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网 > 公司知识 > 合同知识
栏目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8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29

【导语】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8篇)

【第1篇】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

试用期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篇】一般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是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3篇】无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4篇】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

试用期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5篇】无试用期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相反,《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性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6篇】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吗

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过失性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过失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试用期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有过错,否则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7篇】无试用期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相反,《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性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8篇】无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8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友情提示:

1、开试用期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分类查询入口

最新加入经营范围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