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
| 适配人群 | 水利局属单位班子,机关科室负责人,纪检监察干部 | 使用场景 | 单位班子考核,机关科室考评,廉政专项治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不重视廉政这事,出问题。上面有文件要求,得落实到位。 | ||
| 适用范围 | 局里各单位班子、机关各科室。 | ||
| 职责分工 | 班子要定计划、开会研究、管好干部;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学、带人做、守规矩;干部自己不收礼、不违纪、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每月看一次廉政录像,每季搞一次活动;公开采购人事接待费;认真办信访;开好民主生活会;查案不瞒压。 | ||
| 监督与检查 | 年底统一打分评等次,局党组来审。不合格的取消评优,正职算不称职,还要写检讨。连续两年不行就换人。 | ||
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郴水电党字[**]02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三、考核等次的评定(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备的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2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5)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票数占90%以上。2、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二个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能公开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监督。(5)能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及合格票数占80%以上。3、基本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季度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能 公开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监督。(5)能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4、不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无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支部年内没有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无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或无纪检监察干部。(2)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及时或不认真,全年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4次以下,或没有开展廉政建设活动。(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或没有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没有做到完全公开。(5)办理信访件不认真或不及时;不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或有瞒案、压案现象。(6)没有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能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有违法违纪现象,或本单位年度内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二)局机关各科室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实际参加专题教育和观看廉政录相片的人次达应该参加人次的95%以上。(2)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积极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的红包礼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住房等专项治理工作,年度内无违规现象。(3)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和《局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科室负责人及科室成员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4)认真执行《郴州市水利水电局关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科室负责人及其成员下基层时,无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的现象,无接受超标准接待、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参与赌博等现象。(5)本科室干部职工在年度考核进行民主测评时,廉政建设的优秀和合格率在95%以上。2、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实际参加专题教育和观看廉政录相片的人次达应该参加总人次的85%以上。(2)科室负责人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的红包礼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住房等专项治理工作,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无违规现象,科室成员无严重违规现象。(3)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和《局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科室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4)认真执行《郴州市水利
水电局关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科室负责人下基层时,无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的现象,无接受超标准接待、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参与赌博等现象。(5)本科室干部职工在年度考核进行民主测评时,廉政建设的优秀和合格率在85%以上。3、不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实际参加专题教育和观看廉政录相片的人次在应该参加总人次的85%以下。(2)科室负责人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认真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的红包礼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住房等专项治理工作,或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有违规现象。(3)不能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和《局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有违法违纪现象,或科室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4)没有认真执行《郴州市水利水电局关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科室负责人下基层时,有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的现象,或有接受超标准接待、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参与赌博等现象。(5)本科室干部职工在年度考核进行民主测评时,廉政建设的优秀和合格率在85%以下。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机关科室及其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被评为不合格领导班子和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其正职在年度考核中应评为不称职,并向局党组写出检讨;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其正职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在考核中发现严重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s矿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
| 适配人群 | 纪委书记,纪检部门负责人,党委委员 | 使用场景 | 党风廉政建设,效能监察,案件查处 |
|---|---|---|---|
| 制定目的 | 怕干部乱来出事,怕群众有意见,怕公司管理乱套。 | ||
| 适用范围 | 党委、纪委、各科室和部门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党委书记带头抓,纪委书记主抓,科室负责人管好自己人。 | ||
| 管理要求 | 常检查、勤汇报、严查案、开信访、建制度、开会议、盯落实。 | ||
| 监督与检查 | 纪委盯着看,党委定期听汇报,没做到就点名,问题重了要追责,检查结果要留痕。 | ||
1.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
2.组织实施对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和公司纪委汇报;
3.对直管科室、部门负责人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的运作;
5.协助行政建立健全管理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效能监察;
6.主持召开纪检工作会议,并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负责组织检查督促;
7.组织、领导、协调案件查处工作;
8.广开信访工作,化解矛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z局党风廉政建设
| 适配人群 | 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干部 | 使用场景 | 责任制考核,反腐败查案,纠风专项治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干部收礼乱花钱,怕工作不透明出问题,怕群众不满意投诉多。 | ||
| 适用范围 | 单位所有领导和普通干部,管钱管事管审批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班子带头抓,一把手负总责,副手管好自己分管的人和事。 | ||
| 管理要求 | 不收现金有价证券,不超标用车住房,婚丧嫁娶要报备,重大事项必须说清楚。 | ||
| 监督与检查 | 年底打分检查,纪检组盯着看,没做到扣分通报,问题严重的要处理,平时有抽查,材料要留痕。 | ||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
(一)领导班子职责:(10分)
1、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次以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能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
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5、抓好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起到抓班子、带队伍的作用。
(二)主要领导职责:(9分)
1、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认真督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干部任用失察。
(三)领导班子成员职责:(6分)
1、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措施得力,取得成效;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抓好分管的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25分)
(一)廉洁自律工作:(10 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做从业规定;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兼职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不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2、定期召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座谈会,班子成员能主动加强对配偶、 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年度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二)查办案件工作:(8分)
l、领导班子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2、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组)对案件的查处,对违纪人员的处分符合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有关规定;
3、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三)纠正不正之风工作:(7分)
1、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开展作风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风有明显改进;
3、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三、源头治腐和党风廉政教育(25分)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5分)
1、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源头治腐的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果;
2、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抓出成效;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10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
2、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列入到党校(或本单位)的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二次以上;
3、加大党员廉政教育投入,有必要的廉政教育资料,形成廉政教育大格局;
四、加强勤政建设和创新发展环(15分)
l、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创新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勤政建设创新发展环境的工作计划;
2、贯彻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开展优质规范服务的实施方案》,取得明显成效;
3、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认真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4、认真及时办理有关创新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措施得力,并取得成效。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10分)
1、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并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2、制定和落实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农林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适配人群 | 主要责任单位,协办责任单位,二级机构领导 | 使用场景 | 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单位协同,二级机构履职 |
|---|---|---|---|
| 制定目的 | 怕廉政任务落空,上面有文件要求,区里也下了任务,得让每项工作有人盯、有人干、有人查。 | ||
| 适用范围 | 农林局所有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办事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班子领导定计划、报进展、督协办;二级机构配合落实、按时汇报、写报告;科长带好队伍、做教育、守规矩。 | ||
| 管理要求 | 一起部署检查考核、开联席会通气、自查自纠问题、建制度抓落实、年中年底两次查、写报告交上去。 | ||
| 监督与检查 | 分管领导盯着看,领导小组办公室来抽查,没完成要整改,问题多要说明原因,不写报告或乱写会被点名提醒。 | ||
***农林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农林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1998]16号)和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主要责任单位班子成员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每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积极主动地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分管领导意见抓好落实工作。
3、与协办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协办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协办现任单位按时完成任务。
4、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违规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5、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
6、每年年中对各协办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每年年底对协办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每年年底就所承担工作的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农林局分管领导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办责任单位(二级机构)职责
1、主动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共同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根据农林局每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分工,加强与分管领导联系,明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抓好落实工作。
3、按主要责任单位要求,积极提供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完成主办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主动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5、按照参加主要责任单位召开的协调会议和联席会议,及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主要责任单位汇报。
6、每年年底就落实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向局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报农林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二级机构党风廉政责任内容
局属二级机构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第一要务,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年终就执行《规定》的情况形成专题文字报局党组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3、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自身素质、工作水平和遵守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形成专门文字记录,以备检查。
4、带头遵守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廉政准则》,并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积极支持执纪、执法人员履行职责。
6、若不认真履行职责,愿按《规定》接受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s矿矿长党风廉政建设
| 适配人群 | 矿级领导干部,直管科室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安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干部履职监督 |
|---|---|---|---|
| 制定目的 | 矿里最近出了几起干部违纪的事,怕影响安全和生产,得赶紧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副矿长、矿长助理、副工程师、科室和单位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矿长要带头抓廉政,副矿长们管好自己分管的人,科室头儿盯紧手下干活的。 | ||
| 管理要求 | 廉政和安全一起布置检查,开会让大家定规矩,听纪委汇报,查案子不手软。 | ||
| 监督与检查 | 公司党委和纪委会盯着看,没做到就通报批评,问题大的要处理,年底还要考核打分,跟奖金挂钩。 | ||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工作;
2.对本矿副矿级领导干部、矿长助理、副工程师、直管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负直接领导责任;
3.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经营等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4.督促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5.主持召*议,组织研究、制定廉政勤政措施和制度;
6.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解决其困难,督促、指导各类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7.负责向公司党委、行政和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定期接待职工信访,密切干群关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
| 适配人群 | 高校党委书记,校纪委书记,院系党总支书记 | 使用场景 | 高校党委议事,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教育部署 |
|---|---|---|---|
| 制定目的 | 怕干部乱来,怕学校风气变坏,怕师生不满意,怕上级批评,得把廉政这事盯紧点。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各院部所中心,机关各部门,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 ||
| 职责分工 | 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副校长管自己分管的,处长院长管自己部门,纪委负责监督协调。 | ||
| 管理要求 | 每学期开廉政会,干部上岗前要谈话,查实小问题先教育,大问题要报党委,制度执行情况每学期自查一次。 | ||
| 监督与检查 | 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每年考核一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不合格的要处理,材料进个人廉政档案,纪委按权限办追究。 | ||
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z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从制度上、组织上和职责上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学校处级以上(含处级,下同)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下同)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学校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接受师生医护员工监督,加强专兼职监督队伍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
第二章 责任体系
第七条、校党委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对学校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校党委书记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委各部门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及分管部门、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分别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学校和各院(部、所、中心)行政领导班子分别对学校和各院(部、所、中心)行政序列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校长对学校行政序列的廉政建设负责,对校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各院(部、所、中心)和各行政部门、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及分管部门、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院(部、所、中心)正职分别对各院(部、所、中心)
行政序列的廉政建设负责,对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正职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副职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责任内容
第十条、校党委、校行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规则,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行政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责任目标,部署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四)按照上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廉洁、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不得提拔任用。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领导,每学期部署和听取校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定期听取附属医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汇报。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年对各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校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协助校党委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赋予的职责。
(二)认真履行“教育、惩处、监督、保护”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定期听取附属医院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汇报。
第十二条、校党委书记、校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切实加强领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予以落实。
(二)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每年召开一次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及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校党委、行政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讨论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定期听取校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作出有关决定。
(四)负责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会前听取有关意见,会上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切实搞好整改,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五)按照上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
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按照校党委、行政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七)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对涉及副处级以上干部或重大案件要亲自过问,分析研究,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分管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学期在规划、布置、检查和总结分管业务工作时,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三)负责分管部门干部、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加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学期至少一次听取汇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四)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的领导或协调。对查实的分管部门轻微违纪违规的处级干部亲自进行教育谈话;对分管部门发生的涉及处级干部或重大的案件要协助党委和纪委,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校纪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校纪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
(2)协助校党委制定每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协助校党委、行政领导筹备组织每年一次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3)组织协调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
(4)实行处级干部上岗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谈话;对查实的轻微违纪违规的处级干部进行教育谈话;负责受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对举报的重要案件向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予以核实查处。
(5)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责任内容,对各处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监察,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向党委、校行政提出建议;就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调查研究,当好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参谋。
(二)纪委副书记除协助纪委书记履行上款职责外,还应依照第九条规定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工作部署,在每学期的工作布置、检查、汇报、总结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2)认真对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履行监督职责,机关党总支对所属的总支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所属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4)制定和完善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章制度。每学期至少对有关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5)对于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或一般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自查自纠;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除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履行上款职责外,还应依照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各院(部、所、中心)正职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各院(部、所、中心)正职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工作部署,在每学期的工作布置、检查、汇报、总结中应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2)协助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制定和完善本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科研、创收经费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每学期至少对有关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4)对于本院(部、所、中心)在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或一般违规问题要认真自查自纠;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二)各院(部、所、中心)副职除协助正职履行上款职责外,还应依照第八条第㈡款规定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正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正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2)认真对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经费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有关规章。每学期至少对有关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4)对本部门、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或一般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自查自纠;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二)各部门、各单位副职除协助正职履行上款职责外,还应依照第九条规定承担领导责任。
第四章 责任考核
第十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情况。
(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情况。
(三)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组织实施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及监督检查情况。
(五)领导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七)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以及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情况。
(八)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情况。
(九)需要考核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负责对各党
总支(直属党支部)、院(部、所、中心)、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第二十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情况,评定出四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合格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作出相应处理。考核材料归入个人党风廉政档案。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对校党政领导成员未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职责的,应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应追究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出了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不及时处理,影响党群关系、学校和部门稳定的。
(三)对已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应该上报而不上报,应该调查而不及时组织调查,应该处理而不严肃处理的。
(四)干扰、妨碍案件调查处理,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或办案人员及其亲属的。
(六)不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的。
以上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不予或者免除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责任追究的方式。责任追究方式分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组织处理分为:警示;限期改正;批评;责成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降职;责令辞职;免去职务。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的执行。凡违反本细则,应当追究责任的,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纪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根据本细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部、所、中心)和各行政处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方案。
各直属附属医院参照执行本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唯康药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 适配人群 | 党委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纪检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干部乱来出事,怕钱物管理出漏洞,怕公司风气变坏影响发展。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领导、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管钱管物管人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班子集体扛总责,书记负全责,副职盯自己分管的,纪委抓落实,部门负责人管好自己人。 | ||
| 管理要求 | 重大事情必须集体讨论,干部考核加廉政内容,定期学纪律、查问题、听汇报。 | ||
| 监督与检查 | 党委纪委每季度查一遍,支部半年报一次情况,考核结果和评优提拔挂钩,纪委全程盯着看。 | ||
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衡阳市纪检工作会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密围绕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纳入各级班子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立足教育,防范于未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追究领导管理失职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公司副职以上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公司尤其是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所属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责任规定
(一)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率先垂范,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2.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干部提拔使用、生产经营等重要问题、重大决策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纳众言,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规定办事,不许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
5.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抓好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坚持绩效考核和员工评议制度,接受员工监督,采取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廉政、勤政的检查。
6.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理论、“****”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检查集团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7.领导、组织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纠正企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二)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负责管好党委成员所属各部门(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3.检查、督促党委成员抓好分管部门(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
4.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了解、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了解案件查处情况,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党委成员、副总经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抓好分管部门(车间)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部门(车间)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检查、督促分管部门(车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听取、分析分管部门(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四)公司纪委(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公司纪委(监察室)是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组织、协调和检查责任。
1.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公司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
2.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加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检查、监督。
3.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严肃查处各级干部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5.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6.加强对干部任免使用、基础设施建设、钱物使用等方面工作的监督,防止
在用人、工程、设备招投标、工程和设备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生问题。
7.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8.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车间)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对本部门(车间)及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认真组织学习*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本部门(车间)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了解、掌握本部门(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应及时批评、教育、报告,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
4.抓好本部门(车间)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内容。
5.严格工作制度,按章办事,树立服务意识,杜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现象。
四.检查、考核
1.成立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监察室),主任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担任。
2.党委和纪委要定期研究、检查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公司各部门(车间)应将贯彻落实本细则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公司各党支部负责人至少每半年要向公司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所在本部门(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苗头要及时报告。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本细则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管理人员,人员绩效考核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本细则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创建文明部室(车间)、评先表彰和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先和考核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8.公司班子成员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应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9.公司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五.责任追究
(一)凡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所管辖部门(车间)的党员、干部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2.对本部门(车间)由于失察、失职、官僚主义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很坏的;
3.对暴露的问题或暴露的违纪案件,压案不办、瞒案不报,对违纪违法人员袒护、包庇的;
4.授意、指使下属弄虚作假、挥霍浪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对违反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公司各部门和车间要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 适配人群 |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基层党建,农村治理,乡镇履职 |
|---|---|---|---|
| 制定目的 | 村里有人乱花钱、办事不公道,群众意见大。怕干部出事,怕影响村子发展。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村干部、镇里各部门的人,管钱管事管人的都算。 | ||
| 职责分工 | 书记主任带头守规矩,班子每人盯好自己那块,村里和部门要管好自己人。 工作上不能光喊口号,得学文件、定计划、跟其他事一起抓。开会要讲廉政,检查要真查,考核要动真格。 | ||
| 监督与检查 | 镇里每半年查一次,年底听汇报打分。谁没做到,评优评先就别想了,换人也要接着干。出了问题要追责,不是说说而已。 | ||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每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研究制定本年度切合地方、部门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倡廉战略方针。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效途径,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进”活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
五、认真履行制度建设职责。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十项制度,为反腐倡廉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证。
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继续组织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行政监督法》,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的监督。着力于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加强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七、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机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今年中央提出的查案重点,加大对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重视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和重复*等问题。
九、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和八项要求。要切实解决干部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___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十、推进源头治理,着力预防腐败。要按照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六项改革”的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基层民主。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十一、实行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认真抓好实行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落实责任制工作要每半年自查报告一次,每年度向镇党委、政府本作一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述职报告,年终总结报告镇党委、纪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结果做为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不受换届和领导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医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 适配人群 | 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 | 使用场景 | 医院管理,科室治理,干部考核 |
|---|---|---|---|
| 制定目的 | 怕干部乱收钱、乱办事、选人不公,怕群众投诉多、医院风气变差。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党员、干部、科室、党支部、处室,从书记院长到科主任护士长。 | ||
| 职责分工 | 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抓具体,支部书记管支部,科主任管科室,副职按分工管一块。 | ||
| 管理要求 | 每年开1-2次廉政会,学纪律文件,定本院制度,查重点岗位,管好干部任用,开好民主生活会。 | ||
| 监督与检查 | 党办纪委人事一起查,每年考一次,结果和评优提拔挂钩;问题要限期改,不改就通报;群众能提意见,能参与评议;查实了要处理,轻的谈话重的处分。 | ||
医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以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我院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书记、院长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院党委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院长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委员、副院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分管部门、科室及其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院长对分管的部门、科室及其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党支部、各科室领导班子对本支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科主任对本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科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副主任根据分工,对分管科室班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处(室)处长(主任)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处长(副主任)协助处长(主任)工作,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院党委、院领导班子及各处室的领导、各科党支部及科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1-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根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情况,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各职能处室、临床医技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领导和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九条 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重视信访工作,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科室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执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第十条 医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协助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 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督促、指导所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级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所分管部门得到落实。
(三) 及时解决分管部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纠正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法违纪的案件,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参加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全院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党办、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考核的结果要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一)我院党委、纪委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每年向市卫生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二)院级领导干部在每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一)党办、纪检监察、人事处负责对院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每年度考评、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制度。
每年党办、纪检监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进行1-2次检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办理;组织处理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纪律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理。
(一)对直接负责的部门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负责的部门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集体财物被大量贪污,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者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示、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范例:x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 适配人群 | 局党组负责人,党组书记,主管副局长 | 使用场景 | 机关廉政建设,干部任免监督,大额资金监管 |
|---|---|---|---|
| 制定目的 | 怕干部乱收礼、乱花钱、不按规矩办事。怕工作不透明,大家心里没底。 | ||
| 适用范围 | 局里所有干部、每个科室、每次开会、每笔大钱、每项决定。 | ||
| 职责分工 | 党组管全面,书记亲自抓,主管局长盯分管科室,科长管好自己人。谁管谁负责,出了事找对应的人。 | ||
| 管理要求 | 三重一大必须集体定,招待费要公开,礼品要登记,收入要申报。开会学纪律,查问题,搞批评。 | ||
| 监督与检查 | 半年开一次廉政会,年底交报告。领导带队检查,发现苗头马上谈。不落实就通报,整改不到位就约谈。 | ||
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保证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我局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局党组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对本机关的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1)领导和组织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签定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具体实施。
(3)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年底向上级组织写出专题报告。
(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5)针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抓好督促落实。
(6)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对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
(7)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班子研究决定)和“三项制度”(申报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向职工报告招待费使用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
(8)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指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2、局党组书记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书记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重要事项要及时组织进行研究。
(2)组织对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各种工作事项。
(4)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搞好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及时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5)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3、主管局长廉政建设责任
主管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协助局长和书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分工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公仆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按县委统一部属,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3)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规范管理。准确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抓苗头,抓隐患。
(4)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科室存在的不正之风,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5)积极参加主管科室工作会议,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6)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4、科室领导廉政建设责任
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廉政建设工作及本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协助主管局长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制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并指导部属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增强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真正得到落实。
(3)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纠正“吃、卡、拿、要”现象,坚决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
(4)每月召开一次科(室)务会,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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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单位班子考核、机关科室考评、廉政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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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单位协同、二级机构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