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三员岗位人员,信息化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使用场景涉密系统建设,设备台帐管理,涉密场所防护
制定目的怕电脑和系统不安全,怕国家秘密被泄露,按国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写的。
适用范围管所有用电脑和系统的人,管涉密电脑、系统、设备、存储介质这些事。
职责分工保密委定大方向,保密办监督查问题,信息化部干活落实,三员各管运行、保密、审计。
禁止行为不准连外网,不准用无线设备,不准交叉使用u盘,不准私自拆装软硬件,不准乱标密级。
检查与监督信息化部每月检查台账和标识,保密办每半年查一次现场,没做到就停用整改,三次不改要处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制度措施,强化技术防范,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有效监督。

第四条 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审订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

(二)研究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对发生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泄密事件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 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指导、监督和检查。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二)监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和技术培训;

(四)参与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风险评估、分析及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二)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及运行维护管理;

(三)负责建立、管理信息设备台帐;

(四)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调整、更新和实施;

(五)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建议,并编制安全保密评估报告;

(六)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工作;

(七)涉及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审查、审批;

(八)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结合工作实际设定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分别负责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保密和安全审计工作。“三员”的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安全保密管理员与安全审计员不得由一人兼任。

没有涉密信息系统,只使用单台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应当配备安全保密管理员。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及集团公司对涉密人员的要求;

(二)熟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各项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熟练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上岗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

第三章 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进行,安全保密设施必须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第十条 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在方案设计前,由保密委员会根据所建系统拟涉及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确定保护等级。

第十一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设计应当选择具有相应涉密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方案按照建设系统的对应密级进行定密和管理。建设方案完成后,由保密办报请上级保密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备案。

第十二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工程监理等,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资料应当根据需要控制发放,并做出登记。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登记如数收回。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安全保密产品,必须选用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中所描述的适用范围及其有效期。

第十四条 涉密信息系统的测评工作统一由集团公司保密办委托国家涉密信息系统测评中心兵器分中心实施。

第十五条 涉密信息系统经测评完成,取得涉密信息系统检测评估报告后,由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向集团公司保密办正式提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申请书》,并经集团公司保密办审核批准后,报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领取《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

第十六条 新建涉密信息系统在投入运行前,应当经地方保密工作部门审批,在未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前,不得投入使用。在正式运行之前,不得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七条 涉密信息系统在设计、评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因有关工程信息资料泄露导致涉密信息系统防护措施失效、削弱的,属于建设单位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属于其他环节责任的,由相关环节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 信息设备台帐与标识管理

第十八条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建立信息设备总台帐,内设机构或部门应当相应建立二级台帐。信息设备台帐可按以下类别分类:

(一)计算机,包括服务器、用户终端;

(二)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网关、网闸、vpn设备、打印机、制图(绘图)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外接式)等;

(三)安全保密产品,包括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密码产品及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检测、边界防护和电磁泄漏发射防护等产品;

(四)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九条 各类台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计算机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型号、密级或用途、操作系统安装日期、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使用情况等;

(二)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型号、使用情况等;

(三)安全保密产品管理台帐:责任人、名称、型号、检测证书名称和编号、购置时间、使用情况等;

(四)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编号、序列号、密级或用途、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 信息设备台帐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信息设备从配置到销毁全过程的报告、审批和定期核验机制,确保信息设备台帐能够适时、准确的反映信息设备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对信息设备进行标识管理。设备标识由公司统一制作。

标识内容应与台帐信息的主要内容相符,并保持完好。不得故意损毁、涂改、撕揭或擦除。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服务器、用户终端、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应当根据其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或主要用途进行标识。标识应当粘贴在明显位置,并与涉密信息的存储部件相关联。

移动存储介质如无法粘贴标识的,可以采取不可擦除的方式标注。

第五章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

(二)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三)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内部非涉密网络。

第二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经安全保密技术测评,并正式投入运行后,如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和负责审批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一)涉密等级;

(二)连接范围;

(三)环境设施;

(四)主要应用;

(五)安全保密责任管理单位。

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测评和审批。

第二十四条 外部信息导入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应当通过中间转换机或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换措施进行。使用中间转换机转换信息的,中间转换机应当按涉密和非涉密分别设立,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第二十五条 涉及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设备,应当由单位统一选配,统一安装,严格控制,规范使用。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网卡、无线路由器等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或产品。

第二十七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其相应密级采取对应的身份鉴别、数字签名、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信息加密、数据保护、介质管理、防违规外联等技术措施。

第二十八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服务器、用户终端应当设置相关安全策略,设置原则是:关闭全部共享、与应用无关的所有端口、服务、链接和系统授权。

第二十九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定期对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防护措施进行查验,并及时更新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样本库。更新周期为:涉密信息系统不超过3天,单台涉密计算机不超过15天。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统一的补丁程序分发安装机制,在补丁程序发布后3个月内及时安装,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对不能安装系统补丁程序的非正版操作系统,应当更换操作系统。

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必须报经信息化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相关管理人员实施:

(一)因系统崩溃、操作系统损坏等原因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的;

(二)更改或清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安装、使用等日志记录的;

(三)因工作需要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装、扩展、缩减、拆卸软硬件的;

(四)因工作需要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第三十二条 需经常安装的应用软件和软件工具,经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上传到指定的服务器或存储在一次性刻录光盘中,供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用户终端下载、安装使用。

第三十三条 公司要加强对连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连接国际互联网;

(二)公司集中使用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分散使用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应当明确责任人,做好上网记录;

(三)应制定国际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需要通过保密审查的信息范围和审查程序。审查一般应由拟发布信息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主管部门把握不准的,由保密管理部门审查,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

(四)公司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对通过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系统发送电子邮件等信息进行监控和记录。

第三十四条 密码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便携式计算机和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应当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如无线网卡、蓝牙、红外等)的硬件模块,如无法进行拆除的,不得作为涉密计算机使用。

第三十七条 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和领用前状态检查;返还时,应当对外出使用情况进行技术检查。

第三十八条 外出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确保安全,全程有效控制。同时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二者应分开保管。

第三十九条 不得使用低密级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高密级信息;不得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

第四十条 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存储介质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确保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介质不能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使用。

第四十一条 在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使用的;

(三)将非涉密和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和设备接入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

(四)私自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

(五)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之间交叉使用的。

第四十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降为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

第七章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第四十三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标注方式应当遵行以下原则:

(一)处于起草、设计、编辑、修改过程中和已完成的电子文档、图表、图形、图像、数据等,只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在首页应当标明密级;

(二)电子数据文件、图表、图形、图像等涉密信息在首页无法直接标注密级标识的,可将密级标识作为文件名称的一部分进行标注;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序、数据库文件、数据文件、视频文件等,在软件运行首页、数据视图首页和影像播映首页应当标注密级。

第四十四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禁止涉密信息非授权输出。涉密信息系统中涉密信息输出点要按照最小化原则设置。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涉密信息远程传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密码保护措施,存储与传输、使用的加密措施应当与涉密信息的密级相适应,并得到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 密钥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并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涉密信息备份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灾措施,保证备份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 涉密计算机软硬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等信息,不得进行公开学术交流,不得公开发表。

第八章 维修、报废与销毁

第四十九条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服务器、用户终端、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当向信息管理部门提出维修申请,经批准后维修。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存储介质维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现场维修时,一般应当由公司内部维修人员实施;需外部人员到现场维修时,维修过程中应当由有关人员旁站陪同;禁止维修人员恢复、读取和复制被维修设备中的涉密信息;禁止通过远程连接,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进行维修和维护工作;

(二)需要带离现场进行维修的,应当拆除所有可能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硬件和固件。维修地点在公司内部的,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维修场所进行;维修地点在外部的,应与维修单位和维修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设备中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硬件和固件不能拆除或发生故障时,如不能保证安全的,应当按照涉密载体销毁要求予以销毁;确需维修时,送至具有涉密信息系统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由专人负责取送;

(四)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维修日志和档案,并将所有涉密设备维修情况记录在案,记录内容应包括维修单位、维修人、故障现象、保密措施、维修内容、维修结果、监督检查等。

第五十条 禁止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其他用途。如将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其他用途时,应当经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拆除涉密存储部件和固件上交保密办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十一条 保密管理部门应建立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和存储介质台帐。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和存储介质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并将涉密设备和存储介质的密级、型号规格、经办人、采取的方法措施以及最终去向等情况记录在案并归档。

第九章 场所的安全保密

第五十二条 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场所,应与境外机构驻地和人员住所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根据所处理信息的涉密程度设立必要的控制区域,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五十三条 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场所应当每半年或根据需要,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组织安全保密技术检查。

第五十四条 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场所采取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应当满足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有关设备或技术措施应得到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安全部门的认可。

第五十五条 安装、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保密级别按系统中的最高密级设定。

第五十六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中心机房和密码机房应列为保密要害部位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安全保密制度和采取有效的出入控制措施。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使用涉密信息系统的部门和个人,保密办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停止使用,由单位给予处罚。

第五十八条 保密管理部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及时做出处理。造成失泄密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发现涉密信息设备、移动存储介质遗失、被盗,在全力查找、追缴的同时,报告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和当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失泄密隐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计算机

适配人群计算机专管员,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管理员使用场景专管员日常管理,联网设备维护,软件安装审批
制定目的电脑乱用容易出问题,大家没规矩用起来很麻烦,想让每台电脑都好好干活,不出故障,数据也安全。
适用范围所有部门的办公电脑和业务电脑,还有键盘鼠标这些配件,谁用谁管。
职责分工行政助理当组长带队,办公室管日常,物资部管设备,每个部门配专管员盯自己电脑,领导要督促。
禁止行为不能私自拆机子,不能乱装软件特别是游戏,不能随便连网,不能下载东西,不能改密码和设置,不能让外人乱用。
检查与监督专管员每天检查清洁,离开前关机或待机,办公室每月大维护,物资部不定期查,发现一次扣绩效分,严重就处分。

计算机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计算机管理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计算机,包括公司为各部门所配置的办公用电脑与业务专用电脑及配套设备。

第三条 凡公司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均须依此办理。

二、管理分工

第四条 成立“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并指定使用单位“专管员”,专门从事计算机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助理、办公室主任、物资部长、装备经理四人组成。行政助理任组长。使用单位“专管员”由办公室提名,经领导小组核定。

第五条 公司计算机管理系统如图所示

领导小组

物资管理部

办 公 室

办公室专管员

工作室专管员

财务专管员

厦办专管员

沪办专管员

经理室专管员

技术部专管员

市场部专管员

销售办专管员

总 经 理

(一)领导小组

接受总经理授权,全面负责公司计算机应用与管理的领导及网站建设工作。

※(二)物资部

依照公司物资管理的宗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计算机设备的职能管理工作。

※(三)办公室

办公室是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部门。其职责是接受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物资职能部门的监督,执行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各使用单位“专管员”做好公司系统计算机使用与管理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

(四)专管员

各使用单位专管员负责本部门在用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在直接上级的领导下,并接受办公室的业务领导管好设备、用好设备。

三、设备维护

第六条 基本要求

1.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2.专管员要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3.专管员要善尽管理责任,在熟悉计算机日常维护管理常识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所用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状态。

4.专管员下班前或离开计算机一个小时以上,必须检查计算机的安全状态,在确定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 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由该单位计算机专管员负责,专管员不在时可由经领导小组认可的计算机兼管员进行,但必须事先征得专管员同意。专管员对兼管员的使用后果承担管理责任。

2.部门负责人应主动尽其领导之责。

3.物资部定期巡查。

四、安全管理

※第八条 基本要求

1.未经领导小组组长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连接入网;

2.计算机软件的安装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3.对于连接入网的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擅自从网络上下载软件;

4.公司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5.公司任何计算机需要安装软件时,由单位计算机专管员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批准方可实施安装;

6.各类数据、文件的备份、输出,由各单位计算机专管员负责,各储存用移动盘由办公室统一提供;

7.未经各单位计算机专管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部门领导更要以身作则;

8.计算机使用者在离开计算机时,应使计算机处于待机状态下,离开一小时以上时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各单位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设置密码后交由计算机专管员保管。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码;

10.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内任何设置。

第九条 监管措施

1.各单位计算机专管员依办公室的基本要求,对所辖计算机进行定期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对联网计算机,专管员应在办公室指导下定期升级杀毒软件;

3.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每月对公司所有计算机进行整体维护。

五、网络使用规则

第十条 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只能用于工作。若用于私事,视为严重违纪。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有权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察和控制,并有权对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人引入和发出的信息、邮件,都有可能被备份审查。

第十二条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网上业务由市场职能部门和销售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实施具体操作。

第十四条 严禁在公司网络上进行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十五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信息,必须保证有严密的授权控制。

第十六条 公司网络结构由领导小组统一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使用部门无权更改网络结构。

第十七条 非正常工作时间不允许联网,如因工作之需必须联网时应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

第十八条 涉及对市场业务的非保密性资料的网上作业宣传时,依市场管理规则进行。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允许登陆非法、淫秽网站。

第二十条 使用局域网内共享打印机,须遵照公司有关文件管理制度进行。

六、违规处罚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减专管员及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30分,扣减该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20分。

1.因防护不当,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 (含游戏);

3.离开计算机一小时以上未退出系统或未关机;

4.非经专管员同意擅自使用计算机或擅自同意非本部门兼管员使用计算机;

5.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设备;

6.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7.未经主管部门允许私自上网的;

8.由于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专管员及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并给予相关领导相应处罚,同时扣减该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50分,并扣减当事人全部分值。

1.擅自安装、拆卸硬件装置;

2.因保管不当造成硬件损坏或丢失的;

3.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信息;

4.由于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

七、附 则

第二十三

第十八条 涉及对市场业务的非保密性资料的网上作业宣传时,依市场管理规则进行。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允许登陆非法、淫秽网站。

第二十条 使用局域网内共享打印机,须遵照公司有关文件管理制度进行。

六、违规处罚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减专管员及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30分,扣减该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20分。

1.因防护不当,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 (含游戏);

3.离开计算机一小时以上未退出系统或未关机;

4.非经专管员同意擅自使用计算机或擅自同意非本部门兼管员使用计算机;

5.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设备;

6.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7.未经主管部门允许私自上网的;

8.由于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专管员及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并给予相关领导相应处罚,同时扣减该部门当月绩效考核分50分,并扣减当事人全部分值。

1.擅自安装、拆卸硬件装置;

2.因保管不当造成硬件损坏或丢失的;

3.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信息;

4.由于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

七、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于管理得当并成效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绩效考核加分或嘉奖。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非“专管员”使用计算机需履行审核手续,办法见第四条。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条 对于管理得当并成效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绩效考核加分或嘉奖。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非“专管员”使用计算机需履行审核手续,办法见第四条。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输电线路运行班计算机

适配人群输电运行班,计算机专管员,片区负责人使用场景输电运维,班组办公,技术资料管理
制定目的输电部运行班电脑老出问题,资料乱放找不到,怕影响干活,想让设备好用、资料整齐、大家用得安心。
适用范围只管运行班所有人,管电脑打印机怎么用、资料往哪存、软件怎么装。
职责分工技术员当专管员,班长批准兼管员;专管员管设备和资料,班长盯执行,班委会查落实。
禁止行为不准私拆电脑打印机,不准乱装软件游戏,不准下载不明文件,不准改密码和设置,不准打彩色图或私活。
检查与监督专管员每天检查设备状态,每周核对资料路径台帐,月底抽查使用记录;没做到就提醒,再犯要写说明,三次扣当月绩效分。

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输电部运行班

1、监管措施

1)、班组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由班组技术员负责(专管员),专管员不在时可由班长认可的计算机兼管员进行,但必须事先征得专管员同意。专管员对兼管员的使用后果承担管理责任。

2)、班组已在计算机上建立的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等,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建立存放路径台帐,并列入班组资料柜内进行妥善保管;各片区负责人在计算机上建立的各类技术资料、报表等,由各片区负责人建立存放路径台,并交由计算机专管员,列入班组资料柜内进行妥善保管。

2、基本要求

1)、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打印机设备;

2)、专管员要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3)、专管员要善尽管理责任,在熟悉计算机日常维护管理常识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所用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状态。

4)、专管员下班前或离开计算机一个小时以上,必须检查计算机的安全状态,在确定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

3、安全管理

1)、计算机软件的安装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2)、班组使用人员不得擅自从网络上下载软件;

3)、班组内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4)、班组使用人员需要安装软件时,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提出申请,经班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安装;

5)、各类数据、文件的备份、输出,由班组计算机专管员负责,各储存用移动盘由班组统一提供;

6)、未经各班组计算机专管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

7)、计算机使用者在离开计算机时,应使计算机处于待机状态下,离开一小时以上时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8)、班组计算机由班长统一设置密码后交由计算机专管员保管。未经班委会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码;

9)、未经计算机专管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内任何设置。

4、网络使用规则

1)、班委会有权对班组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察和控制,并有权对班组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人引入和发出的信息、邮件,都有可进行被备份审查)。

2)、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班组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班组网上的保护信息。

3)、严禁在班组网络上进行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任何人不允许登陆非法、淫秽网站。

5、打印机管理使用规则

1)、任何人在未经过班组计算机专管员的同意,不准打印彩色图、文。

2)、任何人在未经过班组计算机专管员的同意,不准用本班组打印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打印资料。

3)、任何人不准用本班组打印机,打印非工作业务资料。

4)、除特殊要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单面打印。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某机关计算机使用

适配人群机关部室负责人,IT维护人员,办公室行政岗使用场景耗材申领,硬件升级,设备维修
制定目的电脑老出问题,大家乱装软件,病毒多,数据容易丢,想让设备稳点,文件安全点,工作别耽误。
适用范围机关所有部门和人,管电脑、打印机、网络、软件、数据这些事。
职责分工办公室牵头批单子、提意见、发通知;保卫物业部买设备修硬件;技术单位搞维护;各部室自己清数据、做杀毒、管好笔记本。
禁止行为不准装游戏和无关软件,不准乱插u盘光盘不查毒,不准改系统配置,不准泄露密码,不准用电脑干私活。
检查与监督办公室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各部门每周杀毒并留记录,没按时做的要补做,再犯就扣分,年底汇总到人力资源部处理。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

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

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当使用笔记本电脑上局域网时,必须先杀毒后上网。

三、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

1、在计算机数据备份前,必须对存放备份数据的物理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为防止供电系统不可预见的断电事故,各部门必须定期把更新的计算机数据进行备份。

3、集团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因其所用久其系统、网上银行系统不属集团整体网络工程范围内,故以上两个部门属电脑软件维护事宜由其部门自行解决,属硬件故障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为确保集团办公区及华龙街饭庄安全,集团在华龙街装修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对整个大楼13个点进行24小时监控。办公室将以月为周期向保卫物业部征求有无需保存录像事宜,如没有,该数据将删除。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1、集团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控制与维护服务器监控由办公室负责。所有信息插座,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与有关计算机单位进行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检查。办公室负责集团机关网络服务器的日常监测工作,计算机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机器的任何配件、网线及一切装置设备。以保证集团机关局域网正常运转。

2、在集团计算机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

3、集团的计算机用户名、密码只授予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

4、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5、集团将为各部室联接国际互联网,联网时严禁关闭防病毒程序,或在计算机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没有意义的测试操作,广播型或链式通讯操作、游戏型或赌博型及网上聊天操作。

6、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做好计算机内数据文本文件的保密工作。确保集团保密文件不外漏。

五、处罚条例

凡使用集团计算机玩游戏者,或其它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核实确认无误,将按人力资源部考核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

适配人群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密钥口令管理员使用场景铁路工程保密,涉密信息处理,秘密级文件管理
制定目的怕电脑乱用泄露国家秘密和公司工程资料,想把涉密电脑管严实点,不让信息跑出去。
适用范围管公司所有人,管涉密电脑、信息系统、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职责分工保密领导小组牵头,系统管理员管登录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员盯病毒和审计,密钥口令管理员管密码和密钥。
禁止行为不能用笔记本处理秘密,不能装无关软件,不能让外人碰涉密电脑,不能连互联网,不能在外网操作涉密文件。
检查与监督管理员登记备案、设口令、贴标识、拆网卡或用隔离卡;每月查病毒、备份数据;不执行就批评教育,限期改;查出泄密就追责。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计算机,是指专门用于处理或存储国家秘密信息、收发文电、连接互联网的台式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专门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 为确保国家秘密、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的安全,公司各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四条 公司设保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内部的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

(一)审查、选定专人分别作为涉密计算机信息及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要求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二)定期对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

(一)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

(二)设置开机口令,长度在8个字符以上,并定期更换,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

(三)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四)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五)未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单机,管理人员应拆除网卡,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已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按照正确方法使用,严禁他人在外网上处理(即打开、查看、拷贝、传递涉密文件)和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严禁他人在外网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六)定期做好涉密计算机的病毒查杀、防治和系统升级工作,及时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涉密信息的意外丢失。

第六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人员由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一)系统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登录权限分配、访问控制和日常维护及修理,保证系统和单机的正常运行。定期开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的损坏或意外造成的数据丢失。

(二)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病毒防治、安全审计等工作,并负责对系统的运行进行安全保密监视。

(三)密钥口令管理员负责定期更换并管理系统登录口令、开机密码及部分重要程序和文件的密钥,保证口令和密钥的安全。对集中产生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口令,应定期分发并更改,不得由用户自行产生。处理秘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口令更改周期不得超过一周。口令必须加密存储,口令在网络中必须加密传输,口令的存放载体必须保证物理安全。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同步建设、严格审批、注重防范、规范管理”的保密管理原则。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器,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 涉密计算机按所存储和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标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服务器,应按本系统所存储和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最高级别进行标识。

第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对图形、程序等首页无法标注的,应标注在文件名后。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资料,应按相应的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或销毁一般应由公司人员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并应确保秘密信息在维修、销毁过程中不被泄露。公司不具备自行维修、销毁条件的,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或销毁。销毁涉密存储介质,应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有关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泄密的,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法规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泄密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某公司计算机

适配人群终端用户,网管人员,硬件维护员使用场景软件安装,设备带离,账号共用
制定目的电脑老出问题,大家乱装软件还玩游戏,怕数据丢、怕泄密,想让设备稳稳当当干活。
适用范围所有用公司电脑的人,管装软件、用硬件、上网、存文件这些事。
职责分工网管装软件修机器,管理部批单子管解释,每个人自己守规矩,部门经理盯着。
禁止行为不能私装软件,不能装游戏,不能乱动别人电脑,不能不杀毒就插u盘,不能把账号给别人用。
检查与监督网管每月查一次安装记录,管理部每季度抽硬盘看文件,发现违规当场开罚单,没交钱下周停机半天,整改完才能用。

一、管理条例:

(一)软件操作:

1、每位计算机用户须安装软件,填写《软件安装申请单》至管理部,经审批后,由网管负责安装。

2、禁止用户私自安装软件。

3、严禁安装游戏软件;

(二)硬件保护:

1、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2、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3、除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4、所有人员不得无故搬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5、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6、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7、不得擅自携带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离开,若有特殊需要,书面申请至管理部,经审核后方可带离。

(三)互联网操作:

1、用户负责本人帐号、口令管理,并自行保密,不得擅自转让帐户,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2、用户不得擅自下载软件。

3、用户只浏览与工作相关网页,如在网上发表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后果自负。

(四)文件存储:

1、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2、数据的备份由相关网络管理员管理,备份用的u盘由网络管理员提供;

3、各类盘片(u盘、光盘等)做到先杀毒、后使用,确保无病毒。

4、除苹果机外,所有计算机内数据存储在公司服务器内相应位置上。

5、计算机管理人员每逢双月中旬将服务器内数据刻入光盘内。

6、刻录光盘需至管理部登记备案,备份光盘由管理部保管,需借出时,填写《借盘单》经借入方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方能带离。

7、文稿打印由服务器实行监控,以打印稿方式外泄,经查证后,必将严惩不贷。

8、打印文稿优先考虑用再生纸。

二、处罚细则

1、私自安装软件,罚款:100元

2、发现在计算机内安装有游戏软件,罚款:300元。

3、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参与者罚款:300元,围观者罚款:100元

4、未经保管人同意,私自使用他人计算机,罚款:100元

5、私自拆卸计算机而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接受行政处分,并处已损硬件本身价值两倍的罚款。

6、擅自带离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罚款:500元

7、擅自将本人帐号泄露与他人,当事双方各罚款:100元

8、擅自下载软件,罚款:100元

9、u盘使用前未经杀毒处理,罚款:100元

10、使用盘片前未杀毒,罚款:50元。

11、通过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外泄公司机密将接受公司行政处分,后果严重者将受法律起诉。

11、不爱惜公司计算机设备,野蛮使用,违背常规操作方式的,罚款:200元。

注: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自即日起升效,上述条例中未详尽之处日后随时添加。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县国税局计算机设备

适配人群信息中心人员,科室设备管理员,征收大厅操作员使用场景设备采购,网络运维,机房巡检
制定目的电脑老坏,钱花得乱,网络总卡,怕影响收税工作,想让设备好用、省心、安全。
适用范围全局所有电脑、网线、服务器、机房、ups电源这些硬件东西。
职责分工信息中心挑型号买设备管网络,各单位指定专人管自己电脑记档案,信息中心每年查一两次。
禁止行为不准私改ip和网关,不准插陌生软盘,不准在机房吃东西抽烟,不准玩电脑游戏,不准乱拆机器。
检查与监督信息中心定期检查,发现故障马上修,没按要求做的要登记并反馈给单位领导,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评比。

区国税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区国税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区局计算机设备配置和网络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设备资金,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证计算机网络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分局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一)、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分局计算机及配套器材的选型、购置和分配,统一管理全局计算机设备和有关附件,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

(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设备档案,登记设备的型号、配置等信息;记载计算机硬件运行情况和故障次数及原因、维修内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证必要的维修力量和相应的维修资金用于计算机及器材设备的维修,每年对计算机设备及管理工作进行一至两次检查,及时维修硬件故障,解决管理上的问题。

(四)、要加强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每台计算机都要安装防、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盘或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发现计算机病毒应迅速与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三、网络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对微波通讯、帧中继通讯和服务器、集线器等网络设备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保证区局主干网络稳定运转。

(二)、信息中心负责对区局每台上网微机安装网卡,设置网关和ip地址,各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网关、ip地址。

(三)、各单位操作人员对网络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认真记载其故障现象,及时向信息中心反映。

四、机房管理

(一)、计算机用电不能与其他大功率电动设备共用一相线路,不能在计算机接线插座上连接电扇、空调、电暖器等电器设备。接线要按照“左零线,右火线,中间地线”的规定,且必须接好地线。

(二)、机房要注意防火,配备好防火设施。

(三)、机房内要注意防鼠害,铺设重要设备的电源线、网线要用塑胶套管保护。

(四)、机房内严禁放置复印机。

(五)、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摄氏15―35度,相对湿度为40%―60%。

(六)、机房要按统一规定的要求设计,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机房建设的设计图纸和使用书须经过分局审批。竣工后,由分局信息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一起验收。

(七)、进入机房时,必须换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机房内严禁带入任何食品,严禁抽烟、吃东西。

(八)、严格实行上机操作制度,认真记录机器运行情况和作业内容,严禁玩电子游戏和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保证设备清洁卫生,经常清理打扫机器表面,定期用计算机专用清洗剂擦拭。

(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计算机存储、打印的各类保密资料,要严格管理,不得外传,作废的资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时销毁,并定期作好各种数据的备份工作。

(十一)、机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持原状,由专门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故障维修登记卡。不准擅自拆卸机房内的设备。在离开机房前,必须关好所有机器的电源,盖好防尘罩,关好门窗。

11、安装微机或工作站的办公室必须配备ups电源。开电源顺序为:先开ups电源,再开显示器,打印机,再开主机电源。关电源顺序为:先关主机电源,再关显示器、打印机,再关ups电源。

12、征收大厅的工作间,各科、所的工作间,参照机房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市**区国家税务局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大学生宿舍计算机使用

适配人群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员使用场景宿舍生活,科研学习,网络接入
制定目的宿舍电脑太多,怕影响学习,想让大家多用电脑看书查资料,少干别的事。
适用范围管所有住校学生和他们带的电脑,管怎么用、放哪、搬走这些事。
职责分工宿管阿姨盯着日常,辅导员定期查,学生自己管好自己的机器和账号。
禁止行为不准玩黄游戏看黄片,不准私自拉网线连别的宿舍,不准带电脑桌进屋。
检查与监督每学期初检查一遍,宿管每天巡楼,发现乱连网或放黄内容就记名字,三次警告后收电脑,下周内整改完。

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1、学生使用计算机应该以学习和科研为主,原则上不提倡使用计算玩游戏及其它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

2、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观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各种网络中*的、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

3、严禁跨寝室,跨学生宿舍楼进行计算机私自联网。

4、计算机拥有者必须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法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5、计算机搬离学生宿舍楼,必须到学生宿舍楼门卫处填写《大件物品出入楼登记表》,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6、为保证学生宿舍内家具的完整性、一致性,不允许学生携带电脑桌椅进宿舍。

7、安全使用计算机。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职业学院计算机信息网络

适配人群实验实训中心,党委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使用场景校园网接入,二级网站发布,网络设备变更
制定目的校园网是学院重要基础设施,得管好建设、运行、服务、内容和安全,让它更好服务教学科研管理。
适用范围全院师生员工和各部门,管校园网软硬件、业务系统、上网行为、信息发布、信息安全。
职责分工院长当组长,副院长副组长,实验实训中心干日常活,党委办管内容,保卫处管治安,各单位管自己系统。
禁止行为不能乱改网络结构,不能擅自接设备,不能发违法信息,不能泄露账号密码,不能让涉密电脑连网。
检查与监督实验实训中心审批所有接入和改动,每月查一次,没批就停网,第一次警告,再犯扣网3天,三次直接断网60天,严重就报公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z职业学院计算机信息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由覆盖我院各校区教学办公、教师宿舍、学生宿舍的网络基础软硬件平台和依靠该平台开展工作的各业务系统组成,是我院的公用信息基础设施。它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我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良好的信息化服务。

第二条 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校园网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和安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校园网由学院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和分级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与校园网有关的管理工作,负责咨询、论证、监督和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实验实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设立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实验实训中心是学院闭路电视系统、校园网及校园信息化建设的业务归口主管部门,管理与协调闭路电视系统、校园网基础软、硬件平台、校园信息化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开发、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

(一)学院闭路电视系统和校园网的总体规划、基础软硬件平台和校园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校园网基础软硬件平台包括:全校通讯网络、为校内各业务信息系统提供支撑服务的数据库、统一认证、统一门户、统一存储、统一计算等软硬件平台和对全校范围提供的公共网络服务系统(互联网接入、电子邮件收发、病毒防范,安全管理等)。

(二)网络资源对外统一申请和对内统一管理、统筹规划、配置、协调和实施。如ip地址、域名(网络实名、通用网址)、校园网络出口的统一管理、internet接入方式和带宽等。

(三)校园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和监督。

(四)制定校园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五)校园网及校内各业务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软硬件条件等技术规范的制订,对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六)各业务信息系统技术方案、校园网内各部门局域网建设及改造技术方案的审核、检查和验收。

(七)校内集中上网场所管理牵头单位,负责校内集中上网场所的技术审查、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学院党委办公室和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校园网上内容的管理,负责学院主网页的建设和管理、校园网公开发布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一)学院网站(www.scuvc.com、202.115.202.27)的总体设计、制作与发布。

(二)校园网内各部门网站及网页的监督、审核、培训。

(三)校园网上内容监管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的制定、监督和落实。

(四)协同其它相关部门对校园内各上网场所进行审查、监督及管理。

第七条 学院办公室和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涉及校园网工作的协调和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安全保卫处负责上网场所的治安管理及有害信息的案件处置。设立校园网络信息监控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网络信息的监控工作。

第九条 校内各单位负责校园网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对其内容负责。

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实验实训中心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学院未来的发展需要对学院闭路电视系统和校园网做出统一规划和设计。规划、设计经学院批准后对校园网建设具有指导作用,所有的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设计的要求,否则对该建设项目不予立项,不允许接入校园网。

第十一条 实验实训中心定期对闭路电视系统和校园网规划、设计进行修正。修正规划、设计时应听取和征求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的意见,修正方案须经学院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学院的通讯网络建设分成二个层次: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建设校园主干线路和各单位办公的基本接口;各单位负责单位内部网络的改、扩建。具体如下:

(一)学院各校区内新建筑物的弱电系统、旧建筑物弱电系统改造等凡涉及到闭路电视和校园网的,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建设和验收。

(二)单位内部的改、扩建工程由单位自行负责。实施前,各单位的网络设计方案和网络改、扩建方案必须按学院制定的网络技术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批,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未经实验实训中心审批和验收的工程,财务资产处不报销相应的网络建设费用,实验实训中心不提供网络接入。

(三)用于校园网主干的光缆、网络交换机、路由器及基础应用服务器等设备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管理。网络接入设备分置于各单位办公楼、教学楼等地,由各单位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实验实训中心监管。各接入单位为放置在该单位内的校园网络设备提供适宜的地点,并负责其实体的安全。各接入单位无权变更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维护的网络设备(包括位于节点机柜外的电源插头)和网络线路,或将本单位的设备放在主干节点机柜内,否则由变更单位承担擅自变更造成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校园网用户(单位或个人,简称用户)的接入网络有如下情况,必须向实验实训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审批并提出实施意见,批准后按实施意见进行。

(一)变更接入网络规模。

(二)改变网络拓扑结构。

(三)更换网络设备或进行网络设备调试、配置。

(四)变更网络服务功能或服务对象。

(五)变更网络服务应用程序或网络信息资源,特别是涉及全校的应用和资源变动。

(六)因维修等原因,可能对网络线路和设备造成损坏。

(七)其它有可能影响到校园主干网的变动和行为。

第四章 入网及使用

第十四条 用户必须合理使用校园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校园网的正常使用和利用校园网从事非法活动。保证做到有害信息不上网,发现有害信息时保留原始记录,并及时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和安全保卫处报告。

第十五条 z 职业学院校园网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用户应按相关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六条 入网用户应按规定填写有关业务表格,在实验实训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入网。用户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因泄露而出现安全事故,由帐号申请人负责。

第十七条 学院鼓励各单位积极利用校园网开展工作,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为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稳定、良好、适用的软硬件平台,并从技术上协助各单位做好网络信息工作。

(一)校园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在学院统一规划之下,根据本单位业务的要求和校园网的特性,遵循标准、实用、节约、可共享的原则开展。

(二)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须提交给实验实训中心,由实验实训中心解决方案所需的基础软硬件支撑条件,包括网络连接、服务器、数据库、存储等校园网基础软硬件平台内的软硬件资源。

(三)需要在网上建立公共服务器的用户,应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并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五章 网上信息资源

第十八条 学院的网上信息资源由实验实训中心统一规划和协调建设。

第十九条 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学院将建设部分基础资源网站。学院鼓励各部门自主建设网站(页),共同丰富和繁荣学院的网上资源,但应经学院审批。

第二十条 校园网上信息资源原则上应免费供校园网用户使用,确需收费的,须经学院批准。

第二十一条 校园网登载的内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学院秩序,破坏学院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其来源必须确实可靠:

(一)各职能部门要将本部门的业务最新动态及时送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后,上校园网进行宣传。

(二)学院的校园网络新闻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管理。

(三)校园网凡涉及新闻报道和具有新闻性质的各类信息的发布要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

(四)校园网所登载校外内容必须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网站,并要注明该内容来源单位和日期。

第二十三条 校园网可以登载文艺作品、影视作品,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得有侵权行为;其它挂靠网站一般不再登载相同内容的作品。

第二十四条 校园网挂靠的二级网站(校园网内除z 职业学院网站[www.sucuv.com、202.115.202.27),其内容由主办单位把关,责任自负。学院党委办公室要对其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发现与规定不符的,责成其删除。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校园网信息所涉及有关我院教学、科研、育人、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建议和意见,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进行实时搜集、分类整理和不定期通报,供学院领导参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电子公告服务(bbs)的管理。

(一)所谓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我院计算机网络上以电子布告牌(bbs)、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发布信息行为的服务。对在本校内利用计算机网络开展电子公告服务和利用电子公告发布信息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的要求进行。

(二)校园网挂靠的二级网站要切实加强对本网站(网页)信息内容的管理和监控,重点对电子公告栏(bbs)、留言版、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同时,要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严密监控bbs上发表的言论,凡发现不利于学院稳定、破坏团结、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要迅速报告学院党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并立即删除。

第二十七条 学院党委办公室要积极推进学院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牢牢占领网络思想宣传阵地。

第二十八条 对于我院校园网运行及网络信息方面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学院、社会和国家安全稳定的紧急事件;或由于其他重大事件的发生影响到我院校园网正常运行或校园网络信息的安全,并由此可能影响到学院、社会、国家安全稳定的事件,其处置工作要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z 职业学院维护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 部门业务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学院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协调责任。

第三十条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制定学院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必须遵守的各项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各部门建设业务信息系统时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建设学院数据中心,为各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公共基础数据平台。各业务主管单位按规定负责提供、维护、更新和使用数据中心的数据。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必须经过论证、立项、建设、测试才能投入正式运行。每个业务信息系统在投入运行时必须配套相应的管理措施,明确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办法,包括日常运行、维护、安全及管理等,保证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六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 关于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一)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二)校内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安全保密的工作要求,不得利用互联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凡存储含有国家机密文件、资料等内容的计算机一律不得接入校园网络。本单位、本部门科学研究方面的文件、资料、成果必须依据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科技成果密级评定方法》进行确定,如属国家秘密范围,不得进入互联网络,各单位、各部门涉密人员必须做好秘密文件、资料及涉密科研项目、成果的保管和备份工作,管好秘密源头。

(四)其它有关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的管理事项,参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四条 建立健全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建立日志留存制度。

(二)建立电子邮箱管理制度。

(三)建立网上巡查制度。

(四)建立网络案件报告制度。

(五)建立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签订部门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技术防范系统。

(一)安装有害信息过滤软件和反垃圾邮件系统。

(二)安装有害信息监测报警系统。

(三)安装网络信息审计系统。

(四)安装计算机场站防雷安全设施。

(五)机房、网吧、阅览室上网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第三十六条 建立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一)网络信息的监控工作主要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二)网络信息的技术防范系统安装、检测、行为审计工作主要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

(三)网络有害信息的案件处置工作主要由安全保卫处负责。

(四)学生工作处协助配合学院党委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作好网络信息的监控审计和网络信息案件的处置。

(五)学院党委办公室和学院办公室负责以上职能部门的协调交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以上职能部门对校园网络信息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确定党、政领导一人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人管理和维护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子网和单机,并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实验实训中心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十八条 各接入单位网络安全员应定期对本单位接入计算机进行系统维护,安全检查等工作,若因该单位接入计算机引发网络安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该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 学院党委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及实验实训中心将定期对各接入单位网络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保障校园网络安全运行。

第四十条 学院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和安全保卫处将不定期对接入用户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用户可先行停止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要求违规用户写出包含详细情况的书面检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警告。

(二)限期改正。

(三)取消连网资格3至60天。

(四)终止相应网络服务。

(五)建议学院相关行政部门或个人所在系、处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六)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向公安相关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z 职业学院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学院之前制定的有关网络管理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计算机设备

适配人群IT管理员,部门设备负责人,财务专员使用场景设备领用,机房运维,耗材更换
制定目的电脑老坏,影响干活。想让机器多用几年,系统不卡顿,大家上班顺顺利利。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管服务器、电脑、打印机这些设备的领用、使用、维护、报废。
职责分工it部牵头定规矩,各部门负责人管本部门设备,it人员日常检查,员工自己用好自己的机器。
禁止行为不准私拆零件,不准乱动别人电脑,不准带电插拔线,不准在机房抽烟,不准复印密件不审批。
检查与监督领设备先建档,每周清洁,每月查一次,没做到第一次提醒,再犯扣钱,耗材浪费照价赔,罚款从工资扣。

为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保证公司各 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此规定。

一、计算机设备是指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各种 功能卡、内存、硬盘、光驱)、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ups、扫描仪、传真机、 监控设备、考勤机等。

二、公司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并对设备的变更和领用进行记录。公司的 设备档案需集中存档。新增设备必须在领用前建立设备档案。公司设备的变更必须及时登 记备案。

三、计算机设备的配备原则

1、服务器、网络设备根据主机厂要求及区域要求配备;

2、复印机、投影仪各公司配备不得超过一台;

3、各公司机房(特别是有服务器的机房)及没有在机房的服务器必须配备 ups,财务 部关键电脑(台式机)需配备 ups;

4、打印机除售后前台、保险部外,其他部门原则上打印机全部共享使用,不单独给 某一个人配备。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申请;

5、传真机原则上每个店配备一台;

6、扫描仪原则上可配备三台,一台融资租赁使用、一台**使用(公用)、一台财务 使用(税务没有要求的暂不配备);

7、电脑的配备标准按照上海总部统一要求办理,电脑的配备原则为:

(1)笔记本电脑的配备原则为:店总经理、销售经理、站长、市场经理、大客户经 理、财务经理、主管会计、店人事负责人及内训师。各店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一台公用笔 记本电脑做为员工培训或出差使用;

(2)台式电脑的配备原则为:满足主机厂对电脑配备的最低要求外,融资租赁部、 网电营销、财务部、客服部、店面人事**部根据人员编制可申请每人一台电脑;保险部 除保险公司提供的电脑外,其余没有电脑的人员可申请配备;销售部除销售顾问外(展厅 经理、销售内勤等)可每人申请一台电脑;销售顾问在没有主机厂要求的前提下,销售顾 问可三人使用一台电脑;销售仓储可申请一台电脑;售后维修部除根据主机厂要求配备电 脑。其余岗位或各店所明确配备电脑数量的岗位可根据各店业务量酌情申请。

四、计算机设备的使用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必须首先办理领用手续,设备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 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负有责任。部门共用或为他人共用的计算机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被 指定人对这些设备的安全及完整性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 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

(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计算机中心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 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他外设。无特殊情况下

班后计算机设备必须关闭,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跟计算机中心备案。

5、要保证计算机使用环境通风,台式主机旁无杂物,注意防尘、防水、防潮。杜绝一 切火源,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计算机设备维护电脑维护:

1、计算机设备在长时间不用的情况下,请关闭计算机设备,并切断电源;

2、笔记本电脑不得在开机状态下进行移动,需要移动时,先将计算机进入休眠状态 或关机,否则由此引发的硬盘故障,个人支付购买新硬盘和数据恢复的费用。

3、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必须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及所有计算机设备。

4、计算机设备的启用应遵照以下顺序:先开总闸开关,其次开 ups 电源设备,第三 开打印机等外接设备,第四开显示器,第五开计算机主机;关闭时顺序相反。

5、各种设备与电脑主机连接时,必须是断电状态,否则有可能损坏设备。其中要特 别注意:绝对禁止在电脑和电脑外设都带电的情况下拆装打印机的通讯电缆。

6、每年对台式机主机进行一次除尘处理;

7、每周一对计算机进行表面清洁,定期清除计算机上的脏物; 复印机维护:

(1)、禁止私自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和非公司资料,重要原始凭证、公司公文、公司资 质材料等,需要部门主管核准方可复印扫描或发送传真,并且需要复印机管理人员核对无 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复印完毕后,无他人继续使用时,请按节能键进入节电模式。

(3)、为防止机器卡纸、禁止使用非复印纸、已褶皱复印纸、带订书针纸张。

(4)、注意保持机器周围清洁卫生,在每次使用后,请使用者自行清理产生的废纸、 脏纸。商业机密相关的废页、残页需要用碎纸机粉碎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5)、大量打印复印时,需要先打印复印一份,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份数 的操作,以避免大量纸张和耗材的浪费。如果发现不按此规定,造成使用设备大量输出: 排板错误、文字错误、格式错误稿件的情况,将按照耗材浪费程度,进行同等耗材价格的 惩罚性罚款,向**部缴纳罚金,不缴纳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设备原则上只对公司内部开放使用,外部人员如需使用,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方可使用,由设备日常管理员进行监督执行。

(7)、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日常清洁工作,由各公司**部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机器 外观清洁。

(8)、定期(如每季度或复印张数到 20000 张时)请专业公司进行内部清洁、维护、 耗材添加等工作;日常使用出现问题,由各公司 it 人员诊断故障原因,避免将小故障扩 大化,影响使用。

投影机维护:

(1)禁止在投影机附近吸烟,以防烟灰进入 lcd 的表面,令画面出现污点。

(2)禁止 关机后再开动,以防 灯泡受电压冲击,缩短使用寿命,如需要再使用应在关 机后约 5 分钟才再开机。

(3)禁止在用完投影机后就立刻关灯、关冷气兼拔出投影机的插头离开,应将投影机 继续插在电源上,令机器维持在待机状态,以便投影机继续开动风扇为灯泡散热,应在关 机风扇停止转动后再切断电源。

打印机、传真机、考勤机、监控设备等:定期进行设备的表面清洁,清除设备上的脏 物。

六、计算机设备报废制度

计算机设备报废需通过 oa 系统进行设备报废审批流程,设备报废原则为:

1、服务器、电脑原则上使用五年可申请报废(主机厂要求除外),五年之内如果不能 满足工作需求,则对计算机或服务器进行升级,计算机或服务器使用超过五年,如果还能 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如果不能够满足工作需求,经计算机中心核实后方可 申请。所有计算机或服务器报废后,各公司与区域计算机中心做好交接手续,由区域计算 机中心统一处理。

2、网络设备的报废则没有时间限制,网络设备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 则可以申请报废。

3、ups 电池组的使用年限为三年,使用三年后 ups 电池可申请更换,ups 主机头则至 到不能正常工作后,可以申请报废。

4、激光打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每个硒鼓的打印页数应在 2000 页左右;如果还能

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 报废。

5、针式打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打印头的使用寿命应在 3 亿次,如果还能够满足工 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6、复印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或复印总页数应在 250000 页左右,单个硒鼓的复印张数

应在 30000 张左右,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 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7、传真机的报废原则是 5 年或打印页数在 30000 页,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 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8、投影仪整机的报废原则 5 年,单个灯泡的报废时间为 5000 小时,如果还能够满足 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9、考勤机、监控设备等的报废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 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10、计算机设备由于个人原因丢失。

(1)、计算机设备使用第一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赔偿给公司或者购买一台跟所 丢失计算机设备相同的新设备;

(2)、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1-2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四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3)、电脑在使用 2-3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三的金额赔偿给公司或者 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电脑配置的电脑;

(4)、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3-4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二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5)、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4-5 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一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计算机设备;

(6)、计算机设备在使用 5 年以上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百分之五的金额赔偿给公 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七、本制度自 ____ 年 8 月 9 日起实施,由区域公司 it 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