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租房合同有什么要注意哪些问题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房合同有什么要注意哪些问题,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现在租房的时候都需要签约租房合同。
1. 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承租人校验身份信息并核实房屋是否有抵押、共有和查封的状况。
2. 产权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或者对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人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
3. 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出租。
4. 房屋拟出租前,出租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办理合法的房屋出租登记及备案手续等。
经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或者发生法定解除合同事由的,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法定解除事由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合同首先要将租赁的房屋主体明确清楚,这是双方责任与义务的核心部分。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租赁物品的数量是必要条款,必须明确数量和质量,承租人才能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房屋是用来商用还是居住都要明确清楚,这对租赁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作用重大。
4、租赁期限。房屋的租赁期限需要签订明白,需要在合同上以书面的形式附在上边,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支付的方式以及房租是否需要押一个月的,并且一次性缴纳几个月的房租都要明确。
租房合同纠纷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 不能“签”口头协议。
2. 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3. 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4. 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5. 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6. 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7. 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04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效。当租赁合同丢失后,如果有收据可以说明租金的,则可以证明租赁关系。因此租房关系仍然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缺少相关证件签订的租房合同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该是有效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出租方常常会出现有产权、无产权证的情况,具体的原因很多,相当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已经交纳,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但是房屋的产权清晰,没有争议。
只要合同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签订的合同没有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该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没有中介的租房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现在很多人都在外工作,而有的工作不包吃住,那么就要租房子住,90%的房东都会与租客签订租房合同,这就涉及到租房合同的签订了...
工具/原料a4纸方法/步骤1有的房东专门自建房子来出租给打工的人,那种房子便宜200-400一个月,所以很多都懒得鉴定合同了,住多久给多久的钱
2大多数有法律意识的人都会签订住房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租客提供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给房东,并确定要租哪里的房子
3房东提供房产证并且带着租赁合同给租客填写相关信息,并且记录好屋内有什么家具家电详细记录
4最后才是商议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办法。双方没有异议就签字盖章,一般合同是一式两份。
如果是租客不租了不能要求退钱,如果是房东不愿意租给租客了,可以要求退钱,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在租房子时候交的租房定金,是指租赁双方为担保租房交易的履行,由租客交付给出房东的担保资金,并在实际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定金交付后,租客发生违约,则其交付的定金将不予返还。而如果房东发生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已交付的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应债务的履行。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是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所以是否能退订定金,要看退房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租房退房时合同终止,不需要收回。租赁期间届满退房或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债权债务终止,合同失效,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可,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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