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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一些(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4

【导语】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一些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一些,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一些(16篇)

【第1篇】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一些

合同无效是指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无效必然后产生一些后果,损害到合同双方。

1. 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 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 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篇】借款合同效力是怎样

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3篇】金融借款合同判决驳回怎么处理

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一般会将争议交由法院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诉讼请求被驳回,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办,一般需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如果判决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4篇】借款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借款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 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2. 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

3. 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

4. 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生效,但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第5篇】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6篇】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和解,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第7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及原因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一方主体特定,贷款期限短数额大有担保人,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拖欠时间长,担保合同完备;纠纷原因在于金融部门审查不严,借款人拒不还款,担保人不承担保证人义务等。

依据《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8篇】借款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据此,企业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

【第9篇】借款合同范本

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第10篇】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有哪些内容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11篇】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吗?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2篇】房屋借款合同编号在哪

房屋借款合同编号一般在你合同的第一页,会有“编号:xxxxx”的字样,如果你的合同上没有编号,你可以拨打贷款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或者到银行网点,在柜台上查询编号,银行都有备案的。

【第13篇】不定期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不定期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期间为三年。

对于当事人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点应为该还款之日;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予以保护。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14篇】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有效吗?

借款期限不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且借款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只要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借款关系没有《合同法》第52条和《民间借贷纠纷解释》第14条规定的情形,借款合同都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15篇】借款合同到期后利息怎么算

借款合同到期后利息的计算是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借款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16篇】借款合同签别人的名字算诈骗吗

代签合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是有可能构成诈骗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有: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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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借款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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