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没有签订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没有签订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没有签订合同双方也有可能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资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有提供劳动并且提供的劳动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双方就成立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我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讨薪方式如下:
1. 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可以申请专项扣除吗?
租房没签合同不可以专项扣除。
一定有租赁合同。如果有合同,你可以找第三方中介机构签署合同,或者在网上和网下签订特殊的租赁格式合同。上面会有一个号码,而且似乎不需要这个号码?只需填写房东信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享受住房租金特别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房屋所在地、地址等信息,出租人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或出租人单位名称、纳税人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如果纳税人有配偶,请填写配偶的姓名、类型和身份证号码纳税人需要保留的材料供日后参考,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税务终端、电子或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个人特殊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处理特殊附加扣除的方式和渠道,鼓励和引导纳税人通过远程税务处理终端提交信息。
租房退税需要合同编号吗
其实租房合同都是房东和租客签订的,一般不存在合同编号,如果是减免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填报租赁合同的备案编号,但是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就需要房东缴税,让房东缴税就有可能涨房租,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租房退税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系吗
没什么关系,租房是租房,公积金是公积金,租房退税和公积金没什么关系。
租房是可以退税的,通过手机软件:个人所得税可以进行操作,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注册后在首页可以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后就有住房租金的选项,选择好扣除年度就可以开始退税了,通过租房退税需要填写各种租房信息,全部填充完后提交即可。
1. 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 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 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 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 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筑工程中没有签订合同的讨薪方式如下: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1. 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 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最高不超过11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工资支付凭证以及“工作证”、“上岗证”或者工友之间的证言,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其次,劳动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申请书中,除了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之外,还可以同时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合同双方也有可能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资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有提供劳动并且提供的劳动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双方就成立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要求补签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首先搜集下列证据证明双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然后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41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2. 如果没有缴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是没有签订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进行赔偿的时候还要看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多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要求对方补签合同。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承包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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