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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商标的动因是什么(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54

【导语】抢注商标的动因是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抢注商标的动因是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抢注商标的动因是什么(16篇)

【第1篇】抢注商标的动因是什么

抢注商标的原因如下:(一)地域性;(二)商标价值;(三)商标保护意识缺乏。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2篇】商标恶意抢注法律责任是什么

商标抢注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因为商标恶意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3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4篇】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商标的构成要件为: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5篇】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好处

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有的好处是能够保障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对劳动者劳动成果的最大尊重,也是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恶意注册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这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6篇】商标抢注是否合法

商标抢注不合法。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7篇】对于商标被竞争对手抢注怎么办呢?

商标被竞争对手抢注了,但是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第8篇】抢注商标不正当竞争怎样进行维权

抢注商标维权的方式有提出异议、申请宣告无效、提起诉讼等。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规定的,或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9篇】关于商标抢注是什么意思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10篇】抢注商标有哪些动机和手段

抢注商标的动机为获利。有下列手段:

1、通过注册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或者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然后向商标使用人高价出售或自己使用。

2、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然后通过媒体炒作,寻求高额利润。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11篇】我国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怎么处理

被抢注商标的处理方法有:一是出资购买;二是放弃商标和市场;三是坚决维权;维权的方式有提出异议、申请宣告无效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规定的,或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12篇】商标到期后可以抢注吗

商标到期后是不可以抢注的,商标到期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上的正式注销,只有商标到期达一年以上,当事人都没有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注册商标,而此时注册商标是正常的登记注册,并不属于抢注商标。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第13篇】被抢注商标开发产品应该怎么办

被抢注商标开发产品,应在公告期内提起异议申请。如果对方商标已获得核准注册,则可以对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五条,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第14篇】商标被人恶意抢注,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吗

目前,商标恶意抢注、搭便车的行为越来越多,当我们发现有人注册影响我们自身权益或者影响公共利益等商标时,要及时对处于异议期的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一、提出异议的时间

经过初审并且进行公告的商标,如果公众对其有其他的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二、十个异议的理由

理由一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理由二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理由三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理由四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理由五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理由六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理由七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理由八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理由九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理由十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三、异议的流程

提出商标异议有三种方式:

第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第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第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四、需要的材料与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需要注意的有: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 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需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两种结果

按照规定走完流程并且交齐材料后就可以等待具体的结果了,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六、需注意的时间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5、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15篇】国内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了严重吗

如果该商标想在国际立足,那么是严重的。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第16篇】外国商标被中国抢注该怎么办

外国商标被中国抢注,方法有:一是出资购买;二是放弃商标和市场;三是坚决维权。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商标法》第十七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抢注商标的动因是什么(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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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抢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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