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安装人员,起重工,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吊装作业,高处作业,设备安装 |
|---|---|---|---|
| 制定目的 | 施工工具老坏容易出事,想让设备不带病干活,保护大家不受伤。 | ||
| 适用范围 | 安装人员、维修专人、用工具的人;管施工机具、起重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 ||
| 职责分工 | 安装人员自己查自己用的工具;维修专人天天修;班组长盯着看有没有漏检漏修。 | ||
| 禁止行为 | 吊车钢丝绳不查就用;安全带不看就戴;手板葫芦有裂纹还继续吊;梯子晃了还往上爬。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班组长随机翻记录本,当天没查完扣当班绩效,连续三天没查停岗培训。 | ||
1.目的
保证施工工器具、设备状态良好、无缺陷,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保证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可靠。
2.施工机具的管理
2.1安装人员在施工中,应按施工规定选用机具,并利用施工间隙对所用机具进行检查、保养。
2.2指定专人负责机具的维修工作,以保证各种机具出于良好状态。
3.工器具、设备的日常检查
3.1对起重工器具、设备,如吊车、吊装带、手板葫芦、钢丝绳等必须在每天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
3.2板手、梯子、手持电动工器具等,每日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3.3个人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器具,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高处作业工具包等,每日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
4、安全防护用具管理
4.1安全防护用具应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管理。
4.2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应经常检查加固。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
| 适配人群 | 部门安全员,班组工器具管理员,电气试验人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检修现场,变电站作业,火电厂运维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器具出问题伤人,想让大家用得安全放心,检查试验都按规矩来,不出乱子。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各部门和外包施工队,管安全、电动、小型起重这三类工器具的用、查、试、买、放、扔。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定规矩、盯检查、抽半年查;计划经营部买和存;部门安全员管台账、报计划、督班组;班组长指定人管本班工具、做月查、建账卡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用坏的、超期的、没标合格的;不准私买工具;不准梯子断档、钢丝绳破股、绝缘手套漏气;不准不戴安全帽进现场。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每月外观查,部门每季抽查,安监部每半年抽检并记录;发现坏的马上停用、贴禁用标、报安全员;没做到就通报,再犯扣绩效。 | ||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的管理职责、试验、使用、检查、保管、采购、报废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及外包施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____《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dl 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____]2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____]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____]51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
3 工器具的分类
3.1 安全工器具
3.1.1 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接地线等。
3.1.2 一般防护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绳)、耐酸碱胶靴、耐酸手套、速差自控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
3.1.3 登高作业工器具:梯子(包括竹梯、木梯、铝合金梯、绝缘梯、软梯)、脚扣、升降板(平台)等。
3.1.4 安全围栏(网)、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
3.2 电动工器具
3.2.1 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钻、手枪钻、冲击钻、电锤、手提砂轮机、角向磨光机、电动磨头、手提切割机、电动坡口机等。
3.2.2 移动式电动机具:金属切割机、交直流电焊机、小型空压机、潜水泵、滤油机、移动式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等。
3.3 小型起重工器具: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套)、卸扣等。
4 管理职责
4.1 安全监察部
4.1.1 安全监察部是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4.1.2 审查工器具生产厂方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产品鉴定证”和“入网证”,监督工器具购置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
4.1.3 监督工器具是否按时、按标准定期检查和试验。
4.1.4 监督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外包施工单位现场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1.5 收集和反馈工器具的质量信息,监督检查工器具的报废与处置工作。
4.1.6 每半年对各部门工器具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4.2 计划经营部
4.2.1 按计划要求采购,按质量要求进行入库验收(外观检查)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交使用部门,不合格的坚决予以退货。
4.2.2 按要求对库存的工器具做好保管、保养工作。
4.2.3 做好报废工器具的回收处理工作。
4.3 工器具使用部门
4.3.1 各部门安全员
4.3.1.1 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本部门工器具的管理,制定本部门工器具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部门工器具台帐。
4.3.1.2 安排本部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试验。
4.3.1.3 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4.3.1.4 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班组、个人工器具的管理和正确使用。
4.3.1.5 每季度对本部门工器具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4.3.2 班(值)组
4.3.2.1 各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公用工器具的管理,工器具管理员应按要求建立本班组的工器具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和检查记录齐全;负责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一般的外观检查、机构检查、功能检查等),防止工器具变形、锈蚀和损坏,确保使用前完好;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并设有不准使用的标志(见附录d),停止使用。
4.3.2.2运行(包括燃料运行)使用的工器具按值(班)移交的,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4.3.2.3 个人保管的工器具,由保管人负责外观检查。
4.3.2.4 每月对本班(值)组工器具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并对班组、部门、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4.3.2.5 班组安全员负责制订、申报本班组工器具添置、更换或调换计划,并报部门安全员。
5 工器具的试验
5.1 工器具的保管人应根据附录a中的要求进行日常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并配合部门安全员做好定期送交试验工作。
5.2 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 接地线、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卸扣、脚扣、升降板、安全带等安全工器具,统一委托舟山电力安全工器具检测站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标有试验合格标志。
5.3 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动机具的电气绝缘试验由所在部门的电气班组负责试验。
5.4 一般的外观检查、机构检查和功能检查由所在部门、班组负责实施。
5.5 新购置、经检修或更换过零部件的工器具必须经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5.6 受损、受潮、不完整、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应停止使用,并送交部门安全员安排试验。
5.7 自制的安全工器具及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试验。
6 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6.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器具,凡不熟悉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准使用。
6.2 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
6.3 工器具使用中发现损坏,应停止使用。
6.4 工器具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的有关规定和使用说明书及规范中的要求。
6.5 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使用时谨防接触尖锐或油垢的物件,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后及时做好清洁干燥工作,并按定置要求存放。
6.6 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移动式电动机具要接在漏电保护器后,使用前应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良好。
6.7 工器具发出或收回时,管理员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员也应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分开存放并立即向本部门安全员汇报,以便及时安排修复或更换。
6.8 绝缘手套
6.8.1 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8.1.1 手套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标记清晰、完整。
6.8.1.2 手套表面必须平滑,内外应无针孔、疵点、裂缝、砂眼、杂质、修剪损伤、夹紧痕迹、粘连、发脆等各种明显缺陷和明显的波纹及明显的铸模痕迹。
6.8.1.3 吹鼓手套,由袖口向手指方向滚至手腕,滚卷过程中未卷部分应无漏气现象。
6.8.2 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6.8.3 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8.4 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9 绝缘靴(鞋)
6.9.1 绝缘靴(鞋)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9.1.1 靴(鞋)面或靴(鞋)底有标准号,有绝缘标志、安监证和耐电压数值。
6.9.1.2 绝缘靴(鞋)宜用平跟,外底应有防滑花纹、靴(鞋)底(跟)磨损不超过1/2。
6.9.1.3 绝缘靴(鞋)应无破损,靴(鞋)底防滑齿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绝缘层者为不合格。
6.9.2 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内,并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
6.9.3 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6.9.4 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6.10 绝缘垫
6.10.1 绝缘垫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0.1.1 带电作业用绝缘垫应有明显的双三角符号、等级和制造厂标识;普通绝缘胶垫应有明显等级和制造标识。
6.10.1.2 上下表面应不存在有害的不规则性,如小孔、裂缝、局部隆起、切口、夹杂导电异物、拆缝、空隙、凹凸波纹及铸造标志等。
6.11 绝缘操作杆
6.11.1 绝缘操作杆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1.1.1 有醒目且牢固的型号标识。
6.11.1.2 操作杆的接头连接应紧密牢固。
6.11.1.3 绝缘杆应光滑,绝缘部分应无气泡、皱纹、裂纹、绝缘层脱落、严重的机械或电灼伤痕,固定联接部分应无松动、锈蚀和断裂等现象。
6.11.1.4 手持部分护套与绝缘杆连接紧密、无破损,不产生相对滑动或转动。
6.11.2 使用绝缘操作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操作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证有效的绝缘长度。
6.11.3 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6.11.4 运行人员使用绝缘操作杆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6.12 高压验电器
6.12.1 高压验电器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2.1.1 验电器额定电压、使用频率等标志清晰。
6.12.1.2 手柄与绝缘杆与指示器的连接应紧密牢固。
6.12.1.3 绝缘杆应光滑,绝缘部分应无气泡、皱纹、裂纹、绝缘层脱落、严重的机械或电灼伤痕。伸缩型绝缘杆各节配合合理。拉伸后不应自动回缩。
6.12.2 高压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12.3 非雨雪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12.4 使用高压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6.12.5 使用抽拉式高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12.6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6.13 接地线
6.13.1 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3.1.1 标记清晰明了,应包括以下信息:厂家名称或商标、产品的型号或类别、接地线横截面积(mm2)、双三角形符号、生产年份。
6.13.1.2 接地线绝缘护套材料应柔韧,厚度不小于1.0mm。护套应无孔洞、撞伤、擦伤、裂缝、龟裂等现象,导线无松股、中间无接头、断股和发黑腐蚀。
6.13.1.3 绝缘操作杆部分应符合6.3.1.4规定的外观要求。
6.13.1.4 线夹完整、无损坏,与绝缘杆连接牢固。线夹与电力设备及接地体的接触面无毛刺,紧固力应不致损坏设备导线或固定接地点。
6.13.1.5 导线应采取线鼻与线夹相连接,线鼻与线夹连接牢固,接触应良好,无松动、腐蚀及灼伤痕迹。
6.13.2 装拆接地线必须严格按《安规》规定执行。
6.13.3 巡回检查时,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齐全、完好,如发现与交接数量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
6.13.4 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13.5 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接地线接地端,再在设备应接地处验明无电后立即逐相放电接地,并保证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装设接地线相反。
6.13.6 严禁使用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其他导线当作接地线使用;严禁用缠绕的方法接地或短路。接地线必须装设在设备的裸露金属部分,油漆必须刮去。
6.13.7 接地线使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整理好,按编号放回到固定位置,如发现损坏,应立即向本部门安全员汇报,以便及时安排修复或更换。
6.14 安全帽
6.14.1 安全帽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4.1.1 标记清晰明了,应包括以下信息:厂家名称、商标、产品的型号、制造日期、生产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
6.14.1.2 无老化、脆裂现象。
6.14.1.3 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
6.14.2 任何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6.14.3 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14.4 安全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不得随意乱抛乱丢,不准挪作它用,更不准无故损坏。
6.14.5 塑料安全帽、纸胶帽使用期为两年半;玻璃钢(维纶纲)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6.15 安全带
6.15.1 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5.1.1 标识清晰,各部件完整无缺失、无伤残破损。
6.15.1.2 腰带、围杆带、围杆绳、安全绳无灼伤、脆裂、断股、霉变,各股松紧一致,绳子应无扭结,腰带、围杆绳表面不应有明显磨损;护腰带完整,带子接触腰部分垫有柔软材料,边缘圆滑无角。
6.15.1.3 缝合线完整无脱线,铆钉连接牢固不松动,铆面平整。
6.15.1.4 金属配件表面光洁,无裂纹、无严重锈蚀和目测可见的变形,配件边缘应呈圆弧形。
6.15.1.5 金属卡环(钩)必须有保险装置,且操作灵活。钩体和钩舌的咬口必须完整,两者不得偏斜。
6.15.2 高处作业及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6.15.3 安全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6.15.4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不得挂在棱角锋利处,并不准低挂高用。安全带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6.15.5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栓牢。
6.15.6 安全带使用后应放置在干燥通风处,防止霉变。
6.16 速差自控器(高处作业用防坠器)
6.16.1 速差自控器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6.1.1 金属配件表面光洁,无裂纹、无严重锈蚀和目测可见的变形,配件边缘应呈圆弧形。
6.16.2 金属卡环(钩)必须有保险装置,且操作灵活。钩体和钩舌的咬口必须完整,两者不得偏斜。
6.16.3 安全绳无断股、磨损及腐蚀现象。
6.16.4 速差自控器使用前应进行试锁2~3次(试锁方法:将安全绳以正常速度拉出应发出“嗒、嗒”声;用力猛拉安全绳应能锁止。送手时安全绳应能自动回收到器内)。
6.16.5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垂直转移时宜使用速差自控器。
6.16.6 速差自控器必须高挂低用,使用时应悬挂在使用者上方坚固钝边的构件上,将钢丝绳上的扁钢钩挂入安全带上的圆环内。
6.16.7 使用速差自控器进行倾斜作业时,原则上倾斜度不超过30°,30°以上必须考虑能否撞击到周围物体。
6.17 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
6.17.1 防毒面具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7.1.1 防毒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与配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6.17.2 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 -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6.17.3 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型号。
6.17.4 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罐失效。
6.17.5 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min。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6.18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
6.18.1 空气呼吸器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8.1.1 空气呼吸器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与配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6.18.2 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型号。
6.18.3 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
6.19 sf6气体捡漏仪
6.19.1 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6.19.2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sf6气体捡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
6.20 梯子
6.20.1 梯子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0.1.1 竹、木梯应有完好有防滑措施,梯阶距不大于40cm。
6.20.1.2 竹、木梯牢固无松散、无裂断、无虫蛀、连接部件完好。
6.20.1.3 金属梯各部铆接牢固,无裂纹,梯无严重变形,应有完好绝缘垫和防滑措施。
6.20.1.4 人字梯腿间有挂钩或拉绳、上部铰链牢固。
6.20.1.5 软梯每梯阶固定牢固,无松股,木档无裂纹。
6.20.2 严禁使用断档、缺档或开裂等不合格的梯子。
6.20.3 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6.20.4 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应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并加设支撑。
6.20.5 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工作人员应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
6.20.6 在工作前应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工作人员的安全措施。
6.20.7 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6.20.8 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应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6.20.9 不准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6.20.10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6.20.11 人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6.20.12 在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了避免机械转动部分突然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临时设置薄板或金属网防护。
6.20.13 在各开关室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21 脚扣
6.21.1 脚扣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1.1.1 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和目测可见的变形,表面光洁,边缘呈园弧形。
6.21.1.2 围杆钩在扣体内滑动应灵活、可靠、无卡涩现象。
6.21.1.3 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
6.21.1.4 橡胶防滑块与小爪钢板、围杆钩连接牢固,覆盖完整,无破损。
6.21.1.5 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6.21.2 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出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变形和损伤。
6.21.3 登杆前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并在使用后清理保养,存放符合规定。
6.21.4 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21.5 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
6.22 安全标示牌及围栏
6.22.1 安全标示牌及围栏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2.1.1 各类标示牌必须语句完整、字迹清晰、无破损。
6.22.1.2 安全围栏旗(网)、绳无霉变、发脆,红白(蓝)相间的标志明显。
6.22.2 各类标示牌和围栏的使用按《安规》的规定执行。自制的标示牌必须文字简洁,含义精确,可用于辅助安全措施,不得代替规范标示牌使用。
6.22.3 不得使用破裂或残缺不全的标示牌。
6.22.4 应定期检查设备、遮拦和构架上的常设标示牌,及时更换损坏或字迹不清的标示牌。
6.23 手拉葫芦
6.23.1 手拉葫芦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3.1.1 标牌完整清晰,并包含以下内容:制造单位、商标、规格型号及主要参数。
6.23.1.2 各部件不得有影响使用的伤痕、毛刺、裂纹、变形、腐蚀等缺陷,活动部件润滑良好,无锈蚀,脱钩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6.23.1.3 各链节完整,无裂纹、变形等缺陷,链条终端根部销子结构牢固,链条轮、轴活动灵活无变形,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良好。
6.23.1.4 吊钩磨损不超过原截面的10%,开口度不超过15%,扭转变形不超过10°,起重链条直径磨损不超过10%,节距伸长不超过3% 。
6.23.2 悬挂手拉葫芦的架梁或建筑物,应经过计算,否则不得悬挂。禁止用手拉葫芦长时间悬吊重物。
6.23.3 两台及两台以上手拉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手拉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6.23.4 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一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员不得站在手拉葫芦的正下方。
6.23.5 起重链不得打扭,亦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6.23.6 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应将手拉链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6.23.7 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6.24 千斤顶
6.24.1 千斤顶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4.1.1 规格、型号标识清晰,各部件完整、无缺失,无可见裂纹和残余变形,连接无松动。
6.24.1.2 顶重头承截面应有防止被顶物滑动的压花或沟槽。
6.24.1.3 在无载情况下操作千斤顶,顶杆上升应平稳,至限位标志后应能自动停止上升。
6.24.1.4 液压千斤顶无漏油现象,螺旋千斤顶螺杆润滑良好,罗纹磨损应不超过20%。
6.24.2 使用前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千斤顶应于荷重面垂直。
6.24.3 禁止超载使用,不得加长受柄或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6.24.4 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6.24.5 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6.24.6 油压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螺旋式及齿条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或齿条高度的3/4。
6.24.7 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6.24.8 下降速度应缓慢,禁止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6.25 卸扣
6.25.1 卸扣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5.1.1 卸扣扣体必须锻制,并有明显的规格标识。扣体两销孔应同轴且与环眼两侧外径同心。
6.25.1.2 扣体表面应光洁,无毛刺、裂纹、折叠、过烧等局部缺陷,卸扣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6.25.2 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得横向受力。
6.25.3 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
6.25.4 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
6.26 钢丝绳(套)
6.26.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报废:
6.26.1.1 外层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钢丝直径的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
6.26.1.2 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而引起绳径减小者。
6.26.1.3 笼状畸形、严重扭结或弯折。
6.26.1.4 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
6.26.1.5 钢丝绳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
6.26.1.6 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长度小于直径的15倍,或小于300mm。6.15 接线盘。
6.26.2 在起吊重物时,其绳索间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大于120°。
6.26.3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与电焊机的导线、其他带电体、炽热物体或火焰接触。
6.26.4 钢丝绳不得与物体的棱角、锐边直接接触,应垫以半圆管、木板等,防止钢丝绳受损伤。
6.26.5 钢丝绳在机械运动中不得与其他物体或相互间发生摩擦。
6.27 电动工器具
6.27.1 电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7.1.1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6.27.1.2 保护接地或接零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6.27.1.3 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6.27.1.4 电源开关是否正常、灵活,确无缺陷、破损。
6.27.1.5 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6.27.1.6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6.27.1.7 机械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6.27.1.8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
6.27.1.9 检查电源侧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良好。
6.27.2 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6.27.3 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27.4 在金属容器(如汽包、凝汽器、加热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使用绝缘外壳的工具或使用ⅱ类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6.27.5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6.27.6 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27.7 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6.27.8 长期停运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应用500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达不到要求(手持电动工具:ⅰ类工具绝缘大于2mω,ⅱ类工具绝缘大于7 mω,ⅲ类工具绝缘大于1 mω(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见附录e),移动式电动机具绝缘大于0.5 mω),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处理。对正常使用的电动工具应对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测量、检查。
6.27.9 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金属容器内使用24v及以下电动工具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7 工器具的保管
7.1 工器具由使用部门、班组负责保管。
7.2 工器具必须由班组进行编号,并按定置要求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或堆压存放,调换后应及时编号。
7.3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的室内(或柜内),必要时应装设干燥装置。
7.4 电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7.5 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室内干燥通风场所,不能日晒夜露或受潮。
7.6 部门、班组的每一种工器具均应登记在册,做到帐物相符,一一对应(台帐格式见附录b)。
8 工器具的采购和报废
8.1 安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采购由部门安全员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安全监察部审核、批准后,由安全监察部统一报采购计划,计划经营部按技术要求所选厂家和计划采购。
8.2 电动工器具的采购由部门安全员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部门安全员统一报采购计划,计划经营部按技术要求所选厂家和计划采购。
8.3 任何人不得自行采购工器具。
8.4 各部门安全员应在每年11上旬将本部门下年度的安全工器具添置、更换或调换的计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审核汇总,编制下年度安措计划,经公司审核、批准后,列入公司下一年度购置计划。
8.5 计划经营部购置的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8.5.1 必须对制造的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8.5.2 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8.5.3 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8.5.4 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工器具的备品、备件。
8.5.5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取消同类产品的采购资格。
8.6 凡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国家承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鉴定证”, 并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和出厂试验报告,部分安全工器具还须具有上级部门规定的“入网证”。
8.7 安全帽、安全带、耐酸碱胶靴、过滤式防毒面具还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
8.8 电动工器具必须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8.9 工器具到货后,计划经营部应将工器具交送交本标准规定试验单位或部门及时组织试验,凡试验不合格的应退货重新购置,经试验合格的,计划经营部按规定保管或通知申请部门领用,申请部门接到计划经营部领用通知后,应及时领取。
8.10 工器具使用中发现损坏或定期试验认定不合格,应停止使用,由班组安全员送交部门安全员安排检修或报废。
8.10.1 可以检修的则另行存放,设不准使用标志,经检修后试验不合格的立即报废。(可以检修的工器具,如需送其他单位检修的,使用部门安全员将工器具送至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安排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修)。
8.10.2 不能检修的立即报废。
8.11 安全工器具报废由部门安全员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申请单(见附录c)后,将报废工器具送交计划经营部回收进行统一处理。工器具报废部门在报废工具回收的同时另作购置计划,按添置安全工器具的程序办理。
8.12 由舟山电力安全工器具检测站检测不合格未返还的安全工器具,由送检部门根据检测报告单,填写报废申请单。
8.13 安全工器具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报废部门保存,一份送计划经营部,一份交安全监察部存档。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生产工器具管理考核规定
| 适配人群 | 生产副总经理,生技部管理人员,车间设备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生产现场,精密仪器维护,工器具外借审批 |
|---|---|---|---|
| 制定目的 | 工器具乱用乱放太浪费,想管好省点钱,让工具用得久一点,别老坏别老丢。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干活的人,管个人工具、专业工具、大件贵重工具的用、修、存。 | ||
| 职责分工 | 副总拍板,生技部管大工具审批和查车间,车间管自己工具和大工具日常维护,物资公司买工具保质量。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账物对不上,不准不报使用情况,不准超期办增补核销,不准不按操作规程用精密工具。 | ||
| 检查与监督 | 生技部每季度查一次,发现没做到就罚50到1000元,车间月底前交台账,新添或坏掉7天内办手续,查到问题当场登记扣钱。 | ||
生产工器具是电力生产的主要劳动工具。在电力企业中根据工器具用途和价值高低不同分为三级管理:一是根据工种不同配备价值不高而又随手经常使用的“个人工器具”;二是根据各专业的任务范围配备的“专业性工器具”;三是公司级管理的单台价值在5000元以上、精度较高的“大型工器具”。工器具的管理主要是围绕着工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等方面进行的工作。为了加强对工器具的管理,降低成本,节约投资,合理有效的使用,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能分工
1、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我公司工器具管理的主要领导者,对工器具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2、生产技术部是工器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大型工器具购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并按时检查各车间的工器具管理情况。
3、各车间对专业性工器具和个人工器具的管理负责并对所管大型工器具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
4、物资公司根据零购计划,及时采购所需工器具,并对物资质量负责。
二、检查与考核
1、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检查大型工器具的管理情况,对生产技术部的工器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由生产技术部检查各单位工器具管理的实施情况,并负责汇总考核。
3、工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管情况均作为考核依据,实行季度考核。
三、奖惩
1、生技部应建立公司“大型工器具台帐”,并及时更新,做到帐物相符。否则,每发现一处给予50元的处罚。
2、各单位的大型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应建立所管的大型工器具、专业工器具和个人工器具台帐并及时更新,做到帐物相符。否则,每发现一处给予50元的处罚。
3、各单位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生产技术部报送本单位保管的大型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包括变动、毁损等),逾期不报者,每次给予50元处罚。
4、各单位对于新添置或损坏的大型工器具应在7日内向生技部申请办理增补或核销手续,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0元。
5、工器具的损坏和丢失应查明原因,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核销,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0元。
6、对需要防震、防潮、防雨、防尘、防晒、防倒置的工具仪表,要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7、工器具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超载或不正当使用,尤其对精密贵重的工器具,要慎重操作。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8、 对不按规程操作造成精密贵重工器具损坏的,要及时申报,查明原因,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并扣所在单位1000元,对隐瞒不报的单位,双倍处罚。
9、原则上各单位不得将本单位所管的工器具无偿借给公司以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下,大型工器具必须通过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否则发现一次,扣200元。
四、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
五、本办法由公司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变电管理所安全工器具
| 适配人群 | 变电所安全员,班组工器具专责人,运维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变电站运维,高压设备操作,接地线装拆 |
|---|---|---|---|
| 制定目的 | 怕员工干活时被电到摔着,工具质量不好用不放心,管起来才踏实。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变电所员工,管安全工器具买、用、试、存、扔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综合办牵头管全套,安全员专门盯计划和检查,班站自己管好手边工具。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用没厂名没日期没编号的工具,不准挪用安全工器具,不准用过期或坏的。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每月查班组一次,综合办每季抽查三成,发现坏的贴停用标,不改就通报,台帐必须当天更新。 | ||
1总则
1.1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1.3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使用、试验、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2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
2.1变电所管理职责:
2.1.1变电所综合办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使用、试验、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2.1.2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2.1.3综合办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局安监部。安全工器具台帐含各站已领用的(即各班站安全工器具台帐)及备用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仓库的备用安全工器具)。班站安全工器具报废、领用后,各类帐卡物必须及时变更。
2.1.4综合办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每季检查一次,抽查率不低于30%。
2.2班组、站、队管理职责:
2.2.1各班组、站、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并建立安全工器具的试验检查记录。
2.2.2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并及时汇报安全员。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2.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2.4班组结合《日定期维护及轮换》,每月对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并所、局等检查做好记录。
3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采购配置及报废
3.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3.1.1变电站安全工器具配置表
省公司220kv变电站安全设施标准化配置表
序号
工具名称
220kv
110kv
35kv
10kv
1
接地线
8
6
2
验电器
3
绝缘杆
4
绝缘手套
5
绝缘靴
工具柜
智能柜一个,普通柜2个
7
接地线架
1套(能挂22付地线)
安全带
9
安全帽
20
10
绝缘梯
4架(人字、平梯各2架)
11
登高板
2付
12
防电弧服
4套
13
防毒面具
14
sf6气体检漏仪
gis站或室内有sf6设备站安装一套
145
“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示牌
16
“禁止分闸”标示牌
17
“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标示牌
80
18
“止步 高压危险”标示牌
30
19
“在此工作”标示牌
“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21
保护屏安全警示带(运行中)
30条(规格:800×100、两端带磁铁)
22
开关柜安全警示带(禁止开启高压危险)
30条(规格:800或1000×100、两端带磁铁)
23
开关柜内警示牌(止步高压危险)
4块(规格:650×600)
24
交通标志
限速、限高、导向、禁止等交通标志一套(数量按现场要求定)
25
消防警示标志
通道灯、专用照明、防火标志、消防器材存放标志等一套(数量按现场要求定)
26
10kv开关柜专用接地线
按母线段数 1
27
触电急救宣传牌
4块(规格:3000×1500)
28
全封闭安全围栏
高压室内遮栏30块,每块长1600;室外围栏4组,每组30块,每块长1600,室外围栏含安装围栏地桩约1000个(实际数量按变电站设备多少定)。省公司____统一招标全封闭安全围栏亦可。
29
220kv、110kv场地标示牌
设备(包括开关、端子箱、变压器、互感器、接地端等)标志牌
按照电力生产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要求装设标志牌
31
母线、电缆沟、构架的警示牌和标识牌
按照电力生产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要求装设标志牌
国网公司参考标准
序
号
工具名称
(单位)
500kv变电站
220kv变电站
110kv变电站
500
kv
220
kv
35
kv
220
kv
110
kv
10
kv
110
kv
35
kv
10
kv
1
绝缘手套(双)
6
4
2
2
绝缘靴(双)
6
4
2
3
绝缘操作杆(套)
2
2
2
1
1
1
4
验电器(只)
2
2
2
2
2
2
2
2
2
5
接地线(组)
6
10
6
6
8
6
8
6
6
6
工具柜(个)
2
2
1
7
安全带(付)
2
2
2
8
安全帽(顶)
45
30
8
9
绝缘梯(架)
4
2
1
10
应急灯(只)
2
2
2
11
防毒面具(套)
4
2
2
12
雨衣(件)
4
4
3
13
接地线架(套)
1(20格)
1(20格)
1(14格)
14
网状围栏
20
20
6
15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80
50
20
16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20
10
5
17
禁止合闸高压危险标示牌
20
15
15
18
止步高压危险
15
10
10
19
在此工作
20
15
15
20
禁止分闸
20
10
5
21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20
10
5
22
从此进出
10
5
3
23
运行设备(块)
30
20
10
3.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3.1.2.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1.2.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3.1.3班组安全工器具报废或需增加时,必须填写书面申请,交安全员审核,并经领导批准后配置。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及时清理,并连同书面申请一起呈送。
3.2安全员必须在有关单位公布的名单中购置所需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2.1应优先采购已通过iso9000或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3.2.2严禁采购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许可证编号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2.3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由安全员组织验收,合格者方可入库,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退货。
4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及检验
4.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
4.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4.2.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4.2.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4.2.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2.4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4.2.5对同批安全工器具出了质量问题的安全工器具。
4.3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____]777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gb2891-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gb2892-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
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____ 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4.4试验或检验后,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粘贴试验或检验合格标签,注明试验或检验人员、日期及有效期限。
5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使用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必须擦拭干净。
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5.1安全帽
5.1.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5.1.2使用安全帽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帽壳与帽箍顶部垂直距离调整到25~50mm。
5.1.3安全帽戴好后,必须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5.2安全带
5.2.1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5.2.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5.2.3使用安全带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无破损、断裂、变质等缺陷,附件齐全完好,功能可靠。
5.2.4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
5.2.5使用安全带时其闭锁必须有效。
5.2.6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
5.3绝缘手套
5.3.1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5.3.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必须戴绝缘手套。
5.3.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5.4绝缘杆
5.4.1使用绝缘杆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5.4.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5.4.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必须和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5.5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5.5.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5.5.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整洁、无裂纹、无损伤。
5.5.3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操作杆,使用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5.5.4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5.6电容型验电器
5.6.1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高压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5.6.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符合电压等级的要求。
5.6.3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5.6.4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5.6.5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必须完全拉开。
5.6.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
5.7绝缘靴
5.7.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5.7.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5.7.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室外变电站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5.8接地线
5.8.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必须有透明绝缘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个人保安接地线(俗称“小地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
5.8.2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5.8.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5.8.4挂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和接地线与带电设备应保持安全距离。
5.8.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5.8.6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5.9梯子
5.9.1梯子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5.9.2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如必须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
5.9.3梯子放置必须稳固,梯脚要有防滑装置。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
5.9.4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为85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梯蹬上工作。
5.9.5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5.9.6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须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
5.9.7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5.9.8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5.9.9在变电站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5.10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
5.10.1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5.10.2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
5.10.3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5.10.4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毒罐失效。
5.10.5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分钟。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6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应在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的前提下,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6.1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内。
6.2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统一编号,定置存放。
6.3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6.4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
6.5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
6.6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6.7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6.8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的贮存期为5年(3年),过期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9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工器具
| 适配人群 | 电气运行人员,安监管理人员,班组工器具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检修现场,登高作业过程,接地线使用环节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干活时被电到、摔着、烫着,想让工具都好用、管用、不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厂员工和外包队,管工具买、发、存、用、查、换、扔。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审核计划、组织验收、检查考核;物资公司按标准买;班组专人管工具、记台账;使用人自己查工具。 | ||
| 禁止行为 | 不许用没证的工具;不许用坏了的、过期的、没贴合格标或报废标还混着放的;不许乱接电线、拆插头、接地线乱用。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11月底报计划,安监部审完进安措计划,物资公司采购,班组领用;每半年查一次,用前自己查,坏的马上修;查出问题限期改,不改就扣分。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和使用。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南京大唐发电厂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和使用、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包括外包工程队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
(一)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二)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施工机械、工器具等。
(三) 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 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规定》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11月底前报安全监察部。
第五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六条 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填报物资计划,物资公司按计划采购后,由各单位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第七条 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产品合格证。
(三)安全鉴定证。
(四) 产品说明书。
(五) 检测试验报告。
第八条 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管理
第九条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实行部门、班组集中管理的原则,常用工器具由使用班组设专人管理,贵重工器具或不常用工器具由部门集中管理,所有工器具应按类别统一编号,建立管理台帐。
第十条 对使用工器具引起的不安全事件,各部门应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
第十一条 涉及公用安全工器具,班组交接班时,必须同时对工器具进行交接,并做好交班记录。
第十二条 物资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采购工器具,严禁不合格工器具流入使用部门。如因工器具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设备事故 由物资公司负责。
第十三条 安全监察部对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工器具管理不善的部门和个人限期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凡不合格安全工器具进入生产现场使用一律按装置性违章对待,考核工作负责人和工器具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凡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造成人身伤亡未遂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
第十七条 电动工器具的使用,必须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器及特殊保护设施。
第十八条 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以及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第十九条 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取耦合器进行连接。
第二十条 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插头、插座中的接地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连接起来。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带的使用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 3m 以上的长绳加缓冲器。
第二十二条 登高梯子使用只允许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工作时不得移位或调整梯长。使用者工作点的高度不得超过梯子顶部的支撑点。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检查、维护
第二十三条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安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由电控分公司负责,定期检查和试验每半年一次。
第二十四条 安全工器具检查和试验应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试验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查试验人,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字。
第二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工作由各级安监人员负责组织,检查结果上报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六条 电动工具的日常检查由使用人负责,每次使用前工具都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外壳、手柄是否有裂缝和破损。
(二)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三)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四)电源插座是否完好无损。
(五)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六)机械防护罩是否完好 。
第二十七条 接地线截面不同的要分开存放,以免混用。接地线必须统一编号存放在指定地点,损坏的接地线和通过短路电流的接地线应予报废。
第二十八条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器具或新购进的工器具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 电动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理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章 报废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一)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三)已损坏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一条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二条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安监部门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安全工器具
| 适配人群 | 运行值班人员,电气试验人员,输变电检修工 | 使用场景 | 电力作业现场,变电站运维,供电所检修 |
|---|---|---|---|
| 制定目的 | 怕员工干活出事,工器具不好用或乱用会伤人,要管好买、验、用、放、扔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各单位,管绝缘手套、安全帽、验电笔、安全带这些保命工具。 | ||
| 职责分工 | 农村用电部和输变电工区订计划,安监部审核把关,班组专人保管登记,安监部抽查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买没证没标的产品,不准叠放绝缘工具,不准混放乱放,报废的不能继续用。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每天用前检查,定期送检贴标签,台账记清楚,不按规矩办就通报批评,月底查记录。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 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 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安监部,由安监部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 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 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报安监部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和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负责;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 安全帽按电力行业标准分颜色配发。管理人员戴红色;检修、试验人员戴蓝色;运行人员戴橘黄色;外来人员戴白色。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工器具
| 适配人群 | 风电场运维员,仓库管理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风电检修,风机维护,升压站作业 |
|---|---|---|---|
| 制定目的 | 让风电场工具不乱丢、不乱放,大家用起来顺手,别老坏掉,也别总丢,省得反复买。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风电场的人,管自己用的工具和大家共用的工具,包括发、用、还、修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仓库管理员管公用工具,员工自己管个人工具,风电场负责人盯着检查,每季度盘一次账。 | ||
| 禁止行为 | 工具不准拿回家,不准随便借给别人,不准当别的东西使,坏了不能硬用,丢了得赔钱。 | ||
| 检查与监督 | 管理员建台账发工具,用完登记,季度盘点查账物对不对,没做到就扣钱,坏的旧的要换新的。 | ||
为加强公司所属各风电场的工器具管理,提高工器具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增加全体员工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确保工器具的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总则
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场公用工器具。风电场仓库管理员为本风电场公用工器具的负责人,个人工器具使用者为个人工器具的责任人。
2、个人工具和公用工具的配备标准
2.1 个人工器具配备标准
序号
分类
工器具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1
常用工具
钢丝钳
把
160mm
2
尖嘴钳
3
斜口钳
4
剥线钳
180mm
5
活动扳手
6
一字螺丝刀
7
十字螺丝刀
8
端子起
套
9
电工刀
10
电气工具
验电笔
支
11
日常工具
工具包(小)
个
12
护目眼镜
2.2公用工器具配备标准
电缆剪
钢筋剪
弯嘴钳
压线钳
管子钳
梅花扳手
套筒扳手及附件
内六角扳手
副
双头呆扳手
13
14
钳工工具
台虎钳
台
15
手钢锯
16
钳工锉
17
圆头锤
18
液压压线钳
19
手动拉铆枪
1
20
电动工具
电焊机
个
1
21
角磨机
个
1
22
热风枪
个
1
23
磨光机
个
1
24
切割机
个
1
25
手电钻
个
1
26
吸尘器
个
1
27
吹风机
个
1
28
电气工具
万用表
个
3
29
相序表
个
2
30
钳形电流表
个
2
31
红外测温仪
2
32
验电笔
个
10
33
绝缘表
个
2
34
日常工具
电烙铁
个
1
35
工具包(大)
个
5
36
头灯
个
3
37
防爆灯
个
3
38
手电
个
3
39
望远镜
个
1
40
听针
个
3
41
水平仪
个
1
42
人字梯
副
1
43
升降梯
副
1
44
汽油喷灯
个
1
45
对讲机
个
5
46
手推车
辆
1
47
吊物桶
个
2
48
移动电缆卷盘
个
2
49
手摇油泵
个
2
50
护目眼镜
个
5
51
漏斗
个
3
52
急救箱
个
2
53
卷尺
个
3
5m
54
塞尺
副
2
55
金属直尺
把
2
56
游标卡尺
个
1
57
脚扣
副
2
58
塑料桶
个
5
3、工器具采购管理
工器具采购计划的申报、采购及验收入库程序按照《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4、工器具发放管理
4.1、按定额计划初次领用工器具
风电场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工器具配置定额,建立风电场工器具清单和公用、个人工器具管理台帐。
工器具配置清单,由风电场负责人签字并由风电场仓库管理员保管。
风电场仓库管理员按照工器具配置清单发放公用、个人工器具到位,并将所发工器具登记到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4.2已到使用期限的工器具管理
领用人持领用申请单和已到期限工器具经风电场仓库管理员审核、鉴定、风电场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使用期限已满确不能使用的,正常报废,交旧领新;仍可使用者,不再配置。
风电场仓库管理员发放并将发放的工器具登记到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5、工器具台帐管理
5.1风电场仓库管理员负责本风电场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管理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5.2每季度由风电场负责人组织进行一次工器具盘点,无论是个人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6、工器具的保管和试验
6.1、工器具要分类保管,做到不磕碰,不变形,不生锈,特殊工器具按特殊保养技术标准保管。
6.2个人工器具的管理原则是个人保管、以旧换新、损毁及时补充;公用工器具管理原则是集中保管,使用登记。
6.3工器具应定置定位摆放,严禁随意胡乱堆放,并定期保洁、保养。
6.4工器具应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电气预防性试验规程》等有关规范定期检验维护,并记录在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7、相关考核规定
7.1 工作变动时,个人工器具必须交回原所在风电场,各风电场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
7.2 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风电场负责人批准不得借用。
7.3、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
7.4、发现工器具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使用的,每次考核责任人3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7.5、不按规定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某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
| 适配人群 | 安监专责人,班组安全员,试验检测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检修,事故抢修,高压试验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干活出事,想让工具安全好用,减少受伤。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电力公司的人,管验电器、安全帽、接地线这些工具。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定规矩、查落实;车间安全员管买、管发、管试验;班组有人专管存放和检查。 | ||
| 禁止行为 | 没贴合格证的不能用,过期没试的不能碰,没入网证的厂家货不能买。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部每季抽查,车间每月自查,发现没试的扣绩效,三次不改要换人,台帐每月更新,漏登一次通报。 | ||
1. 总则
1.1为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参照各类标准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市电力公司下属发、供电、基建、修追、试验等单位(含多经,农电及外来施工队伍等),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2. 安全工器具分类
2.1电气绝缘器具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罩,绝缘挡板、携带型接地线等。
2.2安全防护器具
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临时遮拦、遮拦绳(网)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2.3安全标示牌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拉线护套、警示标志等。
3. 管理规定
3.1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是管理全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对执行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可分别给予处罚和奖励。
3.2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3.3各单位安监部门是管理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3口部门,安监部门设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3.4安监部门及其专责人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每年的“安措”计划,报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完成率达100%。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5应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安排、管理试验工作。要完善试验手段,满足试验要求。
3.6购置安全工具的资金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并优先予以安排。
3.7车间(班组、队)管理职责
3.7.1车间(班组、队)应制定安全工具管理职责、分工和二作标准。
3.7.2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等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7.3车间(班组、队)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各单位安监部门。
3.7.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具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3.8工作考核
3.8. 1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管理细则应明确分工。责任、工作接口和标准,有关人员必须以规定及细则为准工作到位.
3.8.2安全工器具管理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各单位安监部门以及各车间(班组.队)安监人员进行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按规定的渠道订货。
4.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公布认定合格的产品。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证。
(2)产品许可证
(3)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鉴定合格证书
(4)出厂试验合格证
(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5.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安排计划。
5.2各车间(班组。队)安监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建档建卡等工作.
5.3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可参考附表一、二。检修班组安全工器具配置由各单位自定,但必须能够满足检修工作及事故抢修时的需要。
6.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6.1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应按照标准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各车间安全员应按照工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车间的工具试验。试验标准以《安规》规定为准。
6.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试验合格证上必须有试验人员签字及下次试验时间(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制作“试验合格证”标签)。对能够分拆开的器具,必须在能够分拆开的每一个部件上贴“试验合格证”。每件工具均要有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保管,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6,3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安全绝缘工器具
| 适配人群 | 电气运行工,电力检修工,高压电工 | 使用场景 | 电气检修,倒闸操作,高压验电 |
|---|---|---|---|
| 制定目的 | 电工干活容易出事,怕触电摔跤啥的,想让大家用工具时更小心,不出安全事故。 | ||
| 适用范围 | 电气车间、运行班、检修班,管绝缘手套、靴子、杆子、验电器这些玩意儿。 | ||
| 职责分工 | 车间管买工具、定规矩、盯执行;安环部查落实没;班组天天用、天天记台账、天天检查保养。 | ||
| 禁止行为 | 破的漏气的手套不能戴;绝缘靴不能当雨鞋穿;验电器没试过电不能乱用;接地线不能缠着接;防毒面具超时了不能凑合。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每天用前看一眼,每月自己查,车间每季来抽检,安环部不定期突击查。发现不对马上换掉,不改就通报。台账要写清楚,漏登一次扣分。 | ||
一、目的
为保证电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车间,下属运行、检修班组。
三、专用术语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四、管理职责
1、电气车间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制定修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并督促班组贯彻执行。对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定期试验、保管、报废进行监督检查。
2、安环部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3、电气班组须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按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保管,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五、管理要求
1、检查与使用
1.1绝缘手套
1.1.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1.1.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1.1.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1.2绝缘靴
1.2.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1.2.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1.2.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1.3绝缘杆
1.3.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接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1.3.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1.3.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1.4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1.4.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1.4.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1.4.3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
1.4.4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1.5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1.6电容型验电器
1.6.1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1.6.2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1.6.3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1.6.4高压验电器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绝缘部分(含手握部分)和验电部分(俗称验电器头)。绝缘部分要保持干净、干燥、连接牢固;验电器头本身是一个导体,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与绝缘部分连接牢固。使用中要保证最短有效绝缘长度。
1.6.5验电器内的电池,要定期检查是否失效,以便随时更换。
1.6.6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1.6.7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1.7接地线
1.7.1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1.7.2装设接地线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1.7.3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1.7.4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1.8过滤式防毒面具
1.8.1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1.8.2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1.8.3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毒罐失效。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分钟。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2保管及存放
2.1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2.2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2.3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2.4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
2.5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
2.6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2.7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2.8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的贮存期为5年(3年),过期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9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3定期检验
3.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3.2.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工器具;
3.2.2新购置安全工器具;
3.2.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3.2.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3.2.4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3.3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要求。
3.4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
4、报废
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4.1.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1.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4.2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4.3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设备部备案
六、支持文件
七、 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设备部组织制订。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安全工器具使用维护
| 适配人群 | 电气作业人员,登高作业班组,安监专责人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作业现场,登高作业前,验电操作时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干活出事,工器具不好用或乱用会伤人,想让每件工具都靠谱、好管、能保命。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生产单位的人和所有安全工具,比如绝缘手套、安全帽、验电笔、梯子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安生部审厂家资质,班组专人管存放和台账,使用人自己检查,班组长盯着日常检查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买没证没标的产品,不准叠放绝缘工具,不准混用不同电压等级的工具,不准用过期或没贴合格标签的工具。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每周查台账和实物是否对得上,安生部每月抽查,发现没记录或乱放就提醒整改,三次不改扣当月绩效,9月底前全配齐标签和台账本。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单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 按照实际所需制定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上报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 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 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 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上报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 安全帽应按电力行业标准配发。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 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 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 安生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