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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41

【导语】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16篇)

【第1篇】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 社会保险约定。

8. 不要签空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2篇】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3篇】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开除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则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篇】我们要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 社会保险约定。

8. 不要签空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5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 社会保险约定。

8. 不要签空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6篇】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篇】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还能再考研吗

报考研究生的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第8篇】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9篇】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提前辞职吗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0篇】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1篇】临时工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过去,中国的劳动者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但是,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再区分临时工和正式工,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使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聘者也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是,这种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期限上与正式工作岗位上的工人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2篇】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13篇】签订劳动合同法的好处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法的好处是:

1、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

2、避免因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即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责任等同;

3、确立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4篇】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日期怎么填写

劳动合同时间日期是填写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是从用工之日算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直到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条款。

【第15篇】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1. 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2. 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将成为重要证据。

3.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

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第16篇】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 社会保险约定。

8. 不要签空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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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签订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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