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广播台档案登记制度
| 适配人群 | 学生播音员,校园记者,广播站站长 | 使用场景 | 广播节目制作,学生媒体运营,高校宣传管理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档案乱放乱丢,找东西费劲。新来的人不知道该存啥、咋存。怕资料丢了影响工作。 | ||
| 适用范围 | 广播台所有人,站长副站长,学生播音员记者编辑,所有节目和设备相关材料。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副站长带头干。每个组员管好自己手头的材料。站长定期翻看检查登记本。 | ||
| 管理规定 | 所有计划总结会议记录都要写。节目稿子得留底,注明出处。磁带损耗要记清。人事变动马上更新。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最后一周查一次登记本。漏登少登的补上。错登重填。年底整理成册交宣传部。查出三次问题扣当月值班分。 | ||
州兰城市学院广播台档案登记制度
一、广播台的档案登记和保管由站长、副站长负责进行。
二、档案资料范围包括:
1.党委宣传部制定的规章制度;
2.每年度、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3.每次例会的记录;
4.站内的仪器设备和其他资产;
5.每天播出的节目内容(节目编辑稿和校内来稿要留存,报刊杂志摘播稿要注明题目、主要内容及出处);
6.站内重要活动的记录;
7.人员编制及变动情况;
8.财务收支记录和帐本。
三、准确登记学生播音员、记者和编辑的人事小档案(包括姓名、年龄、院系、年级、站内职务、所在节目组、离站后去向等内容)。
四、及时填写磁带等常用器材的购置、使用和损耗情况;
五、对兄弟院校间的信息交流情况要登记留档;
六、播发的稿件须保存半年,节目录音须保存一个月,播发的通知和点歌单须保存半个月方可处理;
七、档案登记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要保存好原始资料。
城市学院广播台档案登记制度:城市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 适配人群 | 高校党委书记,党委委员,院系党总支书记 | 使用场景 | 高校党建,班子建设,理论武装 |
|---|---|---|---|
| 制定背景 | 学校班子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政治素质需要提升,想靠学习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 | ||
| 适用范围 | 校党委委员、纪委领导,还有党办、校办等十多个部门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党委书记当组长,宣传部同志当学习秘书,各成员自己学自己记,还要写文章。 | ||
| 管理规定 | 每月至少学一次,每次半天,提前自学,带笔记发言,不准用工作会代替学习。 | ||
| 监督与罚则 | 学习秘书管材料考勤记录,年底要总结,每人每年写一篇调研或体会,党委组织交流活动,缺勤得请假。 | ||
州兰城市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学校发展大局,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全面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目的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及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相结合。
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人员组成和管理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学习秘书各一名。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由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学习秘书负责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安排做好学习记录,协调和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负责签到考勤,并及时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第七条 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至少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讨论。集中学习之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辅导、观看录像、学习研讨、校内外考察交流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管理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并拟好发言提纲,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或每学期要有学习安排,每年年底(或学期末)要有总结,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校党委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发展。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六、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第十三条 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两级中心组的学习机制和学习制度。
第十四条 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对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推动基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十五条 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可参考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
城市学院广播台档案登记制度:城市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 适配人群 | 高校教师,院系党总支书记,宣传部干部 | 使用场景 | 教职工学习,高校思政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 |
|---|---|---|---|
| 制定背景 | 大家老是学得零散,不系统也不及时。想让学习更规范点,跟上学校发展节奏。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教职工,包括老师、行政、后勤人员。 | ||
| 职责分工 | 校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牵头组织。各党总支负责本单位落实,书记带头学,专人记考勤。 | ||
| 管理规定 | 每两周集中学一次,单周周五下午,不少于两小时。不能随便占时间,要提前报备。必须写笔记,认真参加讨论。 | ||
| 监督与罚则 | 党总支每学期交计划和总结,检查笔记和考勤。缺两次不能评优,学习情况进年终考核和职称评审。宣传部和组织部会抽查。 | ||
州兰城市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政治理论学习是广大教职工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理论、基本经验以及学校各项政策制度、决定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全校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时效性,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论学习的任务是: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广大教职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理论水平,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掌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学校核心价值理念,提升我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水平;了解和掌握学校发展的特色理念、重大决策以及办学目标,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发展主流中来,使广大教职工在建设现代化特色大学的奋斗过程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条 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学马列要精要管用”原则,在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上下功夫。
第四条 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分清层次、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方针,将先进性与广泛性、整体性与层次性有机结合起来。
第五条 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列着作、*着作、***着作、***着作和***同志一系列重要论述;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央、市委的有关指示、文件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规章制度;高等教育以及相关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重大的时事政治及近期的热点和焦点;学校核心价值理念以及校党委、校行政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等。
第六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单周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2小时,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能随意占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如确有需要,要经校党委分管书记同意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之后方可调整,确保理论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第七条 政治理论学习可以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教职工都要有专用的理论学习笔记本,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第九条 全校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第十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要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三周内将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报校党委宣传部;要负责对本单位处级干部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笔记的检查;要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的考勤工作和学习记录。每学期结束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总结提交校党委宣传部。
第十一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教职工要积极认真地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既形式多样、又生动扎实地进行。通过学习,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坚决克服学习讨论不认真、不深入或走过场的现象,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专业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第十二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出勤情况等。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书面请假。
第十三条 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认真参加学习、讨论和集体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两次者,不能参加当年的优秀评选。学校将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第十四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加强理论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有理论深度和能指导实际工作的文章或调查报告,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品德修养与业务素质。
第十五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工作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校党委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对考核工作进行布置和督查。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校党委宣传部、团委、各系团总支对考核工作进行布置、指导和督查。
第十六条 校党委宣传部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宣传政治理论学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等宣传阵地,及时报道有关政治理论学习动态、信息、经验和做法,努力在全校形成比学习、比进步、比工作、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