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责编:天和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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