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 适配人群 | 焊工操作人员,车间防火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原料仓库作业,主车间施工,危险品仓库操作 |
|---|---|---|---|
| 制定背景 | 厂里怕着火,想护住人和东西安全,重点管动火这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厂区所有动火的人和地方,仓库、车间、通道都算。 | ||
| 职责分工 | 消防安全管理员审一级,防火领导小组批一级,保卫部门批二级,车间防火负责人批三级。 | ||
| 管理规定 | 动火前清可燃物、配灭火器、设监护人;焊工要查场地,有危险不干,得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填许可证才准动火,现场有人盯,完事后一小时检查火星,漏查或没交待清楚要追责。 | ||
为加强厂区消防工作,防止火灾发生,确保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厂区范围内实行 动火三级审批制。
1、“一级动火”指在厂区重点防火场所,如原料仓库,主车间,危险品仓库内或附近动火,如电气焊割、喷灯、浇柏油等,由需动火车间部门填写动火许可证,经消防安全管理员审核同意,厂防火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指在厂区危险性较大场所,如厂区通道等处动火,须由动火车间,及动火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好动火“许可证”经消防安全保卫部门批准,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指在厂区危险性不大场所动火,须经车间防火负责人批准,方可动火。
4、车间工区动火前,必须认真检查周围的环境,清理动火部位周围的可燃物和化学危险品,配备好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做好防患准备工作,并指定现场监护人。
5、焊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焊的“十不烧制度”,焊割前应仔细检查周围场地情况,经查认为有燃烧爆炸危险性时,在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应拒绝焊割,并向上级报告。
6、动火完毕后,现场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遗留火星,经查确认无隐患,一小时后方可离开现场,有事离开现场,一定要有人顶替并且必须把现场情况交待清楚。
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禁火区域作业,登高焊割作业,密闭空间动火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动火容易着火,以前出过小事故。怕烧到油罐、压力设备这些危险地方。想提前管住明火,别乱点火。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项目现场干活的人,焊工、施工员、安全员都得守这个规矩。 | ||
| 职责分工 | 项目副经理牵头查现场,焊工和安全员一起签字,防火负责人最后把关,公司安全部门批准。 | ||
| 管理规定 | 禁火区动火要提前一周报批;有危险的地方提前四天报;普通地方也得提前三天申请。不签字不能点火。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动火前必须现场检查防火措施。没批就干,马上叫停。谁违规谁负责,重做审批。每月安全员抽查单子,漏签或假签要重学制度。 | ||
项目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三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员,焊工 | 使用场景 | 禁火区域作业,密闭空间动火,节假日期间动火 |
|---|---|---|---|
| 制定背景 | 动火容易着火,不同地方危险不一样,得按风险分三级管,不然乱审批会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工地所有动火作业,油罐、密闭空间、登高、小油箱、节假日、普通场地都算。 | ||
| 职责分工 | 项目副经理牵头检查,焊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一起签字,防火负责人把关,公司安全部最后批。 | ||
| 管理规定 | 一级要提前一周报公司和消防部门;二级提前四天报公司;三级提前三天找防火负责人批。 | ||
| 监督与罚则 | 必须现场查防火措施,没签字不能动火,没批准硬干就停工,再犯要通报。每月项目安全员抽查执行情况,漏审一次扣当月安全分。 | ||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某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油罐动火,密闭空间,登高焊割 |
|---|---|---|---|
| 制定背景 | 动火容易着火,不同地方危险不一样,得按风险分三档管,不然乱点火会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工地里所有焊割、烧火、明火操作的地方和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副经理牵头看现场,安全员盯措施,焊工签字确认,防火负责人批三级,公司安全部批二三级。 | ||
| 管理规定 | 一级要提前一周报公司和消防部门;二级提前四天报公司;三级提前三天找项目防火负责人批。 | ||
| 监督与罚则 | 不按时间报就不让动火;签名缺一个不算数;现场没检查完不能开工;查到没批就干,马上停工还扣分。 | ||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相关范文
-
使用场景:原料仓库作业、主车间施工、危险品仓库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