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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84

【导语】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6篇)

【第1篇】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

(二)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三)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2篇】集体合同的概念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的概念是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1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第3篇】集体合同有哪一些特征

集体合同是亦称“劳动协议”、”团体协约”、“联合工作合同”等。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1. 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

2. 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3. 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

4. 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第4篇】承包集体土地合同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书的书写,应该具备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 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等。

3.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承包经营期限。

4. 承包土地上的物品如何处置的约定。

5. 承包金的数额以及交付方式、支付期限。

6.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5篇】集体劳动合同的定义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6篇】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

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第7篇】单位哪些人参加订立集体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可以参加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人包括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女职工代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8篇】集体合同中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补充保险和福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职业技能培训;

8、劳动合同管理;

9、奖惩;

10、裁员;

11、集体合同期限;

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9篇】集体劳动合同是否要备案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用工方签订集体合同后,用人单位要将集体劳动合同报送劳动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10篇】因为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要怎么处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工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当集体合同争议经过协商还是解决不了的时候,工会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11篇】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多少年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派的代表,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讨论通过,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后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12篇】集体合同效力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1. 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

3. 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13篇】集体合同审查程序是什么

集体合同审查的程序是:

1. 用人单位将协商签字后的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交仲裁科;

2. 进行编号、登记;

3. 审查并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4. 送达双方协商代表。

【法律依据】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二条,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第14篇】要怎么订立集体合同

订立集体合同的途径: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订立集体合同后,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15篇】全民工人与合同工集体工有区别吗

本质上没有区别。

全民工是指国有企业职工,但仍然是合同制工人属性。

全民工人是指按照企业生产需要,通过计划的集体就业指标招收的劳动者。签订一次性劳动合同后,用企业的收入支付企业的劳动工资和其他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合同工是企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聘的短期职工。严格说来,所谓的全体职工、合同工和集体职工都属于合同工,但由于他们工作的单位不同,他们的称呼也不同。

扩展资料

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第16篇】签订集体合同要注意七大问题

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主体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要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3、要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4、在选择协商代表时要民主。

5、双方协商代表人数要对等。

6、协商代表要代表本方的利益。

7、要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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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集体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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