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 适配人群 | 校医,乡村医生,基层执业医师 | 使用场景 | 学校卫生室,医疗执业管理,传染病报告 |
|---|---|---|---|
| 制度目标 | 让卫生室合规运行,方便检查验收,墙上挂齐五种制度。 | ||
| 职责分工 | 校方负责监督落实,医生按规章看病开药,护士配合执行操作流程。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上岗、不跨专业行医、病历要写清楚、医疗垃圾要烧掉、不能卖三无药品。 | ||
| 执行要求 | 全部制度喷绘上墙,尺寸60cm×40cm,日常照着做,上级来查要能马上说清每条怎么落实,每月自查一次。 | ||
根据学校卫生室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验收标准,须将下面五种卫生室规章制度上墙。
统一版面规格:
材料:喷绘
尺寸:60cm×40cm
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卫生室(站)的诊疗工作,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服从于该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无特殊情况必须正常应诊。
三、各类执业人员必须在各自执业范围内执业,不得跨专业执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及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五、执业人员一律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佩带胸卡上岗。
六、认真做好病历记录,做到细致诊断、正确用药。
七、对病人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对疑难病人和急救有困难的病人,及时转诊,以免误诊延误治疗。
八、对使用后可利用的一次性医疗塑料用品,进行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交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医疗垃圾必须进行焚烧。
九、卫生室(站)内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十、认真执行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不得推诿或拒绝。
十一、经常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及科普知识的宣传。
十二、购置的药品和其它医疗用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不得购买或使用“三无”产品。
医生职责
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做到依法执业,工作尽职尽责。
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四、认真学习、运用国内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五、热情接诊,态度和蔼,诊查细致,治疗及时。
六、发生重大疫情或险情时,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配。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厨房卫生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厨师,切配工,洗碗工 | 使用场景 | 厨房操作,食品加工,餐饮后厨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厨房发臭、长虫、食物变坏,让做出来的饭菜干净能吃。 | ||
| 职责分工 | 厨师长盯卫生,清洁员每天扫三次,领班检查抹布刀具,专人管杀虫剂。 | ||
| 核心条款 | 生熟分开、垃圾当晚倒、抽油烟机定期洗、手要勤洗、不抽烟打喷嚏对着菜。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查一遍,中午和下班各扫一次,主管随机翻垃圾桶看盖子,记录本上签字。 | ||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7、凡易腐坏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2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x小学卫生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任课教师,卫生员 | 使用场景 | 课间操管理,教室清洁,座位调整 |
|---|---|---|---|
| 制度目标 | 让学生身体好一点,教室干净点,学习舒服点,老师上课也顺心点。 | ||
| 职责分工 | 校领导管总,卫生小组查卫生,班主任调座位,老师教姿势,值日老师扫办公室。 | ||
| 核心条款 | 每天做操,按时下课,勤洗手剪指甲,不乱丢垃圾,不涂墙,不带零食进教室。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检查卫生,每周小结,每月评比;眼保健操天天做,座位每月调一次;检查结果要公布,评比结果算进班主任考核里。 |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教师应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课内外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应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上好体育体活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学校应落实专人负责学生的两操评比,并适时公布评比结果。
3、教师要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班主任每月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各科教师要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教职工负责。
2、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各班教室及清洁区的日常卫生由校有关部门组织班级卫生员进行检查,每天检查,每周小结,每月评比,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班主任及文明班集体的评比。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指导与记录,期末进行必要的考核奖励。
突击性卫生检查(如迎检、节前等的全校性搞卫生),组织有关领导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3、全校教职工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净化和美化。
4、教职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
1、仪容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上学,随身带好手帕或纸巾。
2、不留长指甲,不染发,不烫发,不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
3、勤洗澡换衣、勤洗头理发,勤洗手剪指甲,勤刷牙漱口。
4、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包装袋,不涂污墙壁。
5、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在教室、小店外面边走边吃、边玩边吃零食或饮料。
6、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精神饱满,动作准确。
7、不在校园里追逐打闹,不随意坐在地上,不玩沙子和泥土。
二、教师集体办公室卫生标准:
1、有序摆放室内的桌椅、书柜等,无损坏。
2、室内物品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污渍,墙壁上无个人物品的粘贴与蛛网积尘,室内无个人大件物品摆放。
3、室内有卫生值日教师,废物垃圾天天清除,使用完公共卫生工具后按要求放回原处。
4、教师办公桌上无烟缸,工作时间教师办公桌上无小吃零食堆放。
三、教室及清洁区卫生标准:
1、班级有学生值日与检查制度,教室及清洁区天天有人清扫,并确保质量。
2、保持室内讲台、厨柜等桌内外物品整洁、有序。
3、学生课桌完好、排列整齐,桌面无刻画,桌内无废弃物,。
4、教室地面无纸屑废物;墙面无脏污,无蛛网积尘,新油漆的墙面无明显的人为损坏。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办公区域卫生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专业成员,点检员,设备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日常办公,仓库管理,设备点检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每天上班前收拾好自己桌子,电脑键盘都擦干净,办公室看着清爽点,别乱贴东西,公司脸面好看些。 | ||
| 职责分工 | 个人管自己桌椅柜子;值日人员管公共区卫生和监督;点检员管仓库货架;大家都要配合值日安排。 | ||
| 核心条款 | 上班前5分钟打扫个人区;电脑键盘天天擦;椅子推回桌下;柜门关好;不乱挂东西;纸屑进篓;禁烟;水不滴地上。 | ||
| 执行要求 | 值日两人一组轮着来,早8点到次日早8点;交接时没达标可拒接班;下班关门窗电源;不配合扣绩效2-10分;表扬就加分。 | ||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卫生
1、专业成员上班前5分钟打扫个人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及物品,保持办公桌及桌面上、个人柜物品整洁整齐。
2、个人物品、个人办公桌、椅、个人文件柜、个人更衣柜卫生属个人负责,必须保证时刻整洁,离开办公室,椅子推至桌下,物品必须按定置图放置,电源插座放置在办公桌左下侧物品柜后;除定置图上物品外其余物品不得摆放;个人柜严格按定制要求摆放,不得将柜门敞开,柜门必须保证能随时打开。
3、每天早上擦洗一次自己使用的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勤擦洗自己所戴安全帽,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整洁。
4、不在办公室墙壁乱悬挂、张贴什物。
二、公共卫生维护
每天由值日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公共卫生,专业每一位成员有义务予以配合、维护。
1、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
2、专业成员不得在办公室内、仓库区域抽烟,保持空气清新。
3、不乱倒茶水,更不能将水滴到桌面上和地上。
4、仓库货架卫生及摆放责任到人,由相关点检员或设备负责人管理,必须保持整洁整齐,货架以外不得摆放备品备件;仓库公共区域卫生因故影响者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5、工作完毕回到办公室时工器具、备品备件、衣物、鞋、帽、手套等,要做到定置摆放。
6、无人办公桌面的卫生及整理。
7、当天办公室开水由值日人员负责。
8、公共区域卫生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三、卫生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窗帘)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空调上无浮尘; 水杯、文件夹、货架、宣传牌、门、条椅、衣物柜摆放整齐。
5、个人柜、公用柜内外无浮尘、污迹,柜内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柜顶、表面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
6、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保温杯无茶锈、水垢,个人名字统一向外摆放;办公桌下线缆捆扎整齐,无杂物。
7、桌椅摆放端正,座套、个人隔断干净整洁。
8、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摆放端正,无灰尘、浮土。
9、办公室墙面、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值日人员职责
1、周一至周五,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值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2、值日时间:当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夜间由当天夜间值班人员负责保持。
3、负责区域:本专业办公室、学习室、仓库。
4、按值日表排列轮流值日,并于第二天早上8点进行交接。后一天值日人员有权利监督前一天卫生状况,并督促当日值日人员整改;如接班卫生状况没有达到卫生标准,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在上班期间造成的,由前一日值班人员负责整改,在夜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造成的,由值班人员负责整改。
5、当天值日人员下班时要负责关好门窗,监督班组成员关掉电脑及显示器电源。如因此被公司和部门考核,同等标准考核当日值日人员。
6、值日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督促并监督本专业每一位成员做好班组卫生管理工作。
7、值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其他成员未认真配合,专业将实际情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如影响到公司或部门考评,将加倍考核;受到领导表扬和肯定或为专业做出特殊贡献,当月绩效嘉奖2-10分次。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办公室卫生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行政后勤人员,部门卫生负责人,保洁外包人员 | 使用场景 | 办公区域清洁,卫生间日常保洁,公共区域维护 |
|---|---|---|---|
| 制度目标 | 让办公室干净整洁,大家上班舒服点,减少细菌滋生,看起来也专业点。 | ||
| 职责分工 | 各部门员工负责自己区域卫生,保洁员管公共区,部门领导每周检查,公司领导每月抽查。 | ||
| 核心条款 | 地面门窗要干净,垃圾及时清,办公桌只放必需品,电脑下班关机,卫生间便后冲水。 | ||
| 执行要求 | 周一、四早上打扫,每天自己整理桌面,领导不定期检查,不达标就罚款,罚金从工资扣。 | ||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一楼走道、二楼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楼梯及扶手、办公楼前水泥走道、厂区南北走道;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三、制度内容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6)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每周的周一和周四早晨上班后,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三、检查及考核
1.每周由部门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30元/次。
2.公司领导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部门负责人30元/次。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参见其他部门另行规定。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每天打扫三次,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3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3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c茶楼卫生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茶艺服务员,仓库管理员,销售员 | 使用场景 | 茶座服务,茶品仓储,散装销售 |
|---|---|---|---|
| 制度目标 | 让茶座、仓库、销售都干干净净,茶品不坏不生虫,客人喝得放心,员工干活有规矩。 | ||
| 职责分工 | 卫生管理员天天查,部门组长每周查,库管负责验收茶品,服务员管好自己手和衣服,保洁阿姨按时扫地消毒。 | ||
| 核心条款 | 茶桌要擦亮,地面不能有灰,茶具必须洗 煮 盖好,水要烧开,茶品不许过期、不许混放、不许落地堆。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扫两次地,每周大扫除一次;茶具用完马上洗,水必须煮沸;检查发现脏乱差,先教育再扣钱;记录本要天天写清楚。 | ||
1、茶座卫生制度
① 茶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卫生间。
② 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 不销售变质、生虫茶品。
④ 茶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 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服,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泡茶的水必须煮沸。
⑦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2、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① 茶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冷藏、消毒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 茶品应分类,分架,各类茶品有明显标志,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茶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茶品;
④茶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 茶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 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3、 茶品销售卫生制度
① 销售定型包装茶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茶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茶品;
② 销售茶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茶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茶品;
③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茶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茶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④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⑤ 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茶品,严禁乱堆、乱放茶品及其他杂物。
4、 茶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 古铭轩茶楼中式装修设计机构认为采购的茶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茶品;
②采购定型包装茶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③ 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物品混装、混运。
④茶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5、 除害卫生制度
①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②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③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6、 茶楼中式装修设计时卫生检查制度
① 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② 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③ 发现卫生不合格者进行教育和经济处罚。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专职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职业卫生主管 | 使用场景 | 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区,有毒有害作业 |
|---|---|---|---|
| 制度目标 | 保护职工健康,减少职业病,让企业安全发展。 | ||
| 职责分工 | 集团安环局监督,青岛院和防治中心干活,各企业副经理管事,设专门部门负责。 | ||
| 核心条款 | 防尘毒噪声要达标,防护设施不能停用,改工艺得先报批,新员工培训要有消防内容。 | ||
| 执行要求 | 健康监护每年做,监测数据按时报,公告牌挂现场,检查要进安全评比,规划计划要年年写,奖励干得好的人。 | ||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规,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健康,促进石化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业卫生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研三结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二 宣传与培训教育
第一条 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把消防安全纳入宣传计划,新闻、电视等宣传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安全教育的义务,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第二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职工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劳资、人事等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第三条 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
第四条 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三 管理
第一条 各企业要认真实施《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职工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因素及后果和预防措施应预先告知劳动者。
第二条 将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安全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
第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生产性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要有职业卫生部门参加,严格执行卫生部卫监发(1994)第28号《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做好卫生预评价。
第四条 劳动作业场所监测数据,要按时上报给企业主管领导、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并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
第五条 各企业按时做好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3—5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
第六条 对在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研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七条 各企业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备案。
第八条 归属集团公司领导的非直属企业含有尘、毒、噪声、射线等危害的单位,也要相应开展好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工作。
四 防护措施
第一条 粉尘作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按照防尘的“八字方针”,水、湿、密、风、管、保、查、革综合治理措施,降低作业点粉尘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第二条 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和尘毒作业,不得转嫁给集体或个人。
第三条 企业若改变产品原料或工艺流程,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并预先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听取他们的意见,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企业的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未经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停用。
第五条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备。
第六条 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使噪声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五 组织机构与经费
第一条 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负责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集团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和职业病防治研究中心受安全与环保监督局的委托,负责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的具体工作。
第二条 各企业应有:1名副经理(副厂长))主管本企业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工作,并确定一主管部门统管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工作。
第三条 根据需要各企业可设置职业病防治所(科、组),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仪器设备。
第四条 各企业要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监测工作,定期上报。
第五条 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列入年度计划,予以保证,专款专用。
六 消防组织
第一条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实行专业化管理,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消防队在企业主管安全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 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 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3. 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
4. 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6. 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7. 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部位和要害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三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8. 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9. 设有气防站的消防队,应负责本单位的气防工作;
10. 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消防和安全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应参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的要求,建立学习、训练、执勤、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
第四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1. 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 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 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七 灭火救援
第一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二条 企业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1. 使用各种水源;
2. 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 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5. 调动企、事业单位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6. 向公安消防部门和集团公司消防联防单位请求增援。
第三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四条 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第五条 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后,应依照规定要求对方补偿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
第六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事项。
八 基础设备与装备
第一条 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企事业单位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上报企、事业单位建设规划,必须同时上报消防规划。
第二条 石油化工企、事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要积极采用和推广成熟的消防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完整好用。
第三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破拆、照明、举高等特种消防车和重型消防车;通讯、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要满足战备和防灭火的需要。
第四条 要确保消防资金的投入。教育、科研、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和基本建设等专项费用中,都应将消防方面的费用列入计划。
九 火灾预防
第一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条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码头、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第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的消防部门应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四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 企、事业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直属企、事业的下属各单位,包括后勤、服务单位、“三产”分离企业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应当结合集团公司有关关键部位及要害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
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单位除应当履行上款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
2. 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记录;
3. 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六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七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 严格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作的消防产品。
第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十 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一条 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凡《消防法》中已经作出规定的,按《消防法》中的规定进行;违反《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 直属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消防法》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制定内部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违反集团公司防火防爆十大禁令,在上述场所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的;
2. 未经批准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3. 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或者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的;
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 埋压、圈点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7. 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或故意阻碍消防车(艇)通行,影响火灾扑救的;
8. 有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9. 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 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企、事业单位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1. 本单位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了《消防法》的;
2. 无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
3. 消防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的;
4. 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因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发生火灾事故的;
5. 设备带病运行,不按规定检修,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 作业环境不安全,消防设施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的;
7. 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8. 不按设计施工或擅自降低防火等级,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 未经完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 发生火灾事故后仍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十一 附则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依据《消防法》和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人员,工程部人员,物资部人员 | 使用场景 | 保温作业,焊接作业,爆破作业 |
|---|---|---|---|
| 制度目标 | 管住粉尘作业,保护员工不被粉尘伤到肺,让干活时有防护、有检查、有记录。 | ||
| 职责分工 | 总工牵头的领导小组定方向;工程部管落实;人力管培训发用品;物资管采购;办公室管体检建档;工会监督提意见;项目部现场执行。 | ||
| 核心条款 | 未成年人不能干;有肺病等毛病的人不能干;不准在粉尘地吃饭喝水;必须用合格防尘口罩;高粉尘区域要用送风面罩;开工前必须做危害识别和措施交底。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编好技术措施并交底;安全员和工会监督员要查措施是否到位;进密闭空间必须测粉尘、通风、办票;防护用品专人定期检查保养;检测人员分阶段测浓度;罚款从重到轻对应不同违规行为。 | ||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粉尘作业过程的控制,以及作业防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____-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gb5817-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
华东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实施细则
3 职责
3.1 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由公司总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3.2 工程部是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工程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作业工程项目进行危害识别,确定应落实的防护措施;负责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粉尘治理的工作经验。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的培训工作。
3.4 物资部负责组织防尘用品合格供方及定点单位的评定;负责防护用品、设备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维修和送检等管理工作。
3.5 综合办公室负责粉尘治理作业中职业卫生的管理。负责员工的健康检查、健康评定和健康档案的建立和接触粉尘人员的统计管理工作。
3.6 工会负责监督职业卫生工作的执行情况。 参与并监督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负责收集、反馈员工对防尘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负责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宣传工作。
3.7 项目部负责执行公司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组织作业过程的粉尘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粉尘危害控制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防尘技术措施及防护措施;负责防尘用品使用计划的申报工作;检查、监督、纠正现场作业人员粉尘作业行为。
4. 粉尘作业安全管理
4.1 常见的粉尘作业
常见的粉尘作业一般分为:
a) 保温作业;
b) 焊接作业;
c) 爆破作业;
d) 除锈作业;
e) 油漆作业;
f) 清扫作业;
g)检修作业。
4.2 粉尘分类
a)按粉尘的性质分类: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b)按粉尘颗粒的大小分类:灰尘、尘雾、尘烟。
c)按光学分类:可见粉尘、显微粉尘、超显微粉尘。
4.3 粉尘作业的管理
4.3.1 人员要求
4.3.1.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4.3.1.2有下列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a) 各种类型活动性肺结核病。
b) 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
c) 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d) 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4.3.1.3对接触粉尘作业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4.3.1.4不应在粉尘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4.3.2 防护要求
4.3.2.1 凡涉及粉尘作业的施工项目,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器具、通风设备应齐备。
4.3.2.2 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空气过滤式防尘口罩可选择免保养型防尘口罩如:普通式、呼气阀式、焊接专用式等。
4.3.2.3 在进入设备容器、深井、隧道内进行粉尘作业前,应经检测人员(或委托环保部门)用监测仪器测定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并进行强制通风或水抑尘,降低粉尘浓度。
4.3.2.4 在进行有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足够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防尘口罩、半面式(全面式)防尘面罩、动力送风防尘面具、供气式面具)和预防性保健药品。
4.3.2.5 粉尘作业或扬尘点,应采用水、风(通风)等综合的职业卫生技术措施来做好防尘工作。不应在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3.2.6 对粉尘严重的作业部位(如:前后炉膛、未部受热面、空预器、燃烧器层及以下区域等)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过滤式口罩如:半面式(全面式)面具,或供气式的送风半面(全面)式面罩,进行有效的个体防护措施,不应配戴空气过滤式免保养型防尘口罩进入上述作业部位。
4.3.3 过程控制要求
4.3.3.1 凡涉及粉尘作业的施工项目,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时对作业环境进行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制定防止粉尘危害的职业卫生技术治理措施和防护措施,经安全员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员审核,报项目总工批准,必要时须公司工程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
4.3.3.2 作业前,专业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负责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中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交底,使每个作业人员心中有数,并作好交底记录。
4.3.3.3 劳动保护监督员和技术人员应在作业前检查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中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只有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中职业卫生措施已交底、且正确无误落实情况下,方可同意开工,否则有权阻止施工。
4.3.3.4 凡进入设备容器、深井、隧道内进行粉尘作业,应到项目安全部门或业主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热力机械工作票”,作业人员必须按防护要求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等。
4.3.3.5 在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措施同时,作业人员应做好现场设备的防淋保护措施,如电器开关、电器设备等。
4.3.3.6 粉尘作业人员工作时应按作业环境粉尘浓度测定结果,配戴适宜的防尘用品。
4.3.3.7 作业人员使用的防尘保护用品,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除免保养型防尘口罩外的(不属消耗类)防尘保护用品必须落实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和保养。
4.4 防尘技术措施
4.4.1一切粉尘作业活动必须有防尘技术治理措施和防尘保护措施,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作业。
4.4.2保温作业过程中,除必须做好防材料散落的措施外(大面积保温作业必须设置尼龙围网或彩条编织布来阻挡扬尘),并应自上而下对不同作业部位喷水抑尘,并及时清理干净,为防止二次扬尘还应定期洒水。
4.4.3粉尘作业应尽量避免同其他作业活动交叉进行,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应做好隔离措施和防尘措施作业后,并经安全员确认,才可进行作业。
4.4.4通风不畅的作业区域,应安设通风换气装置及空气净化设施。
4.4.5 在机务检修作业前,需进入容器内作业的(如:前后炉膛、部受热面、空预器、磨煤机内等),必须对容器内进行水冲洗,并进行通风,佩戴适宜防尘防护用具才可作业。
4.4.6在容器外部作业(如:空预器、磨煤机、煤粉管、灰斗、燃烧器层及以下区域等),可用水对拆除设备后的检修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喷淋,并及时清扫干净。
4.4.7检测人员需分阶段用监测仪器按时测定检修现场和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从中查看粉尘的危害程度,为防尘工作提供依据,确保作业环境符合要求。
4.5 防尘防护用品的采购
4.5.1由专职粉尘治理管理人员负责会同有关人员来确定防尘防护用品,并由物资部门统一采购。
4.5.2所采购的防护用品,必须是公司物资采购合格供方或定点单位所提供的产品。
4.5.3 各项目应在年初或新开工项目开工前(至少一周)根据工程进度及分项情况做好年度(工程项目期限)防尘防护用品的定购计划,包括实际需要规格、型号等,并报物资部门予以采购。
4.5.4各项目应按规定做好防尘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4.6 健康管理
4.6.1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员工,按《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4.6.2 对新发现的病人,要建立个人病案和随访制度,以控制病情发展,病情诊断按《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6.3 对于疑似尘肺(o )和i期尘肺病人,按劳动部发(96)266号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应作为观察治疗重点,做好尘肺二级预防工作。
5 培训
5.1职业卫生培训应当作为企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培训规划。
5.2对各级管理人员应进行劳动保护法规、劳动保护科学管理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与职业危害基本知识的培训。
5.3检测管理技术人员应进行预防性工业卫生监督、监测技术方法的培训以及职防人员应进行尘肺病治疗技术的培训。
5.4员工应定期进行劳动保护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及培训。
6 奖惩
6.1对在粉尘治理及防治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2对违反《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及《华东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实施细则》和本管理标准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
6.2.1不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ohsms)的有关程序要求对作业环境进行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制定防止粉尘危害的职业卫生技术治理措施和防护措施,对技术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6.2.2 粉尘严重作业部位未经检测,不落实防尘措施,强制作业人员作业,对违章领导处以300元罚款。
6.2.3 不按规定在粉尘作业场所正确配戴防尘用品,对违章者处以100元罚款。
6.2.4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中防尘技术治理措施作业前不进行交底,对技术员处以100元罚款。
6.2.5 发生违章被指出后仍不改正,对违章者处以200元罚款。
6.2.6 进入设备容器、深井、隧道内进行粉尘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热力机械工作票”,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6.2.7 作业时,未按安全措施要求实施防尘措施,或在实施防尘措施时未对设备防护(防淋、防撞)措施进行落实,视情节轻重,对工作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
6.2.8 仓库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防尘用品,对仓库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6.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致使企业、投资者和员工利益受损失,情节严重的,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4 对违反本标准的项目单位,根据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予以考核。6.5 所罚款额全部用于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
7 记录
7.1下列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7.1.1安全施工作业票。由安全部门提供表式,施工单位形成和保存记录;
7.1.2风险控制计划表(rcp)。由技术部门提供表式,施工单位形成和保存记录;7.1.3安全措施交底记录。由安全部门提供表式,施工单位形成和保存记录;
7.1.4物资采购申请表。(个体防护用品采购单独制单)由物资部门提供表式,施工单位形成记录,物资部门保存;
7.1.5接触粉尘作业人员个人健康档案记录。由医务部门提供表式并形成和保存记录。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食品粗加工及切配卫生
| 适配人群 | 厨房主管,粗加工员,食品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餐饮加工,食材预处理,厨房分区 |
|---|---|---|---|
| 制度目标 | 防止食品在粗加工时被污染,保证原料干净卫生,让做出来的饭更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餐饮单位负责人管整体,厨师长盯现场操作,员工按要求干活,保洁员负责工具清洁消毒。 | ||
| 核心条款 | 肉水产蔬菜要分池洗,工具容器分开用,有标志;腐烂变质的不能用;禽蛋要洗或消毒。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检查设施,操作中随时保持清洁,用完工具马上洗消,每班记录清洗消毒情况,主管不定期抽查。 | ||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餐饮业卫生管理组织卫生
| 适配人群 | 凉菜厨师,洗消人员,采购专员 | 使用场景 | 凉菜制作,餐具消毒,食品采购 |
|---|---|---|---|
| 制度目标 | 管好餐厅各个地方的卫生,不让苍蝇蜘蛛乱飞,不卖坏掉变质的食品,大家吃饭更安心。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带头抓卫生,专人管食品卫生,各岗位员工按自己活儿负责打扫消毒。 | ||
| 核心条款 | 餐具必须洗完再消毒,生熟分开处理,凉菜间不能进生东西,变质食品坚决不卖。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扫两次地,每周大扫除一次;每道工序做完马上清洁工具;卫生员天天查,记录问题并整改;月底老板带队全面检查。 | ||
一、卫生管理组织构成:单位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组织机构至少由3人组成。
二、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卫生制度: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2.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①.做到专人、专用冰箱、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 、冷藏等设施。室内温度不超过25c°。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蔬菜、水果等必须洗净后进凉菜间。
3.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①.清洗池做到肉类、水产品、蔬菜类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4.烹调加工卫生制度。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上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⑨.应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5.食品切配加工卫生制度①.所有原辅料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使用。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6.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①.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保持运转正常;②.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⑤.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食品销售卫生制度①.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②.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包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顾客使用的餐具必须保证消毒和清洁。④.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⑤.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8.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①食品采购必须索证、登记和检查验收。②.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③.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及定点屠宰证明;④.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⑤.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9.除害卫生制度①.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6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②.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③.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10.卫生检查制度: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1.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本单位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2.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13.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①.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②.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③.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④.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⑤.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⑥.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14. 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③.面食间清洗水池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15. 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①.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16.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①.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②.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④.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⑤.不售变质、变味食品。⑥.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⑦.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⑧.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7. 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①.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②.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④.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⑦.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⑧.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18. 餐具用具洗消毒卫生制度①.专人负责。②.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③.设有洗、刷、冲三个水池,并有标志。④.热力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⑤.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⑥.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时消毒、冲洗、保洁。
19.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①.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②.需索证食品种类:米、面、油、畜禽肉类、酱油、食醋、食盐、味精、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③.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定点屠宰和兽医检疫证明,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④.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⑤.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20.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①.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②.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③.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④.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⑤.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⑥.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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