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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注销(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24

【导语】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注销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注销,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注销(16篇)

【第1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注销

6月12日8时35分,通州区潞源街道食药工作站工作人员付景杰打开电脑,开始整理街道餐饮单位统计报表。

“你好,这是潞源街道食药工作站吗?”一名中年男士站在办公室门口问。

“对,这里是,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付景杰热情地和办事人员打招呼。

“我是原古城村中心大街百饺园的法定代表人,姓李。请问在这里可以办理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业务吗?”李先生问。

“原来你就是李先生啊,我是付景杰。虽然我们没见过面,但我们可是老相识了啊。”付景杰开玩笑地说。

“原来是付老师啊,你就别笑话我了。”李先生上前两步握住付景杰的手,“过去的事就别提了,赶紧帮我把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了吧。”

“这一年来,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事,我可没少给你打电话。今天怎么突然想起来注销了呢?”付景杰疑惑地问。

“这不是要建遗址公园吗?古城村整体拆迁了,我的店自然也就没了。现在许多地方经营场所不是商用房不给办证,我想找个民房把店开起来,如果到时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不下来,我就用原来的证先糊弄着,可是万万没想到啊……”李先生说起不久前遇到的麻烦。

原来,李先生看好了一套房子,订金也交了,可在办理贷款时被拒绝了,理由是他有不诚信记录。经过多方打听,他这才得知是由于拒不配合办理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惹的祸。

付景杰递给李先生一杯热茶,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说:“李先生啊,你看这法律上都写着呢。”

付景杰一字一句地给李先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1.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2.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3.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李先生,古城村早就拆迁了,你原来的经营主体资格依法终止,就应当一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在啊,可不能用老思想处理新问题了。随着信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行业逐步加大对失信主体和人员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力度。失信人不但贷款被拒,严重的还将被限制高消费,在银行授信、开展经营活动等方面都会受到惩戒,影响工作和生活。”付景杰接着说。

“付老师,我把材料都带来了,麻烦你现在就给我办理注销吧。”李先生递上了材料。

按照即时办理的要求,付景杰很快就为李先生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将李先生从失信名单中移出。

【第2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食品6

俗话说“病从口入”,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食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实不止餐饮公司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但凡跟食品相关的企业都要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金泉财税的小编知道很多人都清楚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性,只是不知道怎么办理,需要些什么资料,金泉财税这就整理出来给你,赶紧去看看吧!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经营者向许可机关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据实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时,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5日内补交材料。2 2、许可机关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当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申请人经营地工商所进行现场核查。 3、重点核查内容: (1).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距离超过25米(含25米);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 (2).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是否有单独的场所或以隔开物相分离; (3).食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4).申请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货架等设备设施;经营散装食品的,是否具备相应的防尘、防蝇等设备;经营冷藏食品的是否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 (5).申请以批发形式经营的,是否具备相应存储条件。 4、经现场核查合格的,由核查人员签署'现场条件符合法定要求,提交核准人核准'的意见;现场条件可经改正后能够达到合格的,提出限期改正意见,5日内重新核查;现场条件完全不合格的,签署不合格意见。 5、5个工作日内许可机关应当要求许可申请人或者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持***等有效证明和《准予许可通知书》领取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里有:食品销售); 2、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3、健康管理人员健康证、培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 5、办公室方位图和平面布局图;(注:需标明各功能区面积,长宽度,比例);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7、其他申请材料。

在众多企业客户的信任和支持下,金泉财税于2023年8月在佛山中欧中心主办了国内财经作家吴晓波的年中经济论坛 佛山论坛---“在坚定中走向明天”,立志成为国内中小微企业财税服务值得信赖的品牌,为企业发展做更多赋能! 金泉财税的团队也在与客户携手成长的过程中,不断积累实际经验,培养了一批具有专业素养,经验丰富的团队,各类许可证、注册公司、代理记账、转让公司、注销公司等一系列财税服务。

【第3篇】网店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对人们普遍关心的自然人网店是否需要进行登记问题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案。为此,针对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尚未开通“一码通”时,电商、微商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衢州市市场监管局何小英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践进行了整理,整理过程中,如有不足的和需要补充的,请在留言区留言!谢谢!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2023年1月18日

电商、微商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哪些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无论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等,都可以被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不管是自建网站或者app的自营电商,或者通过公众号、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头条、直播、短视频等各种社交与信息媒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只要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遵守《电子商务法》方面是一致的。

2.个人网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相关规定:

(一)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商法这一条款强化了对各类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其实指的就是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发给企业、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规定。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法律上没有试营业这个概念哦。

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重要性:(1)2023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把食品经营许可列入“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改革方式是优化准入服务,改革举措有5点:一是推广网上业务办理;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三是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四是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五是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2023年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正式“领跑”。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不断完善许可工作体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3)2023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迎来机构改革后的首次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年度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强调新的一年将有序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创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模式,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3.是不是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办理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一定。可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两码事。经营范围有经营食品的营业执照,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仍然不能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

相关规定:(一)《电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只要是和互联网相关、类似或可类比、在促成交易中具有媒介功能的网络信息服务载体就在适用范围内。比如微商、直播网站、抖音个人网店、微店等,除非符合电商法规定的5种例外情形,否则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法》5种例外情形: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卖自家土鸡蛋等);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卖自己做的窗花剪纸等);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自己提供的裁剪裤脚服务等);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目前还没有细则规定多少额度算零星小额,需等待进一步通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

(二)食药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先照后证)(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91号,2016.8.8),根据商事登记改革“先照后证”的要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人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解决的是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问题,对于能否从事食品经营,具体能从事什么经营项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确定,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没有直接联系。

4.个人网店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并不是所有网店都可以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需具备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的经营条件,才可以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规定:

(一)2023年7月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第二条治理措施第二、三款。。。二是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所经营产品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的要求,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三是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以及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能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第十二条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三)非食品经营者通过app、自制小程序、其他网络平台赠送食品行为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非食品经营者赠送食品行为定性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94号,2016.8.9)明确,银行、物业公司等非食品经营者采购食用油、大米等食品赠送客户的行为,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八条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第十九条规定,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7]492号,2017.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熟制食品贮存和运输的温度和时间要求,即使在冷藏条件下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也不得超过24小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售熟肉的许可条件和加工制作要求,与食品生产者加工“热加工熟肉制品”的许可条件和生产要求存在很大差异。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上异地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等食品,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较难符合规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应予禁止(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者除外)。

(六)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2017.9.21)第二款规定,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八)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小饭桌和家庭托餐等许可或备案登记管理,实现餐饮业许可管理全覆盖。……(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五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5.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药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有关监管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630号,2016.8.29)明确,一、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不销售食品的,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该展示(体验)店应当在其营业场所设立提示牌,提醒消费者现场不销售食品。二、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有销售行为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食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6.已经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或再申请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的,依法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凭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从事实体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准备从事网络经营和网络订餐的,需提供网络经营地址依法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许可)。

7.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登记(许可)为何种形式的市场主体?

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法律关于经营活动的一般性规定,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基本原则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应当依照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材料,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主体应当与营业执照登记主体一致。

8.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必须国内的,国外的是否可以?

国内经营的店铺必须办理国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

9.没有线下的经营场所,是否可以用网店的网址办理登记?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意见》规定,允许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法》第九条中规定的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登记。目前,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按规定,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目前,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因食品经营许可诸多限制性(禁止)性规定,没有线下经营场所,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符合许可条件,才能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具体参看第四点个人网店从事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10.申请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应该去哪里办登记(许可)?

以线下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办理机构)。

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是本市人员的,以其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所在地确定登记管辖;外省市人员以上海市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住址确定登记管辖;港澳台居民以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确定登记管辖。

11.个体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场所应该如何登记(许可)?

个体工商户在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线下实体经营场所地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个体工商户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许可)。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许可)。

12.申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等材料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人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并作承诺,即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从承诺内容看,该承诺仅适用于办理营业执照,不适用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3.什么是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何获取?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由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包含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等基本信息的,表明申请人合法使用该网络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平台经营者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各家电子商务平台的证明如何获取?范例如下:

拼多多

在拼多多上经营的店铺,需要到拼多多网站的商家后台申请证明。

在后台登录后,网页会弹出“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协议”,以前已经点过的不会重复出现。

网页会进入拼多多主页,此时系统会自动弹出“营业执照登记尝试选择通知”,然后点击“下载开店证明”。

网页自动弹出“开具开店证明须知”,在此界面点击“下载开店证明”即可。

如果错过了弹出提示,也可以到资质信息页面找到这个功能。

下图为已经登记的拼多多平台电商经营者营业执照截图

微店

在微店上经营的店铺,需要到微店网站申请证明。

进入微店网站:https://www.weidian.com

在“帮助中心”的”我是卖家”栏目中可以找到“电商法出台,如何合规经营?”这一问题。

进入这一指南后下拉页面,可以看到如下图提示,点击登录商家账户,经过实名认证,就可开具证明了。

下图为微店开具的“微店平台店铺经营证明”样例

下图为已登记的微店平台电商经营者营业执照截图

淘宝

在淘宝网开店的电商老板可能要失望了,淘宝网目前还没有开通相关服务。

2023年1月7日,淘宝网商家版服务中心回答的提问显示:

工商要求淘宝提供店铺证明,该怎么办?亲,目前淘宝暂不提供店铺信息证明,但是我们会尽快优化开放该证明的下载渠道,请您关注,给您带来不便,深感抱歉,感谢您的支持!

天猫

想通过使用“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在天猫开店的老板,就不用想了,天猫是b2c电商平台。b2c是英文business-to-customer(商家对顾客)的缩写,在网络上就是商家直接在网上对顾客提供零售服务。

目前,要进入天猫的店铺都必须是有工商登记的企业,凭实体登记的营业执照才能经营,而目前使用“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登记的仅限于个体工商户。

14.微信朋友圈、微博无法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目前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都未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证明,所以不具备注册(许可)经营条件。建议可以入驻微店等第三方平台,通过平台开设网店展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微信和微博发圈只做宣传广告,留下网店商品链接跳转购买即可。

15.个人网店售卖商品类目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不一致是否可以?

已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主若是经营范围与网店经营范围不一致,需要办理变更。对于在线上线下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范围应当为线上线下从事经营活动范围的总和。对于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16.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必须要亮照(亮证)经营?

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有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也需要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自己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采取提供链接的方式来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必须是有效的链接,点击相关链接能够直接跳转到载有营业执照信息的网络页面。

注:部分内容来源于注册登记小能手、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浙江省衢州市市场监管局 何小英)

【第4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散装食品

很多朋友第一次创业开公司,有些行业是需要办理相关的资质或许可证才能正常经营的,最近网络店铺也非常火,最近经常遇到客户问我,我想开个小吃店,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吗,这里给大家统一解答一下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区别。

一,先说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是不同的,顾名思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是应用于各类食品,比如小吃店,早餐店,饭店,卖各类调味品,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冷藏冷冻食品等只要和食品相关的,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以及公司至少两人的健康证,需要有实际办公场地,有些项目还需要有货架等,有些朋友会问我在网上售卖也需要场地吗?答案是需要的,网上售卖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也需要有实际经营场地。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很多经营项目,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业务需要办理相关项目。比如: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等。只有办理了相关的项目才能实际经营。

二,接下来再给大家讲解一下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主要用于一些卫生需要达到标准的行业,比如美容,美发,美体,宾馆,澡堂,茶楼,咖啡厅,游泳馆等。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二)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第5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张阿姨商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快到期了,想省点钱自己去办理延期手续,哎,自己跑了两趟不说,也没有摸着头绪,找到我们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老是被退回,想我们帮忙办理。其实专业的事确实要交给专业人员办理,自己办理费力不说,也不一定办成。

今天我来和大家讲一下,什么时间段办理食品证延期最好?

首先,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几年,有的是五年或者更短,那什么时候办理延期最好?

一、截止现在距离食品证有效期还有60天以上,办理相对于来说简单一点,带着相关手续去食品审批局办理即可,一周左右即可完成。

二、截止现在距离食品证有效期不到60天,则需要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重新走审批手续,流程复杂,需要现场达到审核条件,达标,设施齐全等。

所以大家抓紧看看自己的食品证有没有到期,趁早办理延续手续,省时省力,不要错过了最佳时间导致这件事情复杂化!

关于食品证延期问题,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在下方讨论哦!

【第6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号

【知舟京东入驻】据京东发布的618数据显示,用户消费金额较多的品类是家电数码、电脑手机、食品饮料等。

京东食品饮料主要包含:酒类、节庆食品/卡券、茗茶、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米面粮油、饮料冲调、地方特产等二级类目,个二级类有细分众多三级四级类目,针对不同类目所需的商家资质也是不一样的。

近期不少商家私信小编说:自己是食品类目的,想要在京东开店,听说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个是必须的吗?没有正面办?

如果说对于想要入驻京东还没有入驻的商家,若您不清楚类目资质、类目归属及招商情况,入驻费用等,建议商家直接咨询京东服务商知舟,官方授权服务有保障,帮助商家开店走内部渠道,vip通道帮助商家快速审核,有代入驻京东金牌服务商、京卓越等称号!

食品是人身体健康的第一道屏障,所以对于食品商家,不论是入驻那个电商平台都=都是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是生产许可证的,如果商家是自产自销就提供生产即可,如果商家是经销商,除了需要提供经营许可证,还是提供加工商协议。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经营),所售商品需包含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注:若入驻商是生产商,且经营的产品全部为入驻商生产的产品可不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国产商品):生产类别需与检验报告产品相符;

【委托加工协议】(国产)若品牌权利人为生产方,无需提供;若商标注册人非生产方需提供,提供品牌权利人到生产商的完整授权,若品牌权利人为自然人,可由其法人公司与生产单位进行委托加工协议。

此外若商家经营的是食盐类目,还需提供两证:

①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②食盐批发许可证

总而言之,如果商家是经营食品类目,有需要开通网店,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经营许可证,如果您不清楚入驻所需资质,或是嫌入驻流程繁琐,可以咨询京东服务商知舟,做一个“甩手掌柜”,京东入驻问题留言私信即可哦!

【第7篇】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第一、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即可)(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1、办理地点:注册地址所属工商分局(现在叫市场监督管理局)

2、需要资料:法定代表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地址租房合同,房产证(房屋产权所有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则只需房产证不需要租房合同),注册地址如果是住宅还需要获得所属社区的批准证明(证明上需要有前后左右四户邻居的签名同意),注册地址如果是商用则不需要

3、办理耗时:资料齐全当天可取证

4、费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免费(但是拿证的时候会被搭车要求“自愿”加入个体经济协会并交纳年费120元,有种的可以不交)

第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许可证现在统一更名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1、提交一套和注册营业执照相同的资料

2、办理健康证(至少办理法定代表人一个人的),到所属区疾病控制中心指定医院(五华区疾控中心指定医院在建设路百汇商场对面)体检,体检收费70元,需要抽血,x光。体检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到区疾控中心取证

3、到指定培训学校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实际情况不培训只交费270元),交费后获取收据一张。

4、带齐前三项的资料、健康证、缴费收据再加一张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图到食药监局(一般和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分局在同一地点办公),填写一张登记申请书(从事网络销售的需要提交店铺截图和网络),然后回家等待。大概二十天到一个月,食药监局会派人上门现场勘查。勘查通过后一周之内可以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办理流程全部耗时约一个月

【第8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

民以食为天,吃是生活中永恒的主题。

在我国经济以房地产作为主要支撑的怪圈下,哪种投资最稳妥、最能持久?我不知道。但是有很多人选择了“餐饮”。这种选择不无道理!在家吃饭的频率变低了、同事之间津津乐道的是哪里新开了一家特色餐馆、哪里的味道赞……人们穿梭于大街小巷,寻觅各种美食,家里的锅碗瓢盆已难有用武之地。

咖啡馆、日本料理、快餐、海鲜火锅或牛肉火锅、麻辣烫、冒菜、也有开各种大饭店的……这些年我服务过的餐饮客户五花八门,做什么的都有,有经验老道的,言语中充满了笃定,更多的是刚开始涉足餐饮行业的,带着一腔激情想开创一片天地,随之而来的是难以预料的欢喜或未曾想象的挫败。

不管怎样,人生总得有过拼搏,年老的时候才不会后悔年轻时候的碌碌,想好了,就去做!

我开一家十平米的茶店也需要办证吗?

是的,需要的!

又有人会说,餐饮店注册流程随便百度一下不都有了,还劳您费什么神写这篇破文,谁要看呐!——百度上那些复制粘贴的货,照搬各地行政部门的表格清单或加一些自己的主观臆断,实在是毫无帮助。以我多年的餐饮经验,下面来说点废话让需要的朋友少走点弯路,仅此而已。

那么,需要办哪些证呢?《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没错,需要办这三个!

有人看不下去了,哥们儿你装什么大头蒜啊,环评呢!税务登记证呢!组织机构代码证呢!还有这个《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啥玩意儿?应该是卫生许可证,噢不对,是餐饮服务许可证吧!

恭喜!您有这感悟说明肯定是接触过餐饮行业的,也更说明您需要继续往下看,听我道来。

哪些情况需要环评?

大致的区分是:有油烟项目做,没油烟项目不做。怎么区分项目有无油烟?蒸煮类(麻辣烫、馄饨、包子等)、冷加工类(色拉、刺身寿司等)、饮品类(咖啡馆、奶茶铺、茶室),这几类是属于无油烟的。“我做面条,也是无油烟!”,那么请问,您家面条的浇头是不是需要起油锅炒?——那就属于有油烟!当然也有料理包形式的面条,那么恭喜您,这种形式的面馆可以不做环评!但是需要提供料理包供应商的全套资质。当然也有些区域有特殊规定,除饮品店外所有蒸煮类和冷加工类的餐饮都必须做环评。不用纠结,我国就是地方法大于一切,您要有兴趣可以抱着必败的觉悟去申请行政复议。补充两点,现在很多咖啡馆提供意面、牛排等西餐或套餐,这种就属于需要做环评的范围了;“面包房要不要办环评?”面包房有烤箱,原则上需要办。

税务登记证呢!组织机构代码证呢!——公司已经三证合一,不用再办这两个证了,个体户马上也要开始实行三证合一,这两个证可以暂缓办理,说白了马上就不用做的事情,您何必着急忙乎地去办呢。

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呢!最早之前的卫生许可证已经分拆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中餐饮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2023年3月1日开始就不用办理了,别问我是谁说的,是国务院规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他还有个兄弟叫《食品流通许可证》,从2023年10月1日起合并成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说白了就是合体了,以后只会看到《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为什么很多餐饮项目不具备注册条件?

包括很多朋友来找我办,我问清楚情况后只能说不能办;我这里十个客户里,大约只有一个是可以做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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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居民的建筑不能办餐饮

比如旁边居民楼与餐饮店所在建筑相连,那怕就是连着一丁点也不能办(您可以想办法把连接处敲了);楼上住有居民也不能办。以前有居民的建筑或与居民楼相连的建筑,可以批无油烟餐饮,比如咖啡馆、奶茶铺等,但2023年5月14日市局规定不能再办了,从此哀鸿遍野,大批街边无证经营商户出现,而且目前为止还没有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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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需要做环评的项目,光离开居民区还不够——标准是餐饮店所在建筑得离开居民建筑超过20米,排烟管道要接入物业内置烟道、物业提供允许做餐饮的排水许可证。简单点说,你自己接烟道往外排还不一定行,要接入物业的内置式烟道;物业要设置末端隔油池,才能提供允许做餐饮的排水许可证,或者说提供没写不许做餐饮的排水许可证。补充一点,其实原则上是可以允许商户自己接烟道的,但是一定要根据排烟量设置合理的烟罩尺寸、排烟管道尺寸、接入楼顶排烟或者高空排烟;需要安装油烟净化器,有些区域还强制性要求安装带除异味功能的油烟净化器及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总结:环评是非常复杂的事情,根据所在区域不同,所在物业不同,办理的方式方法也完全不同,一定要请专业人士操作。所以光环评一项,就导致很多餐饮项目不具备办理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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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很多客户都想自己尝试办办看,一听我这里报价动不动大几千、上万、甚至几万的,第一感觉就是怎么会这么贵,这个事情有这么难吗?不就是准备点材料交一交吗?我来打个比方,比如做手术,您拿把菜刀过去做行吗?不同症状得拿对应型号的手术刀,就算给您一把手术刀,您能手到病除吗?还是得专业医生下手吧,关公还请华佗刮骨疗伤呢。所以,很多来找我办的都是撞了南墙回头的,但是等他回头时候,我会跟他讲厨房需要重新布局装修,缺的设备得重新购买安装,那个时候他又开始动摇了,因为会对经营造成影响,而往往这种老板,行政部门几次上门检查要罚款、要封门,拖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关掉了;反过来能痛定思痛下决心整改办证的客户,往往在经营管理上也有过人之处,店还好好开着,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有朋友关心,问我这么难做,这日子还能过下去吗?我说做这行真心不容易,赚不到什么大钱,关键劳心劳力,客户、物业、行政部门……多方协调,与人打交道永远是最类的。不过反过来说竞争的同行也少,养家糊口奔个小康还是有指望的。这个事情做过才知道有多难,所以老餐饮人都找人代办,节省精力做核心业务;新入行的却往往想自己尝试做一下。

紧接上文,消防,同样也是比较有专业度的事情,但消防又脱离上述的证照,属于单独办理的一个类别,我没见过即做消防又懂餐饮办理的,要么精通一样另一样捣糨糊的,所以我只做餐饮,消防留给物业推荐的消防公司做就对了!强龙不压地头蛇,当地推荐的,往往是最靠谱的。消防这种大家都懂的,几千块的改造费,加几万的申报费,这申报费是啥,不用我多说吧,想省下来自己去报?劝你趁早打消念头。

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第一,办理流程。先核名,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公司都得有个名称吧!领到核名单后就可以办消防,还有根据需要,要办环评的先办环评,不办环评的,公司的话就可以办营业执照了——没错现在是先办营业执照后办许可证的;个体户性质的话不同区域区别很大,有先办营业执照的,也有同步办许可证的。

第二,办理材料。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的一套证明文件(太多,就不一一说了,采购的时候供应商会提供)、布局平面图(此图一定要在装修之前给专业人士审核通过才可以装修,不然会返工重新装修)、排烟管道图、排水管道图、排水许可证、物业大环评等,主要就是这些。

【第9篇】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上海新开咖啡奶茶店如何办理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奶茶店之前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最重要的环节是办理必要的证件和执照,因为这是保证茶饮店开张经营的前提条件,是关系到餐饮经营的命脉,注意事项也很多,稍有差池就会导致一系列的麻烦出现。

上海食品证的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环保审批

4.消防审批

5.税务登记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尚未取得的为主管部门同意设立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标明经营场所用途、面积和设备设施位置);

(四)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从事现制现售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包括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收运合同、收运联单、记录台帐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和使用等);

(六)各类饭店、饮品店(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的规章制度;

【第10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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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行业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且极为重要的行业,食品行业的入行门槛不高,虽然审核、资料较为麻烦,但这并不会成为进入这个行业的阻碍。很多人都想要知道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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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网上申请,自动生成);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学校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

4.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方位图(店内定位截图);

5.食品经营场所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

① 按照店内实际摆放画电子版简图,

② 餐饮必须要有消毒设备设施和清洗池;食品销售区域划分(例:预包装食品区、保健食品区等)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网上自行下载);

7.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注意:

1.申请网址:http://49.119.98.78:8083/entservice/api/v1.0/index

2.申请书中食品销售经营者若选择批发兼零售,必须要有仓库并填写仓库地址面积

3.申请书中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同一个人只上传一个人的身份证,若是不同的两个人,要分别上传两个人的身份证

4.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要与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5.申请书中食品安全设备设施登记表中的设备设施要与上传的布局图一致。

6.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中(请填写添加每一项制度名称: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规章制度,编号也要写,例:01、02等)。

7.若本人申请,申请书中无需填写委托代理人信息,非本人申请的必须填写委托代理人信息。

8.填写法人信息时请添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别人)。

9.请勿上传纸质版的申请书。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资料后,点击打印预览申请书自动生成,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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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打开浏览器输入此网址进入以下界面,新用户请注册自己的账号密码。

(http://49.119.98.78:8083/entservice/api/v1.0/index)

① 进入页面点击用户注册

②请填写新用户注册信息,最后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

③ 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显示此页面二维码(扫码认证),打开微信扫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点击:④我要办事 ⑤全部事项 ⑥食品经营许可

⑦点击执照验证,微信扫一扫正式进入办理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填写自己的信息

网店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哪些经营者

1、网店(网上销售食品、餐饮外卖等,这是这几年最重要的一个食品销售渠道,所以放在第一的位置);

2、食品店、超市、综合商场、品牌食品专业店、食杂店、场内经营者、商贸企业、自动食品售货等;

3、食品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4、现制现售(主要针对手工食品)。

常见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分类

1、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制品)销售

4、其它类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含经营项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

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5、自制饮品制售

普通饮品

生鲜乳及制品

自酿啤

【第11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食品,不用说都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身体是需要各种食品来补充的,各种食品、餐饮店随处可见,就连在电商平台上经营的食品行业也是越来越多的,而在电商平台上经营的这些商家都是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对于此证估计大家都比较熟悉吧!小编在这儿就带伙伴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电商类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吧!

一、网店食品经营许可证难办吗?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是不困难的,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经过卫生监督部门审核并检查后即可办理成功。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方法有哪些?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四)日常监督管理人员为负责对食品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可以通过签章的方式在许可证上变更。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二、申请食品许可证的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1、将材料提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相关工作人员将对经营场所进行看点,核查经营场所物品摆放是否合理,操作区与就餐区是否区分开等;

3、生产设备、环境、卫生条件都满足条件,便会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一周左右下许可证。

但是有时候材料没法准备齐全,跑断了腿却总是因为缺这缺那办不下来,那应该怎么办呢?食品监督局还要到你门店来实地考察,考察时一般都会找茬说哪哪不合规,这又白费了。

还有一种方法是找代办公司线上办理

这种就要方便多了,无实际经营地址也可以,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即可,其他的不用你操心,一般三到五天下证。那这样办理的许可证靠不靠谱,是不是正规的呢?

首先要明白,所有的证件都是工商局出的,都在工商系统可查,肯定正规,不正规就是造假证,那就是违法。

所以还是建议找专业的人来办理,个人去办不熟悉流程的话往往跑了很多趟还办不下来,如果找专业的人办理也省下了很多时间,现在有这个政策不代表以后也有,只要是卖食品相关的,就少不了这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办理的抓紧时间啊!

好了,今天的分享给大家讲到这里,觉得ok的朋友们点个赞,有什么问题或者不同意见的朋友们,可以在评论下方留言。

【第12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续期

3日下午,在洛龙区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向洛阳乐富食品有限公司发放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是洛龙区承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区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办理的第一份《食品生产许可证》。

“拿到新证,我们就能继续生产了。”该公司负责人周朝辉高兴地说。

原来,洛阳乐富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将于12月12日到期,需要换发新证。按照相关要求,企业需要至少提前30天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延续许可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要对其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并到现场进行核查,全部审核通过后发放证照,如果旧证到期后新证尚未发放,企业暂时不能进行生产。“我们忙于生产,把这件事情疏忽了,直到11月16日才提交相关申请。”周朝辉说。

此时,恰巧洛阳13项市场监管领域市本级行政审批权限正式下放至县区,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人员对相关业务还处于逐步熟悉阶段。考虑到企业如果不能及时领取新证,有可能面临较大经济损失,该局相关负责人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市市场监管局学习行政许可的操作流程、提交材料规范等相关知识,并多次沟通协调,为该企业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提醒,需要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市场监管局提出延续申请,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具体操作流程为:企业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点击左上角“切换地区/部门”一栏,选择洛阳市;下面部门一栏选择“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入界面后,点击“行政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延续”,仔细阅读办事指南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材料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除了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外,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还要进行现场核查,您可先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咨询了解。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付倩)

【第13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散装食品

裁判要旨

1. 在认定食品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时,不能仅仅从食品包装后最终呈现的状态来认定,更应该从食品的生产主体是否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生产途径是否要求即时加工制作、销售以及保质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预包装食品不能等同于有包装食品,其核心意义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

2. 经营者收到供货商的大包食品来货后,根据顾客的订购量称重,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食品,散装食品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而且,经营者的散装销售过程未改变该食品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不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裁判文书

文书标题及案号

标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案号:(2021)京04行终25号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一审原告)林晓源,男,1984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安溪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法定代表人李广隆,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孝孝,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朱思睿,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第三人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20层2005-10号。

法定代表人詹桂芳,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勇,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诉讼记录

上诉人林晓源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丰台区市监局)行政处理一案,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0)京0491行初2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林晓源,被上诉人丰台区市监局的委托代理人刘孝孝、朱思睿,一审第三人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慈汉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向林晓源送达《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主要内容为:1、林晓源所举报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2、经查,该单位所销售的即食海参,均是从生产厂家大包装购进,被举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后,根据客户需求以散装称重形式对外进行销售,属于销售散装食品。当事人销售的即食海参已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其标识标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予以结案。

林晓源不服,诉至一审法院请求:1. 判决撤销被告丰台区市监局2023年7月15日做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2. 判决被告丰台区市监局对投诉举报做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书面告知处理结果;3. 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29日,丰台区市监局收到林晓源的投诉举报材料,林晓源反映称其分别于2023年3月29月、4月3日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了干海参、即食海参,这些食品均属于定量预包装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等信息,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该店铺的运营方为古慈汉方公司。2023年9月30日,丰台区市监局决定立案,并于当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古慈汉方公司证照齐全,现场未发现被举报产品。同年12月20日,丰台区市监局作出《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主要内容为:1、林晓源所投诉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并合法有效,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2、林晓源在该单位所购买的干海参、即食海参均是从生产厂家大包装购进,该食品大包装标签标示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以及产品营养成分等事项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后,根据客户需求以散装称重形式对外进行销售,该单位销售的干海参、即食海参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属于销售散装食品,其标识标注不违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故该举报违法事实不成立,将予以结案。

林晓源不服,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监局)提起行政复议。后市市监局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京市监复〔2020〕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58号复议决定),其中载明: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本案中,关于林晓源投诉举报的涉案干海参涉嫌违法问题,本局已在京市监复(2019)8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处理,不再重复处理。关于林晓源投诉举报的涉案即食海参涉嫌法问题,古慈汉方公司委托烟台海中礁海珍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礁公司)生产涉案即食海参,再以散装称重形式通过网络渠道对外销售。古慈汉方公司作为散装食品销售者,未明示涉案即食海参的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丰台区市监局未调查古慈汉方公司所售即食海参是否尽到上述标示标注义务,即认定古慈汉方公司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所作告知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复议决定如下:撤销丰台区市监局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责令丰台区市监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

2023年3月19日,丰台区市监局收到58号复议决定。并依据复议决定书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重新调查,并先后于同年4月28日、5月22日、6月23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询问。古慈汉方公司称其销售的即食海参都是从海中礁公司大包装进货,然后散装称重卖给消费者,进货和销售的包装上都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但即时海参外包装上有类似标签的信息介绍,其中标注有配料、规格、产地、保质期、销售商名称、经营地址、生产日期信息,并提供了营业证照及涉案食品资质、进销存记录、产品外包装标签照片等材料。2023年6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决定延长办案期限30日。2023年7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将《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向林晓源送达。

另查,古慈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载,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海中礁公司具有干海参和即食海参的生产许可证,古慈汉方公司与海中礁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海中礁公司为其加工海参系列产品,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2023年9月5日,海中礁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生产方海中礁公司负责海参的加工,根据古慈汉方公司预定的总量以大包简装提供给古慈汉方公司,其自行根据销售情况散装称重出售。出库时海中礁公司根据古慈汉方公司订购的总量在大包装上附上合规的商品标签发出,古慈汉方公司酌情在散装称重销售时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标签内容。”林晓源于2023年3月29日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干海参,于同年4月3日在相同店铺购买干海参和即食海参,收到的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

再查,林晓源多次向丰台区市监局举报其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的干海参、即食海参外包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古慈汉方公司原登记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城南嘉园益城园16号楼8层2-802,后于2023年3月16日将住所地变更登记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20层2005-10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丰台区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1“预包装食品”规定,“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在认定食品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时,不能仅仅从食品包装后最终呈现的状态来认定,更应该从食品的生产主体是否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生产途径是否要求即时加工制作、销售以及保质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预包装食品不能等同于有包装食品,其核心意义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从海中礁公司进货,根据购买者要求的数量将大包来货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海参。故本案中涉案食品是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可见,涉案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

本案中,丰台区市监局在收到市市监局作出的58号复议决定后,对林晓源的举报重新进行调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进行询问工作,最终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林晓源,已履行了法定职责,并无不当。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林晓源的全部诉讼请求。

林晓源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明显违背事实作出的枉法裁判、卖家造假来源欺骗法院和行政机关、一审认定的散装明显违背事实、丰台区市监局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一、撤销一审判决书;二、撤销丰台区市监局2023年7月15日作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三、判决丰台区市监局对投诉举报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四、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丰台区市监局承担。

丰台区市监局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古慈汉方公司同意丰台市监局的答辩意见,同意一审判决。

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已随案移送至本院。经审查,一审法院对各方提交证据的认证意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二审庭审期间,林晓源向本院提交(2021)京0491行初6号案件庭审录像,证明丰台区市监局造假,包庇卖家。本院认为林晓源提交的证据并非新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丰台区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市市监局作为丰台区市监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具有受理对该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职责。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其举报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内容是否合法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散装食品销售”,该公司收到海中礁公司的大包来货后,根据顾客的订购量称重,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出售。古慈汉方公司的上述散装销售过程未改变海参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不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因此,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的上述内容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被举报单位所销售的即食海参是散装食品,其标识标注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是否合法的问题。对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1“预包装食品”规定,“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从海中礁公司进货,根据购买者要求的数量将大包来货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海参。故本案中涉案食品是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故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本案中,丰台区市监局在收到市市监局作出的58号复议决定后,对林晓源的举报重新进行调查,决定延长三十日审理期限后,最终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林晓源,其程序符合上述规定,并无不当。

市市监局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履行了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复议程序亦无不当。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林晓源诉讼请求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林晓源的上诉理由和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林晓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张立鹏

审判员 孙永欣

审判员 吴 薇

二o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法官助理 于玮宁

书记员 牛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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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网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在很多人应该都知道,我们现在想在抖音上卖东西是需要先开通小店的,开通小店是需要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这个基本上小作坊都是有的,不过就算你没有的话可以找专业代办机构搞定,这些都是小事情但是很多商家需要的最多难题就是,小店开通好了上架自己自制的牛肉干,腊肉,腊肠,泡椒鸡爪,卤菜,预包装食品的时候显示需要生产许可证,这个真是难到商家们了因为咱们都是自制的食品小作坊,哪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啊,这个太让商家为难了,简直是焦头烂额,不过这个事情如果你找对人也是很好解决的

如果是预包装自己小作坊这些,首先你要用营业执照开个小店,然后还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最后上架 就会遇到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了 这个也是所有人的问题,很多人想在抖音上上架自己自制的食品或者预包装都是需 要用到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也难倒了很多人。

食品怎么入驻抖音,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①食品饮料、休闲零食、饮料冲调、乳制品及乳制品饮料、粮油米面、营养品、食品饮料(非生鲜)、其他食品饮料、食用初级农产品(蜂蜜及茶叶)

若果是生产方则需要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非生产方则需要提供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备案证明》、《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小餐饮备案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微型餐饮备案公示卡》、《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备案登记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

②酒

食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该酒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证明,生产方提供《酒类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酒类),非生产方需提供经销授权或委托生产合同、《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涉及进口酒类需提供《报关单》及《检验检疫证明》 。

③生鲜:猪牛羊肉+禽肉蛋

商家入驻抖音需要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总而言之,食品类目一直以来都是监管比较严格的一个类目,对于商家入驻招商严格,如果商家自身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寻求代入驻的协助。

关注微信公众号“网店运营小助手”每天更多抖店上架食品需要资质相关问题分享。

【第15篇】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便利店、商场、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一、服务对象: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简而言之,就是个体户、公司执照都可以办理。

二、受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取得《企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办单位食堂许可,应取得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食品经营许可的服务窗口提出许可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受理人员接收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申请信息发至审查环节;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更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许可事项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

3、收到许可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许可审查岗位人员对申报资料审查,并根据有关情况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重点对材料和经营场所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申请事项的对应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该环节7天内完成。

4、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该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5、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生成《不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

6、许可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7、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或者根据需要选择物流方式(快递)由受理申请的许可机关快递送达。或者直接打印电子证书。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需提交食品加工场所流程布局、设备设施布局图纸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窗口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明

【第16篇】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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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签注流程可参考

《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注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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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食品经营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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