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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金(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35

【导语】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金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金,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金(16篇)

【第1篇】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金

年后各企业单位已经逐步开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下面这些知识你要知道!准确掌握各类税前扣除项目是顺利完成汇算清缴的重要前提。今天为大家归纳了常见费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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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三、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专用收据或者代收凭据才可依法在税前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别提醒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据实扣除。2、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3、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作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五、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符合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据实扣除。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保险费可以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六、利息费用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

七、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别提醒

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九、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防疫捐赠支出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十一、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一般企业按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从事代理服务、经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十二、扶贫捐赠支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来源: 广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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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格

纳税人企业都会在每年年度终了后的5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2023年1月到5月底是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不少财务人员都会在年底准备汇算清缴的工作。其实,最重要的是37张申报表的填写,很多财务人员会在此环节出现问题。今天趁着空闲时间,和大家分享分享一套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手册!附37张申报表填写说明!详细的内容如下文!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手册

(有需要的,文末可抱走)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本概念及注意事项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汇总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三、37张申报表的填写说明

1、封面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填报表单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a100000)

4、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5、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

……

此篇内容较多,有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37张申报表的填写说明不一一说明了。

现在距离汇算清缴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希望大家提前准备时,可以参考用到上文的内容。

【第3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上海税务发了一则通告,明确: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延期至6月30日(这个好消息来得太及时了,让上海的很多财务人松了口气)。我们浏览了一下其他地方税务局的情况,并没有延期公告,所以除了上海之外,其他地区还是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契税汇算。

本身上海税务的这个通告内容很简单,就是延期了2023年度契税汇算,同时还明确了2023年6月30日办理完成企税汇算仍有困难的,能申请继续延期,以及明确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延期事宜。

我们对于通告不做太多解读,我们今天主要借这个事儿,给大家好好聊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干货知识。主要是会计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

一、契税汇算清缴的流程

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流程,我们先前曾给大家做过一个漫画版本的详细攻略,大家感兴趣可以看下:变了!2022汇算清缴申报表!今天起,这是最新最全的填法!

基本从申报表变化,需要汇算的企业,办理时间,税款计算,扣除标准,汇算流程,留存资料,以及账务处理都进行了说明。

大家一定要按时完成企税汇算,否则影响很大,除了行政处罚,可能还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如果按期完成申报确实有困难的话,建议申请延期。

二、跨年发票及税会差异调整

我们曾总结了一些会计企税汇算过程中的一些烦心事及处理方法,包括跨年发票处理、税会差异纳税调整等,大家可以看下:2023年汇算清缴扎心事,当个会计也太太太太太难了吧!

三、别忘了关联申报,也是5月31日前完成

有些企业(年度内与其境内或境外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可能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如何不进行的话,可能会有行政处罚的。这个很多企业容易忽视,我们在这里提醒一下。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企业需要先完成企税的年度申报,才能进行关联申报。具体步骤很简单,在电子税务局上就能完成。

注意,关联业务往来主要包括:有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金融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虽然关联申报看起来有很多申报表,但是一般要填得不多,除了基础信息表必填之外,其他根据具体的关联业务填写相应的表格即可。

四、企税汇算需要关注的一些风险点

大家都知道税务局会重点关注各个企业的汇算清缴,但是具体重点关注哪些点呢?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些风险点:

1、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是否一致,是否小于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以及申报表中有收入,但是职工薪酬账载金额却为0。

2、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是否一致,收入、成本不匹配甚至存在倒挂(比如收入很少,成本却很高)。

3、企业存在不少收入,费用方面却很少甚至是0。

4、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跟利润表不匹配,或者有较大收入的情况下,期间费用零申报,或者期间费用明细表“其他”栏占比很高,超过了50%。

5、企业经营多年,却长期亏损(长亏不倒),或者虽然不是亏损,但是利润明显低于同行业,或者负债表和利润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有问题等。

【第4篇】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结束,申报期限截止2023年5月31日,请及时办理申报。为了帮助纳税人掌握申报表的基础规则,避免填报错误,提高申报效率,小编根据历年汇算清缴的常见错误梳理20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1.纳税人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通过填报a107000系列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应与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中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应与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一致。

3.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与第11行“营业外收入”的合计数,应大于当年度增值税申报年度累计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为必填表,只有在完整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并保存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增加其他申报表。

4.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应大于或等于《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27行“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5.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第1列“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不应为0。

6.纳税人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股东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信息缺失的,应及时修改。

7.《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所有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的企业必须填报;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非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

8.纳税人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9.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除前述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10.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216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应为“是”。

11.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等事项,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12.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对第8列“当年待弥补亏损额”有疑义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3.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14.2023年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第四季度申报时应享受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或其他税率类优惠的,应先更正2023年第四季度申报表。

15.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6.纳税人若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且申报年度(按税款所属期)汇算清缴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申报下一年度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纳税人及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至税务机关修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信息。

17.纳税人申报表审核成功后,可在提交申报前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对年度申报数据进行扫描,根据风险提示信息自行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可在提交申报前多次进行政策风险扫描、接收风险提示信息和修改数据。

18.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点击申报回执下方“缴款”进行开票,可即时缴纳税款。或者,在申报期截止日之前,选择左侧菜单栏“税费缴纳-清缴税款”进行开票缴款,以免产生滞纳金。

19.纳税人存在以前年度或本年度汇算清缴应退税款的,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取纳税人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与季度多缴数据,并提供退税申请的链接,纳税人点击后即可跳转至无纸化退税申请界面。

20.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起始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人申报错误。

20条注意事项学习完了,汇算清缴的申报期限是5月31日,时间剩下不多啦,快来申报吧!

来源:厦门税务

【第5篇】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当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在经营期间是需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清缴,对税款进行多退少补的。而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经营期间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自然备受企业负责人关注。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具体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及操作流程,以为您按时完成汇算清缴业务办理提供参考!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内外资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确定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结清税款。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度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可以延期办理,具体以工商部门出台的政策为准!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通常情况下,企业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大致按照如下流程来进行操作:

(1)找到并进入所在地税务局网站电子税务局系统,点击我要办税,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输入账号进行登录(如没有账号,需要先注册再登录)。

(2)进入电子申报系统,进入汇算清缴业务办理页面,打开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封面、首要信息,并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目录附表进行勾选。

(3)进入主表之后,按主表上的明细附表填写与企业相关的一些报表。如收入表、成本表、期间费用、折旧报表等。在填写过程中,会主动生成期间费用的调整报表,在这些报表中,申办企业需注意对公司的成本、费用等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4)填写完相关附表之后,主动校验主表、附表的相关内容,并对主表的应缴所得税额进行审阅。审阅无误后,就可以按系统的要求做申报缴纳税款(如需补税,需按时完成税款补缴)。

以上是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及操作流程介绍。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及操作流程存有疑问的企业来说,如若对此方面事项不够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具体把握,从而以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办理有序进行!

【第6篇】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清单

本期继续分享困扰广大财务人员的难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列,分享填报汇算清缴的经验和注意事项。第三篇a100000一般收入明细表。

一般收入明细表

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企业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此表不包括会计核算中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和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因为它们在主表中已反映。

此表不考虑各收入类项目的会计和税法差异,相关差异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其附表进行纳税调整。

例如: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条件,记入“合同负债”科目。

收入的税务处理,房地产企业有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上的税会差异,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调整。

此表不考虑税收优惠对收入的影响,税收优惠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及其附表进行纳税调整。

本表要注意收入分类,例如: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区别,并不一定按表格这样区分,如:专门销售材料的公司,他的销售材料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在填列是填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而不是“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收入”,因此,要看企业所处的行业和业务类型……

若有疑问或补充,欢迎留言探讨!!!

【第7篇】汇算清缴调整所得税怎么做帐

汇算清缴是企业每年都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一般在汇算清缴后,会计还需要做一定的账务调整,关于汇算清缴所得税账务处理是怎么做的呢?汇算清缴所得税退回做账需要哪些步骤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汇算清缴所得税账务处理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调整。如果不涉及补缴所得税的话,会计账不做账务处理。如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话,需要做以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汇算清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汇算清缴所得税退回做账

汇算清缴后,如果全年应交所得税小于已经预缴的所得税,那么意味着企业多交了税款,可以申请退税,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就是关于汇算清缴所得税账务处理和汇算清缴所得税退回做账问题的解答,在这里相信有很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牛账网头条号,领取一套完整0元领取初级会计实务历年考试真题资料,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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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所得税汇算清缴2023年填报说明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了,本文通过以前年度申报时的易错问题,提醒纳税人在申报表填报时,需要关注哪些事项。一起来看看↓

1

纳税人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通过填报a107000系列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应与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中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应与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一致。

3

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与第11行“营业外收入”的合计数,应大于当年度增值税申报年度累计销售收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为必填表,只有在完整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并保存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增加其他申报表。

4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应大于或等于《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27行“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5

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第1列“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不应为0。

6

纳税人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股东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信息缺失的,应及时修改。

7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所有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的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非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

8

纳税人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9

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除前述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10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216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应为“是”。

11

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等事项,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12

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对第8列“当年待弥补亏损额”有疑义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3

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14

2023年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第四季度申报时应享受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或其他税率类优惠的,应先更正2023年第四季度申报表。

15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6

纳税人若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且申报年度(按税款所属期)汇算清缴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申报下一年度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纳税人及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至税务机关修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信息。

17

纳税人申报表审核成功后,可在提交申报前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对年度申报数据进行扫描,根据风险提示信息自行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可在提交申报前多次进行政策风险扫描、接收风险提示信息和修改数据。

18

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点击申报回执下方“缴款”进行开票,可即时缴纳税款。或者,在申报期截止日之前,选择左侧菜单栏“税费缴纳-清缴税款”进行开票缴款,以免产生滞纳金。

19

纳税人存在以前年度或本年度汇算清缴应退税款的,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取纳税人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与季度多缴数据,并提供退税申请的链接,纳税人点击后即可跳转至无纸化退税申请界面。

20

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起始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人申报错误。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每日税讯

【第9篇】业务招待费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是会计人需要清楚的知识点内容,如果你对这部分的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大家要清楚的知道汇算清缴的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举个例子,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汇算清缴后的所得税往往和会计报表中的所得税额不一致,需要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会计核算上并不需要反映,会计与税法产生的差异,比如招待费,只需要年终汇算清缴时在纳税申报表上进行调整,不需要进行会计调整

2、由于纳税调整补税导致的净利润的变化,需要在会计报表上反映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哪些?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能做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2%,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业务招待费

以上就是有关社保汇算清缴的操作流程还有对象等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10篇】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

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清缴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每季度都要预缴,那汇算清缴时为什么还要交?

企业所得税是季度预缴,年底要汇算清缴,有些要纳税调增,有些要纳税调减,所以年底完了还要缴。

比如招待费,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0.5%的规定。应是要看年销售收入的,平时一般都是按发票100%扣除的,只能在年底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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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合伙企业缴地税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哪些资料

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汇算清缴关键

1、收入的确认。新税法在收入确认上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

2、费用的扣除。新税法在费用扣除上引入了合理性与相关性的原则。

3、纳税调整。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会计报表所列的利润总额是按照的会计制度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利润总额,而是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在收入的计算中,有十几个项目计算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

在扣除项目的计算中,有二十多个项目在会计与税法规定上存在差异。

【第12篇】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税

注意: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话,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也就是说综合年收入不超过12万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万的就不用补税了。

情形四: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这个直接看以前的文章就可以理解,链接:

情形五:修改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将其合并到综合所得收入中

举最简单的数字:张飞月入6000元,年终奖发了3万,本来财务按单独计税方式申报了年终奖的个税,但是张飞这个大冤种在个税app上改成了并到综合所得收入计税(具体操作请看:),不涉及任何其他优惠。

预扣预缴:工资收入7.2万,缴税基数1.2万,预扣率3%,税额1.2万*3%=360

年终奖单独计税缴纳3万*3%=900

汇算清缴:总收入7.2万+3万=10.2万,缴税基数:10.2万-6万=4.2万,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4.2万*10%-2520=1680

张飞应补个税:1680-360-900=420元 不过张飞年收入不超过12万,可以免于办理汇算清缴,也就不用不税了。

情形六: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补税

张飞听说填写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少缴税,于是虚构了自己租房的情况,填写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多扣除1500。等到汇算清缴时,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信息有疑点,打电话和张飞核实信息,要求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张飞没有合同,因为他是瞎编的,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通知了他所在公司负责人。扣除项减少了,缴税基数就变大了,年度应纳税额也就变大了,所以张飞就需要补税了。

举最简单的数字:张飞工资年收入12万,正常缴纳三险一金,虚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涉及任何其他优惠。

预扣预缴:缴税基数12万-6万-2.6640(三险一金)-1.8万(专项附加扣除)=15360元 预扣率3% 税额=15360*3%=460.8

汇算清缴:缴税基数12万-6万-2.6640(三险一金)=33360元 税率3% 税额=33360*3%=1000.8

张飞应补个税:1000.8-460.8=540元

情形七:补充申报收入

张飞给刘备的工厂杀猪,获得劳务费一笔,刘备向张飞索取了发票,但是没扣缴个税。汇算清缴时,税务局发现,张飞有一笔收入交过增值税,但是没有交过个税,于是通知张飞补充申报,补缴相应个税。

【第13篇】汇算清缴所得税会计分录

年底了,企业所得s汇算清缴马上要开始了,对财务来说也是一个大考验。都说太复杂,根本记不住,总结了汇算清缴的分录大全,掌握这些,一定轻松不少

按月或按季计提预缴所得税:

重新分配利润: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想要汇算清缴相关资料可以看下方哦~...

【第14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什么是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什么时候开始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汇算清缴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所得税汇算清缴种类: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b.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

c.个人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

所得税汇算清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间:1月1号—5月31号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间:1月1号—3月31号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主要是针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年度纳税情况的汇总。

个人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3月1号—6月30号

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需要将你一年挣的钱,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进行综合征税,与你之前扣缴的个税做对比,之前扣缴得多,税务局就退给你钱,扣缴得少你就得补上。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怎么办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本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根据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申报

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生产经营】—【年度汇缴申报】—进行申报

个人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申报

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申报

不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纳税人应在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如果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申报纳税的,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纳税申报手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于汇算清缴期后税务机关检查出的查补税款,应由税务机关追缴,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属于偷税的要对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步骤:

第一、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报送其他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纳税人所报送材料

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发现资料(包括名称、电话、地址、银行帐号)有变更,纳税人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变更依据;如果变更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纳税人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的资料包括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

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第五、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申请

a、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包括水灾、火灾、地震等),或者发生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可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b、因货款拖欠或者国家政策影响,导致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工资及社保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调整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办理延期缴纳申请。

【第15篇】核定所得税率汇算清缴

是否需要对核定征收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答案是肯定的。有人说企业实行定额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会计网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关于汇算清缴的内容。

核定征收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确定本年度应缴或退换的税额,填写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的行为。

具体要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或成本核算情况,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式,其中:对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或者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以及其它且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采取定额征收所得税方式。

通过以上分析,不论是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的企业,只要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客观上应该在本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请教。

举例说明

问:一个于2023年3月刚刚成立的公司,企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按照收入总额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问该企业是否需要在2023年5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其所得税税率,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第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额多少对企业进行确定其税额是按月还是按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根据税务局规定,预缴的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第二、纳税人按照实际发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预缴。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报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第三、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税务局的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规定要求,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susi

【第16篇】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零也需要申报吗‧‧‧‧‧‧一组热点问答请查收。

1.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零也需要申报吗?

需要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企业发生的哪些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5.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按什么税率进行预缴?

1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6.企业所得税中,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是如何界定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来源 中国政府网

编辑 赵司尧

流程编辑 严圣淼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金(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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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汇算清缴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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