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定额发票纳税人注销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额发票纳税人注销,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税务登记简易注销不仅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还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那么什么类型的纳税人可以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本期小编以福州市为例,介绍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闽国税函【2016】432号文规定:
适用税务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一)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且未发生涉税事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二)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1、登记状态为开业、迁入、筹建期;
2、未领购发票且未代开过发票或申请注销前虽领购过发票但已按规定进行缴销;
3、不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违章记录;
4、自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2023年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原为纯地税户的为其改征增值税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销期间,均为零申报或未达小微企业起征点的;
5、无其它未办结事项。
未发生涉税事宜是指未领购发票且无税(费)种认定或税(费)种纳税期限全部为‘次’的纳税人。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适用简易注销。
办理税务简易注销时应带的材料1、《注销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5、公章。
税务局窗口受理完成后,即可取得《清税证明》,税务登记注销完成。如下图所示:
建议:
1、注销税务登记时,经办人需做好该企业实名认证及时报税,不可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纳税人应上传财务制度网上备案;财务报表报送完整;
3、纳税人存在多缴纳(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应及时处理。
4、税总发【2018】149号文,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简易注销登记的对象条件更宽泛:(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符合这两个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年底了业务量突然增长,客户一定要在年前拿到发票,但是每个月领取的发票有限,我该怎么办呢?
别着急,可以申请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哦!快跟图图来学学吧~
温馨提示:
办理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纳税人对申请的发票需要有对应的税种核定且在有效期内;
2.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3.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发票使用”菜单,点击“发票票种核定”栏目中的“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1.输入申请理由,字数不超过2800字。
2.下拉日历列表选择申请期限起、申请期限止,申请期限起不得早于申请日期,申请期限止最晚为当月最后一天。
3.下拉列表带出纳税人已核定的发票种类,选择申请超限量领购发票的种类;填写申请特批发票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根据纳税人选择的发票种类自动带出。
4.如纳税人申请的票种为定额发票,则“申请特批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不可填写,“定额发票申请特批金额”必填。
5.经办人可选择纳税人已在“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模块中已实名验证通过的办税人员。
6.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暂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可选择前次保存内容。
第二步、预览提交
纳税人可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预览,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资料提交成功,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查看申请。若填写信息有误,若税务机关尚未受理,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该次申请。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查看”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点击“下载打印”可查看受理通知书。
效果如下图:
怎么样?是不是很简单,快点收藏吧~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税务局印发的发票是多种多样的,定额发票就是其中一种。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也会使用到定额发票。那么定额发票到底是什么意思?能用来报销吗?接下来就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瞧瞧吧!
定额发票是什么意思?
1、定额发票指的是经营单位以税务登记证作为依据,到税务部门进行购买的,且在相应时间内缴纳税金的。
2、在你缴纳税金的时候,需要将原始发票的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收取税金的依据是你所开出的发票是多少。
3、如果你把定额发票丢失了,应当及时告知税务部门。万一逾期了,则会以你当时购买的数量为依据完成税金缴纳。
4、定额发票使用的时候是整本启用的,其不得拆本分散。另外也不能转借、转让及代开发票。
5、用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由于专人进行保管,且在专柜存放。
6、定额发票存根联合发票登记簿不得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合发票登记簿,其保存期限为五年。
7、定额发票保存期限满,则应当报主管国税机关经过审批及查验后进行销毁。
8、如果定额发票发生了被盗、丢失或者撕毁发票的情况,则应当申请挂失作废相关处理。需查明原因后向主管国税机关作出书面报告。
定额发票能用来报销吗?
答:定额发票可以用来报销。定额发票是由税局专门印制的,是一种有固定数额的发票,并且不用填开。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50万以下(商业)、30万以下(工业)的,应当使用定额发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明确个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年入不超12万或补税不超400元 可免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清缴渐行渐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即将在明年开展办理的个税汇算清缴,将帮助纳税人精准计算实际纳税义务,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保障个税改革成效充分显现,推动个税改革最终落地落实。
看点一
汇总收支、精准计税
推动个税改革落地落实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起征点”上调、调整税率结构、引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空前力度的改革给千家万户送来更大力度减税,也带来个税征管的巨变。
如今,我国个税实施“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业内人士称,简而言之,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广大纳税人的收入结构和各月取得收入不尽相同,或会出现纳税人申请退税或补缴的现象。“汇算清缴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将促进纳税人更加精准计算全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
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个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看点二
税款多退少补
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征求意见稿对实际中的不同情形进行了明确。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三种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李旭红说。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两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一是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若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种是平时多预缴了个税,需要申请退税;另一种是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
看点三
自办、代办、线上办
多渠道办税便利纳税人
依据新个税法,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办理。
当前,大多数百姓对汇算清缴这一新鲜事物还较为陌生。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提供高效、快捷的办税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自行办理、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理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在办理渠道上,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络和手机享受申报表预填服务,只需查看、修改、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据了解,税务机关还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分阶段、分梯次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通过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
此外,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同日发布
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事项
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12月14日至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我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各类问题,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文/新华社
填报服务
填报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税总局提醒九大易错点
针对纳税人在填报新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国家税务总局12月14日发文,提醒要特别注意一些容易填错的地方。
提醒一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
父母双方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纳税人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
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
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三
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
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四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五
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
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
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
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
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
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
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九
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
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者 张钦)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转自:新华网
日常工作中,会计离不开与发票打交道,自然也会收到各式各样的发票。而有一类发票,平常遇到不多,但产生的问题却不少!
它就是定额发票,即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票样)
关于定额发票,最常见的问题有:“现在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如何判断定额发票真伪?”、“定额发票没盖章能不能报销?”。
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一、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
当前定额发票并没有取消,比较常见的有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定额发票,旅行社收取的服务费定额发票,以及火车票退票费定额发票等。
如果对方开了一张定额发票,依然是可以用的,只是需要注意辨别发票是否合规。
判断定额发票合规性,主要关注以下两点:定额发票有没有盖章,以及是否为新的发票监制章。
首先,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定额发票肯定是不合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当前除了部分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替代发票专用章之外,其他类型的发票都要盖发票专用章,定额发票也一样。
其次,如果定额发票盖章了,还要看是否为新的发票监制章。自2023年国地税合并后,印制有原发票监制章的旧版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就不能再用了。
比如收到了下面这张通用定额发票,自2023年1月1日起就是无效的:
如果企业收到加盖了新发票监制章的定额发票,则可以报销和入账。
由于定额发票采用的是领用形式,只要领用的是盖有新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并没有时效性的要求,也就是说,2023年领用的发票,2023年依然可以用。
二、如何判别定额发票的真伪?
上面提到定额发票的合规性的辨别,前提是业务真实,但如果纳税人收到的是一张假的定额发票,该如何判别呢?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网上查询了!
因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只能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而定额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通过上述方式可能无法查询到发票信息。
对此,纳税人可以使用当地的电子税务局来查询。以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1.打开当地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公众服务】模块:
2.选择【发票查询】,【发票查询】模块包含“发票流向查询”和“发票开票信息查询“,可根据需要选择查询:
3.发票流向信息查询结果:
在发票流向信息查询结果中,不仅可以查到发票的状态是否正常,还能看到领用人名称,以防收到的发票为开票方套用其他企业定额发票,造成后续的风险。
除了以上网上查验的方式,其他的鉴别定额发票真伪发票的方法,还包括通过物理鉴别(查看发票水印),以及通过税务机关提交发票信息鉴别等等。
三、收到定额发票能抵扣进项吗?
自2023年4月1日起,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进项抵扣。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员工出差,坐长途汽车或地铁交通取得的定额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案是不能。根据“39号公告”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由于定额发票上没有旅客身份信息,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
另外,如果收到火车票等退票费这一类的定额发票,能抵扣进项吗?
答案也是不能抵扣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虽然政策明确了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要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在链条上应是可以抵扣的,但由于定额发票属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合法凭证,因此不能抵扣。而如果收到退票费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项
我们都知道,企业税务登记后就要建账报税了,说到建账,一般会计都是凭票入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发票。没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出纳实务中关于发票相关内容分享:
实务中,我们发票都是在税务局申领的,在申领新发票之前我们要把之前使用过的发票存根上交税务机关,这个流程就是发票验旧了。关于发票验旧很多人都是去税务机关办理的,那么,发票验旧一定要去税务局吗?自己可以在电脑上操作吗?带着这个问题,跟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发票验旧一定要去税务局吗?自己可以在电脑上操作吗?
发票验旧可以通过一证通等介质在网上进行发票验旧,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纳税人通过一证通等介质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发票业务】下的【发票验旧】功能模块;
2、进入发票验旧模块,选择需要验旧的票种;
3、点击进入后,选择填表:
(1)停车收费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验旧申请表
是否验旧、发票开具情况、开票金额、发票起始号码、发票终止号码、份数、开票起始日期、开票终止日期
(2)增值税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开票日期
(3)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验旧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开票日期
4、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
发票验旧后可以到办税大厅申领发票,也可以使用票e送功能,在网厅申领发票。
【导读】:发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用到的一种凭证,它可以表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现在的发票可以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定额发票。餐饮业使用的发票就是属于定额发票,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定额发票是否可以报销。那么餐饮定额发票能报销吗?
餐饮定额发票能报销吗
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所有发票均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所以餐饮发票如果只盖了税务所征税专用章的话,是不能报销和入账的。因为这样的发票视同于非正规发票,报销入账会被处罚的。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税金。
定额发票使用规则
这些发票使用时整本启用,不得拆本分散使用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并设置发票登记簿。
用票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不得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应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批和查验后销毁。
遇有发票被盗、丢失发票、损(撕)毁发票情况,要查明原因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申请挂失作废并接受处理。
每个地方规定的最底税额是不定的,一.要看所经营的性质。二.要看经营所在地段。三.要看你的营业面积。他们都会有专门的人来看你所经营的场所的,然后按税务部门的规定,给你一个最低的纳税标准。
什么是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如果你的定额发票丢失的话,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逾期的话你就要按你当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了。
本文详细介绍了餐饮定额发票能报销吗,也介绍了什么是定额发票。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人员,特别是使用定额发票的企业的财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定额发票是不能作为报销的凭据的,如果定额发票进行了报销,是会受到处罚的。如果你阅读了本文不太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票是企业发展的必需品,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发票的票面内容有很多,在每张发票上都有一个二维码,许多人都不知道二维码的用途,接下来由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解答大家的疑问.
发票上的二维码有什么用?
答:发票上的二维码是用来辨别发票的真伪的.使用国税'发票查询'软件--'网票查',市民只需对准普通发票上的二维码轻轻一扫,就能轻松快捷查询到所持发票的真伪.
而发票上的密码区也是查询辨别发票真伪的措施之一.
开票过程中,利用防伪开票子系统提供的加密功能,将发票上的主要信息(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和税额等)经数据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码(也称密文)打印在发票上(即密码区),同时将用于加密的所有信息逐票录到金税卡的黑匣子中.
如需识别一张发票的真伪,可通过数据扫描仪或键盘将发票上的密文输入认证报税子系统,采用字符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数字信息经解密恢复出七项关键参数,再与发票上的相应内容比对,由于防伪增值税专 用发票是一票一密,因而比对结果一致则为真票, 若不相符即为假票.
所以发票上的二维码与密码区都是辨别发票真伪的一种手段.
发票票面内容都有哪些?
答: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发票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因此每个会计人员都应该清楚的知道发票的票面内容以及用途,可以辨别发票真伪,这样可以减少企业损失.这个技能是大家都必不可少的,那你是否学会了?去自己辨别看看吧.
共享中心基于发票影像采集需要,要求报账人须平铺粘贴发票,而对于拥有一堆小面值定额发票的用户,可能会头皮发麻,觉得费时费力不环保,而且浪费很多a4白纸。
一堆要报销的定额发票
经过多个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的实践,综合分析各项目的应用情况,提炼出通过汇总表方式进行递交票据的方案是客户首选,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步,整理一个汇总表模板上传系统,供用户下载,模板如下:
定额发票汇总表
第二步,用户粘票前将定额发票按种类和金额分类,并将数据填入表格,打印并签字,发票按分类的顺序鱼鳞式粘贴;
鱼鳞式粘贴发票
第三步,报账单附上汇总表及粘好的发票,递交给扫描员,扫描员清点发票并核实金额与汇总表一致后签字确认,将单据及汇总表扫描上传即可。
总结:
1、用户对此过程操作清晰明了,体验佳,省时省力且环保;
2、扫描环节把关核对金额,将问题票据拦截在源头;
3、审核会计只需审核汇总表,减轻会计加加减减工作量。
【导读】:航天服务费普通发票能全额抵扣吗?可以全额进行抵扣的,会计分录一般借计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的科目进行处理,关于增值是防伪税控的处理在下文中小编老师会给打击进行详细的介绍。
航天服务费普通发票能全额抵扣吗?
航天金穗公司开具的技术服务费发票可以全额抵扣:购入: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借:管理费用等科目(红字)详见财税[2012]15号《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财会[2012]13号附: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账务处理
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国家为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及时发现和查处增值税偷、骗税行为而实施的国家金税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1994年由国家税务总局与航天工业总公司等部门,组织力量联合攻关,集计算机、微电子、光电技术和数据加密等技术于一体开发研制的。
3、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进行全面的交叉比对,及时掌握税源情况和发现增值税税收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能够遏制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由四个子系统构成:税务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防伪开票子系统和认证报税子系统(认证和报税为二套软件,但必须装在同一台计算机中)。
5、税务发行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下级税务发行子系统、下级企业发行子系统及下级认证报税子系统进行发行;企业发行子系统的功能是对企业开票子系统进行初始发行和向企业发售专用发票;认证报税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接收企业的抄税数据并对发票的真伪进行辨别,以上三个子系统是分别用于各级税务机关。
6、防伪开票子系统则是专门用于企业开具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必须通过其主管防伪税控税务机关对其所持有的“税控ic卡和金税卡”进行发行后才能使用。
航天服务费普通发票能全额抵扣吗?整体上来说,根据税法的规定,航天服务费用是可以全额进行抵扣的,原则这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减进项税,只能抵扣增值税的;不过这点大家再遇到时可以去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如果你对会计知识感兴趣的话,小编老师建议你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学习。
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最常见的发票之一,但是对于餐饮发票涉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很多财务人员却陷入一些误区。
一、所有的餐饮发票都入“业务招待费”是个误区
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的内容就是宴请,所以最常见的就是餐饮发票入“业务招待费”,因此被一些财务人员误认为所有的餐饮发票都入“业务招待费”。虽然会计与税务都未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实践中无论是税务还是会计,“业务招待费”招待的对象至少是“外人”——企业以外的人员。因此,如果餐饮发票招待的对象不是“外人”时,还是统统的计入“业务招待费”是不是就错误的呢?
二、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
上述的情况,会计上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税务上可以按照国税函(2009)3号属于“职工福利费”。
三、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企业职工出差,一般都规定有出差补助或补贴标准。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也可能是餐饮发票。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财务人员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四、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经常也会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专家、客户、官员、媒体、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有餐饮发票实属正常。但是,税务局为防止企业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对于会议费的税前扣除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
五、餐饮发票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对于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可能在发生的费用里面会有餐饮发票,对于餐饮发票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目前存在一定争议。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11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规定了11大类,但是问题就出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实务中有人认为职工外出参加培训期间,必然要发生与培训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因此应该作为“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在职工教育费中进行列支并税前扣除。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这样做会挤占职工教育费,不符合财建(2006)317号文件的精神,同时也有将业务招待费或职工福利费转移到职工教育费的嫌疑。
对于因职工培训而发生的餐饮费发票,企业在税前扣除前应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避免产生税务风险。如果主管税务机关不认可餐饮费可以通过职工教育费税前扣除的话,可以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少数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餐饮费发票,可以作为“差旅费”进行列支;如果职工集体培训发生的集体餐饮活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六、餐饮单位售卖食物可能不是餐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2号)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因此,餐饮单位外卖食物的应提供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是传统的餐饮发票。
七、餐饮发票的形式要求
在实务中,餐饮发票一般有三种形式:卷式机打税控发票、定额发票和电子发票。要想发票得到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机打发票应该规范开具,手工开具或手工涂改的无效,发票上应有规范的企业发票专用章、消费项目、付款方单位名称等。定额发票各地格式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定额发票上也要求填写付款方单位名称,如果未填写的应该补充填写。定额发票也必须要有规范的发票专用章。
2、注意防止假发票。餐饮发票中的定额发票假发票较多,财务人员应该通过税务局网站等进行甄别,把假发票挡在报销之外。
3、注意防范电子发票的重复报销,财务人员可通过工具软件的方式来进行防范。微信小程序《电子发票台帐》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快速录入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台帐报表,建立专有的发票池。有了这个工具后解决了发票的重复报销和假票入帐问题,并且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发票盖章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问题,但是也是我们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的问题,看似简单一戳,但若盖不好,轻则发票被退回,重则面临重罚!
一、国家明确规定:发票这样盖章罚款1万!
编辑切换为居中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编辑切换为居中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二、2023年最新!不同发票盖章要求汇总!
票种
发票盖章要求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⑴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版开票软件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⑵使用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uk)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不必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2《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第二条第(二)项第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通用定额发票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推行通过区块链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三条
发票章不清晰,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编辑切换为居中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官方统一回复:
厦门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税务局给了明确答复: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编辑切换为居中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关于发票章其他问题: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当然现实中很少出现这种被罚款的情况,一旦发现补上章不就完事了。
「定额发票」,也称通用定额发票,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不记名,金额固定,无开据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所需额度就可,商家在领用时必须在手撕定额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
它是合法的经济业务证明,也是财务报销的合法依据,和手工、机打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千万别不把它当发票。
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也就是说这个票种继续存在,只不过从发票形式上来看,发票抬头的监制章全变成了由国税监制了。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然后呢,国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所以,目前定额发票的监制章又变成这样了。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四川省税务局”等。
所以,如果你2023年后再收到地税监制的定额发票,或者说你还收到国税监制的定额发票,那就要特别注意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定额发票你在财务日常工作中会经常遇到,你看看你的报销明细里面,定额发票主要存在的地方有哪些?
比较常见的就是停车费、洗车费、快递费「逐步使用电子发票了」、餐饮费「逐步减少了」。
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目前定额发票还会继续存在,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一般纳税人有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收款金额小的,比如收取停车费用,可以提供定额发票使用。
而且根据税务总局对发票的简化管理要求,我们会发现,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窄,甚至有些地方都仅限于停车费这种特殊业务才可领用,其他的必须使用计算机开具机打发票,达到规模的必须上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这也是一个趋势,是税总不断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实现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必然要求。
如何领取定额发票?
符合领购条件的企业,只需要填写票种核定表提交税务机关即可申请领购。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具体以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为准,有些是直接可以在网上税务局提起申请。
定额发票如何计算增值税
定额发票票面并未进行价税分离显示,在计算增值税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处理,比如以停车场使用的定额发票为例
一般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9%,如果停车场为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征收率为5%。
也就是说发票面额是5块,如果是简易计税方式应交增值税就是5/(1+5%)*5%
一般计税的销项税就是5/(1+9%)*9%
报销收到大量定额发票怎么办?
我们知道,定额发票是有适用范围的,一般就是不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如果我们在日常报销中一次性收到了累计金额巨大的定额发票,那我们就要根据业务情况以及发票验证真伪等相关信息仔细推敲一下了。
为什么同一单位撕扯这么多定额发票?
每个月撕扯超过起征点,难道税务局不让其上机打系统?
我单位又为什么在规模如此小的单位消费这么大的金额?甚至超过了该单位一个月的销售额?
思考这些主要是要看是不是存在假定额发票情况,因为手撕发票造假太易,制假、售假、用假泛滥,一般消费者当时也不会仔细察看,也无从鉴别,之后发现可能发票上发票专用章也根本就不是消费场所单位的章,投诉都没有证据,只有自认倒霉。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单位在财务报销制度都明确规定,大额费用发生不得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定额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多少金额,且不得连号报销。以此制度方式规避风险。
定额发票,要不要填纳税人识别号?
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发票票面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不需要填写;如图所示,定额发票并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
发票界的颜值担当名副其实
自从国家税务总局简化普票票种以来,全国各省的定额发票样式得到了有效的统一,都冠以通用定额发票的抬头。样式趋同,更有助于纳税人辨别真伪。
但是具体版面还是带了地方特殊,主要就是发票的颜色和花样图案,主要凸显地方特色,甚至融入了地方宣传的元素,所以名副其实的成为发票界的颜值担当。
上张图感受一下:
各地花色都大不一样哦,广东的更有特点,很多纳税人收到后不知道怎么看报销金额。
如图,你是否收到过这种定额发票?
这种定额发票是属于剪裁式发票,正确方法垂直剪裁,发票联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举个例子,如果收款金额为贰元的,剪裁方法就沿上图红线垂直剪下来。
剪裁后如图所示为贰元,这张发票联是给客户的。
定额发票的查验
定额发票很容易发生套用情况,
举个例子,一餐饮老板开了一家餐饮店,税务局核定了增值税,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在使用发票方面,给他领了定额发票,但是实际该餐饮店月销售额远不止10万,但是老板不想交税,现在要发票的顾客也很多,老板如果多去领发票,发票额度超过了就会导致全额交税。
所以,老板想了几个办法。
1、忽悠顾客不开发票,比如月底领不到发票、送饮料、打折等。
2、把自己平时消费收集的已经开具的发票给顾客充数,也就是替票。
3、朋友开了一个店或者自己的其他店,没有使用完的定额,拿过来盖了这家点的发票专用章给顾客。
4、直接卖假定额发票给顾客。
……
对于第3、4种情况,我们如果不通过网站查询,还是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的。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注意,定额发票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故而没法在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只能在定额发票发行的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
以四川省国税网站为例:
首先、打开查询网页,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
如图,发票查验有领用单位,如果领用单位和发票专用章单位不一致那就存在套用的问题。
如果当地没法网上查询,可以打12366或者带发票到办税大厅查询。
定额发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比如一般纳税人的停车费收入20元,撕扯的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
该栏次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
定额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定额发票的未来
我们知道,目前定额发票主要是一些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殊行业领用,比如停车,快递等。
其实目前税务局都在力推机打发票,有条件的纳税人都尽量上通用机打发票,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得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快递行业也在逐步使用电子发票,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你会发现,现在出门就餐的发票基本都是通用机打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了,定额发票使用比重相对以前越来越小。
对于停车场这种随着信息化的推广,上海已经出现了电子收费税控系统的停车场,卷式发票的打印快捷而且方便,真正还推出了电子化。
相信不久的将来定额发票就要退出市场。
可以,目前还有定额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已不再印制定额发票,注意现在拿到的定额发票应套印国税部门的发票监制章。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到取得发票地方的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
增值税的发票有两种开具方式:一种是从增值税开票系统中开具,一种是不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的发票。不通过开票系统开具的发票主要有: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景点门票、火车票、飞机票、客运定额票、通行费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发票主要就是以下五大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及劳务、提供服务及租赁业务开具。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及一些简易计税不能用于进行抵扣业务发票的开具。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机动车的买卖时开具。
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二手车的买卖进行开具。
总之,发票的种类很多,以上五大类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使用较为频繁的发票。正确的开具和使用发票必定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对企业纳税筹划是十分有利的。
定额发票是我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普遍使用的一种发票类型,它是依法设立税务登记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部门购买的不用填制发票相关信息、无需打印、有固定发票金额的一种普通发票,其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
一、何为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从其字面也很好理解,即固定数额的发票,其主要特点表现在无需打印、有固定数额。定额发票主要是具有交易频繁、金额小等经营特点的纳税人使用。
定额发票主要包括“通用定额发票”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定额发票”两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通用定额发票是任何单位都可以申领的,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定额发票相当于个性化定制,只用于本单位。
一般而言,定额发票的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纳税人以“本”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领,每本为50份。
二、领用定额发票的注意事项
1.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在使用定额发票前应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2.及时申报纳税
纳税人领用发票后,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将定额发票开票收入及时申报纳税。
3.定额发票登记簿
纳税人应建立定额发票的使用、保管和等级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按时间顺序等级领用、开具、缴销、结存等情况。
4.实名认证
定额发票仅限领用人资金分配使用,不得转借、转让,如果发生丢失等情形,要及时报告主管税务部门。
5.经营范围
领用的定额发票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如果需要超出,可向税务部门申请代开或者申领其他发票。
三、定额发票的作用
1.满足纳税人经营的需要。
定额发票非常适合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指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计算的应纳税额不能得到税务部门认可,而采用简易办法征收税金的一种纳税人)。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制度普遍不健全,开具和取得的发票经常不正规,同时企业具有交易频繁、金额小等经营特点,可是经营又确实需要发票,税务部门为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了“以票控税”的方法,设计出了定额发票。
2.节约人力成本。
定额发票不用填制发票相关信息,无需打印。
为此,纳税人不需要配备开票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使用定额发票。
总结
定额发票具有发票金额固定、无需打印等特点,适合那些业务交易频繁且金额小的纳税人,给企业开票带来了便利,节约了人力成本。
80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
50位用户关注
11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
98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
8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