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米业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米业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米业公司在拟定经营范围的时候,确实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来合理规划。对于一家米业公司来说,经营范围不仅关乎企业的业务方向,还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市场拓展和资源整合。那么,究竟该如何制定一份合适的经营范围?
米业公司通常会涉及粮食收购、仓储、加工以及销售等多个环节。在确定经营范围时,首先要明确自身的核心业务是什么。比如,有的米业公司可能专注于优质大米的种植与生产,而另一些则可能侧重于大米的批发零售。因此,在拟定经营范围时,必须清楚地列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具体项目。
对于一些大型米业企业而言,除了主营的大米相关业务外,还可能会涉及到其他农产品的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将这些扩展业务也纳入经营范围之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经营范围的表述方式可能存在差异,这就要求企业在编写时参考当地工商部门的具体要求,确保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书写注意事项: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多米业公司也开始涉足线上销售平台。如果公司计划开展这一块业务,那么在经营范围中也应该有所体现。当然,这也意味着需要额外关注网络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部分米业公司可能会承接政府或大型企业的订单,这就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加入相应的条款,表明能够承接这类业务的能力。同时,为了提高竞争力,部分企业还会选择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这时候也需要在经营范围中提到技术开发、转让等相关内容。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拟定经营范围时还应该考虑到未来可能的业务延伸。比如,有些米业公司可能会逐步向食品深加工领域迈进,这就需要提前在经营范围中预留空间。此外,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许多企业都开始注重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也可以考虑将节能减排、生态农业等内容融入经营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范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适时调整经营范围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及时更新经营范围有助于企业抓住新的机遇。但调整过程中同样要注意遵循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开发、生产、销售定型包装粮油及制品。食品包装材料,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878人使用
2、粮食收购;大米生产、销售;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94人使用
3、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大米、食用油),稻谷;生产、销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人使用
4、粮 、油收购、加工 、销售;粮、油储备;水稻及油料作物种植;粮食副产品加工及其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育种、销售;粮、油进出口贸易;互联网商品零售;房屋及场地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货运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99人使用
5、销售:粮油,饲料,粮食机械;米加工(大米、碎米);货物进出口。997人使用
6、大米生产、销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6日),水稻、玉米、杂粮收购。食用农产品(食用菌、山野菜)收购。967人使用
7、许可经营项目:大米加工、兑换、自销。一般经营项目:粮油副产品加工、自销。915人使用
8、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粮油零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饲料添加剂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收购农副产品;饲料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1人使用
9、粮食收购,大米加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31人使用
10、粮油收购、加工、销售;粮油食品转化加工;农副产品、饲料销售;稻谷种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293人使用
11、食用农产品、普通机械、建材、装饰材料(除危险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百货、金属材料的销售,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14人使用
12、初级农产品的购销;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他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大米的加工和购销。744人使用
13、食收购销售(凭粮食收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稻谷加工及成品粮销售;小麦、水稻、莲藕的种植销售及种植技术推广服务;淡水鱼的养殖销售(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47人使用
14、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产品包装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品牌策划与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贸易咨询;商业信息咨询。^粮油的销售、粮油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批发(非实物方式);普通货运。436人使用
15、加工、生产、销售:大米;收购:粮食;销售:农副产品、日用品、饲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820人使用
16、粮食收购,加工、销售大米(凭有效许可证经营)652人使用
17、加工、销售:稻谷;定型包装的大米加工、销售;销售:米糠、麦皮;粮食收购(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8人使用
18、许可项目:粮食加工、粮食收购;一般项目:粮食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39人使用
19、大米加工(至2016年9月1日止);粮油、粮油制品、饲料、食品及副产品销售(至2016年6月7日止);粮食收购。836人使用
20、谷物脱壳,小米销售,香油(不含精练植物油)加工、销售,大蒜、果品、蔬菜购销、初加工,农作物种植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调味品、黑蒜、酒水、茶叶、糕点、杂粮、日用百货、体育用品、五金电料实体店及网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24人使用
21、粮食收购及其附属品的加工、销售;粮食储存;粮食收购服务,粮食代理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20人使用
22、粮食收购、储存销售(持粮食收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稻谷、大米、食用糙米加工与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经营范围以许可证范围用语为准);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批发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谷物种植销售及种植技术信息推广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73人使用
23、家具制品、纺织品、机械电子产品的购销;信息咨询(以上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451人使用
24、持有效审批证件从事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64人使用
25、水稻加工、销售;水稻加工后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15人使用
26、后置许可项目:粮食收购、烘干、仓储、加工、搬运、装卸、运输、检验、保管、批发、零售;仓库租赁;劳务服务;钢制大棚制造、销售。玉米、杂粮销售。141人使用
27、粮食、苗木、蔬菜、瓜果的种植,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有机肥料的销售,苗木种植,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农机配件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商务服务及咨询,会务服务,物业管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再分包装种子的销售,饲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33人使用
28、销售、仓储:大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89人使用
29、谷物磨制;收购农副产品;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6人使用
30、大米加工、销售,农副产品生产、销售,家禽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77人使用
31、粮食的零售与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食用油的购销;大米及其它粮食的加工。679人使用
32、大米加工。349人使用
33、预包装食品、大米、小麦粒、玉米粒、晶粒砂糖、原糖、面粉、粮油、五谷杂粮、乳制品、日用品、农副产品及冰鲜、机械及工具的批发兼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21人使用
34、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生产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68人使用
35、大米加工,销售自产产品。粮食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18人使用
36、农产品销售。;粮食收购、储备粮代储;大米加工(凭有效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经营);5人使用
37、稻谷收购(持粮食收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稻谷加工销售(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46人使用
38、粮食、油菜籽收购、加工、销售;皮棉购销;食品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10人使用
39、初级农产品的批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大米的销售;稻谷的销售与加工。843人使用
40、大米加工、批零;收购:粮食;零售:饲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65人使用
41、.粮食收购;谷物种植、薯类种植、豆类种植、蔬菜种植、园艺作物种植、中药材种植(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项目)。61人使用
42、粮食加工、收购、储存、销售;农作物种植;货物装卸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78人使用
43、贸易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546人使用
44、粮油、土特产、农副产品销售;仓储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88人使用
45、日用百货、包装材料、水果、大米、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普通货运、大米的生产(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从事经营)。233人使用
46、购销、加工:稻谷;加工销售: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购销:小麦、玉米、面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75人使用
47、收购中晚稻(含早籼稻),稻谷的加工、销售,农副产品、饲料的销售。542人使用
48、购销、加工:稻谷;加工销售: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购销面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91人使用
49、大米加工、销售;粮食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64人使用
50、批发、零售:大米;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17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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