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院务办人员,院办主任,部门秘书 | 使用场景 | 高校行政办公,公文传阅管理,文件立卷归档 |
|---|---|---|---|
| 制度目标 | 让文件少点、快点、好点,帮大家干活更顺手。 | ||
| 职责分工 | 院办公室管签收、编号、保管、分转、销毁;院办主任阅签把关;各部门负责人签收文件。 | ||
| 核心条款 | 所有文件必须院办登记;外出带回文件马上交;传阅要登记;过时文件定期清理。 | ||
| 执行要求 | 当天或第二天送文件;急件立刻呈报;传阅最迟两天;借阅要登记,阅完马上还;销毁要领导监督。 | ||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发文、文件、资料。本学院各类文件统一由院办公室管理、存档。
1、公文的签收
⑴学校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院务办登记签收。
⑵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2、公文的编号保管
⑴签收后应及时做好的文件的分类登记、整理、保管,并建立电子文档目录,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⑵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单一问题的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
⑶本学校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院务办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⑴正式文件均需由院办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院办人员分送领导和有关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有关部门阅办。批办后的文件,要根据批办意见及时办理或传阅,保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传阅完毕。相关发文发放后,应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收。
⑵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院务办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⑶加速文件运转,行政工作人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⑷内部传阅文件,应履行登记手续,传阅文件的人对借阅的文件有保管责任,阅后应及时归还,防止泄密、丢失。
⑸各部门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学院下发的各种文件,并做好日常文件立卷管理工作。
4、文件的销毁
⑴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院务办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⑵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某职业学院学生食堂
| 适配人群 | 食堂管理员,炊事人员,卫生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学生就餐,食堂监管,食品留样 |
|---|---|---|---|
| 制度目标 | 让学生吃上干净饭,不拉肚子,价格别太贵,食堂别乱糟糟。 | ||
| 职责分工 | 后勤处管全面,食堂管理员天天盯卫生和操作,炊事员自己守规矩干好活。 | ||
| 核心条款 | 不买不卖不变质食品,生熟分开要标清楚,餐具必须消毒,饭菜留样不能少。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查卫生,每周看记录,每月大检查,学生投诉马上回,记录本得写全写实。 | ||
职业学院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1、负责对食堂炊事人员的全面管理,保证按时、保质、保量供应三餐。
2、做好饭食的卫生工作,不购进、不出售、不加工变质食品。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炊事人员卫生、餐具消毒等制度的实施。
4、准确合理的制定饭菜价格,力求物美价廉。
5、检查食品留样及规范与否;留样记录情况
6、检查记录食堂生熟分开执行情况。包括:冰箱存放是否生熟分开,案板使用是否生熟分开,盛具容器使用是否生熟分开,刀具使用是否生熟分开及以上用具有否明显标识。
7、保证食堂无鼠、无虫、无霉烂、无变质食品,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
8、检查记录食堂的仓库,是否按区分类、隔墙、离地存放物品。物品存放是否整齐有序,标识是否明显,有无摆放私人物品。
9、检查员工的健康证、食堂卫生许可证有否冒用和过期,工作衣帽是否整洁统一。
10、检查有无窗口违规收取现金,保证各个餐厅刷卡消费。
11、检查食堂员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妥善及时处理学生投诉。
12、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
| 适配人群 | 系办公室主任,教务员,系(部)主任 | 使用场景 | 教师档案查阅,系部档案归档,档案安全保管 |
|---|---|---|---|
| 制度目标 | 让教师业务档案更安全、更保密、更好找。 | ||
| 职责分工 | 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系主任领导。系办主任负责,教务员具体管。跟人事处要配合好。 | ||
| 核心条款 | 专人保管,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统一封面样式。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 | ||
| 执行要求 | 查档要审批,系主任同意才行。只能就地看,不外借。特殊情况要批准、登记、按时还。不能涂改、泄露内容。 | ||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系(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系办公室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事处搞好协调工作。
2.系指定专人(一般为教务员)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3.系办公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及时建档。
4.教师业务档案的封面、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5.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系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6.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7.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系主任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8.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9.本规定由土木工程系负责解释。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某职业学院食堂粗加工
| 适配人群 | 食堂粗加工员,餐饮后厨人员,食品处理工 | 使用场景 | 食堂粗加工,食品原料处理,生熟分区操作 |
|---|---|---|---|
| 制度目标 | 防止食堂粗加工时肉菜混用,避免交叉污染,保证食材干净卫生。 | ||
| 职责分工 | 食堂主管负责监督执行,厨师长管日常检查,保洁员管卫生清理,采购员管蔬菜摆放。 | ||
| 核心条款 | 肉和菜要分开洗、分开切、分开装;容器用完必须消毒再用;蔬菜不能放地上。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操作中随时自查,下班前统一清洗消毒,主管每周抽查三次,记录在本子上。 | ||
职业学院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某职业学院音乐放松室
| 适配人群 | 心理教师,辅导员,音乐治疗师 | 使用场景 | 心理放松,团体辅导,个体咨询 |
|---|---|---|---|
| 制度目标 | 让同学好好做音乐放松,不乱来,保护设备,保持安静。 | ||
| 职责分工 | 教师负责安排项目和登记,管理员管设备维护,同学要配合遵守规则。 | ||
| 核心条款 | 先登记再进屋,不能吵闹,一次最多两小时,不准干别的事,不能碰系统软件。 | ||
| 执行要求 | 每次都要登记签字,老师现场监督,管理员每天检查设备,每周清查一次使用记录,违规要记名字报给辅导员。 | ||
职业学院音乐放松室管理制度
一、凡是需要进行音乐放松的同学,需与教师共同确定放松项目并且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音乐放松室。
二、进行音乐放松的同学,要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不要高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进行音乐放松时,一次最多不要超过两个小时,如确有需要或对其他放松项目很感兴趣,可以下次再来。
四、音乐放松室是专门用于大学生进行心理放松的场所。因此,不要在音乐放松室上网、玩游戏查资料等,不能够做与音乐放松无关的事情。
五、参与音乐放松的同学,应自觉爱护音乐放松系统的设施设备,不得对音乐放松的软件系统进行擅自查看、修改或删除等非法操作,一旦发现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六、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七、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某职业学院教学楼使用
| 适配人群 | 门卫值班员,教务科人员,班主任 | 使用场景 | 教学楼出入,教室使用调度,夜间熄灯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教学楼更安全,上课不被打扰,环境干净整齐,大家进出有规矩。 | ||
| 职责分工 | 门卫管进出和巡逻,教务处排课和查设备,总务处修东西,保洁员扫地擦窗,班主任管班级钥匙。 | ||
| 核心条款 | 不准乱进楼,不准私拉电线,不准大声吵闹,不准穿拖鞋进楼,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吸烟玩手机。 | ||
| 执行要求 | 门卫每天按时开关灯锁门,保洁员天天打扫,教务处每周检查卫生和设备,发现坏的马上报修,谁弄坏东西谁赔钱。 | ||
职业学院教学楼使用管理制度
为创建学院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学楼正常的教学秩序与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进入教学楼时,服从门卫值班员的管理,未经门卫允许的非本校人员不准进入教学楼内。
2、门卫值班人员有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不听劝阻者,报校综合办处理。
3、教室内的吊扇和投影仪与电脑等设施,不得私自拆卸。如有故障,由教务处通知总务处安排维修。
4、除教学实验外,在教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二、作息制度
1、教学楼实行统一熄灯制度。作息时间为:6:30~22:30。晚上23:00准时熄灯。
2、上、下课时间由网络中心通过电脑设置,时间控制仪自动控制打铃。晚上关门前十分钟打预备铃(短铃声),关门时打长铃声。
三、教学楼秩序管理
1、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或调换教室。
2、教学楼是教学场所,务必保持安静,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3、不得在教学楼内或周邻举办舞会及影响教学自习的其他活动。
4、全校师生要维护好教学楼内外墙壁的整洁美观,保持教室内桌椅的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及杂物,不准乱堆、乱倒垃圾。
5、进入教学楼必须衣着整齐,凡穿背心、裤衩、拖鞋者不得进入教学楼。
6、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在上课时不准接听手机。
7、全校师生应爱护教学楼内一切公共设备设施,损坏公物要按市场价赔偿。
8、上课结束,教务科要检查多媒体关闭、锁门等情况。
四、门卫服务
1、劝阻闲杂人员进入教学楼,来办事人员需登记进入。
2、及时做好教学楼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设施报修事宜。
3、配合邮政局工作人员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4、做好楼内每天安全巡视和维护教学楼的公共秩序工作。
5、对学生遗留物品要做好登记、保管和认领工作。
6、严格遵守考勤和值班制度,按时送电和断电,每晚熄灯前检查教室门窗关闭情况。
五、保洁服务与要求
1、保洁要求:使用过的教室每天需清除桌内废纸并清扫地面。楼道、大厅、楼梯、卫生间每天清扫拖擦一次。
2、保洁标准:地面及楼梯无积灰、无积水、无污渍;楼梯扶手无积尘;墙面无污迹;墙角无蛛网;公共部位的窗户整洁明亮;卫生间内无污物、无异味;垃圾箱每日清理。
3.不准私拿或私自处理学生遗弃的物品和楼内公物;拾到学生的物品要上交,不可自行处理。
4、教务处每周对教学楼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一周卫生情况以及设备情况,并填写检查情况表。
六、教室钥匙管理
1.教务科保管一套教室钥匙,用于安排教室上课,开关多媒体设备。
2.门卫保管一套教室钥匙,用于开锁教室门(开锁教室门时间,
上午:7:30―12:00;下午:1:30―5:30)及卫生保洁。
3.各班固定用教室的钥匙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职业学院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某职业学院食堂食品试尝留样
| 适配人群 | 食堂管理员,厨房负责人,食品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师生吃坏肚子,留下饭菜当证据,万一出事能查清楚原因。 | ||
| 职责分工 | 食堂管理员安排人试尝,厨师负责留样,保管员管好冰箱,登记表谁试尝谁填。 | ||
| 核心条款 | 每顿饭都要留样,标清楚菜名和时间;留够量,放专用冰箱;每天试尝,记在表上;留够24小时。 | ||
| 执行要求 | 留样试尝天天做,不能漏一顿。登记表当天填完。管理员每周看记录,抽查冰箱样品,没做的要问清楚为啥没做。 | ||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二天中午)。
五、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职业学院心理咨询测量室
| 适配人群 | 心理咨询师,心理测评员,学工辅导员 | 使用场景 | 学生咨询,心理测评,危机干预 |
|---|---|---|---|
| 制度目标 | 帮学生解决心理小烦恼,让咨询室用得安心又有效。 | ||
| 职责分工 | 咨询员管开放排班、指导使用设备;学生守安静、听安排;值班老师盯安全和关电源。 | ||
| 核心条款 | 不许外人进、不许大声吵、不许乱动电脑量表、记录不能丢不能漏。 | ||
| 执行要求 | 按值班表开门,咨询时保持安静,用完设备要关电源,档案锁好,每周检查一次设备是否好用,老师随时抽查。 | ||
一、心理咨询(测量)室的服务对象为公安司法系在校学生。
二、心理咨询(测量)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
三、心理咨询(测量)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心理咨询(测量)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
五、心理咨询(测量)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六、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七、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八、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
| 适配人群 | 专任教师,新入职教师,临近退休教师 | 使用场景 | 教学排课,科研立项,产假哺乳 |
|---|---|---|---|
| 制度目标 | 让老师按时上下班,别随便请假,工作有规矩,大家干得顺心点,效率高一点。 | ||
| 职责分工 | 人事处管总,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当考勤员,负责登记打卡和请假。 | ||
| 核心条款 | 坐班分五类,打卡上下班,迟到早退扣钱,旷工扣工资还处分,事病婚产丧假都要填单子批。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打卡两次,漏打要补签,每月27日领记录,29日前交汇总表,人事处审核发奖,财务扣钱。 | ||
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院各项工作秩序顺畅,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坐班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上级规定,每周一至每周五为工作日。
第二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对教职工实行不同的坐班制度:
1、各系、部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实行每周四天坐班制,在服从教学计划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每周可选择两个半天作为个人安排时间(每周三下午除外);
2、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两年且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在服从教学计划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和办理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每周可选择三个半天作为个人安排时间(每周三下午除外);
3、引进、接收的新教师第一学年实行每周五天坐班制;
4、具有院级以上科研立项的教职工,根据立项情况在批准时间内实行弹性坐班制。具体办法由科研处另行制定。
5、其他干部、职工一律实行每周五天坐班制。
第三条 执行不同坐班时间的各类人员应服从学校、部门工作安排及紧急召唤,准时参加各项活动。
第二章 坐班人员享受待遇
第四条 每月全勤的教职工,享受全勤奖300元;
第五条 每天正常出勤且在学校用工作午餐的教职工,享受每天3元的午餐补贴。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六条 考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常规性工作,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是教职工计发档案工资、院内岗位津贴、考勤奖、市岗位补贴以及全员聘用的重要依据,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七条 各部门安排一名原则性强、办事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考勤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各系、部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秘书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应尽心尽职,严禁弄虚作假,违纪者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每月考勤日从上月26日起至当月25日止。考勤的主要内容是: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旷工等人员名单、天数、次数。
第九条 考勤以打卡记录及部门考勤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共两次用考勤卡打卡进行出勤记录。
第十条 教职工因公务外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考勤员作好情况登记,并由部门负责人在《公出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教职工因公外出本市一天(含一天)以上,应办理出差审批手续,中层干部还须到学院办公室登记。
第十一条 考勤工作流程
各部门考勤员每月27日到人事处领取本部门人员本月考勤打卡记录,考勤员根据打卡记录、《请假审批表》、《公出情况登记表》、《考勤补签单》等考勤资料,对本部门人员本月出勤情况严格逐日登记,并于每月29日前将本部门《缺勤情况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核对签字后连同本月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处。人事处对各部门缺勤汇总情况审核并计算缺勤扣款,提出每月考勤奖发放清单,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财务处执行。
第十二条 考勤员职责
1、考勤员应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请假情况,并将考勤月报表及时报人事处;
2、及时、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出现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和公出凭证;
第十三条 迟到早退
1、教职工上班时间过后打卡出勤为迟到;教职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学校工作需要,擅自下班为早退。
2、迟到或早退分为三类:
上班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打卡为a类,每次少享受考勤奖5元;
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在1小时以内打卡为b类,每次少享受考勤奖10元;
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在2小时以内打卡为c类,每次少享受考勤奖15元。
3、在一个考勤月份内,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共允许有两次不超过30分钟(a类)的迟到或早退,给教职工应急时使用,不扣发考勤奖。
第十四条 打卡管理
1、每天打卡的有效时间为:6:00---22:00
2、由指定人员在每天打卡的有效时间内对考勤打卡工作值勤。
3、教职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院长批准免予打卡者;
(2)因公外出已办理登记手续者;
(3)因故请假,经批准者;
(4)遇突发情况,事后说明理由,经主管批准者;
(5)弹性坐班期间人员。
4、教职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
(2)、有涂改和伪造考勤记录者;
(3)、故意毁损考勤机及其系统者;
(4)、伪造考勤卡者;
(5)、上班打卡后实际并未到岗者;
(6)、妨碍考勤员正常工作,威胁、报复或殴打考勤工作人员者。
5、漏打卡是指教职工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而忘记打卡的情况。凡漏打卡者,经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证实其按时出勤无疑者,须由部门考勤员在情况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确认并给予补签。每人每月漏打卡不得多于二次,多于二次则以后每次按a类迟到计。
6、在打卡有效时间之外的打卡记录被认定打卡无效,如果经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证实其按时出勤无疑,可由部门考勤员在情况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确认并给予补签。每人每月无效打卡次数不得多于二次,多于二次则以后每次按a类迟到计。
第十五条 各部门每月打卡记录、《缺勤情况汇总表》、《请假审批表》、《公出情况登记表》、《考勤补签单》等考勤材料,每月交由人事处封存,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六条 旷工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2、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半个月考勤奖,并扣发当月全额院内岗位津贴和市岗位补贴;超过一天(含一天)者,扣发当月全额档案工资、考勤奖、院内岗位津贴和市岗位补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旷工1天至3天者,通报批评;
(2)旷工4天至6天者,行政警告;
(3)旷工7天至9天者,行政记过;
(4)旷工10天至12天者,行政记大过;
(5)旷工13天至15天者,开除留用察看;
(6)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及其以上者,按国家人事部人调发[1992]18号规定,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章 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 事假
教职工因个人事务,必须在工作时间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由于学校实行寒暑假和双休日制度,事假批准要从紧掌握。
事假需续假者,必须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每个工作日不享受考勤奖15元,不享受个人月院内岗位津贴以及市岗位补贴的日平均数。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者,从第十六天起不享受日平均档案工资。全年事假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不享受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
第十八条 病假
1、教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市级医院及本院医生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确需病休者,可持医生诊断证明向所在部门请病假。所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病情和医生给假天数,酌情批准其休假天数。凡连续休病假3天以上者,所在部门要报人事处备案。
2、病假期间人员档案工资计发标准表
教职工病假每月一次连续一周(七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内仍享受全额院内岗位津贴和市岗位补贴,超过一次或超过一周的天数每天不享受个人月全额院内岗位津贴和市岗位补贴的日平均数;
病假期间每个工作日不享受考勤奖15元。全年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酌情少享受或不享受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
3、在职职工患癌症者,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4、当年病假超过六个月者,按“去中间、接两头”的方法计算其连续工龄。
5、病假期间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收入活动者,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6、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要恢复工作者,应由医生证明。连续病休六个月,上班后未能连续正常工作二个月以上又病休者,其病假时间应前后合并计算。
第十九条 婚假
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给婚假十天。男女双方或一方不符合晚婚条件者,给婚假三天;如一方在外地,需去对方所在地结婚者,往返路程所需时间另给。重新组合家庭,初婚且符合晚婚的一方,给婚假十天;非初婚的一方,给婚假三天。在寒暑假和法定节日期间休婚假的,不再补假。
婚假期间档案工资、院内岗位津贴和市岗位补贴照发,每天15元的考勤奖不再享受。
第二十条 产假
正常婚龄生育的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包括法定假日、寒暑假,下同),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在产后假使用。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指年满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产前假15天,产后假105天,男方给7天护理假。女职工按计划怀孕,需保胎休息者,凭医生证明,其保胎时间按病假规定办理。
休产假者所在部门必须在产后十天内报院人事处备案,上班后应销假。
第一胎产假期间,档案工资、院内岗位津贴和市岗位补贴照发,每天15元的考勤奖不再享受。
第二十一条 哺乳假
女职工产后,如确有实际困难,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准予请哺乳假。
第二十二条 丧假
教职工亲属(本规定仅限父母、配偶、子女或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丧假三天(包括法定假日、寒暑假)。在外地的,可增加奔丧往返路途所需天数。
丧假期间,档案工资、院内岗位津贴和市岗位补贴照发,每天15元的考勤奖不再享受。
第二十三条 探亲假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校探亲假期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其它时间内探亲的,经批准均按事假处理。
1、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含合同制职工),其配偶居住外地者,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一年一次);父母(含养父母)都居住外地者,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已婚四年一次,未婚每年一次)。
2 、寒暑假探亲的教职工,假期结束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在假期到期前办理续假手续(只能续假一次),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3、 探亲路费报销规定
符合一年探亲一次的,路费可以一年报销一次;符合四年探亲一次的,路费可以四年报销一次。
教职工探望父母的路费报销,以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基准,超过户口所在地的部分,由职工本人自理;低于户口所在地的,按实际路程计算报销。
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座。乘轮船,可报四等舱位。年满五十周岁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者,可报硬席卧铺。
教职工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探望定居的配偶或父母,国内段路费报销至出入境口岸,国外段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伤假
教职工因工负伤,应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视实际情况享受工伤假。所在部门必须在三天内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告人事处。工伤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因教职工工作过错造成的,应相应追究过错责任。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经批准参加脱产或不脱产进修、岗位培训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进修或培训前需出具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请假期间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得扣除计算。
第二十七条 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时,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办理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处批准。
2、三天(含三天)以下的事假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事假经部门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呈交分管院领导批准。
3、中层干部各类请假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4、员工请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和人事处说明事由,并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病及遇有不可抗拒情形,不能先行报批的,可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其余
非经核准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如强台风、大雪等)导致无法打卡或打卡无效、漏打卡、打卡时间不准确等情况,不计处罚。
第三十条 由于打卡钟出现物理故障导致无法打卡或打卡无效、漏打卡或打卡时间不准确等情况,不计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学院学院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某职业学院保卫部外来人口
| 适配人群 | 保卫部人员,总务处职员,用工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校园探亲,访友住宿,基建施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来学校探亲访友的人,让他们守规矩,不乱来,保护学校安全。 | ||
| 职责分工 | 保卫部负责登记发证、检查督促、安全排查;各部门要配合登记、拦住没证的人;用工单位得管好自己用的外来人。 | ||
| 核心条款 | 三天内去保卫部办出入证,十五天内办暂住证,签安全协议;随身带齐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出入证。 | ||
| 执行要求 | 保卫部定期不定期查安全,发现没证的马上劝走;各部门卡住校门,不许没证的人务工经商居住施工;发现可疑人马上报公安。 | ||
职业学院保卫部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外来人口遵章守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离开户口所在地来我校探亲、访友等在院居住的人员均为外来流动人口。
外来流动人口在到达学院三日内,应向学院总务处保卫部申请登记,办理《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出入证》,十五日内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暂住证》,并与其签订《安全防范协议书》。
第三条 外来流动人口在我院应遵纪守法,爱护学校院一切公共设施,讲究环境卫生,并随身携带好《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院出入证以便检查。
第四条 学院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外来流动人口进出校门,并协助外来流动人口到总务处保卫部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学校暂住人口出入证》、《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出入证》)。
第五条 外来流动人口没有办理、出示相关证件,学院各部门不得聘任其在校从事务工、经商、居住、基建施工。
第六条 总务处保卫部要督促检查外来人口用工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全院的外来人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第七条 总务处保卫部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流动人员,一经查实,将劝其离学院,并不得在学院从事任何劳务工作。
第八条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我院的外来人口进行排查工作,注意发现网上追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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