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规模纳税人注销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纳税人注销,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公司平时去水果店买的水果拿到的收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还有租赁房屋支付给房东代交的水电费,拿到房东给的收据可以税前扣除吗?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的知识。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执行: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一条?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什么是注销公司?
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2、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可以要银行开具发票吗?
可以让银行开具发票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也可以作银行回单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
3、两处以上取得收入,需要汇总申报个人所得税,可以自行在网上申报吗?还是必须要去窗口申报?
既可以自行登录网上申报,也可以去税局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销,需提交哪些材料?
注销税务登记所需材料有:
(一)实行“一照一码”单位纳税人
(1)《清税申报表》纸质1份
(2)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5)开立期间未经营情况证明复印件,1份(开立期间没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提供)
(二)未实行“一照一码”单位纳税人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纸质1份
(2)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复印件,1份。
5、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6、不同税率可以开具在同一发票上吗?
税率不同的商品能开在一张发票上,但是了避免部分商品能抵扣而部分不能抵扣带来的不便,尽量不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7、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必须有身份证号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因此,对于开具普通发票给个人的情况,不需要取得对方身份证号码。
8、一般纳税人够购进存货时,不应计入采购成本的是?
购入存货应负担的依法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采购人员的差旅费。
需要缴纳附加税,只要在当期内有实际缴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就要向地税局继续缴纳附加税.
附加税,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附加税进行了严格的清理和整顿,其数量大大减少.国家先后征收过的有工商营业税附加、工商统一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城市房地产税附加、工商所得税附加等.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1%.
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1%.
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体户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大企业才能做一般纳税人?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很多纳税人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以及适用的政策,今天就来和大家好好介绍一下, 如何区别。
一般纳税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注: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
注: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行为超过500万元)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计税方式不同
1、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收入额=含税收入/(1+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例1:某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取得工程收入100万元(含税),适用税率9%,当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5.5万元。
销项税额=100/(1+9%)×9%=8.26万元
进项税额=5.5万元
应纳税额=8.26-5.5=2.76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收入/(1+征收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2:某建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月取得工程收入100万元(含税),适用税率3%,发生建设成本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纳税额=100/(1+3%)*3%=2.91万元
认定条件不同
当企业连续12个月的年销售额小于等于500万时,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超过500万,则会被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
税收优惠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4月1号到2023年12月31号期间500万以内3个点增值税普票是免增值税的,而一般纳税人没有这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进项抵扣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专票和普票都不可以进行抵扣,而一般纳税人的专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 (适用税率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适用税率9%)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能否互转?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
a.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另有规定除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b.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是有可能的。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上述政策已于2023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目前没有政策延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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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纳税实务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关于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可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到底小微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人,今天我们一文讲清楚两者的概念,一起看下去吧~
税务实务中,小微企业一般指小型微利企业,需要满足一下几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为企业利润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要求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限额税前扣除限额点击蓝色字体: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建立劳动关系简言之就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指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依合同派遣至企业的员工。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的概念,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销售额的规定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需要注意的是:
①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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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18天就2023年了,财务人员和老板们都很忙,其实税务局一样很忙!
那税务局大大们忙什么呢?我们来看看。
有老板就纳闷了,我做个小本生意的,还要严查我?
可别以为咱们是小规模,税务局就不重视咱了,毕竟咱们占的比重大,年底了,大家都有指标要完成的呀!
先来看看, 税局查你小规模纳税人是有理有据的!
1.先从小规模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说起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如果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元的话,可以免征增值税。
可以说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最大福利,但也是“有心人”最爱钻的漏洞!
很多小企业就利用多余的免税额给“需要发票”的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这种瞄准临界点的,很多都涉嫌恶意串通开票,或虚开发票。
2.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今年国务院给小微企业放水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企业按10%征收所得税,要知道一般企业是25%。
这里是有巨大税率差的。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违法犯罪的空间!
3.营改增后,部分企业取得进项发票困难,小规模企业成为“中转站”
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劳务企业等都是因为取得进项发票有难度,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小规模企业给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有以上情况的老板们,成功快车劝您可赶紧悬崖勒马吧!你以为天衣无缝,其实难逃税务局的火眼金睛!
金税三期无死角,大数据分析分分钟看透你!
自从金税三期上线后,只要税务局想查你,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分析,就能找出哪些企业有风险,一个查一个准!
如果销售额持续一年都是每季度都是9万附近的话,那就很容易被税务大数据查到。接着就是追查发票流向是否合理、开出的发票内容是否恰当,虚开发票几乎是瞒不住的!
另外,别以为小规模企业千千万,人家找你不容易,那您就小看金税三期了,人家从海量的信息里找到高风险的你,还是比较容易的!
小规模企业不是法外之地,老板和财务们一定要重视
一起来看看,来自成功快车的提醒:
1. 一定不要抱侥幸心理,现在有这些中介公司会介绍营业额小的企业去虚开赚取开票费,咱们可不能为了那么点“回报”,因小失大!
2. 必须严格把控采购与销售的这两个重要环节。不仅要积极取得合规的采购发票,还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开具合乎规定发票,不能随意。
3. 至于企业所得税,更要认真核算,不能为了不缴或者少缴企业所得税,完全用费用冲减收入,如果再税务抽查中被视为“假账”,那就严重了!
对于刚成立不久的小微企业来说,都会面临一个选择,应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两者的区别又是什么?根据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这两类纳税人很多方面的规定都存在较大差异,下面就来讲解一下。
一、开票种类不同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己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较大型的客户企业,都会要求开专票,因为这样可以为公司抵扣一部分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进项抵扣。
二、税收政策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收取3%的增值税,每月销售额度超过3万的或者季度超过9万的,就需要缴税,低于的不需要缴税。
三、开票税点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即销售货物或增值税劳务,销售额×税率,税率为17%或13%)-进项税(即购买货物或增值税劳务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专门凭证,供货方的销项税)计税纳税。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货物或增值税劳务,销售额×税率(税率为6%)计算纳税。
四、缴税减免不同
小规模企业,虽说需要按照25%的交企业所得税,但是还有很有优势的方面,对于小规模企业,如果月销售额度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收增值税和其他附加税,但一般纳税人就没有减免。
五、公司刚成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这个需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来定。一般纳税人对于塑造开发客户有优势,但是一旦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就无法再转回到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
1.10万元(30万元)含免税销售额;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3.纳税人不再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4.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补充: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
7.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9.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0.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1.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2.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14.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5.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6.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应分以下情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
17.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附加”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享受该政策。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
1.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2.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3.自然人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例】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额减计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在判断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3.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5.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均可享受。
6.“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两者之间区别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23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经过几次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以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约为95%,也就是说,95%的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7.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8.应纳税额计算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5%),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8万元[(280-100)×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3万元,而不是用280万元直接乘以10%来计算。所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时,仅缴纳23万元税款,而不是28万元。
9.预缴企业所得税
从2023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法更简单、确定性更强。具体而言,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只要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之前季度多预缴的税款应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不足抵减的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0.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已完成相关升级工作,实现系统的“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自动校验”功能,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自动勾选“是否小微企业标识”,自动计算优惠税款,自动填写相应表单,提交申报表时自动校验勾稽关系。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2.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注意事项】
1.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的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2.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3.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5.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享受主体】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设备、器具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享受条件】
1.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2.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办理流程】
1.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2.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注意事项】
1.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税前扣除的时点应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处理原则保持一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仅仅是固定资产税前扣除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其税前扣除的时点应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处理原则保持一致。
比如,某企业于2023年12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3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则该设备可在2023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3.形成税会差异
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在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4.企业可自主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但未选择的不得变更。
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5.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策内容】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优惠政策。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注意事项】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3.《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4.《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六)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各行业小型、微型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政策依据】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七)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1.2023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原先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义务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2.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微企业,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且享受期限仅限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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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作为全税种季报期,在迎来诸多财税新政之下,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方式受到影响,财税人务必知晓!
01
三大重要政策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一)申报表格式大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20号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
实践中,小规模纳税人基本上都为按季申报,因此10月份是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第一次使用新版申报表申报纳税。
格式变化一
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格式变化二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
(二)减按1%继续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7号规定,执行期是到2023年12月31日。
(三)免税销售额标准提高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标准,从月度10万(季度30万)提高到,月度15万(季度45万)。执行期限到2023年12月31日。
02
小规模纳税人10月抄报流程和抄报税办法
10月征期截止到26日,无论上月、上季度是否开具过发票,是否购买过发票,都需要在软件中进行抄报反写工作。抄报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11月15日。
(一)抄报流程
(注意:此流程为小规模季度申报纳税人的抄报流程)
(二)税务ukey版抄报税办法
● 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汇总上传-纳税申报-反写监控
(1)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或手工抄税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2)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操作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或者使用云帐房智能财税系统实现一键纳税申报。
(3)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10月为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月份,需按照一般纳税人操作顺序纳税申报成功后再进行反写监控。
(三)查询是否反写成功
系统设置-税务ukey设置-税务ukey状态信息,弹出“税务ukey状态查询”窗口,系统默认显示在监控管理信息选项卡,查看各发票种类“开票截止时间”更新至2023年11月说明反写成功。
(四)金税盘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需要季报,抄报方法与一般纳税人相同: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注意:只要金税盘发行成功,不管是否购买增值税发票,或发票是否已经读入,都需要进行抄报清卡工作!
(五)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汇总报送日期:2023年10月01日00时00分
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3年11月01日
汇总报税资料:无
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2023年11月,汇总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2023年10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十月季报期手忙脚乱?
手头客户集中申报,加班多、易出错?
财税新政层出不穷,来不及学习掌握?
云帐房智能财税系统
全税种一键批量申报
系统自动学习最新政策
24小时无人值守
自动带回税局申报截图
系统智能漏报检查,无需人工逐一核对
*使用云帐房智能财税系统的代账公司,上一季报期第一天完成申报907家
疑问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的租金发票增值税到底是1%?3%?还是5%?
答复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的租金发票增值税征收率应该是按照5%开具。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公告《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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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郝老师说会计
1、2023.1月10日后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按1%征收率开票;专票可以享受减免税按1%开具,也可以放弃减免税按3%税率(且在同一个月或同一个季度不同的项目1%、3%可以混着开,纳税人有了充分的自主权,按各自税率交税即可)。
2、新政出台前已开具的免税普票可不用追回重开,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按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进行换算。
3、新政出台前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普票可不用追回重开,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按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进行换算。
4、新政出台前已开具免税普票或3%征收率的普票,做账也按销售收入=含税销售额/(1+1%)进行换算,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1%)*1%。
5、2023年1月份已开具的3%专票可以追回作废(或冲红)重新开具1%专票,也可以不退回就按3%开具交税。
6、增值税按月征收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按季度征收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全额按1%征税(不享受免税政策了,和2023年一样,只是免税额度由季度45万降为30万)。
7、增值税按月征收的月收入不超过10万,按季度征收的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的,专票部分按1%或3%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8、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此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筹划。
政策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附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83540/content.html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83530/content.html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83541/content.html
4、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010387/c5183650/content.html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比如税率、发票使用、账务处理、税额抵扣等方面都有不同的地方,今天前海百科夏先生就为大家详细讲一下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13%、9%、6%这几档,而小规模纳税人现在都适用3%的税率。
2、税额抵扣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抵扣增值税。
3、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账务处理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全额来计入成本。
5、应交税金计算方式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来进行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按照销售额x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额。
主要区别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区别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进行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进货物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x 6%(工业企业)或者4%(商业企业)的简易税率来计算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相比,有2个方面的局限性:
一是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x 6%(工业企业)或销售收入x 4%(商业企业)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减进项的方法计算纳税后,应交增值税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低于6%或4%,多数企业低于这个百分比率。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使得他们的购货方就减少了很多,很多一般纳税人不能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所以就取消了跟小规模纳税人的业务往来,导致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市场减少了。所以,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为了拓宽更大的市场,还是一般纳税人更加有利。
好了,以上就是深圳前海百科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大家介绍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的所有内容,希望大家看完之后能够明白。想要代理深圳公司记账报税的朋友,可以联系前海百科夏先生。
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微企业吗?小规模纳税人一定是小微企业吗?很多企业老板其实对于这个概念还是模糊。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几者之间的区别:
从增值税的角度上来说,把企业分成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税率的不同,小规模的征收率是3%,一般纳税人根据行业的不同税率分为6%、9%、13%不等。
而小微企业呢,是站在企业所得税上的角度,只跟3个指标有关系,年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利润不超过300万,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利润指标就按税法要求核算得出,资产和人数这两个指标都是先算季度平均值,再算年度平均值。只要你符合这3个标准,那就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如果当年利润是在100万以内,优惠以后实际税率就是2.5%,即交税2.5万;利润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优惠以后实际税率就是5%,例如当年利润200万,则应交企业所得税为100*2.5%+(200-100)*5%=7.5万。
所以说不管你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只要你符合小微企业的三大指标,那你就是小微企业。大家记得收藏备查哦。
二者定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以及应纳税额比较少,税务申报存在一定问题。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重点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要同时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和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税务对一般纳税人的管控较为严格,后者无需受此限制,毕竟小规模纳税人整体财务制度不健全。
两者主要区别:
1.在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上面:修理、工业、修配这三个行业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商业年收入在80万元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又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且有坐班,而且具备一定会计资格的财务人员,属于一般纳税人。
2.二者增值税计算方法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或13%,其中需要减去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
3.二者所用的发票种类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到税务机关按其适用的征收率(3%)换开;一般纳税人却可以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二者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优缺点比较:
1、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专用增值税发票,这样就能吸引更多有要求使用专用发票的客户,成交机会远远大于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是增值额*税率,如果遇到利润比较低的商品,应交增值税就会大大减少,远远低于小规模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从最初开始门槛就比小规模纳税人高,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至少在营业收入上面要高达几百万。等到企业壮大到一定程度之后,有利于成为上市公司以及大型企业,也会提升企业的名气,资源更加丰富,比小规模纳税人更有优势。
一般纳税人报税与小规模报税的区别:
1.销售收入有区别: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满足一定的硬性标准。
2.权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却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可以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4.适用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17%或13%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只适用3%的税率,简易征收。
5.税负率不同:一般纳税人中工业企业的税负率一般超过5%,商贸企业大多低于3%,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率就是征收率。
6.一般纳税人不仅有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同时也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7.帐务处理的规范上不同:一般纳税人大部分企业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可以独立申报纳税,税务局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监管比较严格。小规模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大多不能独立申报纳税,账务处理没有一般纳税人管控严格。
小编小编,听说从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额度提升了?
小白会计,你消息挺快的呀!是的,2023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由原来的月10万元提升至15万元了。
我们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那我是不是只要每个季度开票不超过45万,是不是就可以免税了?
小白会计,可不一定噢,具体还要看您开的是什么发票!
咦?此话怎讲?
▼
此话到底怎讲,且看小编为您总结的2张汇总表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表格太简单了,看不明白?
下面举几个例子,大家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例1、大黑熊公司是一家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5万元(为不含税收入,下同),应税服务收入8万元,以上均开具普通发票,4月份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大黑熊公司2023年4月份不含税销售额合计13万元≤15万元,因此,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例2、长颈鹿公司是一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共发生销售行为销售额为38万元(为不含税收入,下同),其中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5万元,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万元,本季度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长颈鹿公司2023年二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合计38万元≤45万元,因此,自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需要缴纳增值税。
小编提醒: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例3、大熊猫公司是一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万元,另存在应税服务收入3万元,以上均开具普通发票,同时存在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150万元,本季度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虽然大熊猫公司2023年二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合计168万元>45万元,但扣除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18万元≤45万元,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而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150万元仍应按章缴税。
例4、小猎豹公司是一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收入50万元,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共计18万元,本季度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小猎豹公司2023年二季度取得收入共32万元,差额后的销售额≤45万元,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编提醒: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例题看完了,你学会了么?
什么,还没理解?
快多看两眼文中的汇总表吧!
你问申报表具体该如何填报?
等电子税务局第二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上新后,我们会及时更新填报流程噢,可别忘记来看噢!
小规模纳税人究竟是按3%还是5%纳税?
疑问
上个月公司出租了一间办公室,自己开具了租金项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征收率开具的3%,但是税务局说是适用征收率错误,应该按照5%纳税,我们可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啊,到底是按照3%还是5%?
回复
由于你公司出租的属于营改增之前的房产,开票适用的征收率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适用5%,但不能按照3%。
提醒
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
政策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2: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财税第47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公告《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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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免税新政出台了。
这两天相信大家都看了太多这方面的消息,小编也认真学习了,也在公众号做了自己的分析和解读。
大家在留言之前一定要认真读读小编的文章,再看看有没有其他读者问过你想问的问题,如果都没有,再留言问小编哈,这样你理解会更深刻,因为你是经过了思考的。
任何政策最后其实还是要落到实操上,没有实际填写申报表,对政策的学习是不完整的。
所以,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学习实操,指导后期的实际工作,今天小编从多方面举例新政策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和账务处理。
其实这次政策后我个人觉得小规模的申报整体简单了,比以前有3%减按1%的时候简单多了。
具体看几个案例。
1、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合计4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
分析: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未超过45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申报表填写如下: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4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万
2、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合计4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
分析: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未超过45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因为是个体户,所以填写到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
申报表填写如下: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4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万
3、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合计2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同时因为有客户必须要专票,所以放弃免税还开具了20.6万的3%的专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专票部分纳税,普通发票部分免税。本期缴纳增值税6000。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专票纳税部分填写相应的征税栏次。
申报表如下:
账务处理:
免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征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2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
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
贷:银行存款 0.6万
4、m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销售额100万,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所以申报表填写如下: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1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5、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8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同时因为有客户必须要专票,所以还放弃免税开具了20.6万的3%的专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交税。
纳税人本期交税6000。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申报表填写如下:
账务处理:
免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8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万
征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2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
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
贷:银行存款 0.6万
6、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同时出租房屋开票21万,开具的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适用5%的部分不免税,但是因为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不超过45万免税,所以这个案例中5%的出租业务也可以免税。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0万,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账务处理:
直接免征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开票时不知道是否免征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21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万
实际减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万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1万
7、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2季度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0万元(或者说未开具发票),同时出租房屋开票21万,开具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分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5%的部分不免税
纳税人季度销售额120万,超过45万免税。5%的出租不动产也不能享受季度销售额45万内的免税。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申报表填写如下:
账务处理:
直接免征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1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开票时不知道是否免征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21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万
实际减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万
贷:银行存款 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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