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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优选10篇)

时间:2026-09-06 06:59:23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住校学生,宿舍管理员,辅导员使用场景宿舍生活,夜间用电,集体住宿
制定目的宿舍老出火情,怕烧着人和东西,想让大家住得安心点。
适用范围所有住校学生,管宿舍里点火、接线、用电器、放易燃物这些事。
职责分工宿管老师盯日常,辅导员查落实,保卫处管抽查,班长提醒同学别乱来。
禁止行为不准点炉子做饭,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大功率电器,不准存酒精汽油,不准烧纸点蜡烛蚊香,不准扔着火的东西。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两次宿舍,宿管记问题,三次不改通报批评,扣班级分,电器没收不还,下月再查漏项。

职业学院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同学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生火烧菜做饭。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三.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烙铁、电熨斗、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没收电器。

四.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汽油、煤油、白酒、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严禁在宿舍内燃烧废纸杂物或者信件等物品。

六.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点蚊香。

七.严禁向窗外扔燃烧物。

八.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或者损坏消防设施。

九.严禁宿舍内无人情况下充电、不关灯。

以上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系部或学院有关用火部门同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宿舍

适配人群本科生,硕士生,进修教师使用场景新生报到,休学退宿,毕业离校
制定目的学校想让学生住得舒服安全,宿舍干净整齐,大家有好习惯,不乱来,学习生活都有秩序。
适用范围所有住校学生,管宿舍入住、卫生、用电、安全、作息这些日常事。
职责分工宿舍中心管大头,楼长盯楼里,宿舍长管本屋,辅导员和院系也得配合着看。
禁止行为不准私拉电线、用热得快,不准留宿外人,不准做饭烧东西,不准大声吵闹影响别人。
检查与监督楼长每周查卫生,宿舍长每天盯值日,违规先提醒,再扣分,三次差评要通报,整改不到位就找辅导员谈。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 、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

不准私接电线。

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00熄灯,硕士生楼24: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十三、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四、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五、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院系健全各楼“楼委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八、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楼

适配人群楼长,层长,寝室长使用场景宿舍卫生检查,夜间归寝管理,假期留校住宿
制定目的宿舍是学生住和学的地方,秩序乱了影响校风,也影响大家生活。想让大家住得舒服、安全、有规矩。
适用范围管所有住宿舍的学生,管卫生、水电、钥匙、治安、假期留宿、文明评比、离校手续这些事。
职责分工校领导和学生处牵头,楼长管整栋楼,层长管一层,寝室长管一个屋,保洁员扫公共区,学生自己管好床铺和值日。
禁止行为不乱扔垃圾、不涂画墙壁、不私拉电线、不存危险品、不留宿外人、不晚归、不吵闹、不损坏公物。
检查与监督每周查卫生三次,每月公布成绩;优的发红旗,差的警告,三次不合格就取消住宿资格;水电超用要交钱,钥匙丢了赔钱,检查由楼长和管理员来做。

学生宿舍楼管理规定定【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物业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他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搬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他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三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红旗一面。如连续达十次,则获免检资格。免检寝室不例行卫生检查,但进行抽查,一次不达优者,取消免检资格。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不遵守《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或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二、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费用水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度(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核定具体数字,本书所列数字仅供参考,以下同),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他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三、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门锁、壁柜、抽屉钥匙各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在管理室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同时每把钥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调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至钥匙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两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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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00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存折,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室。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罚款。

五、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楼长处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

第三十八条 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原则上不受理登记,确实需要住宿的,需所在的院系开出证明。

第三十九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四十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人内。

第四十一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二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他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六、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四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五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味积垢,垃圾袋装化;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学年内在财政部、市教委等上级单位卫生检查中获满分,有一次加2分;

(3)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和向《宿舍生活》投稿者的寝室加0.5—1分;

(4)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0.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0.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六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七、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办法:

第四十七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该交修理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八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开始的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九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宿舍管理室,楼长做出验收家具的时间安排,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还手续。

第五十条 离校前要清点好各启的东西,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一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楼即认作非法住宿,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先走者的东西查验后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三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四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须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发放报到证。

第五十五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六条 提前办理退交手续的物品,按照物业管理部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七条 离校的最后手续由物业管理部办理,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可随时领取押金及报到证。

学生宿舍楼管理规定定【2】

为维护我校女生安全、使女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女生心里、生理特点,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对女生进行管理。

二、 各班班主任要注意观察女生思想动向、关心女生安全、重视对女生的身心健康、青春心里卫生

等进行教育。

三、外来人员(含学生家长)没有征得学校领导教师同意的吧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坚决杜绝男生乱进女生宿舍现象。

四、各班班主任每晚就寝前要检查本班人数,做好晚休点名工作,各宿舍关好寝室的门窗,有无故夜不归宿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的处分,严重的给予劝退。

五、严格执行一人一铺,杜绝合铺现象,以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六、周末期间,女生到校外活动要求三人以上结伴同行,发生事故及时报警或向老师报告,晚上外出必须于晚自习之前返校。

七、学生有事离校回家,(如周末、节假日)必须电话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说明,并向学校请假,经领导或老师同意后做好记录方可离校。

八、卫生

1、寝室的打扫:

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寝室卫生轮流负责。每天睡觉前把垃圾倒入垃圾袋内,第二天带出寝室。每天的值日生必须把卫生间纸屑篓内的卫生巾清除干净。

2、寝室的布置:

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放在床的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不得把物品随意堆放在床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不准在墙上和天花板上随意张贴、乱画。

3、寝室卫生的维护:

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在寝室和过道上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寝室内进餐。

九、纪律

1、起床: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闹。起床钟响后任何同学不得睡懒觉。

2、就寝:按时就寝,熄灯后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走动、讲话、吃东西、点蜡烛、打手电、敲墙、弄响门窗、上厕所、洗衣服、接水、顶撞责难老师或寝室长。

3、安全:①不得在室内点火以免发生火灾。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卧撑。③住宿生未经请假不得外宿。④不得把外来人员引入宿舍内和留宿。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学生宿舍楼管理规定定【3】

卫生

1、寝室的打扫:坚持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的制度,寝室卫生轮值安排由各寝室长负责。打扫时间是每天早餐后进行。每天的值日生必须把卫生间纸屑篓内的卫生巾清除干净。把寝室及本寝室外面的过道打扫干净。随时接受学校的检查。

2、寝室的布置:寝室内的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靠墙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床档架上不得挂衣服、袜子及毛巾。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毛巾统一晾挂在室内的铁丝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桶、开水瓶、饭钵等物件必须放在室内固定的位置。不准在墙上和天花板上随意张贴、乱画。

3、寝室卫生的维护: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在寝室和过道上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4、保持寝室内务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从窗户和阳台向外倒水或把水倒在过道上;禁止在窗上晾衣服鞋袜,或从窗户向外扔垃圾等。

纪律

1、起床: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闹。起床钟响后任何同学不得睡懒觉。

2、就寝:按时就寝,熄灯后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走动、讲话、吃东西、点蜡烛、打手电、敲墙、弄响门窗、上厕所、洗衣服、接水、顶撞责难学生会干部或老师。

3、安全:①不得在室内点火以免发火。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卧撑。③寄宿生未经请假不得离校,不得睡入其他寝室。④不得把外来人员引入宿舍内和留宿。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x大学生宿舍

适配人群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员,保卫科人员使用场景单身职工住宿,宿舍日常管理,宿舍安全检查
制定目的宿舍乱糟糟的,卫生差、用电不安全、有人乱住乱调,想让大家住得安心干净,养成好习惯。
适用范围管所有住校学生,管住宿安排、卫生打扫、水电使用、物品保管、进出登记这些事。
职责分工学生科牵头定规矩,楼栋管理员日常管,物业人员检查卫生,保卫科查违规,辅导员盯着学生表现。
禁止行为不准私拉电线、用大功率电器、留宿外人、男女混住、酗酒打架、墙上乱画、随地扔垃圾、不锁门放贵重物。
检查与监督每天室长排值日,每周物业抽查,每月学生科评比,没做到就罚钱或通报,三次不合格取消评优资格,月底汇总整改。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

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

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 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 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 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

适配人群在校本科生,在校研究生,宿舍全体成员使用场景宿舍用电管理,毕业离校交接,空调异常报修
制定目的学校装了空调怕用坏用费电,想让大家安全省电地用,别出事别浪费。
适用范围所有住空调宿舍的学生,管空调机器、遥控器、电费和日常开关。
职责分工后勤服务总公司修空调发遥控器,学生工作处管纪律,宿舍全员一起看管设备。
禁止行为不准私拆空调、乱接电线、挂衣服在室外机、手动开机、离开不关机、温度调太低太高。
检查与监督按说明书操作,异常马上打电话报修,遥控器丢了自己买或找后勤买,不照做就赔钱加处分,每学期查一次设备。

s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全校所有装设有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空调外机、室内机、遥控器等。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之学生工作部门包括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天平大学、各二级大学。

第四条 空调设备的保管、使用:

(一) 空调由学校统一出资安装,属于学校固定资产,为保障学校空调资产安全,安装有空调设备的宿舍,宿舍全体成员对空调设备负有共同保管责任。

(二) 安装有空调的宿舍根据学校的通知向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取空调遥控器。

(三) 使用空调的电费采取以宿舍为单位先购电后使用的原则,费用的分摊由宿舍内部人员协商解决。

第五条 空调设备的维护、维修:

(一) 学生要根据空调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二) 学生如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后勤服务总公司报修。校内报修电话:__ __ __ __ 。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机和室外机。

(三) 学生严禁私拆空调电源线路或违规操作,由此引发的事故或人身伤害由学生本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校规校纪处理。

(四) 人为损坏空调设备,责任人须按照维修至完好所需的金额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校规校纪处理。责任人不明确时,一律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人为损坏的空调设备一律在确认赔偿金缴纳后再予以维修。非人为因素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 空调遥控器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可以由学生自行购置补齐,也可以由学生向后勤服务总公司购买。

(六) 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安排专业公司进行空调设备的维护、维修。

第六条 空调设备保管责任的终止:

(一) 毕业生离校时,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对空调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空调完好,并收回空调遥控器。

(二) 后勤服务总公司验收发现空调设备存在人为损坏、遥控器发生丢失的,应立即对负有保管责任的学生进行责任与赔偿追究,必要时由学生工作部门协同进行追究。

第七条 注意事项:

(一) 学生离开宿舍应关闭空调机。

(二) 开启与关闭空调机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三) 提倡节约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低于30度建议不开空调,设定制冷温度一般控制在25-27度。冬季室内温度高于4度建议不开空调,设定制热温度一般控制在18-20度。

(四) 空调出现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

(五) 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否则将影响制冷或制热效果。空调关闭时应注意及时开窗通风。

(六) 房间中布设的空调专设电源,不得插接其他大功率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

(七) 严禁在空调外机上摆放物品,悬挂衣服,搭毛巾,严禁在出风口悬挂潮湿衣物等。

第八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s科技大学20__年_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e学生宿舍卫生

适配人群在校住宿学生,宿舍值日生,寝室长,宿管员,辅导员使用场景宿舍日常管理,集体生活场景,新生入学教育,寝室卫生检查,文明宿舍评比
制定目的宿舍是待得最多的地方,卫生不好影响身体和心情,想让大家住得舒服点,环境干净点。
适用范围所有住校学生,管自己寝室和楼道的清洁、物品摆放、垃圾处理。
职责分工宿管老师牵头检查,寝室长安排值日,每个同学轮流打扫,班干部每周抽查。
禁止行为不能乱涂乱画、不能往窗外泼水、不能烧东西、不能随地吐痰、不能把剩饭倒进水池。
检查与监督每天值日生扫地拖地,每周大扫除一次,宿管随时看,没做到就提醒重做,三次不改要通报。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学生宿舍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楼公共环境卫生

1、 寝室布置要整齐、美观、大方、符合物品摆放规范要求;

不准在寝室和楼道内涂写刻画、乱钉钉子等。

2、不准向窗外、楼道泼水;严禁燃烧物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吐痰,垃圾需倒入垃圾桶内。门口及楼道内禁止堆放垃圾。不准将剩饭、剩菜倒入水池、便池内。

3、学生负责寝室及寝室门口的卫生清扫。各寝室每天要安排值日,保证寝室的清洁卫生,每周要至少进行一次集体的寝室卫生大清扫。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标准

1、室内空气:要求清新、无异味;

2、近窗空间:窗台、暖气无灰尘和杂物;休息时间外窗前无悬挂衣物和杂物;有摆放物品要整洁、无尘;

3、近门空间:无垃圾杂物堆积,扫除工具摆放整齐,撮子内无垃圾、污渍;寝室门除课程表、值日表等统一粘贴物外,无其他粘贴物

4、地面:地面洁净、无污渍、垃圾、烟头等;暖瓶、脸盆、鞋、椅子等不占通道,摆放有序。不摆放除原有家具外的任何桌椅等;

5、墙壁:公共部分墙壁洁净无灰尘,无杂乱粘贴物;

6、书桌:书桌上允许摆放台灯、水杯、计算机等常用物品,摆放要求整齐有序、洁净无尘;书桌下可以摆放拖鞋一双、运动鞋或皮鞋一双,要求无垃圾、杂物、灰尘和污迹

7、衣柜:要保持干净整洁,衣柜正面和侧面无粘贴物。就寝和休息时间外不悬挂毛巾、衣物和其他饰物,衣柜四周无灰尘、污迹。

8、床铺:床铺平整、褥子不外露,墙壁无粘贴物,床梯洁净无杂物;床单洁净、平整,床铺上除被褥、枕头外无其他物品;同寝室床单颜色、图案相对一致;需要挂蚊帐、床帏时,在非就寝时间,要收放一致。

9、被褥:被褥整齐、棱角分明,按统一标准叠放,同寝室按统一标准覆盖被蒙。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技术学院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

适配人群在校大学生,宿舍管理员,辅导员使用场景宿舍防盗,贵重物品保管,寒暑假离校
制定目的最近宿舍老丢东西,四月起连着好几起失窃。就想护住大家的电脑和值钱物件,少点丢东西的事。
适用范围管所有住校学生,专盯笔记本电脑这些贵重物品怎么放、怎么记、怎么锁。
职责分工辅导员填表登记,宿管员盯柜子锁门,保卫处收麦克码,系部组织班里登记,学生自己保管好。
禁止行为不登记电脑不准进宿舍,不锁柜子乱放桌上,不装电脑锁,借给外楼人用,放假把电脑扔宿舍不管。
检查与监督九月开学就查登记表,宿管每天看柜子锁没锁,没登记或没锁的找辅导员谈话,三次不改通报批评,月底汇总报保卫处。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职院安〔20**〕7号

关于印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现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年*月*日

zz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规定

今年四月以来,学生宿舍内连续发生失窃案件。为加强学生宿舍财物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保管好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二、学生带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入住宿舍时,须及时在系部辅导员、宿管员处详细填写贵重物品登记表。凡是没有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出现丢失后,影响查找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请各系部组织学生做好个人笔记本电脑的“麦克码”登记工作。各系以班级为单位逐台登记笔记本电脑的“麦克码”,并及时将统计情况报送保卫处。新增笔记本电脑也要及时登记“麦克码”并报送学院保卫处。

四、有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学生使用后必须入柜加锁(含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不得随意将其放在桌面上或宿舍内其它地方。离开宿舍时要将笔记本电脑随身携带或入柜加锁,如有特殊原因,应交宿管员临时专柜保管,本人返回宿舍时及时领回。

五、学生笔记本电脑必须安装电脑锁。如没有安装电脑锁的

学生,可到学院财务室缴纳20元押金,凭押金收据到保管室领取电脑锁;学生毕业时凭押金条退还电脑锁押金。

六、学生不得将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提供给非本幢宿舍的人员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暑、寒假返家学生应将个人笔记本电脑带回,不得留在宿舍。

八、为减少不慎失窃带来的损失,建议有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学生参加个人财产保险。

九、要增强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保管好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严防丢失或损坏。

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活动。鼓励学生积极举报嫌疑人,要求各宿舍管理员在学生上课、自习的时段尤其关注安全,对出入宿舍的人员加强盘查,加强防控工作。

十一、凡不按上述规定管理和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而发生丢失损坏的,责任自负。

附件:学生笔记本电脑登记表

学生笔记本电脑登记表

系部

班级

姓名

性别

电脑型号

电脑色泽

电脑

麦克地址

是否配置电脑锁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高校学生宿舍

适配人群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住楼辅导员使用场景毕业离校,中途退宿,宿舍调整
制定目的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地方,怕乱糟糟影响学习和安全,想让大家住得干净、安静、有秩序。
适用范围只管华东师大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管睡觉、卫生、水电、会客、退宿这些事。
职责分工后勤管理处安排床位和调宿舍,物业公司管日常打扫维修,楼管会和社服会学生帮忙协调,学工部和研工部盯着落实。
禁止行为不能私换床位、留宿外人、带自行车进屋、用热得快电炉、点蜡烛、扔垃圾到走廊、大声吵闹、养小动物。
检查与监督物业每周查卫生,差三次就红牌警告;水电超量自己交钱;违规电器第一次没收通报,第二次就记档案;检查结果每月报院系,和评奖挂钩。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①新生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

③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⑤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⑥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

4、毕业生退宿

①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②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

③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

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②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实体院系公章,本专科学生经学工部、研究生经研究生院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到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

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4: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24: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24: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

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专科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

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取消或降低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或等级,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

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③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其他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通报所在院系。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并作勒令退宿处理。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

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八、本规定自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附属中学学生宿舍

适配人群住宿学生,舍长,宿管老师使用场景住宿申请,床位分配,宿舍值日
制定目的宿舍乱糟糟的,大家休息不好,安全也没保障,想让大家住得安心、干净、有规矩。
适用范围全体住宿生,管睡觉、卫生、安全、用电、物品摆放这些事。
职责分工宿管老师牵头管,舍长安排值日和检查,班主任配合监督,学生自己执行。
禁止行为不准带刀具火种电器,不准调床位,不准高声吵闹,不准留外人,不准扔东西泼水。
检查与监督每天舍长查卫生,宿管老师每周抽查,月底评文明宿舍;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通报,严重就取消住宿资格。

附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欲住宿,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研究确定后,由宿舍管理人员通知学生本人,方可入住。

第二条 每一寝室推选舍长一名,负责安排值日生做好室内公用部位及盥洗室的清洁工作以及卫生检查。各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和配合舍长工作。

第三条 入住学生应按照宿舍管理部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自行调换和搬迁越室休息。

第四条 宿舍内公物由学校统一配备,应严格按照规定统一放置整齐,个人不得随意更换和摆放。

第五条 不得携带容易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如管制刀具、玩具枪、激光电筒、玻璃器皿等)进入宿舍。不要带进和使用学校配给以外的各种电器。不得把火柴、火机等火种带入宿舍,学生宿舍内严禁一切使用明火的活动。

第六条 宿舍内要保持整洁。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宿舍垃圾需成袋收集并丢弃于指定地点;对寝室里配备的卫生工具要爱护,丢失或损坏要赔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和剩饭剩菜,不许在门窗、家具和墙壁上随意张贴、刻画及书写。

第七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轻声慢语,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作息。午、晚休时间,学生均应在宿舍休息,不得擅自离开宿舍。确实需要请假的学生要经班主任批准,报宿管老师备案后方可离宿,离宿前要告知本室舍长。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由家长亲自打电话向宿管老师请假。

第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学生要遵守会客制度,会客人员须凭本人证件履行登记手续,超过会客时间自觉离开。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亦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第九条 注意安全,不坐或站在阳台扶栏和晾衣台上,不通过爬楼、爬窗等非正常手段出入宿舍,不携带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进入宿舍。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第十条 学生宿舍内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

第十一条 做好防火工作,爱护消防器材。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杂物应及时处理,宿舍、楼梯、走道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乱堆放物品。

第十二条 团结友爱,尊重他人,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不随便翻看他人物品,同学间有任何分岐或纠纷,应找老师解决,绝不允许打架斗殴。不偷窃,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破坏公物,不损坏他人物品,不随意涂改宿舍公布栏的内容。

第十三条 节约用水用电。宿舍实行安全和节约用电原则,一室一表,学生宿舍内不准私自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烫斗、电热杯、电饭锅以及取暖器等其它电热设备,违者没收电器,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 严禁往楼下扔杂物,泼水。

第十五条 不得在宿舍内烹调食物,违者没收工具,因此造成室内的污染及损耗,要追究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学生须爱护寝室电话,不得随意拨打“110”、“120”“119”等特殊电话,不得私接分机。

第十七条 学生患传染疾病时,必须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并遵照医生诊断,在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十八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查看学生证件。

第十九条 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精神,自觉抵制各种庸俗、低级趣味和带迷信色彩的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宿舍的活动。

第二十条 尊敬宿管老师,积极协助老师做好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宿管老师交办的任务。

某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适配人群住宿学生,宿舍楼管员,辅导员使用场景宿舍门禁,校外住宿,床位调整
制定目的学校想管好宿舍,让宿舍变成育人地方,不是光睡觉的地方。
适用范围只管新校区所有本专科学生,管住宿、作息、安全、卫生这些事。
职责分工后勤集团宿舍部门安排床位修东西,辅导员批校外住宿,宿舍楼管理员天天盯门禁和卫生,学院配合做思想工作。
禁止行为不准私拉电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留宿外人,不准养宠物,不准在宿舍煮饭烧火,不准把公家家具搬走或乱涂乱画。
检查与监督宿舍管理员每天查门禁和卫生,辅导员每月抽查校外住宿情况,后勤集团每学期修一次设施,没做到就通报批评,严重就按校规处理,6月1日到15日集中办校外住宿手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____〕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____〕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入住新校区的所有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入住管理规定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原则上必须统一在校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须由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并向辅导员递交由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说明需校外住宿的原因,填写《z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经学院审核批准,送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校外住宿。申请校外住宿的手续于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 住宿学生要按期缴纳住宿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未能缴交者,可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但不得无故拖欠住宿费。

第五条 学生住宿采取以学院为单位,男女分楼、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住宿学生按照指定的宿舍楼、房间、床位住宿。如遇特殊情况,经辅导员同意,可在学院学生宿舍内部进行调整,并报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学生入住前,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人员应做好学生宿舍内和公共卫生区的卫生,并对宿舍内的设备和家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学生入住后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 若遇宿舍重大维修等原因,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同有关学院协调后,可以对学生宿舍进行局部调整或重新安排。

第三章 住宿管理规定

第八条 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另行公布。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熄灯,按时起床。

第九条 学生宿舍实行门禁制度。学生宿舍楼大门关闭时间与熄灯时间一致。学生要按时归宿,因事迟归者,应向宿舍楼管理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来访客人有限准入制度和物品进出查验制度。访客须在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宿舍楼管理人员要认真查验来访者的身份,并做好登记。严禁访客擅自进入宿舍楼。校外男性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本校男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来访客人须在当天22:00前离开宿舍。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会客制度,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碍他人的言行举止。宿舍楼管理人员要对带出宿舍楼的物品进行检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将他人物品带出宿舍楼。

第十一条 学生宿舍为休息场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楼安静的义务。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及其他宿舍区大声喧哗、起哄;不得在宿舍楼内打球、打麻将、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楼内养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宿舍。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不得有吹拉弹唱、开音响和跳舞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宿舍内拔打电话,如果接听电话应当轻声细语,以不影响他人为宜。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住宿学生不得私改用电线路或私拉电线,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异常,必须立即关上总闸,并报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褥、电取暖器等高功率电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的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煮饭、烧菜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学生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等措施。宿舍楼管理人员对于学生宿舍存在的违规用电或使用明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的现象有权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发现宿舍内有传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及时报告辅导员和有关学院领导,学院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传染病的学生应按医院的要求调整住宿,治愈后,经医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重大事项预警制度。对停水、停电等影响学生生活的事项或台风、洪水等可能影响学生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宿舍楼管理人员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通知本宿舍楼的所有学生。

第十五条 学生如果发现治安、刑事等案件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十六条 任何个人或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的水电用量以宿舍为单位结算,免费指标按月拨给,节余部分累加到下个月使用。超出定额部分按表读数由宿舍成员协商分摊,并按时缴交。当住宿学生对水电费用有疑义时,有权向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查询,并要求进行公正处理。

第十八条 宿舍楼内的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种由学校统一配置的设施、设备,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内个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宿舍成员集体保管,宿舍长负责。学生不得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动、损坏家具及其他设施设备。调换宿舍时,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搬迁。学生未经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学生有义务保持宿舍内公共财产的整洁,不在墙、门、窗、桌椅等公用设备上乱涂、乱画、乱写、乱张贴。

第十九条 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单项2000元以内的土木水电维修和单项2000元以上的土木水电报修工作。住宿学生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等现象,有权要求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及时处理,但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

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经批准才能在宿舍使用电脑。凡打算购买或自带电脑到宿舍的学生,应填写《学生宿舍自备电脑使用申请》、签订《学生宿舍自备电脑使用保证》(两项均存于各年级辅导员),经学院同意,并报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学生宿舍使用电脑。经批准可以使用电脑的宿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z师范大学关于对学生计算机网络安全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及学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并要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第二十一条 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要全面了解宿舍楼的情况和学生的基本情况,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门卫管理和楼内巡逻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宿舍楼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宿舍楼的财产安全;及时将学生晚归、外宿等情况通报辅导员或相关学院领导。宿舍楼管理人员对于住宿学生在宿舍楼内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有建议相关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宿舍楼

管理人员脱岗或疏于管理,导致学生财产损失的,由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先行赔付。后勤集团有权向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赔偿。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积极主动配合宿舍管理部门抓好宿舍楼管理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学生楼管会,让学生参与宿舍楼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退宿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休学学生,应及时到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已交住宿费从办理退宿手续之日的次月起按剩余月份予以退还(以月为单位)。凡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离校期间仍须交纳住宿费用。以上学生期满回校或复学后,由学院提出申请,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给予安排住宿。

第二十五条 住宿学生毕业、转学、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若未作规定,则在相关文件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并到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办理退宿手续的,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将其物品搬出宿舍,并另辟地点予以妥善保存。

第二十六条 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时,后勤集团宿舍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家具进行检查验收。若有缺损应由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者将按《z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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