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技总指导岗位责任制度
| 适配人群 | 科技总指导,科技课程教师,科技活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科技课程开发,兴趣小组指导,校科技节 |
|---|---|---|---|
| 制定背景 | 老师忙,科技活动没计划,乱七八糟。学生动手少,能力提不上去。 | ||
| 适用范围 | 科技总指导、兴趣小组、全校科技活动。 | ||
| 职责分工 | 科技总指导牵头干,班主任配合,校长抽查看。 | ||
| 管理规定 | 每学期初定计划,期末写小结;必须办科技节;竞赛要参加;成果要展示。 | ||
| 监督与罚则 | 计划交教务处备案,科技节拍照片留档,竞赛名次贴公告栏,没做就提醒补,再没做就谈话。 | ||
1.每学期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好学期科技活动计划,期末做好小结。
2.负责学校科技课程的开发与指导,指导科技类兴趣小组的活动。
3.科技总指导每学期组织一次校科技节活动,以学生动手为主,着眼于学生的能力和发展。
4.科技总指导负责全校科技竟赛活动,力争在区、市级竞赛中获得好名次。
5.每学期要有成果展示。
学校科技总指导岗位责任制度:明珠学校技防设施日常维修
| 适配人群 | 门卫值班员,监控管理员,安防设备维护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防,出入口管控,紧急报警 |
|---|---|---|---|
| 制定背景 | 学校要防坏人、保师生安全,原来监控老坏,录像存不够久,有人乱动设备。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老师、学生、保安、保洁,还有门卫室、食堂、操场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带头管,各班老师配合盯,校领导不定期查,保安天天看设备。 | ||
| 管理规定 | 监控不能关,录像至少存30天,不准删改记录,不准挪设备位置,不准外传画面。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一次设备,坏了马上修;谁乱动就批评教育;图像使用要登记,不登记不给看;发现异常立刻报派出所。 | ||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侧门、走廊、食堂、操场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按钮。
3.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二、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1.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5.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6.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7.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2.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3.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4.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5.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6.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8.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2.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4.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5.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学校科技总指导岗位责任制度:明星学校技防设施日常维修
| 适配人群 | 门卫值班员,监控管理员,安防设备维保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出入口,食堂监控,操场安防 |
|---|---|---|---|
| 制定背景 | 学校想防小偷和意外,保护老师学生安全,让校园更安心。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教室、大门、食堂、操场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带头管,门卫和设备管理员天天盯,校领导不定期查。 | ||
| 管理规定 | 监控不能关,录像存满30天,不准删改记录,不许乱动设备,不能外传画面。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至少查一次设备,坏了马上修;谁乱动就批评教育;登记本天天填,图像使用要签字;发现异常立刻报公安。 | ||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侧门、走廊、食堂、操场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按钮。
3.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二、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1.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5.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6.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7.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2.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3.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4.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5.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6.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8.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2.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4.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5.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