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资料室管理条例
| 适配人群 | 外国语学院教师,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班学生 | 使用场景 | 教学科研支持,毕业实习用书,小语种教材 |
|---|---|---|---|
| 制定目的 | 老师学生用资料老出问题,想让大家借得明白、还得及时、用得安心。 | ||
| 适用范围 | 本院老师、研究生、毕业班和小语种学生;管图书报刊借阅、存放、复印、赔偿。 | ||
| 职责分工 | 室主任牵头定事,工作人员收书催还办手续,院领导批特例,师生一起盯着看。 | ||
| 禁止行为 | 不拿证件不准进,书不放回原处不行,没借走书就带出去不行,大声说话不行,复印不当天还也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进门查证,还书看日期,超期一天罚一块,催还不理就停借两个月,赔钱一周内交清,不交就报院里处理。 | ||
第一条 本室服务对象主要是本院教职工和研究生;同时,也为本院本科毕业班学生、小语种学生、进修生提供一定限度的服务。
第二条 读者进入本室时,应出示证件,应将随身物品(如书包等)放置于存放物品的书架上。图书资料及报刊杂志阅毕应放回原处;未办理借出手续,不得将本室的图书资料及报刊杂志带出室外。室内务必保持安静、整洁,禁止高声谈笑或聊天。
第三条 本室所有的工具书、无复本的图书原则上不外借(但可外借复印,但复印必须当天归还,同时以证件或图书价格的五倍作为保证)。本院教职工因教学科研需要、研究生因撰写论文,需借出无复本的图书者,须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出手续。
第四条 本院教职工、研究生可借阅复本图书、外文小说.。复本图书、外文小说每人限借两册,借期两个月。杂志限借两册,借期两周,教师申购的专业书籍可优先借用两个月。借出的图书资料应按期归还,以利流通。工作人员应做好催还工作,超期一周就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借阅者。个别确须续借的,应携所借书籍办理续借手续,但其他人急需借用时,本室有权随时调回。逾期不还的,每册逾期一日罚款壹元。
第五条 凡未办理借出手续,私自将本室图书资料携出室外者,学生按照《z师大学生行政处分试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处理;教工和研究生给予停止借阅资格两个月、按所拿书籍价格的十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条 凡遗失、损坏图书资料者,按以下赔偿标准执行:
(一)遗失图书:1990年以前(含90年)出版的,按原价的10倍赔偿;199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的6倍赔偿;孤本、工具书(辞典等)按原价的10倍赔偿。
(二)遗失刊物:中文刊物:月刊按全年订价的2倍赔偿,季刊按全年订价的4倍赔偿;外文刊物:月刊按全年订价的4倍赔偿,季刊按全年订价的4倍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资料者,按以下赔偿标准执行:
1、还回的图书如有污损勾划,仍可继续流通的,污损页按1元/页赔款;污损页数超过10页,报纸污损达四版以上,或勾划严重,影响利用的,均按遗失规定处理。
2、还回图书如有撕页掉页,经过补救仍可继续流通的,按撕损页数1元/页赔款;
丢失封面封底的按原价的50%赔款,丢失前言后记的按原价的100%赔款,撕损页数超
过10页时,按遗失处理。
3、撕割页(包括“开天窗”)每页赔款10元。
4、损坏、丢失图书条形码、书标者,罚款2元/册。
本规定中未涉及的特殊问题由本室酌情处理。
丢失图书资料必须在一周内到院财务办理赔偿手续,违者将由本室将名单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其决定赔偿金额及追缴事宜。
第七条 本科毕业班学生借用的教育实习用书、小语种学生借用的教材,用毕应及时送还;如有遗失,按原书价格的四倍赔偿。
本室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认真执行本条例,积极热情地为本院师生的教学科研服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希师生员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z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外语学院资料室管理条例:外语学院语言实验室
| 适配人群 | 外语教师,语音课学生,电教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语音教学,电化课堂,外语实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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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实验室设备贵,怕学生乱动弄坏,想让大家安全上课、保护好机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语音室上课的老师和学生,管设备使用、座位安排、卫生清洁。 | ||
| 职责分工 | 老师带头教操作和监督,学生自己守规矩,院里抽查执行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跑跳、不准乱换座位、不准碰讲台、不准私拿设备、不准吃喝、不准乱扔垃圾。 | ||
| 检查与监督 | 上课前要培训,进门前换鞋套,老师每节课检查,发现违规当场提醒,损坏要赔钱,三次不改通报批评。 | ||
一、 语音实验室是外国语学院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场所。凡在实验室上课的师生,必须通过培训、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才能够使用实验室的设备。
二、 师生进入实验室前应更换专用鞋套(请自备鞋套)。进入实验室不得有跑、跳的动作,在室内走动不要争先恐后,以免碰撞设备。
三、 学生在实验室上课,每次均按统一排定的固定座号入座;入座后应保持体位端正,并严格按照教师指定的机器设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调换座位。不得任意动用邻座的设备。严禁登上教师讲台,拨弄控制台及其它配套设备。
四、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机器发生故障或遇到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老师,由老师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学生不得自行处理。凡由于操作失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器设备损坏者,根据具体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分别或同时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照价赔偿或罚款处理,必要时并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坏而又隐匿不报或推卸责任者,从重处理。
五、 精心爱护机器设备,使用时应轻拿轻放、细心操作,用毕要恢复原状。禁止在桌面上涂写刻划,禁止一切有损机器设备的举动。实验室一切设备均不得拿走,否则以私拿公物论处。
六、 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以及乱扔废纸杂物等。学生不得将食物、饮料带入实验室;课后请自觉将桌面垃圾带出教室。
z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外语学院资料室管理条例:外语学院教材建设
| 适配人群 | 教学主管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 | 使用场景 | 教材选用,教材评估,自编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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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教材很重要,关系到学生学得怎么样。想让教材选得更合适,编得更好,管得更清楚。 | ||
| 适用范围 | 老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管教材怎么选、怎么编、怎么评、怎么用。 | ||
| 职责分工 | 院长当组长,教学副院长当副组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家老师一起干。秘书组收数据、跑腿、记事。 | ||
| 禁止行为 | 不能随便换教材,不能没讨论就定教材,不能用没审核的自编书,不能不填申请表就换新书。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年查一次教材使用情况,评一次分。低于70分连两年就得换。没按时交材料的项目取消立项。检查由领导小组做,秘书组盯进度。 |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教材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使我院的教材建设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z师范大学教材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教材建设的组织领导
第二条学院成立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其组织方式为:
1、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由院长担任,副组长一人,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
2、成员由系、部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若干学科专家或相关专业教师代表组成。
3、领导小组成员任期四年,因工作岗位变动可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做相应调整。
4.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设相应的秘书组,由院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和相关的教材管理人员组成。
第三条 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 负责学院教材建设的总体规划
2、 负责学院教材选用的审核和周期性评估。
3、 推荐合适的教材。
4、 审核院级教材编写资助和出版资助的申请。
5、 每三年负责组织一次我院自编优秀教材的评奖活动。
6、 每学年进行一次教材使用情况的调查。
7、 向学校推荐我院自编的优秀教材。
8、 秘书组负责教材建设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其他日常事务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由组长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院教材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应由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投票表决,需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如有重大分歧应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解决。
第三章教材编写
第六条为充分发挥学院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促进我院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我院鼓励科研成果显着、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符合研究生、本科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要求、适用性强的教材。
第七条 自编教材立项的主要依据:
1. 国内尚无统编出版或虽有统编出版但不适合本院使用的教材。
2. 专业主干课程、反映学院学科水平、专业特色鲜明的教材。
3. 学院教学中需要数量较多的教材。
4. 体现我院精品课程的精神、反映我院教学改革成果的教材。
5. 新开设课程的教材。
第八条 自编教材的申报和审批
1. 系、部应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的要求,确定自编教材选题、参编人员和主编人选,并提出教材编写立项计划,由主编教师填写《外国语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请表》。经教研室讨论,系主任审查后报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申报工作每学年两次,安排在5月底前和11月底前。
2. 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按照教材的性质和教学需要,确定教材编写立项的数目。凡通过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核、进入学院立项计划的项目,可以由主编教师申请相关的立项启动经费;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教材编写资助、评奖时进入学院立项计划的项目将被优先推荐。
第九条学院立项建设的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教师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具有五年以上良好的授课经验、且已担任本课程或相近课程两次以上主讲工作。主编要保证人员落实,按质、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未按时完成编写计划,学院取消该教材的立项建设资格。
第四章教材编写奖励办法
第十条凡列入我院教材编写立项计划的教材,在正式出版后,都可以得到学院的相应的资助,具体办法依照《校、院有关科研工作的规定与条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为鼓励我院教师编写更多优秀的教材,促进我院教材建设,我院对优秀教材进行评选,具体办法参见《校、院有关科研工作的规定与条例》。
第十二条 本规定中“教材”概念指我院教师主编,供本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使用的各类教材(含教学参考书、辅助教材cai课件等)。
第五章教材的选用和评估
第十三条教材选用是保证我院的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教材选用应符合校教务处关于教材选用有关通知的要求,体现教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精神。
第十四条根据校教务处关于教材选用的有关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定以下教材选用的原则:
1. 教材的选用要认真论证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选用适合我院学生实际水平的教材;教材选用应优先考虑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特别是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奖的、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优秀教材。
2.所有专业技能必修课的教材,首选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必要时可选用与教学大纲相适合的国外优秀教材进行补充;
3.专业方向性课程的教材应尽量使用全英教材,该教材必须代表本学科的最新发展方向。
4.各年级平行班相同课程必须使用统一教材。
5.教材选用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2-3年),不得随意改动,更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
6.选用新教材或更换教材,必须提出申请,提交样书和《教材选用申请表》(见附件),经教研室讨论、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同意,由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
7.如无合适的教材,可提出申请,选用自编教材。
8.大外部大学英语的公共课教材选用执行教务处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z师范大学公共课教材选用申请表》, 并呈送一份至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五条 教材评估
1.每学年对全院所选用的教材进行一次评估,连续两年评估分低于70分的教材必须更换(见附件评估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条例由教材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