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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08-29 17:13:08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

适配人群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财务员,项目安全负责人使用场景工程安全投入,施工防护采购,安全措施落实
制定背景安全经费老是乱花,不专款专用,怕影响施工安全,得管住钱怎么用。
适用范围管总监办、施工单位,还有所有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
职责分工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抓审核,施工单位自己建制度报计划,总监办还要检查监督。
管理规定安全费必须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买的安全设施要填表、贴发票;超计划超范围不给批。
监督与罚则总监办建台账登记每一笔,对照计划核对;每季度查一次项目部;虚报冒领不认,屡次违规按业主条款罚。

为保证工程安全经费的有效投入和使用,保障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总监办特制订安全经费审核制度。

1、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为安全经费审核主要负责人,要按业主对安全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去开展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遵循标准,从严把握。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经费总体使用计划和分月使用计划,并要符合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不得随意编造和不切实际。

3、施工单位对列入合同文件的安全专项费用应专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4、施工单位所购置的安全设施,应如实填报《安全施工费审核汇总表》,每项费用须附有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对照发票清单逐项核对实物,据实进行审核后报总监办及业主相关部门审批,按要求进入计量。

5、总监办建立安全费用审核台账,及时登记审核内容和数额,对照计划,超范围、超计划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认可,同时严把虚报冒领关,确保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

6、总监办每季度对项目部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违规使用的及时性和调整,使安全费用真正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对屡次违规的,要按业主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适配人群安全检查员,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使用场景重点工程,关键工序,大型构造物
制定背景现场检查容易走马观花,重点工程安全控制没抓手,大家不清楚查啥、咋查、查完干啥。
适用范围管段内所有重点控制性工程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职责分工检查人员负责查,主管领导负责处理问题,安全监察部牵头组织专项方案把关。
管理规定必须熟悉专项方案和关键环节;重点难点要多查、跟班查;不按交底施工要立刻停、记本子、报领导。
监督与罚则查完当场记录,问题填进“安全专项检查记录”簿;发现违规必须制止并上报;主管领导得及时处理反馈;每月汇总检查情况通报。

1. 检查人员必须先要了解熟悉管段内每个重点控制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防护、安全控制的关键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对于重点和难点工作项目要制定控制方案,加大检查频数。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要跟班检查、督促。

3.对于重点专项控制性工程不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除及时坚决制止外,还应将发现问题填在“安全专项检查记录”簿内,并通知主管领导处理。

4. 检查大型构造物的施工专项安全方案是否通过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专项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才开始实施。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公路监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

适配人群驻地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安全部,专业分包安全员使用场景公路水运施工,危险部位防护,应急救援演练
制定背景怕工地出事没人管安全花钱,施工单位乱花或不花安全钱,监理得盯着。
适用范围驻地办管的施工单位,所有修路建桥的安全花钱事儿。
职责分工驻地办牵头审钱,监理工程师天天盯现场,施工单位自己掏钱干活,驻地办查漏补缺。
管理规定安全钱必须专户存、专账记、专款用;不按计划花、挪用、挤占都不行;没落实就不给签字付款。
监督与罚则监理每月查现场和账本,发现没花到位就扣钱或拒付;施工单位得交凭证,驻地办还能倒查;真不改就通报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qqqjla9驻地办所辖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合同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一、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办法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2、驻地办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理工程师将不签发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单,或在相应细目上予以扣除。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必须坚持“规范计取、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并按照合同规定确定提取标准,独立收支立帐,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取和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9、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应按合同约定,同每期的工程计量一并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足时,应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二、安全生产费用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qqq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生产费用适应的范围如下: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2、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做、安装等费用。

3、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

9、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

5、对现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施工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所组织的应急演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应急救援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消防、急救等常用小型器材与设备,不含消防车等由社会专业救援机构配备的大型救援设备或非常用器材。

9、应急演练指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对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 源指风险影响因素比较复杂,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或事故严重程度较高,必须从结构、环境、施工工艺、安全管理等多个角度进行控制和防范的风险源。对于重大风险源的识别,根据风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重大风险源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易燃、易爆物资的存贮区;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3、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事故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安全生产检查指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及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生产评价指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对其安全方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应评价报告;安全生产咨询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应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由其给出咨询意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身体建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员使用的防护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七)安全生产试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施工单位配合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成果进行试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施工单位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

四、根据国家和行业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的合同文件要求,本驻地办监理的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清单如下: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临边、临口、临水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防溺水等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雷、防风、防汛、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

2、警示、照明等灯具费。警示、照明等灯具包括: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警示灯、危险报警闪烁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具等。

3、警示标志、标牌费。警示标志、标牌包括: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

9、安全用电防护费。安全用电防护设施包括: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防水电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设施。

5、施工现场维护费。施工现场维护设施包括: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用的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或租赁)、维护、保养费,这些器材及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特殊季节或特殊特殊环境下的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专业救援设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在此列

2、应急演练费。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施工单位分担或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修改支出

1、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评估费。由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风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源监控费。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监控不在此列。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根据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日常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与相关器材使用费、车辆设备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者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检查所列支的相关费用。

3、安全生产评价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 安全机构或者安全专家对项目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出 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9、安全生产咨询、风险评估费。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 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者专家进行咨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费用。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费用

1、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费。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的购置费用。

2、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物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所产生的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费。包括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包括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施工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设施送交或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设备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1、办公用品费。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器材等办公必须的设备费用。

2、雇工费。保证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用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3、其他费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五、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

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讲师与支付应按照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查核实、建设单位审批支付的程序实施。

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以当月计价施工产值为计提依据。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应由施工单位制定计量报表、计价清单,并附有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投入使用的相关证实性书面材料。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查相关资料,必要时应予以追朔。

9、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时,分包合同中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及支付条款,根据分包单位的投入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5、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合同总金额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按合同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相关约定处理。若合同无相关约定的,应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6、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应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投入多少支付多少”的原则实施,当施工单位实际投入少于投标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报价时,经监理单位核实,余额部分不预支付。

qqqjla9驻地办

____年1月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适配人群安监科人员,车间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隐患整改,特种设备检查,汛期防洪
制定背景现场安全督查不够经常,隐患整改没人盯,主体责任落不实。
适用范围全厂各车间、特种设备、持证上岗、防洪设施、应急预案培训。
职责分工安监科牵头组织,各车间配合执行,安监科负责检查跟踪。
管理规定每季度至少查一次,重大隐患当场下整改单,记录要写清楚。
监督与罚则查完要总结通报,重大隐患报集团要钱,安监科管资料,费用走安全专项账。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督查,进一步促进我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结合我厂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由安监科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组织。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车间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车间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汛期防洪设施准备情况、各车间应急预案培训、各车间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各车间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三、专项督查应当制定详细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目标、督查时间、督查形式、督查内容和督查要求。

四、专项督查应做好督查记录,对各车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督察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由安监科跟踪落实。

五、每次结束后,督察组要认真做好总结、通报工作,对于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以求资金支持。

六、安监科要妥善保管安全督查相关文件和记录资料。

七、安全督查的经费支出应列入安全专项费用。

八、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适配人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使用场景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监管
制定背景工地老出安全问题,监理不盯紧容易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
职责分工总监理工程师牵头,监理员执行,公司质量安全部抽查。
管理规定必须审施工方案,发现隐患要叫停,严重时得马上报建设单位。
监督与罚则日常巡检记台账,每月公司检查一次,漏查或瞒报扣绩效,三次警告换岗。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项目部应当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

适配人群作业队财务人员,安全质量环保专员,工程管理部人员使用场景工程施工作业,事故费用归集,劳保用品采购
制定背景工地老出安全问题,钱总被挪用,得管住安全的钱。
适用范围作业队所有部门和工程相关花钱的事。
职责分工工程管理部和安质环部一起审,计划财务部管钱,队长拍板。
管理规定安全钱不能动、不能混、不能少,要单独列计划。
监督与罚则财务每月对账,安质环部查用途,发现挪用马上报队长,扣责任人奖金。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作业队工程管理部会同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查,计划财务部统一平衡,报作业队队长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用。

3、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保证专款专用。

4、计划财务部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生产保险事宜。

5、安全质量环保部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正确归集安全事故费用,及时向作业队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

6、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保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防寒经费的使用标准,协助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

适配人群施工单位经办人,驻地办审核员,驻监办审批员使用场景月度费用审核,安全专项计量,施工费用上报
制定背景安全费老是乱报乱用,资料不全还造假,大家扯皮,得管一管。
适用范围施工单位、驻地办、驻监办、项目办这几家。
职责分工施工单位报材料,驻地办先审,驻监办再审,项目办最后把关,谁出错谁负责。
管理规定每月15号前报上月情况,资料要真要全,不能造假发票,不能越级报送。
监督与罚则一级一级审,缺材料不给计量,造假就扣当月钱还追责,有疑问不解释就不审,损失自己扛,拖着不报也要被说。

为加强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管理,维护各方的正当权益和便于实际操作,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结合《德商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德商高速公路安全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 施工单位于每月15号前将上一个月度内的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报表、各种资料)上报驻地办审核;驻地办审核无误后,于20号前上报驻监办审核。

2.驻地办、驻监办、项目办逐级审批,施工单位(驻地办)不得越级报送。

3.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确认资料应齐全、真实,资料提供不全的不予进行相关项目计量,发现有弄虚作假、虚开发票的扣除当月计量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对于上报的安全生产费用上级单位提出异议而相关上报单位未给与合理解释、无相关凭证或置之不理不进行改正的,其上级单位有权不予审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上报单位承担。

5.各单位安全费使用计划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审核的重要依据,计量费用应达到基本与工程实际同步。

6.安全费用审核无误后相关单位应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并报送上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扣押、拖延。

7.其它相关要求应严格按照《德商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德商高速公路安全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审查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高边坡处理,隧道施工,水上作业
制定背景工地危险活太多,容易出事。怕工人没准备就干高危活,得提前管住。
适用范围所有修路修桥修隧道的施工队和现场人员。
职责分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定方案,监理工程师签字把关,安全员天天盯着现场。
管理规定危险活必须编专项方案,附验算结果;没签字不能开工;安全员必须在场监督。
监督与罚则开工前查方案签字,现场查人是否到位;没按要求干就停工整改;再犯就通报批评。

一、编制依据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 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 爆破工程;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

1 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4 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

5 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计划;

6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

7 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计划情况;

8 施工现场围档、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9 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安全生产控制程序

适配人群车间班组长,行政部安全员,生产部检查员使用场景安全大检查,危险作业审批,季节性检查
制定背景怕出安全事故,伤到人、损财产。想让大家干活时多注意安全,责任分清楚点。
适用范围台州新立模塑公司所有生产运营过程。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负责。生产部管检查整改。人力资源部搞培训和工伤处理。行政部查责任制和奖罚。
管理规定不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危险作业要先审批。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员工要参加安全教育和检查。
监督与罚则每月行政部检查各车间部门,月底汇总报总经理批奖罚。每年四次全公司大检查,车间每季查一次,生产部每天巡检,班组长随时查。发现隐患要“三定四不准”整改。不改就通报批评、罚款、处分。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台州市新立模塑有限公司生产运营所有过程。

3.参考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3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3.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4.定义/缩写

4.1安全检查工作是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方法,也是发现和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有力措施,全体员工都要积极参加。

5.职责

5.1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部责任。

5.2生产部为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的检查、整改。

5.3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伤保险的处理。

5.4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与奖罚。

6.作业指导

6.1检查范围

6.1.1从思想、领导、组织、制度四个方面检查对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和贯彻情况。

6.1.2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安全卫生状况。

6.1.3安全活动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6.1.4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各种设备工具及安全装置的运行和维护情况及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6.1.5劳动组织是否合理及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6.2检查时机:定期检查、经常检查、季度性检查、专业性检查。

6.2.1全公司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组织四次,在春节、五一、国庆放假前夕进行,由总经理主持,行政部具体组织。各级安全组织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进行登记,凡属解决不了的问题,自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的同时及时逐级上报。

6.2.2各车间部门及有关部室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本着“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四不准(即个人能解决的杜准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到车间、车间能解决得不推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部门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到行政部及总经理解决。

6.2.3生产部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有计划、重点到车间、班组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6.2.4车间、部室的安全员每天必须对班组和重要工序进行一次至数次巡回检查。

6.2.5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要对工作现场和工人的操作随时检查。

6.2.6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年组织三次,即雨季前防触电、防雷击检查、防暑降温检查和入冬前的防寒保暖检查。

6.2.7防静电、防雷击检查。由行政部负责组织,于每年四月十五日前对全公司电器设备、绝缘器材、避雷器和接地电阻等进行检查和高压试验并将实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而后将检查试验结果报总经理,试验资料由行政部存档。

6.2.8防暑降温检查于每年五月中旬进行,各部门、车间要把检查中发现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在五月底前报行政部,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车间、部门对全公司高温作业和有辐射热的工作场所的工作场所的通风设施及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同时把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由公司领导责成有关部门把存在的问题于六月上旬以前解决。

6.2.9防寒保暖检查于十月份进行,各部门、车间要把检查中发现无法处理的问题,应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报行政部,行政部于每年十月下旬组织联合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责成有关部门于十一月十日以前解决。

6.2.10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绝缘机能、接地接零装置是否良好,有无乱接临时电源的违章作业的现象等。

6.3安全生产教育

6.3.1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提高思想认识、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必要措施。凡本公司职工和干部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

6.3.2选择针对性的内容,开展全员教育,对全公司在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个小时。

6.3.2.1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由总经理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教育的重点包括: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6.3.2.2对班组长安全员的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教育的重点是公司、本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要求及有关技术知识等。

6.3.2.3对操作工的教育,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组织,教育重点是本岗的或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生产设备工具的工作原理,使用维护知识,原材料易燃品、毒品的理化性质及注意事项等。

6.3.3本公司职工内部调动或改变工作内容,及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由接收部门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工伤复工者,履行三级教育。

6.3.4新员工进厂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部门、班组教育)入厂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包括: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公司安全规定常见事故剖析,工伤事故的处理、防火要求等,部门的教育由车间负责,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环境概况,有关制度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具体的操作指导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文明生产等。班组教育:应有针对性地岗位教育,包括本班组的生产特点,设备常识和安全生产要求。

6.3.5建立安全档案制度。本公司在岗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或考核,并将教育内容填入档案,如出现违章或工伤,也必须根据情况记入职工培训登记表中。

6.3.6凡是从事电气、起重、受压容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监护操作期满,并经过考试合格方能独立进行操作。

6.3.7各级安全组织应采取会议、座谈、看板、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6.3.8为了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教育管理制度,各车间、部门在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提前把计划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公司统一掌握全公司安全教育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4安全工作奖励和处罚

6.4.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6.4.1.1主动设法改善劳动设备,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有较显著成绩的。

6.4.1.2能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使人员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6.4.1.3对劳动保护工作进行较重大改进或提出行之有效的较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6.4.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处罚:

6.4.2.1违反劳保条例和有关安全规定,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6.4.2.2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导致工伤及其他事故的。

6.4.2.3发生工伤或各类事故后,擅自破坏现场,不如实反映情况,阻碍调查。

6.4.3奖励的方式有:荣誉奖、物质奖。处罚的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罚款。

6.4.4为保证企业达到安全指标和安全工作目标,而进行的工作,成绩突出时,对有关人员可给予奖励,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安全竞赛、批评、评价等,取得较突出成绩时,对有关人员可给予奖励。

6.4.5公司可依据安全工作的状况和提高安全水平的要求,制定更详细具体的奖罚办法。

6.5安全生产责任检查与奖罚办法

6.5.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法人代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法人代表之下各方面人员,按照“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分线负责,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6.5.2安全生产责任的检查,实行上级对下级检查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一般组织原则。

6.5.3为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督促中层领导人员经常开展好安全工作,公司授权并责令管理者代表公司对各车间和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责任检查,提出整改建议。

6.5.4总经理对行政部的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本检查与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6.5.4.1由行政部代表公司每月对全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做出记录,月底汇总检查结果,提出奖罚建议,报总经理审批,并落实奖罚。

6.5.4.2安全责任检查和奖罚的内容如下:

l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指标涉及的事项。

l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评价涉及的事项。

l公司布置的工作和质量部布置的工作。

l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消防防火、劳动保护的工作。

6.5.4.3依据检查的结果和发展变化的情况,行政部对部门或个人提出奖罚的建议:奖罚金额一般在20-200元之间,特殊情况另定。安全生产责任奖罚,强调落实到相关责任者。

6.6关于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

6.6.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切实做好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

6.6.2各车间、部门如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有关人员应马上报告行政部,行政部立即上报总经理。

6.6.3发生工伤的车间、部门,在未接到综合不同之前,应保护好现场。

6.6.4凡属工伤事故或重大危险肇事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6.6.5工伤事故由行政部主持调查处理,重伤以上级重大危险肇事事故由总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安全部门和车间、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做好组织工作。

6.6.6事故处理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6.6.7临时工、合同工等工伤事故的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6.8因工负伤的治疗护理和各种待遇的处理要由总经理主持,由工会组织劳资、行政部按国家“劳动保险”政策及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6.6.9工伤的病休人员,每月由行政部负责,对伤情作鉴定,痊愈者由行政部安排体检,开据复工证明后,办理复工手续。

6.7关于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6.7.1我公司的特种作业范围包括国家确定的特种作业和主管局规定的特种作业,具体有:叉车工、行车操作工、电工。

6.7.2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6.7.2.1考核发证的范围:国际gb5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机动车驾驶员等。

6.7.2.2特种作业人员和机动设备的操作工,上岗前须经人力资源部和车间,进行安全和操作、保养常识的教育,并列入职工培训登记表中。

6.7.2.3需经考核、发证范围的人员,上岗前,劳资或车间应书面通知保健站,并由保健站安排体检,排除禁忌症患者。

6.7.2.4国际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文件规定由发证主管部门负责。

6.7.2.5企业规定新上岗的机动设备操作工有所属车间、班组安排,专人监护操作,子专用设备,监护操作期为1-3个月。监护操作期满后,经人力资源部和车间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6.7.2.6专业技工学校毕业生(含职校生)如专业工程对口,监护操作期一律为上述规定时间二分之一,否则,按上述规定执行。

6.7.2.7机动设备的操作工,考核、发证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车间负责。

6.7.2.8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现行文件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6.7.2.9工作变动:以上规定的发证人员,如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所属车间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6.7.2.10奖惩: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对持证人员的奖励和处罚作如下规定: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包括设备事故)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并记入操作证。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是估计损失者,由行政部根据违章造成事故及损失的情节报请总经理,给于经济处罚,并记入操作证。

6.7.3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主管部门和各项有关的法规、专业管理标准。

6.8关于动力管线管理规定,动力管线指压缩空气管线及自来水管线。

6.8.1管线材质、规格及网络布局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应有一定的安全高度和安全距离。

6.8.2管线的布局必须考虑危险场所的危险因素,同时要便于运行、调整和维修。

6.8.3管线不得泄漏,如发生泄漏,由主管部门立即修复。

6.8.4管线应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并胚准当发线使用。

6.8.5管线由主管部门定期维护检修,保证通畅各种阀门仪表要灵敏准确、定期校验、更换,并留有档案。

6.8.6管线的维护拆装应由专人负责,完工后应及时将管线网络、土质做好记录、资料补齐存入档案。

6.8.7动力管线的管理权限,压缩空气管线归生产部,新装管线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部门及个人不准随意装修拆改,不得互相影响。

6.9危险作业

6.9.1危险作业范围:

6.9.1.1高处作业(距地面2m以上的作业)。

6.9.1.2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6.9.1.3有爆炸或中毒窒息的作业。

6.9.1.4变电站拉合第一断路器的检修或清扫工作。

6.9.2危险作业审批:

6.9.2.1凡属危险作业均应由作业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并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报生产部审批。

6.9.2.2生产部接到审批表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签注审批意见。

6.9.2.3作业部门接到审批表后,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6.9.2.4此审批规定在发生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扑救火灾的特殊情况下例外,但事后须及时汇报情况。

6.9.2.5以上危险性作业,如属外包工性质的应由发包和承包双方在协议书中作明确规定,并按照有关安全制度执行。

6.10安全生产责任制:

6.10.1总则:为了落实对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结合我公司特点,制定本公司的特点,制定本公司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

6.10.2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从企业法人代表到组长及行政领导人员、各部门职能科室、各车间负责人及其他员工的安全职责,涉及到全体成员。全公司员工均应执行本规定。

6.10.3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了上级一贯要求的如下原则:企业法人代表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各方面人员,按照“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分线负责,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6.11安全职责

6.11.1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6.11.1.1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部责任。根据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上级批示支持分管劳动保护工作副总经理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做好所分管范围的劳动保护工作。确立安全生产经营中的首要地位,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6.11.1.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听取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研究决定改进意见和措施,并有正式文字记录。

6.11.1.3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即在经济承包的同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应负责确定具有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劳逸结合的措施。

6.11.1.4应在本公司设置安全技术机构,配置安全技术人员。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目标管理和以岗位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项安全规程。保证安全技术机构措施费用的专款专用。提高作业环境整洁文明和安全化程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6.11.1.5凡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军需安规定履行关于安全生产性基建和技改工程项目“三同时”手续,负责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6.11.1.6主持死亡、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11.1.7对实现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予以表彰或奖励,对护士安全生产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和必要的行政处分。

6.11.2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6.11.2.1行政部经理要对所管辖的班组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6.11.2.2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标准等。做好组织、推动、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6.11.2.3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财务部门按规定及时撮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11.2.4进行安全生产专业、季节、日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隐患,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 应指令先停止作业,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6.11.2.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11.2.6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全员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6.11.2.7会同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

6.11.2.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报告伤亡事故,管理事故档案。

6.11.2.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伤亡事故的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6.11.2.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工程方案和引进技术、设备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11.2.11对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和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6.11.2.1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卫生保护工作。

6.11.2.13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6.11.2.1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6.11.2.15对本部门所属本组的成员要签定安全责任书。

6.11.3财务总监的安全职责:

6.11.3.1财务总监要对财务部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6.11.3.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必须纳入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

6.11.3.3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务、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并负责其合理使用。

6.11.3.4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处理费用,不得支付。

6.11.4各部门经理的安全职责:

6.11.4.1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指标、决议。对本部门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安全技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支持分管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人开展工作。

6.11.4.2应按劳动保护法规的要求决定作业场所的布置,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地点保持整洁。

6.11.4.3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支持和保护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并及时经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作。例会决定事项应有正式文字记录。

6.11.4.4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各种文件及规定,及时传达事故通报,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

6.11.4.5生死亡、重伤、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6.11.5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6.11.5.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要求,模范地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领导安全员工开展工作。

6.11.5.2每日应结合当天生产任务向工人进行班前安全交底,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并同下一半做好交接工作。

6.11.5.3做好每日经常化的组(班)中巡视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及时消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报告车间主管。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导生产。对员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纠正。巡回检查和纠正违章要有正式纪录。

6.11.5.4组织全组(班)每两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内容、措施、效果,并要有正是文字记录。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员工遵章守纪,自重自爱。负责对调入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在规定期限内指定专人指导其操作。对复工的伤愈员工应继续进行上岗安全教育,做到不合格不上岗。.

6.11.5.5按上级有关规定组织组(班)内人员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和改进安全设施,消除隐患等革新活动。

6.11.5.6发生工伤事故应保护现场,同时报车间负责人。对事故作好详细记录,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工人分析原因,研究防护措施。

6.11.6操作工的安全职责:

6.11.6.1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健全操作技能。不违章、不冒险作业,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安全。

6.11.6.2认真执行本岗位的有关专业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6.11.6.3做好所分管业务范围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6.11.6.4正确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搞好文明生产、遵守劳动纪律,做好交接班工作,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做到正确使用与维护,不擅自动用他人的机器设备和工具。

6.11.6.5积极参加安全检查、评比、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安全活动,服从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指导,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建议。

6.11.6.6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尽快向领导报告,同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6.11.6.7操作工在公司内各处的活动中,都要注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注意防止对个人和他人的安全危害。

6.11.7保安人员的安全职责:

6.11.7.1值班时,保安人员着保安服,要衣冠整洁、礼貌待人、按章执勤、勤巡视、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11.7.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公司5s管理,行动协调一致,工作中团结互助,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

6.11.7.3严格执行非公司人员出入公司申请单制度和员工出入登记表制度。

6.11.7.4保卫人员日常巡视,纠正员工违纪违章行为,并记录,由本人签字予以确认。

6.11.7.5进入生产车间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经理批准,否则任何人员不准入内。同意准入外来人员及来宾须配戴防尘用具。

6.11.7.6执行物品出公司制度。全程监控装货、核对货物、清点货物数量,并加锁具直至车辆离开公司,并及时通知目的地方保安人员车辆离开公司时间。

6.11.7.7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无故离岗、睡岗、与闲杂人员聊天。

6.11.7.8对来访人员提出询问、要求、意见要耐心倾听,在不违背公司秘密制度的前提下,有问必答,礼貌用语并回答准确无误。

6.11.7.9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前巡视公司所有部位,确认后做好交接班记录。

6.11.7.10保护好配备的通讯设备和其他物品。

6.11.8办公室职员的安全职责:

6.11.8.1为了公司能够正常的从事生产经营工作,办公室人员必须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对于公司内部的信息,未经总经理的批准,一律不允许泄露。

6.11.8.2事电脑工作的人员,不要将工作之外的东西拷入电脑,也不允许他人随意将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开入电脑,以免引入外界病毒。

6.11.8.3随时保存文件,以刻录光盘的形式保存,并由专人管理。

6.11.8.4上网只适用于与工作相关的事宜,与工作无关的文件不要随便打开。

6.11.8.5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个人电脑贮存外,还应以光盘形式保留备份,以防遭病毒破坏、电脑故障或磁盘损坏而遗失。

7.附件

7.1附件一: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8.记录

8.1职工培训登记表

8.2检查记录

8.3事故、事件报告

8.4纠正和预防措施单附件一: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路桥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使用场景施工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控,文明工地创建
制定背景想用罚款和处分让大伙重视安全。以前老出事,责任没人担,现在得有人管、有人罚。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册员工,还有分包单位和项目现场。
职责分工安监部门开罚单,人力部做行政处分,项目负责人要带头守规矩,检查组定期查。
管理规定没建安全制度要罚,瞒报事故要罚,没做安全交底要罚,特种作业没人证也罚。
监督与罚则查到问题当场记,限期整改,不改就罚钱加处分;每月通报一次,罚单留档备查;重复犯错加重处理。

本制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北京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目的

利用经济手段体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状况,有效调动安全责任意识的提高,促使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面貌尽快改观。

二 、公司奖惩的量化标准

第一条 本罚则中的行政处罚指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在册人员进行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依照本罚则对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罚款。

第二条 上级或者相关执法部门对单位或者个人已经进行经济处罚的,不再重复处罚,但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符合本罚则两条以上处罚标准的可合并处罚。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未建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2、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进行危险源辨识,形成危险源清单;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

4、一年内发生两起(含)以上重伤事故或者一次事故重伤3人(含)以上。

5、迟报(超过2小时)或者瞒报伤亡事故。

6、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分包单位签定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消防管理协议、临电管理协议。

8、一年内由于环境保护问题被环保局曝光两次(含)以上。

9、一年内发生火灾或冒烟事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未执行安全值班制度。施工现场没有管理人员安全值班或者安全值班人员脱岗。

2、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分包资质或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签定分包合同就安排进场施工。

3、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编制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原则,编制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4、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和会签;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未及时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未编制安全措施方案。

6、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禁用人员(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女工等人员,被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等)。

7、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未参加公司年度安全培训,仍在公司内承揽工程。

8、发生未遂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因管理失误,造成未经教育上岗作业。

2、未建立入场安全教育档案或者未达到“三统一”要求。

3、未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或者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4、未组织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或记录不全。

5、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6、未执行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未能提供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记录。

7、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未能在限期内整改,或者不能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建筑面积在2000(含)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价在50(含)万元以上,且施工部位符合创建文明安全工地验收条件,因工程项目自身原因,未参加市建委文明安全工地验收,或者经验收未达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

第二章 安全防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深基础或者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按照有关规定(包括集团规定)应该组织专家论证,在未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下进行施工。

2、使用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或者未取得生产、使用证或者未经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准用证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使用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超过资质许可范围的施工队伍进行人工挖扩孔桩施工。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购买或者租赁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没有租赁资质脚手架的材料和扣件。

2、购买或者使用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未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网(包括水平网、小眼网、密目网)、安全带和安全帽。

3、购买或者租赁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安全防护产品。

4、脚手架未经过验收投入使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

2、使用工具式脚手架未架设水平安全网。

3、基坑周边未设防护栏;未设人员上下梯道或者马道;人员上下梯道或者马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4、框架结构建筑物首层未封闭;未设置出入口或者出入口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其他安全防护缺少或安全防护不到位而构成的安全防护重大隐患。

第三章 临时用电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

1、未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未经审批。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项五线制。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

4、未与分包单位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5、购买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的电器设备、设施产品,或者制作配电箱体未经公司审批。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1、施工现场a、b级配电设施没有隔离措施。

2、其他临时用电缺陷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

1、进场机械设备未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无资质或资质级别不符合要求。

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未在建委备案。

4、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及过期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5、机械设备安装后未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审查制度(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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