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人员,民爆库管员,安全警戒人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库区安全管理,销毁作业实施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变质雷管炸药出事,保证大家安全,不让危险品乱放乱堆。 | ||
| 职责分工 | 库管员收捡废品,安全员报批手续,公安部门批准并到场监督销毁。 | ||
| 核心条款 | 炸药一次最多烧10公斤,离房子道路400米以上,只准白天好天气干。 | ||
| 执行要求 | 要设警戒线警戒点,提前发信号清场,点火前所有人躲好,烧完等凉透再检查,没烧净马上重来。 | ||
一、 民用爆炸物品是一种很危险的物品,很容易使其受损变质,必须严格废品销毁制度。
二、 对库区和爆破工作中受损变质的雷管、炸药,必须收集起来加以销毁。销毁时,以上级公安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批准,方可会同公安部门组织进行销毁,要按规定选择安全可靠的销毁地点。
三、 每次销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规定的10公斤,销毁场地距离房屋、交通要道不得少于400米,销毁工作应在白天或天气较好的天气进行,禁止雷雨、暴风、大雾及风向不定的条件或夜间进行。
四、 销毁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点,不得有无关人员和 车辆进入,点火或起爆以前,要发出信号待人员进入隐藏后,方可点火起爆。
五、 销毁后,清理时必须在现场冷却后进行,检查要细致,动作要轻、稳,对于销毁不完全的爆炸物品应立既组织二次作业,直止完成销毁为止。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民用爆破器材流向
| 适配人群 | 库管员,爆破作业人员,生产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器材临时存放,生产领用交接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爆破器材乱用出事,让大家用得安全,登记清楚,责任到人。 | ||
| 职责分工 | 库管员负责审核发放、核对退回、区分问题器材;生产管理人员查去向、叫停违规使用;领用人必须审批后才能拿。 | ||
| 核心条款 | 必须审批才可领用,即领即用、用完退回,不准乱扔乱放,进出都要登记,登记必须真实。 | ||
| 执行要求 | 库管员发前要审、退时要核,发现问题马上报领导,不能拖也不能瞒;生产管理人员每天看登记,发现不对立刻拦住;登记本每月交一次给安全部。 | ||
为规范民用爆破器材的规范专用,减少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器材要定人审批后才能领用,未经过审批的人员不得领用民用爆破器材,冒领或没有凭证发放,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为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专用管理,做到即领即用,用完退回,不得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领用要做好各项进出登记。
三、各项登记要与实际相符,库管员要做好发放前的审核检查及退回时的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四、库管员不得发放有问题的爆破器材给领用人,对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要与其它完整的区分开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记,发现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要及时终止或制止使用,做好防范工作。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电站项目经理部爆破器材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仓库保管员,隧洞运输员 | 使用场景 | 隧洞爆破作业,洞内临时存储,爆破材料交接 |
|---|---|---|---|
| 制度目标 | 管住爆破材料不乱放不乱运不乱用,防止出事伤人,保证施工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总负责;爆破工管运送和使用;保管员管入库出库;班长审批领用单;安全部监督执行。 | ||
| 核心条款 | 雷管炸药必须分开运、分开存;专车运输插黄旗;洞内当天领当天清;严禁穿化纤衣服;禁带矿灯进库。 | ||
| 执行要求 | 所有操作必须白天干;运输要专人看守;领用填三联单,班长签字才给发;每次用完马上清退;仓库每天检查防盗防雷;记录本班用量和剩余数。 |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绩蓄电站c3标项目经理部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装卸、运输管理
(一)地面运输
1、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件。
2、隧洞内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必须使用专车,出车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检查,确保无不安全隐患时,方可承运,并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黄旗。
4、爆破材料应用布覆盖,捆紧,不准同时在运旅客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同性质的爆破材料不准同时载运,车辆必须限速行驶,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5、运输爆破材料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用火。
6、入库时应和仓库保管员做好请点交接登记工作,并双方签名认可。
(二)隧洞运输(送)
1、雷管炸药必须由爆破工亲手运送,且分别装在两个耐压、耐撞冲和抗静电的木箱,严禁装在衣装内。
2、运送人员应佩带完好的带绝缘套的矿灯,严防漏电与雷管相接触。
3、领取的爆破材料,应直接送到爆破地,严禁乱丢乱放。
4、不得提前领取爆破材料,不准携带爆破材料在中途逗留和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5、一人一次同时运搬炸药和爆破材料不超过10kg,拆箱(袋)运搬炸药不得超过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24kg)。
(三)装卸
1、装卸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装卸爆破材料的安全知识,严格按照规点轻装轻放。
2、装卸爆破器材应在白天进行,并有专个人负责组织和指导,装卸现场应当设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不同性质的爆破材料,不准混装在一个车厢内。
二、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一)地面
1、爆破器材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系统和环境,确保其才不受潮变质,严止闲人进入。
2、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规点的贮存,严禁违章超限贮存。
3、随时检查防盗器的报警情况,缺点报警功能灵敏,以及防雷设施的有效使用,避免被雷击事故。
4、仓库看守房内不准擅自安装普通照明等,更不准生火取暖。
(二)洞内
1、洞内使用爆破器材了必须由爆破公司专人管理,当天领取当天使用,如有剩余的当天退交入库,不准炸药雷管在洞内过夜。
2、爆破器材贮存硐室应具有独立良好的通风系统,距使用巷道的距离不小于25m,必须使用防爆的照明设备和阻燃电缆,且电压不超过127v。
3、爆破器材硐室除爆破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硐室内必须设有专门的非金属容器,且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三、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度
1、爆破员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
2、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额提出申请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班长审批后盖章。
3、爆破工凭班长签章好的三联单,到仓库领取爆破材料。
4、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当场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相符,并从外观检查质量和管理雷管编号是否符合,发到个工种地点时雷管应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借用和挪作他用。
5、爆破工每次放炮后,应将放炮数,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放炮工作情况和放炮事故处理等,填报放炮记录。
6、放炮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既不能使用的爆破器材(包括:瞎炮、残炮)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将本班的放炮数、爆破材料使用数量及缴回数量等经班长签章,缴回爆破材料等,有发放人员签字。放炮指标三联单由爆破工,班长及放发人各保留1份被查。
7、爆破工所领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遗失,不得转交他人,更不得私自销毁,扔弃和挪他人用,发现遗失立即报告班长。
四、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地面爆破器材库周围15m内,严禁生火,5m内严禁吸烟用火。
2、井上井下从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爆破材料库房和硐室,不得使用普通照明灯光,严防短路起火,必须使用防爆型设备和阻燃电缆。
4、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爆破材料库房和硐室时,因检修照明设备线路故障时,应在专职管理人员监护下,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方可进入。
5、加强防雷装置的管理及维修,防止雷电起火。
6、加强灭火器材的管理,保持足够的灭火沙子,确保正常投入使用。
五、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1、必须充分的认识到未引爆的雷管和残药具有爆炸力,且破坏性很大,如果工作疏忽将未爆的雷管残药混入煤中,流入社会后果不堪设想。
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雷管不能完全部起爆而产生的瞎炮、残炮、因此,爆破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堆,收集未爆的雷管残药,善保管好,下班后及时交会仓库。
3、仓库保管员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没爆的雷管和残药,报请有关部门,做出销毁方案,统一销毁。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爆破器材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人员,管库员,炮工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炸药拆箱操作,雷管领取发放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爆破器材出事,保证库房安全,不让温度太高或太低,避免起火、受潮、雷击。 | ||
| 职责分工 | 管库员负责日常检查和堆放;领药人按规领用;炮工专管运输和现场交接。 | ||
| 核心条款 | 不许吸烟带火种,不能穿钉鞋;炸药堆高不超1.8米;雷管炸药要分库存;拆箱必须在库外轻拿轻放。 | ||
| 执行要求 | 白天领药,雷管炸药分开装非金属容器,亲自送现场不转交;库温每天测两次;每月查堆放和防潮防鼠情况;安全部门不定期抽查。 | ||
一、爆破器材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10c°~30c°之间。
二、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管库人员及领药人员不得穿钉鞋入库。
三、库内爆破器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存量,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m ,箱与箱间距3 cm,箱子堆放每边长不超过5 m。箱子距地面至少有10 cm空隙,性质不同的炸药,应分库存放。
四、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五、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领用人必须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爆破器材使用
| 适配人群 | 放炮员,火药库保管员,安检科人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井下支领发放,火药库日常管理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爆品出事,保护大家安全,不让东西坏掉丢掉。 | ||
| 职责分工 | 保管员管发料登记,放炮员亲自领用操作,安检科每月查库和账本。 | ||
| 核心条款 | 专车运输不混装,轻拿轻放分车运,库房要防爆防盗,禁烟火禁闲人进。 | ||
| 执行要求 | 出库入库当面点清,井下必须放炮员带证领,用完马上退库,安检科每月检查账物和设备。 | ||
1、对爆品一定要包装严密,专车运输,不得混装其他物品。出库时要严格清点验证,入库时也要当面核实,发现短缺,变质等问题,要当即追查。
2、装卸爆品要轻装轻放,火药雷管要分车装运。车辆必须由专人押送,严禁烟火,防止意外爆炸。
3、爆品的储存仓库要设在安全地点,库区设置围栏、排水沟和消防装置、避雷装置、报警装置、防爆装置、防盗、防洪、防爆。
4、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应,不得存放其他易爆物品。
5、库存量以适当时间为适,不得超贮,爆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经常验库,入库出库按产品时间依次定期轮库,防止变质。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禁止在库区使用烟火,禁止库内外附近爆炸使用火药。
7、井下使用的雷管、火药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爆破证和出库单领取,保管员随时登记入帐,否则保管员拒付。
8、火药雷管必须直接带到工作场地,分别装入火药箱,雷管箱内,放在避开电器设备,顶板稳定的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9、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体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导电物体上。
10、装炮药时,无关人员退出现场,专由放炮员操作,必须严守操作规程,放炮时要把剩余爆品按置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所有人员隐蔽好后,由放炮员按规程起爆。
11、卷线放炮,放炮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12、每班放炮后,由放炮员、安全员、班长负责清点,雷管、炸药当即登记入帐,有余办退库。
13、安检科每月检查一次火药库,警报器、消防器材和出入库退库情况,帐目手续等。
14、仓库保管员负责火药支领。我矿安检科监督检查,发现情况向公安部门报告。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爆破器材装卸、运输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押运员,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井口卸货,井下运送,炸药库交接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爆破器材搬运中出事,保护人和设备安全,避免包装损坏影响使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负责组织卸货装车;保管员和安全员送药入库;押运员守现场直到交接完;爆破工亲自送雷管。 | ||
| 核心条款 | 轻拿轻放不破坏包装;雷管炸药不能同罐同车;速度有上限;人力运送雷管必须爆破工自己送。 | ||
| 执行要求 | 到井口马上卸货装车;用手持机验收核对;填单签字才算交接完;空箱及时升井;全程有人盯,不许离岗不许逗留。 | ||
第一条 装卸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不准破坏包装及封条。
第二条 厂家按要求运送的爆破器材达到井口后,项目部(矿)要立即组织卸货、装车下井,同时要用民爆系统手持机验收,核对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三条 必须用专车、专罐、由专职安全员、保管员及时将爆破器材送到井下炸药库,火工品未全部入库,没办理好交接手续前,押运员不准离开交货现场。
第四条 雷管、炸药严禁同罐同车运输。用罐笼运送爆破器材时其升降速度,雷管不得超过2米/秒,炸药不得超过4米/秒;井下用电车运输爆破器材时,机车与炸药及炸药与雷管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米,且机车速度不准超过2米/秒;倾斜巷道内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装置,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其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第五条 从炸药库用人力向爆破地点运送爆破器材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监护距离一般不超过20米,严禁中途逗留。
第六条 炸药库爆破器材空包装箱,要及时回收升井,确保库房文明生产。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某民用爆破器材仓库
| 适配人群 | 爆破器材管理员,民爆仓库保管员,危化品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物品仓储,爆破作业准备,危险品安全管理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库房爆破器材出事,避免起火爆炸,保护人和周围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库房主任总负责,保管员天天检查,安全员定期查隐患,门卫盯紧进出人。 | ||
| 核心条款 | 不准超量存、不准混放、不准带火种、不准穿钉鞋、不准用手机、不准住人会客。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班前班后检查一遍,每月全面清点一次,领导不定期抽查,发现异常马上报。 | ||
1、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
2、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库房内不应存放任何废品。
4、爆破器材物品应成垛堆放,堆垛间以及距离墙柱应留有检查、清点和装运的通道。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7、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9、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及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10、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11、库房内严禁存放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12、库房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3、库区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经常检查。
1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
15、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民爆器材仓库。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爆破器材管理使用
| 适配人群 | 爆破员,班组长,现场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井下运输,装卸管理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爆破出事,保护人和地方安全,让爆破干活有规矩可依。 | ||
| 职责分工 | 公安局发许可证;班组长批领用;爆破员实操;专人指挥警戒;现场负责人盯清退。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才准用;爆破员要考过;炸药雷管分开装;当班用多少领多少;剩的当天退掉。 | ||
| 执行要求 | 领前要批准,运时不能停别处,人群多时不运送,危险区设哨子挂标志,爆前发信号撤人,爆后查完才解警。 | ||
一、使用爆破器材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等向所在地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二、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三、进行爆破作业时,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撒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警戒信号。
四、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五、严禁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六、装卸爆破器材时,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安全常识;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七、炸药与雷管要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
八、领用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中途办其它事项,严禁乱丢乱放。
九、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地方停留。
十、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不得超过:
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10千克;拆箱(袋) 搬运炸药20千克;背运原包炸药一箱(袋)。
十一、严禁在上、下井人员集中时向井下运送爆破器材。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爆破器材发放、清退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跟班队长,火工品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爆破作业,当班火工品管理,民爆物品退库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火工品乱领乱用,保证每次领用都安全可控,不丢不漏不超量。 | ||
| 职责分工 | 保管员负责登记发放;爆破工和班长双人签字领料;调度室提供用量数据;审批人员把关数量。 | ||
| 核心条款 | 领料要五证齐全;坚持五不发;剩余必须当班退库;器材统一编号加锁;账目班清日核月结。 | ||
| 执行要求 | 每次领退都要签字确认;发放按系统登记;数量不能超当班105%;退库需两人当场清点;每天核对台账,每月汇总存档。 | ||
第一条火工品领用者都必须持当班审批领料单、信息卡、爆破合格证、炸药包、雷管盒、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领退卡,缺一不可,并由爆破工、班长(或跟班队长)双人签字方可领取,否则一律不予发放。
第二条保管员按照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规定发放火工品,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火工品领用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的105%;各单位当班使用数量由生产调度室提供,火工品审批人员把关。
第三条严格爆破材料的发放工作,坚持五不发:即没有调度室审批不发,爆破工不对号不发,没有炸药包和雷管盒不发,变质和超期的不发,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第四条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清退,退库时保管员、爆破工必须共同清点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五条爆破工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统一规格、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对存放爆破器材的专用箱必须加锁。
第六条火工品收、发、退必须帐目清楚,做到班清、日核、月结。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爆破器材储存
| 适配人群 | 民爆库管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矿山开采作业,民爆物品运输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炸药雷管,不让乱放乱堆,防丢防偷防出事。 | ||
| 职责分工 | 库房专人看守;总库和分库各自管好自己库存量;安全员定期检查。 | ||
| 核心条款 | 炸药雷管分库存;堆高不能超1.8米或1.6米;通道要留1.5米;不许混放别的东西。 | ||
| 执行要求 | 每天进库前检查一遍;每月由安全员查记录;发现异常马上报领导和公安;台账要天天记清楚。 | ||
一、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专用库房内;并有专人管理和守护。
二、雷管、炸药等不得同库存放的爆炸物品,必须按要求分专库存放。其中,公司总库炸药库存量不准超过15吨;雷管库存量不得超过8万发;基层分库存量不许超过3天生产的用量。
三、库内物品摆放要整齐、稳固、不超高,要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潮湿、防小动物进入,要通风良好。
四、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堆放雷管类危险品的总高度不得超过1.6米。
五、库房内要留有不小于1.5米的主要通道,堆垛距离不应小于0.5 米,堆垛与堆垛之间不应小于0.1米。
六、库房内不准存放爆炸物品以外的其它物品及过期、报废的爆炸物品。
七、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如有发生,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