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适配人群机关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局办公室人员使用场景公务用车调度,长途出差用车,应急执法用车
制度目标让公车用得更省更安全,避免乱开乱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车,专人负责调度维修等;监察室盯着用车有没有违规;驾驶员自己管好车和证件。
核心条款不能把车借给别人开,不能公车私用,加油要刷卡,出车要登记,下班车必须回单位停好。
执行要求出车填表签字,每月10号前交台账;加油卡余额不够提前报;值班司机24小时开机;每季度公开各车跑了多少公里、用了多少油。

对于机关单位,不管是机关干部用车还是公务用车,都要提高对车辆的使用效益,以节约经费的原则为主。以下整理了详细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

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

第十三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机关车辆

适配人群法院驾驶员,办公室调度员,庭室负责人使用场景立案审判用车,执行押解任务,跨县出差用车
制度目标管好法院的车,不让乱开乱用,安全第一,把车用在正事上,服务好法院工作。
职责分工办公室统一管车、派车、修车、买保险。驾驶员负责开车、保养、报故障。院领导批私人用车和外借车。
核心条款必须凭派车单开车,城区填登记表,出差拿审批表,不许酒驾、私用、借车、超员、乱停、乱用警灯。
执行要求用车提前一天申请,没单不派,用途不清不派,车坏了不派。周五一般不派。修车要领导批,燃料统一办或凭单报销。每天检查车况,交接要登记清楚。

法院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有效管理国有财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效率,确保正常的公务用车,更好地服务于法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本院公用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车辆的维护、年检、保险手续由办公室按规定安排专人办理,凡涉及本单位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的,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二、公务用车范围

1、院领导工作用车的。

2、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

3、省、州、县会议需要安排用车的。

4、其他需要安排公务用车的。

三、派车程序

1、凡符合派车条件的,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指定驾驶员,未经指定的不得驾驶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2、城区公务用车的,部门负责人或驾驶员按《城区派车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后由办公室派车(城区用车包括:东―浪坝溏、南―大南茂、西―赖茂中学、北―跃进桥)。

3、外勤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或驾驶员凭《出差审批表》(跨县出差的《行车证》、《车辆保险卡》随车出行)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出车回来后将车辆停放在法庭后院的指定车位内,并办理车辆的相关交接手续,将车钥匙交还办公室,禁止将车辆停放到自家住所。

4、安排车辆,本着既保证需要,又注重节约的原则,在同一方向、时间人数不超员的情况下,不重复派车,应合并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5、部门外勤用车须提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应做到事前不报不派车,用途不明不派车,车况不好不派车。

6、星期五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派车。

7、驾驶员要及时汇报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故障。

四、车辆维修

1、车辆维修、采取定点维修,要实行车辆维修单制度,经院领导同意后,办公室通知维修站,由专职驾驶员到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

2、维修费用必须严格审查,方能结算。

3、县外维修必须经办公室审查、报院领导同意。

五、车辆保养

车辆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爱护车内物品、规范使用、配齐随车工具。

六、燃料管理

车辆所需燃料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长途用车所需燃料,根据实际情况由用车部门或驾驶员办理,燃料的报销凭“报销单”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核后报销。

七、有下列情形的,分别以不同情况处理:

1、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造成车辆损失,人员伤亡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停止在本院驾驶权利。

2、因驾驶证、行车证等证照不齐而造成罚款或其他方面的损失的,由驾驶员个人自理。

3、禁止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进行严肃处理。

4、禁止未经许可搭乘他人或超员行驶,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除执行紧急任务或押解犯人外,不准使用警灯、警报器。

6、禁止将警车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其他有损于单位形象的场所。

7、因驾驶员过于自信,疏忽大意或停放管理不当,造成车辆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禁止公车私用,因特殊情况需派公用车辆的须经院领导审批。

八、除上述规定外,驾驶员要做到: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行车,服从安排调度,保持车辆良好。

2、车辆肇事,造成损坏的,按照驾驶员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需要交接车辆时,驾驶员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包括车辆完好状况、随车工具、维修记录等)。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j局机关车辆

适配人群机关驾驶员,办公室车管员,科室用车人使用场景基层调研,银行取现,应急接访
制度目标让车用得更顺,少出问题,省点钱,大家用车有规矩。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车管调度,领导提需求,驾驶员负责开车保养,车管员盯维修加油。
核心条款提前预约才能用车,不准私用公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把车给没证的人开。
执行要求用车要登记,加油要凭单,维修要审批,每月算费用,出事马上报,不守规矩要赔钱。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局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

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市某供销社机关车辆

适配人群专职驾驶员,办公室调度员,科室用车人使用场景下乡出差,公务调度,车辆维修
制度目标管好单位车子,省点钱,跑得快,服务好大家。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调度、审批、报销;司机管开车、保养、停车;领导批借车和大额开支。
核心条款专车专人开,不许乱借车;加油用卡,修车要报批;出车要登记,停车要守规。
执行要求用车提前一天申请,派车单必须有,回来马上报;司机随时待命,下班前洗车;费用当月报,票据要对得上车牌和时间。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车辆管理

第1条 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

第2条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3条 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司机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4条 车辆进行加油需凭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确需加油的事前要向办公室报告。

第二章 车辆调度和使用

第5条 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

第6条 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7条 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下乡、出差凭派车单,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派车单的,下乡或出差回来要及时补办,司机每月的出差或下乡补助,凭当月派车单,作为报销旅差补助等费用的依据。

第8条 各科室如需用车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用车。

第9条 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10条 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司机的劳动。用车人员和司机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第11条 司机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第12条 司机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第四章 车辆维修、养护与行车安全

第13条 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14条 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第15条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16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督促司机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

第17条 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时,司机要事先办理车辆维修报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将更换的零件和维修费用票据带回,办公室及时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18条 定点洗车、美容。由办公室确定1-2个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洗车美容店,统一购买洗车卡,对市社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洗车美容。无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在非定点店洗车、美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19条 定点办理保险。市社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一个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单位。办理车辆保险时,由司机填写公务用车保险申请表报告办公室,办公室领导要亲自与保险公司洽谈,在政府采购的优惠费率基础上,初步确定险种和价格。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保险手续。

第20条 建立车辆维修、养护档案。每辆公务用车要分别建立一个维修台帐,由办公室保管,以便监督、检查、核实。

第五章 费用开支审批与报销

第21条 实行严格的费用开支审批制度。市社所有的办公用品和公务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公务用车需购买或更换有关用品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购买价值200元以下的,办公室可以委托司机办理;一次性购买价值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向领导提供参考价格,经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无特殊原因,凡是不经审批,先斩后奏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第22条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等费用,有关票据与车牌号、出差时间、地点要相符,统一由办公室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司机当月的费用需当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第23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某某局机关车辆

适配人群局领导班子成员,股室业务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使用场景领导公务出行,股室出差用车,外单位调车
制度目标让公车用得更合理,不乱用不浪费,优先保领导工作需要。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派车登记和加油核算;驾驶员负责开车和保养;分管领导批出差用车;局领导批外单位用车和大额维修。
核心条款用车要先报办公室,等领导批了才能出车;没任务车必须停库;不准私借车、私加油、酒后开车。
执行要求每次用车前填派车单,写清事由路线时间里程;节假日车归库,特殊情况先用车后补单;办公室每月查油量,修车按金额分级审批。

某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某某市机关车辆

适配人群机关驾驶员,办公室调度员,科室负责人使用场景领导用车,科室出差,老干部服务
制度目标让用车有规矩,服务好工作,少花钱,车开得安全。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派车填单子,主管局长批单子,驾驶员开车守规矩,财务管钱和押金。
核心条款必须填出车单才能出车,路线不能乱改,不批不准外借,新区一般不派车。
执行要求用车前交押金100元,每公里0.3元自己掏;紧急情况先出车后补单;每月查车况登记;修车要批单才报销。

某市机关车辆管理制度4

为建设正常的用车秩序,搞好交通服务,节约开支维护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1、局领导工作用车;

2、各科室工作用车;

3、集体活动及看病等特殊活动用车;

4、机关干部职工急病、急事等特殊情况用车;

5、局领导安排的其他用车。

二、车辆使用办法

1、机关车辆使用实行出车单制度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带车人不得擅自改变出车单所填写行车路线。

各科室到县区(*县、*县、*区、*区)工作用车,向办公室提出,并填写出车单,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办公室可安排出车。

2、离退休老干部用车,由办公室联系,并填写出车单,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出车。

3、机关干部职工若有特殊情况用车按照第二条第一款的程序审批。由用车人自己负担交通费(每公里0.3元),并在用车前到机关财务交用车押金100元。

4、未经局长批准,机关车辆不准外借他人使用。

5、紧急情况用车或节假日用车,驾驶员接到通知后并报告办公室后及时出车,随后补办出车单。

6、新区原则上不派车。市委、政府综合办公楼院内及附近单位一律不派车。如遇集体活动等特殊情况,可按照第二条第一款程序办理。

三、车辆管理及维修

1、驾驶员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车辆管理规定,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疲劳车、超速车、故障车、超载车。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使车况、车容、车貌始终保护良好状态。

2、实行车辆定期检查登记制,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车辆综合检查登记,检查登记内容:本月行车公里数、用油数、用车单位、用车原因、车况及故障情况。办公室组织检查登记后,对有关情况汇总后向主管领导和局长报告,以便领导及时、准确掌握车辆的基本情况。

3、车辆维修:凡需要维修的车辆,由需维修车辆驾驶员填写修车单,注明修车部位、更换配件,经主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后,可到固定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由修理厂反馈修车单,由财务人员进行结算。未经同意在非定点修理厂修理的,一律不予报销。

4、车辆在外地出差,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办公室,不得擅自处理。交通事故需经保险部门勘察,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后,方可修理。

5、车内装饰、磁带、拖把等用品统一购买和配置,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和使用。

四、奖罚及补助办法

1、根据市财政统一规定的差旅费补助标准及机关实际情况,对驾驶员发放差旅补助,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出现不服从调度管理,贻误公务用车的,车辆私自外借他人驾驶的,扣除当月补助。下班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政府大院内,未经同意随意停放且发生有损旅*政形象或车辆丢失事件者,除扣除补助和资金外,还要按车辆实际价值的10%缴纳罚款,并予以辞退。

2、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由办公室对每月情况进行汇总,报主管局长审查,最后经局长审批后,按规定领取补助。

3、凡是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取消其当年评先资格。

4、办公室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增强其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f局机关车辆

适配人群机关驾驶员,办公室车管员,分管副局长使用场景公务出车,车辆维修,加油管理
制度目标保证领导和各股室用车,管住安全,少花油钱修车钱。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调度加油维修登记;分管领导批用车和维修;司机守规矩开车归库。
核心条款用车要报批,加油凭单定点加,修车要审批,零件要交回,不准私用公车。
执行要求出车登记,加油领票,修车同去,费用月月清,安全天天讲,违规自己担责。

f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局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委机关车辆管理使用

适配人群驾驶员,办公室车管员,分管领导使用场景公务出行,老干部就医,因公外出
制度目标省油省钱,管好车不乱开,让机关更节约。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调度登记维修;分管领导批维修和用车;驾驶员守规矩开车。
核心条款公车优先老干部和工作用;不许私用外借;加油修车要审批;停车必须定点。
执行要求用车先登记再派车;维修加油要多家比价;费用每月核算公开;办公室不定期查车查油查停放。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特制定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与管理

1、车辆由部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本部车辆主要保证工作用车,优先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就医、会议、因公外出等方面用车。

3、部领导用车相对固定,遇有长途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办公室可做适当安排。

4、各办公室工作用车经所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后派车。

5、节假日、双休日统一安排值班车辆。非值班车辆定点存放。部领导或其他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6、严格控制非公用车及车辆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委领导批准。私自外出或外借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由驾、乘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车辆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并以此作为出差补助依据。

二、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

1、在政府采购指定单位进行车辆加油。

2、车辆维修要本着节约原则,坚持询价制度。由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经多家询价后,提出维修及装具预算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部分管领导批准,持维修通知单到指定修理厂维修或换修装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3、严格加油登记手续,不定期对驾驶员、加油情况、百公里油耗量等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通报。对弄虚作假兑换油票或为非部车辆加油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家利益者,除其承担加油费用并扣发当月出差费外,属部正式职工的,进行严肃批评,取消年度评比和参评综合奖资格,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4、出发在外通行费等支出,随时报结,不得累报。

5、车辆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各车维修、加油、路桥等有关费用,须公开透明化。

三、车辆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每天下班后和双休日、节假日必须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遇有特殊情况需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的,须由办公室批准。

2、由部办公室组织对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私自用车或不按规定停放者,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发当月出差补助费,三次停车待岗,并停发出差补助费直至上岗,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3、因私自出车或违反规定停放,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辞退。

四、奖惩

1、对年度内服务优良、遵守管理规定、养护车辆、节约意识强、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办公室另行制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法行为或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评奖资格。

2、对累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两次的,扣发当月差补的50%,累计两次以上者不予发放。

3、因公出差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个人责任情况处罚。

4、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或发生交通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某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用车

适配人群区级领导,四套班子,车管中心使用场景公务接待,紧急事件,重要会议
制度目标管住车改后留下的车,不让乱用,让车多跑该跑的事,别空着。
职责分工车辆中心管派车收钱,各单位填单子签字,领导批手续,驾驶员填单子签字。
核心条款先填联系单,领导签字,提前一天办;紧急事优先派;区内单人办事一般不派。
执行要求用车单位必须提前申请,中心按轻重缓急排,驾驶员填单,经办人签字,每月结账,接待车不收费。

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用车制度

为严格执行车改政策,加强对车改后机关保留车辆的有效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车范围

1.列入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用车的范围

(1)区四套领导班子组织的接待、考察等各类公务活动用车;

(2)区重要会议、机要件传送等用车;

(3)区级领导(或区级领导指派的)处理涉及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人身伤害、抢险救灾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用车;

(4)区领导统一组织的老干部会议、活动等用车。

以上用车由区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无偿服务。

2.实行有偿服务的范围

(1)各单位集体组织的行政、党组织、工会等活动用车;

(2)各单位来宾接待用车;

(3)各单位老干部特殊用车和机关干部个人特殊原因(重大疾病)用车;

(4)车改单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特殊公务用车;

(5)其他未列入无偿服务范围的各种公务用车。

上述用车的收费标准,参照《江惟区机关车辆租用收费办法》执行。

二、用车办法

1.用车手续

各单位需要用车,须事先填写《用车联系单》,由用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提前一天(临时用车提前半天)向区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用车手续,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用车联系单》填写《派车单》进行调度派车。各单位用车结束后由驾驶员在《派车单》上如实填写用车内容,经用车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后交车管中心,作为费用结算凭证,由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用车单位结算用车费用(公务接待用车除外)。

2.调度原则

各用车单位办妥用车手续后,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用车单位登记时间、事务的轻重缓急予以调度。下列情况予以优先派车:

(1)区委、区政府布置的紧急事务需临时用车,重大接待用车;

(2)区级老干部活动用车,区级重要会议用车;

(3)区人大、区政协组织的代表、委员视察等活动用车;

(4)各单位上级部门、重点业务单位的急需用车;

(5)办理公务较多的;

(6)各单位紧急用车的。

3.出车区域

(1)各单位集体用车的,出车范围为宁波大市内、大市外及省外;

(2)非集体出车,人数单一,在江惟区内办事,原则上不予以派车,特殊情况与中心调度室联系,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派车;

(3)机关干部出差、开会,原则上不予以派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j机关车辆

适配人群机关驾驶员,办公室调度员,分管领导使用场景公务出车,跨区域用车,车辆维修
制度目标管好单位的车,不让车出事,保护大家安全,也省点油和修车钱。
职责分工办公室负责派车、调度;驾驶员负责开车、保养、记日记;局长批长途和维修。
核心条款不能酒驾疲劳驾,不能随便借车,修车要先批后修,加油要对得上里程。
执行要求用车早上报办公室,出车回来车停单位,维修签字当场结账,油票要机打加人签字,每月查一次记录。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驾乘人员安全,完善车辆使用、维修及车辆日常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制

1、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除特殊情况以外,若出现罚款自行承担。

2、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局领导及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交办的任务,做好出车日记。

3、驾驶员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不开带病车。

4、安全驾驶车辆。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若有违章责任,其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5、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年检;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

6、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局内职工工作用车。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各科室因工作用车,早上上班时给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按事由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如需派往绵竹以外,必须经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三、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人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载明维修的项目,并预报维修价格交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不得先修后报。修后由驾驶员认定所修情况和价格并签字,交由机关出纳当即单次结帐,不发生累计结帐。

2、车辆的加油量应和出车里程相符;原则上实行时报时销,使用机打发票报销。车辆在外地加油时,需乘车人员在发票上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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