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

适配人群党政主要负责人,卫生执法人员,人财物管理人员使用场景医疗采购管理,卫生执法监督,基建项目监管
制定背景反腐形势紧,行风问题多,得提前教育防出事。怕干部乱来,得把思想根子扎牢。
适用范围全系统党员、单位一把手、执法员、管钱管物的人。
职责分工局纪检组牵头干,直属单位党委配合,规财科也搭把手。各单位自己组织学习,谁管人谁负责。
管理规定必须学法规、看正反例子、补业务知识。不能只挂名不参加,不能光听不记不改。
监督与罚则纪检组会抽查学习情况,年底统一考核。没学好要通报,考核差影响评优,连续两次不行要谈话。

一、教育培训的目的

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化对人财物管理领域和卫生行风建设的重点领域的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加大预防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筑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

二、教育培训的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先进典型的学习、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等。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

系统内全体共产党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医疗、卫生执法人员,人财物重点部位管理人员。

四、教育培训的方式

教育培训采取在职学习和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五、教育培训的组织

(一)在党员中普遍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每年按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局纪检组 (监察室)、直属单位党委安排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二)对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分期分批轮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直属单位党委负责;

(三)对直属单位基建、药品、医疗设备采购人员及管理人员、分管的领导和审计、纪检监察人员的法纪教育专题培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规财科负责;

(四)对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直属单位党委负责。

六、教育培训的检查和考核

(一)教育培训期间,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参加情况进行检查。

(二)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组织和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每年考核一次。

(三)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县卫生局党校工作

适配人群党校办公室主任,基层党支部书记,卫生系统干部使用场景党校培训,党性教育,干部轮训
制定背景党校工作有点乱,没规矩。想让培训更正规,计划更清楚,钱花得明白,经验能总结。
适用范围县卫生局党校所有工作人员和参训学员。
职责分工党委副书记当办公室主任管日常。办公室管计划、预算、奖惩、教学。班组长盯考勤和学习。
管理规定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请假,上课不开手机,不抽烟吐痰,要记笔记、发言、交小结。
监督与罚则班组长每天点名登记,缺课得补,结束前交考勤表。守则执行不好影响评优,严重就通报。每季度开会查问题,档案全留着。

县卫生局党校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党校的工作,制定下列工作制度和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党校办公室在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兼任党校办公室主任,主持党校的日常工作。

三、党校办公室研究决定党校培训计划、作出党校经费预算、进行奖惩工作,总结办学经验,组织教学培训等重大事项。

四、党校办公室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召开会议力求议题有准备,研究有结果。

五、建立党校工作档案。

学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学习医疗卫生等业务知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严谨治学精神。

二、服从党校的领导和党校的教学安排,积极参加有关学习与活动,努力学习,认真小结,踊跃交流,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三、遵守党委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学习时间内,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会客,不随便缺席。

四、建立良好的学习气氛,树立优良学风,上课时不打手机,专心听讲做笔记,讨论时围绕中心积极发言,考核时严肃认真地遵守考场纪律。

五、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爱护公物,教室内不抽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纸屑。

六、谦虚谨慎,尊敬教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学员考勤制度

一、党校培训实行考勤制度,班组长负责本单位学员的日常考勤。

二、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应根据要求,集中精力参加全部学习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前向所属党支部和党校负责人分别请假。

四、请假获准后,及时由班组长登记考勤,并及时补课。

五、培训结束前,各班组长将考勤与补课情况报送所属党支部和党校办公室。

培训班班组长职责

一、带头遵守《党校学员守则》,做模范学员。

二、带领本班组学员认真履行党校的教学、培训计划。

三、负责抓好本班组学员的考勤、自学、讨论,组织好有关活动。

四、负责做好学习讨论记录与班组学习情况汇报交流;

五、负责上下沟通联系,特殊情况及时向党校办公室和所属支部请示汇报;

六、培训班结束前,将本班组的考勤情况、小组发言记录、班组中学员的评议情况、个人小结及有关资料一起送交党校办公室。

学员评优标准

一、模范遵守《党校学员守则》,学习表现好。

二、严格遵守《党校学员考勤制度》,学习纪律好。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考试成绩优良,学习小结的质量好。

四、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全部活动,综合考评好。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某卫生局机关学习

适配人群卫健系统机关干部,科室负责人,党务工作者使用场景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科室学习,跨部门经验调研
制定背景想让干部素质高点,学习氛围浓点,“一创双优”活动更实点,学习别乱来,要固定下来、有章法。
适用范围局机关全体同志。
职责分工局党办牵头安排内容和通知,科室长带头学、管好本科室,局领导按分工参加学习。
管理规定每月至少1次集中政治理论学习,个人要有笔记本,政治理论和业务心得各不少于3篇,不能光看不记。
监督与罚则党办不定期查台账、笔记、记录;年度考查结合平时检查;考勤结果跟评优挂钩,缺2次以上集中学习就不能评优秀。

为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努力营造浓厚的机关学习氛围,促进“一创双优”活动进一步深入,使机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参加机关学习的人员范围

局机关全体同志

二、 学习的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学习*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

(二)业务知识学习:主要学习医疗卫生相关业务知识,重点学习本职工所涉及的业务知识,以及经济、社会、科技、管理等综合知识。

(三)根据上级布置安排的学习专题。

三、学习的形式和学习的组织

(一)政治理论学习采取局、科室或党小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业务学习以科室集中学习为主,根据需要,由局党办确定选题并报局领导同意后进行全局集中业务学习。

(二)局集中政治理论学习每个月安排不少于1次,由局党办根据领导要求确定学习内容、准备学习资料,学习内容由局党办请示分管领导后提前通知各科室。

(三)政治、业务学习都要安排适当的交流。各科室集中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交流。全局集中学习每半年安排一次交流。

(四)科室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由各科室主持,局领导根据分工情况参加有关科室、直属单位的集中学习。

(五)由局组织外出调研、学习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经验并撰写调研报告。

四、学习的要求

(一)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学习与调研、学习与工作、学习与创新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努力使全体同志的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二)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切实保证学习时间,并明确专人负责学习的记录和考勤。

(三)局机关每名同志都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备有专门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本和业务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心得笔记。全年政治理论心得笔记不得少于3篇,业务学习心得笔记不得少于3篇。

(四)各科室长应发挥学习“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学习,做好表率,注意检查每位成员的学习情况并负责督促落实。

五、考勤考查

(一)要努力克服工学矛盾积极参加学习,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学习的,要请假,局集中学习的需向局党办请假,事后均需进行相关内容的补课。

(二)学习的考勤考查由局党办负责。考查采用平时考查与年度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查由局党办不定期检查各科室学习台账、个人的学习记录和心得笔记。年度考查的主要内容为:学习制度和学习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规定的学习内容理解和掌握的情况;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情况。考勤考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实行考查内容与年度考核评优相挂钩的制度。凡全年有两次以上无故缺席全局集中学习的,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某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回访

适配人群卫生监督稽查员,法制部门人员,纪检监察干部使用场景食物中毒处置,突发公卫事件,吊销许可证
制定背景怕执法乱来,案子办得不好,大家有意见。想盯紧点,让执法更靠谱,少出纠纷。
适用范围被罚过的人,特别是停业、吊证、大额罚款这些案子。
职责分工法制科和监督所稽查的人去回访。纪检部门盯着。办案的人不能参与。
管理规定三个月内必须回访,特殊案子十天内就得动。要两人一起去,填表签字留底。
监督与罚则回访后发现执法错了就改,人有问题就报纪检,对方没改错就再催。记录要编号归档。不认真干要挨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行风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实施跟踪监督问效,提高执法效能和案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回访,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后,对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改正情况,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督促、指导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了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作出相应处理的过程。

第三条 行政执法回访应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访:

(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因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处罚的案件;

(三)上级部门指定(交办)的案件;

(四)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

(五)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回访的其他案件。

第五条 回访应重点了解以下内容:

(一)违法行为改正情况:

1、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得到改正;

2、处罚决定是否执行完结。

(二)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情况:

1、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越权执法现象;

2、办案人员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

3、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

(三)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1、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野蛮执法现象;

2、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现象;

3、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现象;

4、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刁难管理对象、执法扰民现象。

(四)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回访一般应当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中有明确履行期限或者整改时间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进行。

第七条 执法回访采取以信函回访、上门回访为主,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为辅。

回访人员进行回访后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卫生行政执法回访记录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各留存一份。

第八条 回访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法制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稽查工作的人员组成,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可派员参加。

回访人员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回避。

第九条 对回访结果的处理:

(一)经回访发现执法行为违法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纠正;

(二)经回访发现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有关职权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党政纪律进行处理;

(三)经回访发现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仍未改正的,督促其改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对人对卫生执法工作的合理建议应当积极采纳;

(五)加强指导服务,掌握管理相对人对卫生部门工作的需求;加强沟通交流,增进理解,消除误解,减少争议。

第十条 回访人员应当认真、严谨地履行回访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执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回访人员应当对《卫生行政执法回访记录表》进行编号、分类和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某卫生局来访接待工作

适配人群接待人员,首接责任人,信访专员使用场景群众来访,政策咨询,问题反映
制定背景有人来局里办事态度不好,推来推去没人管,群众意见大,得立个规矩管接待。
适用范围所有来卫生局办事的外单位人员和老百姓。
职责分工谁接待谁负责到底,科室负责人盯紧,局办公室抽查,纪检组监督执行情况。
管理规定不许说狠话、冷脸、推脱;不管啥时候来都要马上接;事由问清,能办马上办,不能办讲清为啥。
监督与罚则每天登记台账,当天送领导批,三天内必须有动作,七天内给答复;拖着不办的点名批评,造成影响的扣绩效。

卫生局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本着:热情、耐心、公正、负责的精神,禁止“生、粗、冷、硬、推”言行;

(二)对接待机关外来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认真了解事由,做到:无论何时来访,随时给予接待;来访无论干部、群众,态度好坏一个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

(三)坚持自办、转办、联办、指导办相结合的原则。对反映出的问题和要求,能立即办的就当即答复;对不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四)绝不允许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四个及时”的要求,即:及时登记、及时送领导批阅、及时办理、及时回复;

(五)严肃接待工作纪律。对接待工作不负责任、无故拖延时间、影响较坏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某卫生局安全保卫工作

适配人群科室负责人,综合治理办人员,局领导使用场景重要部位管理,节假日安保,日常办公安全
制定背景怕办公室丢东西、起火、下班忘关空调,领导想管住这些事。
适用范围卫生局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
职责分工局长总负责,副局长管具体,办公室综治办天天干活,各科长守自己地盘。
管理规定重要地方要装防盗措施,下班收文件、关窗关电、不放现金贵重物,发现隐患马上报。
监督与罚则领导和办公室常查安全,查出问题马上改;谁不照做出事了,就按规矩处理;检查结果还跟科室考核挂钩。

卫生局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zz市卫生局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两级责任制。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综合治理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局长为一级责任人,每年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科室负责人为二级责任人,根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具体抓科室工作;

(二)全局重要部位(计财科、政工科、医政科、办公室、档案室、打字室等)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局领导及办公室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重要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

(三)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离开办公室,桌上文件要收到抽屉内,下班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和空调,拔掉电源,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局办公室;

(四)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要加强安全检查,妥善保管好科室内重要器材设备等物品,门窗贴上封条,安排好节假日科内值班工作,科室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

(五)如违反治安保卫、防火等安全规定,造成事故者,查明原因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p卫生局办公区域清洁卫生

适配人群内勤保洁人员,机关科室负责人,后勤主管人员使用场景机关大厅清洁,楼梯过道保洁,卫生间消毒
制定背景大厅楼梯厕所老有垃圾烟头
适用范围局机关所有公共区域和各科室
职责分工内勤保洁人员负责清扫保洁,各科室管好自己地盘,办公室抽查打分
管理规定下班后必须扫公共区,过道不能有烟头纸屑,厕所要天天消毒,绿化带要干净
监督与罚则保洁员日常巡着看,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科室卫生差就扣考核分,扣分直接算进年底总分里

(一)内勤保洁人员应在每日下班后对局机关大厅、楼梯、过道、厕所、院坝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清扫;

(二)内勤保洁人员除做好各公共区域的集中清扫外,平时要做好巡视保洁工作。各楼层过道做到无烟头、废纸屑,卫生桶要保持外部整洁,会议室使用后要立即进行清扫整理;

(三)协助做好机关绿化带的浇灌、护植,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保持机关绿化带的清洁卫生;

(四)对厕所要坚持勤消毒、勤清洗、勤保洁,并做好消毒灭菌工作;

(五)各科室不得将垃圾堆放、丢弃在公共区域,并随时保持科室内的清洁卫生。对科室内卫生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评制度,并将考评结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p卫生局会议

适配人群机关职工,科室负责人,党组成员使用场景日常例会,局务决策,党组议事
制定背景大家老开会没规矩,时间乱七八糟,人经常不来,事情说不清,得立个章法管住会。
适用范围卫生局机关全体职工、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
职责分工行政办负责通知和考勤,办公室主任记党组会,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科室负责人落实到人。
管理规定例会固定周一、周四上午;不能随便缺会;有事必须向行政办请假;考勤按上班算。
监督与罚则行政办点名记考勤,缺勤扣绩效;办公室每月汇总通报;连续两次无故缺席要谈话;记录不全的会议不算数。

卫生局会议制度

1、机关每周一上午8:30和周四上午8:30机关职工例会制度定为全体机关职工工作例会;

2、无特殊原因机关职工不得缺席例会,有工作外出和特殊事情需向行政办请假;

3、例会考勤及奖惩按上班对待。

(二)局务会制度

1、局务会参会人员为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2、局务会主要研究局机关及系统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系统及行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研究确定的问题,机关各科室及系统单位提请需要处理的一般性问题的研究等;

3、局务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三)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制度

1、局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开,党组成员及局直属的党组织书记参加;

2、局党组会参会人员为局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

3、局党组会主要研究机关及系统重大问题的决策、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及考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重大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重大项目安排、财务管理、大额资金的使用,人事调动、干部任免、晋升、奖、惩(包括本系统违法违规党员、干部职工的处分、处理)等重要事项,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提请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等;

4、局党组会研究议题涉及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局机关科室,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及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按办公室的通知议题顺序候会;

5、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由党组书记、局长决定召开,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延期或临时召开。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某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约谈

适配人群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案件主办人使用场景行政处罚前,突发公卫事件,上级交办案件
制定背景以前检查老是重处罚、轻教育,容易起冲突。想让大家多理解法规,少出矛盾,执法更温和些。
适用范围管所有被卫生部门监管的单位和个人。
职责分工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带头谈,大案子要卫生局领导出面。案件主办人必须到场记录。
管理规定约谈得在罚之前做;要说清违法点、讲法条、给整改时间;不能乱承诺、不能包庇问题。
监督与罚则约谈完要复查整改情况。改好了能轻罚,不改或拖着改就重罚。记录要签字存档,谁失职追谁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行风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探索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模式,解决卫生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重检查、轻整改,重处罚、轻教育,重治标、轻治本的现象,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卫生行政执法约谈,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相应处理前,约请当事人进行面谈,告知其违法事实和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向其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出整改要求与整改期限,认真听取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的认识、拟整改的措施和对卫生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应处理的过程。

第三条 行政执法约谈应坚持实事求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

(一)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食物中毒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上级部门指定(交办)的案件;

(四)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五)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约谈的其他案件。

第五条 约谈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性;

(二)剖析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

(三)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四)要求当事人整改的内容和期限;

(五)当事人对卫生执法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应当约谈的内容。

第六条 约谈应当在案件违法事实调查终结之后,正式作出行政处罚之前进行。具体约谈时间由双方商议确定。

第七条 由卫生监督机构主要领导主持进行约谈,特别重大的案件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主持进行约谈。

第八条 约谈采取面对面座谈的形式进行,案件主办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 约谈的过程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过程,要帮助相对人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主动沟通交流,形成共识。

第十条 约谈结束后,卫生执法人员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所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影响已经消除,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要求相对人必须限期整改,并根据其违法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三)相对人拒绝整改或无故拖延整改期限的,应当依法从重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相对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应当积极采纳。

第十二条 约谈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执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约谈内容应当如实详细记录,形成《卫生行政执法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将记录交被约谈人签字确认,并随案卷存档。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某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j卫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适配人群窗口办事员,行政执法人员,审批经办人使用场景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窗口服务
制定背景怕大家办事拖拉、态度差、乱收费,影响单位形象和群众办事。想让大家更负责、守规矩、有服务意识。
适用范围局里所有工作人员,办业务、执法、窗口服务这些活儿都算。
职责分工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查问题,局长开会定怎么罚,科室负责人管自己人。
管理规定不能推脱不办、不能拖着不给结果、不能态度差骂人、不能乱收钱罚款、不能无证上岗。
监督与罚则投诉查实就扣工资,三次就培训或调岗;轻的写检查、通报,重的处分或移交司法;认错快可轻点罚。

为规范本局工作人员管理,明确个人岗位责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增强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行政过错,是指本局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行政效率和行政秩序,给行为对象或者国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就是对工作过错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的制度。

二、行政过错的主要情形

本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过错:

(一)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三)未执行一次性讲清制,造成办事者多次往返的;

(四)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

(五)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未履行办事承诺制度,无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许可事项或告知办理结果的;

(七)循私枉法、循情枉法,对明知有违法行为而故意包庇不追究的;

(八)在执法监督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九)以权谋私,强制被监督对象接受有偿服务,搞“吃、拿、卡、要”的;

(十)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隐瞒伪造证据的;

(十一)滥用职权,打骂、刁难群众,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十二)办理业务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的;

(十三)其他应该追究工作过错的行为。

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

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和年终奖金;

5、轮岗或停职离岗培训;

6、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7、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工作过错行为是由数个行政环节过错造成的,工作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三)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造成本局赔偿,有过错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定的赔偿责任。

(四)在年度考核期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群众投诉,经核实的,第一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20%,第二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30%,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对本人进行离岗培训、轮岗或降级使用处理。

(五)工作人员过错行为性质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六)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从重追究过错责任:

1、在被调查过程中拒不交代过错事实的;

2、有索贿受贿、敲诈勒索、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3、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其他经行政过错追究机构认定,应从重追究过错责任的。

(七)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从轻追究过错责任:

1、主动承认过错行为并及时纠正的:

2、其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其他可从轻或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

四、工作过错责任追究主体

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由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认定,过错责任追究的处理由局长常务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