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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优选9篇)

时间:2026-11-05 20:41:27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专责人,继电保护检验员,电网调度员使用场景电网调度操作,变电站投运验收,保护装置检修
制定目的电网出事太吓人,保护装置乱用会炸站、瘫系统。就想让所有人盯紧这事儿,别出大事。
适用范围继电保护员、调度员、变电站值班员。管发电机变压器线路这些的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
职责分工专责人定值写方案,检验员干活修设备,调度员下令核对,运行员操作投退,班长盯着现场。
禁止行为没通知单不准改定值,没图纸不准动接线,没批准不准停保护,异常不报不准拖着不管。
检查与监督每月按计划验设备,专责人月底查进度,漏检超期扣绩效,出错要写报告重学规程,季度通报问题。

一、总则

1、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操作,必将引起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因此,继电保护人员与电网调度及基层单位运行人员一样,是电网生产第一线人员。

2、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的领导。主管生产的领导要经常检查了解继电保护工作情况,对其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予组织督促解决,对由继电保护引起的重大系统瓦解事故和全站停电事故负应有的责任。

二、继电保护专业管辖设备范围及职责

(一)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维护、检验的设备及内容:

1、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的保护装置等。

2、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及其它保证系统稳定的自动装置等。

3、控制屏、中央信号屏与继电保护有关的继电器和元件。

4、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对多油断路器或变压器等套管互感器,自端子箱开始)。

5、从继电保护直流分路熔丝开始到有关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6、从保护装置到控制屏和中央信号屏间的直流回路。

7、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闸回路。

8、为继电保护装置专用的高频通道设备回路。

(二)继电保护专业应了解掌握的设备及内容:

1、被保护电力设备的基本性能及有关参数。

2、系统稳定计算结果及其对所管辖部分的具体要求。

3、系统发展规划及接线。

4、系统的运行方式及负荷潮流。

5、发电厂、变电站母线接线方式。

6、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

7、断路器的基本性能;其跳合闸线圈的起动电压、电流;跳、合闸时间及其不同期时间;辅助接点的工作情况。

8、直流电源方式(蓄电池、硅整流、电容储能跳闸)、滤波性能及直流监视装置。

9、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极性,安装位置;电流互感器的伏安特性。

(三)继电保护专业职责:

1、继电保护规划、定值整定岗位职责:

(1)继电保护专责人是继电保护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技术管理和编制有关技术性规章制度。按县调范围定期编写继电保护允许说明, 供生产部门作为编制有关规程的依据, 并审核规程的有关部分。

(2)负责对继电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革新。

(3)编制反事故和安全措施计划、试验方案、技术培训和革新计划。按时完成保护定值的更改工作。

(4)参加有关新、扩建工程的审核工作;审核更改工程的原理接线图、检验报告和分公司提出的试验时的安全措施;审核整定方案、运行说明、定值通知单和保护动作统计表报。

(5)负责继电保护事故和不正确动作的调查分析检验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并督促执行。

(6)参加电网或电网远景规划接线和运行方式的研究。

(7)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继电保护运行说明,根据整定单位确定的反事故措施,改进工程保护原则接线方案,绘制原理接线图,负责处理日常继电保护调度运行事项。监察重要用户继电保护的运行工作。

(8)收集、整理、健全必要的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制定系统阻抗图、短路电流表。

(9)对继电保护的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月填报。每季和年终提出继电保护运行分析总结和改进意见。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分析。

(10)审核重要用户继电保护方式,向用户和用户试验班提供有关参数和保护整定值。

(11)参加审核继电保护设计。

(12)参加设备现场检验工作,了解继电保护的试验。

(13)协助对调度、变电站及发电单位值班人员进行有关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1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继电保护检验维护岗位职责:

1、对所辖的继电设备的质量和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对运行的继电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验,及时更改定值,并提出有可能引起运行保护装置误动的安全措施。对新、扩建的继电设备进行试验或参加交接验收试验。参加继电事故和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

2、装置检验后,应及时写出检验报告、事故分析报告,在进行检验工作中,每套保护装置应指定试验负责人。在检验周期内,对该保护装置的安全运行负全部责任。

3、做好本岗位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各设备的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图纸和资料,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

4、掌握装置缺陷情况,及时消除并贯彻执行本岗位设备反事故措施计划,搞好设备升级、定级工作。

5、负责本岗位设备继电保护小型改进工程的维护和安装工作。

6、搞好本岗位设备继电保护运行分析,做到对异常和不安全现象及时分析,并做好记录。

7、经常定期维护好专用试验仪器仪表、试验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准确良好,准备好继电器备品备件,并不断创造新的试验方法和试验工具,提高工效,提高检验质量。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五)调度人员在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方面的职责:

1、批准和监督管辖范围内各站保护装置的正确使用运行。

2、根据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在发生事故或改变系统运行方式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相应变更,指挥系统操作时,应包括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有关操作。

3、根据整定值通知单,切实掌握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管辖范围内保护装置更改值或新保护装置投入前,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整定值通知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并核对。

4、根据保护装置的最大允许负荷或负荷曲线,监视管辖范围内各部分的负荷潮流。

5、掌握系统允许方式有关或直接影响系统安全稳定允许的继电保护问题,包括应投而未投的母线保护、重合闸等主要保护装置存在的缺陷与不正常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6、根据系统稳定、运行方式及负荷情况提出对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要求和改进意见。

7、按规定提高有关系统稳定、运行方式、负荷等有关资料数据,配合继电保护专业修编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

8、参加审核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有条件的可选派适当人员参加系统保护整定计算工作。

9、在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调度人员需要根据开关及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发生的事故,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六)发电站、变电站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运行工作中的职责:

1、有关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及工作均须经相应的管辖该装置的人员(调度或现场值、班长)的同意方可进行。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

2、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更改整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时间情况做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的有效措施。

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时,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压板位置、继电保护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3、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测或按规程规定定期更改定值;监督交流电压回路,使保护装置在任何时候不失去电压;按保护装置整定所规定的允许负荷电流或允许负荷曲线,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进行监视。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继电保护部门联系,并向调度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事后立即汇报。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所存在的缺陷及异常情况,应做好记录,通知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4、凡调度管辖的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调度员进行整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5、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掉牌信号、灯光信号,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清楚,及时向调度汇报。

三、定值管理

(一)结合电力系统发展变化,应定期编制或修订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整定方案的编制应根据:

1、由调度提供、并经领导审定的系统运行方式及运行参数,包括正常的和时间可能的检修运行方式;最大有功及无功潮流;最低运行电压,非全相运行线路的相序分量,最佳重合时间及系统稳定具体要求等。

2、由生产部门提供的系统近期发展规划与接线。

(二)整定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整定方案对系统近期发展的考虑。

2、各种保护装置的整定原则以及防止系统瓦解、全站停电或保证重点用户特殊考虑的整定原则。

3、整定计算表及定值表和整定允许的最大电力或有功、无功负荷曲线。

4、正常和特殊方式下有关调度允许的注意事项或规定事项。

5、系统主接线图、正序及零序阻抗图、继电保护配置及定置图。系统运行、保护配置及整定方面遗留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整定方案编制后,在本保护部门应经专人分别进行全面校核,然后经有关调度允许生技、安监等部门讨论,由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整定计算原始底稿需要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

(三)关于整定值通知单的若干规定:

1、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按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并按照规定日期完成。

如根据一次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需要更改运行中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时,须在定值通知单上说明。

在特殊情况下急需改变保护定值时,由调度下令更改定值后,保护装置整定部门应于两天内补发新定值通知单。

2、定值通知单一式若干份,应分别发给调度和有关部门。对新装保护装置应增发定值通知单给基建调试单位。定值通知单应编号并注明编发日期。

3、因新建、扩建工程使局部系统有较多保护装置需要更改定值时,继电保护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所要求的顺序更改完毕,以保证各级保护装置互相配合。有特殊困难时,须向有关整定部门提出研究解决办法,由此而引起保护不配合而会引起严重后果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4、各级继电保护部门保护整定范围的划分:

各级继电保护部门保护装置整定范围的划分,应书面明确,分工负责。整定分界点上的定值限额和等值阻抗(包括最大、最小正序、零序等值阻抗)也要书面明确。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原则上,应局部服从全局和可能条件下全局照顾局部,取得一致后,方得修改分界点的限额。

四、检验管理

(一)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应按部颁《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和有关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工作。

(二)继电保护专业,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计划。调度作统筹安排,使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工作能顺利开展。

定期检验工作应掌握进度及时完成,以减少对系统安全的影响,并保证检验质量。

(三)检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检验工作;复杂的检验工作事先应制定实施方案。

(四) 检验用仪表的精确等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所有测试仪表均需定期校验,以确保检验质量。

(五)继电保护检验时,应认真做好记录。检验结束时,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待。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检验报告。

(六)当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及时向上级继电保护部门及整定部门报告,并保留现场原有状态,及时进行事故的现场检验。检验项目根据不正确动作的具体情况确定。重大事故的现场检验。检验项目根据不正确动作的具体情况确定。重大事故的检验工作与上级继电保护及安全部门商定,并应有有关部门参加分析,找出不正确动作原因,制定对策。

五、基建工程设计审核、运行准备

(一) 计划与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一次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及时性能和条件,听取继电保护部门的意见使系统规划、设计及接线能全面综合地考虑到一次和二次的问题,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二)新扩建工程设计中,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应的变化,做出安排。系统保护装置设计的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部颁反措原则,设计部门应事先征求复杂系统继电保护整定人员的同意。

(三) 所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均应检验和整定完毕,经分公司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四)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竣工后,其验收主要项目如下:

1、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2、全部保护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3、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4、检验项目及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

5、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回路负荷满足误差要求;

6、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7、检查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8、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判断方向、差动、距离等保护装置有关元件及接线的正确性。

(五)新安装的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 安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调试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供应的备品备件、生产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

(六)新装保护在投入运行后一年内,未经打开铅封和变动二次回路前,经过分析确认由于调试和安装质量不良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或造成事故时责任属基建单位。运行单位应在投运后一年内进行第一次定期检验,检验后或投入运行期满一年后,保护装置因安装调试不良发生不正确动作或事故时,责任属运行单位。

六、设备定级管理

(一)评定设备健康水平时,应将一、二次电气设备作为整体进行综合评定,所以保护装置应以被保护设备为单位进行设备定级。

(二)新装保护装置应在第一次定期检验后开始定级。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在每次定期检验后进行定级,发现或消除缺陷时,应及时重新定级。

(三)应建立定级记录簿,年终对保护装置的定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提出消缺的措施计划,并逐级上报。

(四)一类设备的所有保护装置,其技术状况良好,性能完全满足系统安全运行要求,并符合以下主要条件:

保护屏、继电器、元件、附属设备及二次回路无缺陷。

装置的原理、接线及定值正确,符合有关规程、条例规定及反事故措施要求。

图纸资料(包括试验记录、技术参数等)齐全,符合实际。

检验期限、项目及质量符合规程规定。

运行条件良好。

(五)二类设备的保护装置比一类设备稍差,但保护装置无重大缺陷,技术状况和性能不影响安全运行。

(六) 三类设备的保护装置或配备不全,或技术性能不良,因而影响系统安全运行(如动作不可靠或有可能误动作等)。如主要保护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评为三类设备:

保护未满足系统要求,在故障时能引起系统振荡,瓦解事故或严重损坏主要设备者(如故障切除时间过长、母线保护及线路保护应投入而未投入、变压器瓦斯保护未能可靠投入跳闸等)。

未满足反事故措施要求,供运行人员操作的连接片、把手、按钮等没有标志,图纸不全,且不符合实际。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

适配人群通信调度员,继电保护专责,电力通信运维使用场景500kV系统检修,220kV通道中断,继保通道异常
制定目的怕保护信号传不准,设备没法正常干活。想让通道稳稳当当,不出岔子。
适用范围管通信传输系统里的保护和稳控通道,比如光纤、微波这些传信号的路。
职责分工省调牵头管,省电通公司日常指挥、组织调测、存档;通信专业和保护专业按界面分头干活。
禁止行为不能随便断通道,检修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没批就断线,绝对不行;配线架内外、接线端子内外,各守各的地盘。
检查与监督新通道要调测合格才能用;检修得走审批流程,省通调编方案、汇签、下令、检查;故障两日内交书面报告;月报统计,不报要被盯。

1 总则

1.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是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号准确可靠传输、装置正常工作的技术手段,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1.2 本规定做为部颁和省颁通信规程的补充,针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特殊性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在执行部颁和省颁通信规程规定的同时,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进行管理和维护。

1.3 本规定所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是指利用通信传输系统(微波、光纤、电力线载波及通信电缆)传送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号的通道,不包括继电保护专用的高频保护通道、光纤保护通道等。

2 通道管理与分工

2.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作为省公司统管电路,由调度局(以下简称省调)代表省公司对其进行管理,省电通自动化公司(以下简称省电通公司)作为省电力通信网日常运行的指挥部门,协助调度局进行管理。

2.2 维护界面的划分:通信专业内部维护界面的划分按有关通信专业规程执行,通信专业与继电保护等专业维护界面的划分如下:

2.2.1对于经过通信配线架与通信设备相连接的情况,以通信配线架为维护界面,即通信配线架至通信设备部分(包括配线架)由通信专业管理维护,通信配线架至继电保护及稳定装置设备间的通信电缆及以外的部分由相关专业管理维护;

2.2.2 对于没有经过通信配线架而直接与通信设备相连接的情况,以通信设备引出电缆接线端子为维护界面,装在通信设备内的复用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装置的接口设备及引出电缆端子内侧(连接通信设备侧)的运行维护由通信专业负责,引出电缆端子外侧(连接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设备侧)以外的所有环节的运行维护由相应的专业负责;

2.2.3 对与保护合相运行并装在户外的分频滤波器、高频差接网络、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测由通信专业负责,对装在保护屏内的高频差接网络等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维护。

2.2.4 对于在同一条光缆中既有保护专用纤芯,又有通信用纤芯的情况,保护专用光纤通道以保护屏的光缆接头为维护界面。保护屏光缆接头外侧,包括尾纤在内至光纤配线架或光缆线路接续盒部分,由通信专业负责维护;保护屏光缆接头内侧,包括光缆接头及屏体内的所有部分由保护专业负责维护。对于此类光缆线路的维护按照部颁及省颁通信规程规定执行。

2.3 凡需在通信传输系统开设继电保护或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单位,必须在设计阶段向调度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明确所使用通道的电气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录一)。调度局通信部门将根据通信网络情况进行审批,对于同意开设的通道,由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下发电路安排通知,省电通公司按通知制定电路方案并组织实施。

2.4 新建的继电保护或安全稳定装置通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由省电通公司组织、相关局厂配合对通道进行性能调测,合格后交付用户使用,调测结果由省电通公司存档备查。

3 通道的日常管理维护

3.1 省电通公司作为省电力通信网日常运行的指挥部门,要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档案资料,通信调度要掌握通道的连接及相关设备情况。

2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维护和管理,要建立健全所辖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档案资料,并在相关设备上设明显标志,值班员必须熟悉通道的具体连接。

4 通道的计划检修

1 对于涉及中断500kv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计划检修,必须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4.1.1 各级维护单位经本部门通信调度提前一个月向省电通公司通信调度(以下简称省通调)提出书面申请。

4.1.2 省通调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就此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电路中断原因、中断时间、确保通道按时恢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报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办理有关专业的汇签手续(见附录二)。

4.1.3 汇签后,由调度处向东电提出申请,得到东电批复后,由调度处电力调度值班员对省通调下达工作命令。

4.1.4 省通调接令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批复方案实施,通道恢复正常并经相关专业验证后,省通调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报告,由省电力调度向网调汇报。

4.2 对于涉及中断22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计划检修,必须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4.2.1各级维护单位若对通信设备检修需中断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时,必须经本部门通信调度提前一个月向省通调提出书面申请。

4.2.2省通调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就此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电路中断原因、中断时间、确保通道按时恢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报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办理有关专业的汇签手续(见附录)。

4.2.3汇签后由省电力调度值班员下令,省通调接令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批复方案实施,通道恢复正常后,省通调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报告,由省电力调度通知用户恢复相关装置功能。

4.3 未经调度局汇签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中断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

5 通道的异常处理

1 各维护单位如发现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出现异常,应立即向省通调报告,并对异常现象、处理过程详细记录。

2通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并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汇报,同时要做好记录。

5.3 通道异常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及时排除故障恢复通信。对于在现场不能恢复正常通信的情况应本着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可采取临时措施将通道沟通,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向省通调汇报(可利用电话汇报,但双方要进行记录),省通调立即编制通道中断临检方案按4中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施批复后的方案,直至通道恢复正常。

5.4 各运行维护单位对故障电路处理完毕后,两日内将电路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和恢复时间等以书面形式向省通调报告,省通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汇报。

6 考核

6.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故障评价分为事故和障碍两种,其中事故和障碍的定义按部颁及省颁通信规程规定执行。

2 全省全年不得发生事故。

3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统计评价,每月以《通信月报》下发,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通信月报》的有关规定,按月逐级上报统计情况。

7 附则

1本规定自1999年6月5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漏电保护器使用和

适配人群电工人员,安全员,设备管理员使用场景检修作业,临时用电,手持工具
制定目的怕人被电着,怕起火爆炸,想让漏电保护器用得对、修得好、查得勤。
适用范围所有用漏电保护器的人,管安装、使用、检查、试验、维护这些事。
职责分工热电车间牵头检验安装和年度试验;使用单位管日常检查和借还登记;安全员盯着执行情况。
禁止行为不准用相线碰零线试动作;不准擅自拆修;不准带故障硬送电;不准跳闸后不查原因就再合闸。
检查与监督每次用前按按钮测试;每月查外观和信号;每年热电车间做全面试验;没登记没检查的扣分;台账不全要重填。

1、目的:

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使用、维护、检查、试验标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和各级使用人员。

3、引用标准:

3.1电安生[1994]227号 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2 dl408-91 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4、内容:

4.1保护器的作用 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的主要补充性技术措施,它不能代替基本技术措施,例如:绝缘、间距、接地、屏护等。漏电保护开关在电气低压系统发生人身触电或电网漏电时,能迅速分断故障电路,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爆炸事故。

4.2漏电保护器的校验生产系统使用的各种漏电保护器(包括电源线轴附带的、插座上附带的等)。应逐台交热电车间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继续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4.3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范围

4.3.1在有防触电、防火要求和场所,均应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4.3.2新、改、扩建的工程使用的各类低压用电设备,包括各种箱、台、柜、屏以及车床、超重机械,传动机械,在考虑其它保护的同时,必须优先考虑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电气设备。

4.3.3生产现场在用的固定用电设备,应逐步完善漏电保护装置。

4.3.4检修、抢修、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或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

4.3.5手持或电动工器具(除ⅲ类)、移动或电动工器具和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较大和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4.3.6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

4.4漏电保护器的安装

4.4.1漏电保护器安装前,由热电车间负责检查低压电网的检验阻抗、泄漏电流,逐台测试漏电保护器的漏电特性,贴上合格标签,注明检验日期,并记入试验台帐。

4.4.2安装试验漏电保护器时,工作零线要穿越漏电保护器的零序互感器,且不能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

4.4.3漏电保护器由热电车间有关人员负责安装。

4.5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维护

4.5.1漏电保护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管理,尤其是移动式的应放在库房统一保管,实行谁用谁借,用完即还的方法。

4.5.2漏电保护器和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建立管理台帐,逐台登记。内容有:

4.5.2.1使用-借用、还回日期、借用人员等;

4.5.2.2动作-正确动作、误动、拒动等;

4.5.2.3故障-故障、异常的现象、检查和排除,发现、检查和排除人等;

4.5.2.4使用前的检查,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等;

4.5.2.5其它情况。

4.5.3漏电保护器的接、拆电源,停送电操作,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履行倒闸操作、停送电联系程序。

4.5.4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须由使用者按动其使用按钮,检验动作是否可靠, 在带负荷情况下,分合闸3次应无误跳闸现象,才可投入使用。

4.5.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根据异常现象、动作情况,查明动作原因,并排除故障,确认没有异常后,再行投入运行。严禁不查清故障或带故障强行送电投入运行。

4.5.6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内容有:外观检查、试验按钮检查,信号指示检查等,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处理。

4.5.7漏电保护器的定期试验每年一次,内容有:绝缘电阻、装置性能、动作特性等以及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模拟漏电保护动作试验,试验由热电车间负责完成,并记入实验台帐和使用单位的管理台帐。

4.5.8做漏电保护器试验时,严禁用相线直接接触零线做动作检验。

4.5.9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秒,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4.5.10漏电保护器动作跳闸后,经检查若无明显故障,允许进行一次合闸试送,当试送不成功时,应查明故障原因,待查明故障并排除后再送电,不得连续强行送电,严禁将漏电保护器退出,强行送电。

4.5.11使用者不得擅自拆除、检修漏电保护器。

4.5.12热电车间应开展对电工的漏电保护方面知识培训、并纳入电工的年度培训的考核。

4.6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监督

4.6.1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监督由热电车间和各专业安全员负责,根据国家、各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有规定和要求进行。

4.6.2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试验、运行和维护由热电车间和各专业安全员进行日常监督,并纳入考核奖罚。

5、附录:

5.1漏电保护器检查记录表(略)

5.2漏电保护器试验记录表(略)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专责,总工程师,运行值班人员使用场景设备检修,事故处理,基建验收
制定目的电厂要安全稳定运行,保护设备不坏,继电保护得管好。怕保护出错引发事故,甚至让整个电网瘫痪。
适用范围管电厂所有跟继电保护打交道的人,包括领导、运行、检修、专责这些岗位,管发电机变压器线路这些设备的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
职责分工总工拍板定大事、批计划、审定值;安生部归口管理、建制度、查问题;专责盯日常、写方案、审报告、管培训;维护部指导班组、审报告、管验收;运行部写规程、记动作、报信息;继电保护班做检验、消缺陷、管图纸、填报表。
禁止行为设备不能没保护就运行;主保护全停时设备必须跟着停;没人批不准改定值;没许可不能动500kv保护;软件版本乱改不行;仪器没检定或坏了还用不行。
检查与监督按计划做检验,专责检查执行情况,每月5日前交报表,没按时交要被考核。发现缺陷马上处理,动作后2小时内传资料给南网,没做到就追责。检验报告要签字确认,定值单执行完要汇报调度。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及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提高电厂继电保护的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继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电厂各级生产领导、生产管理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在设备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及事故状态下对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职责。

2.2 本规定适用于***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

2.3 本规定适用于电厂从事继电保护的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上级有关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和规章制度,掌握电厂主要设备继电保护的配置及现状,督促和指导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开展。

3.1.2 组织研究解决继电保护专业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对继电保护专业技术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1.3 批准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1.4 审批电厂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更改计划。

3.1.5 审查电厂重大的继电保护改造项目。

3.1.6 参加继电保护专业相关会议,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

3.1.7 审批主要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试验报告。

3.1.8 审批电厂所辖范围设备继电保护的定值计算。

3.1.9 组织继电保护装置定级工作。

3.2 安全生产部职责

3.2.1 安全生产部是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3.2.2 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要求,具体负责制定、完善电厂的继电保护专业制度、规范或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3.2.3 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定期检查分析各项技术指标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保证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3.2.4 推广、研究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在线连续监测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3.2.5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掌握相应的规范、规程,把住质量标准关。

3.2.6 有权根据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对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奖惩的建议。

3.3 安全生产部专责的职责

3.3.1 安全生产部设继电保护专责一名,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3.3.2 继电保护专责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要求,具体负责制定、完善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相关制度、规范或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3.3.3 贯彻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指示和规定,配合上级继电保护部门切实抓好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电厂继电保护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技术改造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3.3.4 参与编写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3.5 负责审核继电保护装置试验报告,并按时提交上级部门督核范围内的报告。

3.3.6 负责审核电厂继电保护重大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3.3.7 负责所辖设备范围继电保护定值计算。

3.3.8 参与编写或审核继电保护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

3.3.9 参与电厂继电保护装置调研选型及设计审查工作。

3.3.10 参加电厂继电保护装置的基建调试、投产交接验收工作。

3.3.11 定期检查继电保护实验用仪器仪表的配置、校验、完好及管理情况。

3.3.12 定期检查继电保护装置图纸资料的管理,并督促图实相符工作的完成。

3.3.13 督促继电保护装置缺陷处理,组织或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

3.3.14 制定或审查重大继电保护更新改造方案,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3.3.15 组织继电保护运行分析,掌握继电保护装置的实际运行情况。

3.3.16 负责审核继电保护故障分析月报表、上级规定的季报表、年报表,按时上交上级继电保护部门。

3.3.17 组织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三级验收。

3.3.18 指导、监督和考核继电保护班的专业管理工作。

3.3.19 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人员和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技术问答和技术考核。

3.4 设备维护部职责

3.4.1 全面指导班组完成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

3.4.2 参与编写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参与编制继电保护试验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4.3 参加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制定。

3.4.4 参加电厂新、改、扩建工程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及设计审查。

3.4.5 审核继电保护试验报告。

3.4.6 督促班组完成继电保护设备台帐、档案、图纸、技术资料的建立。

3.4.7 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

3.4.8 组织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二级验收,并申请三级验收。

3.4.9 负责对班组的专业技术培训。

3.5 运行部职责

3.5.1 负责编写继电保护的现场运行规程。

3.5.2 负责收集电厂继电保护动作后的保护动作情况、保护打印报告、录波图等,并及时上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5.3 负责运行值班人员及时记录主设备主保护的投退情况。

3.5.4 负责对运行值班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3.5.5 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

3.6 继电保护班职责

3.6.1 参与编制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6.2 组织全面完成继电保护检验计划,及时编写检验报告。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试验负责人对所检验的保护装置的安全运行负有全部责任。

3.6.3 按照要求执行上级下达的反措任务。

3.6.4 负责小型设备改造方案的设计、组织施工、调试。

3.6.5 做好设备技术管理工作。班组应有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符合现场的图纸、设备出厂技术资料。

3.6.6 组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3.6.7 按时填报继电保护月、季、年报表。

3.6.8 保管维护好专用的试验仪器仪表、专用工具。

3.6.9 定期清查备品备件,做到及时补充备品备件。

3.6.10 负责编写继电保护的检修规程,并组织现场运行值班人员的继电保护培训工作,使值班员做到能正确地投、退保护,在继电保护出现异常情况或继电保护动作后能准确地记录动作信号,并立即向有关调度部门汇报。

3.6.11 执行上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继电保护专业工作。

4 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

4.1 设备管辖范围

4.1.1 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线路的保护及自动重合闸装置。

4.1.2 系统安全自动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故障信息子站等。

4.1.3 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1 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2 从继电保护直流空气开关开始到有关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3 从保护装置到监控系统、设备控制屏的直流回路。

4.1.3.4 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闸回路。

4.2 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及投退管理

4.2.1 任何带电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处于运行中的电气一次设备,其保护装置一般应处于完备运行状态,在特殊情况下,按设备所属范围经有关审批手续后,允许短时退出部分保护装置。主保护全部停运,其对应设备应同时停运。

4.2.2 500kv系统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以及定值更改,必须经南网调度调度员下达指令或许可。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及继电保护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保证执行的正确性。

4.2.3 发电机、主变压器及厂用电系统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以及定值更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及继电保护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保证执行的正确性。

4.2.4 涉及南网调度范围内一次设备倒闸操作时,相应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按南网调度要求执行。

4.2.5 发电机及主变停运,但主变开关处于运行时,应将该发变组及其厂用变压器跳主开关的保护全部退出或按照南网调度要求执行。

4.2.6 新投运或检修工作中可能造成交流回路有变化的带方向性保护装置,在送电后必须立即进行向量检查,在保护退出进行向量检查时,必须有能够保证切除故障的其它保护。

4.2.7 变动500kv系统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必须按调度范围经南网调度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于发变组保护及厂用保护变动,则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变动后应及时修改相关技术台账和图纸,保证技术台账,图纸与运行设备的一致性,保证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变更的正确性。

4.2.8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监视,当发现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或缺陷、告警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向南网调度值班员汇报相关保护动作信号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继电保护维护部门处理。

4.2.9 当继电保护装置动作跳闸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准确、全面记录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立即向南网调度值班员汇报,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在运行值班人员(或南网调度值班人员)对继电保护动作有疑问时,应立即解释并处理,并及时收集继电保护动作报告、故障录波器信息、现场动作信号等报相南网继电保护管理机构。记录内容如下:

1)所有跳闸开关编号、跳闸相别。

2)所有保护的出口动作信号和起动信号。

3)启动的故障录波器编号。分类收集微机保护装置打印报告及微机故障录波器的录波报告,并按报告记录保护动作情况。

4)电网电压、电流、频率等变化情况。

4.2.10 50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后,应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及简要评价在装置动作后的2h内,传真至南网调度。应在动作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上报的内容应包括:故障设备与故障类型、短路电流大小、动作的保护及各保护动作时间、各开关重合闸时间及录波图等。只涉及电厂的保护不正确动作,应尽快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工作完成后,48h内将动作分析结论及相关检验报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

4.2.11 二次回路发生断线时,有关保护回路的处理按现场规程处理。

4.2.12 500kv 系统继电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应满足继电保护信息通过继电保护管理信息系统自动上传的要求。

4.2.13 每月5日前将上月继电保护动作数据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分析报告等按规定格式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

4.2.14 对微机保护的软件版本应统一管理。软件版本的变更应由厂家提供书面改进方案,报南网继电保护处许可后方可更改。改动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并记录作废软件版本号、现运行版本号、校验码、日期、人员签字等。

4.2.15 微机保护装置的内部逻辑功能,在运行中不得随意更改。厂家应对保护逻辑全面负责,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在正常运行操作中误改配置。如在运行中确有修改必要,应由厂家提供书面改进方案,报安生部许可。500kv微机保护必须经南网继电保护处同意后方可更改,改动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2.16 电保护装置与通信复用通道时,通道设备的维护和调试均由通信人员负责。当通信人员在通信设备或复用通道上工作而影响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时,应由通信人员通知运行值班人员,由运行值班人员向调度申请停用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经南网调度批准后,由调度下令,将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停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通知通信人员进行工作。

4.2.17 运行部应建立、健全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建立维护、检验、事故、调试、发生缺陷及消除等档案。

4.3 定值管理

4.3.1 定值计算管理

4.3.3.1 非500kv系统保护定值整定计算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担任,复核由安生部电气专责担任,由总工程师负责批准。

4.3.3.2 500kv系统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南方电网电力调度中心负责整定。

4.3.2 定值计算应符合有关规程、条例、文件的规定。

4.3.3 整定计算工作范围的划分

1)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厂用电系统保护、厂内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定值由电厂负责整定。

2)500kv系统线路保护、线路辅助保护、线路开关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开关保护、500kv电抗器电气量保护定值由南网电力调度中心负责整定,通过南网调度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dmis系统)下发所负责的继电保护定值单。

4.3.4 定值通知单及整定管理

4.3.4.1 定值单是继电保护定值执行的原始依据,必须保证其唯一性、正确性。

4.3.4.2 定值单一般按照保护装置分类编发。

4.3.4.3 所有继电保护定值更改必须履行许可手续,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继电保护定值。

4.3.4.4 电厂整定定值由整定计算专责人签名后,经安生部电气专责复核和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经批准后的定值单,一式三份,加盖“安生部章”,即成为正式定值单。

4.3.4.5 正式定值单分别保存在安生部、继电保护班和中控室。

4.3.4.6 500kv系统保护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按南网调度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的要求,由南网调度人员以调度命令形式下达执行,运行值班人员接到调度下达的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更改命令后,应立即通知继电保护人员进行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对其执行的正确性负责。dmis系统中定值单流程所涉及到的各角色应及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应将姓名、时间及意见等内容填写完整。

4.3.4.7 现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整定和更改,应按定值单的要求执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定值修改时,应由两名人员完成,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定值单必须与现场整定后装置打印的定值进行核对,执行及值班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定值单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4.3.4.8 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执行完毕经核对正确后,由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向调度人员汇报,并由调度人员下令投入。

4.3.4.9 现场调试人员在继电保护定值单执行完毕后,应根据整定调试情况立即填写定值单回执,安生部电气专责审核签字,交运行值长并向其说明情况,由运行值长将继电保护定值回执单及时传真给南网调度值班人员。

4.3.4.10 现场整定遇有问题时,应立即与定值计算部门和定值计算专责人联系解决,待解决后重新进行现场整定工作。

4.3.4.11 因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引起的保护定值临时变动,应根据相应南网调度值班人员的调度命令执行。临时定值单一般为一次性使用。

4.3.4.12 定值单均应妥善保管,应便于查找、核对。应该作废的定值单,必须及时作废,不得与正被执行的定值单混放,应保证定值单的唯一性。

4.4 新扩建及改建工程的相关规定

4.4.1 继电保护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电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应提出对新设计项目的要求和对原有系统保护改进的要求。

4.4.2 涉及到电气系统较大变化的基建或改造工程设计中,必须根据整个系统情况统筹考虑继电保护装置配置变化并做出相应的安排。继电保护装置的设计选型、配置方案应符合南方电网的要求。系统保护、发变组保护的设备改造、选型、技术谈判、签定技术协议等必须有专业人员参加,所有技术条款必须符合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有关系统的继电保护尽量不选用首次进入系统的型号,如选用应事先征求南方电网的同意。

4.4.3 继电保护班要监督调试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继电保护的各项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调试时继电保护班人员必须介入,并对调试质量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把关。

4.4.4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投产需要的继电保护定值,应按实际工程投产阶段需要,由整定计算专职人进行计算,经审批后,提交给施工单位。

4.4.5 新安装工程峻工后,应按规定组织验收,满足继电保护的需要,主要要求如下:

4.4.5.1 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变压器等)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4.4.5.2 全部继电保护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4.4.5.3 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符合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要求。

4.4.5.4 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结果符合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4.4.5.5 互感器变比已核对,其伏安特性满足要求。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4.4.5.6 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已通过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检验。

4.4.5.7 继电保护装置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能否投入有明确的结论。

4.4.5.8 竣工图纸、调试纪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生产用的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已移交。

4.4.6 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基建调试单位与电厂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4.4.7 新建或改造工程投入运行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继电保护装置须同时投入。

4.4.8 500kv系统保护装置更换工作应按南网要求向南网调度机构报送有关图纸资料及施工方案,方案中应说明更换后的保护配置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过程中对其它保护装置的影响及更换完毕后投运时的有关步骤及措施。

4.5 检验管理

4.5.1 电厂按照继电保护检修计划和有关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的规定,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4.5.2 电厂应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计划,并报有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定期检验工作应保证检验质量、掌握进度并按时完成,以减少对系统安全运行的影响。

4.5.3 新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后的第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以后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1-2 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4.5.4 继电保护检验前应制定实施方案,检验时应认真作好记录,检验结束时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待,在有关记录簿上作好记录,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检验报告。

4.5.5 继电保护的正常校验和缺陷处理工作,应按南网调度管理规定,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现场不得擅自改变保护装置的运行状态。

4.5.6 当继电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保留现场原有状态,及时进行事故后的现场检验。重大事故的检验工作应与南网调度继电保护管理机构商定。

4.6 继电保护专业与通信专业维护管理责任界面划分

4.6.1 继电保护专用的传输通信设备由通信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4.6.2 合相运行的户外公共设备的维护、调试,由通信人员负责。

4.6.3 通过音频配线架(v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音频配线架。音频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音频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音频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电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4 通过数字配线架(d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数字配线架。数字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数字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数字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电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5 通过光纤配线架(o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光纤配线架。光纤配线架至传输光缆(含光纤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光纤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光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6 不经过通信配线架,直接由通信设备连接至继电保护设备的,分界点为通信设备出入口。

4.6.7 继电保护专业应与通信专业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

4.7 试验仪器仪表

4.7.1 电厂应配备专用试验仪器及试验电源,检验用仪表的精度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

4.7.2 继电保护试验用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试验检定,检定合格证上应注明检定人、检定日期、有效使用期和结论。

4.7.3 班组应建立试验用仪器仪表台帐及管理标准,定期根据需要申报仪器仪表配置表。

4.7.4 对有缺陷的仪器仪表应及时修理,对已坏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仪器、仪表和设备,应上报主管部门报废、更新。绝不允许在继电保护试验中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

4.7.4 班组对重要仪器仪表应设专人管理,使用仪器仪表及试验设备必须参照厂家使用说明书制定操作规定,严禁超规范使用。

4.7.5 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及其附件要存放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和防碰,保证其完好可用。

4.8 技术培训

4.8.1 定期组织继电保护工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理论培训。

4.8.2 班组应实时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班组培训情况并做出正确评价。

4.8.3 班组技术员应上报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彻底实施。

4.8.4 外出参加业务学习的人员,回厂后应向部门汇报学习情况,负责向其他人员进行再培训。

4.9 反措管理

4.9.1 电厂应根据上级颁发的继电保护反措要求,分轻重缓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具体实施部门,并按期完成。

4.9.2 电厂的继电保护反措计划,年度执行情况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内上报上级调度部门。

4.9.3 安生部应监督检查继电保护反措计划的完成进度和实施效果。对无故不执行反措,长期拖延反措计划的实施或执行不力的情况,安生部有权责令其执行。因拒不执行继电保护反措造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事故的,追究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

5 实施

5.1 本规定由***水力发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 支持性文件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dlt 955-____>;;;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q/gdw 267-____;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____;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 478-____;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工业部1994;

《220kv~75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____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 553-9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____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 600 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 800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电网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

适配人群通信调度员,继电保护专责,电力自动化运维使用场景500kV系统检修,220kV通道中断,继保通道异常
制定目的保护装置信号传得准、设备能正常干活。以前规程没细说通道这事,现在补上,让大伙儿知道咋管才靠谱。
适用范围全省电力系统里所有用通信线路传保护信号的通道,比如光纤、微波这些,不包括高频专用通道。
职责分工省调牵头管,省电通公司日常指挥和执行,各局厂配合干活,通信调度盯着运行情况。
禁止行为不准私自断保护通道,检修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没批就干不行,配线架或端子分界点不能乱动。
检查与监督省电通公司建档案、标清楚、做调测,检修按流程走,异常马上报、抢通优先,故障两天内交书面报告,月报统计打分。

1 总则

1.1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是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号准确可靠传输、装置正常工作的技术手段,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1.2本规定做为部颁和省颁通信规程的补充,针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特殊性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在执行部颁和省颁通信规程规定的同时,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进行管理和维护。

1.3本规定所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是指利用通信传输系统(微波、光纤、电力线载波及通信电缆)传送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号的通道,不包括继电保护专用的高频保护通道、光纤保护通道等。

2 通道管理与分工

2.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作为省公司统管电路,由调度局(以下简称省调)代表省公司对其进行管理,省电通自动化公司(以下简称省电通公司)作为省电力通信网日常运行的指挥部门,协助调度局进行管理。

2.2 维护界面的划分:通信专业内部维护界面的划分按有关通信专业规程执行,通信专业与继电保护等专业维护界面的划分如下:

2.2.1对于经过通信配线架与通信设备相连接的情况,以通信配线架为维护界面,即通信配线架至通信设备部分(包括配线架)由通信专业管理维护,通信配线架至继电保护及稳定装置设备间的通信电缆及以外的部分由相关专业管理维护;

2.2.2 对于没有经过通信配线架而直接与通信设备相连接的情况,以通信设备引出电缆接线端子为维护界面,装在通信设备内的复用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装置的接口设备及引出电缆端子内侧(连接通信设备侧)的运行维护由通信专业负责,引出电缆端子外侧(连接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设备侧)以外的所有环节的运行维护由相应的专业负责;

2.2.3 对与保护合相运行并装在户外的分频滤波器、高频差接网络、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测由通信专业负责,对装在保护屏内的高频差接网络等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维护。

2.2.4 对于在同一条光缆中既有保护专用纤芯,又有通信用纤芯的情况,保护专用光纤通道以保护屏的光缆接头为维护界面。保护屏光缆接头外侧,包括尾纤在内至光纤配线架或光缆线路接续盒部分,由通信专业负责维护;保护屏光缆接头内侧,包括光缆接头及屏体内的所有部分由保护专业负责维护。对于此类光缆线路的维护按照部颁及省颁通信规程规定执行。

2.3凡需在通信传输系统开设继电保护或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单位,必须在设计阶段向调度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明确所使用通道的电气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录一)。调度局通信部门将根据通信网络情况进行审批,对于同意开设的通道,由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下发电路安排通知,省电通公司按通知制定电路方案并组织实施。

2.4新建的继电保护或安全稳定装置通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由省电通公司组织、相关局厂配合对通道进行性能调测,合格后交付用户使用,调测结果由省电通公司存档备查。

3通道的日常管理维护

3.1 省电通公司作为省电力通信网日常运行的指挥部门,要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档案资料,通信调度要掌握通道的连接及相关设备情况。

2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维护和管理,要建立健全所辖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档案资料,并在相关设备上设明显标志,值班员必须熟悉通道的具体连接。

4通道的计划检修

1 对于涉及中断500kv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计划检修,必须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4.1.1 各级维护单位经本部门通信调度提前一个月向省电通公司通信调度(以下简称省通调)提出书面申请。

4.1.2 省通调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就此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电路中断原因、中断时间、确保通道按时恢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报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办理有关专业的汇签手续(见附录二)。

4.1.3 汇签后,由调度处向东电提出申请,得到东电批复后,由调度处电力调度值班员对省通调下达工作命令。

4.1.4 省通调接令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批复方案实施,通道恢复正常并经相关专业验证后,省通调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报告,由省电力调度向网调汇报。

4.2 对于涉及中断22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计划检修,必须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4.2.1各级维护单位若对通信设备检修需中断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时,必须经本部门通信调度提前一个月向省通调提出书面申请。

4.2.2省通调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就此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电路中断原因、中断时间、确保通道按时恢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报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办理有关专业的汇签手续(见附录)。

4.2.3汇签后由省电力调度值班员下令,省通调接令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批复方案实施,通道恢复正常后,省通调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报告,由省电力调度通知用户恢复相关装置功能。

4.3未经调度局汇签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中断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

5通道的异常处理

1 各维护单位如发现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出现异常,应立即向省通调报告,并对异常现象、处理过程详细记录。

2通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并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汇报,同时要做好记录。

5.3 通道异常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及时排除故障恢复通信。对于在现场不能恢复正常通信的情况应本着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可采取临时措施将通道沟通,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向省通调汇报(可利用电话汇报,但双方要进行记录),省通调立即编制通道中断临检方案按4中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施批复后的方案,直至通道恢复正常。

5.4 各运行维护单位对故障电路处理完毕后,两日内将电路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和恢复时间等以书面形式向省通调报告,省通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汇报。

6考核

6.1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故障评价分为事故和障碍两种,其中事故和障碍的定义按部颁及省颁通信规程规定执行。

2 全省全年不得发生事故。

3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统计评价,每月以《通信月报》下发,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通信月报》的有关规定,按月逐级上报统计情况。

7附则

1本规定自1999年6月5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漏电保护器使用

适配人群电工,热电车间技术人员,安全员使用场景检修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手持电动工具
制定目的怕人被电到,怕起火爆炸,想让漏电保护器管用、可靠、不出岔子。
适用范围所有用漏电保护器的人,还有热电车间、各使用单位,管安装、校验、用、查、修。
职责分工热电车间牵头校验和试验,使用单位管日常用和查,安全员盯着看,出问题一起担。
禁止行为不准私自拆、修漏电保护器;不准用相线碰零线试动作;不准带故障硬送电;不准跳闸后不查就反复合闸。
检查与监督热电车间每年试一次,每月各使用单位自己查一遍,每次用前按按钮试,没记录或漏试扣分,坏了不报修要追责,台账不全重填。

1、目的:

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使用、维护、检查、试验标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和各级使用人员。

3、引用标准:

3.1电安生[1994]227号 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2 dl408-91 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4、内容:

4.1保护器的作用 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的主要补充性技术措施,它不能代替基本技术措施,例如:绝缘、间距、接地、屏护等。漏电保护开关在电气低压系统发生人身触电或电网漏电时,能迅速分断故障电路,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爆炸事故。

4.2漏电保护器的校验生产系统使用的各种漏电保护器(包括电源线轴附带的、插座上附带的等)。应逐台交热电车间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继续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4.3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范围

4.3.1在有防触电、防火要求和场所,均应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4.3.2新、改、扩建的工程使用的各类低压用电设备,包括各种箱、台、柜、屏以及车床、超重机械,传动机械,在考虑其它保护的同时,必须优先考虑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电气设备。

4.3.3生产现场在用的固定用电设备,应逐步完善漏电保护装置。

4.3.4检修、抢修、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或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

4.3.5手持或电动工器具(除ⅲ类)、移动或电动工器具和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较大和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4.3.6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

4.4漏电保护器的安装

4.4.1漏电保护器安装前,由热电车间负责检查低压电网的检验阻抗、泄漏电流,逐台测试漏电保护器的漏电特性,贴上合格标签,注明检验日期,并记入试验台帐。

4.4.2安装试验漏电保护器时,工作零线要穿越漏电保护器的零序互感器,且不能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

4.4.3漏电保护器由热电车间有关人员负责安装。

4.5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维护

4.5.1漏电保护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管理,尤其是移动式的应放在库房统一保管,实行谁用谁借,用完即还的方法。

4.5.2漏电保护器和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建立管理台帐,逐台登记。内容有:

4.5.2.1使用-借用、还回日期、借用人员等;

4.5.2.2动作-正确动作、误动、拒动等;

4.5.2.3故障-故障、异常的现象、检查和排除,发现、检查和排除人等;

4.5.2.4使用前的检查,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等;

4.5.2.5其它情况。

4.5.3漏电保护器的接、拆电源,停送电操作,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履行倒闸操作、停送电联系程序。

4.5.4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须由使用者按动其使用按钮,检验动作是否可靠, 在带负荷情况下,分合闸3次应无误跳闸现象,才可投入使用。

4.5.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根据异常现象、动作情况,查明动作原因,并排除故障,确认没有异常后,再行投入运行。严禁不查清故障或带故障强行送电投入运行。

4.5.6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内容有:外观检查、试验按钮检查,信号指示检查等,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处理。

4.5.7漏电保护器的定期试验每年一次,内容有:绝缘电阻、装置性能、动作特性等以及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模拟漏电保护动作试验,试验由热电车间负责完成,并记入实验台帐和使用单位的管理台帐。

4.5.8做漏电保护器试验时,严禁用相线直接接触零线做动作检验。

4.5.9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秒,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4.5.10漏电保护器动作跳闸后,经检查若无明显故障,允许进行一次合闸试送,当试送不成功时,应查明故障原因,待查明故障并排除后再送电,不得连续强行送电,严禁将漏电保护器退出,强行送电。

4.5.11使用者不得擅自拆除、检修漏电保护器。

4.5.12热电车间应开展对电工的漏电保护方面知识培训、并纳入电工的年度培训的考核。

4.6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监督

4.6.1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监督由热电车间和各专业安全员负责,根据国家、各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有规定和要求进行。

4.6.2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试验、运行和维护由热电车间和各专业安全员进行日常监督,并纳入考核奖罚。

5、附录:

5.1漏电保护器检查记录表(略)

5.2漏电保护器试验记录表(略)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继电保护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技术人员,电气副总工程师,调度值班人员使用场景电网扩建工程,继电保护调试,电气设备投运
制定目的怕保护出问题影响电网安全,设备老坏,想让继电保护管得更稳当些,动作更准。
适用范围管公司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电气仪表的全过程。
职责分工电气管理处牵头定方案、审定值;二级单位副总工管技术,基层领导盯运行;矿区服务部也得配人,听电气管理处指导。
禁止行为不许擅自改定值,不许图纸和实际对不上,不许检验缺项漏项,不许整定方案不校核就用。
检查与监督每年1月30日前编好整定方案,检验计划要报批,动作异常2天内交报告,没按时交或错报要被提醒补正,月底前汇总分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作,加强技术监督,提高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电气仪表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是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仪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电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电气仪表的选型、设计、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公司、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

第五条公司电气管理处作为继电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电网内继电保护实行专业管理,对承接网内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调试的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管理。

第六条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分别设专(兼)职继电保护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电气副总工程师为二级单位继电保护专业总负责人,运行主管领导是基层单位继电保护专业主管领导。

第七条矿区服务事业部也应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配备继电保护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专业上接受公司电气管理处的技术指导。

第八条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人员至少应了解掌握:

1.被保护电力设备的有关参数和保护设备的功能及型号规格、厂家。

2.电气系统的运行方式(包括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负荷潮流、短路计算及稳定分析结果等。

3.电气一次系统图和二次原理图。

4.辖区电气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第九条电气管理处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仪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参加电力系统的新、改扩建工程设计相应部分审核。

2.负责组织修订、编制、批准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并组织保护装置现场整定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确定系统保护功能配置、保护装置选型及保护方式,审定保护接线图。

4.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其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并监督执行。按月组织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

5.负责审定继电保护装置及在线电气仪表校验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6.负责组织解决现场存在的有关技术问题,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实。

7.负责组织编制、修订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规程。

8.负责组织公司继电保护专业培训。

9.负责组织落实继电保护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条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电气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编报并落实检验计划。

2.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有关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电气仪表的设计审核及工程交接验收。

3.负责组织电气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工作。

4.负责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的编制、审核。

5.负责对辖区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并于每月3日前填报上月“继电保护评价报告”。参加对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情况的调查分析,并于2日内形成调查报告呈报电气管理处。

6.负责组织落实反事故措施,编制、落实保护装置更新改造工程计划。

7.负责对调度、变电所(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8.建立健全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制定系统阻抗、短路电流表,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

9.二次回路变更方案经二级单位电气副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电气管理处备案,涉及工艺联锁需经相关专业人员确认,变更执行后及时完善相应档案、图纸。

第十一条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按大庆石化公司《电力调度规程》及《电气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定值管理

第十二条结合电力系统发展规划,定期编制或修订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每年1月30日前)。整定方案的编制应根据:

1.由调度部门提供、并经领导审定的系统运行方式及运行参数,包括正常的和实际可能的检修运行方式;最大有功及无功潮流(必要时应包括冲击负荷电流值,电动机自起动电流值等);最低运行电压,非全相运行线路的相序分量,最佳重合闸时间,解列点及系统稳定的具体要求等。

2.6kv及以上系统计算所需的设备及线路参数,须采用试验值(试验报告)或有据可查。

3.由计划部门提供的系统近期发展规划与接线。

第十三条整定方案考虑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整定方案对系统近期发展的考虑。

2.各种保护装置的整定原则以及为防止系统瓦解、全厂停电或保证重点用户用电做特殊考虑的整定原则。

3.整定计算书(表)及定值表和整定允许的最大电流或有功、无功负荷。

4.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点的安排。

5.正常和特殊情况下有关调度运行的注意事项或规定事项。

6.系统主接线、正序及零序阻抗参数、继电保护配置。

7.系统运行、保护配置及整定方面遗留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8.整定方案编制后,由二级单位电气副总工程师组织对相关整定方案进行全面校核,经电气管理处审定后实施。整定计算原始稿需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

第十四条关于整定值调整更改的若干规定:

1.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履行审批手续。二级单位申请的保护装置整定值调整和更改,须报电气管理处审定后执行。

在特殊情况下急需现场确定改变保护装置整定值时,应于两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2.定值审批单或通知单一式三份,编号并注明编发日期,分别发给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和公司电气管理处继电保护岗位。

3.因新建、扩建工程需要更改局部系统保护装置的配置和保护方案时,相关二级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所要求的程序,组织更改完毕,以保证各级保护装置互相配合。有特殊困难时,须向公司电气管理处提出并研究解决办法。

4.保护装置整定管辖范围一般与调度操作范围相适应,整定分界点上的定值限额和等值阻抗(包括最大、最小正序及零序等值阻抗)也要书面明确。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先向有关方提出,原则上应局部服从全局,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分界点的限额并报公司电气管理处审定。

第四章检验管理

第十五条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及在用电气仪表,应按《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和有关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第十六条二级单位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度保护装置检验计划,年度检验计划需报公司电气管理处审定后执行。定期检验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应保证检验质量。

第十七条检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保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检验工作;复杂的检验工作事先应制定实施方案及事故预案。

第十八条检验用仪表的精度等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所有测试仪表均需有定期检验合格证,以确保检验质量。

第十九条继电保护检验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工作结束后,试验单位应及时整理并向委托方递交检验报告。

第二十条当保护装置发生动作后,应及时向电气管理处汇报,对不正确动作应及时组织进行现场检验。

第五章新建、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核、运行准备与验收

第二十一条计划与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变电所一次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听取继电保护专业的意见,使系统规划、设计及接线能全面综合地考虑到一次和二次的问题,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第二十二条新扩建工程设计中,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的变化,做出安排。系统保护装置设计的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反措原则,设计部门应事先征求公司电气管理处专业意见。

第二十三条新建工程投入时,全部设计并已安装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同时投入,以保证新建工程的安全投产。所需的图纸、参数等,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工程设计单位尽早提交(一般在投运前三个月),实测参数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提前送交,以便进行核算,给出正式整定值。

第二十四条新建工程保护装置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设计合同和技术说明书、《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及有关规程进行调试,按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所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均应在检验和整定完毕,经组织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第二十五条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竣工后,其验收主要项目如下:

1.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2.全部保护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3.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4.检验项目及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

5.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荷满足误差要求。

6.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7.检查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号齐全、正确。

8.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判断方向、差动、距离、高频等保护装置有关元件及接线的正确性。

第二十六条新安装的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安装单位应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调试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供应的备品备件、生产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如整理工作困难而无法全部移交时,可与运行单位协商,但投入运行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移交完毕。

第二十七条新装保护在投入运行后一年内,未经打开铅封和变动二次回路以前,经过分析确认系由于调试和安装质量不良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或造成事故时,责任属基建单位。运行单位应在投入运行一年内进行第一次定期检验,检验后或投入运行期满一年以后,保护装置因安装调试不良发生不正确动作或事故时,责任属运行单位。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漏电保护器安全

适配人群电气安全管理员,现场电工,检测服务中心使用场景建筑施工工地,潮湿腐蚀场所,临时用电系统
制定目的以前漏电保护器乱装乱用,容易出事。想让所有设备都安得对、用得稳、查得勤,减少触电风险。
适用范围管集团各公司所有用220/380v电的漏电保护器,从买、装、用到日常管。
职责分工安监部编规定、盯落实;检测中心做常规检测;子公司自己管好本单位的安装和使用。
禁止行为不准拆开修漏保;不准撤掉接地接零;不准撕掉出厂和检查标签;不准用没检或检坏的漏保。
检查与监督每季度电工自查填表;每年专业机构检测三次特性;安监部抽查台账;没按期查的通报批评,问题多的停用整改。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漏电保护器的采购、安装、使用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漏电保护器

是当电路中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保护装置,它包括各类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3 职责

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1.1依照国家及行业关于漏电保护器规定、标准,编制集团公司《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

3.1.2对各分、子公司执行贯彻集团公司《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督和评价。

3.2检测服务中心

负责对漏电保护器安全性能进行常规检测。

3.3子公司

3.3.1贯彻漏电保护器标准、规定。

3.3.2负责本公司漏电保护器使用与管理。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漏电保护器的应用场合

4.1.1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设备的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应考虑漏电保护, 应优先采用带漏电保护的电器设备。

4.1.2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的设备和场所有:

a)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

b) 安装在潮湿、腐蚀性强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器设备;

c)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e) 暂设临时线路和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

f)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系统或电器设备;

g)食堂、浴室场所的电气系统或电器设备。

4.2漏电保护器使用、安装

4.2.1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安装应符合(gb-13955-92)国家标准规定。

4.2.2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要充分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及系统接地型式,确保设备漏电保护的可靠。如:安有漏电保护器的可移动式配电箱(板)接引电源线时应采用完整的专用保护零线(pe)。

4.2.3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要以负荷末端保护为基础,为了缩小发生电击或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的停电范围,在分为两极漏电保护时,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要协调配合好,确保末端用电设备漏电保护的可靠性,通常为漏电动作电流级差为1.2-2.5倍;漏电动作时间级差为0.1-0.2s。

4.2.4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得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和其它安全防护措施。

4.3漏电保护器管理

4.3.1 各相关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应遵照本规定,负责对漏电保护器的采购、安装、使用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制定漏电保护器定期常规检测等工作。

4.3.2每季度由电工对所管辖的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漏电保护器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季度安全检查表中有相同项均可。

4.3.3 漏电保护器的检修应由专业生产厂进行、检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专业生产厂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使用单位、个人不得将漏电保护器拆开检查修理。

4.3.4在用的漏电保护器每年应由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或由当地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进行一次常规检测,常规检测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仪器,按要求测试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动作特性。 特性测试项目应为:

a)测试漏电动作电流;

b) 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

c) 测试漏电动作分断时间。

4.3.5贴在漏电保护器封口处的出厂标签和检查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去除,以便对漏电保护器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3.6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害时,应检查漏电保护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4.3.7各相关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应遵照本制度规定,安排组织漏电保护器定期的常规检测工作。

5相关文件

5.1《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6.1《漏电保护检查记录表》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继电保护定值

适配人群电气车间技术员,保护设备分管员,班组值班人员使用场景高压系统改造,低压配电变更,保护装置升级
制定目的以前定值乱,算错跳不了闸,容易出事。现在统一管起来,让保护动作准、可靠。
适用范围电气车间、班组、技术人员。管110/10/0.4kv设备的保护定值计算、输入、试验、存档。
职责分工技术员算定值、输定值、做试验;分管主任和总工签字把关;班组管日常、存单子;车间主任管档案和检查。
禁止行为不准不签字就输定值;不准删改后台程序;不准关报警声音;不准擅自改插头开关;不准无授权看改定值。
检查与监督技术员24小时内输完并试验;车间每周查一次单子和装置;没做完要领导批;查到乱来扣当月绩效。

一、定值的计算、审核、审定

1、全公司110/10/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实行三级核准制度:保护定值的计算、保护定值的审核、保护定值的审定。

2、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专业分管主任审核,公司专业总工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3、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车间副主任审核,车间主任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二、定值单的管理

1、经三级核准的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存查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2、经三级核准的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3、定值单应统一编号,上面应注明生效日期、原作废定值单编号及作废日期。三级签字栏必须为手写,不能打印签字名。被保护设备的名称应实行双重编号。

4、车间、班组应建立保护定值通知单档案,妥善保管,车间、班组保护定值通知单应24小时方便备查。

5、已下发的定值保护通知单在确认内容无误后,应在该通知单上注明的生效日期起24小时内实施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的,110/10kv部分须经公司专业总工同意,0.4kv部分须经车间分管主任同意。

三、定值单应填写的内容

修改前装置的参数、修改后装置的型号参数;

修改前的定值、修改后的定值;

修改前装置的组态情况、修改后装置的组态情况;

修改前控制字的状态、修改后控制字的状态;

修改前软压板的状态、修改后软压板的状态;

保护定值的修改原因。

四、后台监控微机

1、后台监控微机分三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操作由班组负责;日常维修组态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系统权限由车间分管主任管理。

2、后台监控微机所配事故报警音响,任何情况下不准关闭声音或将声音旋到很小。值班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将后台监控微机退出监控画面,更不准在微机上安装或删除任何程序;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停系统通信机、集线器、网关的工作电源,不准擅自改变系统网络上的各类插头、开关的状态。

五、间隔微机保护装置

1、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分两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非定值内容的查看由班组负责;保护定值的查看、输入及修改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

2、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对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内的保护定值和保护定值单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其它任何人无权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查看或修改定值。特殊情况下要得到专业总工同意。

3、值班人员仅能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仅能查看与定值无关的内容,值班人员如需查看定值,应在后台监控微机上进行。

《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优选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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