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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税务变更(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88

【导语】代理税务变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税务变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代理税务变更(16篇)

【第1篇】代理税务变更

公司发生了变更除了需要进行工商变更,也需要进行税务变更,否则,系统上的旧信息可能会导致后期税务发生问题。到时要是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就很麻烦,所以,当发生需要变更税务的时候应当及时同步更新信息。

公司税务变更流程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公司税务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

1、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任职书复印件;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涉及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性质变更的,除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外,应视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如企业改制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改制批复。

一个公司对于税务是一件必须要做却要严格做的事情,所以,当深圳注册公司发生税务变更时,就必须要去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否则,由于没有做好税务变更的办理,就会影响公司的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税务问题,将给公司带来影响和损失。

【第2篇】委托税务代理

企业记账报税是必须操作的,如果公司没有专业的会计、财务人员,则可以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处理。 委托代理记账主要目的是节省公司的运营成本,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企业。 财务公司的会计人员分工明确,一般有税务顾问,会计老师,助理会计还有外勤老师,能更好的为企业提供记账报税服务。那么,如何委托财务公司做代理记账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一下:

首先委托单位需要与代理记账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需明确服务费用、服务时间、责任以及双方的义务。

其次,每月20号到月底,这个时间段主要用于接票。 代理记账公司需要与委托单位建立联关系,并且委托单位要将当月的原始票据对接给代理记账机构的专职财务人员,这样有利于记账公司对原始票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最后,每个月初,从1号到10号,这个时间段主要用于申报纳税。 记账工作人员会根据填写好的税收缴款书到指定银行进行划款,整个报税流程将网上进行。 报税完成后,信息也会及时反馈给委托单元。此外,每个月中旬,将适时进行回访。 记账人员将与委托单位出纳进行财务汇报核对,并将详细安排下个月的工作。在回访方面,记账公司将准确、清晰地告知委托单位财务有新的信息和具体通知,这对于企业财务的安排也很重要。

委托致代理记账公司需要双方合作共同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记账报税的工作。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福珍企服始于2004年,专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全周期的工商税筹服务!有需求可留言讨论~

【第3篇】惠州税务代理

惠州曝光典型案例:犯罪团伙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虚开发票数亿元

发布时间:2021-11-26 09:54: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开发布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据介绍,惠州税务与多部门联合调查,成功破获两个利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公司大肆对外虚开发票牟利的犯罪团伙。该案共涉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100余份,发票金额合计逾2.83亿元,受票企业涉及全国各省市。

身份证被盗用了

纳税人王某在办理税务事项过程中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盗用了。经查,有人利用王某的身份证件注册了公司,办理了工商和税务登记,情况异常。经王某回忆,此前其曾丢失过身份证件。

税务部门根据此线索进一步展开调查,发现惠州市仲恺区域内多家商贸、服务企业,利用他人遗失的身份证件注册公司,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此后没有纳税申报记录或进行虚假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无实际经营地址或利用虚假地址注册,有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行为,随即与公安部门成立涉嫌虚开发票案专案组,联合查办该案。

虚开行为环环相扣

通过多种途径搜索疑点企业关联资料,税警人员进一步确定了100户疑似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名单,并通过多种渠道剖析线索,全方位查找犯罪嫌疑人信息。

在多方联动下,张某某等4名涉嫌虚开发票的犯罪嫌疑人于2023年11月落网。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与多个团伙对接,联络下游受票企业相关人员,提供虚开的普通发票并收取手续费的犯罪事实。该4人为中间环节的票贩子,并非虚假发票的源头。

经实地调查发现,该虚开发票犯罪涉及身份证非法买卖、房产证复印件非法买卖、非法税务实名认证、冒名手机卡qq微信买卖、非法代理注册公司、微信支付洗钱等多个黑市产业犯罪环节,形成产业链渗透的犯罪模式。

精准直捣虚开窝点

税警人员最终圈定“刘某盛”及“刘某景”两个虚开团伙。经过多次踩点布控,先后抓获刘某盛及“刘某景”团伙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缴获一批作案工具。

经查,犯罪团伙通过黑市大量购买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和实名认证等相关信息,盗用他人身份注册公司,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外虚开。其中,“刘某盛”团伙以惠州为根据地,盗用他人身份注册96家公司,并利用其中56户企业大肆对外虚开发票牟利。“刘某盛”因犯虚开发票罪和盗用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四千元;“刘某景”因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案件警示

虚开发票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据介绍,虚开发票会面临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达到移送标准的,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及二百零五条之一条,对虚开发票行为的行政、刑事处罚都有明确规定。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相关部门将会对当事人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近年来利用遗失身份证件注册公司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大肆骗用、租用、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空壳企业”,从事虚开犯罪活动。广大群众应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到公安部门挂失补办。

【第4篇】昆明税务代理

昆明官渡区华道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创业的第一步就需要注册一家公司,但是对于第一次注册公司的人来讲并不清楚代办注册公司的流程和费用是什么,针对这样的情况,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昆明华道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注册公司的流程及代办费用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昆明华道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公司代办费用

1、代办费用一般0元,前提记账是在我司代理

2、单纯注册公司代办费用为600元,印章为500元(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

二、昆明华道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针对注册公司流程

1、公司的名称(如xx市+字号+行业)

2、公司地址(地址需要提供准确的所属街道及道路)

3、法人、监事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4、投资比例(股东两个以上提供准确比例)

5、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可以不用出资,但注册资金必须有,最低三万)

6、法人、监事人、股东个人u盾

7、昆明华道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分析经营范围

以上就是代理注册公司流程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想要快速注册公司就选思若代办,思若为创业者们提供以下项目一条龙服务:

1、0元开启您的创业梦想:免费注册+无服务费+免费核名+免费办理营业执照;

2、公司注册:公司新设立(市、区均可)免费登记注册、企业年检、内资企业融资、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加急1-3天可过;商标注册等。

3、公司变更:包括公司名称、增资、经营范围、地址、法人、股东;

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变更、年检;

5、财务、税务咨询策划、审计、代理记帐200元起。

6、免费工商咨询,代客户预先核准名称查重,免收服务费。

7、审计,验资,评估、增资

8、专项审批快至3天拿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

9、不乱收费:所有费用一次性谈清楚,中途绝不加价。

10、环节透明:每个环节都向您提前汇报,让你把好握整个进度和程序。

【第5篇】石家庄税务代理记账公司

2023年12月25日下午,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石家庄企航民企法律服务中心与河北省代理记账协会、石家庄市代理记账协会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并就律师、律师事务所账务及税筹管理进行了分享交流。

河北省代理记账协会会长王娅嵋、副会长郜敬芬、秘书长张浩东以及石家庄市代理记账协会会长李广平等10人,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张继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永泽、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自贸区建设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以及全市律师事务所50名律师代表出席签约仪式,会议采取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由石家庄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殷华理主持。

签约仪式上,王娅嵋会长致辞表示,本次战略协议的签署,是律师与财务、税务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是新时代企业发展的基础,面对新时代、新阶段、新形势,双方必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实现优势资源的有效对接,携手并肩,共同促进行业互通、互融、互助、互进,共同致力于为企业合规、合法健康发展提供更完善、更专业的保障。

张继新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合规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合规管理涵盖法律、财务、税务等诸多方面,且贯穿于企业全部的生命周期,企业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护,更离不开财务、税务的管理和规划。两个专业协会的战略合作,是增加企业依法经营能力,提高自身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保证,相信两个专业协会的深度合作必将推动石家庄市2023年经济建设的整体提升,必将为石家庄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新担当。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永泽、河北省代理记账协会会长王娅嵋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结束后,资深财税专家曹力老师的为广大律师做了“律师事务所记账及纳税筹划”专题分享,并就律师及律所财务规范和纳税等方面遇到的实务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曹力老师从律所财务、纳税申报产生的背景、涉及的相关政策、理论知识以及解决途径等角度深入浅出的进行讲解,对律师提出的实务性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分析和答复,使广大律师对自身的执业风险有了更明确的规范意识。现场气氛热烈,参会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收获满满。

张永泽副会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每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都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时也要有法律、税务等风险防范意识,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和力量。

来源:河北青年报记者 李媛

编辑:孙晓华 责编:李媛 监制:李默涵

【第6篇】邯郸税务代理

合信财税,始创于1999年,现已形成集税务、审计、评估、造价咨询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财税服务机构。机构下设河北中翰合信税务师事务所、邯郸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邯郸畅信会计师事务所、邯郸市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机构目前共有员工80余名,其中注册会计师6名、注册税务师15名、资产评估师 4名、造价工程师2名,会计师20名,总计办公面积600多平方米,已成为邯郸市财税服务领军品牌,专业水平、服务能力及团队规模均位居行业前列。

合信财税经历了十余年的历练与磨炼,打造了一支效率高、专业性强、富有责任心的服务团队,未来,合信财税将秉承“高效”“诚信”“合作”“共赢”的合信精神,努力为客户提供值得信赖并富有效率的服务。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客户,机构还将继续定期收集国家相关税务、审计、评估、造价等资讯和信息,并通过“税务所网站及公众号”的方式及时传递给广大服务客户。

该机构拥有一支涉税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团队,致力于研究各种政策,为企业解决经营活动中各种疑难问题,以寻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合信财税总经理武俊霞

河北中翰合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北中翰合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始创于2023年5月,被河北注册税务师协会授予“aaa级”事务所,是邯郸市规模最大、资质最高的税务师事务所之一。税务服务团队透彻了解中国税收政策和法规,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尺度有精确的把握,对纳税人的涉税实践有丰富的执业判断经验,随时能够解答企业财税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业务服务范围:

◆税务咨询、顾问:由专职顾问为客户提供涉税事项审核、税收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解决客户税务疑难问题,充分了解客户的服务需求、潜在的涉税风险点以及尚存的节税空间,力求为客户量身定制专业化的顾问服务。

◆纳税筹划:节税筹划、内投外融资金、产品劳务定价、市场营销政策、组织机构设置、薪酬计划方案、股东利益分配、资产重组筹划运作与账务处理、经营终止清算等等。

◆税务审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清算鉴证、高新认定及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专项审核、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鉴证、企业注销清算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财税培训:对新税收政策提供及时、专业和权威的解读以及培训。按照客户的要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财税知识培训。

◆高新、研发税收优惠服务:是河北省财政厅认定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邯郸市科技局高新企业培训合作单位,能够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专项审核报告。

◆政府采购服务:受聘于10多家地方政府对相关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审查涉税金额数亿元。

◆环保税服务:环保税服务是我国第一批专门从事环保税研究的服务团队,是首批从事环境保护税第三方服务机构,致力于帮助企业进行环保税的核算与纳税申报。

◆税务代理:代办、变更、注销工商税务登记,代理建账建制、代理账务,代办纳税申报及缴纳、申请退税,代理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涉税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请减免税等。

邯郸市尚信

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邯郸市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资质等级为乙级,是一个充满生机和蓬勃发展的企业。公司秉承“遵纪守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倡导“诚信、尊重、慎独、求同”的企业精神,遵循“拓展、提高、盘活、多维”的经营方针。

业务服务范围: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编制审核;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邯郸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邯郸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经河北省财政厅批准成立的首批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是国家首批进入司法鉴定人员名册的鉴定重点机构。公司设有评估部、咨询部、质量监管部、法律服务部、财务部、培训部、办公室。

邯郸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涉及经济、财会、房地产、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公路、化工等各专业领域,并与相关大专院校和北京、上海两家大型评估机构建立了密切关系,能够满足各行业,各方面各类企业资产评估的需要。

业务服务范围:

◆咨询服务:财会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工程咨询。

◆整体资产评估:收购或联营、租赁、合资、承包等

◆单项资产评估:机械设备、流动资产、建筑房地产等

◆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资源性资产、特许权等

邯郸畅信会计师事务所

邯郸畅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河北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会计审计机构之一,专业从事会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购重组尽调审计、工程决算审计、企业绩效评审等业务。事务所秉承“精诚敬业,竭诚服务”的宗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执业道德,弘扬“诚信务实、团结进取、诚信为本”企业精神,“以质量创声誉,凭声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凝聚优秀人才,打造专业的团队,向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

业务服务范围:

◆财务审计:根据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开展专项审计;

◆验资报告: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尽职调查:对企业并购重组、投融资进行风控审计;

◆内控审计: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进行审计;

◆绩效评审:企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评审考核;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作为合信机构人,我们将以“团结、勤奋、高效、创新”做为企业发展的精神,坚持“质量为本、锐意进取、精益求精、创一流品牌”的企业宗旨,以锲而不舍的进取心,把握时代赋予的契机,努力开创更加璀璨辉煌的明天。

合信机构人专业、敬业、团结、充满活力,以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精湛的职业素养、敏锐的洞察力全面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良好的教育和专业的缔造后起之秀与经验丰富的专家共同组成了一支整体业务素质较高、职业道德优良的队伍。

勇于拼搏、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团结奋进,是合信的精神风尚。合信机构人坚持“专业、专心、专注”的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实现长期合作共赢。

【第7篇】工商税务代理

2023年自然人代征(代开)条件

1、提供代开信息的代开人本人无不良纳税记录;

2、单人年开票限额在500万以内,可以分5-7次开满;

3、代开人年龄在20岁-60岁期间,需要进行实名认证;

4、提供与代开人的业务合同以及银行流水。

2023年自然人代征(代开)包含税种

2021园区自然人代征包含税种有:

增值税1%(普票)

附加税(以下税费在增值税基础上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7%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个人所得税 :定额0.5%-0.7%

2023年自然人代征(代开)能解决的问题

2023年园区自然人代征(代开)主要是服务于没有能力开具发票的个人或者经营团体,为了方便自由职业者进行开票,部分地方税务局出台了自然人代征开票这样的政策。

相对于税局自然人代征来讲,园区代征政策稳定,灵活性强、更加快捷方便,其中仅需要3%左右服务费用,不需要缴纳20%到30%的个人所得税;从时效性来看,园区自然人代征速度快,当天即可完成开票,确认开票信息无误后,拿到手里仅需要快递邮寄的时间(3个工作日左右),而且是提供完税证明的。

建议补充:2023年园区自然人代征政策主要适用于小规模的代开业务,它是以个人的名义代开代征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用于解决企业账目利润虚高的问题。

如果需要公司性质的发票,建议可以选择办理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综合税率3%左右),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年500万不要完全开满(450-480左右即可)。

如果公司整体税负都偏高,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年过百万,建议可以选择少部分园区的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税收扶持政策,该政策能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一定比例的返还,一般在65%-85%左右。(提示:有的园区说能返还90%甚至更高,这时候需要注意该园区地方留存量,可能地留存只有20%)。

关于上面提到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及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税收扶持政策,都采用的是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即只需要注册在园区就可享受政策,不需要企业实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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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集团----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业务范围:工商代办、代理记账、税务咨询、税务代理、税务筹划、涉税培训、财务咨询、审计法务、社保代理、管理咨询等

【第8篇】文艺路税务代理

5月24日,记者从国网沈阳供电公司了解到,本周因线路检修将影响下列地区供电:

铁西区

05月25日07时30分—17时00分,工农变:图强乙线奖工分8#所带城建水岸开闭站及变电站。影响奖工南街、南十三路,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建水岸)(自维)、城建水岸小区。

05月27日07时30分—17时00分,劝工变:劝历甲线、历工变:历劝乙线所带景星干73-105#及左右分支;劝工变:三路甲线、三路乙线所带北三干78-86#及左右分支。影响景星北街、兴顺街、北三中路,新东北电器(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备用(双电源此路电源)、辽宁鑫通汽车销售、1905创意园、辽宁鑫迪汽车销售、南国星、基隆福、地利生鲜总部、盛世家园、顺兴北苑。

05月28日07时30分—17时00分,启工变:启村甲线所带新村干新七分11#左1-左4。影响富工四街、富工二街、南七西路,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供暖分公司、沈阳市自来水铁西营业处(富工花园泵站)、富工花园。

康平县

05月25日08时00分—12时00分,城南变:南钱线所带1—306#及左右分支。影响东关街道,高家村、梁家村、董家村、三台子村、钱家村。

05月26日08时00分—12时00分,方家镇变:方家线77#所带78-95#及其左右分支。影响方家镇,杏树村、敖汉村、王家村、十家子村。

皇姑区

05月25日08时00分—14时00分,欧亚变:白山乙线白山干5#左1所带加州花园变电站。影响白山路,加州花园。

05月26日08时00分—16时00分,崇山变:审计线审计干1-12#及左右分支。影响昆山中路、松花江街、黄河南大街、岐山路,皇姑区民政局、教育研究院、四院(双电源此路电源)、紫金名门自维、紫金名门小区。

和平区

05月25日07时30分—17时30分,亚明变:闽江甲线、闽江乙线所带北五干57#左2-左17、北七干18#-22#及左右分支。影响昆明北街、北六马路、北七马路、胜利北街,南宁公寓、哈大铁路、沈阳铁路局(双电源此路电源)、省行政二处、辽宁城运。

05月27日07时30分—17时30分,和平变:和铁甲线先锋3开闭站枫景名城开闭站所带枫景名城1#、2#、3#箱变。影响南四马路、枫景名城(枫景名城1#、2#、3#箱变所带负荷)。

沈北新区

05月26日04时00分—20时00分,董楼子变:望滨线所带望滨干1-312#及左右分支、中寺线所带中寺干1-193#及左右分支、董棋线、水泥线。影响马刚街道、望滨街道:百贯村、后房身村、闫家村、望滨四家子、前房身、山城子、古砬子村、青山村、合心村、黑林子、千佛村、南三家子、洋什、马泉村、马刚村、苇塘村、邱家沟村、中寺村、下寺村、董三家子村、铁营子村、华拓建材、乐乐养殖场、恩邑农业科技、百润射击场、伟林农业种植、三利农牧业、紫烟薰衣草、燎原机械、汇佰利食品、辽华生态农业、鹏程防火门、中迪色素科技、天净环保、顺达纸制品、国全饮品、宗鑫铸造、黑玫瑰化装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广发木箱、华颂科技、86963部队71分队、吉益达机械制造、瑞丰农场、宏盛源农业、西北供水、先达四方、源滢寓老年公寓、宏路方砖厂、花果山、森林公园、政鑫和煤炭、达能电气、隆威新型墙体、翔蓝汽车、兴宇办公、望滨小镇。

05月27日08时00分—15时00分,道义变:道工线所带道工干1-36#及左右分支、雷明线、北海线。影响道义街道: 道义大街、正良五路、道义二街、正良二路、正良四路、五台子、华海房屋开发、馨凯华物业、松伟包装、雷明金属材料、华顺能源科技、华顺供热、明华制药、爱华化妆品、沈北水务、日新气化器、栾芳、中喜万合农副产品、凯兰幼儿园、鑫联石化设备、博爱之家老年公寓、城北消防器材厂、宝通家具制造、阿美莉卡食品、绿族机械、消防队中队、市政建设管理中心、雷明、华强新城市发展、新林安塑料彩印制品、工具标准件制造、铁塔股份、电信、鑫逸城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局、蒲河房地产开发、东顺养鸡厂、石化防爆器材厂、孙进技工学校、石化液压件制造、老顾头档案设备、军通航天机械设备、广辉机械、太平洋医疗用品制造、温州市亚飞铝窗铝业、沈鼓沈气压缩机制造、沈飞瑞恒金属科技制造、金宇吸塑包装、实达钢窗厂、三和兴饮料、天柱山房屋开发、华顺能源科技(恩世站)、燃气、东泰新热源发展、正良嘉苑社区委员会、橡塑电线电缆、中海海盛房地产开发、传奇电气、城建美庭。

大东区

05月27日08时30分—13时30分,小东变:城北线所带小东分13-30#及左右分支。影响小什字街、银元街、小东路、山东馆巷、大什字街、广智巷、津桥路、东顺城街公合巷,金融大厦、天龙家园小区、亚泰、华馨。

沈河区

05月27日08时00分—17时30分,万柳变:五爱乙线万南干34右1所带泊岸华庭开闭站、泊岸华庭(1、2)配电站。影响文一路,绿建物业、泊岸华庭小区(文艺路52-1号-8号楼、文艺路52-2号-9号楼、文艺路52-3号-7号楼、文艺路52-4号-4号楼、文艺路52-5号-5号楼)。

浑南区

05月26日08时00分—15时00分,花山变:碧桂园乙线所带碧桂园乙干长岭子分1-64#及左右分支。影响满堂街道、英达乡、棋盘山满堂村、东风锅厂、创嘉门窗、季连纯养殖场、盛赞泵业、银龙建筑。

05月27日06时00分—10时30分,李相变:李班线所带李班干1-170#及左右分支、李相变:李古线所带李班干1-70#及左右分支、李相变:李古线所带李古干1-38#及左右分支。影响李相街道、段家村、自新村、尚盈丽都、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沈阳银河钴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沈阳幸福亿家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沈阳鑫思博建材有限公司、沈阳鑫辰阳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天年仓储有限公司、沈阳泰来暖通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新竹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市仙桃铸造厂、沈阳市腾达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区振山多色君子兰培育基地、沈阳市绿化造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年苗木中心、沈阳市路灯管理局5#、沈阳市路灯管理局、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沈阳市洪涛建材有限公司、沈阳市宏华仓储服务中心、沈阳市公路绿化工程处、沈阳市恩俭波养殖场、沈阳市东陵区正基种植场、沈阳市东陵区品品香采摘园、沈阳市东陵区茂森饲养场、沈阳市东陵区李相树莓种植基地、沈阳市东陵区乐活果树种植园。

05月27日08时30分—15时30分,杨官变:杨石线所带杨石干铁厂分1-23#及左右分支。影响汪家街道、石庙子住宅楼、水泥管厂、高速公路搅拌站、东北冷鲜港。

新民市

05月28日07时00分—22时00分,张屯变:粮库线、山环线、赖花甲线、赖花乙线、代家线、张沿线及其左右分支。影响张屯镇、法哈牛镇:柴家村、四家子村、代家村、南窑村、叨太村、哈太村、偏堡子村、张屯村、土岗子村、崔三家子村、佟庄子村、周家村、双程村、洪屯村、花楼村、赵屯村、董屯村、乌牛村、山里村、桲林子村、王家岗村、富贵雅居、新蒲家园、住宅楼、村自来水、鱼池、水田、粮食加工厂、大棚、网通、移动、哈太砖厂、刘玉福酸菜厂、旺新腌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农泰农副产品加工厂、众合饲料厂、众援饲料厂、吕荣才饲料、润达食品包装袋厂、偏卜子排水站、夏恩权猪厂、于忠臣冷库、鸿源冷库、宏远纸箱厂、鑫润食品有限公司、云海兴工艺制品厂、李宝凤家具厂、鼎丰鹿业牧养场、盛马家具厂、凤斌淡水鱼养殖场、邦洲米业有限公司、方正饲料、康美粮食贸易、嘉兴养殖场、峰强养殖场、新民市树雷养殖场、政淇实业、运发塑业、邦洲米业、彩虹基艺术玻璃、天傲保温材料、兴豪食品厂、凯程家具、金特家私、偏卜子提水站、包金淡水鱼养殖场、金海隆兴农牧科技、明兴饲料厂、张屯医院、中油新民经营部、方驰农业生产资料、张家屯镇人民政府、东升卜西河井、东升卜河北提水站、东方二十一众鑫网吧、达盛锻造厂、大河工厂、大河南灌站、、望海卜工厂、王家河套砖厂、鑫腾发家具配件经销部、沈阳蒲农米业有限公司、沈阳市胜军生物颗粒厂、兴龙桥北提水站、运坤家具厂、辉腾砖厂、祥武淡水鱼养殖场、兴隆桥排水站、兴隆桥南提水站、金鑫牧场、兴业养殖场、宝昌盛砖厂、环盛肉禽食品、周家排水站、张屯排水站、沈阳泰丰胶带新民分公司、沈阳欧亚菲温泉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第三粮食收储库、牧兴饲料厂、张屯酱菜厂、盛强水泥制品厂、好太太食品、代家大棚、金陵饲料、宇田实验厂、东顺废油利用厂、诚通顺电气、雨滴玉露饮品、中学、刘明工厂、惠民养殖场、董屯砖厂、轩合钢结构加工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沈阳结算站、张屯乡自来水泵房、隆腾电力物资经销处、发顺花圃、世郎家具厂、志丰包装制品、志丰食品厂、维林水电焊服务部、信碳化硅微粉有限公司、誉满食品、大明家具厂、长信碳化硅微粉、凯恩家具制造厂、德远科技、华添木门加工厂、星美圣基家具、大全年商品混凝土、洪腾铁路信号器材、广源达建材厂、笨板厂、张德新工厂、沈阳源达建筑材料厂、健宇废旧物资回收、矿达重工机械设备、沈阳永旺挤塑板厂、双铁腌菜厂、隆顺变压器制造、赵福加工厂、双程卜加工厂、双程卜纸箱厂、富鑫彬家具厂、香瑞食品有限公司、福耐斯保温材料、福耐斯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国大液压润滑设备、叨太油厂、沈阳益盛养殖、叨太苗卜一方、雅美居木门厂、养鱼协会俊龙养殖场、古屯河北站、福源酸菜加工专业合作社、山里东灌站、翔瑞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农田乌牛排灌站、乌牛排灌站、孙凯加工厂、乌牛南灌站、博林子砖厂、广源饲料、佳阳窗业、禄禾源牧场、王家岗灌站、威远牧业、英杰养殖专业合作社、真海饲料经销处。

苏家屯区

05月28日05时30分—18时30分,永乐变:黑林线所带三家子分1-110#及左右分支。影响八一红菱街道、三家子村、黑林台村北鱼池、邢台子村、房身村、永胜村东鱼池、三家子大酱厂、沈阳市振金饲料、电器厂、三家子村鱼池。

辽中区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育才线1-27#及左右分支。影响中心街,吕树林、沈阳市辽中电器安装有限公司、胸科路灯、移动、城北村居民楼、老四川、向阳仪表厂、西街派出所、豪林商场、福利白沙王、土产路灯、辽野生态园、翠宫饭店、药监所、福利白沙王、土产路灯、电力宿舍散户、辽野散户、五头牛散户、翠宫散户、城北村住宅、信合住宅、交通队南北楼、纺纱住宅楼、金裕华城、馨福小区、虹桥门市、麒麟服装厂住宅、国税住宅、镀锌钢管厂住宅、育才住宅楼、天宝家园小区、自行车管理所楼、老干部局住宅楼、金裕华城、馨福小区、虹桥门市、天宝家园小区、老干部局住宅楼。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小帮牛线1-45#及左右分支。影响城郊镇、邢冯村、沈阳市新力润滑油有限公司、辽中县双利泡沫塑料厂、辽中县新区加油城、镇北石油商店、沈阳市程达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沈阳市乐千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刑冯村照明、刑冯村南台。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商业线1-25#及左右分支。影响商业街,税务锅炉房、能源5号站、忠伦供暖站、泰和供暖站、商业城、晓娜物业中心、移动基站、辽旅、信访大厅、信合、馨荷宏业学府华城供暖站、建筑公司、中油辽中经营部、石油公司、一高中、一高路灯、农机学校、新大鹏、营口港、飞龙炊具、民政橡胶、农民中专、珠江彩印厂、辽中镇第五小学、中国银行、五小路灯、新兴街路灯、养路费征稽所、新兴市场、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交通局、盛京银行、建设银行、运输管理站、交通局住宅锅炉房、新华医院、曲轴小区锅炉房、联通公司办公楼、邮政局、邮政储蓄、银河服装集团公司、北四路散户、金港名城散户、五小学散户、纪念塔散户、一高中散户、阳光家园散户、农业银行散户、农业银行散户、邮政家属楼、银河住宅楼、农机科研所住宅、农机科研所门市楼、学府经典小区、汇源小区、纺纱门市、棉麻综合楼门市、四纺1#、纺纱住宅楼、外贸楼、益佳苑、卫生防疫站住宅、土产日杂住宅、医药公司住宅、饮服住宅楼、文化馆住宅、49#楼、51#楼、53#楼、人民银行楼、城南村楼、水利资源办公室楼、69#城北农机楼、交通技校楼、运输管理站住宅、交通局住宅、副食品厂楼、新雅佳园、曲轴小区、市政楼、工商行住宅、电信局小区、银百巷小区、十里香(5、6)号楼、55#57#59#61#楼、渔场家属楼、养路费征稽所住宅、辽中镇住宅(6号、7号)楼、税务局家属楼、经济开发楼、审计及诚信住宅楼、花园小区、灯具厂住宅、辽中镇(1、2、3、4、5)号、工商所住宅、北市住宅、高中法院楼、成成家园、阳光家园、曲轴小区、粮食家属楼、五小学家属住宅楼、税务局家属楼、家园小区、利民家园小区、啤酒厂住宅楼。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卡力马线1-152#及左右分支。影响城郊镇、卡北村、孟家村、白家村、卡南村、下万子村、周黄村、霍家岗村、电信局、城郊中学、辽中苗圃、林业纸箱厂、辽河铸造厂、氧气厂、高速服务区、移动通信、鑫圆纺织、卫生院、城郊中学、辽中苗圃、溢香坊酒业、林业纸箱厂、辽河铸造厂、东裕种鸡场、四纺锅炉房、白家村台、白家南台、卡北村台、卡北北台、卡北新村台、卡北大棚、卡北西大棚、孟家村照明、下万村东台、下万村北台、下万村中台、下万村台、卡南南台、卡南中台、卡南西台。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局供线1-80#及左右分支。影响西环路、西环转盘,书香苑供暖站、金利源小区、书香苑小区。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金属线1-42#及左右分支。影响城郊镇、白家村、火化场、春华制药、城北铸造厂、有色金属熔炼厂、新亚畜牧、沈美门窗厂、华宇环保设备厂、成功机械厂、城南林场、荣信线缆厂、兆尉、沈阳市辽中区方林苗圃、城阳科技、高效有机化肥、北方鱼厂、潘大勇塑钢、张绍东加工厂、辽中县塞北工艺、先达铸造、春华养殖厂、白家大棚。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金港线1-27#及左右分支。影响北三路,北四路路灯、金港名城小区、学府华城小区。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城西线1-139#及左右分支。影响西环路、自来水公司、胸科医院、辽中县电视台、沈阳盛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中县气象局、瑞东机械加工厂、驰宇机械铆焊加工点、耿贺华、北方食品厂 、长征胶带厂、新华印刷厂、张忠录、辽河市政工程管理处、英明化工胶厂、社会福利院、风机厂、龙声铸造、温达供暖站、纸箱厂、王素珍涂料厂、粮油供应公司2、粮油供应公司胶厂、宏鹏冷饮厂、赵家风味、兴盛雪糕、基督教、温大供暖站、气象局锅炉房、百年鸿囍、潜水电机、一中、凯隆 、时利合、林业工艺厂、四小纸箱厂、利居供暖站、利居、宏兴纸箱厂、振声塑料制品厂、天源机械厂、海洋软管、城北铸造、志龙供暖站、兴旺饲料、泰和供暖站、天元福饭店、冶金机械厂1、私立高中、海洋工艺包装厂、城南养殖、郑宏伟、龙湾钢板厂、 聋哑学校、龙声造纸、城郊乡政府、种子公司散户、城郊乡政府散户、汇海小区散户、教堂散户、二高中散户、一中散户、林机场散户、龙湾散户、造纸厂散户、敬老院散户、创城爱家散户、城北农企散户、老四小散户、胸科医院散户、马光机械厂散户、城郊乡政府住宅、汇海小区、气象局住宅、书香苑高层、造纸厂住宅、创城春晓、广播厅住宅、二高中住宅、联合冲片厂住宅、科技中心、公路公司、金源佳苑、十六建住宅楼、自来水住宅、金水花园、龙湾楼住宅、利居住宅小区、环卫住宅、龙湾南台、创城爱家小区、永昌小区、熙雅轩住宅、创城爱家小区。

05月26日02时30分—12时30分,敖司牛变:城东线1-138#及左右分支。影响兴华街、沈阳沈桥胶带制造有限公司、生生发金属有限公司、辽中沥青拌合站、沈阳浦东房地产开发(水源热泵)、沈阳市佳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商局、质量监督局、近海怀义、刘贵春、海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隆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凰服装厂、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教中心、第三小学教学楼、顾胜刚冷库、礼贵敏综合楼、沈阳市联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辽中东阳供暖处、市政排水、地震局、辽中镇第二中学、辽中兴旺旅馆、周宝臣、辽中县新阁机械加工厂、郑建宾木制品厂、卫生学校、沈阳万瑞置地有限公司、沈阳市鑫源泉化工、沈阳市亚大合成兽药有限公司、液化气站、沈阳宏发经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通印刷、连中汽车修理部、玉峰泵厂、旅游公司、沈鼎机械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经销处、敖司牛排水站、广岩农副产品加工、中达养猪厂、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奥利海胶带公司、信达塑料制品厂、四四季雪糕批发部、沈阳市井源潜水泵有限公司、沈阳市程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辽满加油站(修车)、中油辽中经营部、沈阳市恒泰像塑厂、沈阳辽河大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邢铁华修理部、张家湾南台、张家湾北台、敖司牛南台、敖司牛东台、敖司牛北台、曲轴小区、三粮散户、排水站散户、蒲河散户、富桥广告散户、纪念塔散户、二中散户、新华园住宅、三小住宅楼、文化局家属楼、人大住宅楼、残联住宅、汽贸住宅楼、信合住宅、福利塑料厂住宅、农机公司住宅楼、飞龙住宅、河畔家园、宏发建材住宅、湖景国际、海轮豪森小区、二中住宅楼、四方台饮料厂住宅、宏发国际城小区、浦东国际新城、维多利亚弯、兽医站住宅、体委住宅、风机厂住宅、蔬菜公司住宅、六粮店住宅、地震局住宅、城中花园、新雅家园、张显新住宅。

05月26日02时30分—22时30分,牛心坨变:老虎线1-213#及左右分支、嫩草坡线1-177#及左右分支、牛心坨线1-222#及左右分支、榆树线1-164#及左右分支。影响牛心坨镇、牛心坨村、姜家村、连三万村、二道房村、小黑村、三道房村、西房身村、李胡村、榆树村、闵家村、前房身一组牛军、陈雷加工厂、赵英斌鱼池、裕鑫贸易公司、牛心坨村饮水工程、李成仁鱼池、姜家村供暖、中国移动通信、高升采油(32、33)、姜家村沼气、连三万李俊才、王志敏厂、老虎排水站、刘家排水站、嫩草坡排水站、中国移动、牛心坨中学、牛心坨镇政府、秋实公司、恒宏达粮食烘干、中国联通、大连泡排水站、二道房六组2水田、利达家属制品厂、小黑(1、4)组水田、小黑排水站、鸭场排水站、裕鑫贸易公司、三家子排水站、三家子二组鱼池、中国电信、牛心坨电管站、牛心坨医院、候铁山、牛一组水田、前房身回迁楼(沼气、供暖)、威云苹果合作社、吝心忠、壳粉厂2、立元鑫硕粮食公司、李胡壳粉厂、坤久铸造厂、孙国忱加工厂、洪鑫加油站、榆树排水站、长沟排水站、姜家排水站、原味生态养殖场、中国移动基站、牛心坨林场。

05月26日02时30分—22时30分,满都户变:工厂线所带工厂干1-196#及左右分支、满都户线所带满都户干1-217#及左右分支、满西线所带满西干1-122#及左右分支、宁家线所带宁家干1-160#及左右分支。影响满都户镇、古城村、长沟村、满东村、满西村、押牛街村、三道岗村、胡家屯村、官粮窖村、齐家村、宁家村、前鸭房村、满都户敬老院、满都户中学、新科饲料厂、屠宰厂、天天旺燃料、液化气站、镇政府、橡胶厂、粮库、医院、银行、辽桥机带厂、电信局、三道岗排水站、刘成祥挂面厂、满都户高速公路收费站、满西开发小区、前鸭房排水站、宁家排水站、沈阳昊成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铁塔(移动)、前网通、前电信。

05月26日02时30分—22时30分,大黑变:大黑线所带大黑干1-108#及左右分支、马家线所带马家干1-89#及左右分支、张家线所带张家干1-16#及左右分支、甲河线所带甲河干1-232#及左右分支、大树林干所带1-167#及左右分支。影响老大房镇、东余村、赵家村、大黑村、前缝村、大兰村、农场村、三尖村、茨余村、马家村、营城子村、后鸭房村、方家村、张家村、灰山村、孟家村、东屯村、魏家村、甲河村、曹家村、高家村、老大房村、老观村、腰街村、大树林村、丁家村、东于村、工人村、大黑粮库、大黑镇政府、大黑中学、大黑医院、大黑信用社、大黑养鸡厂、大黑邮政储蓄、三尖三组、沈阳凯丽化工厂、沈阳物华化工厂、金美养殖厂、金三星施封锁厂、茨余加工厂、志明鑫种貂养殖厂、吴兴恒养鸡厂、帅兴洋养殖厂、沈阳亿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沈阳鑫盛源优境燃料有限公司、冬虫夏草养殖基地、方家村加工厂、灯具厂、博阳饲料厂、面粉厂、华瑞饲料厂、柳饶面粉厂、移动、电信基站、运达猪场、双秋饲料厂、老大房政府、中小学、春雷电器厂、大树林排水站、电信局、信用社、加油站、丞丰果业。

温馨提示:计划有延后执行、提前送电或因不可抗力取消的可能。请各用电单位和居民安排好生产和生活,关闭用电、用水及煤气设备,防止意外发生。国家电网服务热线:95598

来源:北国·辽宁日报

编辑:孙玮

【第9篇】税务代理申报

一般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年付套餐)基础服务

包含财务核算、税务申报、出具报表,可以按客户具体要求定制会计服务内容,并推荐行业资深会计和

财税专家提供价廉质优的全代账服务(如客户有特殊需求,专属财税专家可提供服务)

1、整理原始凭据(包括所有记账必须票据);

2、财税专家对所有数据资料审核;

3、财务管理咨询建议;

4、每月国地税纳税申报,税务申报表及时推送;

5、出具财务报表(含资金情况、利润情况、纳税情况);

6、月度装订凭证、年末装订账簿;

7、日常基本财务、税务咨询、财税风险预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提供专业的税负预警);

一般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年付套餐)免费服务

1、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2、新注册公司免费赠送国地税报道(官方费用需额外支付);

3、企业工商年检(年付赠送企业经营年度报告公示);

4、终身后续指导和免费财税咨询服务;

5、核定残保金(年付赠送);

6、法人一证通(年付赠送);

准备材料

1、公司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一证通或地税、国税ca证书;

5、非新注册的公司交接原会计资料(地税、国税ca证书;一证通;记账凭证;会计报表);

【第10篇】郑州税务代理

请点击右上方关注郑州财税一姐,您的关注是我创作的最大动力

希望你结婚 ,是因为爱情

而不是到了年纪 。

希望你注册公司,是为了正常经营,

而不是注册着闹着玩的。

相信你找我,是出于信任

而不是别无选择。

您有工商税务需要,我一直都在!

春水初生,春林日盛。

春风十里不如你。。。

有需要注册公司,代理记帐的吗?

【第11篇】税务代理协议

乌鲁木齐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  由 服务合同纠纷 案  号 (2021)新31民终506号

发布日期 2021-06-09 浏览次数 1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新31民终50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乌鲁木齐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

法定代表人:袁世玲,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惠明,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文化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寇江林,该公司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国玲,该合作联社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焦永超,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

乌鲁木齐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与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麦盖提县信用社)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麦盖提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8日作出(2017)新3127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以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诉求已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麦盖提县信用社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18)新31民终146号民事判决书,撤销(2017)新3127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麦麦盖提县信用社向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支付服务费1694175.12元。麦盖提县信用社不服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3年1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新民再151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喀什中院(2018)新31民终146号民事判决书和麦盖提法院(2017)新3127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麦盖提县人民法院重审。麦盖提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2020)新3127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上诉人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23年3月1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4月28日公开庭询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的第一项。2、请求二审法院支持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剩余60%的服务费1016505元(1694175.12x60%),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损失347305元(损失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止)两项合计:1363810元。3、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偏差。首先,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合同约定的实质内容上来看,双方合同的法律关系为服务合同,上诉人已经全面的履行了合同义务,被上诉人已经享受了所有优惠政策,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是、服务方式、费用支付上我们清晰的认定合同本质上就是税务服务合同,上诉人在技术上提供税务鉴证服务;但更多地的服务是协助被上诉人实现国税局对其优惠政策实现予以审批以及就2011、2023年度多缴税款返还工作予以确认,而这些工作全部都是在上诉人的亲自前往喀什地区国税局进行沟通协调下得以实现的,同时麦盖提县国税局也是在请示了地区国税局以及经地区局同意后方才对被上诉人予以审批确认。其次,法院片面的划分责任,认为上诉人违约在先并扣减了上诉人60%的服务费并不予支持上诉人的逾期利息请求,严重有违案件事实。上诉人全面的履行了合同义务,被上诉人享受了2011-2020整个10个年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实现了2023年、2023年多缴国库的税款进行了抵退,上诉人未存在违约。同时,双方在合同的约定中并没有就合同的期限进行约定,法院单方面的认定双方约定了服务期限,这与案件事实不符。另一方面,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也只是明确根据被上诉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显示,以上证据只能证明被上诉人在整个合同履行中只是自行向麦盖提县国税局提交了相关材料,但就如何实现政策突破,促使国税局予以同意抵退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向法院提交。而在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中明确指出被上诉人优惠政策得以享受以及多缴税款的返还得益于国税系统就优惠政策的深入推进实施得以实现,但就该部分没有任何事实也没有任何证据加以证明,反倒是上诉人提交了大量第三方即喀什地区国税局、麦盖提县国税局的函件以及喀什地区国税局法定代表人的调查笔录等证据,而上诉所有证据均全部指向上诉人,也证实了被上诉人政策的享受以及退税实现是在上诉人作了大量工作以后得以实现。在此次庭审中,上诉人又再次提交了其工作人员与喀什地区国税局主管领导就农信社政策享受抵退税的请示汇报以及沟通的电子数据信息,上述证据全部予以了公证,这些公证的电子数据也旁证了法人机关的函件的所述情况完全与事实一致。并且上述电子数据的时间与被上诉人递交材料的时间完全吻合。这更证明了被上诉人政策的享受是上诉人服务的结果,而非是行政机关依职权政策深入推进的产物。综上所述,上诉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的履行了合同义务,被上诉人也享受了所有的优惠政策,上诉人根本没有违约的事实。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只是递交了一个材料,更单方面认定被上诉人政策享受是国税部门政策推进的结果却又没有事实证据加以证实,就片面的认定上诉人违约从而扣减了上诉人60%的服务费,这更是对被上诉人完全缺失诚信的行为的鼓励和助长,严重的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肯求二审法院在查明案情的前提下依法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被上诉人麦盖提县信用社辩称:一、本案一审判决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交全部证据的举证、质证程序合法、认证精准。1、针对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全部20组证据,一审判决实际完整确认三份单项证据的“三性”予以了确认。2、针对答辩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全部13组证据及其证明事项,一审判决实际完整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确认予以采信大部分证据,上诉人虽然对我方提交的证据内容提出质疑,但是,上诉人却不能提供据以推翻上述“认证”内容的任何“证据或合法有效的事由”。二、本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客观、公正、准确”。一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1、案涉《税务代理协议书》、《税务代理补充协议》(下统称为“案涉合同”)虽然合法有效,但是,由于案涉合同约定有明确具体的履行期限起止日期(自2013.4.3至2013.5.31),因此案涉合同应当是“附期限的合同”,而且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协商过是否继续履行。2、案涉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答辩人于2013.11.18向麦盖提县国税局提交了关于减免2011-2023年度所得税的全部申请报批资料,据答辩人提交的减免税资料显示,应减免2011-2023年度所得税的金额是8472563.68元,最终被麦盖提县国税局审核批准减免税的金额也是8472563.68元,二者完全吻合。3、上诉人在一审中诉求“服务费1694175.12元”所依赖的证据及其计算依据,是上诉人制作的落款日期为2013.7.19的《减免税审核鉴证报告》中确定的、应减免答辩人2011-2023年度所得税金额8470875.61元,明显不同于答辩人申请减免税的金额(8472563.68元)和县国税局审批确定并实际减免税的金额(8472563.68元)。4、减免所得税是国家的优惠政策,相关的优惠政策及其批文是国家机关依职权的履职行为,答辩人最终享受到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是国家优惠政策在实施中逐步推进的结果,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均不能证明“答辩人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上诉人履行案涉合同的结果”。5、案涉合同中约定属于上诉人的一项主要合同义务是“上诉人负责答辩人享受优惠政策,并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将减免税款返还到答辩人”。而且上诉人计收20%服务费须以减免税款返还到答辩人的成果为基础。但是,事实是上诉人至今也未履行此项合同义务。一审判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确实充分,认定内容客观、公正、准确。上诉人虽然提出质疑,但是,却不能提供任何足以推翻上述“认定事实”的证据或法定事由。三、本案一审判决遗漏了一项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内容,即遗漏了适用《合同法》第46条认定“案涉合同履行期限届满(2023年5月31日)后就终止并失效”,同时还遗漏了适用《合同法》第77条、78条认定“案涉合同期满后未续期、未变更”。本案一审判决认定案涉合同是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所附生效期限为2013.4.3-2013.5.31,上诉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没有形成任何债权债务。依据《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附期限的合同自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据此,案涉合同至2013.5.31,就己经“法定终止和失效”。终止和失效后的合同,当然是不会再形成合同之债的。依法终止和失效的合同,根本没有“因当事人继续履行而默认合同恢复生效”的任何法律依据,不仅如此,而且《合同法》第77条、78条还特别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对变更事项未明确约定的,推定为未变更。”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则不仅是“禁止推定当事人默认变更合同内容”,而且只能“反向推定合同未变更”。一审判决遗漏了适用上述法律规定,明确认定“案涉合同至2023年5月31日止就因届满履行期限而终止并失效”。四、一审判决作出了对上诉人极度偏袒的判决结果:本案中,上诉人一审中诉求服务费的依据是《鉴证报告》和《催款账单》中所确定的减免税金额(8470875.61元),计算方法是8470875.61元×20%=1694175.12元;上诉人的此项请求及其依据,自本案原一审至今从未改变过;但是,本案经一审质证后,足以确认的客观事实是:“《鉴证报告》及其确认的减免税金额(8470875.61元),根本没有被用于本案的减免税业务”;因此,上诉人赖以诉求本案服务费的唯一证据即《鉴证报告》,根本不能为上诉人据以诉求服务费的合法根据。这是上诉人在本案中诉求事项不能被支持的实质错误和根本错误。而且法院无权变更“当事人诉求依据和计算方式”。五、案涉合同的“代理或服务”业务收费,应该执行的标准是政府指导价,一审判决减按40%收取服务费,也超过正常履约收费标准的40倍。六、案涉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均是由上诉人单方制作的“格式合同条款”,依据《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据此,本案中,关于合同“附期限生效(2013.4.3-2013.5.31)以及上诉人逾期履约就丧失合同收费权”等内容的理解有争议的,均应当依法作出对上诉人不利的解释。综上,一审判决结果已经过分体现了对上诉人早己消亡的“合同债权”的极度偏袒和不当保护。由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根据,请终审法院查明事实,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服务费1694175.12元,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47305元,两项合计2041481元;2、本案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审法院查明,为使被告按照“[2011]58号文件中所列--所得税减按15%征收”相关文件精神享受2023年、2023年度优惠政策,将被告由之前应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退税工作,原、被告双方于2023年4月3日签订了《税务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的范围及具体内容为:第一条:原告(乙方)负责办理被告(甲方)关于享受财税[2011]58号文件中所列--所得税减按15%的方案工作;第三条:在甲方收到退税税额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及其他权利义务。因双方就《税务代理协议书》第二条中未明确约定关于服务期起止时间及其他事项,故原、被告双方于当日就进一步明确各自在主合同中的责、权、利,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一、原告(乙方)负责被告(甲方)关于享受财税[2011]58号文件中所列--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各案工作。并于以后每年年度汇算清缴前做好各案工作;二、原告(乙方)负责被告(甲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后对于2023年、2023年多缴税款的返还工作。三、关于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工作,原告(乙方)承诺于2023年5月31日前结束;四、被告(甲方)应向原告(乙方)支付退税金额的20%作为服务费用,支付日期应在被告(甲方)收到退税税额的三日内支付完毕;若被告(甲方)按照原告(乙方)出具的服务方案和意见操作后又出现缴纳或补缴退税款、滞纳金的情况,原告(乙方)应全额退回被告(甲方)已支付退税金额20%的服务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23年5月31日,双方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到期时,原、被告双方均未向对方释明就该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或是终止的意思表示,后双方各自单独就该税款抵退工作跟进办理。2023年11月18日,被告向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国家税务局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项目备案登记表,登记表载明:所属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我单位以《目录》范围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2023年度以该项目的主营业务收入(62377360.82元)占单位收入总额(85764471.14元)的73%;登记表载明:所属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我单位以《目录》范围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2023年度以该项目的主营业务收入(120949255.84)占单位收入总额(143090913.33元)的85%,该两份备案登记表加盖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国家税务局公章及被告公章。另查明,被告在享受退税优惠政策之前按照企业所得税的25%来计算,2023年至2023年合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1181409.2元,其中2023年实际缴纳7953353.66元,2023年实际缴纳13228055.54元。被告享受15%政策后,2023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4772012.2元,2023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7936833.33元,2023年至2023年实际缴纳的税款合计为12708845.53元。2023年、2023年被告合计享受优惠政策抵退税款总额为8472563.66元,以上退税金额被告已于2023年10月全部享受,按照原被告双方协议约定以退税金额的2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应为1694512.73元。另查明,乌鲁木齐宏诚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乌鲁木齐市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是否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内容,被告自行做了哪些工作。(一)关于原告是否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根据原、被告双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原告乌鲁木齐市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与被告签订了《税务代理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负责被告2023年、2023年多缴税款的返还工作,并约定被告收到退税款后向原告支付退税金额20%的服务费,服务期间截至2023年5月31日,双方对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事实均无异议,故该《税务代理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系合法有效。因庭审中,原告述称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仅是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即完成了委托事宜,至于什么时候享受优惠退税不是由其意志决定的意见,但通过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合同约定的是取得税收返还的成果,并非是原告主张的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的提交;另原告所得服务费亦是在取得税收返还的成果基础上来进行计算收取的,故法院对原告在庭审所述合同约定的2023年5月31日前向有关部门提交被告就享受多缴税款抵退工作即完成委托事宜的主张不予采纳。针对原告提交证据,并提出系以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名义向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发改委等行政机关请示的函及相关行政机关系针对原告请示所作出的复函和下发的通知文件,及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上述文书均是行政机关出具的政策性的文书,无法直接证实是由原告提供服务的结果,且原告亦未向法庭提交期限届满继续跟进办理退税实质性工作的证据。在合同约定期届满,原告作为受托方应积极与被告就政策享受及退税工作相关情况及时向委托方沟通汇报,未与被告方及时沟通,未办理完毕多缴税款的返还工作事宜,其是否继续提供后续办理服务,导致被告方认为合同到期被告未办理完毕多缴税款的返还工作,而合同自然终止,遂各方自行单独就该税款抵退工作跟进办理。庭审中,原、被告均主张被告所享受的税款抵退工作系其己方通过努力所办理完成,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陈述、答辩及证据综合分析,认为原、被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均无法直接证实被告所享受的多缴税款抵退工作系一方单独办理完成的事实依据。综上,虽原告为税款抵退工作开展了一些前期准备、协调工作,无法证实原告的行为是为完全履行本案合同的义务,但税款抵退工作能够能否完成,得益于国家优惠政策的深入实施及国税局对减免税收优惠事项的清理工作,被告因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才能完成对2023年、2023年多缴税款的抵退工作,而并非由原告开展工作所能办理完成的。按照合同严格责任原则和相对性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向原告支付40%服务费即677670.05元(1694175.12元×40%=677670.05)为宜。对其多诉部分的请求因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加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47305元的诉求,法院认为,原告在约定的期限内并没有完全完成工作量,其违约在先,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在向被告要求支付服务费上,被告对是否支付服务费上数额不明,不产生迟延支付利息,故原告的该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二)关于被告自身所做的工作问题。根据庭审被告出示的证据及庭上陈述,证实向麦盖提县国税局申报享受15%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使得被告在享受退税优惠政策之前按照企业所得税的25%降至15%。自身利益得到实现。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原告乌鲁木齐市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677670.05元。二、驳回原告乌鲁木齐市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131.85元,原告乌鲁木齐市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5498.34元,被告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7637.51元。

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上诉人提交了以下两份证据:第1份证据是,“关于优惠政策备案问题的答复”答复机关是自治区税务局所得税处向天山区税务局的一个行文,来源于自治区税务局所得税处的内网。主要内容是2023年、2023年关于西部大开发退税申报期已经超过时间的答复。主要证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关于2011-2023年退税超过申报时间,同时也证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上级机关自治区信用联社所享受的2011-2012所享受的退税时间也已经超过。证明事项2、在2023年7月3日该答复出示以后,被上诉人以及其上诉机关(自治区信用联社)自主申报享受58号文件的时间、资格已经超过申报时间,因为已经超过了两年。被上诉人质证称:该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该文件从发文和接收对象来看,均不在喀什以及麦盖提,本案的减免业务根据一审中已经达成的一致为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国税局,而不是天山区国税局。本院认为该证据系自治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的答复,但没有盖公章,不符合证据形式要求,本院不予确认。

第2份证据,《自治区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操作规范》当中有3个程序,第1个是所得税优惠减免备案管理程序,第2个是所得税优惠减免审批管理,第3个是退税处理,三个环节。主要证明,上诉人在原审当中提交的网络邮件,根据被上诉人的经营状况以及被上诉人的经营资料所作出的申报文件是按照上诉规定指导被上诉人完成了上诉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最终达到了退税。被上诉人质证称我们对其三性均不认可。因为这是新疆自治区国税局编写的规定,它是不具备颁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仅仅是一份由自治区国税局自己编写的关于减免税申报审批业务程序应当遵守的操作规范,该文件最多也只是一个由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和发布的关于上诉业务的学理性解释,所以它不具备参考和依据的法律效力。在操作规范内容写入本案的合同之前,该文件对本案没有任何参考效力。本院认为该份证据是操作规范,没有针对性,与本案的争议焦点没有关联,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基本一致。

另查明: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7月27日下发财税(2011)58号通知主要内容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治区农信社及喀什地区县域农信社到了2023年还未享受以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上诉人税务师事务所主动和自治区农信社接洽协商,确定由上诉人代为指导、协调帮助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于2023年2月26日上诉人以自治区农信社的名义向自治区国税局发函《提请协调解决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2023年2月28日,上诉人税务师事务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内容为'上诉人负责帮助、指导、协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享受财税[2011]58号文件中所列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个案工作'。2023年3月13日上诉人草拟了自治区农信社于2023年4月24日向自治区发改委的请示报告。2023年4月3日,上诉人税务师事务所与被上诉人麦盖提农信社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内容与自治区信用联社签订的合同一致,主要内容为除了原审认定的事实外还约定:“第六条:上诉人的责任和义务是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鉴定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上诉人应当制定合理的计划和事实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被上诉人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上诉人有义务对有关服务项目委派称职的工作人员予以操作”,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2023年4月9日新疆国税局所得税处对自治区农信社2月26日的涵提出的问题,下发了新国税所便函〔2013〕2号通知主要内容为“对符合条件并已备案的县市联社,可暂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7月14日,自治区发改委西部办向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出具复涵确认自治区农信社符合优惠政策的主体。于2023年11月13日新疆国税局下发了新国税函〔2013〕299号通知,明确了新疆农村信用社从事全区84家县市联社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上诉人承诺完成2011、2023年多缴税款退税工作的期限已经到期,双方均未向对方释明就该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或是终止的意思表示。2023年11月12日马虹通过自己的邮箱2011、2023年的补报资料(申请报告、备案登记表、占比说明、收入明细表)发送给王宝玲。

同时查明,因2023年、2023年已过报备时间不予报备,上诉人的经办人员王宝玲、马虹等人亲自与客什地区国税局协调沟通操作。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本案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上诉人是否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

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限法律上是有区别的,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履行的期限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不履行不是自然终止,而是通知终止或者法院判决终止,不履行的可以根据合同内容主张违约责任。该案中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对于2011、2023年多缴税款的返还工作的履行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该履行期限内上诉人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期限届满后,被上诉人没有追究上诉人的违约责任,也没有申请解除、终止。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被上诉人合同已经终止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上诉人称,“上诉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的履行了合同义务,被上诉人已享受了所有的优惠政策,所以被上诉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全部服务费的义务”。但是上诉人主张上诉人以自己的名义给自治区国税局出的涵和上诉人草拟的自治区农信社向自治区发改委的请示报告的时间都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签订合同之前,上诉人为了履行上诉人与自治区农信社的代理合同进行的行为。通过上诉人努力争取,自治区发改委西部办于2023年7月14日复函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处,明确认定自治区内84家县市联社符合目录要求。上诉人出具了审核鉴证报告以及相关报备材料。

双方签订的“税务代理协议”与“税务代理补充协议”中约定上诉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上诉人负责被上诉人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鉴定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上诉人应当制定合理的计划和事实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被上诉人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上诉人有义务对有关服务项目委派称职的工作人员予以操作。上诉人负责被上诉人关于享受财税[2011]58号文件中所列-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各案工作;并于以后每年年度汇算清缴前做好各案工作;上诉人(乙方)负责被上诉人(甲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后对于2023年、2023年多缴税款的返还工作,上诉人承诺多缴税款的返还工作于2023年5月31日前结束;”。上诉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以上义务完全履行的情况,给法庭提交了落款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的减免税审核鉴定报告、2023年11月12日马虹通过自己的邮箱给王宝玲发送补报资料的邮箱记录。

庭审中双方均主张被上诉人所享受的税款抵退工作系其一方通过努力所办理完成。上诉人为税款抵退工作开展了准备鉴证报告、补报资料,开展了跟国税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但无法证实上诉人的行为是完全履行本案合同的义务。被上诉人称鉴证报告和补报资料是自己准备,自己向麦盖提县国税局提交的,跟上诉人没有关系,但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以上材料和被上诉人向麦盖提县国税局提交的材料基本上一致。本院根据上诉人、被上诉人双方陈述、答辩及证据综合分析,认为上诉人、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现有证据均无法直接证实被上诉人所享受的多缴税款抵退工作系一方单独办理完成的事实依据。

按照双方提交的行政单位下发的通知,文件,答复函等证据来看,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深入实施及国税部门对减免税收优惠事项清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上诉人在与被上诉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及“税务代理补充协议”前后与自治区国税局所得税处、自治区发改委进行多方沟通,请示。与喀什地区国税局沟通、协调,在政策推动上做了不少的工作。被上诉人向麦盖提县国税局提交申请,报备材料。合同上约定的被上诉人享受所得税减按15%,2011、2023年多缴税款的返还工作已经实现是政策上的推进、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不同的工作的成果。但是案件事实来看大部分工作是上诉人完成的,原审法院支持40%的服务费不符合案件事实,双方提交的证据可以证实上诉人完成了大部分工作量,可以认定60%的工作是上诉人完成的。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1016505.07元(1694175.12元×60%=1016505.07)的服务费符合事实完成的工作量。上诉人上诉请求合理的部分本院支持,其他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适用法律准确,但部分认定事实存在错误,影响了裁判结果,故对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的部分上诉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判决如下:

一、撤销麦盖提县人民法院(2020)新3127民初432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麦盖提县信用社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上诉人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服务费1016505.07元。

三、驳回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131.85元,上诉人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负担9252.75元,被上诉人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13879.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074.29元,由上诉人乌鲁木齐中税科信公司负担6829.7元,被上诉人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10244.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木叶赛尔·热瓦甫

审 判 员 阿不力孜江·祖农

审 判 员 艾克拜尔·麦代提

二 〇 二 一 年 六 月 七 日

书 记 员 郭 果

【第12篇】杭州税务代理

在昆明工作的曲靖小伙小林

最近比较烦,

因为他发现

自己名下突然有了一家

远在浙江杭州的公司,

自己莫名其妙

成了大股东和财务负责人。

事件回顾↓

小林:“登录进去查了之后,发现法人代表是我,然后财务负责人也是我。”

最近,小林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自己的缴税信息时,意外发现自己的名下多了一家名为杭州秋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登记成立于2023年12月18日,登记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注册资本350万元。天眼查信息显示,小林持有这家公司80%的股份,是大股东,另一名持股20%的小股东,名叫张秋玲。

小林:“我这两年一直在昆明,我从来不知道这个事情。”

小林说,发现异常后,他就在个税app上进行了申诉,杭州的税务主管部门也很快进行了回复。

小林:“杭州那边税务局打电话告诉我,核实后身份证号码确实是我的,我说我不知道这家公司,他们说如果不是我自己办理的,别人弄的话让我打电话报警。”

小林向世纪城派出所报警后,警方建议他联系登记机关进行投诉。随后,小林也多次向杭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得到的答复令他更加意外。

小林:“信息都告诉工商了,他们查出来的结果说是我自己办理的,人脸识别也是我自己,经办人也是我自己。”

小林说,2023年以前自己确实在杭州打过一段时间的工,随后就回了云南再也没有去过。而这家公司成立于2023年底,自己的身份证也没有丢失过,怎么会就在杭州办理了这家公司的登记手续呢?

杭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你没有来过杭州也是能办公司的,这公司是全流程注册,全部内容是在网上完成,所以这个跟你来不来杭州没有关系。”

这位工作人员回复小林,按照办理流程查询,这家公司确实是小林自己开办的,而且经过了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除非有一种例外,那就是小林自己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杭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你有没有把帐号泄露给别人呢?比如说人家让你人脸识别你就去识别,但是他并不知道别人是做什么。”

小林回答自己没有做过这个事情。

小林说,公司注销流程复杂或将通过诉讼才能解决,而公司是怎么登记的,自己现在是一头雾水,当务之急,是要把这家公司注销掉,这该怎么办呢?

杭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你这家公司是有两个股东,一个股东直接签字注销就可以,税务那边弄掉就行了,你现在的情况是有两个股东,另外那个股东肯定要签字的。”

对于另一位股东张秋玲,小林表示根本不认识,在向杭州税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到了张秋玲电话后,对方的电话一直是关机状态。

联系无果,要对方签字来注销公司这条路显然走不通。

小林会面临

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律师将会怎样

分析和点评该案件?

今晚

《以案释法》嘉宾

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云霞

主要执业领域:专注于企业投资合作、并购重组、改制、清算等公司类非诉事宜,并擅长公司治理、公司类纠纷案件的代理。

为您解读!

由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制节目。

公共频道的此档法制栏目,

让普法更贴近民生,

让法律真正为民服务。

每周三、周六晚

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yntv-6)

21:30分播出

欢迎收看!

编导:段薇

海报制作:蓝点点

编辑:七坨脑壳

【第13篇】税务代理价格

对于很多初创公司来说,为了解决记账报税的问题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就开始寻找代理记账公司了,不过想要找代理记账公司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对于大家来讲代理记账一个月多少钱?这个问题就显得尤为关注,接下来一起跟仲企小编来看看吧!

代理记账机构主要不能聘用专职会计机构.不能设立财税部门的企业提供会计.记账.我国登记机关允许企业代理记账,但代理费没有明确的标准,所以市场价格可以说是“千差万别”有的低到100元,有的几千元。事实上,正规专业记账机构的收费机制几乎是一样的,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企业纳税类型

企业通常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一般纳税人企业。事实上,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代理记账价格高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2.企业所属行业

众所周知,税务局对企业征税时,会参考企业的主要行业。不同行业的公司会适应税率,甚至需要缴纳不同的税。因此,不同行业的公司需要支付不同的记账费用。

3.企业发票数量

不同的企业,开具和收取的票据数量会有所不同。一般企业开票量大,经营范围广,经营范围广。.由于资金交易频繁,簿记机构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财务处理,而且费用会更高。一些初创企业只申报税款而不记账,不需要开具发票,代理记账成本会更低。

4.企业的实际需要

除了提供基本服务外,还有一些增值服务供客户选择,因此成本不会固定。例如,只有会计.对于按时申报纳税需求的企业,代理记账成本较低,部分企业需要开具更多发票.处理税务问题.整理错账乱账,甚至需要税务筹划,其代理记账费用会更高。

对于初创公司来说,代理记账每个月要花多少钱?能负担得起吗?

初创企业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初期业务量小,资金交易少。代理记账机构通常每年收取2000或3000元,相当于每月200或300元,完全可以负担得起。然而,老板不应该盲目追求低价。收费过低的簿记机构必须是困难和专业的.服务质量甚至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都无法保证,记住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

【第14篇】税务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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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境外旅客4月1日来我国游玩,假定该旅客5月20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蚕丝睡衣,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该旅客拟于7月10日从上海离境,其在北京购买的蚕丝睡衣能否在上海办理离境退税?

答:该旅客在北京购买的蚕丝睡衣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境退税。按照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全国任意退税商店购物后,从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任意地区离境口岸离境,只要符合退税申请条件的,均可办理离境退税。在本例中,北京、上海均为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因此,该旅客离境时,其在北京购买的蚕丝睡衣,可以在上海离境口岸办理离境退税。

2. 某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万元、税率9%、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39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该纳税人在办理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将购入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以及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的对应栏次。

3. 纳税人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来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全部销售额除一般项目外,是否包括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计算全部销售额时,既包括一般项目的销售额,也包括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

4.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还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答:为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使纳税人能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作出最优选择,当纳税人同时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时,可以只对其中某一个或多个产品选择简易计税。如某药品企业同时生产a、b两种罕见病药品,经过计算,企业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较为有利,但b药品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税负更低,则企业可以仅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5.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境内有设立机构场所,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缴纳增值税,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吗?

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称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应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自行申报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代表机构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6. 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你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按上述规定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7. 请问前期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什么时间调整加计扣减额?

答:按照39号公告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如果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纳税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8. 生活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答: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包括生活服务在内的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以下简称注释)执行。按照注释的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9. 请问39号公告中的几项政策执行期限是一样的吗?

答:39号公告明确,调整增值税税率等多项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除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外,其他政策没有执行期限

10.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目前未分别核算。请问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不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的原则,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需要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1. 丢失发票是否还需要登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12. e公司向境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2023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前适用税率和退税率均为6%。2023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后该公司对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的退税率会调整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三条规定,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其他退税率未作调整。2023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前,e公司对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适用税率及退税率为6%,2023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后适用税率及退税率仍为6%,退税率不作调整。

13. 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否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加计抵减?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根据上述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均可以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不仅限于提供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14. 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请问2023年4月1日后购进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答: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23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15. 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请问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你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6. 我公司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请问2023年4月1日以后,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是多少?

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上述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2023年4月1日以后,如果你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17.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报送哪些资料?

答:根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不再提交,改为部门内部核查。) 、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根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18.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会不会影响期末留抵税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三)项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因此,加计抵减额不会对期末留抵税额造成影响。

19. 兼营四项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时,是其中某一项服务销售额占比必须超过50%,还是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占比超过50%?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这里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是指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合计数。因此兼营四项服务的纳税人,应以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其是否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 c公司准备购买20张“上海—三亚”往返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请问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c公司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甲公司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1. d公司2023年9月购入一栋写字楼,按照原来的税收政策规定,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应于2023年9月抵扣。2023年4月1日增值税新政实施后,40%部分是否只能在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抵扣?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23年9月购入写字楼,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d公司既可以在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一次性抵扣,也可以在2023年4月之后的任意税款所属期进行抵扣。

22.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在2023年2月就一笔销售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2023年4月,该纳税人根据客户要求就该笔销售收入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2023年4月补开原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将金额、税额填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列次。同时,由于原适用16%税率的销售额已经在前期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本期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填写相应负数进行冲减

23. a公司是2023年1月设立的纳税人,2023年9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应以什么期间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是仅计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统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统称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以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一般纳税人在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也需要参与计算。因此,a公司应按照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来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

24. 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25. 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26. 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其2023年4月的期末留抵税额,能否在5月税款所属期按照10%计算加计抵减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在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计算加计抵减额时,4月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属于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27. b公司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23年4月因发行债券支付20万元的贷款利息,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b公司2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28. 纳税人应在什么期限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29. 纳税人申请享受有机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五、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一)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

1.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不再提交。

(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

1.生产企业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2.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复印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不再提交。

六、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的后续管理,不定期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凡经核实所提供的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备案证明失效的,应停止其享受免税资格,恢复照章征税。”

【第15篇】天津税务代理

新报讯(记者郭晓莹通讯员孙晓斌)今年以来,天津市税务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行简并税费申报,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尽快知晓政策,享受便捷服务,取得了明显效果。

云端服务架桥梁 线上课堂又开讲

“线上直播的方式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学习。我们代理了很多家中小型企业,每次申报期,工作压力都很大,刚看到整合申报的消息,税务部门就帮助我们及时掌握要点,以后申报方便多了!”天津市津南区意成财税服务部徐丽高兴地说。

为了更加形象直观地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及相关操作流程,天津市税务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播授课等形式,为纳税人缴费人送上“大礼包”。津南区税务局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培训,税务干部以直播的形式为辖区内涉及相关税种申报的纳税人举办线上“课堂”,配合视频、音频、动画等新媒体技术,将复杂的税收政策形象化、可视化,有效帮助纳税人、缴费人降低理解掌握的难度。培训会上,300余位纳税人跟随税务“主播”,对整合后的申报表填写和报送操作、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其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的重大变化和政策重难点进行了详细学习。

精细服务再发力 办税体验再升级

为确保合并申报改革有序推进,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结合不同行业申报特点,先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举办了四场专题培训会。税务干部围绕申报流程、申报表结构、税源信息采集、申报纳税等重点环节精心制作培训课程,结合具体申报案例进行详细操作演示,纳税人很是受益。

博大东方(天津)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武清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涉及到的财产和行为税税种较多,以往进行纳税申报时较为繁琐,需要填写多张申报表,并逐一提交。武清区税务局精细服务,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精准辅导,该企业在合并申报上线后一次申报了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该企业负责人说:“合并申报太方便了,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确实提升了我们办税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优化服务提质效 企业发展添动力

“我们作为汽车销售企业,平时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四五种财产和行为税的申报,以前每种都要分别申报一次,现在一个报表全都搞定,大大缩短了办税时间,并且税务工作人员还手把手教,真是太贴心了。有税务部门的护航,我们公司发展更有信心了。”天津柳林金海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王会计做完申报感慨道。

天津中玻北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会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需缴纳环保税。按规定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或50%,分别享受减按75%或50%征收环保税优惠。在合并申报之前,需要人工判定是否符合减免标准。但由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种类多,排放含量和浓度也时有变化,稍不注意就会误判导致涉税风险。“这次推出的合并申报,系统也进行了升级,之前光申报环保税就需要填写两张表,现在不仅不需要了,填写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后,系统还能自动判别是否符合减免标准,帮助我们应享尽享减免政策,省事又实惠。”该企业财务负责人宗文杰为合并申报竖起了大拇指。

下一步,天津市税务局将继续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拓宽简并申报宣传的广度,加大政策辅导培训的力度,提升纳税服务的温度,落实落细简并税费申报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减负”,为企业发展蓄能添力。

【第16篇】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公司注销费用

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

很多公司经营不善、没有业务等原因都会选择进行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就是这些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

企业自己跑注销流程:

公司注销的费用跟公司的状况有关系,如果公司税务和工商都正常的话,一般都是一千多左右就能注销,如果税务或者工商有异常的话,根据异常或者税务难度增加一定的费用。

当然如果你自己去跑完注销公司的整个流程的话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如果有罚款的话自己交一下罚款就行,别的就没什么费用了。

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注销:

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处理和企业自己处理的费用差别就在于代理公司的服务费,其他的比如罚款之类的也都是一样的,代理服务费的高低跟公司具体的税务状况和工商状况息息相关,如果税务和工商正常,代理服务费价格就低,反之价格就会越来越高!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自己处理还是委托代理机构处理,注销的费用跟公司是否正常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想要降低注销费用的话,还是要确保公司正常的经营和记账报税。

《代理税务变更(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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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代理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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