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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44

【导语】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16篇)

【第1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从事食品行业,需要办理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也不是这么容易就能办理到的。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取得《企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办单位食堂许可,应取得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篇】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平面图

如果你要做餐饮,那么首先店面卫生情况需要有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制作流程都需要有严格的规定、生产设备需要维护和管理。 除了卫生,还有消防,除了消防设备的要求还有平面布局的问题。所以想要申请到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需要注意不少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范围也广泛,,不单单是做餐饮才需要,而是只要涉及到食品就都得需要的, 来了解下吧!

深圳公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茶叶、酒类批发、乳制品、奶粉等的销售)

所需流程:

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无需验场

所属工商局或工商所递交申请材料

1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需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5、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6、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7、店铺平面图(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第3篇】网店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京东自营店是京东商城里面的一种店铺类型,京东自营店占据京东最高的流量、广告位,而京东方面对这类自营店铺的扶持力度也是非常大的。

而京东自营店铺不仅仅是在流量这些方面有京东的扶持,硬件方面,也是独树一帜。京东自营店大部分产品都是走的京仓京配,就是厂家会把产品运送到京东全国的八大仓,京东再分配到各个省份、地区的中小型仓库,消费者下单之后,会通过京东快递送货上门。基本能做到全国大部分地区次日达的速度,所以很多消费者买东西,都喜欢在京东自营店买,毕竟,谁能拒绝头天买的快递,最迟第二天就可以收到呢? 所以京东自营店怎么样才能入驻进去了?毕竟京东对于入驻的自营商家的审核要求还是非常严格的,基本都是邀约制入驻。 普通商家入驻要么就是找不到入驻窗口,要不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驳回了。 这里建议找专业的代入驻机构,毕竟他们有专门的入驻渠道,知道应该怎么样规避被驳回的风险。 这里用食品举例 需要用的基础资料: ①营业执照:要求是注册时间满2年,注册资金100w。 ②一般纳税人:这是必须要有的 ③商标: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品牌方授权的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品牌授权;自有品牌不用 做食品的话,必须要的行业资质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找人代工的话,还需要《委托加工协议》。 以及其他一些侧面辅助材料 了解更多资讯,可以联系小编。

【第4篇】食品经营许可证考试

资讯来自 恒景教育

职业简介

食品安全师是指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运用相关技术方法按国家标准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

职业详解

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从事本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3.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4.从事本单位食品生产与经营环境的卫生管理;

5.从事本单位原料、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6.从事本单位食品采购、生产、储运、销售、餐饮服务的过程管理;

7.从事本单位食品安全定期自查、追溯、召回、产品留样、文件记录管理;

8.配合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报考条件

高级:26周岁、学历大专及以上

中级:18周岁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

报名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学历证书扫描件

蓝底大一寸电子相片

本人手机号

考试时间:每月滚动考试

证书查询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http://jndj.osta.org.cn/)平时说的人社官网可查、国网可查均为此网站。

信息来自 恒景教育 公众号

由具备鉴定资质的、纳入人保部职业资格证查询系统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培训评价组织制作、发放的证书才可人社官网可查、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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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续期

3日下午,在洛龙区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向洛阳乐富食品有限公司发放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是洛龙区承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区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办理的第一份《食品生产许可证》。

“拿到新证,我们就能继续生产了。”该公司负责人周朝辉高兴地说。

原来,洛阳乐富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将于12月12日到期,需要换发新证。按照相关要求,企业需要至少提前30天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延续许可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要对其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并到现场进行核查,全部审核通过后发放证照,如果旧证到期后新证尚未发放,企业暂时不能进行生产。“我们忙于生产,把这件事情疏忽了,直到11月16日才提交相关申请。”周朝辉说。

此时,恰巧洛阳13项市场监管领域市本级行政审批权限正式下放至县区,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人员对相关业务还处于逐步熟悉阶段。考虑到企业如果不能及时领取新证,有可能面临较大经济损失,该局相关负责人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市市场监管局学习行政许可的操作流程、提交材料规范等相关知识,并多次沟通协调,为该企业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提醒,需要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市场监管局提出延续申请,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具体操作流程为:企业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点击左上角“切换地区/部门”一栏,选择洛阳市;下面部门一栏选择“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入界面后,点击“行政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延续”,仔细阅读办事指南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材料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除了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外,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还要进行现场核查,您可先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咨询了解。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付倩)

【第6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

事实上,不只是公司法人变更,公司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都需要及时去变更相关的事项。

公司法人变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

3、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然后,是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另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千万要注意这5件事:

1、重新刻制法定代表人印章。

2、到银行做法定代表人备案变更。

3、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根据规定,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变更社保账户。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5、相关的资质文件变更。比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

公司法人变更

事实上,不只是公司法人变更,公司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都需要及时去变更相关的事项。

【第7篇】大连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获食品、药品、价格、广告、消费者权益等领域违法案件1413起,罚没款11370.96万元。3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12起典型案例。 食品类——案例1: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案 大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境外购入食品原料,将进口食品自行分装销售,经认定货值金额共计777.9811万元,违法所得69.4980万元。当事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经许可生产食品。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原料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69.4980万元、并处罚款10113.7543万元,罚没款共计10183.25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生产不符合标准天然矿泉水案 2023年7月14日,大连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经抽样检验,溴酸盐项目不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151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罚没款共计5.0151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3: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2023年7月,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旅顺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碳烤鱿鱼丝,其中的烤制工艺为电烤加工而非碳烤加工工艺,该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使用“碳烤鱿鱼丝”作为食品标签,系当事人为增加其产品特色、博取消费者喜爱而虚假标注。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333万元、并处罚款5.55万元,罚没款共计5.5833万元的处罚。药品——案例4:某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劣药案 某医院有限公司使用的药品“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经抽样检验,ph值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使用的劣药“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102支、没收违法所得0.2058 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罚没款共计10.2058万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案例5:未按照说明书要求贮存试剂案 2023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对大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擅自变更库房地址,经营过程中未按照“阴道炎联合测试剂盒(干化学酶法)”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试剂。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化妆品——案例6: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案 2023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化妆品经营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店为个体工商户,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货值金额为5.0487万元。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251款759盒(瓶)、并处罚款16.1461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业产品——案例7: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产品案 2023年9月11日,大连某公司被查出销售了鞍山某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列入目录产品“无水乙醇”化学试剂,货值金额0.078万元,违法所得0.0255万元。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255万元、罚款5万元,罚没款共计5.0255万元的行政处罚。知识产权——案例8: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酒品案 2023年7月1日,甘井子区某商店被查出存在侵犯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同时还存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涉案酒品47瓶、罚款5.8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9: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大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a,但在其公司宣传的广告、加盟店装潢、包装袋上均擅自改变原注册商标,其文字部分字体以及图形部分均与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b近似,造成混淆。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同时在同一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其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其作出罚款7.6万元的行政处罚。广告——案例10:发布含说明有效率内容医疗广告案 大连某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其官网发布“诱导缓解率大于95%”“无病生存率大于90%”“完全缓解率达80%”等含说明有效率内容的医疗广告。综上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价格——案例11: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案 某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公示收费标准与《关于印发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的通知》(大价发〔2014〕28号)规定的“医院停车场小车每半小时1元/辆,中车每半小时2元/辆,大车每半小时3元/辆,每增加半小时,小车1元,中车2元,大车3元,所有车型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辆”的收费标准不符。结合当事人提供的收取停车费的车辆停放时间及收费明细,计算出当事人与按照政府定价应收费的差额为3.5943万元,认定违法所得为3.5943万元。 综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其规定期限内未退还的违法所得3.5943万元、并处罚款7.1886万元,罚没款共计10.7829万元的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案例12:水产店欺诈骗取消费者价款案 2023年1月20日上午,消费者在大连某市场海鲜摊位购买帝王蟹、波士顿龙虾、鲍鱼等5种海鲜产品,其中4种产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经查:一是消费者在水产经营店购买5种海鲜产品应当收取消费者货款金额为1.4754万元,实际收取价款为1.86万元,欺诈金额为0.3846万元;二是经检验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台;三是该摊位存在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行为。 综上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电子计价秤3台、没收违法所得0.4736万元、罚款4.9355万元,罚没款共计5.4091万元的行政处罚。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第8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食品照片

为规范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行为,提升自动售货食品安全管理,优化办事流程,根据 “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有关政策精神,日前,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规范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即日(4月29日)起,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也需“持证上岗”。

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是指无固定店铺、在预定地点利用扫码(投币等)自动给货机器从事食品经营的活动。许可核准自动售货机销售的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中的保健食品和仅限由自动售货设备现制的散装食品,其中散装食品仅限制售鲜榨果汁、咖啡等现制饮品或其他食品(不含自酿酒)。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特殊食品中的保健食品、制售鲜榨果汁、咖啡等现制饮品或其他食品的个体经营,纳入“证照合办”的适用范围。

图片来自网络

《意见》指出,泉州市范围内,在一个县(市、区)申请许可后,到其他县(市、区)设置自动售货机的,无需再办理许可,只需将设置点向原许可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首次申请许可的,应当具备至少一个自动售货机设置点。取得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许可后,新增或撤减自动售货机设置点的,无需办理许可变更,但应履行报备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变更或注销的,应当办理变更或注销。

申请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许可的,在作出申请材料记载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承诺后,免于进行现场核查。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者只需准备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设置点报备表、自动售货机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供审核),并在申请表标注具体放置地点后,可以直接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谢玲锦)

【第9篇】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随着政策的要求,现在各大电商平台,对食品类目审核都是非常严格的,电商这块,卖相关食品类目,需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线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办理的条件以及许可证的使用范围也不同。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预包装、散装、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可在一张许可证内办理多个经营项目,抖音上一般都是需要办理预包装经营许可。一般是个体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套办理的。

那么线下怎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呢

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防蝇、防鼠、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可以说就一个要求,即有实际的一个场地,必须是商用性质、面积大于30平方,内摆放有类似超市的货架,就行了,此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址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

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但是做电商的话,有没有更简单的方法呢?

有的,那就是办理电商专用的

比较简单、方便,提供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个证件,只能做电商,不能用于线下,当然,证件也是正规合法的。一般是个体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套办理的。

【第10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散装食品

裁判要旨

1. 在认定食品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时,不能仅仅从食品包装后最终呈现的状态来认定,更应该从食品的生产主体是否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生产途径是否要求即时加工制作、销售以及保质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预包装食品不能等同于有包装食品,其核心意义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

2. 经营者收到供货商的大包食品来货后,根据顾客的订购量称重,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食品,散装食品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而且,经营者的散装销售过程未改变该食品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不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裁判文书

文书标题及案号

标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案号:(2021)京04行终25号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一审原告)林晓源,男,1984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安溪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法定代表人李广隆,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孝孝,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朱思睿,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第三人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20层2005-10号。

法定代表人詹桂芳,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勇,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诉讼记录

上诉人林晓源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丰台区市监局)行政处理一案,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0)京0491行初2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林晓源,被上诉人丰台区市监局的委托代理人刘孝孝、朱思睿,一审第三人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慈汉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向林晓源送达《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主要内容为:1、林晓源所举报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2、经查,该单位所销售的即食海参,均是从生产厂家大包装购进,被举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后,根据客户需求以散装称重形式对外进行销售,属于销售散装食品。当事人销售的即食海参已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其标识标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予以结案。

林晓源不服,诉至一审法院请求:1. 判决撤销被告丰台区市监局2023年7月15日做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2. 判决被告丰台区市监局对投诉举报做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书面告知处理结果;3. 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29日,丰台区市监局收到林晓源的投诉举报材料,林晓源反映称其分别于2023年3月29月、4月3日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了干海参、即食海参,这些食品均属于定量预包装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等信息,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该店铺的运营方为古慈汉方公司。2023年9月30日,丰台区市监局决定立案,并于当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古慈汉方公司证照齐全,现场未发现被举报产品。同年12月20日,丰台区市监局作出《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主要内容为:1、林晓源所投诉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并合法有效,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2、林晓源在该单位所购买的干海参、即食海参均是从生产厂家大包装购进,该食品大包装标签标示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以及产品营养成分等事项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后,根据客户需求以散装称重形式对外进行销售,该单位销售的干海参、即食海参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属于销售散装食品,其标识标注不违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故该举报违法事实不成立,将予以结案。

林晓源不服,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监局)提起行政复议。后市市监局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京市监复〔2020〕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58号复议决定),其中载明: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本案中,关于林晓源投诉举报的涉案干海参涉嫌违法问题,本局已在京市监复(2019)8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处理,不再重复处理。关于林晓源投诉举报的涉案即食海参涉嫌法问题,古慈汉方公司委托烟台海中礁海珍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礁公司)生产涉案即食海参,再以散装称重形式通过网络渠道对外销售。古慈汉方公司作为散装食品销售者,未明示涉案即食海参的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丰台区市监局未调查古慈汉方公司所售即食海参是否尽到上述标示标注义务,即认定古慈汉方公司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所作告知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复议决定如下:撤销丰台区市监局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责令丰台区市监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

2023年3月19日,丰台区市监局收到58号复议决定。并依据复议决定书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重新调查,并先后于同年4月28日、5月22日、6月23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询问。古慈汉方公司称其销售的即食海参都是从海中礁公司大包装进货,然后散装称重卖给消费者,进货和销售的包装上都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但即时海参外包装上有类似标签的信息介绍,其中标注有配料、规格、产地、保质期、销售商名称、经营地址、生产日期信息,并提供了营业证照及涉案食品资质、进销存记录、产品外包装标签照片等材料。2023年6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决定延长办案期限30日。2023年7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将《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向林晓源送达。

另查,古慈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载,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海中礁公司具有干海参和即食海参的生产许可证,古慈汉方公司与海中礁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海中礁公司为其加工海参系列产品,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2023年9月5日,海中礁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生产方海中礁公司负责海参的加工,根据古慈汉方公司预定的总量以大包简装提供给古慈汉方公司,其自行根据销售情况散装称重出售。出库时海中礁公司根据古慈汉方公司订购的总量在大包装上附上合规的商品标签发出,古慈汉方公司酌情在散装称重销售时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标签内容。”林晓源于2023年3月29日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干海参,于同年4月3日在相同店铺购买干海参和即食海参,收到的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

再查,林晓源多次向丰台区市监局举报其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的干海参、即食海参外包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古慈汉方公司原登记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城南嘉园益城园16号楼8层2-802,后于2023年3月16日将住所地变更登记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20层2005-10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丰台区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1“预包装食品”规定,“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在认定食品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时,不能仅仅从食品包装后最终呈现的状态来认定,更应该从食品的生产主体是否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生产途径是否要求即时加工制作、销售以及保质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预包装食品不能等同于有包装食品,其核心意义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从海中礁公司进货,根据购买者要求的数量将大包来货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海参。故本案中涉案食品是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可见,涉案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

本案中,丰台区市监局在收到市市监局作出的58号复议决定后,对林晓源的举报重新进行调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进行询问工作,最终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林晓源,已履行了法定职责,并无不当。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林晓源的全部诉讼请求。

林晓源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明显违背事实作出的枉法裁判、卖家造假来源欺骗法院和行政机关、一审认定的散装明显违背事实、丰台区市监局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一、撤销一审判决书;二、撤销丰台区市监局2023年7月15日作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三、判决丰台区市监局对投诉举报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四、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丰台区市监局承担。

丰台区市监局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古慈汉方公司同意丰台市监局的答辩意见,同意一审判决。

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已随案移送至本院。经审查,一审法院对各方提交证据的认证意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二审庭审期间,林晓源向本院提交(2021)京0491行初6号案件庭审录像,证明丰台区市监局造假,包庇卖家。本院认为林晓源提交的证据并非新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丰台区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市市监局作为丰台区市监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具有受理对该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职责。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其举报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内容是否合法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散装食品销售”,该公司收到海中礁公司的大包来货后,根据顾客的订购量称重,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出售。古慈汉方公司的上述散装销售过程未改变海参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不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因此,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的上述内容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被举报单位所销售的即食海参是散装食品,其标识标注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是否合法的问题。对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1“预包装食品”规定,“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从海中礁公司进货,根据购买者要求的数量将大包来货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海参。故本案中涉案食品是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故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本案中,丰台区市监局在收到市市监局作出的58号复议决定后,对林晓源的举报重新进行调查,决定延长三十日审理期限后,最终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林晓源,其程序符合上述规定,并无不当。

市市监局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履行了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复议程序亦无不当。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林晓源诉讼请求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林晓源的上诉理由和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林晓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张立鹏

审判员 孙永欣

审判员 吴 薇

二o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法官助理 于玮宁

书记员 牛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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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各有关部门、组织及广大群众:

依据子长县宏斌烟酒门市等11家经营户申请,经依法审查,现拟对子长县宏斌烟酒门市等11家准予食品经营行政许可(详见附件),敬请各有关部门、组织、及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本公告有效期三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11-7112703,15891118501

群众来访地址:子长县政务大厅二楼。

子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4月23日

【第12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加散装

近些年《舌尖上中国》、《人生一串》、《风味人间》等等美食纪录片的相继出炉,让一众老饕在饱眼福之余,也让大家见识到祖国天南地北各具特色的饮食习惯和味觉审美。那么,你也像里面的烧烤主一样各展神通,有希望让大家一饱口福的初衷,希望自己创业开烧烤店;抑或是打算在淘宝、拼多多上开店,恰一口电商的饭,更多是乘着电商的快车,给食客带来福音。那么,你都无可避免地需要一张营业执照加食品经营许可证。

《新电商法》于19年1月1日正式实行,各平台对于证件的要求会更严格。16年之前,有些平台甚至出现了套证的现象,套名假证泛滥。16年年末开始实行全面排查和自查,基本上这个现象就绝迹了,工商系统和电商平台联网,店铺身份信息和证件信息核对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都不能通过。

过去,申请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要按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保健品三大经营项目提出单独申请,如开餐馆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销售食品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销售保健食品要申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随着《广东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正式施行,申请人可通过混合主体业态申请,办理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从事原来三个证的经营项目。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和食品生产经营的创业者们,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但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多创业者都有很多疑问,什么是前置许可?什么是后置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什么?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注意什么?

下面跟着创孵猫,一键get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知识。

工商登记、变更前置许可是指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前必须办理从事经营项目的许可,如开办培训班,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必须办理办学许可;后置许可是指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办理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的区别如下:

一、许可时间不同。办理前置许可需要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之前进行,即许可时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后置许可办理时间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之后,也就是说,工商登记不以许可的前提条件。

二、许可项目不同。前置许可的项目一般关系重大公共利益,如金融许可、办学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而后置许可则相对来说更易监管,如食品经营许可、娱乐场所许可等。

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包括副食品,以下相同)批发或零售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

3、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其他行业的经营者兼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的;

5、前店后场式临街商店销售现场加工食品的;

6、食品生产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设立专门的销售门市部销售自行生产加工的食品或兼营其他食品的;

7、在集贸市场销售经过加工的熟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

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制售)的情形

通过及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的经营性店铺均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具体包括:

1.饭店、餐馆、配餐公司等盈利性场所;

2.学校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等非盈利场所。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公章;

2.地址文件资料

3.食品安全管理员证/餐饮安全管理员证;

4.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5.经营平面图;

6.法人身份证。

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经营项目分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销售经营者分类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如红酒、啤酒、单独包装的食品等等;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如按斤称的饼干等;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经营者分类

1.热食类食品制售(如火锅,烧烤,快餐、小炒等);

2.冷食类食品制售(如凉菜,水果拼盘,卤菜等);

3.生食类食品制售(水果等)

4.糕点类食品制售(如饼干,面包,蛋糕等)

5.自制饮品制售(如自制果汁,奶茶等)

6.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到期可进行续费。来源:网络,创孵猫整理,侵删。

【第13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好办理吗

说到吃喝,我们必须要想着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话题,因为直接关系着我们的身体健康。无论是饭店、饮品店、还是小吃店都应该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工商局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信息并发放证件后才可以正常营业,也会有相关部门人员对其监督并管理。

提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编就要给大家讲解一下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的问题。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先在网上提交申请并现场提交材料,需要提供: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3.法人身份证、分公司提供负责人身份证

4.经营场所的具体位置,比如:方位图

5.与食品经营场所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

6.食品操作流程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查验制度、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等

8.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9.公章

材料准备齐全后,去相关食药局提交材料。材料提交上5个工作日,食药局工作人员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通过才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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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在经营期间,不慎丢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需要到食药局办理补办手续的,千万不能不当回事。补办经营许可证也是需要现在网上提交申请,之后现场提交材料,需提供: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4.登报挂失所丢失的证件,需要市里以上报纸

5.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丢失需要提供副本,副本丢失需要提供正本

6.委托书及被委托书身份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需要年检,但该证书有使用期限,证件到期需要办理延续换证即可。

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都应去相关部门办理该证件,一是为了正规经营,另外会让更多的消费者放心,更大的提高客源量,也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第14篇】怎么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都是国家的重点关注对象。企业需要做食品类的经营也是需要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可经营。那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流程与资料呢?

实体店铺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前期需花费足够的时间整理好相关申请资料;

2、准备好资料后在网上或者到窗口提交申请;

3、在网上或窗口申请通过之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人员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

4、现场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核意见,将有关信息和材料报送审核环节;

5、规定工作日后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

6、根据审批意见或结论,生成相应的文书:经审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生成《不予食品经营许可决定书“》。

7、结果公示,许可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同步在网上公示许可信息。

8、结果送达,申报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文书。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8、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以上就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与资料了。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15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增项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条件准备如下:1、公司名下需要有两家直营店且经营一年以上;2、有特许行业的商标证书;3、营业范围需要有特许行业的字眼;4、需要提供前置审批证书证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直营店情况具体分析:1、申请公司名下的分公司;2、申请公司名下的子公司,且控股百分之五十以上;3、企业名下*大股东(占比51%)的个体户或者名下配偶的个体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商标情况具体分析如下:1、商标可以在个人名下,可以授权给申请主体公司。2、商标必须是商标证书原件,受理证明不行。3、35类商标也不是万能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营业范围要求具体分析:1、申请主体和直营店的营业范围需要和加盟合同上的特许一致。2、时间没有要求,可以增项。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前置证书证明具体分析如下:1、有的特许行业需要有相关的前置审批证明,就拿餐饮行业,需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前置要求证书也需要有一年的时间。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下来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1、商务部对备案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不需要,注销就行;2、备案下来后,每年需要需要进行年检,主要就是汇报加盟商、直营店等情况。九鼎秦渝台是一家以特许经营项目咨询、品牌渠道招商搭建为起点,从产品孵化立项、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产业链设计、食品安全管控到市场特许连锁拓展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企业。公司其核心是协助特许人搭建完善的特许体系,帮助受许人项目对接和转型。业务范围涉及单店运营托管、选址评估、产品研发、vi设计、特许经营项目备案、各类证照办理、中央厨房建设、调味品研发、饮品研发、特许标准化咨询、招商系统打造、招商团队文化建设为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二、业务介绍2.1 连锁企业特许经营体系打造九鼎咨询:特许经营连锁加盟项目梳理,包括连锁管理体系构建,九鼎培训课堂(招商、选址、营建、督导、培训、单店标准化、人、财、物、信息、产、供、销等);2.2 连锁企业招商系统打造九鼎招商:严选好项目、招商外包、招商团队打造、创业项目对接、打造标准的招商系统会让招商、加盟、销售更加容易、更好复制、更好传播。2.3 创客证照办理创客服务:商标、特许牌照备案、各类证照办理、网络营销平台构建、平台托管、vi、si设计、餐饮oem加工等服务

【第16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代办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提交;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办单位食堂的,应提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等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食品经营的空间布局应当体现出食品与非食品、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进行明确的分区销售)和操作流程等文件;4.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外设仓库的,应当提交外设仓库租赁合同和出租人营业执照或自有外设仓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设备设施布局图。

6. 申请人指定或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指定(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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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食品经营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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